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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貸款不用還

發布時間: 2021-04-24 04:26:35

⑴ 助學貸款在什麼情況下可以不用還貸

你好,助學貸款都必須得還的,要是不用還,一是你獲得了國家的獎學金,這個可以抵你的助學貸款,還有就是你在校期間參加了徵兵,並且通過審核,國家會作為當兵優惠政策,幫你返還在校期間的學費,這個也是可以抵消你在校期間申請的助學貸款
希望可以幫到你,望採納

⑵ 助學貸款不還會有什麼後果

助學貸款未還清即借款人發生了逾期現象,會產生不良信用記錄。助學貸款的周期為10年,利率按基準利率執行,學生在校期間的利息由國家全額補貼,畢業後,就要自行支付利息。

考慮到部分學生離校後可能無法及時就業,國家還規定了畢業後兩年的寬限期。寬限期內,學生只需支付利息,不需償還本金。但由於對政策認識不足,不少學生認為寬限期是不還本付息的,因此,造成了部分逾期還款的現象。

如果不是惡意逾期,可以向銀行解釋並注銷個人不良信用記錄。如果你的信用報告中有負面信息,不要氣餒,這些信息將在若干年後從信用報告中刪除。而且,只要個人在今後的信用活動中誠實守信,隨著時間的推移,新的、好的記錄就會逐漸刷新和取代舊的、負面的記錄。



(2)生源地貸款不用還擴展閱讀:

一、國家助學貸款補助標准

全日制普通大學生(含第二學士學位和高職學生,下同)每人每年申請不超過8000元的貸款額度;年學費和住宿費標准之和低於8000元的,貸款額度可根據學費和住宿費標准之和確定。每名全日制研究生每年申請不超過12000元的貸款;年度學費、住宿費總額低於12000元的,可根據學費、住宿費總額確定貸款金額。

貸款條件

1、中國國籍的自然人,年滿十八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在中國有固定住所,有有效身份證明。

2、有適當的職業和穩定的經濟收入(申請教育助學貸款的學生除外),並能保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

3、在貸款銀行開立儲蓄賬戶,存入不低於消費總額規定比例的首付款及預期的抵押登記費、公證費、保險費等。

4、能夠為個人消費貸款提供銀行認可的有效擔保措施。

5、貸款用途符合規定范圍。

三、貸款限額

1、以質押方式申請貸款,或者銀行、保險公司提供連帶責任擔保的,首付款不低於消費品總價值的20%,貸款不超過消費品總價值的80%。

2、借款人或第三方房地產抵押申請貸款的,首付款不得低於消費品總價值的30%,貸款不得超過消費品總價值的70%。

3、以第三方擔保方式申請貸款的(銀行、保險公司除外),首付款不得低於消費品總值的40%,貸款不得超過消費品總值的60%。

⑶ 生源地貸款畢業後回生源地工作還需要還款嗎

需要還款的,只要是貸款就需要按時還款
大學生國家助學貸款有以下幾種還款方式:
(1)學生畢業前,一次或分次還清;
(2)學生畢業後,由其所在的工作單位將全部貸款一次墊還給發放貸款的部門;
(3)畢業生見習期滿後,在二到五年內由所在單位從其工資中逐月扣還;
(4)畢業生工作的所在單位,可視其工作表現,決定減免墊還的貸款;
(5)對於貸款的學生,因觸犯國家法律、校紀,而被學校開除學籍、勒令退學或學生自動退學的,應由學生家長負責歸還全部貸款。

⑷ 助學貸款不還可以嗎

不可以。
高等學校畢業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暫行辦法
2009-4-16 9:03:27

黨中央有關部門,國務院有關部委、有關直屬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教育廳(局、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教育局,教育部直屬各高等學校:

為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 [2005]18號)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銀監會關於進一步完善國家助學貸款工作若干意見的通知》(國辦發 [2004]51號)的精神,財政部、教育部決定自2006年起,對中央部門所屬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自願到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縣級人民政府駐地以下地區(不含縣級人民政府駐地)基層單位工作,服務期達到3年以上(含3年)的學生,其在校學習期間的國家助學貸款本金及其全部償還之前產生的利息由中央財政代為償還。

現將《高等學校畢業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暫行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高等學校畢業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暫行辦法

財政部 教育部
二OO六年九月六號

高等學校畢業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減輕家庭困難學生還款負擔,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 [2005]18號)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銀監會關於進一步完善國家助學貸款工作若干意見的通知》(國辦發 [2004]51號)的精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高校畢業生到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服務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其在校學習期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本金及其全部償還之前產生的利息將由國家代為償還(以下簡稱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

第三條 本辦法中高校畢業生是指中央部門所屬普通高等學校中的全日制本專科生(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應屆畢業生。

第四條 本辦法中的西部地區是指西藏、內蒙古、 廣西、 重慶 、四川、 貴州、雲南、陝西、 甘肅、 青海、 寧夏、新疆等1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湖南湘西、湖北恩施、吉林延邊自治州,海南省原黎族苗族自治州所轄市縣中的6個民族自治縣(陵水縣、保亭縣、瓊中縣、樂東縣、白沙縣、昌江縣)以及東方市、五指山市的縣級人民政府駐地以下地區(不含縣級人民政府駐地,下同)。
本辦法中的艱苦邊遠地區是指除上述地區外,國務院規定的艱苦邊遠地區的縣級人民政府駐地以下地區(不含縣級人民政府駐地,下同)。

第五條 本辦法中的基層單位是指以上地區縣級以下機關、企事業單位,包括鄉(鎮)政府機關、農村中小學、國有農(牧、林)場、水電施工基地,農業技術推廣站,畜牧獸醫站,鄉鎮衛生院,計劃生育服務站,鄉鎮文化站等以及地處艱苦地區的氣象、地震、地質、煤炭、石油、核工業等中央單位艱苦行業生產第一線。

第六條 按本辦法確定的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所需資金,由中央財政安排。

第七條 凡符合以下全部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定向和委培生除外),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在校期間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誠實守信,道德品質良好,學習成績優良;
(三)畢業時自願到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工作,服務期在3年以上(含3年);
(四)在校期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
(五)經學校評議、推薦。

第八條 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按以下程序申請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

(一)高校畢業生本人在辦理離校手續前向學校遞交《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申請表》和畢業生本人、就業單位與學校三方簽署的到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服務3年以上的就業協議。

(二)高校畢業生在與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簽訂畢業後的還款計劃書時,應註明已申請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如果獲得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資格,不需自行向銀行還款。

(三)高校根據上述材料,按本辦法規定,審查申請資格,將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相關資料集中報送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批。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在一個月內將審批確定的獲得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資格的學生名單通知有關高校及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同時將有關審批文件報教育部、財政部備案。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接受申請資料截止時間為每年5月31日。

第九條 高校需在每年6月30日前將獲得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資格的高校畢業生當年在職在崗情況報送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高校畢業生所在高校要建立與就業單位和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定期聯系制度。高校要專門為經資格審查合格的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的高校畢業生建立完整准確的檔案,並將高校畢業生在校學習期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以及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情況書面通知畢業生本人、就業單位人事部門和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同時,還應主動了解並定期向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和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通報畢業生的工作情況,以便經辦銀行及時掌握借款學生的動態情況,作好國家助學貸款業務貸後管理工作。

第十條 國家對獲得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資格的高校畢業生採取逐年代償資助的辦法,畢業後第一年和第二年各代償助學貸款本息的30%,第三年代償本息的40%,三年代償資助完畢。每人代償資助總額以該畢業生在校學習期間實際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本金及其全部償還之前產生的利息為限。

第十一條 除因正常調動、提拔、工作需要換崗而離開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外,對於未滿3年服務期限,提前離開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單位人事部門應要求其及時向辦理代償資助的原高校申請取消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資格,並與銀行重新簽訂還款計劃書,改由畢業生本人償還全部的國家助學貸款本息。就業單位應當將其有關情況及時通報給學校,並憑畢業生重新簽訂的還款計劃書為其辦理離職手續。高校應將有關情況及時通知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和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並將畢業生返還的資金及時上交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對於不及時向高校提出取消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資格申請、不與銀行重新簽訂還款計劃書、提前離崗的高校畢業生,一律視為嚴重違約,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要將其不良信用記錄及時錄入國家個人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應將高校上交的畢業生返還的資金繼續用於高校畢業生國家助學貸款的代償資助。

第十二條 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資格經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定後,教育部門應按照部門預算管理的相關規定,將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項目經費編入教育部部門預算。財政部根據項目申請情況和財力可能安排代償資金,並根據使用需要及時將資金撥付給教育部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於每年7月31日前將代償資金撥付給有關高校,由高校於每年8月31日前代為償還給高校畢業生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

第十三條 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和有關高校要切實加強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資格審核工作。每所學校每年上報的代償資助學生人數原則上不超過當年高校畢業獲得國家助學貸款學生人數的5%,農林、水利、地質、礦產、石油、師范、民族、航海等專業學生佔在校生比例較大的高校可適當提高比例,但不得高於8%。

第十四條 對於弄虛作假的高校和高校畢業生,一經查實,除收回國家代償資助資金外,將按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

第十五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參照本辦法規定的原則,制定吸引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本轄區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的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辦法。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⑸ 不還助學貸款會有什麼後果

不償還助學貸款的話,將記入個人信用誠信系統,不良記錄將可能使畢業生在申請房貸、辦理信用卡時遇到麻煩。而且如果長期拖欠,嚴重者貸款逾期不還被告上法庭。

以盧氏縣為例,國家助學貸款作為寒門學子完成學業的重要支持,解了許多家庭貧困學子的燃眉之急,在困境中圓了大學夢。然而,部分大學生畢業後貸款到期拖延不還,導致大學生畢業面臨誠信危機。

盧氏縣法院就強制執行一起大學生助學貸款逾期未還案,被執行人王成(化名)13年前申請助學貸款4000元,大學畢業後貸款到期逾期不還被告上法庭,後被強制執行,法院依法扣劃其存款8500元。

2002年11月,王成考取了位於河南省鄭州市的一所大學,因父母均為農民,家境貧困,與農行鄭州某支行簽訂國家助學貸款借款合同一份,約定某支行向王成提供國家助學貸款4000元,用於其支付在校期間的學費及生活費。

借款期限自2002年11月30日起至2007年6月30日止,年利率為5.58%,借款本金採用分期歸還的還款方式,從畢業次月起按半年歸還本金,每期還款2000元;對應付未付利息按規定計收復利,但在校期間欠繳的利息不計復利。

合同簽訂後,銀行方按約將借款4000元給付王成,解決了王成上學的燃眉之急。然而,王成大學畢業貸款到期後未按期償還借款本息。2009年6月23日,王成被農行鄭州某支行訴至鄭州市金水區法院。在審理中,王成經法院合法傳喚未到庭應訴。

法院審理後認為王成借款後未能按約歸還借款本息,對糾紛應負全部責任。鄭州金水區法院判決王成歸還銀行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計4996.47元,於判決生下後十日內履行完畢;案件受理費及公告費由被告王成負擔。如未按判決指定的期間給付金錢義務,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債務利息。

判決生效後,王成拒不履行,農行鄭州某支行2010年9月向鄭州市金水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因被執行人王成戶口所在地在三門峽市盧氏縣,金水區法院委託盧氏縣法院對王成強制執行。盧氏縣法院接受委託後,執行法官多次到被執行人王成戶口所在地,但及其家人均「下落不明」。

案件一度擱淺。然而執行法官一直沒有放棄對該案的執行,直到執行法官經過查詢被執行人王成的銀行賬號,查到了王成有一筆存款,執行法官迅速趕到鄭州,將該筆存款凍結,並將其中的8500元扣劃至法院賬戶。

(5)生源地貸款不用還擴展閱讀:

國家助學貸款不能及時收回,受損害的不僅有銀行的資金,還有學生個人的信用、社會各界的溫暖關愛以及良好的助學機制。拒不償還助學貸款將留下「信用污點」,因為助學貸款還款情況將記入個人信用誠信系統。

銀行有可能將其違約行為錄入金融機構徵信系統。不良記錄將可能使畢業生在申請房貸、辦理信用卡時遇到麻煩,該學生畢業後無論到哪裡工作,購車、購房貸款都可能被銀行拒之門外。如果大學畢業生剛參加工作能力有限無法還款,也應及時與銀行聯系,申請延期還款。

參考資料來源:三門峽市人民中級法院-助學貸款逾期未還被強制執行 大學生誠信

⑹ 大學生源地助學貸款用不用還又不還的

貸款是必須還的。上學期間不需要還,也不計利息。畢業當年如果還掉,只還本金。畢業兩年之內是寬限期,在此期間,計息但是可以不還本金。兩年之後必須還的。

⑺ 教師職業可以不用還生源地貸款嗎

既然是貸款那就需要還,不論職業或地域。

⑻ 關於大學助學貸款沒還上怎麼辦

助學貸款沒有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及時足額的還款都是逾期行為,會由人民銀行記錄在個人徵信記錄當中。而且國家助學貸款屬於政策性貸款,扶貧性質的,對於逾期行為在有些省份的商業銀行看來是及其惡劣的。

如果個人徵信里有逾期,而且是像這種助學貸款逾期記錄,對未來貸款買車買房影響都是很大的。

現在必須盡快還完本息,由銀行出具非惡意欠息證明,就可以正常申請信貸業務,就不會影響貸款利率了。

(8)生源地貸款不用還擴展閱讀

助學貸款的還款期限如下: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期限原則上按全日制本專科學制加10年確定,最長不超過14年。學制超過4年或繼續攻讀研究生學位、第二學士學位的,相應縮短學生畢業後的還貸期限。

學生在校及畢業後兩年期間為寬限期,寬限期後由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按借款合同約定,按年度分期償還貸款本金和利息 。

⑼ 大學畢業後回生源地就不用還貸款嗎

這個貸款是你再大學四年期間是無息貸款,是要還的,在校期間還清的話是沒有利息的,但是畢業之後就要有利息了。是要還的,貸款嘛。

⑽ 國家助學貸款可以不還嗎

不可以,助學貸款的周期為10年,國家助學貸款的借款學生如未按照與經辦銀行簽訂的還款協議約定的期限、數額償還貸款,經辦銀行應對其違約還款金額計收罰息。利率按基準利率執行,學生在校期間的利息由國家全額補貼,畢業後,就要自行支付利息。
考慮到部分學生出校後不一定能夠及時就業,國家還設立了畢業後兩年的寬限期,在寬限期內,學生只需要支付利息,不用償還本金。但由於對政策的不理解,很多學生認為寬限期就是不用還款也不需要支付利息。因此,造成了部分逾期還款的現象。
如果非惡意逾期,可向銀行進行解釋說明,取消個人的不良信用記錄。如果信用報告中確實有負面信息,也不要氣餒。這些信息經過一定年限以後就會從信用報告中刪除,而且,只要個人在以後的信用活動中做到誠實守信,隨著時間的推移,新的、良好的記錄會逐漸刷新、替代舊的、負面的記錄。
經辦銀行會將已畢業學生的個人基本信息和還款情況錄入中國人民銀行的個人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以供全國各金融機構依法查詢。如國家助學貸款畢業學生違約情況嚴重,將影響其向金融機構申請辦理其他個人消費信貸。
助學貸款學生的基本信息和借、還款信息全部納入個人徵信系統信息庫,只要欠款的學生畢業後在銀行開工資賬戶,他的信用信息就會在個人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留下記錄。同時,個人徵信系統是全國聯網,一旦有不良信用記錄,以後從銀行貸款買房等方面都會有麻煩。
按還款協議進入還款期後,對於連續拖欠還款行為嚴重的借款人,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和銀行將通過新聞媒體和網路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證號碼、畢業學校及具體違約行為等信息,違約人承擔相關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