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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中小企業貸款的現狀和分析

發布時間: 2022-04-05 18:14:09

Ⅰ 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應分析哪些指標

一般來說,銀行對中小企業的貸款都會比對大中型企業的貸款更加謹慎。一般會對企業的經營生產情況、行業發展前景以及產品競爭能力等多個方面進行周密、仔細的調查。
從擔保方式上看,一般大中型國有企業,銀行有可能不會要求企業提供抵押、質押、擔保人等,但對中小企業都會要求提供銀行所認可的擔保方式,如:廠房抵押、土地抵押、收費權質押、母公司擔保、開立全額保證金帳戶、提高資本金比例等。
貸款利率上看,銀行對大中型企業的利率一般比較優惠,採取基準利率,或基準利率下浮;但對中小型企業,一般都會採取上浮利率。
總之,銀行對中小企業的貸款政策比大中型企業更為嚴格。

Ⅱ 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難的成因和對策探析

中小企業 融資現狀 問題 對策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中小企業發展很快,在整個國民經濟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為我國的經濟增長做出了極大的貢獻。現在,我國中小企業佔全部企業數的99%,工業總產值和利稅分別佔60%和40%,每年出口創匯佔60%,提供了75%的城鎮就業機會。但近些年來由於企業競爭的激烈,使許多企業面臨較大的困難,影響和制約中小企業進一步發展的因素很多,其中主要的就是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我們必須解決這些問題,多給中小企業融資創造條件,促使它們在未來發揮更重要的作用。
在世界一些發達國家和地區,中小企業在其國民經濟中的比重都相當高,如美國、英國、日本的國民經濟中中小企業的比重都超過90%。它們在發展中都或多或少的也遇到了融資方面的困難。但是,其政府為其提供了各種各樣的支持,幫助其消除這些障礙,使中小企業融資問題得到解決。我們也完全有理由相信,通過具體的研究、分析,在政策上進行調整和中小企業自身的完善,同樣會使中小企業的融資問題得到很好解決的,從而推動國民經濟的快速、穩定的發展。
一、中小企業融資現狀和問題
1.中小企業直接融資狀況。目前,中小企業直接融資的狀況並不十分理想。我國在主板市場上市的企業有1000多家,而且大都是國有企業,僅有那些產品成熟、效益好、市場前景廣闊的高科技產業和基礎產業類的少數中小企業可以爭取到直接上市籌資、或者通過資產置換借「殼」買「殼」上市的機會。盡管我國有關部門即將出台企業債券管理新條例,企業債券的發行主體將有所放寬,原先對項目的限制將有所松動,但對中小企業來說,在一定時期內還將不在眾券商備選企業之列。職工集資是中小企業的主要融資手段。由於企業在開辦初期很難得到金融機構的支持,所以大多數中小企業採用職工集資的方式籌集資金。入股是改制企業和股份制企業的重要融資方式,大多數已經占總資產的10%。
2.信用歧視。中央為了搞活企業,提出了「抓大放小」的方針政策,要求銀行部門要重點支持大企業,確保大企業的信貸,對中小企業就不重視,在確保大企業的基礎上才予以考慮,造成了對中小企業的信用歧視,導致銀行在對大企業和中小企業融資問題上的不平等。缺乏對中小企業信貸需求的重視。據統計,1998年工、農、中、建四家銀行新增貸款20.85億元,其中非國有經濟貸款僅新增1億多元,中長期貸款幾乎為零。隨著各國有商業銀行提出業務向中心城市發展戰略的實施,部分機構存在「重大輕小」的傾向,個別銀行有諸如一定數額以下或注冊資本金100萬以下企業不貸的規定,恰恰斷掉了貸款需求以「急、頻、少、繁」為主要特點的中小企業融資主渠道。
3.缺乏為中小企業貸款提供擔保的信用體系。就中小企業自身來講,一方面,固定資產較少,不足以抵押,貸款受到限制;另一方面,一些中小企業在改制過程中屢有逃費、懸空銀行債務現象發生,損害了自身的信用度。同時,企業也深感辦理抵押環節多、收費多,如在土地房產抵押評估和登記手續中,評估包括申請、實地勘測、限價估算等,登記包括土地權屬調查、地籍測繪、土地他向權利登記等,極為繁瑣。
4.對非國有企業融資的歧視。長期以來,在政府和銀行方面,都存在這樣的觀念,認為大型企業都是國有的,貸款給他們是國家對國家的企業,不會造成國有資產的流失。而中小企業大多數是非國有的企業,效益不穩定,貸款回收不好,信譽差,容易導致國有資產流失,所以銀行一般對中小企業貸款十分慎重,條件較為苛刻。盡管現在比以前有所改善,但仍然存在這種現象。
5.一些區域性的中小金融機構發展不規范,對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不夠。我國經濟中涌現出一批區域性的中小金融機構,本來應以支持中小企業的發展為己任。但在實際中,這些金融機構在業務發展上與國有金融機構有趨同的趨勢,不能真正面向中小企業,存在一定的信貸歧視現象。很多中小金融機構將大量資金上存或購買國債,對急需貸款的中小企業卻不予支持。
6.缺少為中小企業發展服務的金融機構。現在我國極為缺少切實面向中小企業服務的金融機構,民生銀行原來的初衷是為民營企業和中小企業服務的,可是現在它已經和其他股份制商業銀行沒有什麼區別了,其他新組建的城市商業銀行原來也是面向中小企業的,可由於資金、服務水平、項目有限,迫使它也逐步走向嚴格,限制了中小企業的融資。
7.中小企業貸款困難,銀行也感到放款難。對於中小企業來說,取得銀行貸款難。主要表現是:一是抵押難。中小企業可提供的抵押物少,抵押物的折扣率高,並且手續繁瑣,收費昂貴,中小企業普遍難以承受;二是中小企業很難找到合適的擔保人。一些效益好的企業不願意給其他企業作擔保,效益一般的企業,銀行又不允許其作擔保人,而中小企業相互之間的擔保常常變得有名無實;三是一些基層銀行授權有限,辦事程序復雜繁瑣。即使錢到手,可能已錯過商機。而一旦借到款後,一些企業寧肯接受罰息,也不願意辦續藉手續,免得再經歷一番評估、登記、公證等全套貸款手續。這使得許多中小企業視銀行貸款為畏途,而不得已走上民間借貸的途徑。
8.在中間業務方面,滿足中小企業交易需要的結算工具較少。國有商業銀行很少對中小企業辦理托收承付和匯票承兌業務及票據兌現。由於資金結算渠道不通暢,資金進帳時間過長,甚至發生梗阻,因而,使一些中小企業改用現金結算,加大了交易成本,削弱了中小企業競爭的實力。
9.在我國缺乏相應的法律、法規保障體系。我國目前尚缺乏統一的中小企業服務管理機構,如中小企業擔保機構、中小企業的信用評級機構等社會中介機構。對中小企業的發展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規的支持保障,目前只是按行業和所有制性質分別制定政策法規,缺乏一部統一規范的中小企業立法,造成各種所有制性質的中小企業法律地位和權利的不平等。另外,法律的執行環境也很差,一些地方政府為了自身局部利益,默許甚至縱容企業逃廢銀行債務,法律對銀行債權的保護能力低,加劇了金融機構的「恐貸」心理。
10.我國中小企業缺少在資本市場直接融資的途徑。在我國的股票市場上,對於新股的發行一直實行嚴格的計劃管理、總量控制的辦法。1997年以後,證券主管部門不再向各地、各部分分配股票發行的數額,而是分配新上市公司的數量。為籌得更多的資金,各地、各部委都競相推薦大公司上市,中小企業進入證券市場融資非常困難。從企業債券市場看,我國企業債券的發行受到政府的嚴格控制,國家每年根據宏觀經濟的運行情況,確定當年企業債券的發行規模,並具體分配到各地、各部門。中國人民銀行負責批准債券發行的期限、品種和利率;中國證監會審查債券是否符合上市交易的資格,做出是否允許其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審批決定。中小企業很難取得發行債券融資的資格。
二、解決問題的對策
根據以上對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的分析,中小企業融資難既有自身規模小,資產少,負債率高,擔保能力弱;管理者素質低,財務制度不健全,信用等級低;又有銀行貸款風險大,成本高的問題;還有政府支持力度不夠的問題。因此,解決這些問題的指導思想是通過搞活地方金融市場,多渠道為中小企業發展籌集資金。實行政策扶持,政府主導,立足地方,市場運作,化解風險。加大對中小企業的融資力度,支持中小企業的發展,必須建立面向中小企業的融資體制。在這方面,可以借鑒世界其他國家和地區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困難的經驗,相應採取措施,尤其是在政策上應加大傾斜力度。其具體辦法是:
1.構建完善的法律保障體系。現有針對中小企業的法律條文主要是《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條例》和《鄉鎮企業法》,這兩部法規是按所有制性質和不同的組織形式分類立法的,缺乏統一的立法標准和行為規范。在金融信貸方面更是缺乏專門針對中小企業的扶持保護法規。借鑒發達國家和地區的經驗,為中小企業發展提供各方面的政策和金融支持離不開立法支持。法律保證可從以下幾個層次進行考慮:
保護中小企業的法律,如美國的《小企業法》,日本的《中小企業法》;專業性、區域性或行業性的法律,如美國的《小企業技術創新開發法》,日本的《中小企業金融公庫法》。.反對壟斷的法律,如美國的《謝爾曼反托拉斯法》和德國的《反不正當競爭法》。加快有關中小企業信貸制度的立法。應盡快指定有關部門組織制定有關中小企業貸款的法律或規定。首先,要劃分中小企業的分類標准,明確中小企業的界定方法。其次,要明確各類金融機構在中小企業信貸制度中的作用和功能,制定中小企業貸款的具體管理方法和鼓勵措施。再次,要落實政府支持中小企業貸款的財政資金渠道、執行機構及管理辦法。
2.大力發展地方性金融機構。只要符合《商業銀行法》規定標准,無論其所有制性質如何,只要經過央行機關批准,工商部門注冊,就可以開設地方性金融機構。並強化監督、鼓勵競爭,形成規范的地方金融機構優勝劣汰的進入和退出機制。以聚集更多閑散資金,支持地方中小企業的發展。
3.逐步放開民間借貸市場,拓寬中小企業直接融資的渠道。對於民間主體的融資活動不能簡單禁止,而是要用地方性法規進行規范,明確融資雙方的權利和責任,將其納入正規的金融體系。
4. 建立和完善為中小企業融資的信用擔保體系。政府要引導中介機構經過科學評估和論證,建立企業經濟檔案和法定代表人的信用檔案,建立健全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企業信用體系。
修訂國有商業銀行信用等級的評定標准。目前我國國有商業銀行的貸款信用評級不利於中小企業,含有對中小企業的心理歧視。實踐證明,盲目擴大經營規模的綜合型企業集團並不比專業化生產的中小企業更能適應市場的變化和產生更穩定的效益,信用更強。因而,國有商業銀行在企業信用等級的評定上也應及時調整策略,變重視企業經營規模為重視企業經營效益,取消某些歧視性的評價項目。
目前中小企業融資的擔保機構少,資金缺乏。中小企業,特別是處於成長期的中小企業是銀行非常廣大的信貸市場;同時,資金的緊缺又限制著中小企業的發展,但能拿出有效保證和抵押的中小企業卻不多;另外,中小企業,特別是非公有制企業的會計制度還不盡健全,經營管理制度還存在不規范之處,貸款風險較大。根據我國的實際情況,結合其它國家的經驗,我國中小企業貸款擔保體系應該是一個以政府擔保為主,其它擔保形式並存的中小企業信貸擔保體系。可成立多種形式的信貸擔保機構,開辟多種渠道籌集擔保基金:由政府、社會中介組織、企業和銀行共同建立中小企業貸款擔保基金;.切實改進中介機構的服務,簡化手續,降低標准;金融機構可適當擴大有效財產的抵押范圍。另外,在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過程中應堅持預見性、能動性、創造性、協同性、滲透性、人本性和漸進性七項核心原則。
目前不少省市已出台了建立擔保體系的辦法,為支持成長中小企業的發展,開拓信貸市場,銀行要積極協助和促進政府有關部門建立中小企業擔保體系。要簡化中小企業貸款抵押手續和條件,允許以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為抵押;建立政府貸款擔保基金,為經過其評估發展良好的中小企業提供政府擔保;建立中小企業共同擔保基金,由政府加以引導,從而可以調劑各企業間的擔保資源。建議設立地方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機構,除設立地(市)級擔保機構外,區、(市)、縣還要設立專為中小企業融資的擔保機構,鼓勵企業間實行會員制的聯保,從而形成縱橫交錯的中小企業擔保體系。擔保資金實行政府財政啟動,各方出資,風險共擔,利益共享。
5.鼓勵中小企業投靠優勢企業。政府採取措施鼓勵市場佔有率高的大型企業吸納中小企業成為它的零配件生產單位,按照圖紙進行加工,生產其零件、配件。這既為引導中小企業向專、精、尖、特方向發展,解決了產品的銷路,而且為中小企業找到了融資擔保單位。更重要的是促進了整個社會生產的專業化和社會化。
6.大力推進現有的城市商業銀行和城鄉信用社的體制改革,實行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的改造,建立法人治理機構,提高銀行職工的整體素質,使其成為市場經營貨幣的法人實體和競爭主體,當前要乘鄉鎮清理債務之機,追償舊債,或仿照國有商業銀行的辦法,剝離不良資產。使其輕裝上陣,更好地為中小企業融資服務。在地方金融機構中逐步推行利率市場化,利率是貨幣的價格,靠價格進行競爭是市場競爭的重要手段。只要在政府適當干預下的利率市場化,就能搞活地方金融機構,提高其競爭能力。
拓展為中小企業提供金融服務的種類和范圍。應根據中小企業的生產經營和資金運動的特點,推出靈活的、多樣化的結算工具,暢通匯路,為中小企業提供方便快捷的結算工具。應盡快加大對中小企業的托收承付、匯票承兌與貼現業務。另外,還應利用金融機構網點眾多、佔有信息量大的行業優勢,為中小企業提供市場商機、經濟政策、經營與投資決策咨詢等多方面的信息服務。另外,我們還可以在其他方面拓展中小企業的融資渠道,擴大其資金來源,在政策上給予積極且持久的扶持與傾斜,並逐步實現其在融資方面與大中型企業真正的「國民待遇」。
7.政府對金融機構支持科技型、成長型的中小企業融資實行減稅、貼息、補貼等優惠政策。以調動金融機構為中小企業融資的積極性。針對中小型企業量大面廣,布局分散的特點,政府實行分類指導,鼓勵優勝劣汰,採取適者生存的競爭性措施。對產品有銷路,市場前景廣闊,技術創新能力強,效益好的中小企業,進行重點優先扶持。實行扶優扶強。
8.各地要加速中小企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的建設進程,以全面解決中小企業發展的一系列重大問題,讓中小企業成為經濟發展的新亮點。中小企業是地方經濟發展的一支重要力量,是地方經濟的一個重要支撐點,特別是在解決我國目前所面臨的就業難問題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當前應著重研究中小企業發展中存在的問題,重點通過搞活地方金融機構,多渠道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以推動中小企業的發展,使之成為我國經濟新的增長點。
9.建立對非國有中小企業的貸款制度。黨的十五大就已經明確指出,非公有經濟是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要繼續鼓勵引導,使之健康發展。因此,國有商業銀行應對非公有企業一視同仁,按照商業銀行的經營原則,不增加任何政治因素和顧慮地加大對非國有經濟的投入力度。而且,隨著國有小型企業的改制的完成,中小企業,特別是小型企業的信貸市場基本上就是非國有企業的市場。例如在浙江、福建等地區則主要是非公有企業,即私營個體、外商投資企業的信貸市場。如果銀行忽視對非公有企業的的投入,便會失去一個大市場,失去一個最有活力、不斷發展壯大而貸款風險又相對較小的效益增長點。
10.積極尋找風險投資資金。我國約有95%以上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其資產在1000萬元以下,企業規模小造成R&D費用投入不足,一些成果因企業財力不足不能進入中試而被束之高閣。因此,對於那些處於良好發展階段且有良好前途的高新技術中小企業,應積極與國內外的風險投資機構建立聯系,尋找風險投資資金。同時,中小企業應健全內部管理制度,規范其生產經營運作,塑造其良好形象,並應當加強其信息交流和商務溝通,從各種渠道,包括政府部門、咨詢公司、銀行等各方面獲取信息,積極與國內外的風險投資機構進行交流,尋找其支持和幫助。
11.加強內部融資力度,組建股份合作制企業。股份合作制企業是一種全員入股的資合與人合相結合的企業組織形式,它一方面可以調動全體員工的生產經營積極性,另一方面則可以擴大企業的資金來源,將全體職工的閑散資金積聚起來,發揮規模效應。對於組建股份合作制發展好的企業,則可以轉化為股份制公司,直至最後爭取上市,突破融資的障礙與瓶頸。組建股份合作制企業還可以克服中小企業傳統的家族式管理的弊端,使中小企業走上開放式經營與管理,向最終建立規范的現代企業制度邁進。現在,已有許多中小企業通過改組改制不斷壯大,有的已在深滬證券交易所上市。據統計,截止1999年底,在我國深滬證券交易所上市的民營企業已有14家。這些企業都是由中小企業通過改組發展壯大而來的。這可以說是我國中小企業的發展方向之一。
12.建立中小企業行業協會或聯盟。這種協會或聯盟應是互助型的,它不僅可以為協會或聯盟內的中小企業提供經營所需的信息,而且可以為中小企業相互間交流人才、技術、管理、資金等提供場所和條件。協會或聯盟內的中小企業應加強互助合作,資金充裕的企業可以為其他企業提供資金支持,技術先進的企業則可以為其他企業提供技術指導,還可以相互間提供貸款擔保。這樣,某些中小企業的融資困難則可以在協會或聯盟內得到解決。而且,這種協會或聯盟為其以後發展為集團公司或聯營公司奠定了基礎。
13.加大兼並與聯營、合資的力度。在市場競爭日益加劇的今天,單個企業的力量已漸顯單薄,因而,一股重組與兼並的浪潮襲卷世界各地。中小企業應借這一趨勢,積極進行兼並或聯營、合資。通過兼並某些資金雄厚的企業則可以解決其自身的資金困難,通過與其他實力雄厚的企業聯營也可以達到這一目的。中小企業還可以積極引進外商投資,通過改組成為中外合資企業,這樣一方面可以增加自身的資金實力,另一方面也可以學習外方的先進管理經驗和技術。
14.創建新的企業經營形式。通過特許經營、代理制等新形式的引進,可以克服自身資金缺乏的缺陷,而且這些先進經營形式的引進,甚至可以引發中小企業經營理念的轉變,引起其經營與管理的變革,在增強企業資金實力的同時實現其發展的飛躍。
綜上所述,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是亟待解決的重要問題,對待中小企業融資困難這一傳統問題,我們不應當拘泥於傳統觀念的束縛,而應當以現代的觀點去分析它,不僅要從國家政策的角度加大傾斜力度,而且也要從企業自身的角度去尋找對策。借鑒國內、國外的良好經驗,根據具體的實際情況,拿出可操作的具體措施並加以實施。這樣,這一傳統問題必將會得到良好的解決,中小企業必將達到一個發展的新境界,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當中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原因如下:
1、 缺乏銀行認可的擔保;
目前銀行認可的擔保物主要是房產、土地等有形資產,而小企業在處在企
業的發展初期,這部分資產恰恰較為緊缺;這是造成小企業融資困難最重要的原因。
2、 部分企業信用意識薄弱;
因歷史原因,部分企業信用意識仍然薄弱;有些企業覺得還款晚幾天是非常正常的事,更有甚者即使有錢也不想歸還銀行貸款,企業的還款意識落後於銀行信用體系及風險管理的需求;這也是小企業融資基本無法憑借信用擔保的原因。
3、 企業管理建設滯後,銀行缺乏足夠的判斷企業盈利能力信息;
在小企業中,會計報表不完整、未經審計等情況普遍存在,另一方面,小企業的公布的信息相對較少;銀行即使憑借企業所能提供的所有資料,有時也無法評估該企業的盈利能力,出於風險考慮,銀行寧願選擇將該筆貸款退回;這也是小企業貸款銀行相對更看重擔保情況的原因。

中小企業資金緊缺的原因
我國不少中小企業由於資金緊缺陷入困境,企業停產甚至破產,流動資金不足,已經成為制約中小企業發展的問題,中小企業資金緊缺的成因很多,既有宏觀經濟方面的因素,也有企業管理體制方面的因素。
一、財務狀況差。企業融資難。中小企業資產負債率偏高,財務狀況較差,向金融機構或商業銀行申請貸款較難,即使以資產抵押向銀行貸款,額度也十分有限。
二、流動資金不足。中小企業在興建時,由於投入資金較少,在滿足設備、廠房等基礎投資後,用於生產後需流動資金不足,企業也沒有能力擴充生產必須的流動資金,致使企業流動資金不足。
三、產品銷售價格偏低,職工工資提高幅度與價格相背離。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既要靠技術實力的競爭,也要靠銷售價格的競爭,其結果產品銷售價格越來越低,但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職工工資需要相對提高,導致職工工資增長與銷售收入增長幅度相背離,加重了企業負擔。
四、企業經營管理不善造成虧損,決策失誤,造成資金流失。中小企業經營模式不能適應市場的要求,管理手段、方式 落後,致使企業發生經營虧損;缺乏投資決策研究,投資決策隨意性大,急功近利,經營高風險業務,造成經濟損失,擠佔了生產資金。
五、存貨積壓,佔用大量流動資金。一些中小企業不能適應市場變化,調整產品,盲目生產,致使產品不適銷對路,造成大量庫存積壓,佔用大量流動資金。企業間相互拖欠,形成「三角債」局面。
六、社會保障體系的完善,賒銷的實行,加重了企業負擔。社會保障體系的逐步建立與完善,企業為職工辦理社會保險,解決了職工後顧之憂,加重了企業的負擔。同時,銷售貨款並不能及時回籠,只要實現銷售,企業就要墊付稅金開支,企業賒銷量越大,代墊的稅金支出越多,資金緊缺的局面越嚴重。
解決中小企業資金緊缺的措施
一、樹立現代企業的資金意識,優化資產結構,增加融資渠道。要增強資金的時間價值觀念和資金成本觀念,優化中小企業資產結構,改善企業財務善,搞好銀企合作,從多種渠道取得資金使用權,把分散資金集中起來使用,加強資金統一管理,降低資金成本。
二、加強應收賬款管理,加速企業資金回收。資金回收是企業最重要的一個環節,中小企業更應重視。資金若不能及時收回,以前諸多努力將付之東流。因此,要及時結算資金,減少應收賬款,對銷售人員不僅制定銷售指標,還要制定款項回收指標,規定銷售人員資金回收率達到90%以上,才能確認銷售完成。建立賒銷——回款責任制賒銷——回款與個人利益掛鉤,加強應收賬款的賬齡分析,防止形成新的「三角債」。
三、強化資金內部控制,建立資金管理制度。中小企業要發揮資金大效率,就必須加強內部資金的管理,遵循量入為出原則,嚴格「一支筆」審批制度,嚴格計劃控制,嚴格作用范圍,嚴格檢查分析,減少損失、浪費,使資金管理逐步由「人治」到「法制」轉變,達到制度理財的目的。
四、加強存貨管理,降低采購成本,盤活流動資金。中小企業流動資金很大部分佔用在存貨上,優化庫存結構,推廣耗材料零庫存,降低原材料采購成本,縮短周期限,建立公開競價進貨制度,嚴把采購費用關,把存貨降到合理存量,減少存貨佔用,加速流動資金周轉。
五、加強投資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隨著市場競爭的加劇和企業追求利潤的驅使,中小企業投資活動更頻繁。市場經濟是競爭經濟,競爭的法則是優勝劣汰。投資的風險性要求中小企業理財時,注意研究風險,設法控制、規避風險。這就要求企業要有新的理念,加強投資決策研究,確保資金快速、高效地周轉。
經濟全球化和知識經濟已經到來,中小企業要適應新形勢的要求,擴大市場份額,提高經濟效益,就必須解決資金緊缺問題,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實現規范、有序的運作,抓住以資金管理為中心這一永恆的主題,提高資金使用效益,這樣,才能在市場競爭中立於不敗之地,才能為企業的發展注入新的活力。

Ⅲ 當前我國中小企業面臨的困境及其原因

當前我國中小企業發展面臨的困境和政策性建議

摘 要:本文分析了我國中小企業發展的重大意義,面對世界經濟一體化和我國即將加入WTO ,中小企業所面臨的認識、內部經營、社會環境、宏觀政策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並據此針對性地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和建議。
關鍵詞:中小企業 宏觀政策 內部機制 創新

黨的十五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指出:"要積極扶持中小企業,使它們向專、精、特、新的方向發展,同大企業建立密切的協作關系,提高生產的社會化水平。要從實際出發,繼續採取改組、聯合、兼並、租賃、承包經營和股份合作制出售等多種形式,放開搞活國有小企業,不搞一個模式?quot;我國中小企業量多面廣,是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據統計,目前在我國工商部門登記的中小企業已超過1000萬,是全國企業總數的99%。中小企業在全國工業產值和利稅中分別佔到60%和40%左右。提供的就業崗位已佔全國城鎮就業總數對75%。著名經濟學家吳敬蓮在1999中國經濟發展高級研討會上指出,中小企業發展狀況既直接決定我們今後是不是能好過一點,也是今後一段時期內我國經濟能否保持穩定增長態勢的關鍵所在,中小企業將是決定中國未來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必須從國家決策的高度重視發展中小企業。
一、 發展中小企業的重要意義
改革開放20年以來,中小企業蓬勃發展。中小企業在經濟社會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它們是國民經濟發展的重要生長點。進幾年來,每年1500億美元左右的出口貿易額中,中小企業佔到60%。中小企業的發展對於拉動我國國民經濟的發展,保證經濟增長目標的實現都將起到重要的作用。據統計,"七五"至"八五"期間,我國工業企業生產總值增長率為18%,其中大型企業增長率為5-8%,而同期中小企業增長率超過30%。中小企業已經成為國民經濟發展的重要支柱。
中小企業的健康發展,可以有效地緩解當前的就業壓力,滿足勞動力就業需求的需要。改革開放後的二十年間,我國非農業共創造了2.48億個就業崗位,這一巨大成就主要取決於中小企業。據測算,我國大、中、小型企業的資本有機構成之比為:1.83:1.23:1,由於中小企業的資本有機構成較低,因而單位資金能夠容納的就業人數就多,而我國目前勞動力大量過剩,適當保持較低的資本有機構成對於增加就業,緩解就業壓力以利於充分利用現有資源降低產品成本還是有利。目前,工業部門就業數為1.5億左右,其中中小企業就業人數為1.1億人,佔73%;以中小企業為主的鄉鎮企業吸納了1.3億農村剩餘勞動力。我國正處於產業結構調整期,勞動力從農村向非農業轉移,資源性產業、紡織業以及軍轉民工業的結構調整,更增加了就業壓力。面對這樣的就業壓力,毫無疑問要發展中小企業。
要實現我國經濟發展三步走戰略中的後兩步,中小企業的發展至關重要。我國工業化歷程短,市場經濟剛剛起步,中小企業的發展對我們探索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規律具有理論和實踐意義。現實上講,我國縣級經濟以中小企業為主,發展中小企業對於解決基層財政,積累資金、振興經濟發展具有現實意義。
二、中小企業發展面臨的現實問題
近幾年來,中小企業雖然有了飛速發展,但也面臨許多亟需解決的困難。
1. 阻礙中小企業發展的外部因素
第一、體制不順,社會服務體系之滯後。當前,我國的企業依然按照原有的所有制、部門和區域分屬於不同部門。婆婆眾多,職能交叉,多頭管理,致使管理混亂、口徑不一,使中小企業無所適從。在項目審批、產品鑒定、職稱評定等方面職責不清。這種多方重復"管理"的狀況也造成"三亂"現象極為突出,客觀上加重了企業負擔。而中小企業勢單力薄,需要社會提供多方面服務。國外許多國家如英、意、日都設有專門社會中介組織為中小企業在產品開發、市場定位、咨詢、技術服務等方面服務。而我國目前為中小企業服務的體系極不健全。
第二、 缺乏必要的政策支持和規范的市場。我國經濟政策的一個重要特徵,是根據經濟類型和行業來制定的,而不是根據不同企業規模所具有不同的行業特徵。因此,政府出台政策明顯偏向於大企業,而對中小企業一直未形成系統扶持。在稅收上(國有企業先繳後退,中小企業無此優惠),中小企業特別是個私企業往往是小額納稅人,增值稅發票難以抵押。土地上,國有企業享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增值稅減免政策。企業要發展,資金至關重要,而我國目前尚無專門為中小企業貸款的金融機構。加之商業銀行體制改革後權利上收,以中小企業為放貸對象的基層銀行有責無權,有心無力;實行資產負債比例管理後,逐級下達"存貸比例",使本來就少的貸款數量更為可憐,貸款供應缺口加大。而且由於中小企業多無資產抵押,貸款擔保難。
第三、 產權不清晰,發展缺乏動力。由於上述體制不順,政策不公和行業限制等原因,個私企業戴"紅帽子"(集體、鄉鎮企業)、穿"洋外衣"(三資)應運而生。由於產權不清,一些中小企業就不願發展壯大,企業發展缺乏應有的動力,企業的發展受到人為的限制。
2. 中小企業自身的障礙
第一、 經營機制和組織制度不適應經濟發展需要。特別是許多個私企業組織結構不健全、管理混亂。在中小企業改革過程中,由於改革不規范、不徹底,許多企業並沒有真正按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運作,改革走形。許多改制企業改制後並沒有真正建立起規范的法人治理機構,企業經營管理機制沒有實質性變化。"董事會"、監事會"等難以真正運轉。
第二、 經營者素質不高,管理水平低下,是制約中小企業發展的關鍵問題。在我國中小企業管理人才奇缺,全國大型企業每百萬職工中擁有大專以上學歷人員為10.46人,小企業為2.96 人。中小企業專業人才更是奇缺。現行中小企業在選人用人機制上的許多弊端及政府監督不到位,企業內部又缺乏有效的民主制度等原因,導致中小企業中文化水平低、管理水平低、思想素質低的經營者屢見不鮮。存在相當多的中小企業管理混亂,管理無制度、勞動和材料消耗無定額、成本無核算等"四無"狀態。在管理上大量"家族式"管理存在,對生產和產品缺乏必要的科學決策,增大了企業的生產經營風險,造成企業效率低下。一句話,目前中小企業的管理尚處於粗放階段。
第三、 設備落後、技術水平低。我國工業設備本來就較落後,而中小企業更為落後。以工業企業勞動裝備率為例,我國獨立核算的大、中、小型企業的人均固定資產分別為10.29萬元、5.11萬元、2.48萬元。可見,小企業的人均裝備水平是中型企業的50%,大型企業的25%。所以,我國中小企業的資本有機構成偏低,設備老化,生產技術水平、勞動生產率低下,產品質量和技術含量不高,資源浪費和工業污染嚴重。
第四、 企業資產質量差、經濟效益低。由於以上各方面原因,加上不良資產比重大、負債率高,必然導致經濟效率低下,從而嚴重製約了中小企業發展的潛力。據統計,1998年,全國獨立核算大中型工業企業平均資產負債率為62.9%,同口徑小企業為6.5%,個別地區小企業的負債率高達80%以上,有相當一部分企業資不抵債。小企業資產負債率過高的主要原因,一方面資本金注入不足,企業發展主要靠銀行貸款,1998年全國獨立核算國有小型工業企業利息支出比同口徑國有大中型企業多支出6.97億元;另一方面國家政策向大中型企業傾斜,近幾年沖銷的銀行呆壞帳准備金主要用於"優化資本結構試點城市"中的國有大中型企業,小型企業能夠使用的部分微乎其微,致使小型企業的債務負擔無法解決。因此,中小企業特別是國有中小企業,連續多年出現全面虧損。1995年國有小企業出現全面虧損,連續三年虧損額突破100億元;1996年國有中型企業出現虧損,到1997年虧損額也突破了100 億元。國有中小企業在短期內扭虧轉盈的難度很大。
三、加快我國中小企業發展的建議
針對上述問題,對中小企業的改革,在把握政策方面不僅僅是"放開",推向市場,而是如何"激活",適應市場,如何"由小變大"、"由弱變強"。這需要政府和企業的共同運作,從關鍵處入手,解決深層次矛盾,把潛在優勢轉化為競爭優勢,開創中小企業發展的新局面。
1. 國家應明確中小企業的地位,加強對中小企業的保護和支持,為中小企業發展創造一個良好的外部環境。
第一、 建立健全有關法律、制度,創造公平競爭的外部環境。建立健全中小企業的法律法規體系,改善中小企業經營環境,這是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重要前提。通過法律法規確立中小企業地位,維護中小企業的合法權益是各國通行做法。美國1938年設立"經濟力量集中調查委員會"並制定《中小企業法》、《聯邦反托拉斯法》、《社會均等法》、《中小企業獎勵法》、《中小企業開發中心法》、《小企業經濟政策法》等一系列政策法規以保護和扶持中小企業,促其健康發展。日本和義大利等一些發達國家也頒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規,對中小企業進行引導與保護,極力促進中小企業健康成熟發展。特別是日本,1991年制定的《扶持中小企業創新與發展法》將扶持的目的、范圍、方法手段、管理機構的設置及運作方式等問題集中一部法律中予以確立,使中小企業扶持政策措施在法律化基礎上走向綜合化、系統化。我國政府應轉變職能,公開辦事程序,提高辦事效率,簡化設立企業的辦理手續,降低收費標准,提高服務質量;切實減輕中小企業負擔,清理不合理收費。可喜的是,國務院已批准經貿委設立中小企業司?quot;指導各類中小企業改革,研究制定中小企業的扶持政策,推動建立中小企業的服務體系,協調中小企業對外合作"等。各地也已經或正在組建中小企業的管理機構。全國人大財經委也正研究制定《中小企業法》。通過理順中小企業的管理體制,建立健全各種規章制度,結束原來對中小企業"六龍治水",各機構都管(使用權力)又都不管(不盡義務)的管理無序現象。
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入,非公有制企業的經營領域會不斷擴展。因此,政府除應以法律的形式保護私有財產和合法經營外,還應在制度上形成寬松的外部環境,保證各種經濟所有制形式在市場上公平競爭。通過理順中小企業的管理體制,規范市場交易規則、市場秩序,為中小企業正常經營保駕護航。
第二、 推進結構調整。優化資本結構,調整中小企業存量,扶持優強中小企業發展,是提高國民經濟總體優勢、增強國際競爭力的重要基礎。政府應制定政策引導中小企業發展適合自身特點的產業,鼓勵生產"精、尖、特、優"產品,同時限制落後,採取有力措施對設備陳舊、技術落後、質量低劣、污染嚴重、資源浪費、安全生產條件差的中小企業堅決實施破產、關閉。要逐步降低開辦中小企業的注冊資本限額,允許分期繳付;簡化注冊手續、降低收費標准。進一步研究和探索中小企業破產與清算的簡易程序,逐步實行歇業督促、風險預警、債務重整和依法破產等制度。引導中小企業以當地大企業集團為核心,形成具有專業化配套和服務功能的關聯產業群體,使其在與大企業的合作中得到穩定發展,構造社會化分工、大中小匹配、專業化互補的企業規模結構和產業結構。
第三、 加快培育技術創新能力,整體提高中小企業的素質。中小企業競爭力較弱,是缺乏技術的創新、開發、轉化及管理和體系。為此,政府應在中小企業的技術創新能力、經營者創新意識和創業精神、科技成果轉化、風險投資機制及政策支持等方面予以有效扶持。提高中小企業素質也就是提高整個國民經濟的素質。著眼於人力資源開發,貫徹以人為本的管理理念,將技術發展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建立在提高人的素質的基礎上。目前各國都十分重視中小企業風險經營,以雄厚的風險資金扶持高科技中小企業發展,以建立和完善技術創新支撐體系為切入點,提高全社會技術創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轉化。我國應選擇部分城市進行區域性、行業性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試點,鼓勵大專院校、科研單位和大企業利用現有的技術、設備為中小企業提供技術服務;探索建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重點支持中小科技企業的技術創新;通過推廣技?quot;孵化器"、培養科技經紀人、召開專利洽談會等方式,加快培養中小企業技術市場、引導、促進中小企業吸收利用科研成果,提高產品科技含量,增強市場競爭力。
第四、 改善中小企業的融資環境。資金缺乏是制約中小企業發展的瓶頸,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是目前鼓勵和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重點。政府應建立中小企業資金的供應、保證和輔導體系,探索多種適合中小企業特點的融資方式,為其發展提供有效的資金保障。(1)政府要運用財政、稅收政策手段,改善中小企業融資環境。實行財政扶持和稅收優惠是各國鼓勵和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通行做法。主要有:設立中小企業專項資金,重點用於中小企業信用擔保與再擔保資金、新辦中小企業創業資助、產品結構調整和科技成果轉化及對中小企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的資助等;建立健全多元化中小企業的信用擔保體系,擔保金可通過地方財政撥款、國有資產變現、企業出資和社會捐贈等多渠道籌措,按照"多元化資金、市場化操作、績優者扶持"的原則運作,目前應建立國家中小企業信用再擔保和信用保險機構;運用優惠稅收政策鼓勵對中小企業投資,減輕工業企業增值稅小額納稅人的負擔。(2)政府要加大金融政策的支持力度。鼓勵國有商業銀行發揮大銀行的優勢,切實成為中小企業間接融資的主體,國家要扶持中小金融機構的發展,進一步完善中小企業間接融資體系;健全中小企業貸款保證系統,借鑒其他國家經驗,設立擔保機構或通過政策性銀行分散和分擔商業銀行放款分險,改善銀行對中小企業的結算、匯兌、轉帳、財務咨詢、投資管理等金融服務;對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允許其上市或發行企業債券,進行直接融資;建立中小企業風險投資公司和風險投資基金,鼓勵社會和民間對中小企業投資。
第五、 建立健全中小企業社會化服務體系。中小企業自身特點決定了其難以建立自己的人才培訓及技術研究與開發機構和完備的信息網路。各國經驗表明,沒有社會化服務體系的支持,中小企業的健康成長是不可能的,而社會化服務網路的建立及其功能健全與否,又離不開政府的支持。因此,政府要轉變對中小企業的管理職能,推動建立包括資金融通、信用擔保、創業輔導、技術支持、管理咨詢、信息服務、市場開拓和人才培訓等為主要內容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
2、中小企業自身要適應經濟發展的需要,推進產權改革,進行企業改制,建立健全組織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和企業的技術含量等問題,不斷創新。創新是企業發展的靈魂和精髓,企業的競爭力在於能夠不斷的創新。技術的創新帶動產品的更新和工藝的改進,使企業獲得市場和效益;機制的創新使企業具有生機與活力;管理的創新使企業有效運轉,提高效益。
第一、 推進中小企業的產權改革。產權清晰是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首要問題,產權制度改革是企業改革的核心。只有產權問題解決,中小企業的發展才有動力和後勁,才能體現效益和效率的一致性,政府和企業就能根據市場規則各司其職、各負其責,促使企業盡早形成科學的管理體制,推動政府建立新的運行機制。進一步推進中小企業自身改革,使他們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法人實體和市場競爭主體這是提高中小企業參與市場競爭的能力,加快中小企業發展的重要步驟。中小企業應當運用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現代資產組織形式,運用承包、租賃、託管等靈活的運行方式,以按勞分配和生產要素為主建立多元的分配製度。產權改革的核心是促進產權流動,通過流動,使社會各類資源得到最佳組合,提高使用效率。目前許多中小企業經濟效益低,佔有大量的社會資源,是既長不大又死不了。只有通過競爭實現中小企業的優勝劣汰,才能使中小企業保持活力、實現創新。
第二、 進行企業改制,完善經營機制。如今的企業經營環境,已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短缺市場演變成相對過剩市場。企業之間的競爭變成產品技術含量的競爭、售後服務的競爭、管理水平的競爭。這就要求中小企業的改制必須同轉換機制、技術改造、結構調整、加強管理結合起來。適應兩個轉變的需要,徹底轉變原來重數量、鋪攤子、重復建設的粗放性型局面,走集約化道路。逐步形成一個有效規模的合理結構。
第三、 技術、市場創新。在科技迅猛發展的今天,中小企業必須加大技術開發投入,研究開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和主導產品,增加技術儲備,成為技術創新的主體、開發投入的主體、推廣應用的主體,走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聯合的產學研聯合之路。面對世界經濟一體化和我國即將加入WTO的新形勢,更新市場觀念、增強競爭意識,樹立國際化經營與競爭的意識,以市場為導向,以科技進步為動力,依靠技術、市場的創新,來提高企業發展的競爭力。
第四、 重視人才,提高勞動者素質。現代市場經濟的競爭就是人才的競爭、知識的競爭。而目前我國的中小企業存在嚴重的人才短缺、員工素質低的問題,現實要求中小企業必須引進人才,培養人才。更重要的是要形成科學、合理的企業企業領導體制和組織制度,構建一套有效的激勵和約束機制,真正做到經營者能上能下,人員能進能出,收入能增能減,發揮人力資源潛力,最大限度地激勵和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第五、 加強企業管理。中小企業特別是家族企業管理十分薄弱,企業要著重抓好成本管理、財務管理、和質量管理。按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建立全新的管理體系。

Ⅳ 中小企業融資面臨的問題有哪些

一、我國中小企業融資問題
我國中小企業普遍存在著融資困難的現狀,具體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融資途徑不暢通
從內源融資來看,我國中小企業的現狀不盡人意,一是中小企業分配中留利不足,自我積累意識差。二是現行稅制使中小企業沒有稅負優勢。三是折舊費過低,無法滿足企業固定資產更新改造的需要。四是自有資金來源有限,資金難以支持企業的快速發展。從外源融資來看,中小企業可以選擇銀行貸款、資本市場公開融資和私募融資等三種渠道,但目前我國中小企業的外源融資渠道方面並不暢通。
(二)融資結構不合理
主要表現在:(1)我國的中小企業發展主要依靠自身積累、嚴重依賴內源融資,外源融資比重小。單一的融資結構極大地制約了企業的快速發展和做強做大。並且在外源性融資中,中小企業一般只能向銀行申請貸款,主要表現為銀行借款;(2)在以銀行借款為主渠道的融資方面,借款的形式一般以抵押或擔保貸款為主;(3)在借款期限方面,中小企業一般只能借到短期貸款,若以固定資產投資進行科技開發為目的申請長期貸款,則常常被銀行拒之門外。
(三)融資成本較高
企業的融資成本包括利息支出和相關籌資費用。與大中型企業相比,中小企業在借款方面不僅與優惠利率無緣,而且還要支付比大中型企業借款更多的浮動利息。同時,由於銀行對中小企業的貸款多採取抵押或擔保方式,不僅手續繁雜,而且為尋求擔保或抵押等,中小企業還要付出諸如擔保費、抵押資產評估等相關費用。正規融資渠道的狹窄和阻塞使許多中小企業為求發展不得不從民間高利借貸。所有這些都使中小企業在市場競爭中處於不利地位。
二、我國中小企業融資問題的原因分析
我國中小企業融資問題的原因,分別來自於企業本身、銀行與政府三個方面。
(一)企業信用等級低,融資意識淡薄
中小企業自身信用等級低,這是其普遍存在的現象。中小企業自身規模有限、資金缺乏、信用水平低、沒有完整的企業規劃、倒閉率高、貸款償還違約率高。中小企業一般是由具有血緣關系的人共同創立,大多實行家族式管理,產權結構不明晰,企業經營效率不高,開拓新的市場難,不能有效地避免市場風險,影響了中小企業的償債能力,造成了其履約能力的下降。銀行的首要目標是安全性、流動性和收益性,然而中小企業的高倒閉率和高違約率使得銀行難以遵守安全性和收益性原則,導致銀行不願放貸。
同時,中小企業對金融系統市場化程度的提高嗅覺不靈敏,主動出擊意識不強,而且缺乏高素質的金融人才,對金融市場和融資工具生疏和不懂得樹立和宣傳自身金融形象,從而束縛自身開拓融資渠道的可能性。
(二)金融體系不完善,銀企信息不對稱
1.缺乏市場化的利率調節機制,損害銀行對中小企業的貸款積極性。從國外的情況來看,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平均利率,一般都要高於市場的平均利率水平。美國的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的利率就比對大企業的貸款利率水平高出1~1.5個百分點左右。但是中國中央銀行目前對利率和收費的規定是固定的,自由浮動的范圍十分有限,這種機制不利於金融機構向中小企業貸款。限制金融機構對金融服務和產品的收費會挫傷金融機構調查和收集中小企業信息的積極性,從而影響向中小企業提供貸款和其他金融服務。
2.信用擔保體系的不完善,中小企業尋求擔保困難。我國從1999年才開始進行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的工作試點,存在著擔保機構不多,擔保資金不充足,擔保手續繁雜等諸多問題。而且,許多擔保機構實行會員制,中小企業需要交納一定的押金才能成為會員,增加了企業的融資成本,也增加了擔保的難度。出於對自身利益的保護,銀行則在中小企業的擔保貸款問題上又比較謹慎。同時,銀行對抵押物的要求十分嚴格,目前國內銀行一般偏好於房地產等不動產的抵押。而中小企業大多受經營規模所限,固定資產較少,土地房屋等抵押物不足,一般很難提供合乎銀行標準的抵押品。
3.銀企信息不對稱和銀行的不利選擇。許多中小企業為實現融資目的,往往會想盡一切辦法,甚至不惜弄虛作假。這不僅會產生有損銀行與投資者利益的道德風險,亦會進一步損毀企業自身的社會公信度。因此,銀行要向中小企業提供貸款,只有加大人力資源的投入以提高信息的收集和分析質量,否則銀行的貸款違約率將會很高。同時,由於中小企業對資本和債務需求的規模較小,金融機構為規避自身的經營風險和降低經營成本,只有選擇不向中小企業貸款。
(三)政府扶持力度不夠,政策不配套
政府在中小企業融資問題上起著不可忽視的作用。美國、日本、西班牙等國家都設有專門的政府部門和政策性金融機構為中小企業發展提供資金幫助。在我國,長期以來,政府在資金、稅收、市場開發、人才、技術、信息等方面一直給予國有大中型企業特殊的扶持,造成了中小企業市場競爭環境的不確定和競爭條件的不平等。同時,由於政策原因導致我國中小企業基本無法進行直接融資。深滬交易所要求上市公司注冊資本在5000萬元以上,這使處於成長期的效益好但規模較小的企業難以進入證券市場。同時債券市場上,受到「規模控制、集中管理、分級審批」的約束,中小企業也很難以發行債券方式籌集資金,因此直接融資渠道基本沒有。
我國2003年實施的《中小企業促進法》,雖然以法律條文的形式為廣大中小企業的發展、融資提供了保護和支持。但是該法在內容上相當原則,缺乏具體的優惠政策和措施,也缺少相應的配套法規和制度,最終導致政府對中小企業的扶持很多都沒有落到實處。

Ⅳ (簡答題)簡述我國企業融資結構及存在的問題。

摘 要:中小企業日益成為國民經濟發展的一支重要力量,然而,中小企業融資難是制約其發展的「瓶頸」問題,本文在對我國中小企業融資問題研究和原因分析的基礎上,借鑒中小企業比較發達國家和地區的較為成功做法,提出建立和完善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體系的建議,並對建立中小企業融資體系的模式、內容和意義進行了探討。

關鍵詞:中小企業;融資體系;建議

統計表明,到目前為止,我國在工商注冊的中小企業已超過800萬家,佔全國企業總數的99%,成為拉動國民經濟的重要增長點。在20世紀90年代以來的經濟快速增長中,工業新增產值的76%以上是由中小企業創造的。工業總產值、銷售收入、實現利稅、出口總額分別佔全國的60%、57%、40%和60%。由其所提供的就業崗位約佔全國城鎮就業崗位總數的75%,在全國整體經濟中占據大半壁江山.

但由於我國市場機制尚不成熟,中小企業在經營過程中遇到了各種各樣的困擾,從對我國中小企業比較發達的浙江省部分中小企業管理者所做的調查可看出融資難已經成為經營中的首要難題,成為中小企業發展的「瓶頸」。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建立符合我國國情的適合中小企業的融資體系,已成為推動中小企業發展的當務之急。

一、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體系現狀與原因分析

中小企業自身的特點和我國現行資本市場的游戲規則決定了它很難得到股市融資,加之我國產業、風險投資基金發展緩慢,因此,中小企業資金籌措基本上依賴於銀行的間接融資完成的。自1998年以來,人民銀行採取了一系列旨在加強和改進對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的政策措施,如對金融機構連續下發了兩個《指導意見》,同時進一步擴大了金融機構貸款利率浮動范圍。然而,中小企業融資環境並未因此而明顯改善,不少中小企業甚至抱怨,他們得到銀行貸款似乎更難了。那麼,這種局面是如何形成的呢?

1.歷史背景 中小企業成分復雜,存在較大的制度性風險。目前我國中小企業主要來源於5種渠道:一是計劃經濟條件下發展起來的國有小企業和集體企業,這部分企業產權不清,機制僵化,經營狀況不佳,大部分有長期的銀行負債,信用記錄不良。二是鄉鎮企業。這部分企業技術檔次低,管理水平低,產品研發能力弱。其資金來源主要是銀行借款、內部積累和集資,一般都有較高的資產負債率。三是一些機關和企業開辦的「三產企業」,因其難以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所以達不到銀行貸款的條件。四是私營和個體企業,我國近期內這類企業如雨後春筍大批涌現。這些企業缺乏嚴格的管理制度,大多是家族企業,財務管理形同虛設,銀行難以掌握其真實的經營狀況。五是近年發展起來的民營高科技企業。這類企業項目風險較大,啟動資金需求大,自身積累難以滿足,銀行又因擔心其項目風險而不敢對其融資。

2.企業自身情況 中小企業自身積累少,經營管理不規范,經營效益低下,銀行由於對其融資面臨較大的市場風險,存在著「惜貸」、「懼貸」心理。究其原因:一是中小企業自身積累明顯不足,對外融資需求大。據《上海統計年鑒2002》顯示,2001年,全市中小型企業戶平均年末資產只有1914.29萬元,僅為大型企業的1/55,中小企業平均年產值1741萬元,約為同期大企業的1/34。全市大型工業企業平均資產負債率為42.67%,中型企業為 55.42%,小企業為56.09%。其二,企業資信等級不夠,根據對江蘇省1100家規模以下工業企業(年銷售收入500萬以下企業)進行的抽樣調查顯示,截至2002年底,江蘇省規模以下工業企業中3.8%的企業已獲得AA級資信等級,10%的企業獲得A級資信,但尚有股82%的企業未參與評級,其主要原因一方面是這部分企業事實上產品缺乏市場潛力,技術含量低,或由於其他原因未參與評級,另一方面則是企業不動產及規模指標難以達到信貸准人等級,未能參評。其三,大部分中小企業內部管理制度不健全,這些企業普遍都是家族式經營,少數或個別人控制現象嚴重,法人資產與自然人資產沒有嚴格區分,當企業經營發生困難時,抽逃資產的現象時有發生。部分民營企業財務數據不真實,一個企業往往有幾套賬表甚至幾十上百個賬戶,造成銀行與企業間信息嚴重不對稱,難以掌握企業的真實經營情況。而且部分企業在「轉制」過程中逃避銀行債務的現象較普遍。

3.首要原因 在對浙江部分中小企業管理者的調查中,他們把難以提供合格的擔保、抵押品,難找擔保單位作為嚴重製約金融機構對其融資的首要原因。出現這種情況的原因在於:第一,中小企業自身規模小,資金實力不強,難以提供符合要求的抵押品和找到有實力的擔保單位;第二,抵押擔保手續復雜,費用較高,耗時耗力,企業不堪重負;第三,抵押物流通市場窄小,變現能力弱,進一步加大了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擔保的難度。

4.國家政策對中小企業缺乏必要的引導和扶持 首先,國有銀行不願意給中小企業貸款的原因之一是沒錢可賺。國有商業銀行機構龐大,冗員甚多,本身運行成本就高,再加上審貸程序復雜,使得他們幾乎沒有辦法來經辦小額貸款,一辦就虧。對於國有商業銀行來說,無論貸款額大小,其運作成本基本相同。舉例來說,國有商業銀行貸出一筆1億元一年期的貸款,利息收入600萬左右。而貸出一筆10萬元的貸款,利息收入只有6000元。這點利息收入還不足以支付銀行運作成本,難怪國有商業銀行總把眼睛盯在那些大客戶身上。其次,近年來,一些地方把「抓大放小」政策片面理解為放棄中小企業,在政策的制定和實施上,沒有充分考慮中小企業的特點,使得銀行對中小企業改革與發展認識不清,信貸支持力度不夠。

二、完善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體系的建議

(一)政策性融資渠道的建立

在我國現行的企業制度改革和金融體制改革中,政府的角色已經獨立出來,不再以銀行和企業的所有者身份對它們的經營活動進行決策和控制,而是以協調者的身份對市場經濟中諸主體的行為進行調控和引導。目前,政府在「抓大放小」之後對國有大型企業和企業集團已制定和實施了不少扶持政策,它們的融資問題已得到了較好的解決。然而對於眾多的中小企業,政府亟需推出相應措施,建立中小企業的政策性融資渠道。具體來說,可考慮進行以下操作:

1.建立、完善與中小企業相關的法律、政策體系 相關法律體系的建立應該先於融資體系的建立,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只有建立並在實施過程中不斷完善相關法律體系,健康、有序的融資體系才能蓬勃發展。中小企業發達的國家地區的實踐也證明了這點。

日本早在1953年頒布了《信用保證協會法》,為中小企業從民間機構融資實行擔保。為促進信用擔保體系的發展,日本政府於1950年頒布了《小企業信用保險法》,奠定了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的法律基礎。1958年,日本對《小企業信用保險法》進行了修改,把信用擔保體系和信用保險體系理順,避免對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的重復。1963年制定的《中小企業基本法》,是日本中小企業發展的綱領性法規,被稱為日本的中小企業憲法。此外還有《中小企業現代化資金助成法》,為中小企業現代化提供資金保證;《中小企業信用保險公庫法》等等,形成了相對獨立的較為完善的中小企業法律體系。日本政府還進行了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制度建設,其中涉及融資的制度就有新技術企業保險制度,這是一種針對開發一種新技術需要大量資金,但技術產業化存在風險,籌措資金又缺乏抵押品和必要的能力的中小企業,進行資助。當企業在技術開發中出現了事故,產生了損失,這一保險制度就可為其提供補助金額。

我國到目前關於中小企業的法律有《小型企業租賃暫行條例》,《鄉鎮企業承包經營責任制規定》,《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鄉村集體所有制企業條例》,《出售國有小型企業暫行條例》,《鄉鎮企業法》,《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條例》,《私營企業條例》,《個人獨資企業法》等等。以上這些法律在計劃經濟體制時代和經濟轉軌前期對中小企業的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但隨著情況的變化,這些法律法規已經變得與實際情況不相適應了。主要表現在:(1)按照所有制劃分,已經不再適應現實。(2)側重於對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帶有明顯的計劃經濟色彩。(3)許多法規為國務院或國務院各直屬部委制定,法律效力低且不系統。於2003年1月1日實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作為我國中小企業法律的「母法」,初步界定了法律的調整范圍。重新確定了中小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在我國經濟生活中的地位。該法的第二章(資金支持)對中小企業融資作出了明確的指導。

2.建立政府系統中小企業金融機構 日本在這方面的經驗可供借鑒。日本政府為了發揮中小企業的活力來支撐日本經濟,綜合實施了各種相應政策,其中在資金支持方面設立了完善的政府系統中小企業金融機構,包括中小企業金融公庫、國民金融公庫和工商公會中央金庫,利用財政資金對中小企業進行資金融通。這3家機構分工明確,其中中小企業金融公庫為中小企業振興事業及穩定經營所需的長期資金提供融資,國民金融公庫為小型企業的小額事業所需的資金提供融資,工商公會中央金庫則是具有存貸款、債券、外匯等綜合金融機能的金融機構,進行推行中小企業組織化的金融業務。這些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的貸款一般利率較低、期限較長、擔保要求較松,其中中小企業金融公庫還依據促進中小企業現代化、調整產業結構、節能、防止公害等特定政策目標提供特別貸款,具有更優惠的利率、期限條件。

針對我國具體情況,建立相應的政府金融支持機構勢在必行。在具體操作上提出以下建議:(1)在形式上,可以設立相應的政策性銀行,也可以委託現有的商業銀行開設此類業務,但要保證貸款專項使用,真正體現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目的。同時,也可考慮設立專項基金,用於中小企業的技術改造、產業結構升級等特定用途。(2)在資金來源上,可以由中央財政撥款,也可以與地方財政共同出資。隨著機構改革的推行和企業效益的好轉,我們的財政收入應能保證這項開支的來源。(3)在融資方式上,要以長期的信貸資金融通為主,也應考慮設立投資性機構。日本的中小企業投資扶持株式會社就是通過承兌中小企業股票、可轉換債券等方式向中小企業進行投資的政策機構,以充實這些企業的自有資本。這樣,資金支持與資金投入相結合,可以更好地增強中小企業的活力。

3.建立、完善我國社會信用體系,實施相應的中小企業融資擔保制度 中小企業融資困難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於信用風險較大,銀行不願對它們提供貸款。從根本上解決貸款難、銀行「惜貸」的出路在於建立全國范圍內的信用體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第二部分的第十八條明確指出國家將會推進信用制度建設,「建立信用信息徵集與評價體系,實現中小企業信用信息查詢、交流和共享的社會化。」比如日本就在全國務都道府縣設有信用保證協會,在缺乏信用和擔保能力的中小企業從民間金融機構借貸經營資本時對債務予以保證,並且對信用保證協會保證的債務由政府出資的中小企業信用保險金庫進行保險。美國的小企業管理局(SBA)也為中小企業的貸款提供擔保,擔保金額一般在75萬美元以下,擔保部分不超過90%。

目前,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存在的主要問題:分散出資,規模過小,許多地方政府按縣區設立擔保基金,有些基金只有幾百萬,大部分企業互助基金規模小,很難得到銀行的信任;資金來源單一,缺乏資金補償機制;缺乏專業隊伍,由於過去專業擔保機構少,近兩年擔保機構擴張迅速,擔保專業人才短缺。

此外還存在著如何合理運用擔保基金,如何減少政府幹預等問題。雖然我國1995年頒布了擔保法,但是該法是規范擔保行為而不是規范擔保機構的,缺少對擔保機構的法律規范。1998年開展中小企業信用擔保試點以來,國家經貿委和財政部分別發布了有關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的管理辦法,但是主要針對政策性擔保機構,適用范圍比較窄,不夠完善。目前,國內已經有多種形式的擔保機構,因此,迫切需要規范擔保機構的相關法律規定。

4.制定相關的中小企業扶植政策 我國中小企業數量眾多,與人民日常生活聯系密切,是職工就業的主要場所和地方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在國民經濟中佔有重要地位。因此,政府必須推行相應的扶植政策,優化中小企業面臨的金融環境,真正搞活中小企業。(1)成立統籌全局的政府管理機構,如美國的SBA、日本的中小企業廳等組織,對束縛中小企業發展的各種因素統一協調解決。在此基礎上,融資困難的狀況自然會得到化解。(2)鼓勵中小企業通過改制和重組優化資產結構,降低其經營風險和信用風險。(3)在稅收上除對新改制的中小企業給以優惠外,也應對中小企業用於開發、改造的投資減免所得稅。(4)鼓勵居民儲蓄部分投向中小企業。

Ⅵ 中小企業融資現狀分析

中小銀行業主要上市公司:目前我國中小銀行的上市公司主要有:浦發銀行(600000.SH);招商銀行(600036.SH);興業銀行(601166.SH);中信銀行(601998.SH);民生銀行(600016.SH);光大銀行(601818.SH);平安銀行(000001.SH);華夏銀行(600015.SH);北京銀行(601169.SH);盛京銀行(HK.02066);重慶銀行(601963.SH);寧波銀行(002142.SZ);廣州農商行(01551.HK);重慶農商行(601077)。

本文核心數據:新三板發行規模;私募債行規模;小微企業貸款余額

疫情常態下中小企業融資需求下降

自新冠疫情爆發以來,我國中小企業生存環境急劇下降,據銀行家問卷調查報告數據顯示,2020年1季度以來,我國中小企業貸款需求指數波動下降,截止2021年1季度,中小企業貸款需求指數分別下降至62.3%和72.3%。

—— 以上數據參考前瞻產業研究院《中國中小銀行行業市場前瞻與投資規劃分析報告》

Ⅶ 談談你對中小企業貸款銀行面臨的風險的看法 急急急。。。。。

我國中小企業銀行融資效益與風險的比較分析

1、貸款定價的一般論述

由於不具備從銀行總體效益角度分析中小企業貸款因素影響顯著程度的公共數據條件,國外文獻常用的整體效益分析方法受到限制,因此,本文從微觀入手,直接從貸款成本與風險計量及貸款定價的組成結構對中小企業貸款的效益與風險特徵進行分析。

根據貸款定價的基本理論,貸款定價涉及信貸業務的資金成本、經營成本、稅負成本、風險成本和資本成本等多種要素,還要充分考慮市場競爭情況以及與客戶談判地位等因素,才能最終確定貸款利率。貸款定價的理論公式為:

貸款目標利率=資金成本率+經營成本率+稅負成本率+預期損失率+經濟資本目標利潤率+/-競爭性浮動。其中,預期損失率和經濟資本回報率的確定是貸款定價的關鍵和難點。

銀行貸款定價實踐中常用的方法,主要有成本定價和基準利率定價兩種 [4],其中成本定價公式為:

公式1:貸款價格=資金成本+風險成本+營運成本+預期收益率

基準利率定價公式為:

公式2:貸款價格=基準利率+違約風險溢價+期限風險溢價

成本定價是商業銀行最傳統的貸款定價方式,而基準利率定價是國際商業銀行運用最廣泛的貸款定價方法。我國利率市場化的推進,大大促進了我國貸款定價理論的發展和實踐的探索。

如果我們將公式2中的「基準利率」定義為「資金成本+營運成本+預期收益率」,或將公式1中的「風險成本」定義為「違約風險溢價+期限風險溢價」,則這兩個公式實際上表達了相同的含義。

2、中小企業貸款的風險特徵分析——違約率和違約損失率相對較低衡量貸款風險成本的主要指標是貸款預期損失率,預期損失率=違約率×違約損失率。

(1)中小企業貸款違約率分析

中小企業貸款一般均為抵押、擔保貸款。與西方發達國家政府擔保機構在中小企業貸款擔保中發揮重要作用不同,盡管我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制度建設從1992年就開始起步,10年後《中小企業促進法》也已正式實施,但目前我國擔保機構(包括政府參與出資及未參與出資的所有擔保機構)在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困難中發揮的作用仍然十分有限。林平、袁中紅(2005)2004年對廣東中小企業融資抽樣調查的結果表明(數據截至至2004年6月30日),有61%的企業從來沒有與擔保機構發生過關系;調查的全部56家擔保機構中,政府完全出資的僅為3家,佔比僅為5.36%,政府參與出資的6家,佔比10.71%;905筆中小企業銀行融資中,抵押貸款810筆,佔比89.5%,信用擔保機構擔保貸款95筆,佔比10.5%;信用擔保貸款中,66.1%的擔保人通過借款人反擔保等(主要是抵質押)進行風險補償。這樣,中小企業貸款實際上95%以上進行了直接或間接的抵押(或質押)。因此,本文重點對抵押貸款進行分析。

銀行對中小企業普遍採用抵押或信用擔保機構擔保方式發放貸款,是在信息不對稱情況下抑止融資企業道德風險與逆向選擇、降低小企業貸款違約率的關鍵之一。藍虹、穆爭社(2004)從理論上分析了融資企業抵押貸款償還模型:

Π=f(L)-(1+R)L

(1+R)L其中Π為融資企業的利潤,L為貸款額度,R為貸款利率,f(L)表示所獲收益是融資額度L的函數,C為抵押品價值。由於(1+R)L小於C,融資企業選擇不還貸時的機會收益小於機會成本,因此足額抵押情況下償還貸款是融資企業的占優選擇,抵押貸款可以緩解在非對稱信息條件下銀行所擔心的融資企業的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在很大程度上降低違約率。

實際數據也在很大程度上支持了以上的理論分析的結論。根據2003年底中國人民銀行在全國東、中、西部六個城市(北京、浙江溫州、台州、廣東東莞、陝西西安、山東威海)的1105戶中小企業融資狀況問卷調查結果,中小企業平均有5.4%的貸款不能償還,存在形成壞賬的風險 [6],明顯低於同期全國金融機構不良貸款率水平(2004年一季度為16.6%)。筆者小范圍的調查也表明,對同樣信用等級的客戶,小企業貸款 的違約率整體低於其他貸款 .同時,筆者也注意到,小企業貸款的不良率也呈現明顯的地區與行業差別,即並不是所有分行、所有行業小企業貸款不良率均低於其他客戶的不良率。

由於筆者暫時沒有獲得有足夠代表性的實證數據,以證明小企業貸款違約率與相同信用等級的其他客戶違約率存在顯著差別,因此,本文從謹慎性出發,假定整體而言,小企業貸款客戶違約率與其他相同信用等級客戶違約率無顯著區別。

在這樣謹慎性的假設情況下,貸款風險成本的區別主要在於違約損失率的區別。

(2)小企業貸款違約損失率分析

小企業貸款基本都是抵押或信用擔保機構擔保貸款,而較大型企業的信用貸款占相當比例。國內外已有研究表明,對同樣信用等級的客戶,抵押貸款的違約損失率低於信用貸款。從謹慎起見,我們假定較大型企業也全部為抵押貸款。因此,我們只比較小企業抵押貸款與較大型企業抵押貸款的違約損失率。

從理論上分析,與小額抵押物相比,大額抵押物價值評估技術難度更大,評估時更易受借款人有意識的影響,同時處置大額抵押物時市場需求者數量明顯減少,需求方議價能力和議價意願明顯增強,因此,整體而言,單個抵押物價值越高,銀行快速處置時可能的損失率應越高。筆者的實證研究也表明 [7],總體來看,抵押物的回收率與抵押物金額大小成反比。考慮到小企業單筆貸款金額總體而言低於其他貸款,因此,其違約損失率理論上應低於相同信用等級的其他貸款,實證研究也可作如此假設。

經驗數據顯示,某行信用等級為A+、A級的法人客戶平均不良率約分別低於1%、2%,而全部小企業貸款(AA-以上客戶比例約為20%,全部為抵押貸款或信用擔保機構擔保貸款)的不良率平均僅為0.13%;違約損失率均低於50%。本文按謹慎性原則估算,將A+、A級的小企業客戶平均違約率分別取1%、2%,違約損失率取50%,則A+、A級的小企業客戶預期損失率分別為0.5%與1%,約分別相當於當前短期貸款利率的10%、20%。

3、小企業貸款銀行營運成本相對較高

徐洪水(2001)認為,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的信息成本和管理成本是大企業的5-8倍,即使貸款利率上浮30%,對中小企業的綜合融資成本依然很高[8].但該文沒有提供具體的分析過程,沒有進行更有說服力的具體的數據對比分析。鄭文紅、李健(2002)提出,銀行交易成本=搜尋成本+談判成本+監督成本+其他交易費用[9].該文也只提出了上述思辨式的公式,沒有進行進一步的分析,也沒有提供具體的成本數據。

為方便分析,本文將營運成本劃分為信貸營運成本和其他營運成本兩類,並假定小企業與其他企業的非信貸營運成本沒有顯著區別,而信貸營運成本則包括信息成本、管理成本等與信貸業務直接相關的一切成本。

由於小企業每戶貸款金額較小(平均每戶貸款金額在500萬元或以下,如廣東地區某銀行小企業戶均貸款450萬元),因此,相應的信貸營運成本明顯高於大、中型客戶貸款。以某一級分行為例,全行貸款余額在500萬元以上的大、中法人客戶為3000多戶,戶均貸款余額為6750萬元,戶均貸款余額為小企業貸款余額的15.9倍;其中貸款余額在3000萬元以上的大客戶為1100多戶,戶均貸款余額為16154萬元,戶均貸款余額為小企業貸款余額的38.1倍;因為戶均貸款差距巨大,為簡化分析,我們將大、中型客戶貸款業務的信貸營運成本忽略不計,單獨分析、估算小企業貸款的信貸營運成本。

在戶均貸款約為500萬元的情況下,按平均每名小企業信貸人員(含一線客戶經理和二線審批、監測等人員)管理6戶企業謹慎測算,平均每名信貸人員管理的小企業貸款為3000萬元,同時假設平均一名小企業信貸人員的工資、費用等信貸營運成本為15萬元/年,則相應的小企業貸款單位信貸營運成本為:

15/3000=0.005=0.5%

即約為短期貸款基準利率的10%。

4、小企業貸款效益比較分析

為便於比較,我們選擇AAA級客戶作為比較的基準,即設定其風險成本為0,單位貸款的信貸營運成本也可忽略不計,因此,按貸款定價公式的貸款利率(最優惠利率)為:

RAAA=資金成本+其他營運成本+預期收益率

如該利率為基準利率下浮10%或3%(參考深圳分行實際情況),則該銀行信用業務的最優惠利率(資金成本+其他營運成本+預期收益率)為基準利率下浮10%或3%。

對小企業貸款的定價,應在此基礎上進行對應的風險與成本的調整。在上述AAA級客戶貸款定價的基礎上,A+級小企業客戶應再加0.5%(A級小企業客戶為加1%)的預期風險損失、0.5%的信貸營運成本,即A+級小企業貸款執行基準利率上浮10(A級小企業客戶上浮15%)或基準利率上浮17%(A級小企業客戶上浮22%)即可實現不低於AAA級客戶的效益水平。

與相同信用等級的其他客戶比較,小企業貸款定價不需要進行風險調整,但應作成本調整,即利率定價應附加多餘的信貸營運成本,約為0.5%,即在相同信用等級客戶貸款利率基礎上再上浮10%。

林平、袁中紅(2005)2004年對廣東地區(主要是珠三角地區)中小企業銀行融資抽樣調查的抵押貸款平均利率為基準利率上浮20%.2004年10月人民銀行將小企業貸款的上浮利率范圍由30%擴大到70%,據筆者了解,此後廣東地區國有銀行小企業貸款利率的主要區間為基準利率上浮20-45%。

綜上,可以認為,在堅持管理要求不降低的前提下,謹慎考慮,對經濟發達地區而言,經過風險與成本調整後的小企業貸款利率(以A+級為例)在基準利率上浮約20%時,小企業貸款整體的效益性大致與其他優質貸款相當;貸款利率(以A+級為例)在基準利率上浮約30%時,小企業貸款的效益性好於其他貸款;貸款利率(以A+級為例)在基準利率上浮超過30%時,小企業貸款的效益性明顯好於其他貸款。但由於小企業貸款違約率及違約損失率的地區與行業差別很大,對具體的地區與行業尚需具體分析、估算。

Ⅷ 我國中小企業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與對策(案例分析)

一、中小企業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一)投資能力差且缺乏科學性

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是中小企業資金的主要來源,但中小企業吸引金融機構的投資或借款比較困難。銀行即使同意向中小企業貸款,也因高風險而提高貸款利率,從而增加了中小企業融資的成本。而中小企業自身也往往追求短期利益無視國家宏觀調控對企業發展的影響。盲目投資、倉促上馬,最終付出慘痛代價,將一些銀行也拖入泥潭。學習之前先來做一個小測試吧點擊測試我合不合適學會計

(二)融資困難、資金嚴重不足

中小企業規模小,自有資金不足、信譽不高、信用等級普遍較低,再有為降低貸款風險,金融機構不得不持謹慎的態度。造成中小企業貸款融資十分困難,制約了中小企業的發展。

(三)財務管理內容不規范

財務管理制度不夠完善,執行不徹底,財務管理制度形同虛設。這樣會導致中小企業財務管理工作的難度大,效率低。對財務預算不重視,缺乏財務預算或根本沒有財務預算,使得中小企業沒有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制定一個科學、合理的財務預算。財務管理觀念陳舊,沒有有效的監督機制,使得許多營私舞弊、公款私用等等違法亂紀案件時有發生。

財務控制力較為薄弱。其中對現金管理不嚴,造成資金閑置或不足。對應收賬款,周轉緩慢,造成資金回收困難。原因是沒有建立嚴格的賒銷政策,缺乏有力的催收措施,應收賬款不能兌現或形成呆賬。還有對存貨控制薄弱,存貨佔用資金數額較大。

管理模式僵化,管理觀念陳舊。一方面,中小企業典型的管理模式是所有權與經營權的高度統一,企業的投資者同時就是經營者,這種模式給企業的財務管理帶來了負面影響。中小企業中相當一部分屬於個體、私營性質,這些企業的領導者集權、家族化管理現象嚴重,並且對財務管理的理論方法缺乏應有的認識和研究,致使其職責不分,越權行事,造成財務管理混亂,會計信息失真等。

二、解決中小企業財務管理存在問題的對策

(一)採用科學投資策略,解決資金短缺的難題

一方面,為了迴避投資風險,中小企業應穩健理財,適時擴大規模。對風險程度大的項目、決策面臨不確定性的風險方案應主動迴避。在實踐中,中小企業應盡可能採取中、短期投資模式,加強投資項目的考察和論證,不斷優化投資方案。另一方面,中小企業投資應以對內投資方式為主。

(二)改變陳舊的觀念,全方位轉變企業的財務管理理念

面對新的理財環境,若企業不能全方位轉變財務管理觀念,就很難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贏得一席之地。樹立人本化理?觀念,重視人的發展和管理,是現代管理的基本趨勢。樹立資本多元化理財觀念,中小企業應積極尋求與外資合作,提高管理水平,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優化企業法人治理結構。樹立風險理財觀念,通過計劃將不確定因素確定下來,使企業產生應對變化的機制,減少未來風險的影響。

(三)強化資金和應收賬款的管理,加強財務控制力

企業經營者應轉變觀念,認識到管好、用好、控制好資金不單是財務部門的職責,而是關繫到企業的各個部門、各個生產經營環節的大事。所以要層層落實,共同為企業資金的管理作出貢獻。

在改善資金結構的同時要維持一定的付現能力,以保證日常資金運用的周轉靈活,預防市場波動和貸款困難的制約,確定最佳的現金持有量。

加強對存貨及應收賬款的管理。加強存貨及應收賬款管理是重要的解困措施。加強存貨管理,盡可能壓縮過時的庫存物資,避免資金呆滯,並以科學的方法來確保存貨資金的最佳結構。而加強應收賬款管理,當應收賬款發生後,企業要採取各種措施,盡量的按期收回款項,否則會因拖欠時間過長而發生壞賬,使企業蒙受損失。對不同時間的欠款,企業應採取不同的收賬方法,制定出經濟、可行的收賬政策,對可能發生的壞賬損失,則應提前提取壞賬准備,充分估計這一因素對損益的影響。

(四)政府要完善相關法律法規

中小企業的經營規模小、抵禦市場風險的能力差、資金經營的能力差等決定了它通過市場融資資信很低的特點。這從客觀上要求國家通過穩定的融資機制給予適當的扶持。世界上許多國家都制定了針對中小企業發展的法律、法規及優惠政策,在這方面我們應該借鑒國際經驗。要把建立信用擔保制度和建立其他社會化服務體系(如中小企業資信評估機構,中小企業投資及融資信息服務機構,中小企業聯合會等)結合起來,為中小企業融資提供形式多樣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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Ⅸ 我國中小企業融資存在的問題有哪些

法律分析:(一)融資途徑不暢通。從內源融資來看,我國中小企業的現狀不盡人意,一是中小企業分配中留利不足,自我積累意識差。二是現行稅制使中小企業沒有稅負優勢。三是折舊費過低,無法滿足企業固定資產更新改造的需要。四是自有資金來源有限,資金難以支持企業的快速發展。從外源融資來看,中小企業可以選擇銀行貸款、資本市場公開融資和私募融資等三種渠道,但目前我國中小企業的外源融資渠道方面並不暢通。

(二)融資結構不合理。主要表現在:(1)我國的中小企業發展主要依靠自身積累、嚴重依賴內源融資,外源融資比重小。單一的融資結構極大地制約了企業的快速發展和做強做大。並且在外源性融資中,中小企業一般只能向銀行申請貸款,主要表現為銀行借款;(2)在以銀行借款為主渠道的融資方面,借款的形式一般以抵押或擔保貸款為主;(3)在借款期限方面,中小企業一般只能借到短期貸款,若以固定資產投資進行科技開發為目的申請長期貸款,則常常被銀行拒之門外。

(三)融資成本較高。企業的融資成本包括利息支出和相關籌資費用。與大中型企業相比,中小企業在借款方面不僅與優惠利率無緣,而且還要支付比大中型企業借款更多的浮動利息。同時,由於銀行對中小企業的貸款多採取抵押或擔保方式,不僅手續繁雜,而且為尋求擔保或抵押等,中小企業還要付出諸如擔保費、抵押資產評估等相關費用。正規融資渠道的狹窄和阻塞使許多中小企業為求發展不得不從民間高利借貸。所有這些都使中小企業在市場競爭中處於不利地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貸款通則》 第十一條 貸款期限根據借款人的生產經營周期、還款能力和貸款人的資金供給能力由借貸雙方共同商議後確定,並在借款合同中載明。自營貸款期限最長一般不得超過10年,超過10年應當報中國人民銀行備案。票據貼現的貼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貼現期限為從貼現之日起到票據到期日止。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

第二十四條 中國人民銀行可以代理國務院財政部門向各金融機構組織發行、兌付國債和其他政府債券。

第二十九條 中國人民銀行不得向地方政府、各級政府部門提供貸款,不得向非銀行金融機構以及其他單位和個人提供貸款,但國務院決定中國人民銀行可以向特定的非銀行金融機構提供貸款的除外。中國人民銀行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擔保。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第三條 商業銀行可以經營下列部分或者全部業務:

(一)吸收公眾存款;

(二)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

(三)辦理國內外結算;

(四)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

(五)發行金融債券;

(六)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

(七)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

(八)從事同業拆借;

(九)買賣、代理買賣外匯;

(十)從事銀行卡業務;

(十一)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

(十二)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務;

(十三)提供保管箱服務;

(十四)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業務。

經營范圍由商業銀行章程規定,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商業銀行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可以經營結匯、售匯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