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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小企業貸款業務不足

發布時間: 2022-04-13 06:22:18

『壹』 小企業融資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世界各國的實踐表明,制約中小企業發展的首要瓶頸是融資難問題。因此,剖析中小企業融資現狀和成因,回顧中小企業融資基本實踐,針對中小企業融資中的體制性、政策性及操作性障礙,研究提出緩解融資難的政策建議,對於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我國中小企業融資現狀與造成融資難的主要原因
2003年,我國GDP的56%、社會銷售額的59%、稅收的46%、出口額的62%和就業的75%均是由中小企業創造或提供的。然而,中小企業所獲得的金融資源與其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地位作用卻是極不相稱的。
(一)中小企業融資現狀
一是獲得信貸支持少;據統計,我國300萬戶私營企業獲得銀行信貸支持的僅佔10%左右。2003年全國鄉鎮、個體私營、「三資」企業的短期貸款占銀行全部短期貸款的比重僅為14.4%。據調查,2001年浙江省民間投資中銀行貸款僅為20.1%。
二是直接融資渠道窄。由於證券市場門檻高,創業投資體制不健全,公司債發行的准人障礙,中小企業難以通過資本市場公開籌集資金。據中國人民銀行2003年8月的調查顯示,我國中小企業融資供應的98.7%來自銀行貸款,即直接融資僅佔1.3%。
三是自有資金缺乏。我國非公有制企業從無到有、從小到大、從弱到強,企業發展主要依靠自身積累、內源融資,從而極大地制約了企業的快速發展和做強做大。據國際金融公司研究資料,業主資本和內部留存收益分別占我國私營企業資金來源的30%和26%,公司債券和外部股權融資不足1%。
(二)中小企業「融資難』的主要成因
一是金融資源分布與中小企業布局不匹配,政策力度不強。為防範金融風險,國有商業銀行一律實施「大城市、大企業、大項目」戰略,大規模撤並基層網點,上收貸款許可權,使那些與中小企業資金供應相匹配的中小金融機構有責無權、有心無力。同時,政府對銀行開展中小企業貸款的激勵機制有待創新,銀行自身在機構設置、產品設計、信用評級、貸款管理等方面都難以適應中小企業對金融服務的特殊需求。我國已經設立中小企業科技創新基金和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基金,但每年只安排10多億元,無法滿足中小企業發展的需要。從1999—2004年5月,針對個人創業的小額擔保貸款全國也只發放18億元,相對於中小企業的巨大資金需求,只能是杯水車薪。
二是擔保規模小、風險分散與補償制度缺乏,與企業信用能力提升的需求不適應。據調查,中小企業因無法落實擔保而拒貸的比例高達23.8%,因無法落實抵押而發生的拒貸比例高達32.3%,二者合計總拒貸率高達56.1%。但目前面向中小企業的信用擔保業發展還難以滿足廣大中小企業提升信用能力的需要:政府出資設立的信用擔保機構通常僅在籌建之初得到一次性資金支持,缺乏後續的補償機制;民營擔保機構受所有制歧視,只能獨自承擔擔保貸款風險,而無法與協作銀行形成共擔機制。由於擔保的風險分散與損失分擔及補償制度尚未形成,使得擔保資金的放大功能和擔保機構的信用能力均受到較大制約。另外,與信用擔保業相關的法律法規建設滯後,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信用擔保機構的規范發展。
三是多層次資本市場尚未形成,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比例不協調。據有關數據表明,2003年前兩季度股市融資僅佔1.6%,前三季度股市融資佔2.2%。在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結構極不協調的前提下,證券市場還是以主板為主向大型企業傾斜。加之低門檻的創業板遲遲不開,地方性股權交易市場被紛紛取締,非正規融資缺乏法律支持,中小企業直接融資困難加劇。
四是中小企業融資能力弱、信息不對稱,影響銀行的積極性。中小企業管理基礎薄弱,普遍缺乏良好的公司治理機制。加之關聯交易復雜,財務制度不健全,透明度低,資信度不高。中小企業借款的特點是「少、急、頻」,銀行常常因中小企業信用信息不對稱、貸款的交易和監控成本高且風險大而不願放款。2003年我國主要商業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的平均不良率為32.1l%,比商業銀行貸款的平均不良率高出15.7個百分點,貸款質量較差也影響了銀行貸款的積極性。
二、針對中小企業融資難所採取的措施
為進一步發揮中小企業在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重要作用,國家高度重視解決中小企業的「融資難」問題,並採取了一系列措施:
(一)引導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改善金融服務
1998年,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相繼成立了中小企業信貸部,並兩次調整中小企業貸款利率,實行浮動利率,以鼓勵商業銀行增加對中小企業的貸款,並提出了一系列鼓勵和引導各類商業銀行切實加強和改進對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的具體措施。比如,中央銀行通過再貸款、再貼現和發行金融債券等形式對以中小企業為服務對象的中小金融機構予以支持;適當下放中小企業流動資金貸款審批許可權;對有市場、有效益、有信用的中小企業可以發放信用貸款,簡化審貸手續,完善授信制度,擴大信貸比例等。上述激勵措施在一定程度上調動了商業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的積極性。國家開發銀行作為國家政策性銀行,積極依託城市商業銀行網路開展對中小企業的轉貸款業務,並對具備條件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試行再擔保。各股份制商業銀行努力實現金融理念、金融產品和服務功能的創新。廣東發展銀行決定三年內向非公有制企業和中小企業放貸1000億元,並為此精心打造了「民營100」專項金融服務方案。針對企業在「創業」、「成長」、「發展」三階段的不同融資需求,專門設計了八大套餐,以有效解決企業貸款難問題。據調查,目前城市商業銀行80%以上的客戶是中小企業,70%以上的信貸資金投向各類中小企業。
(二)採取多種融資方式,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
近年來,各級政府在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方面採取了一些措施:一是建立科技創新基金,通過貸款貼息、無償資助、資本投入等方式,扶持科技型中小企業快速發展。從1999年到2003年,國家共投入33億財政資金,支持了全國4946個科技型中小企業項目,有力地促進了中小企業的創業與發展。二是建立產權交易市場。目前,我國已經建立200多家不同程度、不同規模的產權交易市場,其中上海、北京、天津等城市的產權交易市場已具相當規模。2003年上海產權交易所的交易額已突破3000億元,為各類中小企業資產重組、產權多元提供了交易平台。三是充分發揮典當、融資租賃等適合中小企業特點的融資工具作用。到2003年底,我國典當行已發展到1000多家,資本金60多億元,為中小企業通過典當融資帶來便利;融資租賃規模也不斷擴大,2003年僅浙江一省的融資租賃業務就超過700億元。四是開通直接融資渠道。今年5月,深圳交易所開通了中小企業板塊,為優強中小企業迅速壯大提供了直接融資來源。據統計,目前已有34戶完成了公開發行,總規模為8.34億股,發行總融資額82.21億元,平均發行規模2452萬股,平均融資金額2.42億元,新股上市首日漲幅平均為83%。一批符合條件的成長性中小企業將獲得上市融資機會。
(三)構建多層次信用擔保體系,突出解決中小企業擔保難問題
地方各級政府在借鑒發達國家扶持中小企業經驗的基礎上,結合我國實際組織推動了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工作。通過幾年的實踐,逐步探索出具有中國特色的「一體兩翼四層」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模式。「一體」指主體,模式強調「多元化資金、市場化運作、企業化管理、績優者扶持」;「兩翼」指商業性擔保和民間互助擔保作為必要補充;「四層」指中央一級,省(市、區)一級,地市一級、縣(市)一級。近年來出台了擔保的有關法律、政策和稅收優惠等,有力地促進了擔保業的形成和發展。據不完全統計,截止到2003年6月底,全國已設立各類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966家,共籌集擔保資金287億元;累計受保企業約5萬戶,累計擔保總額約1180億元,受保企業新增銷售收入118億元,新增利稅102億元。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中小企業尋保難問題。
(四)推進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提升中小企業融資能力
培育信用需求、規范信用市場、完善信用制度、營造信用環境,對於提升中小企業整體素質和綜合競爭力,抵禦信用風險,提高自身的融資能力,具有緊迫的現實意義。一方面,逐步建立和完善企業外部的中小企業徵信系統和信用評價體系,向銀行等機構提供企業信用信息,表彰守信用的中小企業,樹立信用典型,大力宣傳和推廣信用管理先進模式和經驗;另一方面,積極開展企業內部的信用制度建設和普及工作,加強企業內部的合約管理、營銷預警、商賬催收、財會管理和雇前調查等,對企業經營、管理、檢測等人員開展信用和專業技能培訓,培養信用調查分析、評價和監督等專業人才。目前,有關部門已在北京、山西、吉林、浙江、四川等城市進行試點,通過建立企業信用檔案、信用評級、企業信用制度等,不斷提升企業自身的融資能力。
三、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的政策建議
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融資體制、信用環境、企業自身及融資機構的服務意識和服務水平等諸多因素,需要綜合協調、配套解決。建議遵循三項原則:一是貫徹產業政策和就業優先原則;二是完善針對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的政策激勵原則;三是堅持獨立審貸、自主發行的市場運作原則。
具體政策建議如下:
(一)建立健全中小金融機構組織體系
允許新創設立或改建設立區域性股份制中小銀行和合作性金融機構,有條件的地區可探索設立專門為小企業服務的政策性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和城市信用社要積極吸引非公有資本人股,進一步壯大和完善為城鎮中小企業融資服務的實力和機制。農村信用社應吸收農民、個體工商戶和小企業人股,加快改善股權結構,加大對農村中小企業的信貸服務力度。
(二)鼓勵各類銀行增加對中小企業的信貸支持
通過稅收支持、擴大利率浮動幅度以及再貸款、再貼現等方式,鼓勵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銀行和政策性銀行提高對中小企業的貸款比例,合理確定中小企業貸款期限和額度,切實發揮銀行內設中小企業信貸部門的作用。要鼓勵政策性銀行依託地方商業銀行和擔保機構,開展以中小企業為服務對象的轉貸款、擔保貸款等業務。
(三)鼓勵針對中小企業的金融創新
要針對中小企業自身特點,改進對中小企業的資信評估制度,對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發放信用貸款,開展授信業務;對有市場、有效益、有信用的中小企業,拓展公司理財和賬戶託管業務;放寬融資租賃公司的准人條件,支持開辦融資租賃;開展專利權、商標權等無形資產質押貸款試點。支持中小企業依照有關規定利用國際金融組織投資和使用國外貸款。鼓勵保險機構開展面向中小企業的產品和服務創新,改進對中小企業的服務方式和手段;進一步發揮典當在中小企業融資中的積極作用。
(四)拓寬中小企業直接融資渠道
推進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繼續發揮主板市場作用;在完善現有中小企業板塊基礎上,加快建立中小企業上市育成和輔導體系,適時啟動創業板市場;逐步擴大證券公司代辦股份轉讓系統的功能;整合和規范現有產權交易市場,為非公有制企業股權轉讓提供服務;繼續推動中小企業企業境外上市工作。鼓勵符合產業政策的中小企業以股權融資、項目融資等方式籌集資金。允許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探索債權融資方式。通過稅收政策支持開展創業投資。推動建立中小企業投資公司。
(五)建立和健全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
鼓勵非公有制經濟設立商業性或互助性信用擔保機構,以中小企業為服務對象的信用擔保的機構經核准可免徵營業稅。加快建立全國中小企業信用再擔保機構,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基金,建立和完善信用擔保的行業准人、風險控制和損失補償機制。加強對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監管,建立擔保業自律性組織。
(六)推進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
研究建立適合中小企業特點的信用徵集、評級、發布制度以及獎勵懲戒機制,建立和完善企業信用檔案資料庫,推動中小企業信用檔案試點。對資信等級高的中小企業,應簡化工商年檢手續,逐步實行備案制。加強中小企業內部信用制度建設。

『貳』 如何有效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

一、加大政府對中小企業的扶持力度,為中小企業融資創造良好的環境
1、 建立扶持中小企業發展風險投資基金,不斷拓寬風險資本的來源,引導民間資本和境外投資基金進入,擴大風險投資規模,為中小企業提供新的資金來源。 推進擔保體系的建設。重點扶持一批經營業績好、制度健全、管理規范的擔保機構,加快組建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不斷完善中小企業的信貸擔保機制,出台擔保機構風險控制和信用擔保資金補償、獎勵機制等政策,引導和規范信用擔保行業的發展。
2、推進中小企業信用制度建設。建立和完善為中小企業融資的信用擔保體系。政府要引導中介機構經過科學評估和論證,建立企業經濟檔案和法定代表人的信用檔案,建立健全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企業信用體系。積極推進中小企業社會化信用體系試點,在完善社會信用體系,建立信用制度、發揮信用中介主體作用。建立健全中小企業信息庫和中小企業負責人信用檔案,在此基礎上再建立中小企業貸款信用評級制度、企業法人代表資信評級制度和企業總體資信評級制度,強化企業信用觀念,以信用等級確定是否貸款和擔保。
3、大力發展地方性金融機構和民間借貸市場,拓寬中小企業直接融資的渠道。強化監督、鼓勵競爭,形成規范的地方金融機構優勝劣汰的進入和退出機制。以聚集更多閑散資金,支持地方中小企業的發展。對於民間主體的融資活動要用地方性法規進行規范,明確融資雙方的權利和責任,將其納入正規的金融體系。
4、構建完善的中小企業融資法律保障體系。加快有關中小企業信貸制度的立法。要劃分中小企業的分類標准,明確中小企業的界定方法和各類金融機構在中小企業信貸制度中的作用和功能,制定中小企業貸款的具體管理方法和鼓勵措施。落實政府支持中小企業貸款的財政資金渠道、執行機構及管理辦法;健全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法律體系。制定完善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范信用擔保機構的准入、退出及內控制度,明確信用擔保機構的行業定位及職能,對專業信用擔保機構的市場准入與退出,擔保人員從業資格,信用擔保機構財務及內控制度等進行明確的政策規定,進一步促進全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規范化發展。
二、不斷完善中小企業融資服務體系
1、轉變銀行等金融機構惜貸怕貸的思想觀念,增強信貸投放的意識,在合理規避風險的前提下,加大放貸後的考核與監管,積極發揮信貸資金的最大效應。轉變工作方式,加強對中小企業的調查與了解,幫助有市場、有前途的企業快速成長。要充分考慮中小企業的特點,創新信貸產品,簡化貸款審批程序,縮短審批時間,實現貸款流程的標准化。降低服務門檻,降低企業資本金、資產總額、銷售收入等規模 項目對企業評級的影響,對信譽高、效益好的中小企業提供放大擔保比例、貸款利率優惠、簡化貸款手續等優質信貸服務,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另一方面,積極加強與擔保公司的協作,增強對中小企業的信貸扶持。
2、增強對中小企業的金融服務創新。創新貸款審批機制,實現貸款產品和運作流程的標准化,簡化貸款手續,提高效率。適當弱化中小企業信用等級,注重現場調查核實,不單純依賴財務報表,通過信貸人員的盡職調查,盡量減少借貸雙方的信息不對稱。創新貸款擔保方式,建立靈活的貸款用信機制。逐步實行以借款人經營活動所形成的現金流和個人信用為基礎。創新服務品種,為企業量身定製個性化的融資產品,通過靈活的服務品種的組合來滿足不同客戶的需求。
3、建立向中小企業融資的激勵和約束機制。鼓勵和支持股份制銀行、城鄉合作金融機構等以中小企業為主要服務對象。鼓勵國有商業銀行在注意信貸安全的前提下,建立向中小企業發放貸款的激勵和約束機制,在保證貸款質量的同時,切實提高對中小企業的貸款比例。
三、加強中小企業自身經營能力建設,提高信用水準
1、推進現代企業管理制度,不斷提高企業經營者的素質、決策水平和企業競爭力。堅持產權主體多元化道路,按照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實行公司制改造,解除家族制對其發展的束縛,進行所有權結構調整,實行真正的公司制治理結構,提高經營效率,降低經營風險。
2、 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嚴格按照會計法規和商業銀行要求,依法建立健全的會計核算體系,定期向相關部門提供全面准確的會計信息,增加信息透明度。主動加強與銀行的溝通聯系,定期向銀行提供財務報表和企業生產經營情況,制定有效的應收賬款管理制度,加快資金回籠與周轉,提高企業資金管理利用水平和使用效率,提高銀行對企業的授信等級。提高企業的信用形象 ,增強銀行等資金供應者的信心。

『叄』 小微企業轉貸中存在的困難

年審制貸款產品不但對於貸款企業是一大創新,也需要銀行機構開始一場內部革新。若從這個角度而言,小微企業「轉貸還款」困局似乎只不過剛剛破題而已。

時隔一年有餘,華夏銀行近日交出了一份答卷:截至6月底,該行的小微企業年審制貸款已服務當地小微企業貸款授信客戶489戶,授信金額18.8億元,用信客戶444戶,用信金額15.4億元。

若把這些數字放到浙江的中小企業之中,或許只不過是杯水車薪,然而,燎原之火起於微光。在浙江這片土地上,一場或許將惠及更多小微企業的金融創新之舉正在涌動發生。

還貸方式革新

「這次還貸方式創新,始於紹興銀監分局的推動。」華夏銀行紹興分行中小企業信貸部風險總監吳斌對《浙商》記者如此介紹。

2012年年初,在浙江銀監局、紹興市委市政府的推動下,紹興銀監分局針對小微企業「先還後貸」增加還款壓力的轉貸難題,創新推出小微企業年審制還貸方式,以華夏銀行紹興分行、紹興銀行2家機構作為先行試點。

為什麼選擇以創新還貸方式作為減輕小微企業還款壓力的切入口?不少金融從業人員對《浙商》記者表達了同一種觀點:過去原有的「先還後貸」方式給小微企業帶來了巨大的壓力。關於這一點,小微企業主們深有切膚之痛。

一直以來,小微企業主們可謂是「夾縫」中的人群,而融資問題則是企業主們為之揪心的「重災區」:對於大部分小微企業而言,銀行貸款是他們最重要的融資通道,掌握著中小企業的「命脈」——當自籌資金難以維持企業持續發展時,銀行成為企業的「求生之地」;然而,對於大部分銀行而言,小微企業並非受歡迎的授信對象——發展脆弱、難經風浪、前途未明——種種特點,令多求穩健的銀行往往對中小企業敬而遠之。

即使獲得了融資,過去很長一段時間里,銀行面向小微企業的服務仍存在著期限錯配、金額錯配等問題。浙江大學金融研究院教授、博導汪煒對《浙商》記者稱,中小企業需要向銀行機構融資時,往往需要長期持續的資金以支撐其長遠發展。但在過去,傳統的流動資金貸款期限一般設定為1年以內;另外,企業資金從采購、生產、銷售、回籠等一個周期來看,資金在循環使用,最需要的是一份鋪底資金。

這意味著,一年到期後,仍有資金需求的企業必須先還後貸,若自身現金流不足,小微企業多數採取民間借貸等途徑「拆借周轉」。

或許有人會疑問:明知貸款到期,為什麼企業不自籌資金以「先還後貸」呢?

浙江藍天生態農業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白植標坦率地稱:「對於我們這樣的中小企業而言,單筆貸款額度一般在幾百萬元到千萬元內。如果要先還後貸,意味著我們往往要提前兩三個月就開始收縮產能,准備現金,為到期貸款做准備。這樣的話,我們的生產就要全部停下來。」

融資本是為了公司長續發展,但實施「先還後貸」意味著,現金流本就脆弱的中小企業主們每一年都要經歷一次「休克」。「若經濟大環境還可以的情況下,熬一熬也就過來了,但這兩年來,經濟形勢不佳,倒在『先還後貸』這一步上的企業,不知道有多少。」白植標苦笑。

自籌艱辛,而「拆借周轉」並不是免費的午餐。銀行轉貸流程中存在利益空間,成為「高利貸」盛行的一大促因。「為企業提供拆借資金的第三方機構往往收取高額利息,6分、7分的月利率是平常事,來錢太輕鬆了。」一位銀行從業人員劉先生向《浙商》記者感慨,「又有什麼生意能夠賺取這樣高的利潤呢?而對企業而言,『高利貸』就是『飲鴆止渴』。若是銀行轉貸手續稍微拖延一點時間,就完全是在抽血了。」更有一些案例中的企業,以民間借貸方式籌得還貸資金,向銀行還款後因種種原因未能再獲批轉貸,前有追兵後無退路,只剩下「死路」一條。

為了「先還後貸」,除了提前產能收縮和拆借周轉,還有一招,只是若非萬不得已,幾乎沒有企業主願意選擇:向銀行申請貸款展期。為什麼企業主不願意做展期貸款?因為這意味著企業將在央行徵信系統中留下記錄,影響企業資信,可能令企業的未來蒙上陰霾。

那麼,「先還後貸」是否真的那麼必要?事實上,一項銀行內部的調查統計數據顯示,90%以上的小企業流動資金貸款在到期後,各銀行仍然給予周轉。

對於小微企業而言,由於期限錯配的還貸方式,使得本應該成為「造血機」的融資貸款反倒有可能成為「奪命金」,這是銀監部門決定改變還貸方式作為創新途徑的重要原因。

那麼,為什麼試點是浙江紹興?理由十分簡單:作為民營經濟最發達的地區之一,紹興樣本折射出民營小微企業的生存現狀。而在宏觀經濟下行、國內需求降低、人工成本提高、人民幣匯率上升的嚴峻形勢下,如何解決小微企業融資難、經營難對於浙江銀行業、浙江經濟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由此,紹興的小微企業有幸最先受惠。

有多少銀行進行創新

紹興發端的這一場金融創新正如於青蘋之末發起的一絲微風,向更廣闊的領域擴散。

「我們今年的目標已經基本完成。」吳斌對《浙商》記者稱。照原規劃,這一小企業年審制貸款產品今年的投放戶數及用信金額將比去年翻一番,按7月末的數字來看已經十分接近目標了。截至7月末,華夏銀行紹興分行的這一產品已經投放370戶,用信金額為12.7億元,佔到全部貸款金額的逾1/4。去年4月12日,第一筆小微企業年審制貸款剛剛發放成功,如今,這一產品已經在當地小微企業中頗有口碑。

只是還貸方式的創新,為什麼能獲得企業的熱捧?我們且拿華夏銀行的小微企業「年審制」貸款業務作一解釋。

華夏銀行向小企業發放的產品分為兩個融資時段的流動資金貸款,在第一融資時段到期前一個月對小企業進行年審。對通過年審的,無需簽訂新的借款合同即自動進入第二融資時段。其中第一融資時段可不歸還本金,在第二融資時段按計劃歸還本金或到期一次性歸還本金。

這項產品的貸款期限從原先一般1年以內,變更為最長可達24個月,在此期限內可以根據客戶的經營情況與需求設置期限;在貸款額度上,敞口風險授信額度不超過人民幣2000萬元;至於小微企業主們最關心的貸款利率,這項產品擁有最大吸引力——第一融資時段和第二融資時段貸款利率採用相同的固定利率。這意味著這款產品並沒有按照中長期流動資金貸款來收取利息。

以上三大特點對於小微企業主頗具吸引力。紹興一普塑業有限公司總經理謝德芳對此評價稱:「對於金融機構而言,這項產品確實很具創新力度。」

「這項產品的還貸方式使小微企業在貸款到期前,只需向銀行提出貸款年審的申請,而不必將還貸資金實際組織到位。對於企業而言,減少了因籌集還貸資金所需的時間和資金成本,同時減少了小微企業因轉貸壓力涉足民間借貸的風險。」吳斌如是稱。

自去年4月在紹興進行試點後,華夏銀行很快發現了該產品的潛力,同年10月,華夏銀行開始在全省推廣這一產品,2013年4月起在全國推廣。如今,江蘇常州、四川成都等地的華夏銀行分支機構紛紛效仿紹興,推出了該項產品。實行試點的地區無一例外,多是小微企業聚集之地。

如同紹興地區一樣,在其他地區,這一產品同樣受到了企業主們的歡迎。華夏銀行杭州分行小企業業務部營銷總監阮永江告訴《浙商》記者,目前,杭州分行小微企業年審制貸款的余額及授信客戶數覆蓋率均已達到10%以上,單一小微企業客戶(不含平台批量客戶)業務佔比70%左右。「我們將通過年審制貸款發展和鞏固一批優質小微企業客戶,新增單一小微企業貸款的30%以上要用於年審制貸款產品,未來,年審制貸款產品佔比及市場認可度將進一步提升。」

紹興銀行的試點似乎同樣喜人:據透露,該行自「年審工廠」開創以來,已經接納882家優質合格小微企業「入庫」。

而後,上海銀行、杭州銀行、渣打銀行等機構也紛紛推出了類似的產品,在貸款額度、期限、利率等方面,各個銀行的條件不盡相同。上海銀行杭州分行小企業金融部總經理夏振江對《浙商》記者介紹,上海銀行的產品是對符合成立時間四年以上、還款來源正常、主要股東信譽良好等條件的優質小微企業提供流動資金貸款、貿易融資、票據承兌和貼現、保函等各類表內外本外幣信貸業務。其最高貸款額度可達2000萬元,期限最長可達3年,在貸款利率上,該產品按3年期利率計算——比較華夏銀行目前的產品而言,上海銀行給出的期限和利率都有所不同。夏振江表示,未來兩年內,他們的目標是將年審制產品在小微企業中的覆蓋率達20%,惠及約上百家小微企業。

各家銀行都開始「起步走」,但以《浙商》記者目前得到的統計數據顯示,華夏銀行依舊是這一領域的「先行者」,無論在客戶數量、授信額度或是用信額度上,都走在同行前列。

「快」與「慢」

雖說推出的產品具有相似性,但對於各大銀行而言,邁出的步伐卻是不盡相同。

「這一產品對於小微企業確實是一大創新,但是目前除了部分股份制商業銀行外,很多銀行機構並不願意大力推行。」前述銀行業內人士劉先生如是稱,「目前華夏銀行走得那麼快,是因為小微企業本身是它的重要客戶群體。而對於四大行這樣的機構而言,即使同樣推行類似產品,力度也不會很大——小微企業本來就不是他們最重視的客戶群體。同樣的,如果是所在區域缺乏小微企業客戶群體,這一業務也發展不起來。」

另外一方面,對於銀行一線營銷人員而言,若保持原有的考核體系,則大部分客戶經理缺乏開發小微企業的熱情:「對於客戶經理而言,無論企業大小,他做的工作都是一樣的:貸前調查、貸中審查、貸後檢查,精力和時間花費的幾乎相差無幾,但大企業與小微企業的用信金額完全不同。過去,考核客戶經理的標准往往是看其用信金額。這樣一來,花的力氣一樣多,做小客戶賺的遠比開發大客戶來得少,有誰願意專做小客戶呢?」劉先生如此解釋。

這或許意味著,年審制產品不但對於貸款企業是一大創新,也需要銀行機構開始一場內部革新:改變原來的考核方式,真正向服務小微企業傾斜。

而對於經濟形勢的預期,亦使一些銀行機構相對謹慎。劉先生告訴《浙商》記者,由於不看好下半年經濟走勢,他所在的銀行並不打算在小微企業客戶群體中加大開發力度,畢竟,「一個浪打來,小微企業總是死得最快的。」

種種矛盾與現實,使得各大銀行的創新腳步有快有慢。快者如華夏銀行,在紹興銀監分局正式下發文件通知試點20天後,該行紹興分行就成功發放了第一筆小微企業年審制貸款業務;而在部分銀行機構中,這一產品並未成為主打產品,業務發展至今也不過寥寥數筆而已。

若從這個角度而言,小微企業「轉貸還款」困局似乎只不過剛剛破題而已。

『肆』 小企業資金不足怎麼解決

小企業融資問題一直是社會關注的焦點。如何正確看待當前小企業信貸融資問題,如何擺正監管位置,合理引導商業銀行為小企業服務,以及如何創新商業銀行信貸管理機制,是銀行業監管機構需要認真思考的問題。

小企業由於先天缺陷,普遍缺乏良好的公司治理結構,財務管理較為混亂,經營活動缺乏透明度,致使銀行貸款面臨較大的不確定性,信貸風險難以控制,因此銀行不願為小企業貸款。

小企業融資擔保缺失。在銀企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融資擔保可以降低銀行信貸風險,讓銀行樂於放貸。而小企業固定資產少,缺乏足夠品質的抵押品,往往需要向外尋求擔保。在擔保機構的參與下,銀企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問題得到緩解,銀行所承擔的信貸風險也大大降低。

但是,目前國內的擔保公司或擔保基金存在諸多問題。調查顯示,北京轄區內目前只有少數幾家大型擔保公司能夠獲得銀行認可。北京等地平均有76%的小企業沒有和任何擔保機構建立過信用擔保關系;而在獲得信用擔保的小企業中,擔保貸款余額僅佔到全部貸款余額的6%,擔保機構基本上沒有發揮實質性作用。

小企業貸款還存在金額小、期限短、筆數多、時間性強等問題,管理成本很大。據統計,國內銀行對小企業平均每筆貸款的金額僅為大企業的1/20,北京市中資銀行對小企業平均每筆貸款的金額約為大企業的1/7。在現行貸款管理體制下,每筆貸款流程類似,固定成本大致相當,相比之下,銀行對小企業貸款的單位成本遠高於大企業。在市場原則驅動下,銀行理所當然地願意向大企業而不是小企業貸款。

由於存在以上三方面原因,小企業融資在國外也一直是理論上和實務中的難題。為此,許多發達國家採取各種金融支持政策和手段來幫助小企業解決資金來源問題,並收到了良好效果。

設專門的政府部門和政策性金融機構。在美國,小企業管理局作為一個永久性的聯邦政府機構,其主要任務是幫助小企業發展,尤其是幫助小企業解決資金不足的問題。大多數發達國家除專設政府主管部門外,還設有專門的小企業金融機構。如日本政府成立的三家由其直接控制和出資的小企業金融機構,德國成立的合作銀行、儲蓄銀行和國民銀行等小企業銀行,專門向缺乏資金但有市場、有前途的小企業提供低息融資,保證企業的正常運轉。

建立和健全對小企業融資的信用擔保體系,幫助小企業獲得商業性融資。發達國家的政府部門雖然也為中小企業提供資金,但最主要的形式還是提供擔保支持。美國小企業管理局對小企業最主要的幫助就是擔保貸款;日本官方設立有專門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擔保的中小企業信用保險公庫,民間設有52個信貸擔保公司,它們共同致力於為小企業提供信貸擔保服務。

鼓勵創業投資和風險資本對高新技術小企業進行培育。發達國家的實踐證明,創業投資是小企業、尤其是高新技術企業發展的孵化器和催化劑。美國官方的小企業投資公司和民間的風險投資公司是小企業籌資的重要來源之一。英國則成立了由100多家從事小企業風險投資的小型金融公司組成的「風險資本協會」,為高科技「風險企業」提供大量的資金援助。

鼓勵小企業到資本市場直接融資,積極拓展小企業直接融資渠道,以促進籌資來源的多元化。小企業規模較小,其股票難以到一般的股票交易市場上與眾多的大企業競爭。為解決中小企業的直接融資問題,一些發達國家探索開辟「第二板塊」,為小企業特別是科技型小企業提供直接融資渠道。直接融資渠道的開辟與拓展,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發達國家小企業籌資來源的多元化。

銀行作為國家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應該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但不是行使政府職能。要特別防止商業銀行簡單理解對小企業改進服務就是增加或減少貸款,而不從機制、體制創新和防風險方面去研究問題。否則銀行可能面臨層出不窮的壞賬而有悖監管當局初衷,社會資金配置效率也將大大降低。(

『伍』 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是什麼

中小企業融資困難主要有兩方面:
1.內部環境因素
:企業規模小、資金少,經營風險大,資金籌措能力低,資金來源窄,極易出現資金周轉困難。資金不足反過來又影響企業經營活動,從而形成一個惡性循環。很多中小企業資金管理者素質低,管理方法簡單,財務制度不健全,有的甚至沒有建立會計賬目。這些不規范性使中小企業很難獲得金融機構的支持,更加劇了企業資金的匱乏。中小企業產品技術含量低,規避市場風險的能力較低,經營前途存在不確定性。一旦市場有風吹草動,最先倒閉的一般都是中小企業。中小企業的生產成本往往高於大企業,經濟效益較差,市場競爭能力難與大中型企業抗衡,自身弱點導致在資金籌集上與大中型企業有明顯的差距。
2.外部環境因素:金融體系不完善,我國的金融體系對企業提供資金的門檻較高。中小企業單筆借款金額較小,銀行要對其資信情況進行全面、深入的了解,所要支出的貸款單位成本高,管理費用高,承擔了較大的風險,導致商業銀行一般不願意向中小企業提供貸款。
商業銀行之間缺乏競爭,只願意將資金貸給風險小、成本低、金額大的借款對象,否則寧願減少貸款額度,也不願冒風險將貸款發放給中小企業。

『陸』 小微企業貸款為什麼難

1、擔保不足:企業貸款與個人貸款不同,必須提供足夠的抵押物或擔保才可以申請,現在很多小微企業存在擔保不足的問題,可能是剛剛才起步實力薄弱,可能是經營遇到困難資產也不足,總之,沒有擔保物的話,是很難從銀行金融機構的貸款的,就算有土地或廠房,由於不符合銀行的條件,難以變現,所以銀行也很難接受。

2、還款能力不足:小微企業往往沒有足夠的還款能力,經營、發展不明確,一般是遇到了困難才會選擇申請銀行貸款,有些甚至已經瀕臨倒閉,所以很少有小微企業認為自身經營情況「很好」。總之,大多數的小微企業經營狀況不佳,銀行金融機構考察後,也不會給予放貸,畢竟銀行遵循安全性第一,有逾期風險的話是不會放貸的。

3、信息不對稱:銀行主要是根據小微企業提供的資料判斷是否有足夠的還款能力,而小微企業往往經驗不足,也沒有完善的財務制度,導致銀行很難用來評估該企業的還貸能力和信貸風險,而且銀行也不會專門為小微企業匹配人員去實地調查,成本太高了,所以這就使很多銀行或金融機構不太願意給小微企業放貸。

『柒』 當前商業銀行在小企業金融服務中存在哪些不足

國家鼓勵,企業著急,銀行有忌這貸款的時候;等到還款的時候就變成了國家不管,企業犯懶,銀行傻眼。這就是目前的現狀。國有商業銀行,即使是國有,你也得按照制度辦事吧,那沒錯。國家一會這個,一會那個。什麼銀行盈利多了,你國家不批銀行收個P費呀,敢嗎?反過來,你整錯了,怨商業銀行,不公。銀行要是微利,銀行職員還用那麼累嗎?

『捌』 中小企業融資面臨的問題有哪些

一、我國中小企業融資問題
我國中小企業普遍存在著融資困難的現狀,具體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融資途徑不暢通
從內源融資來看,我國中小企業的現狀不盡人意,一是中小企業分配中留利不足,自我積累意識差。二是現行稅制使中小企業沒有稅負優勢。三是折舊費過低,無法滿足企業固定資產更新改造的需要。四是自有資金來源有限,資金難以支持企業的快速發展。從外源融資來看,中小企業可以選擇銀行貸款、資本市場公開融資和私募融資等三種渠道,但目前我國中小企業的外源融資渠道方面並不暢通。
(二)融資結構不合理
主要表現在:(1)我國的中小企業發展主要依靠自身積累、嚴重依賴內源融資,外源融資比重小。單一的融資結構極大地制約了企業的快速發展和做強做大。並且在外源性融資中,中小企業一般只能向銀行申請貸款,主要表現為銀行借款;(2)在以銀行借款為主渠道的融資方面,借款的形式一般以抵押或擔保貸款為主;(3)在借款期限方面,中小企業一般只能借到短期貸款,若以固定資產投資進行科技開發為目的申請長期貸款,則常常被銀行拒之門外。
(三)融資成本較高
企業的融資成本包括利息支出和相關籌資費用。與大中型企業相比,中小企業在借款方面不僅與優惠利率無緣,而且還要支付比大中型企業借款更多的浮動利息。同時,由於銀行對中小企業的貸款多採取抵押或擔保方式,不僅手續繁雜,而且為尋求擔保或抵押等,中小企業還要付出諸如擔保費、抵押資產評估等相關費用。正規融資渠道的狹窄和阻塞使許多中小企業為求發展不得不從民間高利借貸。所有這些都使中小企業在市場競爭中處於不利地位。
二、我國中小企業融資問題的原因分析
我國中小企業融資問題的原因,分別來自於企業本身、銀行與政府三個方面。
(一)企業信用等級低,融資意識淡薄
中小企業自身信用等級低,這是其普遍存在的現象。中小企業自身規模有限、資金缺乏、信用水平低、沒有完整的企業規劃、倒閉率高、貸款償還違約率高。中小企業一般是由具有血緣關系的人共同創立,大多實行家族式管理,產權結構不明晰,企業經營效率不高,開拓新的市場難,不能有效地避免市場風險,影響了中小企業的償債能力,造成了其履約能力的下降。銀行的首要目標是安全性、流動性和收益性,然而中小企業的高倒閉率和高違約率使得銀行難以遵守安全性和收益性原則,導致銀行不願放貸。
同時,中小企業對金融系統市場化程度的提高嗅覺不靈敏,主動出擊意識不強,而且缺乏高素質的金融人才,對金融市場和融資工具生疏和不懂得樹立和宣傳自身金融形象,從而束縛自身開拓融資渠道的可能性。
(二)金融體系不完善,銀企信息不對稱
1.缺乏市場化的利率調節機制,損害銀行對中小企業的貸款積極性。從國外的情況來看,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平均利率,一般都要高於市場的平均利率水平。美國的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的利率就比對大企業的貸款利率水平高出1~1.5個百分點左右。但是中國中央銀行目前對利率和收費的規定是固定的,自由浮動的范圍十分有限,這種機制不利於金融機構向中小企業貸款。限制金融機構對金融服務和產品的收費會挫傷金融機構調查和收集中小企業信息的積極性,從而影響向中小企業提供貸款和其他金融服務。
2.信用擔保體系的不完善,中小企業尋求擔保困難。我國從1999年才開始進行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的工作試點,存在著擔保機構不多,擔保資金不充足,擔保手續繁雜等諸多問題。而且,許多擔保機構實行會員制,中小企業需要交納一定的押金才能成為會員,增加了企業的融資成本,也增加了擔保的難度。出於對自身利益的保護,銀行則在中小企業的擔保貸款問題上又比較謹慎。同時,銀行對抵押物的要求十分嚴格,目前國內銀行一般偏好於房地產等不動產的抵押。而中小企業大多受經營規模所限,固定資產較少,土地房屋等抵押物不足,一般很難提供合乎銀行標準的抵押品。
3.銀企信息不對稱和銀行的不利選擇。許多中小企業為實現融資目的,往往會想盡一切辦法,甚至不惜弄虛作假。這不僅會產生有損銀行與投資者利益的道德風險,亦會進一步損毀企業自身的社會公信度。因此,銀行要向中小企業提供貸款,只有加大人力資源的投入以提高信息的收集和分析質量,否則銀行的貸款違約率將會很高。同時,由於中小企業對資本和債務需求的規模較小,金融機構為規避自身的經營風險和降低經營成本,只有選擇不向中小企業貸款。
(三)政府扶持力度不夠,政策不配套
政府在中小企業融資問題上起著不可忽視的作用。美國、日本、西班牙等國家都設有專門的政府部門和政策性金融機構為中小企業發展提供資金幫助。在我國,長期以來,政府在資金、稅收、市場開發、人才、技術、信息等方面一直給予國有大中型企業特殊的扶持,造成了中小企業市場競爭環境的不確定和競爭條件的不平等。同時,由於政策原因導致我國中小企業基本無法進行直接融資。深滬交易所要求上市公司注冊資本在5000萬元以上,這使處於成長期的效益好但規模較小的企業難以進入證券市場。同時債券市場上,受到「規模控制、集中管理、分級審批」的約束,中小企業也很難以發行債券方式籌集資金,因此直接融資渠道基本沒有。
我國2003年實施的《中小企業促進法》,雖然以法律條文的形式為廣大中小企業的發展、融資提供了保護和支持。但是該法在內容上相當原則,缺乏具體的優惠政策和措施,也缺少相應的配套法規和制度,最終導致政府對中小企業的扶持很多都沒有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