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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商業轉貸款

發布時間: 2021-04-23 02:53:24

商業貸款組合貸款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需要提供的資料:

1.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購房合同、購房發票;

2.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借款合同;

3.申請人上月末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余額書面證明;

4.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抵押《房地產他項權證書》或《房地產抵押登記證明書》;

5.申請人及其配偶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等有效證件;

6.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和貸款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㈡ 國際商業貸款的借用國際商業貸款的程序

一般情況下,在國家外匯收支平衡狀況良好,外匯儲備充裕的情況下,不宜大量使用國際商業貸款。鑒於世界上一些發展中國家陷入嚴重對外債務危機的經驗和教訓,根據中國的國情,國家確定了使用國際商業貸款的若干原則:
一是使用貸款堅持生產型和開發型。即用於固定資產投資中的必要的設備和先進技術引進,用於出口創匯項目。
二是不能使用國際商業貸款進口消費品。
三是未經國家批准,不能用商業貸款倒換人民幣使用。
四是自借自還,自擔風險。特別強調項目本身的經濟效益和創匯能力,以確保債務的如期償還。 在國際資金市場上,借款者對貸款者選擇的條件,主要是考慮貸款者的信譽,貸款者所能提供資金的來源和可靠程度。在此基礎上,借貸雙方進行直接談判,商妥各種條件,簽訂貸款協議。在選擇貸款者時,要特別防範一些中間商或皮包公司的欺騙。
任何一項具體的貸款,是以貸款方所在國的貨幣貸款,還是以借款方所在國的貨幣貸款,或者以第三國的貨幣貸款,都會涉及選用何種貨幣以及各種貨幣之間的兌換關系。西方國家的貨幣(指銀行資金)如同商品一樣,經常處在流動之中,貨幣匯價的漲落要由供求關系來決定。
在當前西方各國普遍實行浮動匯率制度的情況下,國際金融市場上貨幣匯價動盪不定,有的貨幣匯價呈上浮趨勢,有的貨幣匯價則出現下浮的趨勢,一般來說,匯價呈上浮趨勢的貨幣稱之為硬貨幣,匯價呈下浮趨勢的貨幣稱軟貨幣。相對來說,借款方希望借入軟貨幣。因為所借的軟貨幣,到償還貸款時,該貨幣就不值錢了,這對借款方來說,當然合算一些。然而,在國際資金市場上,西方主要國家的貨幣都可以貸放,而這些貨幣貸放的利率又有差別。一般講,軟貨幣利率高,硬貨幣利率低,而且兩者的差別很大。這樣就不能單純地考慮貨幣匯價因素,而要結合利率因素綜合地加以考慮。 項目單位按照國家對固定資產投資的有關規定編制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並強調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借用國際商業貸款的形式和數額;
──國內配套資金落實安排情況;
──借用國際商業貸款的用途(可行性研究報告附引進設備清單);
──初步測算項目建成後的經濟效益及外匯平衡情況;
──對外償還方式和償還責任(還款人和擔保人)。 屬於國家賦予地區和部門審批范圍之內的,由其直接批復;超過范圍的,由地方和部門提出審核意見後轉報上級機關審批。
地方、部門審批國際商業貸款項目的許可權:北京市、遼寧省、大連市、廣東省、上海市、天津市和海南省為1000萬美元以下,其他省、自治區、計劃單列市以及有關部門為500萬美元以下。

㈢ 國際商業貸款的特點

國際商業貸款利潤表 80年代以來,國際金融市場掀起了一股創新浪潮,新型籌資工具不斷涌現,從舉借外債中衍生出多種方式:
(1)自動延期包銷信貸。這是一種目前在發達國家比較流行的貸款方式。基本做法是:貸款人(一般是銀團)與借款人雙方簽定協議,由貸款人向借款人提供一筆中長期貸款,利率低於一般貸款,而借款人則根據雙方簽定協議發行一筆與該筆中、長期貸款總額相等的短期歐洲票據或貨幣存單(3~6個月),交由貸款方包銷。這樣,貸款銀行通過包銷短期歐洲票據或貨幣存單獲得的是短期存款,而借款人從貸款人那裡獲得的是費用低於傳統貸款費用的中長期貸款。這種借貸方式的特點是借款人的借款費用低於傳統的籌資方式,貸款人則可以在提供較長期的貸款的同時,經銷一筆短期票據,以此獲得一筆短期存款,增加低成本的資金來源。
(2)機動償還貸款。這是一種將貸款償還與借款國的出口收入或國際資本市場的利率變化等相結合的貸款方式。如:把貸款償還與借款國的出口收入聯系起來,當出口收入下降時,貸款分期償還額占還本付息額的比重就下降,否則就提高。如果與國際資本市場上的利率變化聯系起來,當利率下降時,還債比率就高,否則就降低。這樣,借款人可根據本國的進出口情況和國際金融市場形勢的變化安排償債計劃。
(3)分享股權貸款。借貸雙方簽定協議,貸款人以低於市場價格的利率向借款人提供貸款,而貸款人則可以享有貸款項目的部分股權,從而由借貸雙方共同分擔項目的風險。在雙方簽定的協議中,一般要對項目產品的定價作出規定,並且貸款人要根據其所享有的股權獲得一定的項目管理權。

㈣ 國際商業銀行貸款有幾種分類

(一)按期限不同可分為短期貸款和中長期貸款
1.短期貸款。短期貸款是1年以內的貸款。短期貸款分兩種情況:一是銀行之間的同業拆放,二是銀行對非銀行機構的貸款。
2.中長期貸款。中長期貸款是期限在1年以上的貸款,其中,1~7年的
是中期貸款;7年以上的是長期貸款。
(二)按貸款方式不同可分為期限貸款和周轉貸款
1.期限貸款。期限貸款是指貸款協議中規定了償還計劃和時間的貸款,通常可以分為一次償還本息和分期償還本息兩種。
2.周轉貸款。周轉貸款是指在一定期限內,銀行允許借款人償還貸款,再重新借款,只要貸款余額不超過一定的金額。
(三)按放款銀行不同可分為獨家銀行貸款和多家銀行貸款
1.獨家銀行貸款。獨家銀行貸款是指由一家銀行提供的貸款。這種貸款對銀行來說,風險較大,期限不太長,一般為3~5年,數額不大,一般不超過1億美元。
2.多家銀行貸款。多家銀行貸款是指一筆貸款由若幹家銀行共同提供。主要有兩種類型:一是由一家銀行對外國客戶提供一筆貸款後,邀請其他銀行參加的參與制貸款;二是由一家或幾家銀行牽頭,若幹家銀行(分屬不同國家)組成銀團,共同對某一國家的借款人提供貸款的銀團貸款。

㈤ 什麼是國際轉貸資金可以說的詳細一點嗎,謝謝了

國家對農業支持很大,有很多資金支持。如
農業綜合開發資金
農業支撐資金
國際合作資金

㈥ 國際商業銀行貸款的特點是什麼

國際商業銀行貸款特點如下: 一、貸款利率按國際金融市場利率計算,利率水平較高。例如,歐洲貨幣市場的倫敦銀行間同業拆放利率是市場利率,其利率水平是通過借貸資本的供需狀況自發競爭形成的。 倫敦銀行同業拆放利率可以用以下幾種方法選擇: 1.借貸雙方以倫敦市場主要銀行的報價協商確定。 2.指定兩家或三家不參與此項貸款的主要銀行的同業拆放利率的平均利率計算。 3.由貸款銀行與不是這項貸款的參與者的另一家主要銀行報價的平均數計算。 4.由貸款銀行(牽頭行)確定。 二、貸款可以自由使用,一般不受貸款銀行的限制。政府貸款有時對采購的商品加以限制;出口信貸必須把貸款與購買出口設備項目緊密地結合在一起項目借款與特定的項目相聯系;國際金融機構貸款有專款專用的限制。國際銀行貸款不受銀行的任何限制,可由借款人根據自己的需要自由使用。 三、貸款方式靈活,手續簡便。政府貸款不僅手續相當繁瑣,而且每筆貸款金額有限;國際金融機構貸款,由於貸款多與工程項目相聯系,借款手續也相當繁瑣;出口信貸受許多條件限制。相比之下,國際銀行貸款比較靈活,每筆貸款可多可少,借款手續相對簡便。 四、資金供應充沛,允許借款人選用各種貨幣。在國際市場上有大量的閑散資金可供運用,只要借款人資信可靠,就可以籌措到自己所需要的大量資金。不像世界銀行貸款和政府貸款那樣只能滿足工程項目的部分資金的需要。

㈦ 中國的企業從國際商業銀行貸款的情況

國際商業銀行貸款的條件
(1)貸款利息與各種費用
外國商業銀行貸款的借款成本由支付的利息與有關費用構成。利率可分為固定利率和浮動利率兩種。目前商業銀行貸款普遍採用浮動利率,其利率通常由倫敦銀行同業拆放利率(LIBOR)和加息率組成。拆放利率隨資本市場供求情況而上下浮動,各大國際金融中心有著各自的拆放利率,並且相互影響。加息率是在拆放利率之外,依據貸款期限的長短、資金數額與供求關系的變化情況,以及借款者資信的高低所附加的利率,一般為0.375%—0.5%(有時超過此數)。固定利率一般由借出國的國內優惠利率和加息率組成。費用是指除支付利息外,借款者還應支付與借款有關的其他費用,主要有承擔費、管理費、代鯉費、雜費等。

由於國際市場上利率上下波動而造成借貸雙方的損失叫做利率風險。採用浮動利率可以使債權人在利率劇烈波動時,免受利率風險,但對債務人要承擔較大的風險。一般來講借款人在利率上升時,應採用固定利率計息,在利率下降時應採用浮動利率計息。

外國銀行貸款除收取利息外,往往還收取承擔費,一般按0.125%—0.25%的年率計算。在簽定借款協議前,都要規定承擔期,在承擔期中一般又分為兩部分,前一段為不收承擔費時期,後一段為計收承擔費期。

銀團貸款除收承擔費外,還收取如下費用:

A.管理費。在銀團貸款中,由牽頭銀行向借款人收取的一種費用,費率一般是貸款金額的0.25%—0.5%之間。

B.代理費。由於牽頭銀行在整個貸款期內,需要與借款人、參與行聯系,在聯系過程中需要借款人支付的電報、電傳費及辦公費等,叫代理費。代理費的收取標准不一,計算方法是按年計算。在貸款期內每年由借款人支付一筆固定金額給牽頭銀行。目前,國際上最高的代理費是1 年5—6 萬美元。

C.雜費。指某銀行作為牽頭銀行與借款人之間進行聯系、談判,直至簽訂貸款協議前所發生的費用。這種費用包括牽頭銀行為貸款協議的達成而發生的旅費、律師費等。一般的支付方法是牽頭銀行提出帳單,由借款人一次支付。雜費的收取標准不一,高的可達10 萬美元。

(2)貸款期限與償還方式
貸款期限是指貸款協議生效3 日起,到還清全部本息為止的整個時期。中長期貸款通常都規定寬限期(只付利息,不還本金的期限)。短期貸款有隔夜、7 天、1 個月、3 個月、半年、1 年等幾種。中長期貸款的期限和寬限期可由借貸雙方商定。

利息一般是半年或3 個月支付一次。本金的償還是在寬限期後根據協議,半年或1 年支付一次。每年的支付額可參考下列公式計算:

每年支付額=(LIBOR+加息率)×在使用的貸款額+規定的還本額+承擔費率×未用貸款+利息稅+代理費

還款方式有以下三種:

A.到期一次還款。在簽定貸款協議後,對貸款分次支付,期滿時一次歸還本金。

B.分次還款。在寬限期後開始還本,每半年還等額本金並付息一次,寬限期內只付息不還本。

C.無寬限期自支用貸款日起,逐年歸還。

對借款人來說,在上述三種償還方式中,以到期一次償還最為有利,因為實際期限與名義期限相一致,佔用的時間較長。有寬限期的尚可接受,沒有寬限期最為不利。

我國對國際銀行貸款的管理辦法
一、對短期國際銀行貸款的管理辦法
我國對短期的國際銀行貸款採取余額管理的辦法,即由國家主管部門向經批準的金融機構下達短期國際銀行貸款的年度余額,由金融機構據此調整本單位的債務水平和資金運用。

二、對中長期國際銀行貸款的管理辦法
對於中長期國際銀行貸款的宏觀管理,採取指標控制的辦法,主要內容如下:

1.規模控制。國家通過兩類計劃對中長期國際銀行貸款實行規模控制:一類是中長期國際銀行貸款計劃,它與國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五年計劃、十年規劃相銜接,確定全國計劃期內借用國際銀行貸款的總規模和分地區、分部門規模以及主要建設項目。另一類是年度借用國外貸款計劃,它主要確定全國年度借用國外貸款的總規模,並下達正式簽約生效的大中型項目當年支付的國外貸款數額。

2.項目的審批管理。各地方計劃委員會和部門計劃管理部門將本地區、本部門准備使用國外貸款的項目初審後報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審批。送審的文件應包括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利用外資方案,其內容必須包括借用國際銀行貸款的具體形式、數額,國內配套資金落實安排情況,貸款的主要用途,項目經濟效益初步測算及外匯平衡情況,貸款的償還方式和償還責任(還款人和擔保人)。

各地方計委和部門及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對借用國際銀行貸款的項目執行情況進行跟蹤檢查,並逐步實行項目後評價制度,從而為後續同類項目提供經驗。

3.對外貸款的「窗口管理」。籌措國際銀行貸款需要經過國家指定的或者經批準的國內金融機構進行。未經批準的企業成金融機構不得從境外取得貸款,擅自籌措國外貸款,國家將不允許對外償付本息。

4.外債的統計、監測、監督制度。借用各類國際銀行貸款的單位在貸款簽約後,必須及時到國家主管部門進行外債登記。每次償付貸款本息前,借款人應提前向主管部門報送貸款償還計劃,並在主管部門同意後,及時對外償還應付的本息。

需要說明的是,我國借用中長期國際商業貸款也將要實行外債余額管理,具體管理辦法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和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正在制定之中。

我國借用國際銀行貸款的程序
一、取得利用貸款項目的批復

國內項目要借用國際銀行貸款,首先要根據項目的規模取得國家或者地方、部門計劃管理部門的批准,在批復中明確項目建設的部分資金來源為國際銀行貸款。

二、取得國際銀行貸款指標

各地方、部門計劃管理部門將准備使用國際銀行貸款的項目初審後,報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審批,如果符合國際銀行貸款的條件,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將同意該項目使用一定數量的國際銀行貸款,即取得國際銀行貸款指標。

三、委託金融機構對外籌資

目前,國內籌措國際銀行貸款主要通過中國銀行、中國交通銀行、投資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信銀行以及經國家批準的省市級國際信託投資公司等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對外籌措。

四、金融條件核准

國家為避免各籌資窗口在市場、時機和條件等方面發生沖突,在籌資窗口籌措國際銀行貸款前,由國家主管部門對其貸款的金融條件,即貸款期和利息、籌資市場、籌資方式等進行審核和協調。籌資窗口在國家主管部門正式批准貸款條件後,才能與國際銀行簽訂借款協議

㈧ 國際商業貸款中的限制事項條款

我給你的是一個較為具體的 你可以自己壓縮一下提取重點。
國際商業貸款合同(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Loan Agreement)是指發生在不

同國家的當事人之間因貸款而簽署的法律文件。
國際商業貸款合同是國際商業貸款中最主要的法律文件,在實踐中,借貸雙方當

事人主要是通過國際商業貸款合同來規范它們之間的權利和義務。

國際商業貸款合同的特點是涉及面廣,幾乎涉及債權、物權、信託代理、外匯、

財政、金融、保險、稅收、擔保等各個部門法,往往牽涉到不同利益的各方當事

人以及不同國家的國內法律制度和國際法律制度。
目前國際上還沒有一部專門調整國際商業貸款問題的國際公約。從國內法來看,

也很少有哪個國家頒布有專門調整國際商業貸款關系的完整法律。
【案例2.1】鴻潤(集團)有限公司貸款合同糾紛案
1995年5月10日,香港中成財務有限公司(下稱「中成公司」)與香港鴻潤(集團

)有限公司(下稱「鴻潤集團」)簽訂《貸款合同書》,約定:由中成公司借款

港幣1 000萬元給鴻潤集團,借款期限為180天.還款日為1995年11月28日;利息

數額為港幣90萬元,利息按每90天計收一次,每次港幣45萬元;手續費一次性計

收1%為港幣10萬元整,發放貨款時收取;延期還款,以未還金額每日計罰千分之

五,逾期時間不得超過五天;鴻潤集團提供一張港幣1000萬元和一張港幣45萬元

的180天遠期和一張港幣45萬元的90天遠期可兌現公司支票給中成公司作質押。後

借款人未依約還款,貸款人上訴到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本案應依最密切聯系原則確定本案主合同適用香港法

律,並根據香港顧愷仁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確認中成公司與鴻潤集

團之間的貸款合同關系成立,對雙方當事人均有法律約束力,是有充分的事實和

法律依據,應予支持。貸款合同簽訂後,中成公司依約向鴻潤集團發放了借款港

幣1000萬元,但鴻潤集團只向中成公司償還利息港幣145萬元,其餘借款本息均沒

有按照雙方約定的期限償還,因此,鴻潤集團的行為已經構成違約,應承擔相應

的違約責任。關於逾期利息的計算標准,原審法院根據雙方當事人往來函件的內

容確定為年利率25%,各方當事人對此沒有提出異議,因此,應予確認。此後,中

成公司與鴻潤集團對利息的減讓沒有達成新的合同,因此,應視為雙方仍按年利

率25%計算利息。
第一節 商務事項條款
一、提取貸款
貸款合同通常都規定借款人提取貸款的具體期限,並規定借款人應事先通知貸款

人,以便做好調度資金的准備。
借款人在提款之前,首先要向貸款人發出提款通知書(notice of drawdown )。
提款通知書是借款人就具體的某一筆借款的借款金額、借款期限和提款日期等事

項而向貸款人發出的書面文件。
提款通知書對借款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並且一旦發出借款人不得單方撤銷。

借款人應在提款日期之前的五至十個銀行工作日之內,發出書面的提款通知書,

並且按該通知書規定的日期、數額和期限,以及貸款合同規定的條件提取款項。
借款人提出的提款日應為銀行工作日。
借款人提出的貸款數額應首先經銀行同意,其數額不高於有效融資額的數額或者

等同於有效融資額的數額。

二、還款和提前還款
定期貸款的提前還款
借款人要在不少於一個月前用不可撤銷的書面形式通知銀行並申請批准。
提前償還的數額,須經銀行認可,且借款人不得重新借用。
循環貸款的提前還款
在貸款終止日之前提前還款數額,可記入可用款項的數額之上。
第二節 稅費事項條款
一、利息
國際商業貸款大都使用浮動利率計息
年利率採用基礎利率加上約定利差構成
國際商業貸款合同通常要求借款人在每筆貸款的每個利息期的最後一天或該日期

之前支付利息

二、費用
國際商業貸款合同對借款人應支付的費用有明確規定的條款
借款人需支付與貸款合同或判決有關的一切印花稅、公證費、登記費和其他稅費

,承擔因不交或延交上述稅費的責任,償還由此造成的債務、費用、賠償和開支

三、稅賦
國際商業貸款合同規定有貸款人預提的所得稅由借款人如數補足的條款,這是國

際商業貸款合同的習慣做法。這種做法經常受到借款人的責難。如借款人不接受

此條款,貸款行可能提高利率,以保證其凈收入不低於納稅前的水平。
國際商業貸款合同中訂有免稅和包稅條款,要求借款人承擔本國稅法規定的利息

所得稅。

四、記賬貨幣與支付
借款人應在貸款合同規定的還款日,按本條款規定的方式向銀行償還款項,並將

款項匯入貸款合同附件所規定的銀行賬戶內
第三節 限制事項條款
一、先決條件
國際銀團貸款合同中規定的在貸款開始執行前或在貸款開始執行後的每一次提款

前,借款人需要滿足的條件。其內容包括:
1.涉及貸款合同項下全部義務的先決條件
擔保書;一切必備的授權書副本;一切必備的政府批准書和外匯主管部門副本;

借款人組織機構的成立文件;律師意見書
2.涉及提供每一筆貸款的先決條件
借款人簽訂合同時所作的聲明與保證仍然准確無誤;借款人的財務與經營狀況;

違約記錄等

二、陳述與保證
由借款人對其承擔借款義務的合法許可權及財務狀況、商務狀況等事實如實地作出

說明,並向貸款人保證其所作地說明地真實性。
當事人應對虛假的陳述負法律責任。根據國際商業貸款合同的違約條款、陳述不

屬實,本身就構成違約
陳述與保證條款的作用
銀行發放貸款的基礎與前提
起到貸款審查作用
陳述與保證失實構成違約,貸款行可採取違約救濟措施

三、非法行為
銀行任何時候進行貸款、籌資、或繼續貸款為不合法時,立即向借款人發出通知

,終止向借款人放款。如果銀行提出這樣的請求,借款人應在銀行規定的日期內

償還銀行的各項貸款並支付相應的利息,以及其他應該償還銀行的費用
第四節 約定事項條款
一、約定事項條款
(一)含義
約定事項條款借款人向貸款人保證其應做事項與不應做事項,或保證其對某些事

實所作的說明真實可靠等內容的條款。約定事項條款中最重要的約定是借款人按

期償還貸款所作的各種保證。
(二)財務約定事項
1.財務約定事項的核心:一整套貸款人可以接受的借款人財務狀況指標,借款人

應及時提供反映其財務信息的各種財務報表,為貸款人的正確決策提供准備。
2.財務約定事項的內容
提供財務報表
進行財務分析:最低凈資產額=有形資產總額-負債總額;資本負債比率=負債

總額/資本金總額;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
3.財務約定事項的作用
貸款人可以間接控制和指導借款人的財務活動
約定的各項財務比率的變化可以作為對貸款人的一種早期預警信號
約定的各項財務比率的變化可作為違約事件中「重大不利變動」的量化指標
4.財務約定事項的局限性
財務報表對借款人財務狀況的反映在時間上有滯後性
借款人編制的財務報表不一定真實反映借款人的財務狀況
由於各國的會計制度和會計標准不完全相同,在確定借款人財務狀況時存在統一

標准

二、消極擔保條款
1.消極擔保的含義
國際借貸中的消極擔保(negative pledge),是指借款人向貸款人保證,在其償

清貸款前,不得在其財產上設定有利於其他債權人的法律形式。
消極擔保的實質是貸款人為了其他債權人利益而在其他資產上設定擔保利益的行

為,從而保證貸款人對借款人的求償權在償還條件、順序上不落後與其他債權人


在國際借貸法律實踐中,消極擔保可單獨運用,其多見於國際金融組織的貸款;

消極擔保也可以與其他擔保方式合並使用,國際商業貸款擔保則屬此類情形。

2.消極擔保的法律特徵
(1)消極擔保的設立,貸款人不以取得優先權為目的,而是為了保證其債權不次

於有擔保權益的其他債權人的權利。故區別於抵押、質押等積極擔保形式。
(2)消極擔保的設立,對於借款人現有的財產和貸款償還前取得的財產都具有約

束力,即以借款人自己的全部財產為標的設定擔保。這與保證人以其財產為第三

人負連帶責任而設立的保證形式不同。
(3)消極擔保在其有效期內一般不影響借款人依法處分其財產的權利(但為他人

提供擔保者除外)。可見,實際上,消極擔保所涉及標的物之范圍經常處於變動

之中。
(4)消極擔保條款是借款人與貸款人之間的合同,對第三人並沒有約束力。
國際借貸中消極擔保的效力,應源於各國合同法,即當事人基於意思自治原則,

主動承擔消極擔保的義務。因此,在國際借貸中,消極擔保實際上已被各國法律

所承認

3. 消極擔保條款的作用
(1)防止借款人在其資產上為其他債權人設定擔保利益,使原有的無擔保權益的

債權人從屬於新的有擔保權益的人,處於後受清償的不利地位
(2)使同一類債權人處於平等的受償地位,即相同的債權憑證,享受相同的待


(3)間接地限制借款人舉借新債,以免借款人承擔過多的債務而影響其償債能



4. 消極擔保條款的適用范圍
(1)關於消極擔保所針對的債務:消極擔保條款不限於也不應限於為借款人本身

的債務提供物權擔保。
(2)關於消極擔保所針對的擔保權益:消極擔保條款一般禁止借款人在自己的資

產上設立抵押、質押、留置及其他任何形式擔保。
(3)關於第三人提供擔保:消極擔保主要禁止借款人本人在其資產上設立擔保權

益,但經借貸雙方協商也可以禁止借款人的子公司在其資產上設定擔保權益或禁

止其他第三人為了借款人提供保證。對第三人提供擔保的限制還間接限制了借款

人舉借不合理債務。

5.消極擔保的例外
在實際經濟活動中,要絕對禁止借款人設定任何擔保權益是不可能的,所以在實

踐中形成了一些不受消極擔保約束或禁止的例外。主要有:
(1)貸款人確保享有同等的擔保權益的例外
(2)某些擔保權益例外:一是法定留置權例外;二是已有擔保權益例外;三是貸款

合同簽訂後取得的新資產上的已設定的擔保權益例外
(3)某些資產上的例外:一是購貨款抵押例外;二是貨物質押例外
(4)某些債務的例外:一是關於借款。包括銀行承兌信用、延期支付價金、提供保

證;二是關於內、外債務。借款人是主權國家時,消極擔保條款的適用范圍限於

對外債務,對內債務為例外;三是一攬子例外。允許借款人在一定金額內或凈資

產的一定比例內為其借款設定物權擔保。

三、比例平等條款
1.比例平等條款的內容
借款人保證和承諾它在本合同下的義務將始終是借款人直接的、無條件的、無擔

保的、非從屬性的一般性義務,這些義務在任何時候和在所有方面至少與借款人

現在或將來所產生或承擔的無擔保性債務在清償地位上是平等的
2.比例平等條款的作用
比例平等條款的具體作用因借款人的不同性質而有所區別。
當借款人是公司時,比例平等條款是借款人保證在他面臨破產清算或被強制分割

資產時,每個無擔保權益的債權人均有權按比例平等獲得清償
比例平等條款涉及的是借款人清償債務的優先次序問題,僅適用於存在相互沖突

的債權請求情況,如破產、清算等
借款人在償還本貸款合同的款項之前,先償還其他到期債務,甚至在償還本貸款

合同的到期債務之前提前清償其他合同項下尚未到期的債務,並不違背比例平等

條款。

3.比例平等條款與消極擔保條款的異同
相同點:兩者都是為了使貸款人享有平等的擔保待遇,而且在一定程度上都可以

阻止借款人過度舉債,以維持其償債能力
不同點:兩者分別從不同角度來維護貸款人的平等受償地位。
比例平等條款從借款人的未擔保債務著眼;消極擔保條款從限制借款人設立有擔

保權益的債務入手
比例平等條款是為了貸款人的受償次序與其他無擔保權益的債權人處於比例平等

的地位;消極擔保條款是防止其他債權人在求償次序上優先於貸款人。

四、抵銷權條款
(一)抵消權的概念
根據英美法系國家的法律和商業上的慣例,除了一些例外,銀行有權用其手中的

客戶的存款抵銷客戶對銀行的到期債務,這就是銀行的抵銷權。
(二)銀行行使抵梢權的條件
抵銷是一種自我救濟,不需要藉助法院的強制執行程序,但它並不是一種可以任

意行使的權利。要使抵銷的效力得到承認,必須滿足一些條件,如抵消金額必須

是借款人到期未償還的數額

(三)授予銀行抵梢權的方式及相關問題
授予銀行抵梢權一般有兩種方式
一是銀行與客戶間簽訂一個稱為抵消函的特殊合同
二是雙方訂立的貸款合同中加上合同抵銷權條款。目的是給予銀行兩種權利:第

一種是只要客戶對銀行負有債務,銀行就有中止客戶提款的權利;第二種是允許

銀行將客戶欠自己的一切金額借記客戶賬戶,以抵銷貸方余額。但大多數情況下

,銀行顯然是不願妨礙客戶的營業的,所以,抵銷權條款通常會規定,只有當客

戶提款使得客戶賬戶資金少於規定數額時,才會禁止客戶提款。
國際商業貸款合同通常規定,如果發生違約事件,且超過規定的寬限期違約仍在

繼續時,貸款人有權使貸款提前到期。另外,還可以約定發生法律規定以外的事

件時,也可以加速貸款提前到期,從而可以行使抵銷權。

五、資產保持條款
貸款人為防止借款人喪失、轉移或耗損其資產而導致其償債能力的下降,因而就

在約定事項中規定了資產保持條款。
(一)限制借款人處分資產
1.限制借款人處分資產的主要內容
借款人(包括其子公司)不能通過某項交易或連續交易,出售、轉讓、租賃或通

過其他形式處理其全部資產或其資產的實質部分。不論這些交易間是否有聯系,

也不論是否出於主動。
2.限制借款人處分條款的作用
防止借款人將資產轉讓給第三人
保證借款人維持借貸所賴以存在的基本資產
通過限制借款人處分資產來間接地限制借款人改變經營業務范圍
對借款人的大規模交易予以控制,防止其違反消極擔保條款的有關規定。

(二)約定投保義務
為使借款人公司在遭受承保范圍內損失時,能從保險公司得到補償,以保護借款

人公司的資本價值,貸款人要求借款人按照同類行業的公司慣常投保的險別與保

險金額向聲譽良好的保險公司投保。
(三)限制分配股息
貸款人通常還規定借款人不得支付或分配任何股息以及其他任何類似的分配行為


實踐中此項規定往往應借款人要求變更為允許借款人在不減損公司生產凈值的前

提下,有權合理分配股息或作其他分配。
第五節 法律事項條款
法律事項條款是指國際商業貸款合同中法律事務方面的條款,主要涉及違約與救

濟條款、合同法律適用和管轄權等內容

一、違約與救濟
(一)違約事件條款
違約事件是國際商業貸款合同中所界定的一旦發生即視為借款人違反貸款合同的

事件和行為。違約事件條款是將可能發生的違約事件加以列舉,規定貸款人可以

採用違約救濟條款規定的救濟方法來維護其合法權益。
規定這個條款的目的是在借款人違約並對貸款人權益構成威脅時,貸款人可以提

前向借款人索賠並取消全部貸款。這是可以由貸款人單方面行使的權利。盡管實

際操作行使這些權利的可能性很小,但是只要貸款人決定行使,借款人是沒有申

辯餘地的。

違約事件分為三類:
1.直接違約事件
指借款人不按期支付本金、利息和費用,違反聲明與保證等事件
2.交叉違約事件
指在借款人由於其他貸款違約而被其他貸款人宣布貸款加速(提前)到期立即償

還時,本貸款人也有權隨即宜布給予借款人的貸款也加速到期立即償還。
交叉違約條款的規定是對借款人施加的極為嚴厲的限制,這將促使借款人不得不

嚴格加強管理,改善經營。
3.先兆性違約事件
指借款人出現喪失償付能力、商務狀況有重大不變化等事件。出現這類事件貸款

人也可以提前收回貸款

(二)違約救濟
發生違約事件後,一些貸款合同的條款賦予銀行採取違約救濟措施的權利
違約救濟條款是規定出現任何一類違約事件時,貸款人擁有的內部和外部救濟方

法。內部(貸款合同規定)的救濟方法有:
1.中止借款人提取貸款
2.解除借款人尚未提取的貸款
3.宣布貨款加速到期立即償還
外部(各國合同法一般都有相應的規定)救濟方法主要有:
1.解除貸款合同
2.要求賠償損失
3.要求履行貸款合同,支付已到期的本息。

(三)違約金和補償
如果借款人沒有根據貸款合同的規定償還應償還的款項,或者借款人沒有在法院

判決所規定的日期償還應償還的款項,應銀行的請求,借款人應在每一日歷月份

的最後一個銀行工作日或者根據銀行的業務慣例所確定的日期支付相應的違約金


對於未能按期還本付息,一般在貸款銀行宣布違約之前,都給予借款人以合理的

寬限期(如15-30天),以避免由於技術或者管理方面偶爾失誤而造成的違約。

二、合同法律適用
國際借貸沒有統一的國際公約可以適用。
對於國際商業貸款合同的法律適用,各國立法都允許當事人各方自行作出選擇,

即承認意思自治原則。
國際借貸各方當事人對所適用的法律沒有作出選擇的,而案件的具體案情也未指

向其他法律的,通常可以適用締結國際商業貸款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共同住所地國

家的法律。
合同雙方當事人的住所地不在同一國家的,若締結合同時雙方當事人都在場的,

則適用貸款合同締結地國家的法律。
若採用通訊方式締結結合同的,則適用貸款人住所所在地國家的法律。

三、管轄權
就救濟途徑而言,國際商業貸款合同爭議,貸款人通常都不願提交仲裁,而是直

接訴諸法院。
貸款人總是力圖避免受借款人國家的法院管轄,如果非借款人所在國法院作出判

決後,借款人在法院地國家並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則貸款人最終還得到借款人

所在國或者其財產所在國申請強制執行。這時,外國法院的判決往往會被借款人

所在國或者其財產所在國拒絕承認,最終導致貸款人勝訴的判決得不到執行。從

而使得貸款人無法得到法律保護。
因此,選擇借款人所在國或者其財產所在國的法院作為管轄法院,實際上對貸款

人是有利的,易於法院判決的執行。

㈨ 什麼叫做轉貸款轉貸

什麼叫做轉貸款轉貸
轉貸款是指商業銀行既作為債務人,對外簽訂貸款協議,借入資金;又作為債權人,將此資金轉貸給國內企業。轉貸款多屬於國際融資貸款。
轉貸是指金融機構吸收了存款後再貸給企業。 轉貸的主體必須是金融機構,否則可能會構成犯罪。 轉貸業務一般在房地產交易中出現。
轉貸款轉貸:就是把轉貸款再通過轉貸業務貸出去。

㈩ 什麼是轉貸款具體是怎麼操作的

建議你可以找個擔保公司幫你做
就是把房子進行第二次貸款
先批貸然後找擔保公司墊資幫你把尾款還上
再幫你貸出錢來
把錢還給擔保公司就行了
這期間只需給你墊資金額的利息就可以了
一般不多
希望可以幫助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