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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給企業用

發布時間: 2021-04-21 22:11:13

⑴ 企業從銀行貸款後,將貸款給另外一個企業用,另外一個企業直接用這個企業的利息單據入賬可以嗎

稅法不承認的。
建議你自己承擔銀行利息,借財務費用,
再收取對方的利息,貸財務費用沖減。

⑵ 關於以個人名義貸款,企業用的問題

1個人貸款用作企業經營是可以的,有相應的產品,而且貸款成數可以做到評估值的8成,股東也可以,一般只看公司章程。
2所以沒問題,除非你是用企業的資產做貸款,當然有委託就可以了。

⑶ 以個人名義貸款企業用能入賬

個人名義貸下來後
和用資企業簽訂一份借款合同
企業是可以用的

⑷ 公司去銀行貸款給別公司用可以嗎

公司去銀行貸款給別的公司用,是不行的。
第一,申請貸款必須填報用途,給別的公司使用,銀行不會同意的。
第二,如果以自己公司使用申請貸款,屬於合同欺詐。如果不能按時償還貸款,可能構成貸款詐騙罪。

⑸ 借款給公司用

出差回公司,填寫報銷憑單,找部門領導簽字核審,然後到公司財務部門報銷,領取錢款。

⑹ 銀行貸款給企業銀行做什麼會計分錄

銀行的原始款來源除自有資金以外主要是吸收存款,也就是其他法人或自然人在銀行開立賬戶存放的款項。

銀行吸收存款用途一般有兩大類:
1、直接發放貸款、投資等運營;
2、存放中央銀行,作後期運營。包括:業務資金的調撥、辦理同城票據交換和異地跨系統資金匯劃、同業存放等等,還包括准備金存款。(這是按我國的銀行法規要求的)

因此,銀行貸款給企業的資金來源,即有可能是從吸收存款中調撥資金,也有可能從存放中央銀款項或同業存放中調撥資金。
本題中,貸方做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等,表示的是銀行調撥資金的來源科目:貸款增加了,資金減少了。是銀行的常態業務。

此題分錄:

(1)2008年1月1日發放貸款:
借:貸款——本金

8000
貸: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等 7514
貸款——利息調整

486

(2)2008年12月31日,計算利息:
攤余成本=7514
實際利息=7514*12%=901.68(萬元)

借:應收利息

800

貸款——利息調整 101.68

貸:利息收入
901.68

收到利息:
借:存放中央銀行款項
800

貸:應收利息
800

(3)2009.12.31計算利息
攤余成本=7514+901.68-800=7615.68萬元
實際利息=7615.68*12%=913.88

借:應收利息

800
貸款----利息調整
113.88

貸:利息收入
913.88

(4)發生減值:

可收回資金現值=300/(1+12%)+5000/(1+12%)^2=4253.83萬元
減值損失=攤余成本+應收未收利息-可收回現值=7729.56+800-4253.83=4275.73

借:資產減值損失

4275.73
貸:貸款損失准備
4275.73

借:貸款----已減值
8529.56

----利息調整
270.44

貸:貸款----本金
8000

應收利息

800

(5)2010.12.31,計算利息,沖減壞賬:
攤余成本=4253.83
實際利息=4253.83*12%=510.46

借:貸款損失准備
510.46
貸:利息收入
510.46

僅收到200萬元(原預計收回300萬元)

借:存放同業

200
貸:貸款----已減值
200

借:資產減值損失

100

貸:貸款損失准備
100

(6)2011.12.31,計算利息,沖減壞賬:
攤余成本=4253.83+510.46-200=4564.29
實際利息=4564.29*12%=535.71

借:貸款損失准備
535.71
貸:利息收入
535.71

實際收回6000萬元,貸款終止.

借:存放同業

6000
貸款損失准備

3329.56

貸:貸款----已減值
8329.56

資產減值損失
1000

⑺ 個人向銀行貸款給公司用,利息怎麼辦

你還! 從公司的財物中講錢以你個個人名義還款啊!但是前提是你要自己做好這方面的相關工作才是可以的!比如說你和公司說好:你個人貸款用於公司,貸款利息一定是你公司的錢,要簽訂相關協議最好!

貸款的步驟/流程/手續是你提交個人貸款需求和大概資料給銀行或者貸款產品代理機構,然後銀行對貸款申請者的貸款申請進行初步審核,安排專人聯系貸款申請者,聯系後如果通過初審,然後再指導貸款申請者提供所需材料,然後再審核,最終達成貸款放款。

不同的申請人和貸款類型所需提供的貸款申請資料是不一樣的。常見的個人資料如:身份證明、工作證明、居住證明等;企業申請資料如:營業執照、財務報表、貸款卡等;抵押貸款如房產、汽車等財力證明;信用貸款如收入證明、銀行卡對帳單等。

⑻ 關於員工以個人名義貸款給公司用,之後每月還貸款怎麼做賬的問題。

那你的其他應付款豈不是越來越大沒法消滅?

我覺得應該是這個流程:

員工貸上款,然後銀行把錢打到員工卡里,員工把卡里的錢打到你們公司

這時: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某員工(視同向員工的借款)

然後還款時:借:其他應付款-員工 貸:現金

因為利息也是你們付的,因此可以把利息做借:管理費用 貸:現金
(但是這個利息無論進什麼科目都不能抵所得稅)

這樣才能做平賬哦。

⑼ 企業老闆向銀行貸款給企業用,發生的利息能稅前扣除嗎

不可以扣除,因為利息支付主體不是企業而是個人,但企業可以支付借款利息給個人,個人要提供發票。目前很多制度存在不合理現象,民營企業很難借到銀行的錢,而企業從其他渠道的借款發生的利息又無法扣除,民營企業被歧視現象一時還難以扭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