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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貸款風險

發布時間: 2021-04-28 00:57:09

㈠ 商業銀行貸款風險分類

商業銀行應至少將貸款劃分為正常、關注、次級、可疑和損失五類,後三類合稱為不良貸款。
正常:借款人能夠履行合同,沒有足夠理由懷疑貸款本息不能按時足額償還。
關註:盡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償還貸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對償還產生不利影響的因素。
次級:借款人的還款能力出現明顯問題,完全依靠其正常營業收入無法足額償還貸款本息,即使執行擔保,也可能會造成一定損失。
可疑:借款人無法足額償還貸款本息,即使執行擔保,也肯定要造成較大損失。
損失:在採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後,本息仍然無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極少部分。
商業銀行對貸款進行分類,應主要考慮以下因素:
(一)借款人的還款能力。
(二)借款人的還款記錄。
(三)借款人的還款意願。
(四)貸款項目的盈利能力。
(五)貸款的擔保。
(六)貸款償還的法律責任。
(七)銀行的信貸管理狀況。
對貸款進行分類時,要以評估借款人的還款能力為核心,把借款人的正常營業收入作為貸款的主要還款來源,貸款的擔保作為次要還款來源。

㈡ 銀行貸款有那些風險

(一)銀行貸款有風險嗎?以下是具體內容:
1.基礎管理工作薄弱,信貸檔案資料漏缺嚴重。主要表現為借款人和保證人的財務資料、貸款抵押憑證、貸後檢查報告、催收通知書等資料的漏缺。
2.沒有嚴格執行貸款審貸分離制度。主要表現為:審貸分離機構設置遲緩;審貸分離機構流於形式,如信貸人員常常在貸款審批前已填好貸款合同、借據等法律文件和放款憑證,出現合同簽訂日期和貸款借據日期早於貸款審批日期,貸款金額和期限與審批金額和期限不同等現象。
3.貸款「三查」制度不落實。主要表現為:一是貸前調查流於形式;二是貸中審查報送不嚴;三是貸後檢查對貸款人貸款使用情況跟蹤表面化,忽視對借款人貸後資信情況、抵押物、質押物的變化情況以及保證人經營情況和或有負債的變化進行跟蹤調查。
4.貸款經辦人員法律知識薄弱,法律意識不強,貸款失去法律保護
(二)銀行貸款必備的小常識有以下幾個方面:
銀行貸款按照劃分標准不同,銀行貸款的種類也會不同。
1.按貸款經營屬性劃分,可分為自營貸款、委託貸款、特定貸款。
2.按貸款使用期限劃分,可分為短期貸款、中、長期貸款。
3.按貸款主體經濟性質劃分,可分為國有及國家控股企業貸款、集體企業貸款、私營企業貸款、個體工商業者貸款。
4.按貸款信用程度劃分,分為信用貸款和擔保貸款~

㈢ 商業銀行貸款風險管理

如何加強信貸風險管理,提前識別和有效控制風險,是我國商業銀行在構建現代金融企業的進程中面臨的一項重要課題。

造成信貸風險的主要原因

從內部來看:一是客戶經理的素質風險。一些業務素質偏低的客戶經理,一般很難對一筆貸款作出正確的判斷,從而使貸款風險增大;而品德素質較差的客戶經理,責任心不強,發現問題隱瞞不報,有些甚至幫助企業弄虛作假,把貸款置於損失邊緣。二是管理機制未能奏效帶來的管理風險。例如,貸前調查不細致,缺乏對客戶償債能力、經營現金流及信用狀況的全面把握,致使向不符合借款條件或不具備償還能力的客戶發放貸款形成風險;貸後管理不到位,缺乏對企業的全面掌控,不能在第一時間識別風險,喪失最佳退出時機,等等。

從外部來看:一是借款人經營狀況發生變化帶來的經營風險。貸款一旦放出,主動權轉移到借款人這邊,借款人的經營風險將直接影響到貸款安全。二是擔保失效帶來的擔保風險。部分企業之間通過互保、連環保等方式形成了「貸款擔保圈」,涉及的債權債務關系極為復雜,一定程度上導致了貸款擔保懸空,造成了「擔而不保」的現象。此外,抵押物價值縮水、變現困難等因素,也使擔保能力大大弱化。三是中介機構提供不真實資料帶來的中介風險。信貸政策要求借款人必須提供企業財務報表、資產價值報告等有關資料,並且必須經會計師事務所、評估公司等中介機構審計或評估通過。但少數中介機構為了某些不正當收益,為借款人出具了不真實的報告,增加了商業銀行貸款風險。

防範信貸風險的主要途徑

(一)加強准入管理。在授信環節,做到科學核定總量、明確區分種類、嚴格遵循許可權;在用信環節,做到深入調查、詳細審查、充分審議、嚴格審批,提出行之有效的限制條件和管理措施;在審查環節,探索建立獨立審查制度、審查合議制度、審查咨詢制度以及審查監理制度。對正常貸款,以加強維護和深度開發為主,持續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和信用便利;對關注貸款,密切關注不利因素的變動趨勢,確保擔保的有效性和充足性,抓住客戶資產變現、對外融資、改制重組、經營改善等時機相機退出;對可疑貸款,果斷、依法強制清收。

(二)加強預警監控。風險預警是防範信貸風險的一項重要舉措。良好的預警機制,可以前移風險關口,達到早發現、早預警、早處置的效果。要實現「多渠道」預警,創新信貸風險監測預警手段,綜合運用信貸管理系統、專業統計報表以及各類媒體獲取風險信息和數據,構建風險監測預警信息系統,形成「多角度觀察、多方面分析、多渠道傳遞」的工作局面。要實現「零距離」預警,建立和完善科學的監測指標體系,提高監測的真實性、時效性、准確性。

(三)加快信貸調整。市場經營條件下常盛不衰的企業不多,有前瞻性地加大信貸退出力度,才能有效防止信貸資產質量惡化。在客戶退出上,要切實實現「三個轉變」:一是由事實風險退出向潛在風險退出轉變。前移風險關口,動態跟蹤各類貸款遷徙變化趨勢,提高對發展趨勢的預見性。二是由被動性退出向主動性退出轉變。統籌規劃,盡早打算,通過催收、核銷、審批控制等手段,主動壓縮規模小、效益低、前景差、風險高的企業貸款余額。三是由戰術性退出向戰略性退出轉變。信貸結構調整不能操之過急,必須掌控好節奏和力度,防止在退出中形成不良。

(四)加強貸後管理。貸後管理就是要不斷發現營銷機會和客戶風險預警信號,不斷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案和對策並付諸行動。要建立貸後管理考核體系,把客戶檢查過程、信息分析過程、預警預報過程、客戶退出過程等納入信貸工作整體考核范疇,針對每個管理環節和要素制定考核標准和依據,促使貸後管理人員經常、自覺、深入地實施貸後管理,讓概念化的管理具體化。要建立差別化的風險監控制度,在密切監測風險變化的同時,做好對邊緣貸款的動態跟蹤和監測,制訂完善的風險監控方案,及時化解潛在風險。

(五)培育合規文化。要注重培育客戶經理良好的職業操守,做到始終不越思想道德這條「防護線」,始終不碰規章制度這條「警戒線」,始終不違犯法律這條「高壓線」。要注重建立與合規文化相適應的激勵約束機制,明確傳遞一種信息,即:獎勵那些善於發現風險、揭示風險、規避風險的員工,懲罰那些違反貸款規則、製造貸款風險、不顧貸款風險的員工,切實在內部形成一種「不以效益為由簡化貸款程序,不以發展為由變通規章制度,不以同業競爭為由放寬准入條件」的良好氛圍。

㈣ 商業銀行在提供貸款時面臨哪些風險應該採取的措施

我國商業銀行信貸風險的成因分析
形成商業銀行信貸風險的原因眾多:既有主觀原因、也有客觀原因,既有內部原因,也有外部原因。本文從我國實際情況出發,認為我國商業銀行信貸風險的形成原因主要有三個方面:宏觀經濟、微觀企業和銀行自身。
(一)宏觀經濟的不利因素形成了商業銀行信貸風險
作為宏觀經濟主體中的重要一環,商業銀行的日常經濟活動受宏觀經濟大環境的影響較大。主要體現在:
1.利率風險。利率不僅體現了資金的使用成本,還直接影響著商業銀行的經營業績。我國利率正逐步向市場化轉變,再加上中國人民銀行在進行宏觀調控時,將利率作為調控手段之一,因此,利率的變化再所難免。利率的頻繁變化會影響到資金的使用成本,也會使得銀行的經營業績發生巨大變化,從而加大了商業銀行的信貸風險。
2.匯率風險。商業銀行在進行經濟活動期間,也會發生國際業務,而國際業務的發生便會面臨匯率波動問題。人民幣匯率正逐步走向國際化。國際金融市場的劇烈波動,匯率的大幅升水或貼水,使得商業銀行在國際業務中面臨的風險較大,尤其在我國商業銀行缺乏國際業務風險管理經驗的前提下,我國商業銀行外匯貸款面臨的損失較大。
(二)微觀企業的經營不力形成了商業銀行的信貸風險
企業在生產經營中,所持有的資金不可能完全來自於自有資本,而都是採用一定的財務杠桿,通過借款來滿足資金的需求,其中一部分便是銀行貸款。商業銀行面臨的信貸風險主要體現在:
1.企業的主觀短期行為。企業責與權的不對等,導致了企業的短期行為,從而造成銀行貸款被不合理佔用,資產無法正常流動,繼而加大了商業銀行信貸風險。
2.企業的客觀經營風險。商業銀行在發放貸款前,需要對企業的相關信息進行審核,審核通過才能發放貸款。但是,貸款發放前後,某些因素會發生變化,如產品的市場需求減少等,從而使得產品滯銷,企業財務狀況惡化,繼而影響貸款安全。
(三)銀行自身的管理不善形成了商業銀行信貸風險
商業銀行信貸管理機制和自我約束機制不完善。由於長期的機制原因,我國商業銀行的相關管理機制不夠健全,對防範貸款風險的意識不強,「重貸還輕」的思想仍存在。同時,銀行可能會超過自身實力發放貸款,或者貸款對象集中在幾個企業,這些企業一旦發生危機,銀行貸款的風險將加大。

應該採取的措施:
(一)商業銀行應該加大對宏觀經濟的影響分析力度
宏觀經濟的變化加大了我國商業銀行信貸風險。因此,培養專業的經濟人才,時刻跟蹤、關注宏觀經濟變數,及時反饋相關的信息,依據此信息,採取及時的措施手段,較少甚至化解信貸危機。
(二)商業銀行應該加大對已發放貸款的追蹤力度
商業銀行發放貸款後,需要定期到企業檢查其生產經營情況及貸款的用途。
商業銀行通過實地調查研究,查閱企業的購銷合同,繼而判斷該筆貸款是否能夠給企業帶來盈利。如果借款人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借款,如將借款用作他處等,銀行將收回剩餘貸款,甚至全部貸款額,減少由於企業不能按期還款帶來的損失。
(三)商業銀行應該完善擔保制度
銀行為減少貸款風險,保證貸款安全,通常會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物或者抵押物。凡經銀行發放的貸款應依法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物,辦理信用擔保手續或者財產抵押手續,當借款人不能按時還貸時,銀行有權處理該擔保物。
(四)商業銀行應該健全銀行約束機制,杜絕違規貸款
我國《商業銀行法》明確規定:商業銀行不得向關系人發放信用貸款,向關系人發放擔保貸款的條件不得優於其他借款人同類貸款條件,違反規定發放關系人貸款,造成重大損失的單位,直接負責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應承擔的刑事責任。

㈤ 商用房貸款的風險點包括哪些內容

商用房貸款是購房者經常採用的貸款方式,但是商用房貸款有一些風險,具體的風險點包括
以下內容:
(1)商用房貸款信用風險的主要內容
①借款人還款能力發生變化。
②商用房出租情況發生變化。
③保證人還款能力發生變化。
(2)商用房貸款信用風險的防控措施
①加強對借款人還款能力的調查和分析。
②加強對商用房出租情況的調查和分析。
③加強對保證人還款能力的調查和分析。

㈥ 貸款風險分析

貸款風險分類,是指商業銀行按照風險程度將貸款劃分為不同檔次的過程,其實質是判斷通過貸款分類應達到以下目標:

(一)揭示貸款的實際價值和風險程度,真實、全面、動態地反映貸款質量。

(二)及時發現信貸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加強貸款管理。

(三)為判斷貸款損失准備金是否充足提供依據。債務人及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的可能性。

基本內容
貸款分類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真實性原則。分類應真實客觀地反映貸款的風險狀況。

(二)及時性原則。應及時、動態地根據借款人經營管理等狀況的變化調整分類結果。

(三)重要性原則。對影響貸款分類的諸多因素,要根據本指引第五條的核心定義確定關鍵因素進行評估和分類。

(四)審慎性原則。對難以准確判斷借款人還款能力的貸款,應適度下調其分類等級。

㈦ 商業銀行貸款存在哪些風險

按貸款風險本身的性質可分為靜態風險與動態風險
靜態風險是指由於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使借款人遭受重大損失而使其無法按期歸還貸款的可能性。其基本特徵是:靜態風險只有風險損失而沒有風險收益;銀行可以通過大數法則對其造成的後果加以估計,並通過保險制度進行社會化的分擔;風險承擔主體只能被動防禦。動態風險是指由於銀行決策失誤或經濟環境改變和市場行情的波動等原因引起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貸款的可能性.其基本特徵是:動態風險既可帶來風險損失,又可帶來風險收益;銀行無法對其造成的後果進行估測,但通過各種風險控制手段,可盡量減少風險損失的產生;風險承擔主體可以自主決定是否承擔或轉移風險。

㈧ 房子按揭貸款的風險有哪些

.1 違約風險
違約風險包括被迫違約和理性違約。被迫違約是指借款人的被動行為,支付能力理論認為導致被迫違約是因為支付能力不足。這說明借款人有還款的意願,但無還款的能力。理性違約是指借款人主動違約,權益理論認為在完善的資本市場上借款人可僅通過比較其住房中特有的權益與抵押貸款債務的大小,作出違約與否的決策。當房地產市場價格上升時,借款人可以轉讓房屋還清貸款,收回成本並能掙取一定的利潤;當房地產市場價格下降時,借款人為了轉嫁損失,即使他有償還能力,他也主動違約拒絕還款。
1.2 流動性風險
流動性風險是指資金短存長貸難於變現的風險,流動性是銀行保證資產質量的一條重要原則。現如今流動性風險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目前我國的住房貸款主要來源於公積金和儲蓄存款,銀行吸納的儲蓄存款屬於短期存款,一般只有三五年,而住房抵押貸款卻屬於長期貸款。這種短存長貸的行為使銀行的流動性非常低,繼而帶來流動性風險。二是銀行持有的資產債權不易變現,極易導致流動性風險。造成銀行可能喪失在金融市場更有利的投資機會,增加機會成本帶來的損失。
1.3 經濟周期風險
經濟周期風險是指在國民經濟整體水平周而復始的波動過程中產生的風險,相比其他產業,房地產業對於經濟周期具有更高的敏感性。經濟擴張時,居民收入水平提高,市場對房地產的需求量增大,房屋的變現不成問題,銀行與個人都對未來充滿樂觀的預期,銀行發放的住房抵押貸款數量也急劇增加。經濟蕭條時,失業率上升,居民的收入急劇下降,大量貸款無力償還,即使已將房屋抵押給銀行,也因為房地產業的疲軟無法變現。這時抵押風險轉變為銀行的不良債權和損失,銀行則面臨大量的「呆壞賬」,極易導致銀行的信用危機甚至破產。
1.4 利率風險
利率風險是指利率水平的變動給銀行資產價值帶來的風險,它是由其業務短存長貸的資本結構所決定的,利率的波動無論是漲還是跌對銀行都會帶來損失。如果利率上漲,住房抵押貸款的利率也隨著上調,就可能增加借款人的償貸壓力,借款額度越高,借款期限越長,其影響程度也就越大,從而增加了違約風險。如果利率下降,借款人又有可能從當前資本市場融資或以低利率重新借款來提前償還貸款,給銀行帶來風險,主要表現在,提前貸款的發生使得住房貸款的現金流量發生不確定性,給銀行的集約化資產負債帶來一定的困難。
房屋抵押貸款風險防範
針對上面所述的這些風險,本文從以下幾個角度出發,提出一些防範的措施,使房抵押貸款在為民眾有效服務的同時所帶來的風險盡量最小化。
2.1 違約風險的控制
針對購房者存在違約可能性,我們應從以下兩點入手:一是銀行在接到購房者的貸款申請後,需要對購房者的基本情況(如收入情況、資產負債情況、月供占家庭月收入的比重、購買房屋的用途等)進行詳細調查,並根據調查的結果決定貸款與否及合同條款的擬定。二是對置業者的資信進行審核。審核的指標主要有:置業者的家庭總收入及儲蓄證明:家庭人口、人均月收入;月供占月收入的比例。
2.2 流動性風險的控制
住房抵押貸款期限長,而用於貸款的資金來源主要是銀行存款及住房公積金,銀行存款已處於一個基本穩定的狀態。但現有住房公積金制度尚存在需要完善的地方,比如:覆蓋率低,來自建設部的數據顯示,2007年實際繳存公積金的職工人數僅有7187.91萬;公積金存在應建未建的現象,如一些民營企業還未創建住房公積金制度;歸集的公積金較少,普及面不廣。針對這些問題,我們應該著手完善住房公積金制度,讓住房公積金切實地滿足消費者實現住房融資需求,降低流動性風險。
2.3 經濟周期風險的控制
房地產業與經濟周期密切相關,應建立個人住房抵押
貸款風險預警系統,防範市場和政策風險。一是建立風險預警的資料庫,從各個方面取得數據,不斷積累和完善數據的收集整理,為模型開發打下堅實的基礎;二是開發合適的風險預警模型,對預警區間、警戒線以及指標權重、概率密度函數等設置合理參數;三是建立快速反應和預控機制,對風險預警系統顯示的潛在風險進行及時處理和化解,最大程度地降低經濟周期給住房抵押貸款帶來的風險。?
2.4 利率風險的控制
針對利率變動帶來的風險,銀行可以採取以下措施:
一是開發可調整利率抵押貸款,其利率根據市場利率不斷變化而作周期性調整。與我國現行的浮動利率相比,它的不同之處在於這種周期性的利率調整將有助於改善銀行存貸款期限的匹配狀況,可將銀行承擔的利率上升風險轉嫁給借款人,同時借款人承擔的利率下降風險也可轉嫁給銀行。
二是開發固定利率抵押貸款,它是指在抵押貸款合同所規定的還貸期限內,貸款利率固定不變的抵押貸款方式。在這種模式下,銀行承擔了大部分的利率風險,如果銀行能夠通過獲得固定利率資金來源與貸款相匹配(如發行固定利率債券等),可以避免相應的利率錯配和流動性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