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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最低

發布時間: 2021-04-25 05:10:16

Ⅰ 請問,大學生在大學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不是無息貸款

不能,兩者是一回事,只是給你發放貸款的地方不一樣,大學無息貸款的名字就是大學生無息助學貸款!
每個高校都有一個助學貸款中心,一般都設在學生處,你可以去哪裡證實一下。

Ⅱ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本專科 最高

貸款的額本金還款方式較適合於還款能力較強、並希望在還款初期歸還較大款項以次減少利息支出的個人。
想要知道貸款方面的知識,你可以在綱上查閱《大重月》這則搏文。
就是將你的房子抵押給銀行,銀行借錢給你,如果有房可以申請信用貸款。
以貸款為例,希望能對你有幫助。

Ⅲ 1、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需要什麼條件 詳細

普通高等學校(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 全日制本專科生(含高職生)、第二學士學位學 生和研究生,具備以下條件可以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①家庭經濟困難; 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滿16 周歲的需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 ③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人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須由其法定監護人書面同意); ④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 ⑤學習努力,能夠正常完成學業; ⑥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本縣(市、區)。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按年度申請、審批和發放。學生在新學期開始前,向家庭所在縣(市、 區)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出貸款申請。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對學生提交的申請進行 資格審查。銀行負責最終審批並發放貸款。 借款人每學年申請的貸款金額原則上不超過6000 元。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法定貸款利率和國家有關利率政策執行。 學生在校期間的利息由財政全部補貼,畢業後的利息由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入)共同負擔。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期限原則上按全日制本專科學制加10 年確定,最長不超過14 年。 學制超過4 年或繼續攻讀研究生學位、第二學士學位的,相應縮短學生畢業後的還貸期限。 學生在校及畢業後兩年期間為寬限期,寬限期後由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按借款合 同約定,按年度分期償還貸款本金和利息。

Ⅳ 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年限寫多少最為和適

貸款年限沒有合適不合適得根據自身的情況來確定還款年限,下面視具體的一些細則。

國開行還有個還款寬限期,還本金的時間就是貸款時間減去學制,再減去寬限期,就是學生還本金的時間。
舉例說明:如一個學生貸款年限填寫的是6年,如果該學生的學制是4年,然後寬限期是2年(14年以前貸款的學生有2年的寬限期,15年以後貸款的學生寬限期是3年),那該學生還本金的時間就是畢業後的第二年就要開始還本金了。如一個學生的貸款年限申請表上填寫的是10年,該生的學制是4年,寬限期2年的話,那該生的還本金時間就是10-4-2=4,就是該生畢業的第四年要開始還本金。以此類推。
每年的12月20日還利息我們稱之為年度結息。國家助學貸款在學生畢業當年的9月份就有利息了,凡是畢業的學生,在每年的12月20日(即固定還款日)都要還利息,沒有一次性將貸款還清的學生,根據貸款合同上的還款時間,如果到了按年度分期還款的時間,利息和本金就要一起還,辦理助學貸款的學生應及時登錄在線系統查看信息,避免逾期。

Ⅳ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每年的利息是多少

生源地助學貸款,畢業後開始還款,畢業後兩年內每年只需償還一次貸款利息,畢業後第三年起需按年償還貸款本金。
例:生源地助學貸款6000元,畢業第一年應該還多少利息?
生源地助學貸款除最後一年外的每年還款日都為12月20日,畢業第一年的12月20日需償還當年9月1日至還款日期間的貸款利息,共計110天。按6.15%基準利率計算,第一年利息計算方式為:6000*110*6.15/360/100=112.75元。
畢業後第一年只需償還110天的貸款利息,第二年償還1整年的貸款利息,第三年除了償還當年貸款利息外,還需償還部分貸款本金。從第三年起至貸款到期日,每年償還等額貸款本金。

Ⅵ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期限最長和最短年限分別是

貸款期限原則上按全日制本專科學制年限(在校生按學制剩餘年限)最長加10年確定,借款期限最長不超過14年。學生正常學制畢業後滿兩年開始按借款合同約定按年度分期償還貸款本金。

學生在校及畢業後兩年期間為寬限期,寬限期後由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按借款合同約定,按年度分期償還貸款本息。學制超過4年及繼續攻讀更高一級學位(包括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借款學生相應縮短學生畢業後自付本息的期限。

(6)本科生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最低擴展閱讀

貸款額度

貸款額度每人每學年不超過8000元,為1000到8000之間的整數,原則上用於學生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

高校在讀學生當年在高校獲得了國家助學貸款的,不得同時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誠信守信、遵紀守法;

3、已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中央、區內外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院校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高校在讀的本專科學生、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生;

4、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同一旗縣(市、區);

5、家庭經濟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學費、住宿費。

Ⅶ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原則上不超過

4辦理助學貸款的流程:
貸款受理部門提出貸款申請;
准備材料 。准備相關材料到當地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登記並領取《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借款人需將申請表填寫完整並印章齊全;
審核材料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記領表的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出具身份證明材料(含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學生證或錄取通知書、戶口簿)復印件需要兩份、申請表和郵儲賬號,縣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工作人員對材料進行審查;
簽訂合同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簽訂《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簽訂借款合同同時授權郵政儲蓄銀行從上述賬戶中扣收貸款本息;
合同回執寄返。借款合同簽訂完畢後,學生可持合同到高校報到,從2011年起學生只需到高校資助中心辦理電子回執,無需再郵寄紙質回執。報到後30日內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未收到回執(最遲不得超過10月30日),視同學生撤銷借款申請;
貸款發放與支付。根據合同約定,郵儲銀行將在合同約定日期發放貸款,並將貸款資金電匯至借款學生所在高校指定賬戶;
償還貸款。借款學生畢業後,學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負責按借款合同約定,按時在個人賬戶中存入足額資金。

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條件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已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專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高校在讀學生;
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戶籍均在本市、縣(市、區);
家庭經濟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
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申請材料:
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書;
本人學生證和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未成年人須提供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和書面同意申請貸款的證明);
本人對家庭經濟困難情況說明;
學生家庭所在地有關部門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學生本人對其提供證明材料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銀行規定的其他資料。

Ⅷ 大學生生源地助學貸款怎麼申請啊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政策簡介 一、貸款對象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對象為全日制普通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學校名單以教育部公布的為准)的本專科學生、碩士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生。二、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必須符合以下條件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誠實守信,遵紀守法;2、已被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高校在讀學生;3、學生本人戶籍及其家庭居住地均在本縣。原則上就讀中學也應在本縣。4、符合以下特徵之一,家庭經濟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學生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①各級地方政府確定的農村和城鎮低保家庭;②領取社會救濟和福利的家庭(如孤兒、殘疾人家庭);③無穩定收入的單親家庭;④家庭經濟狀況惡變(如自然災害影響,主要勞動力來源的家庭成員傷、殘、病、亡等)且無其它經濟來源的;⑤其它特殊困難。共同借款人和借款學生共同承擔還款責任,共同借款人須符合以下條件:①共同借款人原則上應為借款學生父母;②如借款學生父母由於殘疾、患病等特殊情況喪失勞動力或民事行為能力的,可由借款學生其他直系親屬作為共同借款人;③如借款學生為孤兒,共同借款人則為其他法定監護人或自願與借款學生承擔還款責任的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④共同借款人戶籍與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均在本縣;⑤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學生父母時,年齡原則上在25-60周歲之間;⑥已獲得開發銀行借款的借款學生原則上不能做為其他借款學生的共同借款人。三、貸款金額、期限、利率1、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按年度申請、審批、發放。每個學生每年申請的額度不低於1000元,不超過6000元,具體金額根據學生學費和住宿費實際需求確定。新生合同中貸款金額按照錄取通知單上的學費+住宿費(取低檔)執行;續貸學生按照前一次貸款合同回執的學費+住宿費或學校收費證明確定;在校生首貸的按照上一學年繳費憑證或學校收費證明確定。2、貸款期限:原則上按借款學生正常畢業所需學制加10年確定,最長不超過14年。學制超過4年及繼續攻讀更高一級學位(包括第二學士學位)的借款學生,相應縮短學生畢業後自付本息的期限(見表1)。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期限確定表學制類型年 級最長貸款年限專科(三年制)一年級13二年級12三年級11專升本一年級12二年級11本科四年制一年級和五年制一、二年級14四年制二年級和五年制三年級13四年制三年級和五年制四年級12四年制四年級和五年制五年級11碩士研究生一年級10二年級9三年級8四、本息償還(一)利息計算貸款利息按年計收。起息日為貸款發放日,結息日為每年12月20日(貸款最後一年結息日為9月20日)。學生在校期間利息由財政全額貼息;畢業後利息自畢業當年9月1日起由借款人支付。學生在校期間和畢業後2年為寬限期,寬限期後按等額本金方式分期償還貸款。未按約定期限歸還貸款的,根據實際逾期金額和逾期天數計收罰息,罰息利率為正常借款利率的130%,不計復利。(二)財政貼息借款學生在校期間的利息全部由財政補貼。其中,考入中央高校的學生,其貸款貼息由中央財政承擔;考入地方高校的學生,跨省就讀的,其貸款貼息由中央財政承擔;考入地方高校的學生,本省就讀的,其貸款貼息由地方財政承擔。中央和地方負擔的貼息資金分別由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和各省資助中心負責歸集,每年12月20日前向開發銀行及時足額劃撥。(三)借款學生正常還本付息學生應自畢業當年9月1日起開始按年度償還利息。當借款學生按照就讀學校管理規定結業、肄業、休學、退學、出國、被開除學籍,且未還清全部貸款的,自辦理有關手續之日的下月1日起,由借款學生自行承擔利息。實行學分制後,財政部門按借款學生就讀學校及專業的正常學制貼息,超過正常學制後的利息由借款學生自行承擔。每年12月20日為固定還款日,包括利息和分期償還的本金(最後一筆本金和利息於合同到期日償還)。學生在校及畢業後2年期間為寬限期(如貸款期限小於剩餘學年加2年,則寬限期為貸款期限),寬限期滿後按等額本金方式分期償還貸款本金。寬限期滿當年12月20日償還第一筆本金。(四)提前還款每年1月—7月的20日為提前還款日,提前還款需一次性還清一個合同項下(即一個學年所取得的貸款)尚未清償的所有債務。提前償還按約定利率和實際使用期限計算利息,不加收除應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費用。

Ⅸ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貸款額度

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生每人每年貸款額度不低於1000元,不超過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貸款額度不低於1000元,不超過12000元。具體金額可按照學生學費和住宿費標准總和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