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貸款類型 » 遼寧省生源地助學貸款
擴展閱讀
二手房買方需貸款 2024-10-01 18:52:55
建設銀行住房貸款怎麼樣 2024-10-01 15:05:39

遼寧省生源地助學貸款

發布時間: 2021-04-24 09:08:48

① 我在遼寧鞍山岫岩地區,哪個銀行可以辦生源地助學貸款

國家助學貸款是向正在接受高等教育的全日制本、專科學生(含高職學生)、研究生及攻讀第二學士學位的在校學生發放的,用於支付學費、住宿費和基本生活費的人民幣貸款業務。分為中央財政貼息國家助學貸款和地方財政貼息國家助學貸款。
高等院校經濟困難學生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的比例,原則上不超過全日制在校學生總數的20%,每人每學年貸款額最高不超過6000元。
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並持有有效身份證明。
2、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人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須經監護人同意)。
3、符合中央和地方財政貼息規定的合作高校在校經濟困難學生。
註:具體業務種類及辦理程序、辦理條件等以當地分行有關規定為准。

② 遼寧喀左在哪個銀行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

生源地助學貸款在地方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辦理。
申請助學貸款的學生,持身份證、戶口簿、高校錄取通知書(新生)或高校學生證(在校生)到戶籍所在地區(市)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領取《申請表》,填寫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個人信息。
之後,申請人將《申請表》送街道(鄉鎮)民政部門進行審查並加蓋公章後交回區(市)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區(市)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將對《申請表》進行初評後提交給貸款銀行,貸款銀行終審符合條件後與申請人簽訂貸款協議並放貸。
沒有說是在銀行能夠辦理助學貸款的。你還是再去咨詢一下吧。
99dai

③ 今年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助學貸款什麼時候開始辦理續貸,需要什麼證明我是遼寧的,

學生貸款金額只要不超過貸款最高額度都可辦理。扣除學費和住宿費後剩餘的金額可用作生活費,此部分資金留存在學生的助學貸款專用支付寶賬戶內,學生可向支付寶申請辦理提現。

2.關於申請材料。

首次貸款所需材料:1開發銀行助學貸款申請表,由學生在線服務系統導出,學生需加蓋村(居)委會、鄉鎮(街道)民政部門任一單位公章;2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3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戶口本;4錄取通知書或學生證。

續貸申請材料:學生在申請續貸時,只需登錄學生在線服務系統(https://sls.cdb.com.cn/preapply),完成申貸程序並列印出《貸款申請表》向縣資助中心提出申請,《貸款申請表》無需學校蓋章。辦理續貸所需材料:1開發銀行助學貸款申請表(不需學校或村鎮單位蓋章);2學生證及借款學生身份證的復印件;3上年合同復印件。

3.回執錄入時限

從2014年起,10月9日之前若生源地助學貸款經辦機構沒有收到申貸學生的高校錄入回執,將自動視作該學生放棄本次貸款申請。請各學院(校區)必須在10月9日之前將開行生源地貸款回執收齊交學生處助學辦。逾期不提交回執的,責任自負。為防止提交過程中出現疏漏,各學院(校區)要提醒學生在提交生源地貸款回執時應將《受理證明》復印留存。



學生工作部(處)

2014年6月16日

④ 2014年遼寧省生源地助學貸款什麼時候能發下來 有什麼時候能到支付寶裡面呢!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正常情況下11月份逐批發放貸款,發放有一個時間差。國開行現在已基本發放完畢,到支付寶向學校劃帳階段。
劃轉帳是逐批進行的,在11月中下旬一定能完成。

⑤ 生源地貸款能不能辦理 (遼寧省朝陽市建平縣)

縣城不一定會提供生源地貸款的!你可以考慮到學校去申請大學生助學貸款是可以的!國家助學貸款的申請條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中經濟困難的本專科生(含高職生)、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位學生;(2)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3)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人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須由其法定監護人書面同意);(4)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5)學習努力,能夠正常完成學業;(6)因家庭經濟困難,在校期間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學業所需基本費用(包括學費、住宿費、基本生活費)。國家助學貸款的額度 每個學生每學年的貸款金額最高不超過6000元。國家助學貸款的期限 國家助學貸款還款期限為6年,但各家銀行還貸要求有所不同,有的銀行還把還貸時間放寬至畢業後開始計算,雖然這樣,有的學生仍然無法按時還貸。易貸中國提醒已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的同學,如不能及時還貸,個人信用受到影響,這是影響一生的大事。如何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一般來講,貧困家庭學生需通過就讀的學校向當地的銀行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學生在校期間原則上採取一次申請、銀行分期發放國家助學貸款辦法。哪些高校開展了國家助學貸款工作 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都應積極落實國家助學貸款政策,與合作的銀行共同為高校貧困家庭學生辦理國家助學貸款。另外,也有一部分民辦普通高校開展了國家助學貸款工作,學生要注意學校招生簡章或錄取通知書中的相關說明。國家助學貸款的申請材料 (1)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書;(2)本人學生證和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未成年人須提供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和書面同意申請貸款的證明);(3)本人對家庭經濟困難情況說明;(4)學生家庭所在地有關部門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學生本人對其提供證明材料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助學貸款還款問題 按政策助學貸款可以在從貸款起始時間算起十年內還清,在畢業後開始按季度還利息,在畢業後兩年內任意時間開始自主選擇還本金。但由於銀行系統或其它一些問題,經常發生畢業後就開始必須換本息和,而且沒有相關部門協助處理。一般都是不經貸款人同意直接從貸款人銀行卡里直接扣取本息和,並不是按還款確認書的相關規定進行扣除本金或利息。而且,這種顯現學校或銀行相關部門不給予合理的解決,強制貸款人償還本息和。如果借款學生在學校期間發生休學、退學、轉學、出國、被開除學籍等中(終)止學業的事件,相關的貸款業務將如何處理?如果借款學生在學校期間發生休學、退學、轉學、出國、被開除學籍等中(終)止學業的事件,學校在為借款學生辦理相關手續之前會及時通知銀行並要求學生到銀行辦理還清貸款手續。經辦銀行在得到學校通知後將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並採取提前收回貸款本息等措施,為學生辦理相關手續。 此外,借款學生畢業後繼續攻讀學位的,可以申請辦理貸款展期。借款學生要在畢業前30日向原所在學校提出展期申請,並提供繼續攻讀學位的相關證明。原所在學校審核通過後,由經辦銀行為其辦理展期手續。 借款學生畢業後1年內,可以向經辦銀行提出一次調整還款計劃的申請,包括調整還款方式,經辦銀行將予受理並根據實際情況和有關規定進行合理調整。 借款學生畢業後出國留學的,要主動通知原經辦銀行並一次性還清借款。 經辦銀行將建立借款學生還貸監測系統,對連續拖欠貸款超過一年且不與經辦銀行主動聯系的借款學生姓名、身份證件號碼、畢業學校、違約行為等加以公布。 以上資料來源於易貸中國官方網站

⑥ 遼寧營口哪個銀行給辦助學貸款

人民銀行
以下是文件: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銀監會關於進一步完善國家助學貸款工作若干意見的通知
2007-4-21 20:53:15

國辦發[2004]5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教育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銀監會《關於進一步完善國家助學貸款工作的若干意見》已經國務院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二○○四年六月十二日

--------------------------------------------------------------------------------

關於進一步完善國家助學貸款工作的若干意見

教育部 財政部 人民銀行 銀監會

(二○○四年六月八日)

國家助學貸款是黨中央、國務院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國普通高校資助政策體系,加大對普通高校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力度所採取的一項重大措施。這項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受到廣大經濟困難學生和社會有關方面的普遍歡迎。但由於多種原因,國家助學貸款工作還沒有達到預定目標,存在一些突出問題,需要切實加以改進和完善。

推進並加強國家助學貸款工作,應堅持「方便貸款、防範風險」的原則,進一步理順國家、高校、學生、銀行之間的經濟關系,健全國家助學貸款管理體制,改革貸款審批和發放辦法,強化普通高校和銀行的管理職責,完善還貸約束機制和風險防範機制,確保國家助學貸款工作持續、健康發展,基本滿足普通高校經濟困難學生的需要,最大限度地降低國家助學貸款風險。現就進一步完善國家助學貸款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進一步完善國家助學貸款政策

(一)改革財政貼息方式。改變目前在整個貸款合同期間,對學生貸款利息給予50%財政補貼的做法,實行借款學生在校期間的貸款利息全部由財政補貼,畢業後全部自付的辦法,借款學生畢業後開始計付利息。

(二)延長還貸年限。改變目前自學生畢業之日起即開始償還貸款本金、4年內還清的做法,實行借款學生畢業後視就業情況,在1至2年後開始還貸、6年內還清的做法。借款學生辦理畢業或終止學業手續時,應當與經辦銀行確認還款計劃,還款期限由借貸雙方協商確定。若借款學生繼續攻讀學位,借款學生要及時向經辦銀行提供繼續攻讀學位的書面證明,財政部門繼續按在校學生實施貼息。借款學生畢業或終止學業後1年內,可以向銀行提出一次調整還款計劃的申請,經辦銀行應予受理並根據實際情況和有關規定進行合理調整。貸款還本付息可以採取多種方式,可以一次或分次提前還貸。提前還貸的,經辦銀行要按實際期限計算利息,不得加收除應付利息之外的其他任何費用。

(三)對畢業後自願到國家需要的艱苦地區、艱苦行業工作,服務期達到一定年限的借款學生,經批准可以獎學金方式代償其貸款本息。具體辦法將結合學生就業政策另行制定。

二、進一步改革國家助學貸款實施機制

(一)改革經辦銀行確定辦法。改變目前由國家指定商業銀行辦理國家助學貸款業務的做法,實行由政府按隸屬關系委託全國和各省級國家助學貸款管理中心通過招投標方式確定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參與競標的銀行必須是經銀監會批准、有條件經辦國家助學貸款業務的銀行。經辦銀行一經確定,由國家助學貸款管理中心與經辦銀行簽訂具有法律效力的貸款合作協議。中標銀行要按照協議約定提供貸款服務並及時足額地發放國家助學貸款;要簡化貸款程序,制定統一的貸款合同文本,規范辦理貸款的周期;及時向普通高校提供學生還款情況。國家助學貸款管理中心要按協議約定及時足額支付貼息和風險補償資金,配合銀行做好催收還款工作,努力降低金融風險。

(二)對普通高校實行借款總額包干辦法。普通高校每年的借款總額原則上按全日制普通本專科生(含高職學生)、研究生以及第二學士學位在校生總數20%的比例、每人每年6000元的標准計算確定。每所普通高校的具體借款額度按隸屬關系,由全國和各省級國家助學貸款管理中心根據各校的貧困生實際情況和借款學生還款違約等情況分別確定下達。

(三)明確普通高校、銀行和學生在國家助學貸款實施工作中的責任。

普通高校在國家助學貸款管理中心下達的借款額度內,負責組織本校經濟困難學生的貸款申請,並向經辦銀行提出本校借款學生名單和學生申請貸款的有關材料,對申請借款學生的資格及申請材料的完整性、真實性進行審查,監督學生按貸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經辦銀行在審批貸款時,要按照中標協議的約定滿足普通高校借款人數和額度需求,並在中標協議規定的工作日內,批准貸款並與學生簽訂貸款合同,向學生發放貸款。

借款學生要如實填寫公民身份號碼,保證申請材料的真實和完整;嚴格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資金;認真履行與銀行簽訂的還款協議,直接向銀行還款,承擔償還貸款的全部責任。

三、建立和完善貸款償還的風險防範與補償機制

(一)建立學生還款約束機制。國家金融管理等有關部門、經辦銀行、國家助學貸款管理中心及各高等學校,要各負其責,共同建立還款約束機制。

國家金融管理部門要加快全國個人資信征詢系統建設,健全銀行風險防範約束機制。

經辦銀行要建立有效的還貸監測系統,並做好相關工作。要對借款學生積極開展還貸宣傳工作,講解還貸的程序和方式;要及時為貸款學生辦理還貸確認手續;加強日常還貸催收工作並做好催收記錄;對沒有按照協議約定的期限、數額歸還國家助學貸款的學生,經辦銀行應對違約貸款金額計收罰息,並將其違約行為載入金融機構徵信系統,金融機構不再為其辦理新的貸款和其他授信業務;按期將連續拖欠貸款超過一年且不與經辦銀行主動聯系的借款學生姓名及公民身份號碼、畢業學校、違約行為等按隸屬關系提供給國家助學貸款管理中心。

國家助學貸款管理中心要以已建立的國家助學貸款學生個人信息查詢系統為依託,進一步完善對借款學生的信息管理,對借款學生的基本信息、貸款和還款情況等及時進行記錄,加強對借款學生的貸後跟蹤管理,接受經辦銀行對借款學生有關信息的查詢;並將經辦銀行提供的違約借款學生名單在新聞媒體及全國高等學校畢業生學歷查詢系統網站公布。

各普通高校要建立本校借款學生的信息查詢管理系統,強化對學生的貸後管理,按隸屬關系及時向國家助學貸款管理中心和經辦銀行提供借款學生信息。

公安部門要積極做好為普通高校學生換發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工作,配合銀行做好對違約學生的身份核查工作。

(二)建立國家助學貸款風險補償機制。考慮到國家助學貸款特點和我國的具體國情,為鼓勵銀行積極開展國家助學貸款業務,按照「風險分擔」原則,建立國家助學貸款風險補償機制。按隸屬關系,由財政和普通高校按貸款當年發生額的一定比例建立國家助學貸款風險補償專項資金,給予經辦銀行適當補償,具體比例在招投標時確定。國家助學貸款風險補償專項資金由財政和普通高校各承擔50%;每所普通高校承擔的部分與該校畢業學生的還款情況掛鉤。風險補償專項資金由各級國家助學貸款管理中心負責管理。財政部門每年將應承擔的資金及時足額安排預算;各普通高校承擔的資金,按照普通高校隸屬關系和財政部門有關規定,在每年向普通高校返還按「收支兩條線」管理的學費收入時,由財政部門直接撥給教育主管部門。各級國家助學貸款管理中心在確認經辦銀行年度貸款實際發放額後,將風險補償資金統一支付給經辦銀行。

具體實施辦法,由財政部、教育部、人民銀行、銀監會另行制訂。

四、切實加強對國家助學貸款工作的領導、管理與監督

(一)加強統籌和協調。成立由教育部、財政部、公安部、人民銀行、銀監會等部門參加的部際協調小組,及時研究解決國家助學貸款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也應成立相應的協調機構,加強對本地區的國家助學貸款工作的統籌與協調。各級教育、財政、金融等部門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認真履行職責,積極主動地開展工作。

(二)嚴肅國家助學貸款政策。今後,凡超出本意見所確定的原則調整國家助學貸款政策,均由教育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銀監會等有關部門研究提出意見,報經國務院批准後下發執行。其他任何部門均不得擅自出台或修改相關政策。

(三)健全國家助學貸款管理機構,進一步強化並改進管理。

教育部要進一步加強全國國家助學貸款管理中心的建設,配備足夠的工作人員,檢查、督促其充分履行職能。全國國家助學貸款管理中心要監督指導各省級國家助學貸款管理中心的工作,具體組織部署中央部門所屬普通高校國家助學貸款的實施工作;負責通過招標方式確定中央部門所屬普通高校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與經辦銀行簽訂貸款合作協議,嚴格按協議約定做好各項管理工作;統一管理中央財政安排的國家助學貸款貼息資金和按本意見建立的中央部門所屬普通高校的國家助學貸款風險補償專項資金;建立完善國家助學貸款信息管理系統和統計監測體系;定期在新聞媒體上對銀行提供的違約借款者進行公布。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切實負起推進所屬普通高校國家助學貸款工作的責任,要加強省級國家助學貸款管理中心的建設,調劑配備相應工作人員,保證必需的工作經費。省級國家助學貸款管理中心負責本地區國家助學貸款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與日常管理工作。具體職能由各地參照全國國家助學貸款管理中心職能確定。

各普通高校要加強對國家助學貸款的管理工作。必須設立專門的工作機構,由學校的一位校級領導直接負責,原則上按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生、研究生在校生規模1:2500的比例,在現有編制內調劑配備專職工作人員。各普通高校要制定國家助學貸款管理職責細則,按隸屬關系報送國家助學貸款管理中心備案。要培養學生誠信意識,建立學生信用檔案,制訂切實可行的措施,督促借款學生及時歸還貸款本息,努力降低國家助學貸款風險。借款學生畢業時,學校有關部門應在組織學生與經辦銀行辦理還款確認手續後,方可為借款學生辦理畢業手續,並將其貸款情況載入學生個人檔案;積極主動地配合經辦銀行催收貸款,負責在1年內向經辦銀行提供借款學生第一次就業的有效聯系地址;學生沒有就業的,提供其家庭的有效聯系地址。

五、其他有關規定

(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認真做好所屬普通高校國家助學貸款工作的同時,積極推進生源地助學貸款業務。具體辦法由各地自行研究制定。

(二)本意見所指的借款學生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中經濟困難的本專科學生(含高職學生)、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

(三)本意見於2004年秋季開學後在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全面實施。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細則。

(四)此前已簽訂貸款合同學生的貸款發放、貼息、還款等辦法繼續按原規定執行。

(五)此前下發的國家助學貸款的有關政策和規定繼續執行。與本意見不一致的,以本意見為准。

⑦ 2010沈陽市可以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嗎

目前開展生源貸款業務的試點省(市)有:湖北省、黑龍江省、江蘇省、陝西省、甘肅省、重慶市、青海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寧夏回族自治區、內蒙古自治區、山西省、北京市、河北省、山東省、安徽省、浙江省、福建省、上海市、湖南省、江西省、雲南省、貴州省、四川省、廣西壯族自治區、海南省、天津市。其它省市也在積極試點。

遼寧省生源地助學貸款試點范圍,將康平縣、岫岩縣、清原縣、新賓縣、桓仁縣、寬甸縣、義縣、昌圖縣、西豐縣、朝陽縣、喀左蒙古族自治縣、建平縣、北票市、凌源市、建昌縣、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縣和彰武縣。

⑧ 生源地助學貸款:何時才能把交學費後剩餘的錢打到我的賬戶

完成所有生源地貸款申請手續後,申請經省資助中心審批後,貸款將通過學生支付寶賬戶直接匯到學生所在高校帳戶。支付寶賬戶將用手機簡訊通知學生。如支付學費後尚有多餘,繳納學費後的剩餘貸款可通過支付寶提現功能實現,可作為學生的生活費。

由於今年是第一年實行支付寶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所以具體時間說不準,而且各地區也有先後快慢。去年一般是年底或第二年年初到賬。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指國家開發銀行等金融機構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簡稱學生)發放的,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學生入學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機構申請辦理的,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支付在校學習期間所需的學費、住宿費的助學貸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為信用貸款,不需要擔保和抵押,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

2007年8月,國家新出台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以下簡稱「生源地貸款」)政策,2007年8月,財政部、教育部、國家開發行聯合開展生源地貸款業務的試點省(市)共有5個:湖北省、江蘇省、陝西省、甘肅省、重慶市。目前開展生源貸款業務的試點省(市)有:湖北省、江蘇省、陝西省、甘肅省、重慶市、青海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寧夏回族自治區、內蒙古自治區、山西省、北京市、山東省、安徽省、浙江省、福建省、上海市、湖南省、江西省、雲南省、貴州省、四川省、廣西壯族自治區、黑龍江省、吉林省、遼寧省、海南省、天津市、河南省。其它省市也在積極試點,推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學生可以向當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咨詢具體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相關事宜。家庭經濟困難、需要貸款的學生就有了兩種選擇(只能選擇一種):1,由國家開發銀行等銀行組織實施的生源地貸款(即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2,由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銀行、中國農業銀行等銀行提供的國家助學貸款。
從2010年開始,國家開發銀行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全部都通過國家開發銀行助學貸款信息網申請。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主要規定如下:
1.申請條件
①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②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③已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學校名單以教育部公布的為准)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高校在讀的本專科學生、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生;
④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本縣(市、區);
⑤家庭經濟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
2. 辦理程序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按年度申請、審批和發放。學生在新學期開始前,向家庭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出貸款申請(有的地區直接到相關金融機構申請)。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對學生提交的申請進行資格初審。金融機構負責最終審批並發放貸款。
3. 貸款金額
借款人每學年申請的貸款金額原則上不超過8000元。
4. 貸款利息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利率執行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公布的同檔次基準利率,不上浮。學生在校期間的利息由財政全部補貼,畢業後的利息由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共同負擔。
5. 還款期限和還款方式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期限原則上按全日制本專科學制加10年確定,最長不超過14年,其中,在校生按剩餘學習年限加10年確定。學制超過4年或繼續攻讀研究生學位、第二學士學位的,相應縮短學生畢業後的還貸期限。學生在校及畢業後兩年期間為寬限期,寬限期後由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按借款合同約定,按年度分期償還貸款本息。

申請條件
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以下簡稱生源地助學貸款)的申請對象為戶籍在已經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生及其家長(法定監護人)之一組成生源地貸款共同借款人。
(一)生源地助學貸款支持對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3.已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專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高校在讀學生;
4.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本市、縣(市、區);
5.家庭經濟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
註:2012年的高中畢業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情況調查工作於今年5月底前由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完成,申請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新生和在省內高校就讀的老生須已被列入認定名單,詳細情況可咨詢您所屬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
(二)共同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主要是借款學生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如借款人是孤兒且沒有法定監護人,則可由包括近親屬在內,自願與借款學生共同承擔還款責任,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低於60周歲,無不良信用記錄且當地戶籍的自然人。

貸款額度
貸款額度、期限、利率
(一)貸款額度
貸款額度每人每學年不超過8000元,為1000到8000之間的整數,原則上用於學生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高校在讀學生當年在高校獲得了國家助學貸款的,不得同時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二)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原則上按全日制本專科學制年限(在校生按學制剩餘年限)最長加10年確定,借款期限最長不超過14年。學生正常學制畢業後滿兩年開始按借款合同約定按年度分期償還貸款本金。
學生在校及畢業後兩年期間為寬限期,寬限期後由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按借款合同約定,按年度分期償還貸款本息。學制超過4年及繼續攻讀更高一級學位(包括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借款學生相應縮短學生畢業後自付本息的期限。
(三)貸款利率
利率執行貸款發放時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自貸款發放日起每年12月21日調整一次,調整後的利率為調整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基準利率。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利息按年計收,每年12月20日為還款日。學生在校期間的利息由財政全額貼息,畢業後的利息由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共同負擔。
(四)貼息政策
根據國家助學貸款有關規定,原則上學生正常在校期間,助學貸款利息由財政全額貼息。學生畢業後貸款利息由借款人自行承擔。
1.利息。貸款學生在校期間利息全部由財政補貼,其中,考入中央部屬高校的學生,其貸款貼息由中央財政承擔。考入地方高校的學生,跨省就讀的,其貸款貼息由中央財政承擔;在本省就讀的,其貸款貼息由地方財政負擔。貸款學生畢業後利息全部由學生及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負擔。
2.風險補償金。建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風險補償專項資金,風險補償金比例按當年貸款發生額的15%確定。
3.貼息和風險補償金管理。中央和地方負擔的貼息及風險補償金分別由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和各省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歸集。每年12月20日前,向開展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經辦銀行及時足額劃撥,由經辦銀行實行專戶管理,主要用於彌補貸款違約損失等有利於防範風險和加強管理的費用。

申報材料
(一)貸款證明材料
1.2009年入學的新生及已經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內高校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籍在校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格認定工作已先期由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完成,通過預申請的審核的學生,須由畢業中學或高校出具開通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省市證明材料。
2.已經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外高校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籍在校生,須由所在高校出具貸款證明。
(二)身份證明材料
1.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監護人也可以軍人證或武警證為有效證件);
2.錄取通知書或學生證。新生憑錄取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在校生憑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申報程序

貸款申請
借款人向其家庭戶籍所在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縣級資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請,填寫貸款申請表,同時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戶口簿(本)原件及復印件;
2.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學籍證明。新生憑高校錄取通知書及其復印件;在讀生憑《學生證》及其借款學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人生源地證明》。

合同簽訂
①當地資助中心審查申請資料→②當地資助中心指導借款學生到經辦行開設個人賬戶→③簽訂《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④當地資助中心開具《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回執單》。

合同回執
①借款學生攜合同回執到學校→②學校按照合同回執要求辦理手續→③學生本人將合同回執寄回學生所在縣級資助中心→④當地資助中心編制匯總表報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⑤省資助管理中心報送經辦行審批。

貸款發放
①經辦行將貸款資金劃付至借款學生個人賬戶→②貸款資金從個人賬戶劃付至借款人就讀學校的學費賬戶。

合同變更
借款合同簽訂後,借款學生如需變更個人賬戶的賬戶名或賬戶號,或借款學生因繼續攻讀學業、休學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還款,由借款學生本人申請並經縣級資助中心審核同意,可以變更合同。原則上,還款計劃的調整隻能在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進行,不能展期。

特別提醒
(一)借款人應認真閱讀合同文本,切實履行借款人各項義務。
(二)如國家相關政策發生調整,按新的政策執行。
(三)國家開發銀行及各級資助中心有權不經借款人同意按照有關規定公布和使用借款人個人信息以及借款人貸款違約信息;
(四)借款人個人信息和借款人貸款違約信息將被錄入全國聯網的人民銀行個人徵信系統,不良信用記錄將會給個人未來的生活、工作產生深遠影響。
(五)借款人應在還款後及時與市縣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及經辦銀行進行帳務核對工作,防止出現問題。

注意事項
有關申請注意事項整理如下
1.貸款合同簽訂頻度:
為了規范貸款管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糾紛,開發銀行規定生源地助學貸款合同一年一簽。初次簽訂貸款合同時,借款學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須同時到場;續貸簽訂合同時,借款學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持《授權委託書》即可辦理。從 2011 年起,新版生源地助學貸款合同條款約定,借款學生與共同借款人默認為互為授權委託關系,故不需再簽訂《授權委託書》。
2.共同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原則上為借款學生父母或者法定監護人,戶籍必須與借款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一致;共同借款人非父母時,年齡必須在25-60 周歲之間,辦理時共同借款人如超過 60歲請更換共同借款人。
3.生源地助學貸款初次申請所需材料:
蓋章的申請表、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和高校錄取通知書(在讀學生持學生證)及上述材料復印件;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戶口簿只需出示,不需復印件;資助中心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從 2011年起,同學們只需到高校資助中心網上辦理電子回執,無需再郵寄紙質回執。
4.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再次申請所需材料:
本人簽名的申請表和學生證復印件。如借款學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不能前往受理現場,另一方可持《授權委託書》(2011 年新版合同不需)辦理申請。由高校資助部門出具的本人未在高校辦理國家助學貸款的證明。

貸款還款
生源地助學貸款還款
借款學生畢業後,要求開始償還助學貸款。生源地助學貸款是通過支付寶賬戶還款的。需要注意的是,生源地助學貸款每年正常還款日是12月20日之前,最後一年還款日為9月20日之前。如果逾期未還,記住盡早還款,每月20日支付寶都可以進行逾期

相關補充:http://jingyan..com/article/47a29f245db47cc01523995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