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貸款類型 » 商業銀行個人貸款違規收費
擴展閱讀
農信信用社貸款審批流程 2024-10-15 21:51:50
大地銀行貸款利率 2024-10-15 21:29:30

商業銀行個人貸款違規收費

發布時間: 2022-03-23 21:09:36

⑴ 中國人民銀行有權查處商業銀行違反規定向關系人發放信用貸款

C?

⑵ 幫別人貸款,收取點位費,請問違法嗎

收取點位,不超過15個點位,是合理合法的,相反,如果你的客戶沒有履約給你點位,則是違法的,前提必須有書面材料(例如欠條)

⑶ 銀行客戶經理對貸款客戶亂收費,貸款銀行要負什麼責任

銀行客戶經理對貸款客戶亂收費,貸款銀行應該沒有責任,有責任也只不過是對員工管教不嚴,這種情況可以向銀監會反映和舉報的。

⑷ 銀行客戶經理是否違規發放貸款,會受到什麼處罰

摘要 你好,客戶經理違規發放貸款是要承擔刑事責任的,涉嫌違法發放貸款罪。

⑸ 商業銀行涉及違規貸款向誰舉報投訴

摘要 您好,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銀行違規放貸,投訴人應該先向銀保監會所在地的派出所報案。然後自己准備書面形式的舉報材料,將舉報材料交給銀保監會。在收到舉報材料以後,銀保監會會將投訴轉發給銀行,要求銀行調查並直接回復投訴人。建議您可以盡快報案處理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到您哦❤️

⑹ 商業銀行涉及違規貸款向誰舉報投訴

出現這種情況無法解決,投訴也不能解決問題。首先,你要查詢在信用社貸款的時候是不是你本人的身份證,或是重名不重號的人貸款,或是重號重名的人貸款,第二,個人徵信系統的記錄各家銀行只能登記,不能修改和刪除,第三,這些問題可能就是以前年度個人未重視信用建設,任意將身份證借給別人貸,或辦信用卡,當然也有銀行自身的問題,包括銀行內部沒有嚴格審查等,第四個問題就是,個人徵信系統建設就是最近幾年的事,02年的時候還沒有個人記錄,你查一下,有可能貸款是與你同名,但不是你本人,銀行在做身份證信息確認的時候,誤把你的住處關聯上去,出現這種情況只要更新貸款就行了,遇上這樣的情況很無奈,也沒有辦法解決,個人信用記錄一般在債務關系終止後七年,也就是你現在不解決,以後永遠就是這樣。退休價格:退休的一般一年45萬左右 不會高太多

⑺ 9家銀行因房貸違規被罰款上百萬,違規行為是什麼

因9家銀行涉房貸違規被罰482萬。這9家銀行分別是:中國銀行、九江銀行、江西德興農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浙江稠州銀行、江西上栗農商行、江蘇張家港農村商業銀行、西安銀行、建設銀行。

一、9家銀行具體違規行為:

1、江西德興農村商業銀行個人消費貸款用於購房、向不符合借款主體資格的借款人發放貸款、以貸轉存用於月末沖時點。

2、中國銀行常州分行違規發放商業用房貸款。

3、九江銀行上饒分行因向未竣工驗收的商業用房發放按揭貸款,遭饒監管分局罰款。

4、中國農業銀行西寧市城南新區支行因貸款審查失職,形成虛假個人按揭貸款,遭青海銀保監局罰款。

5、浙江稠州銀行嘉興分行因信貸管理不審慎,個人經營性貸款資金被挪用於購房遭銀保監會罰款。

6、江西上栗農商行因違規向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流動資金貸款;未審查承兌匯票保證金來源,保證金來源不合規遭銀保監會罰款。

7、江蘇張家港農村商業銀行因個人消費貸款流入房地產領域、貸款資金轉存銀票保證金、同業業務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遭銀保監會罰款。

8、西安銀行雁塔支行因個人消費貸款用途管控不嚴,資金流入房地產領域,遭銀保監會罰款。

9、建設銀行鹽城分行因存在服務收費質價不相符、信用卡透支和個人消費貸款資金流入樓市、貼現資金用途審查不盡職,貼現資金轉回出票人賬戶等違法違規事實,遭銀保監會罰款。

最後,小編認為金融行業的灰色地帶較多、誘惑大,無論從業人員還是金融機構,都該記住那句話:莫伸手,伸手必備抓 。

貸款公司亂收費怎麼投訴

不要輕信這些私人小額貸款公司,正規的貸款公司是不會實現收費用的,如果您被騙了要及時的報案,對騙子的電話、賬號也要做好備份。

⑼ 商業銀行個人消費信貸風險有哪些

你好,商業銀行個人消費信貸風險有:
1、個人徵信系統不健全。 
個人消費信貸風險主要來自借款人的還款能力與個人信用風險,也即個人收入的波動幅度和道德品質修養水平,其中個人信用狀況還與整個社會的信用環境密切相關。在收入水平較為穩定的前提下,商業銀行對消費者信用的把握決定了消費信貸的發展程度。當前,我國尚未建立起一套完備有效的個人信用制度,人民銀行的個人徵信系統尚在運行初期,可利用資源儲備不足,商業銀行缺乏征詢和調查借款人資信的有效手段,加之個人收入的不透明和個人征稅機制的不完善,以及其它徵信部門的系統資源不相互共享,銀行難以對借款人的自有凈資產、個人收入的完整性、穩定性和還款意願等資信狀況做出正確判斷。在消費信貸過程中,各種惡意欺詐行為時有發生,銀行採用詢問或實地察看等原始征詢方式已經不能保證信用信息的時效性和可靠性。 
2、商業銀行自身管理存在缺陷,致使潛在風險增大。 
目前,國內商業銀行雖然不斷加強制度建設,但整體管理水平依然不高,難以跳出「一放就亂,一抓就死」的怪圈。由於個人消費信貸業務在我國開辦時間不長,所以在這方面更缺乏先進的管理經驗。通常,商業銀行信貸人員僅僅憑貸款人身份證明、個人收入證明等比較原始的征詢材料進行判斷和決策,對個人的信用調查基本上依賴於借款人的自報及其就職單位的說明,對借款人的資產負債狀況、社會活動及最為重要的有無違法紀錄和有無失信情況等缺乏正常程序和渠道進行了解征詢,導致銀行和客戶之間的信息不對稱。銀行內部在責任界定上也往往依據書面上反映的問題進行處理,使得就材料而談貸款的問題更為嚴重。同時在貸款發放上,重放輕管的問題相當突出。由於在放貸時對客戶的實際情況就只停留在資料上,因而發放後更是沒有一套相應的管理措施跟上。有的是一些籠統的管理制度,內容泛泛,面面俱到,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差,使管理客戶的信貸員無法按部就班,致使有些貸款實際上長期處在無人管理的狀態下。 
3、相關的法律法規不健全。 
我國目前還沒有一部統一規范消費信貸活動和調整消費信貸關系的全國性法律。現行法律條款基本上都是針對法人制定的,很少有針對消費性個人貸款的條款,對失信、違約的懲處辦法不具體。即使有,也似乎存在維護債務人權益的傾向。不少新法律法規的實施直接使得借款合同及相關合同存在法律方面的缺陷和問題。這使得銀行開辦消費信貸業務缺乏法律保障,對出現的問題往往無所適從。由於消費信貸業務的客戶比較分散,均是消費者個人,並且貸款金額小、筆數多,保護銀行債權的法規又不健全,特別是在個人貸款的擔保方面缺乏法律規范,銀行執行債權成本較高,投入的人力物力較大,致使風險控制難以落實。當前城鄉消費信貸業務的迅速發展,呼喚我國消費信貸法盡快出台。 
4、抵押物難以變現。 
當前的經濟環境下,抵押物變現渠道窄、成本高,貸款擔保往往形同虛設。借款人不能按時歸還貸款本息時,銀行通常會把貸款的抵押物作為第二還款來源,而抵押物能否順利、足額、合法地變現,就成為銀行化解資產風險的重要環節。由於我國消費品二級市場尚處於起步初創階段,交易秩序尚不規范,交易法規也不完善,各種手續十分繁瑣,交易費用偏高,導致銀行難以將抵押物變現,影響了銀行消費貸款的健康發展。同時,由於執行上的不規范,引發了大量的道德風險存在,進一步加大銀行的損失。隨著消費貸款規模的擴大和抵押貸款的增加,這類問題將會變得更加突出。現階段,我國住房一、二級市場很不完善,政策上要求對大量非商品房產進行商業信貸支持,而一旦購房人無力還貸,這些非商品房產抵押又無法進行過戶轉讓,銀行很難得到充分的處置權,貸款抵押形同虛設。 
5、盲目營銷,無規劃發放消費信貸,形成巨大的風險隱患。 
近年來,為擴大盈利水平,搶占市場份額,各家商業銀行紛紛鼓勵分支機構大力發展個人消費信貸業務。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出現了不少違規操作現象,一些商業銀行為了擴大消費信貸規模,對基層行下達硬性的放貸指標。不少銀行擅自降低貸款標准和擔保條件,對高風險、低信用的客戶提供消費貸款,一些地區的基層行甚至為了完成貸款任務,給每個員工下達一定額度的消費信貸任務。不少員工為完成任務,盲目放貸,甚至自己使用貸款進行高風險投資或炒股。這種現象的蔓延將造成新一輪的風險積聚,不利於消費信貸業務的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