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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生源地助學貸款

發布時間: 2021-04-27 23:20:40

㈠ 浙江省大一新生能否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呢

享受對象:被中國境內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入學前戶口所在地在浙江省境內的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本、專科學生及研究生(包括第二學士學位)的父母或金融機構認可的個人。
貸款金額:年度貸款金額最高不超過1學年的學費和生活費用,其中學費貸款金額不超過學生就讀高校專業學費的收取標准,生活費貸款金額不超過高校所在地的基本生活費用標准。
文件依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浙江省生源地財政貼息助學貸款管理規定的通知

㈡ 生源地助學貸款問題

貸款除學費部分外你是否還有剩餘金額?如果沒有,也就意味著你的支付寶里不再有可以自己支配的部分;如果還有剩餘金額而支付寶又提示暫時不可用,請你注意支付寶帳戶是否激活並進行了實名認證?如果已經實名認證過還是不可用,請再耐心等待一星期左右,因為到帳後支付寶可能會有幾天的暫時凍結;如果還是不行,就請你聯系縣資助中心,告知他們情況,由他們代為向國家開發銀行了解問題原因。

㈢ 生源地助學貸款網上系統

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助學貸款流程: 1、在線注冊 第一次申請的學生需要在學生在線服務系統進行注冊,第二次就不需要注冊了,可以直接申請 2、貸款申請 登錄在線服務系統進行貸款申請,在線服務系統為國家開發銀行官網 3、到資助管理中心辦理手續 在線申請成功以後,帶好所需要的資料:學生身份證、共同借款人身份證、錄取通知書或是學生證、戶口本、由資格審查單位蓋章的申請表以及資助中心所需要的其他資料 4、簽訂合同 然後在自助中心簽訂合同、領取合同和受理證明。 5、學生報到 學生到大學以後,提交受理證明給學校相關辦理的老師,再由老師在助學貸款系統中錄入回執信息 6、查詢貸款受理情況 最後,登錄注冊的賬號就可以查看貸款情況。

㈣ 浙江省有沒有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有的啊!一般都在通知書錄取後,所在地的政府會有辦理這樣有關的貸款的,可以去政府部門問問。
2007年8月,國家新出台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政策,開展生源地貸款業務的試點省(市)共有6個:湖北省、黑龍江省、江蘇省、陝西省、甘肅省、重慶市。
目前開展生源貸款業務的試點省(市)有:湖北省、黑龍江省、江蘇省、陝西省、甘肅省、重慶市、青海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寧夏回族自治區、內蒙古自治區、山西省、北京市、河北省、山東省、安徽省、浙江省、福建省、上海市、湖南省、江西省、雲南省、貴州省、四川省、廣西壯族自治區、海南省、天津市。浙江省在其中。
其實家庭經濟困難、需要貸款的學生有兩種選擇(只能選擇一種):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或者國家助學貸款。

㈤ 浙江助學貸款

(關於申請程序到http://www.zjipc.com/xueshengchu/zxdk.htm查找)

浙江省生源地財政貼息助學貸款管理規定

浙江省生源地財政貼息助學貸款管理規定
人行杭州中心支行 省教育廳 省財政廳
(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第一條 為進一步完善浙江省助學貸款政策體系,幫助浙江省境內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助學貸款管理辦法》,結合我省實際,特製定本規定。
第二條 第二條 浙江省生源地財政貼息助學貸款(以下簡稱生源地助學貸款)是運用信貸手段支持入學前戶口所在地在浙江省境內的經濟困難學生就讀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的一種貸款方式。
第三條 第三條 生源地助學貸款原則上由學生父母或金融機構認可的個人按年申請,學生入學前戶口所在地金融機構按年審批發放,當地財政部門每季按貸款實際發生數額貼息,貼息資金由學生入學前戶口所在地的市、縣級財政部門負責解決。
第四條 第四條 生源地助學貸款按就近原則由戶口所在地農村信用社及商業銀行(以下簡稱承辦金融機構)負責辦理。
第五條 第五條 各承辦金融機構發放生源地助學貸款,免徵營業稅。
第六條 第六條 各承辦金融機構按有關政策法規和信貸程序發放生源地助學貸款,所發生呆壞賬,按實際發生額在所得稅前按規定核銷。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七條 第七條 為保證生源地助學貸款的順利實施,由浙江省財政貼息助學貸款協調小組(以下簡稱省協調小組)和各地相應助學貸款協調小組(由同級人民銀行、教育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組成)負責協調處理生源地助學貸款相關事務。
第八條 第八條 省協調小組的主要職責:負責制定生源地助學貸款,理規定,並協調教育、財政、承辦金融機構和高校之間的有關事宜。
第九條 第九條 各地協調小組的主要職責:根據本規定,結合實際制定各地的生源地助學貸款的具體實施細則;並負責協調教育部門、財政部門與承辦金融機構之間的有關事宜。
第十條 第十條 教育部門的主要職責:協助承辦金融機構就生源地助學貸款事宜與省內、外高校聯系;並協助做好有關貸款監督管理工作等。
第十一條 第十一條 財政部門的主要職責:在年度財政收支預算中安排貼息資金;及時按季撥付貼息資金,並將撥付情況告之承辦金融機構的上級機構。
第十二條 第十二條 高校的主要職責:落實專門機構和人員統一管理本校助學貸款工作;負責向承辦金融機構提供學校的賬號、學生的變動情況(包括轉校、升學、退學及出國等);協助承辦金融機構辦理學生借款資金的發放與使用。
第十三條 第十三條 承辦金融機構的主要職責:負責按照國家信貸政策,制訂生源地助學貸款的具體操作規程;具體審核借款人的申請材料,按貸款條件審查決定是否發放貸款;匯總所轄金融機構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金額並向當地財政部門申報貼息資金。
第三章 貸款管理
第十四條 生源地助學貸款屬商業性貸款,納入金融機構正常的貸款管理。
第十五條 貸款對象:被中國境內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入學前戶口所在地在浙江省境內的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本、專科學生及研究生(包括第二學士學位)的父母或金融機構認可的個人。
第十六條 貸款用途:幫助入學前戶口所在地在浙江省境內、被中國境內普通高等學校招收的全日制本、專科學生及研究生(包自括第二學士學位)順利完成學業。
第十七條 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的條件:
(一)家庭經濟確實困難;
(二)借款人信用良好;
(三)學生被中國境內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錄取;
(四)學生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規章制度,無刑事犯罪記錄、學校嚴重警告以上處分記錄及其他不良信用記錄;
(五)符合助學貸款規定的其它條件。
第十八條 貸款方式:既可採用信用貸款方式,也可採用擔保貸款方式。
第十九條 貸款金額:年度貸款金額最高不超過1學年的學費和生活費用,其中學費貸款金額不超過學生就讀高校專業學費的收取標准,生活費貸款金額不超過高校所在地的基本生活費用標准。
第二十條 貸款期限:每筆貸款期限一般不超過6年,如遇特殊困難可向承辦金融機構申請展期,是否展期由承辦金融機構確定。
第二十一條 貸款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利率執行。
第二十二條 還款方式:按季結息,分期償還。
第四章 貸款程序
第二十三條 貸款申請: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應如實填寫承辦金融機構提供的貸款申請表(書),並提供下列材料:
(一)入學通知書或《學生證》;
(二)高校繳費通知書;
(三)就讀高校賬戶名稱和資金賬號;(帳戶名稱:浙江工業職業技術學院 資金帳號:536401040001284)
(四)貸款申請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五)承辦金融機構要求的其他證明。
第二十四條 貸款審批:承辦金融機構應安排專人負責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工作,及時進行貸款審批,並及時將審批結果書面通知申請人。
第二十五條 貸款辦理:申請人接到通知後,應及時與承辦金融機構辦理簽訂貸款合同、填寫借款借據等有關貸款手續。
第二十六條 貸款發放:學費貸款按學年發放,生活費貸款按學期發放。為保證貸款專款專用,貸款資金由金融機構直接劃入就讀高校指定賬戶。其中生活費貸款資金,由學生到學校財務處憑學生證或入學通知書和貸款合同領取。如有特殊情況,由借款人申請,經承辦金融機構同意,可直接領取生活費貸款的部分現金。
第二十七條 貸款變更:借款人要求貸款展期、提前還款、變更還款方式等合同相關內容的,應及時與承辦金融機構辦妥相關手續。
第二十八條 貸款終止: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承辦金融機構有權決定終止貸款並提前收回貸款:
(一)未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
(二)中途退學、被開除、失蹤或者死亡者;
(三)出國(境)留學或定居者;
(四)出現其它已不符合貸款申請條件情況。
第五章 貼息管理
第二十九條 財政部門對借款人給予利息補貼。生源地助學貸款利息的50%由學生入學前戶口所在地的財政部門負擔,其餘50%由借款人負擔。
第三十條 財政貼息期限隨貸款期限,不超過6年;貸款期間發生的罰息或貸款展期發生的利息,財政部門不予補貼,由借款人承擔。
第三十一條 貼息資金的申報和撥付:
承辦金融機構每季填報《浙江省生源地財政貼息助學貸款貼息資金申報表》(見附件1),及時上報上級農村信用聯社或商業銀行縣、市級支行;
農村信用聯社或商業銀行縣、市級支行按季匯總其下屬各承辦農村信用社或分支機構填報的附件1後,填報《浙江省生源地財政貼息助學貸款貼息資金匯總申報表》(見附件2),在季末前將附件2與下屬分支機構填報的附件1報當地財政部門;同時將附件2在季末前報當地人民銀行和協調小組備案。
財政部門核對後,及時直接將貼息資金撥付有關承辦金融機構,並將撥付情況告之農村信用聯社或商業銀行縣、市級分行。
第三十二條 各承辦金融機構必須保證上報貼息資金數據的真實與准確。當地人民銀行將對轄內承辦金融機構上報貼息資金的准確性進行現場檢查,對弄虛作假騙取貼息資金的金融機構,一經認定,財政部門可停止撥付該機構貼息資金。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三條 建立借款人違約記錄通報制度。借款人若蓄意逃廢銀行債務,使承辦金融機構貸款形成風險的,承辦金融機構可在有關媒體和相關信用信息系統上公布違約人姓名、身份證號碼及違約行為,並通過法律途徑進行追討,以確保信貸資金安全。
第三十四條 本規定由浙江省財政貼息助學貸款協調小組負責解釋。

㈥ 浙江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直接去銀行嗎如果在銀行要帶上什麼

一般大一還暫時無法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只有第二年才可以辦理。
辦理流程如下:(1) 准備國家助學貸款申請資料;(2) 領取、填寫《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3) 學校審核、蓋章後送交銀行;(4) 銀行審批;(5) 初審及格名單公示;(6) 銀行與學生簽訂借款合同;(7) 國家助學貸款發放;(8) 畢業時辦理換款確認等手續;(9) 借貸人按計劃還清貸款。如果在國家助學貸款發放後發生學籍變動,出現休學、退學等狀況,則必須申請終止貸款且還款,學校才予辦理有關手續。

㈦ 生源地助學貸款系統登錄怎麼登陸

生源地助學貸款系統登錄查詢步驟如下:
1.點擊登陸網址https://sls.cdb.com.cn,(如顯示「此網站的安全證書有問題」請直接點擊「 繼續瀏覽此網站 」。)
在請選擇您的貸款類型中選擇「生源地助學貸款」。
2.選擇「使用身份證登陸」。
3.選擇「省」「市」(如所屬「市」在列表內沒有,可以選擇省直轄縣級行政區劃,以下同此操作)「縣」(如所屬區在列表中沒有,可以選擇「市轄區」,以下同此操作),「資助中心」(例:學生在武漢市江岸區辦理的生源地貸款,則依次選擇「湖北省」「武漢市」「江岸區」「武漢市江岸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4.輸入個人18位數身份證號碼,原始密碼為8位數生日(如:19900101)。如登錄密碼錯誤,選擇登錄框下方的「找回密碼」。
方式一:「根據密碼提示問題找回密碼」
(1)身份證驗證:依次填寫「省」、「市」、「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輸入個人貸款時錄入系統的身份證號碼,回答預留的問題即可重置密碼。
(2)用戶名驗證:直接輸入貸款時自行設定的登錄名,回答預留的問題即可重置密碼。
方式二:「回答系統問題找回密碼」
(1)身份證驗證:依次填寫「省」、「市」、「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輸入個人貸款時錄入系統的身份證號碼,回答系統提出的三個問題即可重置密碼。
(2)用戶名驗證:直接輸入貸款時自行設定的登錄名,回答系統提出的三個問題即可重置密碼。
方法三:撥打開行熱線電話(95593)進行密碼重置。
5.輸入驗證碼即可登陸系統。
6.菜單欄「貸款及應還款查詢」,即可查詢該學生欠繳本息。
看完上面小編的詳細介紹,你知道該怎樣登錄生源地助學貸款系統了嗎

㈧ 怎麼登陸生源地助學貸款系統

一、方法、步驟:

1、首先這個網址只能用IE內核的瀏覽器來使用,所以,即使證書有問題我們也打開。

二、生源地助學貸款系統貸款申請:

1. 在線注冊

2. 完善個人信息

3. 提出貸款申請

4. 審批貸款申請

5. 簽訂貸款合同

6. 審批貸款合同

7. 等待發放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