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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助中心生源地貸款

發布時間: 2021-04-28 13:00:39

『壹』 生源地助學貸款資助中心

生源地助學貸款申報及程序
(一)貸款受理部門
借款人所屬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
(二)准備材料
准備齊全上述貧困證明材料、身份證明材料、某銀行存摺後到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登記並領取《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借款人需將申請表填寫完整並印章齊全。
(三)審核材料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記領表的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出具身份證明材料(含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學生證或錄取通知書、戶口簿)復印件需要兩份、申請表和某銀行賬號,縣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工作人員對材料進行審查。
(四)簽訂合同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簽訂《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簽訂借款合同同時授權某銀行從上述賬戶中扣收貸款本息。特別提醒,合同中請填寫存摺賬號,賬號務必填寫准確,如因填寫錯誤造成貸款無法匯劃,責任由學生本人承擔。
(五)合同回執寄返
借款合同簽訂完畢後,學生可持合同到高校報到,從2011年起學生只需到高校資助中心辦理電子回執,無需再郵寄紙質回執。報到後30日內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未收到回執(最遲不得超過10月30日),視同學生撤銷借款申請。
(六)貸款發放與支付
根據合同約定,郵儲銀行將在合同約定日期發放貸款,並將貸款資金電匯至借款學生所在高校指定賬戶。
(七)償還貸款
借款學生畢業後,學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負責按借款合同約定,按時在個人賬戶中存入足額資金;代理結算行根據區資助中心提供的扣款明細表,從學生個人賬戶扣收相應款項。
特別提醒
(一)借款人應認真閱讀合同文本,切實履行借款人各項義務。
(二)如國家相關政策發生調整,按新的政策執行。
(三)國家開發銀行及各級資助中心有權不經借款人同意按照有關規定公布和使用借款人個人信息以及借款人貸款違約信息;
(四)借款人個人信息和借款人貸款違約信息將被錄入全國聯網的人民銀行個人徵信系統,不良信用記錄將會給個人未來的生活、工作產生深遠影響。
(五)借款人應在還款後及時與市縣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及經辦銀行進行帳務核對工作,防止出現問題。

『貳』 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具體需要什麼材料

貸款證明材料:

1、入學的新生及已經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內高校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籍在校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格認定工作已先期由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完成,通過預申請的審核的學生,須由畢業中學或高校出具開通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省市證明材料。

2、已經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外高校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籍在校生,須由所在高校出具貸款證明。

身份證明材料:

1、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監護人也可以軍人證或武警證為有效證件)。

2、錄取通知書或學生證。新生憑錄取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在校生憑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2)資助中心生源地貸款擴展閱讀

關於生源地貸款的注意事項:

1、貸款合同簽訂頻度:為了規范貸款管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糾紛,開發銀行規定生源地助學貸款合同一年一簽。初次簽訂貸款合同時,借款學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須同時到場。

2、續貸簽訂合同時,借款學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持《授權委託書》即可辦理。

3、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原則上為借款學生父母或者法定監護人,戶籍必須與借款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一致。

4、共同借款人非父母時,年齡必須在25-60 周歲之間,辦理時共同借款人如超過 60歲請更換共同借款人。

5、生源地助學貸款初次申請所需材料:蓋章的申請表、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和高校錄取通知書(在讀學生持學生證)及上述材料復印件;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戶口簿只需出示,不需復印件;資助中心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參考資料:網路:生源地助學貸款)

『叄』 辦理助學貸款填的那個「生源地學生資助中心」那裡填什麼

指在學生入學前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地區。

助學貸款所需材料:

⒈ 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書;

⒉ 本人學生證和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未成年人須提供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和書面同意申請貸款的證明);

⒊ 本人對家庭經濟困難情況說明;

⒋ 學生家庭所在地有關部門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學生本人對其提供證明材料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學校有關部門負責對學生提交的國家助學貸款申請進行資格審查,並核查學生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銀行負責最終審批學生的貸款申請。

(3)資助中心生源地貸款擴展閱讀:

還款方式:

1、學生畢業前,一次或分次還清;

2、學生畢業後,觀看其可活動資金來還貸款;

3、畢業生見習期滿後,在二到五年內由所在單位從其工資中逐月扣還;

4、畢業生工作的所在單位,可視其工作表現,決定減免墊還的貸款;

5、對於貸款的學生,因觸犯國家法律、校紀,而被學校開除學籍、勒令退學或學生自動退學的,應由學生家長負責歸還全部貸款。

『肆』 生源地助學貸款系統登錄怎麼登陸

生源地助學貸款系統登錄查詢步驟如下:
1.點擊登陸網址https://sls.cdb.com.cn,(如顯示「此網站的安全證書有問題」請直接點擊「 繼續瀏覽此網站 」。)
在請選擇您的貸款類型中選擇「生源地助學貸款」。
2.選擇「使用身份證登陸」。
3.選擇「省」「市」(如所屬「市」在列表內沒有,可以選擇省直轄縣級行政區劃,以下同此操作)「縣」(如所屬區在列表中沒有,可以選擇「市轄區」,以下同此操作),「資助中心」(例:學生在武漢市江岸區辦理的生源地貸款,則依次選擇「湖北省」「武漢市」「江岸區」「武漢市江岸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4.輸入個人18位數身份證號碼,原始密碼為8位數生日(如:19900101)。如登錄密碼錯誤,選擇登錄框下方的「找回密碼」。
方式一:「根據密碼提示問題找回密碼」
(1)身份證驗證:依次填寫「省」、「市」、「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輸入個人貸款時錄入系統的身份證號碼,回答預留的問題即可重置密碼。
(2)用戶名驗證:直接輸入貸款時自行設定的登錄名,回答預留的問題即可重置密碼。
方式二:「回答系統問題找回密碼」
(1)身份證驗證:依次填寫「省」、「市」、「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輸入個人貸款時錄入系統的身份證號碼,回答系統提出的三個問題即可重置密碼。
(2)用戶名驗證:直接輸入貸款時自行設定的登錄名,回答系統提出的三個問題即可重置密碼。
方法三:撥打開行熱線電話(95593)進行密碼重置。
5.輸入驗證碼即可登陸系統。
6.菜單欄「貸款及應還款查詢」,即可查詢該學生欠繳本息。
看完上面小編的詳細介紹,你知道該怎樣登錄生源地助學貸款系統了嗎

『伍』 怎麼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

大學新生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流程
1、借款學生在縣資助中心領取(或自行下載列印,國家開發銀行網站和省學生資助網站均可下載,也可到院各學部領取)2份《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見附表一),填寫個人信息,到村委會(居委會)進行審查並加蓋公章;
2、借款學生及其共同借款人持申請表、借款學生和共同借款人合法有效身份證明(戶口本或身份證等)原件及其復印件、高校錄取通知書原件及其復印件(在校生為學生證、《在校生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證明》)到縣資助中心提交申請;
3、縣資助中心現場審查借款學生貸款申請,審查通過後在申請表上確認蓋章。申請表一式二份,縣資助中心保留一份存檔,縣資助中心預留一份並最終提交給國家開發銀行。縣資助中心對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學籍證明復印件存檔;
4、通過縣資助中心審查後簽訂合同程序:縣資助中心組織借款學生及其共同借款人簽訂助學借款合同,並向借款學生提供合同回執,用於借款學生到高校報到時證明其已經取得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資格,以及用於高校填寫借款學生學費、住宿費、高校賬戶信息和聯系方式,加蓋公章(學校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公章)後確認該生已入學;
5、合同簽訂後,縣資助中心提示學生及時到當地農信社辦理開戶手續;
6、借款合同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三份,副本一份。借款學生保留合同正本一份(新生附回執),共同借款人保留合同副本一份。縣資助中心存檔合同正本一份,預留合同正本一份並最終提交國家開發銀行。合同在國家開發銀行審批並正式向省資助中心出具貸款審評確認函後生效;
7、縣資助中心匯總本縣借款學生借款信息後分別向省資助中心和代理行提交《××縣生源地國家助學借款申請匯總表》(紙質文檔及電子件一份);
8、當地農村信用社根據學生申請,為借款學生開設個人賬戶;
9、省資助中心收到縣資助中心《××縣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匯總表》後,將各縣匯總表以及本省擬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借款總額提交國家開發銀行××分行。國家開發銀行落實相關資金安排;
10、借款學生(新生)持生源地信用助學借款合同(含回執)到錄取高校報到,由各高填寫回執,加蓋公章(學校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公章),確認該借款學生報到,並按本校學費、住宿費收費額度填寫要求劃款額度。學費、住宿費劃款總額如超過貸款額,按貸款額填寫,不足部分由借款學生補足;
11、借款學生(新生)將國家助學貸款回執(一式兩份)郵寄回本人所在地的縣資助中心;
12、縣資助中心將根據本縣回執更新的《××縣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匯總表》(包括電子件和加蓋公章的紙質文件各一份),以及按匯總表順序整理後的借款學生申請審批表、借款合同、高校回執(各一份)一並提交給省資助中心;
13、省資助中心匯總本省各縣匯總表及相關檔案後,提交國家開發銀行省分行;
14、國家開發銀行省分行貸款委員會對省資助中心匯總的貸款總額進行審批,並向省資中心出具貸款審批確認函(附加蓋公章的《××縣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匯總表》);
15、省資助中心通過縣資助中心向代理行提交貸款確認函及《××縣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匯總表》);
16、代理行收到貸款確認函和《××縣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匯總表》,按操作程序辦理借款學生借款手續並代扣資金至各高校賬戶;
17、學校收到上述款項後,向借款學生出具相應的收據或發票。

『陸』 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貸款有什麼區別

不能同時進行。

助學貸款主要有兩類,分別是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助學貸款。

區別如下:

一、 申請機構不同

國家助學貸款直接向本校的學生資助部門申請。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直接向學生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機構提出貸款申請(通常為教育局;有的地區直接到相關金融機構申請)。

二、貸款發放機構不同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發放機構多為國家開發銀行的各地分支機構,也有地方銀行的參與(如黑龍江省的生源地助學貸款發放機構為哈爾濱銀行)。

國家助學貸款則由學校學生資助中心在全國學生資助中心招投標中標的銀行中選擇一家銀行發放。

三、發放形式不同

國家助學貸款:一次申請、分期發放的方式,即學生可以與銀行一次簽訂多個學年的貸款,但銀行要分年發放;此外,繼續攻讀學位的學生還可在就讀高校再申請一筆國家助學貸款。

生源地助學貸款:按年度申請、審批和發放(即如果每年都需要生源地助學貸款,則每年都需要申請。

四、還款人不同

國家助學貸款:學生償還,畢業後前三年內可自主選擇最長3年的還款寬期限,期間只需償還貸款利息,寬限期結束後按月或季償還貸款本金及利息。

生源地助學貸款:學生與家長共同負擔本息。

(6)資助中心生源地貸款擴展閱讀:

1、國家助學貸款的概念和主要用途

國家助學貸款是由政府主導、財政貼息、財政和高校共同給予銀行一定風險補償金,銀行、教育行政部門與高校共同操作的,幫助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支付在校學習期間所需的學費、住宿費及生活費的銀行貸款國家助學貸款是信用貸款,學生不需要辦理貸款擔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諾按期還款,並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學生接到錄取通知書後,可向學校咨詢具體辦理國家助學貸款的相關事宜。學生到校報到後,可通過學校向金融機構申請辦理國家助學貸款

2、生源地助學貸款概念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由學生或其合法監護人,向家庭所在地的農村信用社、銀行等金融機構申請辦理,不需要擔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諾按期還款,並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2007年,國家在江蘇、湖北、重慶、陝西、甘肅5省市試點開辦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業務。有關部門正在研究制訂進一步擴大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覆蓋范圍的辦法。學生可向當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咨詢具體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相關事宜。

從大的方面來說,上學期間由國家貼息的助學貸款都是國家助學貸款。在就讀高校辦理的叫高校助學貸款,在戶籍所在地向經辦銀行申請的助學貸款叫生源地助學貸款。它們之間沒有什麼區別,最終都是為了幫助貧困家庭學生解決學費和住宿費。開學前和開學後申請都可以。考上本省高校的學生主要推薦生源地助學貸款。

3、學生每學年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金額

按照有關規定,原則上每人每學年最高不超過6000元。生源地助學貸款也是。

4、開展國家助學貸款工作的高校

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都應積極落實國家助學貸款政策,與合作的銀行共同為高校貧困家庭學生辦理國家助學貸款。另外,也有一部分民辦普通高校開展了國家助學貸款工作,學生要注意學校招生簡章或錄取通知書中的相關說明。

『柒』 生源地助學貸款到哪裡辦理,需要哪些資料

辦理地點:向學生入學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機構申請辦。

申報材料:

一、貸款證明材料

①、2009年入學的新生及已經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內高校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籍在校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格認定工作已先期由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完成,通過預申請的審核的學生,須由畢業中學或高校出具開通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省市證明材料。

②、已經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外高校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籍在校生,須由所在高校出具貸款證明。

二、身份證明材料

①、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監護人也可以軍人證或武警證為有效證件)。

②、錄取通知書或學生證。新生憑錄取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在校生憑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7)資助中心生源地貸款擴展閱讀:

申報程序:

一、貸款申請

借款人向其家庭戶籍所在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縣級資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請,填寫貸款申請表,同時提供以下材料:

①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戶口簿(本)原件及復印件→②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③學籍證明。新生憑高校錄取通知書及其復印件;在讀生憑《學生證》及其借款學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人生源地證明》。

二、合同簽訂

①當地資助中心審查申請資料→②當地資助中心指導借款學生到經辦行開設個人賬戶→③簽訂《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④當地資助中心開具《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回執單》。

三、合同回執

①借款學生攜合同回執到學校→②學校按照合同回執要求辦理手續→③學生本人將合同回執寄回學生所在縣級資助中心→④當地資助中心編制匯總表報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⑤省資助管理中心報送經辦行審批。

四、貸款發放

①經辦行將貸款資金劃付至借款學生個人賬戶→②貸款資金從個人賬戶劃付至借款人就讀學校的學費賬戶。

五、合同變更

借款合同簽訂後,借款學生如需變更個人賬戶的賬戶名或賬戶號,或借款學生因繼續攻讀學業、休學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還款,由借款學生本人申請並經縣級資助中心審核同意,可以變更合同。原則上,還款計劃的調整隻能在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進行,不能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