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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貸款分期

發布時間: 2021-04-22 22:19:16

① 國家生源地助學貸款怎麼還利息

以湖南人文科技學院為例。

學生如需提前還款,可以在國家開發銀行高校助學貸款學生服務系統中申請提前還款。除11月外的每月1-10日,都可以申請提前還款。學生申請提前還款後,需同時將足額本息存入銀行指定支付寶賬戶中,銀行在學生申請提前還款當月20日會進行批扣。

學生應及時查詢提前還款是否成功,如果沒有成功,下個月需再次在系統中提交提前還款申請,並按流程進行還款,直到確認還款成功。

將到期的貸款本金或利息存入銀行指定的支付寶還款賬號。從學生畢業那年開始,每年都需要償還利息,銀行會在每年的12月20日進行統一批扣,在此日期前將足額利息存入指定支付寶賬戶,即可還款成功。

貸款本金到期的,在貸款合同到期日前將足額本息存入銀行指定支付寶賬戶中,銀行會在貸款合同到期日進行統一批扣。使用支付寶還款,可先對支付寶進行實名認證,綁定個人手機(以方便手機付款、手機找回密碼等),及時對支付寶賬戶進行充值,並及時查詢還款情況。

(1)生源地貸款分期擴展閱讀:

正常(按合同計劃)還款情況下,每年只需支付1次自付本息,從11月初就應該關注學生在線平台查詢本年度應自付本息總金額,11月下旬就應該積極主動充足貸款合同支付寶余額(不是余額寶),12月20日為充值最後截止時間,過了這一天沒有按要求充足合同支付寶余額,則視為逾期。

按照生源地助學貸款政策規定,此項貸款的結息日為每年的12月20日(最後一年為9月20日)。節假日不順延。借款學生畢業後兩年內,應在每年的12月15日前將應償還的貸款利息存進申請貸款時注冊的支付寶賬戶中。按照等額本金還款方式償還本金及貸款利息,最後一次償還本金時須利隨本清。

借款學生若想進行提前還款,可以在每月1日-10日(11月除外)進行申請,還款日為當月20日,無需國家開發銀行審批。不過為了保證銀行順利扣款,借款學生最好在當月15日前將貸款本息存入指定賬戶,若扣款不成功,則視借款學生放棄提前還款申請。

參考資料來源:湖南人文科技學員學生工作部-高校助學貸款還款流程

② 生源地貸款利率是多少

了解生源地助學貸款利息及還款金額,需要先了解生源地助學貸款的還款方式。借款學生在校期間無需償還貸款本息,畢業後開始按年還款,每年12月20日為指定還款日(最後一年除外)。借款學生畢業後前兩年,每年只需償還貸款利息,第三年起開始按年分期償還貸款本金。這里以一個貸款案例進行計算:

生源地助學貸款金額:6000元

畢業後還款期限:6年

貸款利率:6.55%

畢業後每年還款金額如下:

第一年還款:120元(即當年9月1日至12月20日貸款利息)

第二年還款:6000*6.55%=393元(即上年12月20日至當年12月20日貸款利息)

第三年還款:1893元(即當年應還本金6000元/4年=1500元,加上當年應還款利息393元)

第四年還款:1794.75元(即當年應還本金1500元,加上4500元剩餘本金的當年利息294.75元)

......

最後一年的指定還款日為當年9月20日,因此最後一年的貸款利息應按不足一年的實際天數進行計算

③ 國家開發銀行助學貸款可以分期還嗎

可以的。自畢業當年起,每年還款日期為12月20日(最後一年的還款日期為9月20日)。

關於貸款利息:貸款利息按人民銀行基準利率計算,每年12月20日調整一次,以當日利率為准。畢業兩年內(含當年)只還利息,不還本金,自付利息從畢業當年9月開始計算,每年12月20日還一次利息。兩年後,每年12月20日需償還本金和利息。

(3)生源地貸款分期擴展閱讀:

1、貸款利息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利率執行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公布的同檔次基準利率,不上浮。學生在校期間的利息由財政全部補貼,畢業後的利息由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共同負擔。

2、還款期限和還款方式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期限原則上按全日制本專科學制加10年確定,最長不超過14年,其中,在校生按剩餘學習年限加10年確定。學制超過4年或繼續攻讀研究生學位、第二學士學位的,相應縮短學生畢業後的還貸期限。

學生在校及畢業後兩年期間為寬限期,寬限期後由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按借款合同約定,按年度分期償還貸款本息。

④ 生源地助學貸款如何還款

借款學生畢業後,要求開始償還助學貸款。生源地助學貸款是通過支付寶賬戶還款的。需要注意的是,生源地助學貸款每年正常還款日是12月20日之前,最後一年還款日為9月20日之前。如果逾期未還,記住盡早還款,每月20日支付寶都可以進行逾期還款的。

借款人向其家庭戶籍所在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縣級資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請,填寫貸款申請表,同時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戶口簿(本)原件及復印件;

2、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學籍證明。新生憑高校錄取通知書及其復印件;在讀生憑《學生證》及其借款學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人生源地證明》。

(4)生源地貸款分期擴展閱讀:

生源地助學貸款支持對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3、已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專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高校在讀學生;

4、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本市、縣(市、區);

5、家庭經濟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

根據《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風險補償金管理辦法》:

第三條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風險補償金實行結余獎勵和虧空分擔。風險補償金若超出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損失,超出部分由國家開發銀行獎勵給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若低於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損失,不足部分由國家開發銀行和縣級財政部門各分擔50%。

第四條 國家開發銀行收到風險補償金,應確認為遞延收益,待確認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損失時,計入當期損益。已確認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損失,以後又收回的,相應回撥遞延收益。

第五條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風險補償金結余獎勵和虧空分擔工作每年開展一次,以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為單位進行計算。

第六條 可用於結余獎勵的風險補償金包括:

(一)已結清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合同對應的風險補償金。為防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整體風險,這部分資金應分年提取。

(二)按一定比例預先動用未結清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合同對應的風險補償金。這部分資金應在最終清算結余獎勵和虧空分擔金額時予以扣減。

第七條 已結清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合同對應的風險補償金分年提取辦法,以及未結清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合同對應的風險補償金預先動用比例,由國家開發銀行總行商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確定。

第八條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風險補償金結余獎勵資金(以下簡稱結余獎勵資金)年度總額和分配方案,由國家開發銀行省級分行商省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制定,並報省級財政部門、教育部門備案。

第九條 結余獎勵資金年度總額和分配方案的研究制定,應綜合考慮已結清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合同金額、逾期本息、未結清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預期風險、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貸款管理情況等因素。

第十條 結余獎勵資金由國家開發銀行省級分行根據備案後的分配方案,支付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地方應承擔的風險補償金虧空分擔資金,由省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歸集,及時足額劃撥國家開發銀行。

⑤ 助學貸款分期還款流程

代表信用額度16000元。
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業務規定請以實際為准。
如有疑問,歡迎咨詢中國銀行在線客服或下載使用中國銀行手機銀行APP咨詢、辦理相關業務。

⑥ 生源地助學貸款如何還利息。

生源地助學貸款還利息的步驟:

1、首先需要將錢轉入支付寶,金額稍微高於應還款項即可。然後登陸電腦版支付寶,一定是要電腦登陸(手機上無法操作),如圖所示

注意事項

1、首先需要將錢轉入支付寶,金額需要高於應還款項。然後登陸電腦版支付寶,必須要電腦登陸(手機上無法操作)

2、輸入支付寶的支付密碼,則還款成功,會彈出成功界面。

(6)生源地貸款分期擴展閱讀

生源地助學貸款還款

借款學生畢業後,要求開始償還助學貸款。生源地助學貸款是通過支付寶賬戶還款的。需要注意的是,生源地助學貸款每年正常還款日是12月20日之前,最後一年還款日為9月20日之前。如果逾期未還,記住盡早還款,每月20日支付寶都可以進行逾期還款的。

申報程序

貸款申請

借款人向其家庭戶籍所在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縣級資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請,填寫貸款申請表,同時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戶口簿(本)原件及復印件;

2.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學籍證明。新生憑高校錄取通知書及其復印件;在讀生憑《學生證》及其借款學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人生源地證明》。

合同簽訂

①當地資助中心審查申請資料→②當地資助中心指導借款學生到經辦行開設個人賬戶→③簽訂《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④當地資助中心開具《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回執單》。

合同回執

①借款學生攜合同回執到學校→②學校按照合同回執要求辦理手續→③學生本人將合同回執寄回學生所在縣級資助中心→④當地資助中心編制匯總表報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⑤省資助管理中心報送經辦行審批。

貸款發放

①經辦行將貸款資金劃付至借款學生個人賬戶→②貸款資金從個人賬戶劃付至借款人就讀學校的學費賬戶。

合同變更

借款合同簽訂後,借款學生如需變更個人賬戶的賬戶名或賬戶號,或借款學生因繼續攻讀學業、休學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還款,由借款學生本人申請並經縣級資助中心審核同意,可以變更合同。原則上,還款計劃的調整隻能在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進行,不能延期。[1]

特別提醒

(一)借款人應認真閱讀合同文本,切實履行借款人各項義務。

(二)如國家相關政策發生調整,按新的政策執行。

(三)國家開發銀行及各級資助中心有權不經借款人同意按照有關規定公布和使用借款人個人信息以及借款人貸款違約信息;

(四)借款人個人信息和借款人貸款違約信息將被錄入全國聯網的人民銀行個人徵信系統,不良信用記錄將會給個人未來的生活、工作產生深遠影響。

(五)借款人應在還款後及時與市縣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及經辦銀行進行帳務核對工作,防止出現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