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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貸款貼息申報指南

發布時間: 2022-03-26 17:15:26

❶ 財政部:對感染新冠肺炎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 可展期一年

鳳凰網房產快訊 2月7日,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定舉行新聞發布會,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稅務總局、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負責人介紹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相關財稅政策、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

財政部副部長余蔚平:在政策保障方面,截至2月6日,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已經出台十餘條財稅支持措施。

主要有:

一是明確患者治療費用。對確診患者個人負擔費用實行財政兜底,中央財政補助60%;對疑似患者,由就醫地制定財政補助政策,中央財政視情給予適當補助。

二是明確對參加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員,可享受工傷待遇保障政策。

三是明確對參加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線醫療衛生人員,中央財政給予定額臨時性工作補助。

四是針對疫情防控物資的政府采購,簡化審批程序,打通物資供應的「綠色通道」。

五是明確對代儲企業緊缺醫療物資周轉儲備資金的銀行貸款貼息方案。

六是明確對捐贈用於疫情防控的進口物資免徵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

七是明確對衛生健康部門組織進口的防控物資免徵進口關稅。

八是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企業,取消反擔保要求,降低融資擔保和再擔保費;對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的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國家融資擔保基金減半收取再擔保費。

九是明確對感染新冠肺炎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可展期一年,繼續享受財政貼息政策。

十是明確中央財政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給予貼息支持。

❷ 中國在疫情期間政府採用那些刺激經濟的財政政策

新冠疫情突襲中國對社會經濟運行造成一定沖擊,而作為宏觀調控之一的積極財政政策必將成為國家「戰疫」的重要舉措。在疫情下,我國積極的財政政策是否會受此影響,後續又將如何發展?

SARS期間的積極財政政策

首先,我們先來一起回顧一下2003年SARS期間中央出台了哪些積極的財政政策。南南根據公開資料進行梳理,主要分為以下四類:

第一:減支,也就是壓減非疫情相關支出,其中主要為壓減政府會議費、差旅費等一般性公用經費的支出。

第二:增支即加大對防控非典疫情的相關財政支出。據統計,2003年中央和地方各級財政共投入136億元用於非典的防治工作,同時還額外增加10億元用於加強公共衛生體系建設。

第三:減稅降費:針對疫情防控和受疫情影響嚴重的的行業實施暫時性、結構性的減稅降費,還對列入「SARS災難行業」的,例如旅遊、餐飲、交通運輸等實施免徵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等優惠措施。

第四:財政貼息。對部分受影響嚴重的企業或小微企業提供無息或貼息貸款。

總結來說,非典期間政府多管齊下的財政政策對企業恢復生產、走出臨時性經營困難帶來了積極的影響。之後隨著非典疫情的散去,2003年第三、第四季度GDP增速均迅速恢復到10%。因此,不難看出作為國家「戰疫」的重要舉措,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是必不可少的。

新冠疫情期間已出台的積極財政政策

而這次的新冠疫情也不例外,下面我們來看看政府已經出台了哪些積極財政政策來對抗此次疫情呢?

01

首先,加大疫情防控財政支出。據財政部公開的官方數據顯示,截至2月14日,各級財政已安排疫情防控補助資金901.5億元,其中中央財政安排達到252.9億元。而且值得關注的是,中央財政安排的252.9億元,已經超過2003年非典防治基金的12倍。(註:2003年中央財政設立非典防治基金為20億元)

資料來源:財政部官網公開數據

02

其次,繼續實施減稅降費。2019年,我國出台了史上最大規模的減稅降費措施,全年累計新增減稅降費遠超2萬億元,佔GDP比重超過2%。而在疫情防控的關鍵階段,應對經濟下行壓力,政府更是會進一步落實和完善增值稅減稅等政策。例如,對納稅人運輸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取得的收入免徵增值稅;對捐贈用於疫情防控的進口物資,免徵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免徵民航企業繳納的民航發展基金等。

03

另外還有財政貼息政策。2月2日,財政部網站公布了《關於支持金融強化服務,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通知提出,對2020年新增的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貸款,在人民銀行專項再貸款支持金融機構提供優惠利率信貸的基礎上,中央財政按人民銀行再貸款利率的50%給予貼息,貼息期限不超過1年,貼息資金從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中安排。

這種財政貼息大大解決了企業貸款難、貸款貴的問題,確保企業在較快的時間內有充足的資金開展疫情防控相關的生產經營活動。

04

最後,為防疫提供資金保障,發行戰「疫」專題債。2月6日,國家開發銀行和進出口銀行分別成功發行135億元和30億元的「戰疫專題債券」;2月11日,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在上海清算所通過公開招標方式發行2年期戰疫情、助脫貧雙主題的金融債券50億元。至此,僅三家政策性銀行便合計發行215億元的抗擊疫情專題債券。

當然,針對此次疫情帶來的社會經濟影響,國家採取的財政政策遠不止南南說得這么多。正如2月16日財政部部長劉昆撰寫的《積極的財政政策要大力提質增效》一文中所說:

「加大資金投入,做好疫情防控經費保障,嚴謹細致推出並落實好各項財稅支持政策,是各級財政部門當前最為緊迫和重要的工作。」

對此,我們也始終堅信,在政府和廣大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們一定能打贏這場疫情防控的狙擊戰。

❸ 湖北出台支持中小微企業渡難關18條

近期,北京、上海、浙江、廣東等多省份均出台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支持中小企業渡難關的相關政策。2月9日,處於疫情中心的湖北省也出台支持中小微企業共渡難關相關政策。
湖北省政府出台《關於印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業共渡難關有關政策措施的通知》共18條,從降低用水用氣成本、減免房租、加大信貸支持、降低融資成本、減免相關稅費、緩繳社會保險費、增加就業補貼等多方面提出支持政策。
增加就業補貼部分提出,對春節期間(截止2020年2月13日)開工生產、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資的企業,符合條件的可按2000元/人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
通知全文:
關於印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業共渡難關有關政策措施的通知
一、減輕企業負擔
1.降低生產成本。工業用水價格、用天然氣價格均下調10%,期限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對中小微企業生產經營所需的用電、用氣、用水等,實行「欠費不停供」措施;疫情結束後3個月內,由企業補繳緩繳的各項費用,免收滯納金。對參與生活物資保供的商貿流通和防疫葯品、醫療設備、物資器材等疫情防控相關生產的中小微企業,由企業注冊所在地政府按銷售目錄電價中電度電價的30%給予電費補貼,省財政按地方政府實際補貼額的50%給予補助。(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住建廳、省能源局、省電力公司,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2.減免中小微企業房租。對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中小微企業,3個月房租免收、6個月房租減半。鼓勵疫情期間各類中小微企業發展載體減免承租企業租金等相關費用,對減免入駐中小微企業廠房租金的省級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範基地,省財政按照不超過租金減免總額的50%給予補助,每個基地補助總額不超過200萬元。對租用其他經營用房的,鼓勵業主(房東)為租戶減免租金,具體由雙方協商解決。(責任單位:省國資委、省財政廳、省經信廳,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3.延長合同履行期限。對已與國有企業簽訂合同的中小微企業,確因疫情影響,無法按時履行合同義務的,可以適當延長合同履行期限,具體延長期限由雙方協商後重新確定。(責任單位:省國資委)
4.降低檢驗檢測費用。疫情期間,對受影響較大的中小微企業停徵特種設備檢驗費、污水處理費、環保檢測費、計量器具檢定費。(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生態環境廳)
5.清理拖欠企業賬款。持續推進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工作,建立清理和防止拖欠賬款長效機制。各級政府、國有企業要依法履約,避免形成新的拖欠。(責任單位:省經信廳、省財政廳、省國資委、省審計廳、省衛生健康委,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二、強化金融支持
6.加大信貸支持力度。各級金融機構要建立、啟動快速審批通道,簡化業務流程,切實提高業務辦理效率。鼓勵金融機構開通綠色通道、壓縮辦貸時限,加大信用貸款、無還本續貸力度。對受疫情影響、授信到期還款確有困難的中小微企業,金融機構要通過適當降低利率、減免逾期利息、調整還款期限和方式,幫助企業渡過難關,不得盲目抽貸、壓貸、斷貸。2020年,省內金融機構普惠小微企業貸款余額和新增額不得低於去年同期水平,其中新型政銀擔業務貸款規模佔比不低於30%。(責任單位:人行武漢分行、湖北銀保監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再擔保集團)
7.降低融資成本。鼓勵各級金融機構採取適當下調貸款利率、增加信用貸款和中長期貸款等方式,加大對中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特別是對疫情防控物資重點生產企業,在原有貸款利率水平上降低10%以上。小微企業新增貸款綜合融資成本較2019年下降不少於1個百分點。(責任單位:人行武漢分行、湖北銀保監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
8.降低擔保費率。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對服務疫情防控的相關企業免收擔保費、再擔保費;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小微企業,擔保費率降至1%以下,再擔保費減半。對確無還款能力的小微企業,為其提供融資擔保服務的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應及時履行代償義務,視疫情影響情況適當延長追償時限,符合核銷條件的,按規定核銷代償損失。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行業企業,要積極與合作金融機構協商採取展期、續貸續保等措施。加強與國家融資擔保基金對接合作,積極爭取政策支持。省財政及時補充省級再擔保風險補償基金,做好代償補償保障。各市、州、縣政府應建立實施盡職免責機制,通過資本金注入、保費補貼、代償補償等方式,推動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發揮應有作用。(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湖北銀保監局、省再擔保集團,各市、州、縣人民政府,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
9.提高貸款不良率容忍度。疫情期間金融機構向中小微企業發放的流動資金貸款不良率超出自身各項貸款不良率3個百分點以內,且貸款規模增長的,合理確定其監管評級和績效評級。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個人或企業,金融機構可依調整後的還款安排報送信用記錄,相關逾期貸款不作逾期記錄。(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湖北銀保監局、人行武漢分行)
10.給予企業貸款財政貼息支持。積極爭取將我省疫情防控企業納入國家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名單,並根據我省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建立省級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名單。對納入國家、省級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2020年新增貸款,省級財政統籌按企業實際獲得貸款利率的50%進行貼息,貼息期限不超過1年。對受疫情影響的小微企業,已發放創業擔保貸款展期期限不超過1年的,財政部門繼續給予貼息支持。對未能納入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名單,但在支持我省疫情防控工作中作用突出的衛生防疫、醫葯產品、醫用器材、醫療廢棄物處置等企業2020年新增貸款(1000萬元以內),省級財政按照貸款合同簽訂日上月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30%給予貼息。(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廳、省財政廳、省農業農村廳、人行武漢分行)
11.拓寬直接融資渠道。中小企業股票質押協議在疫情防控期間到期,企業由於還款困難申請展期的,可與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協商,展期3至6個月。鼓勵和支持金融機構採取信貸支持和債券承銷相結合方式,指導企業用好用足發新還舊政策,多渠道緩解企業經營困境。積極推進擬上市公司IPO、新三板創新層企業申請精選層輔導驗收工作,採取非現場等靈活高效方式進行輔導驗收等相關工作。疫情期間,加快資本市場線上服務平台建設,組織輔導機構等有關各方加大企業掛牌上市線上培訓力度。(責任單位:湖北證監局、湖北銀保監局、人行武漢分行、省地方金融監管局)
三、加大財稅支持
12.加大技改支持。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擴大產能、提檔升級項目,優先納入全省支持製造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支持范圍,給予重點傾斜。(責任單位:省經信廳、省財政廳)
13.減免相關稅費。因疫情影響遭受重大損失,納稅人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確有困難的,經稅務機關核准,依法減征或者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對捐贈用於疫情防控的進口物資,按規定免徵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對衛生健康主管部門組織進口的直接用於防控疫情物資依法免徵關稅。適用「定期定額」徵收的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受疫情影響的,可依法提請合理調整定額。(責任單位:省稅務局、省衛生健康委、省民政廳、武漢海關)
14.延期繳納稅款。納稅人因疫情影響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經報省級稅務主管部門批准,可以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3個月。(責任單位:省稅務局)
四、加大穩崗支持
15.加強企業用工服務。實施靈活用工政策,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與職工集體協商,採取協商薪酬、調整工時、輪崗輪休、在崗培訓等措施,保留勞動關系。(責任單位:省人社廳、省總工會)
16.緩繳社會保險費。對受疫情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確實無力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中小微企業,按規定經批准後,可緩繳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緩繳期一般不超過6個月,最長不超過12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職工可按規定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緩繳期滿後,企業足額補繳緩繳的社會保險費,不影響參保人員個人權益。(責任單位: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省稅務局)
17.返還失業保險費。企業裁員(減員)率不高於5.5%的,對企業返還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70%。對參保職工500人(含)以下的企業,可直接按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予以返還。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按當地6個月月人均失業保險金標准和參保職工人數返還失業保險費。(責任單位: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省稅務局)
18.增加就業補貼。對春節期間(截止2020年2月13日)開工生產、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資的企業,符合條件的可按2000元/人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責任單位:省人社廳、省財政廳)
本政策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暫定6個月。中央出台相關支持的政策,遵照執行。

❹ 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按照8號公告,適用一次性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的,如何申報享受優惠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徵收管理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4號)第九條規定: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按照8號公告第一條規定,適用一次性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的,在優惠政策管理等方面參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設備器具扣除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執行問題的公告》(2018年第46號)的規定執行。企業在納稅申報時將相關情況填入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固定資產一次性扣除」行次。

❺ 山西五項財政措施支持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

【導讀】因為國家財政部發布的有關政策,各地紛紛針對自身的實際情況,出台了相關的政策措施,保證疫情期間經濟也能得到有效的發展,山西大同財政五項措施支持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詳細內容下面我們接下來就來具體了解一下。

1、簡化融資擔保辦理流程

對與疫情防控相關的醫葯、醫療器械、醫療機構、公共衛生基礎設施建設、科研攻關等行業的項目,建立綠色金融服務通道機制,採取多樣化融資擔保模式,優化融資服務。

2、落實貸款貼息政策

按照《山西省財政廳關於落實財政部<關於支持金融強化服務>的通知》精神,積極落實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貸款給予財政全額貼息的支持政策;及時執行創業擔保貸款貼息支持、優化融資擔保服務等政策。大同市國葯威奇達葯業公司在疫情防控期間獲得此項政策的支持。

3、建立風險信息日常採集機制

加強風險管控,提升信貸業務審查審批質量,及時收集信貸風險隱患信息,確保大同經濟高質量穩定發展。

4、優化融資擔保服務

採取「雙降」措施,強化融資支持。對大同支持疫情防控的中小微企業,降低擔保准入門檻及擔保費率,簡化反擔保措施,降低融資擔保費率至1%以下。

5、發揮地方金融力量

積極對接金融機構、投資擔保應急資金周轉機構,發揮其行業特點及優勢,及時協助復工企業做好復工前的有關投融資等工作。

以上政策切實滿足了經濟發展的需要,近期各地也在逐步發布相關財政政策,力求在疫情防護的同時,保證各企業能夠有序開展工作,提高各地的經濟發展,未來我們還有很長的路要走,但是我們堅信,我們會是勝利者!

❻ 我國在對應新冠疫情時採取的主要財政政策有哪些

1、對新冠肺炎患者救治費用提供補助

根據《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醫療保障的緊急通知》(國醫保電〔2020〕5號)和《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醫療保障工作的補充通知》(國醫保電〔2020〕6號)有關規定:

對於新冠肺炎患者(包括確診和疑似患者)發生的醫療費用,在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按規定支付後,個人負擔部分由財政給予補助。

患者個人無需提出補助申請,在就診或出院結算費用時,醫療機構將自動扣除需由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和財政承擔的部分。通過採取上述措施,可確保患者不因費用問題影響就醫,確保收治醫院不因支付政策影響救治。

2、對參加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出台臨時性工作補助規定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衛生健康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改善一線醫務人員工作條件切實關心醫務人員身心健康若干措施的通知》(國辦發〔2020〕4號)規定:

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工作情況由各地負責統計,同級衛生健康部門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財政部門按月審核,報經國家衛生健康委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審定後,由同級財政部門在次月墊付臨時性工作補助,中央財政據實結算。

3、為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國家出台了以下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

一是對參加疫情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規定標准取得的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免徵個人所得稅。政府規定標准包括各級政府規定的補助和獎金標准。對省級及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對參與疫情防控人員的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比照執行。

二是單位發給個人用於預防新冠肺炎的葯品、醫療用品和防護用品等實物(不包括現金),不計入工資、薪金收入,免徵個人所得稅。

4、受疫情影響的職工,可享受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

受疫情影響的職工,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積金貸款不能正常還款的,不做逾期處理,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徵信部門,已報送的予以調整。對支付房租壓力較大的職工,可以合理提高租房提取額度,靈活安排提取時間。

5、在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貸款給予財政貼息方面出台了相關政策

對2020年新增的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貸款,在人民銀行專項再貸款支持金融機構提供優惠利率信貸的基礎上,中央財政給予貼息支持,貼息期限不超過1年。

使用優惠貸款要求:享受貼息支持的貸款企業不得挪用信貸資金用於償還企業其他債務;不得將資金用於金融投資、理財等套利活動;不得將資金用於非疫情防控相關生產經營活動;不得不服從國家統一調配生產物資。

金融機構授信額度不得超過名單內企業疫情防控所需的相關生產經營活動資金規模;不得將運用專項再貸款發放的貸款資金用於名單內企業一般性資金需求;不得提前收回存量貸款續做以套取再貸款資金。

❼ 為度過此次疫情的難關,政府採取了哪些財政政策

緩解疫情對企業經營形成的沖擊,幫助中小微企業度過難關。

一是積極落實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貸款給予財政貼息支持政策。對 2020 年新增的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貸款,在人民銀行專項再貸款支持金融機構提供優惠利率信貸的基礎上,按企業實際貸款利率中央省財政給予貼息支持,貼息期限不超過 1 年,使企業實際融資成本降至1.6%以下。經發改、工信等部門確定的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可憑借 2020 年 1 月 1 日後疫情防控期間內生效的貸款合同,向所在地財政部門申請貼息支持。

同時要求,各縣(區)財政部門匯總編制本地區貼息資金申請表,請市級相關企業及各縣(區)財政部門務於 2020 年 5 月 1 日前將貼息資金申請及相關資料報送市財政局,市財政局匯總後統一向省財政廳申請。

二是優化融資擔保服務,適當降低擔保准入門檻。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對疫情期間參與我市疫情防控的中小微企業、「三農」企業,合理降低准入門檻,降低融資擔保費至 1%以下,簡化反擔保措施;對受疫情嚴重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的中小微企業、「三農」企業可降低或取消反擔保要求;對存量中小微企業中涉及疫情防控的醫葯醫療類、民生保障類等企業,積極協調合作銀行共同採取貸款期限展期、無還本續貸,保證不抽貸、不斷貸、不壓貸;對與疫情防控相關的醫葯、醫療器械、醫療機構、公共衛生基礎建設、科研攻關等行業的項目,開辟綠色金融服務通道,簡化手續,特事特辦,採取多樣化融資擔保模式。

三是加強應急周轉保障資金服務。各接續還貸應急周轉保障資金承辦機構要根據實際情況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物流運輸、文化旅遊等行業,以及有發展前景但受疫情影響暫遇困難的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及時提供倒貸續貸的應急周轉保障服務。

四是加強創業擔保貸款幫扶政策支持。創業擔保貸款承保機構要為創業擔保貸款客戶提供延期、展期服務,幫助其渡過難關:一是幫助疫情期間感染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客戶辦理貸款展期和貼息手續;二是對於受疫情防控影響較大的創業擔保貸款客戶,適度增加短期擔保額度支持;三是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個人和小微企業,在其申請創業擔保貸款時優先給予支持。

五是開啟 24 小時業務在線服務。各相關部門和機構在疫情防控期間,為方便企業業務咨詢,鼓勵客戶採取線上方式處理擔保、接續還貸應急周轉保障資金等業務,開啟 24 小時線上溝通和快速審批通道服務,對項目前期咨詢、資料遞交、受理、審批等工作,採用電話、快遞、網路、線上資料掃描傳遞、視頻會議等方式辦理,在提高效率的同時減少人群密切接觸,合理安排,保證各項業務運營不中斷。

六是切實加強金融風險防控。市、縣(區)財政部門和地方金融機構、接續還貸應急周轉保障資金承辦機構要建立風險信息日常採集機制,加強風險管控,避免引發單個重大及系統性金融風險,確保我市經濟高質量穩定發展。

❽ 今年受疫情影響門店生意受影響很大,政府會給出什麼樣的政策呢

摘要 親,近期出台了一系列援企紓困的政策,主要包括四個方面:

❾ 疫情申請延期還款需要什麼資料

依據相關法律的規定,疫情期間申請延期還款的,申請人需要的材料包括申請人身份證明、延期還款申請書、延期還款類型等。
對2020年新增的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貸款,在人民銀行專項再貸款支持金融機構提供優惠利率信貸的基礎上,中央財政按人民銀行再貸款利率的50%給予貼息,貼息期限不超過1年,貼息資金從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中安排。
《關於支持金融強化服務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一、一、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貸款給予財政貼息支持。對2020年新增的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貸款,在人民銀行專項再貸款支持金融機構提供優惠利率信貸的基礎上,中央財政按人民銀行再貸款利率的50%給予貼息,貼息期限不超過1年,貼息資金從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中安排。
(一)經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門確定的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可憑借2020年1月1日後疫情防控期內新生效的貸款合同,中央企業直接向財政部申請,地方企業向所在地財政部門申請貼息支持。對支持疫情防控工作作用突出的其他衛生防疫、醫葯產品、醫用器材企業,經省級財政部門審核確認後,可一並申請貼息支持。
(二)各省級財政部門匯總編制本地區貼息資金申請表(見附件),於2020年5月31日前報送財政部。財政部審核後,向省級財政部門撥付貼息資金,由省級財政部門直接撥付給相關借款企業。5月31日後,再視情決定是否受理貼息資金申請。
(三)享受貼息支持的借款企業應將貸款專項用於疫情防控相關生產經營活動,保障疫情防控相關重要醫用、生活物資平穩有序供應,不得將貸款資金用於投資、理財或其他套利活動,不得哄抬物價、干擾市場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