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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貸款案例

發布時間: 2021-04-25 15:00:21

『壹』 金融法作業 案例分析

(1)不能。
《商業銀行法》規定商業銀行不得向企業投資。
(2)能發放抵押貸款
《商業銀行法》禁止向關系人發放信用貸款,並不禁止向關系人發放擔保貸款。只是發放擔保貸款的條件不得優於其他借款人同類貸款的條件。
(3)不合法。《商業銀行法》關於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規定,對同一借款人的貸款余額與商業銀行資本余額的比例不得超過10%,該商業銀行向房地產開發公司發放2億元人民幣貸款超過「當月資本余額為17.9億元人民幣」的10%。
(4)正確。因為該商業銀行巨額貸款無法收回,可能發生信用危機,在此情況下人民銀行可以對該銀行實行接管。

『貳』 有金融詐騙的案例

隨著互聯網金融的迅猛發展,越來越多的投資人開始接觸網路投資理財,暢享互聯網投資理財帶來的便捷性和高於傳統金融行業的可觀收益。

但近年來,隨著或真或假打著P2P旗號的互聯網金融平台跑路、詐騙案件頻發,尤其是2015年底E租寶轟然倒塌,部分投資人開始對互聯網金融喪失信心,甚至極端投資者直接把全部P2P打上「統統是騙子」的標簽

『叄』 求國內外金融風險案例!!!麻煩各位了~~

海南發展銀行的關閉
一、案例分析
1998年6月21日,中國人民銀行發表公告,關閉剛剛誕生2年10個月的海南發展銀行。這是新中國金融史上第一次由於支付危機而關閉一家有省政府背景的商業銀行。海南發展銀行成立於1995年8月,是海南省唯一一傢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股份制商業銀行,其總行設在海南省海口市,並在其他省市設有少量分支機構。它是在先後合並原海南省5家信託投資公司和28家信用社的基礎上建立和壯大的。成立時的總股本為16.77億元,海南省政府以出資3.2億元成為其最大股東。關閉前有員工2800餘人,資產規模達160多億元。
海南發展銀行從開業之日起就步履維艱,不良資產比例大,資本金不足,支付困難,信譽差。1997年底按照省政府意圖海南發展銀行兼並28家有問題的信用社之後,公眾逐漸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開始出現擠兌行為。隨後幾個月的擠兌行為耗盡了海南發展銀行的准備金,而其貸款又無法收回。為保護海南發展銀行,國家曾緊急調了34億元資金救助,但只是杯水車薪。為控制局面,防止風險漫延,國務院和中國人民銀行當機立斷,宣布1998年6月21日關閉海南發展銀行。同時宣布從關閉之日起至正式解散之日前,由中國工商銀行託管海南發展銀行的全部資產負債,其中包括接收並行使原海南發展銀行的行政領導權、業務管理權及財務收支審批權;承接原海南發展銀行的全部資產負債,停止海南發展銀行新的經營活動;配合有關部門施實清理清償計劃。對於海南發展銀行的存款,則採取自然人和法人分別對待的辦法,自然人存款即居民儲蓄一律由工行兌付,而法人債權進行登記,將海南發展銀行全部資產負債清算完畢以後,按折扣率進行兌付。6月30日,在原海南發展銀行各網點開始了原海南發展銀行存款的兌付業務,由於公眾對中國工商銀行的信用,兌付業務開始後並沒有造成大量擠兌,大部分儲戶只是把存款轉存工商銀行,現金提取量不多,沒有造成過大的社會震動。

二、原因分析
(一)不良資產比例過大。可以說,海南發展銀行建立本身就是一個吸納海南非銀行金融機構不良資產的怪胎。1992年開始海南房地產火爆,1993年5月以後,國家加大金融宏觀調控力度,房地產熱逐步降溫,海南的眾多信託投資公司由於大量資金壓在房地產上而出現了經營困難。在這個背景下,海南省政府決定成立海南發展銀行,將5家已存在嚴重問題的信託投資公司合並為海南發展銀行。據統計,合並時這5家機構的壞賬損失總額已達26億元。有關部門認為,可以靠公司合並後的規模經濟和制度化管理,使它們的經營好轉,信譽度上升,從而擺脫困境。1997年底,遵循同樣的思路、有關部門又將海南省內28家有問題的信用社並入海南發展銀行,從而進一步加大了其不良資產的比例。
(二)違法違規經營,海南發展銀行建立起來以後,並沒有按照規范的商業銀行機制進行運作,而是大量進行違法違規的經營,其中最為嚴重的是向股東發放大量無合法擔保的貸款。海南發展銀行是在1994年12月8日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籌建,並於1995年8月18正式開業的。成立時的股本16.77億元。但僅在1995年5月到9月間,就已發放貸款10.60億元,其中股東貸款9.20億元,占貸款總額的86.71%.絕大部分股東貸款都屬於無合法擔保的貸款,許多代款的用途根本不明確,實際上是用於歸還用來入股的臨時拆借資金,許多股東的貸款發生在其資本到賬後的一個月,入股單位實際上是剛拿來,又拿走。股東貸款實際上成為股東抽逃資本金的重要手段。這種違法違規的經營行為顯然無法使海南發展銀行走上健康發展的道路。

三、 啟示
(一)不良資產比例過大是目前我國銀行業的主要風險。我國的商業銀行特別國有獨資商業銀行不良資產比例大是一個眾所周知的事,盡管對4家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資產比例的匡算結果有不同,有的說20%左右,有的說30%左右,不論那一個比例,反正都是高比例,大大超過了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17%的最高限界,也大大高於東南亞金融危機爆發之初的泰國(7.9%)、馬來西來(6.4%)、印尼(17%)、韓國12%、日本12%、台灣11%,而形成高比例不良資產的原因雖有銀行自身經營管理的問題,但更多的是由於體制因素及由此引起的過多行政干預造成的。國有商業銀行在如此高的不良資產比例下只所以還能正常運轉,根本一點在於廣大民眾相信國有銀行不會倒閉,因此不但不擠提,還照樣存款。海南發展銀行一開始了就染上了國有商業銀行的體制病,長官意志使它一起步就背上了沉重的不良資產包袱,而由於它不是國有商業銀行,沒有國家信用保證,因此,一有風吹草動,就會發生擠兌,引發支付危機而難以為繼。如前所述,目前我國的主要商業銀行是裹著國家信用大旗掩蓋著高額不良資產的病灶,如果不能盡快把不良資產比重降下來,隨著我國加入WTO和國有商業銀行企業化改革的深入,就極容易引發類似海南發展銀行這樣的風波。

(二) 合規合法經營是商業穩健運行的基本要求。
海南發展銀行只所以短命,原因是它一開業就違規經營,《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四章第35條、第36條、第40條規定,「商業銀行貸款,應當對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償還能力、還款方式等情況進行嚴格審查」,「商業銀行貸款,借款人應當提供擔保」,「商業銀行不得向關系人發放信用貸款;向關系人發放擔保貸款的條件不得優於其他借款人同類貸款的條件」。而海南發展銀行完全違背這些規定,貸款不問用途,貸款不搞抵押,通過貸款的方式抽逃資本金,前門拿進、後門拿出,拿來多少、帶走多少,如此違法亂紀經營,豈有不垮之理。
(三) 中央銀行的救助是防止商業銀行發生信用危機,化解銀行業風險的最後一道防線。在1998年上半年海南發展銀行出現儲戶擠兌時,中央銀行緊急調動34億資金予以支持,當發現如此救助不足以制止信用危機發生時,中央銀行採取斷然措施,立即關閉海南發展銀行,由中國工商銀行對其實行接管,從而避免了事態的擴大,保護了私人儲戶的利益。同時按照國際通行的規則,對法人債權進行登記,在海南發展銀行全部資產負債清償完畢以後按折扣率進行總付,以體現投資者(這里為存款者)自我承擔風險的原則。這一案例,充分顯示了中央銀行充當最後貸款人和化解銀行風險的最後一道防火線的地位。

第二篇 外國金融風險案例
案例2-1
美國儲貸協會的破產

20世紀80年代中後期美國發生了繼30年代以後又一次商業銀行儲蓄機構破產的風潮,據美國立法機構統計,有問題的商業銀行從1981年的大約200家增加到1986年的超過1400家,商業銀行倒閉的數量從1950——1981年平均每年5家,1982年——1992年平均每年130家,1988年達到200家以上,儲貸協會幾乎全面破產。至1995年末,花費了納稅人大約1400億美元。據美國總會計署估算,這場危機的保救成本要超過5000億美元。在這場危機中,各種利益集團通過立法機關和政府胡整亂治,丑聞百出,在美國金融發展史寫上了不光彩的一頁。

一、案例介紹
美國儲貸協會建立於20世紀30年代,當時成立這個協會的目的是為了鼓勵美國的中產階級進行自顧,所以全稱是「扶助儲貸協會」。為了規范儲貸協會的運作,國會創建了聯邦住宅貸款銀行委員會(FHLBB),而且建立了它的附屬機構聯邦儲貸保險公司(FSLIC),為儲貸協會的存款保險。儲貸協會吸收公眾的短期儲蓄存款、並且用這些所得存款向當地的購房者提供20年和30年的抵押貸款,利率在抵押期內保持不變。
顯然,如果儲貸協會向儲戶支付的利率低於儲貸協會發放的抵押貸款的平均收益率,則儲貸協會就有盈利,可以正常經營,反之,如果儲貸協會向儲戶支付的利率高於儲貨協會發放的抵押貸款的平均收益率,則該機構就會虧損。從30年代到60年代中期利率很低,而且穩定,長期抵押貸款利率高於短期存款利率,即儲貸協會的收益曲線總是向上傾斜的。在穩定且低通貨膨脹率的時期,儲貸協會的經營是很簡單的。局外人嫉妒地拿儲貸協會經理的「3——6——3」的經營方式(以3%的利率借款,以6%的利率貸款,每天下午3點打高爾夫球)開玩笑。不幸的是,在70年代中期,利率開始上升。最初,這一上升是溫和的遞進的,所以儲貨協會遇到的麻煩不大。但在70年代後期,不斷上升的通貨膨脹對利率施加了向上的壓力,並將利率提高到了儲蓄機構可以向儲戶提供的利率上限水平。為了防止嚴重的非中介化,立法機構授權儲貸協會發行貨幣市場單據,這一新工具面值1萬美元,並允許銀行和儲蓄機構參照6個月國庫券的標准來確定利率。

『肆』 金融法規抵押案例:很急!

案例一:你沒有交代抵押是否登記,如果登記轉讓無效(銀行可以主張抵押權)。沒登記轉讓有效(銀行只能主張債權請求權)。
案例二:留置權優先於抵押權,銀行可以主張抵完維修費後剩餘的價值和債權請求權。

『伍』 關於金融的案例分析

我的中文專業名詞用的不好,請見諒!

我覺得首先是對mortgage-backed securities這種金融衍生品要慎用,甚至不用。這種證劵/投資產品簡單來說就是把還沒有被銀行拿到的按揭款經過復雜的拆分和重組,變成可以被投資的金融產品。而投資者並不知道他們投資的具體是什麼(其實是很多房奴的按揭款),到底是誰會在未來付款,這種金融產品只有一個風險等級。但是這種產品把銀行的按揭風險(也就是說買房人不能按時付款的風險)轉移給了投資者。在中國,如果有這種金融衍生品,很可能造成銀行瘋狂實行住房放貸,而不考慮借貸人的償還能力。同時,由於中國人對一輩子有個房子看得很重,勢必造成瘋狂的借貸買房。這就會造成房價產生巨大的泡沫。當泡沫破滅時(也就是房價暴跌時),這種金融衍生品(MBS)會暴跌,銀行將無法從這些證劵中獲得流動性(也就是現金),那麼銀行就會收緊放貸,或者提高房貸利率,而這會使很多房奴突然還不起按揭款,而又由於房價下跌而不能把房子脫手,很多換不起貸款的人就會被強令遷出,甚至有無家可歸的可能。所以,這種衍生品在中國如果監管不嚴,很可能有比美國次貸危機更嚴重的後果。因為中國人現在的錢不是在炒房就是在炒股,MBS的危險性就是他把這兩個投資市場的風險聯系在了一起。不過我覺得國家現在對房市的控制還是很特意的,所以這種產品應該會被禁止。

對美國金融危機付主要責任的第二種金融衍生品叫做credit default swap(信貸違約掉期)。 他的主要目的或者說是初始目的是為了避免風險,說白了他就是一種保險。比如說你買了萊曼的股票,你可以從保險公司(像AIG)買CDS這種保險,如果萊曼的股價跌倒¥10一下,那麼CDS會給你賠償。這種保險的目的是好的,但是錯就錯在這種保險是可以被交易的,就比如說你覺得萊曼的股價馬上就會跌倒¥10一下,你就可以從市場上買別人的CDS,然後等真的跌倒¥10一下去領取賠償金。換句話說,這種金融衍生品可以被用來投機。這在熊市的時候只能有推波助瀾的作用。我認為在中國,金融保險這種東西可以實施,但是不應該被交易。 在中國這種不完善的股市,絕大部分人在投機,在升的時候買,降的時候賣(這種尤其危險),CDS只會進一步製造恐慌,從而拖垮市場。

我認為從發展的角度來講,應該切實的從保護投資者的角度去採用可以降低風險的金融衍生品。可以投機的金融產品只會使少數人獲利。

這只是我個人的分析,有什麼不對的請指正。很抱歉,我對一些金融名詞翻譯的可能不太正確!

『陸』 金融法案例分析

乙的請求基本合理(在此問題提問者給出不夠清晰)。
新建的閣樓不屬於抵押物。
收取的租金的權利在產權轉讓前仍應當由甲收取,但乙可就協議向丙代收,甲乙糾紛應當不影響丙的合同效力。

『柒』 什麼是金融糾紛有沒有什麼案例,近期的謝謝啦~~

金融糾紛一般是指和金融行業相關的法律糾紛。如貸款糾紛、保險糾紛、股票糾紛等

案例:張三在2012年1月1日於銀行貸了一個信用貸款,約定還款日為2012年6月1日還清,但是到期他沒有還清,銀行在貸款到期之後找張三協商未果,遂起訴至法院,要求返還貸款及利息,並要求賠償損失

『捌』 互聯網金融的典型案例

四大商業銀行推出的網上銀行,騰訊推出的微信聯合人保財險的手機端支付,淘寶聯合天弘基金開發的余額寶,還有包括:易付寶、百付寶、快錢等多家第三方支付平台。
2013年全球私募股權與互聯網金融相關的領域延續了過去幾年的火熱。僅5月份,Twitter宣布收購大數據創業公司Lucky Sort;IDG宣布兩宗與虛擬貨幣相關的投資;微軟擬出資10億美元收購Nook Media公司數字資產。
2014年7月國內某P2P公司完成C輪融資,三年內累計融資金額超6億元。C輪融資主投資方是蘭亭投資,為新加坡主權投資公司淡馬錫子公司。此外,前兩輪投資方光速安振中國基金、紅杉資本、凱鵬華盈中國基金都追加了投資 微金融又稱微信金融 ,是2012年左右新興的一種金融模式。即藉助微信等典型的社交媒體平台,為用戶提供相對理財,投資,貸款等規模較小的金融行為環境,一般情況下,指的是為中小微企業、創業者、個體工商戶、小額投資者等提供的金融服務。日前有第三方平台發布了微信金融平台排名,以其中名列前位的「閃電借款」為例,2015年第三季度財報顯示,其閃電借款平台7、8、9三個月撮合交易額分別有1.95億、2.28億、2.67億,增長極其迅猛。
隨著微金融信息服務體系的不斷壯大,微金融信息服務的概念也在擴大,現在其最為准確的定義是:專門向小型和微型企業及中低收入階層提供的,小額度的、時間短的、可持續循環的微金融產品和服務的活動。」
微金融信息服務的特點有兩點:一是以中小微型企業以及貧困或中低收入群體為特定目標客戶;二是由於客戶有特殊性,它會有適合這樣一些特定目標階層客戶的金融產品和服務。 以規模龐大的線下POS收單市場來說,越來越多的第三方支付企業對線下收單市場的拓展,未來線下支付將給整個綜合支付市場格局帶來重要影響。

『玖』 中小企業金融服務優秀案例

一、客戶名稱:吉林省宏賀米業有限公司
二、主營業務:糧米收購、加工銷售及副產品經銷,其產品定位中高端。
三、品牌:九香禾潤、家慶余。
四、銷售區域:雲南、貴州、四川、上海、福建、江蘇、浙江、長春等地。
五、融資需求:吉林省宏賀米業有限公司多年來一直與國內市場比較穩定的批發客戶共同發展,由於近年來市場競爭激烈,對商品的質量要求逐年提高,因此必須對生產設備進行更新改造,改造後對生產流動資金產生了一定的影響。該公司資金周轉1次/2周,並且是先發貨後回款的結算方式,故產生了300萬元的資金缺口,為此申請商會幫助協調解決貸款300萬元,用於該公司的生產經營流動資金周轉。
六、客戶條件:缺少有效的抵押物是阻礙該公司貸款的最大瓶頸。也正因為此項瓶頸,該公司的貸款申請被多家銀行拒之門外。
七、做法:
(一)量身設計融資方案。企業銷售額8000萬元,利潤率5%,固定的采購渠道、固定的銷售渠道、固定的回款周期、固有的消費群體,成熟的管理模式,經營風險較小,如果有恰當的抵押物,那麼宏賀米業有限公司絕對是眾多銀行爭奪的小微企業信貸客戶。
針對企業缺少有效擔保方式的融資難問題,商會會同銀行採取以企業現金流為依託、封閉企業的銷售回款路徑、動產抵押、商會的企業基金作擔保的方式防控風險,經過對企業還款能力及資金需求的合理測算,給予企業授信300萬元。
(二)亮點分析
正常的經營,良好的信譽、有效的擔保一直是銀行向企業發放貸款的主要先決條件,向宏賀米業有限公司發放的300萬元小微企業貸款中,恰恰是商會的企業基金擔保起到了決定性作用。
而與商會合作銀行發放的小微企業貸款產品無需抵押和評估,通過考察企業的經營歷史、信譽度、可持續發展能力,特別是通過重點對企業銷售現金流這一第一還款來源的重點考核來達到控制風險的目的,起到了切實解決從事小微企業貸款難、擔保難問題,並且為企業節約了評估、保險、抵押登記等各項費用,省去了抵押擔保等手續,節省了時間。
(三)企業變化
宏賀米業有限公司取得300萬元貸款後,將資金全部投放到了擴大市場和提高商品質量數量上,確保了企業總體經營計劃的順利執行,使公司營業額提升、利潤增加,同時增加了15個就業崗位,競爭力得到了明顯的提高。據公司負責人介紹,300萬元的貸款一年能為公司增加6000萬元到7000萬元的銷售流水。
八、案例點評:德惠市種植經銷業商會企業基金擔保貸款誕生於2012年初,是民生銀行專門為優質種植經銷產業鏈的企業設計的小微企業貸款新產品,凡是申請該類貸款的企業,只需向商會和貸款行提供企業及法人相關材料,經考核授信,並由商會企業基金擔保,結算的賬戶建在貸款行,保證銷售回行,資金封閉運作即可獲得融資支持,貸款不需要傳統意義上的抵押和擔保,只依據借款人真實的交易、真實的資產狀況、真實的信譽狀況和經營的持續性作為貸款發放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