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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銀行不良貸款國外研究

發布時間: 2022-04-19 10:54:21

A. "商業銀行不良貸款"是什麼意思 如何消除不良貸款

什麼是商業銀行不良貸款?商業銀行的不良貸款是否能夠消除?這是許多看到這名詞的人腦海中自然浮現的疑問。"商業銀行不良貸款"是什麼意思?什麼是隱瞞不良貸款?提問:什麼是隱瞞不良貸款?什麼是不良貸款?建設銀行隱瞞不良貸款的具體內容是什麼啊?為什麼沒有原文報道啊?我超級急...!!!!!!!拜託啦!!!!"商業銀行不良貸款"是什麼意思?相關評論:不良貸款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貸款對策及信貸管理制度研究內容提要:首先國有商業銀行的資產現狀不容樂觀。本文對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資產的特點和形成原因進行了比較全面的闡述,通過對上市前的工商銀行不良資產的特點和信貸制度的深入分析,闡明了建立完善的信貸制度是控制不良貸款增長的主要手段和措施。最後採用和國外商業銀行信貸制度借鑒和對比的方法,對國有商業銀行的信貸管理制度改革提出了一些意見和建議。關鍵詞:不良貸款貸款五級分類資本充足率核銷以物抵貸1.我國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的現狀分析1.1我國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貸款基本概念不良貸款是指借款人未能按原定的貸款協議按時償還商業銀行的貸款本息,或者已有跡象表明借款人不可能按原定的貸款協議按時償還商業銀行的貸款本息而形成的貸款。我國曾經將不良貸款定義為呆帳貸款、呆滯貸款和逾期貸款(即一逾兩呆)的總和。我國自2002年全面實行貸款五級分類制度,該制度按照貸款的風險程度,將銀行信貸資產分為五類:正常、關注、次級、可疑、損失。不良貸款主要指次級、可疑和損失類貸款。1.2我國商業銀行不良貸款估算我國國有商業銀行在降低不良貸款上的確下了不少功夫,如嘗試制定嚴格的信貸管理制度,信貸業務的完全程序化改革,規定降低不良貸款的指標等。但是國有商業銀行的不良資產仍嚴重偏高,尤其四大國有銀行為最。2004年,主要商業銀行不良貸款余額減少3946億元,下降4.56個百分點,已降至13.2%。這個比例已經遠遠高出世界銀行業的平均水平,銀行體系的不良貸款余額和比率仍處於高位,不僅已超過《巴塞爾協議》的要求,而且與國際先進銀行不良貸款比率應保持在5%以下的要求相去甚遠。如果考慮各國有商業銀行對外公布的數字相對保守的因素,那我國商業銀行的資產質量更是可想而知。為什麼商業銀行的不良貸款不會消除?提問:大家幫幫忙,盡量詳細些,論文急用,謝謝,回答好,我可以追加分。為什麼商業銀行的不良貸款不會消除?相關評論:寫了一大堆,還是刪掉。我想我說的只是國內的,范圍大狹隘了。並不符合你的要求,畢竟商業銀行是從國外引進來的,單從經濟規律來說可能國外的更加貼切一點,國內的政策性太強,不能完全支持你的論文觀點。但我給點建議,不良貸款的形成的幾個方面:經濟大環境的影響,投機者的風險,內部案件。每一筆不良的形成都有它自己的特點,從審批開始、到企業的資金運用方法,再到銀行監管的手段,最後是銀行的資金挽救工作面對的難題。我所說的只是依據我在國內看到的現象,國外的我不太了解。所以。感覺你需國內與國外對比,再找出兩者間的差異。但這個范圍有點大,加油!"商業銀行不良貸款"是什麼意思?一、銀行不良貸款定義銀行不良貸款,是指行貸款給個人或者企業,企業逾期很長還款或者甚至無償還能力,導致銀行長期回收不了資金的貸款。不良貸款可以說是銀行體內的「毒瘤」,侵蝕銀行的利潤或資本金,嚴重的還會引發銀行破產。二、銀行不良貸款的解決辦法1、商業銀行可以用貸款損失准備金和自身積累的盈餘核銷壞賬,也可以採取債權拍賣等方式處置不良貸款。解決不良貸款,關鍵是在嚴格控制不良貸款增長的同時,提高銀行的盈利能力,逐步消化、降低不良貸款。2、從外部為商業銀行注入資金,用於化解不良貸款。把不良貸款從商業銀行賬面剝離,交由專業的資產管理公司集中處置。1999年,我國成立了信達、華融、長城、東方四家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按照賬面價值從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剝離了1.39萬億元不良貸款。2003年,我國開始了新一輪農村信用社改革,並向農村信用社注入了1650億元專項票據或再貸款,用於解決農村信用社的歷史包袱。網路熱搜詞:商業銀行貸款意思,銀行不良貸款率,商業銀行貸款,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率,交通銀行不

B. 簡答題 國際上解決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的主要方法有哪些

銀行的不良資產主要是指不良貸款,俗稱呆壞賬。也就是說,銀行發放的貸款不能按預先約定的期限、利率收回本金和利息。不良資產主要是指不良貸款,包括逾期貸款(貸款到期限未還的貸款)、呆滯貸款(逾期兩年以上的貸款)和呆賬貸款(需要核銷的收不回的貸款)三種情況。其他還包括房地產等不動產組合。
國外清理不良資產的措施:
由於各個國家不良資產產生的原因和資產狀況不同,經濟環境也存在差異,因此不同國家對不良資產採取的處置模式(包括損失承擔的方式)和側重點也有所不同。但在具體的操作過程中,處置不良資產的主要措施與方法大致包括以下幾種:
1、強化呆帳准備金制度,注銷壞賬,優化資產。如美國對不同不良資產(五級貸款分類中的後三類)分別增加20%、50%、100%貸款損失准備金,並明確而嚴格地規定損失准備金要沖銷損失賬戶,促使銀行盡快解決不良資產。新加坡、韓國、印度和印尼的呆賬准備金都較高,有的甚至可以隨時追加。
2、分離不良資產,交由專門機構處理。在充分清理不良資產後,把銀行的不良資產剝離出來,交給專門的機構來運作。美國、瑞典和日本都曾這樣操作過。
3、培育資產重組的中介機構和中介專家。培育合格的、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具有比較豐富資本運營經驗的中介機構,在其內部建立市場化的公司治理結構和合理的監督、激勵機制,防止行政因素對市場化資產重組行為的不合理干預;培育職業經理階層,從私營部門職業家和銀行家中選取優秀分子處理不良資產,禁止政府官員擔任主要企業的經營人員。
4、充分利用金融市場尤其是證券市場將銀行資產打折出售或部分證券化,收縮不良資產規模。在不良資產發生後,將其直接打折出售給高素質銀行悉心經營,雖然會承受一定的利益損失,但大部分資產卻可以得到保全,貸款風險得到化解或轉移。
5、債權全部或部分轉股權。早在1929年的金融危機、股市崩潰和經濟蕭條之際,為了避免企業無法歸還銀行貸款而導致銀行倒閉,義大利就曾將企業無力歸還的貸款轉化為銀行對企業的股權。之後義大利政府成立了伊利亞控股公司,由其購買銀行持有的企業股權,對這些企業進行重組,重組成功後,再把企業賣給私人。
6、直接的資本注入。資本注入包括政府注資和私人投資者注資。事實上,除了政府直接注資外,鼓勵銀行進行合並也是一種資本注入方法。韓國、印尼、印度和中國香港都採用過這種手段。
7、破產清算。破產清算是解決不良資產的最後形式。對於那些已經資不抵債且前途無望的企業,採用破產清償債務手段。
8、利用信貸資產衍生產品降低風險。如採用信貸資產違約期權、金融利息掉期、信貸資產相關債券等方式,減少特定項目的信貸風險。近年來,西方商業銀行的信貸資產衍生產品交易發展迅猛,美國該業務領域1997年度的交易額為800億美元左右。不過這種方法與其說是對不良資產的一種處置方法,不如說是商業銀行對不良資產的事先規避與防範。

C. 分析我國銀行不良貸款的成因危害處理與教訓

不良貸款產生原因
1,商業銀行與借款人之間信息不對稱
2,融資結構不合理,間接融資比例過大
3,銀行風險管理機制缺失
4,銀行放貸動力強,商業銀行的利潤來源主要是利差收入
處理
1,有資產管理公司剝離不良貸款
2,不良貸款處理市場化
3,控制新增不良貸款數量
這是我們老師講的,專業課程,希望對你有用

D. 商業銀行內部資金轉移定價國外研究現狀

1、利率市場化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發揮市場配置資源作用的重要內容,是加強我國金融間接調控的關鍵,是完善金融機構自主經營機制、提高競爭力的必要條件。
2、金融產品定價是利率市場化管理的基本任務,而內部資金轉移定價,基於在金融產品定價中的基礎性作用,一方面直接影響商業銀行對外的產品定價,另一方面還影響到系統內各機構和部門的業績,並決定著銀行各分部的資產負債業務的成本、收入和利潤。
3、在利率市場化之前,存貸款利率基本由央行規定並相對穩定,商業銀行無需也無權進行定價,銀行基本不需設立內部資金轉移價格。隨著利率市場化進程的加快,外部產品價格環境的不穩定將對銀行內部資金轉移定價體系提出更高的要求,商業銀行需要建立科學、合理的內部資金轉移定價體系,以便更好地對復雜的外部產品價格體系進行支撐。
4、內部資金轉移定價(Funds Transfer
Pricing)是指資金轉移價格確定的依據、原則和方法。內部資金轉移定價體系自上世紀80年代被美洲銀行首次運用於銀行經營管理以來,經過20多年的演進和發展,現已成為國際現代商業銀行經營管理的基礎工具。隨著我國金融改革的縱深推進,國內商業銀行傳統的粗放式經營管理模式正面臨嚴峻的挑戰,與我國銀行傳統的上存下借的差額資金管理模式相比,資金轉移定價機制在增強資產負債調控力度、完善縱橫向績效評價機制、建立科學產品定價體系、實現風險集中專業化管理等方面發揮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因此構建一套適應我國商業銀行經營需要的資金轉移定價體系,在商業銀行管理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6、
對內部轉移價格的系統性研究開始於上個世紀中期,從企業的基本特徵來看,商業銀行與一般的工商企業並無二致,因此本文從企業的角度對國內外研究成果進行簡單回顧和總結:對轉移價格定價方法的研究一直是國外理論研究和實踐的焦點所在,同時也注重其在更廣闊的管理環境下的運用;國內對轉移價格定價方法和策略的研究較少且多數停留在引用的國外教科書的說法之上,轉移定價的數學模型研究水平遠遠落後於國外。內部資金轉移定價是一種內部管理信息系統,它實現了資金在銀行內部不同部門、不同分支機構之間有償轉移,但是這種轉移通常並不發生實際的資金流動,而是基於管理會計的模擬計價。
7、在內部資金轉移定價機制下,總行資金部是全行統一的資金調配中心,各分支機構和業務部門所籌集的全部資金來源都上存總行資金部,並獲取相應的資金收益;全部資金運用都需要從總行資金部借入資金,支付相應的成本。總行在整個資金調度的過程中,是一個「中心樞紐」,而分行只是一個「攬存」和「使用」資金的單元。
從西方各家商業銀行的實踐來看,每一家銀行出於自身經營戰略的考慮,會根據本行的資金狀況、市場情況以及技術水平等因素確定一個適合自身需要的內部資金轉移價格制定方法,並且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會保持穩定。
8、總體來說,西方發達國家的商業銀行內部資金轉移定價模式的演變可分為三個階段,分別是單資金池模式階段、多資金池模式階段和期限匹配型的多利率資金轉移定價模式階段。這三個階段的演變其實也是銀行通過內部資金轉移定價規避利率風險水平不斷提高的過程。期限匹配法是內部資金轉移定價的一種理想模式,只有期限匹配法才能真正做到信用風險和利率風險的分離。但在實際運用中,還存在一定難度。
同時。西方商業銀行由於其資產規模的大小、管理模式的不同,總部與分支機構間的關系也不盡相同,按照總行和分行間管理關系的不同,內部資金轉移定價模式的組織形式大致可分為總部集中型、軋差平衡型以及貨幣中心銀行型三種。
9、
以商業銀行分步實施資產負債管理為分界線,我國商業銀行內部資金定價模式的發展過程可分為三個階段:第一個階段(1988~1994)部分商業銀行在內部試點推行資產負債管理,資金有償融通;第二個階段(1994~1998)國有銀行全面實行「貸款限額」下的資產負債比例管理,實現了資金集中管理和有償調度;第三個階段是1998年以後,在這個階段,中國的商業銀行全面實行資產負債管理,內部資金轉移模式自成體系。
我國商業銀行現行資金管理體制實際上是「軋差模式」,分支機構先將自身的資金來源和資金運用進行軋差,富餘部分才上存到上級行,缺口部分才向上級行借,這種存或借的行為由分支機構自主決定,上級行無權干涉。在這種體制下,總行難以對全行的資金進行有效地計量、監測、控制和監督,無法保證分支機構的經營行為和總行的目標導向保持高度一致。
10、同時,內部資金利率的確定更多依靠的是政策制訂者的經驗判斷,沒有與市場利率聯動的客觀定價模型做支持,不能夠很好地反映市場的資金供求和利率走勢,弱化了內部資金利率在產品定價時確定資金成本的作用,也自然無法有效考核產品、賬戶、部門和分行績效。可以看出,國有商業銀行現行內部資金管理已經不能適應外部環境及其自身發展的要求,必須沿著國際通行的資金轉移計價思路進行改造。但是,由於種種原因,西方商業銀行資金轉移計價體系難以直接照搬到國有商業銀行來應用。
參考:http://d.wanfangdata.com.cn/Thesis/Y1232784,
http://cdmd.cnki.com.cn/Article/CDMD-10246-1013102272.htm

E. 如何解決國有銀行不良貸款問題

國有商業銀行歷年累積的巨額不良貸款,日益成為嚴重的社會問題,對我國宏觀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構成極大威脅。特別是我國在加入WTO以後,為履行我國承諾,在2007年1月1日後,要將我國金融市場對國外開放,使得我國銀行與國外銀行處於同一起跑線,如何提高我國銀行自身經營能力,特別是化解巨額不良貸款帶來的風險已經成為不容迴避的問題。為增強我國銀行的整體經營能力,在國家對不良貸款問題採取一系列的相關措施以後,這一問題表面上看似乎得到了抑制,但不良貸款明降暗升,這一問題並沒有得到根本解決,本文從對認識不良貸款劃分標準的發展地過程入手,進而按不同階段分析不良貸款產生的原因,結合外國解決同類問題的經驗與借鑒,提出對解決這一問題的法律思考。
本文正文共分四個部分。 第一章 緒論。揭示現階段研究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貸款問題的必要性,強調解決這一問題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第二章
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貸款問題的現狀分析。本章首先介紹劃分不良貸款標準的發展進程,進而提出對不良貸款的認識,對我國商業銀行不良貸款問題作初步闡釋,在此基礎上,論文從兩個階段分析了不良貸款產生的原因。
第三章
外國解決不良貸款問題的經驗與借鑒。本章分析了曾與我國情況具有相近制度背景的匈牙利和波蘭兩個國家的典型經驗,還分析了最大的美國、日本處理該問題的經驗,從這些典型國家的經驗中,我國可以獲得有益的啟示。
第四章
解決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貸款問題的法律思考。本章在前文分析不良貸款問題、介紹外國經驗的基礎上,論文從政府經濟權力的確認和限制、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完善相關法律制度、完善資本市場制度建設等四個方面,提出解決不良貸款問題的法律思考。論文從經濟學理論出發,提出了政府依法行使經濟權利的三項基本原則;主張對國有商業銀行按現代企業制度要求進行股份制改造;建議設立公司重整制度,細化公司人格否認原則;加速發展和完善資本市場,進而推進國有商業銀行和國有企業的公司化改革。論文認為,最終解決不良貸款問題需要制度創新,並且有賴於這四個方面的不斷完善。

F. 商業銀行不良資產國內外研究現狀

1、國外研究
美國的危機處理機構――重組信託公司(RTC)為解決儲蓄貸款系統的不良資產於十九世紀八十年代末推出「N」系列計劃,首開NPAS先河,美國成為NPAS的最大發起國,佔全球發行總額的一半以上,並對NPAS交易結構、資產評估、資產管理、債券評級等方面的規范化、標准化起決定作用。義大利為了解決不良貸款問題於1999年4月通過證券法,並允許對 NPAS產生的折扣損失分五年內進行攤銷。
2、國內研究
由於商業銀行不良資產所帶來的嚴峻問題,國內對於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的研究也越來越多。
陳朝暉在借鑒中國工商銀行的研究者對通過資本市場處置不良資產的途徑研究之成果基礎上,認為長期存在的不良資產嚴重的削弱了我國銀行的經營基礎,影響其安全性和長期贏利能力,並已成為商業銀行各項業務經營中的「最短的那塊木板」。妥善、高效處置不良資產,需要資本市場為之提供運作場所和工具,都需要法律的明確認同、支持和保障,應針對商業銀行的不良資產問題進行合理適當的立法。
王都富、劉妤洵認為不良資產的大量存在一直困擾著我國金融業,並阻礙著金融業健康、穩健發展。而金融業的脆弱性作為這個行業與生俱來的特徵,由於不良資產的存在而產生的負面影響在當今金融業發展中對脆弱性產生著極大的擴大和加速作用,構成對金融和經濟正常運行的威脅。金融外部性是金融行為的外部經濟效應。當不良資產加劇金融脆弱性而產生外部性行為時,則不得不考慮將這種外部性內部化,並通過明晰產權制度,並以此對金融制度進行激勵,對銀行業市場競爭格局的分析,促進中國銀行業的和諧、健康發展。

G. 海外不良資產如何處置 對我國有什麼經驗借鑒

海外不良資產出現較早,不良資產處置經驗也更豐富,因此,我國在不良資產處置問題上,多少會參考國外不良資產的處置方式,這對於解決我國不良資產問題作用重大。

一般來說,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的回收方法通常包括催繳還款、協商和解、法律訴訟、變賣抵押品和重組債務,除此以外,海外金融機構也會通過證券化、拍賣、委託專業機構、成立銀行子公司和債轉股等方式處置不良貸款。下文我們通過海外不良資產處置的介紹來給大家說說我國不良資產處置可以借鑒的經驗。

海外不良資產處置的主要特點

1、政府發揮主導作用

以美國為例,由於擁有不良貸款的儲貸機構已經倒閉並被聯邦儲蓄保險公司(FDIC)或處置信託公司接管,大部分的不良資產都由政府持有。

穩定的銀行體系對於國家的金融安全以及經濟安全至關重要,因此政府處於公共利益考慮有必要動用資源支持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的不良資產處置。政府的支持是大規模不良資產處置的前提條件。

2、成立專業的資產管理機構(AMC)

資產管理機構(AMC)向銀行收購處置不良資產進行集中處理,運用專業化的人才和運作模式,具有規模化效應。而銀行通過向AMC剝離不良資產,可以快速甩掉包袱,把精力更多地放在改善自身經營上。因此,成立專門的資產管理機構(AMC)成為國外國家處置不良資產時的首要選擇。

3、多渠道融資多種手段並用

從美日韓三國的經驗看,三國政府在不良資產處置資金來源上一直堅持多渠道注入資金,一方面以政府注資為主,另一方面也多渠道去吸收資金。另外,商業銀行不良資產的處置方式也是多種方式結合,都是根據自身的特點採取靈活處置的方式,以達到最佳的處置效果。

海外不良資產處置主要方式

1、成立專業的資產管理機構(AMC)

資產管理機構(AMC)向銀行收購處置不良資產進行集中處理,運用專業化的人才和運作模式,具有規模化效應。而銀行通過向AMC剝離不良資產,可以快速甩掉包袱,把精力更多地放在改善自身經營上。因此,成立專門的資產管理機構(AMC)成為國外國家處置不良資產時的首要選擇。

如美國在應對20世紀80年代儲貸危機導致銀行不良資產激增時建立了重組信託公司(RTC),在亞洲金融危機期間為應對銀行危機,日本在1999年成立整理回收機構(RCC),韓國在1997年成立韓國資產管理公司(KAMCO),這些AMC在處置不良資產過程中都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2、銀行內部處置

除了建立專門的AMC處置,部分大銀行可以依靠自身力量處置不良資產以擺脫困境。如美國採取了提取壞賬准備金、調整債權結構、法律手段和「好銀行+壞銀行」模式等,日本通過控制信貸規模、增加自有資本、運用多樣化和民間金融機構的資金聯合等處置方式消化不良資產,韓國採取了改革信貸管理體制、建立內部轉移價格和績效考核制度、靈活多樣的處置手段以及信貸責任追究制度等措施。

3、國家向銀行注資和國有化

國家通過向銀行注資,提高銀行的資本充足率和最後清償力,優化資產負債表,提高銀行的國有化程度,同時激勵銀行進行不良資產處置。

一方面,對於陷入危機的銀行,可以起到續命作用、避免破產,維持銀行的經營,使進一步的救助和處置不良資產成為可能。另一方面,對於一般的問題銀行,注入的資金可以用來核銷壞賬,為銀行減輕負擔。日本和韓國都曾採用過相應的注資措施。

4、推動兼並重組

危機中,銀行業不可避免地存在破產,此時,兼並重組成為處理銀行不良資產的一個重要手段。

韓國是亞洲金融危機時期銀行業兼並重組最快的國家,銀行總數由1997年的33家降至2002年的19家。在1998年,韓國金融監管委員會履行對IMF的承諾,對銀行業進行重組,將5家面臨危機的全國性銀行停業整頓,在交易所摘牌。同年還將兩家地區銀行和全國性銀行合並。

5、政府直接購買

無論是通過AMC的外部處置、依靠自身力量的內部處置還是銀行之間的並購重組,都是更側重於不良資產的規范處置,雖大多都由危機觸發,但危機之後也都是可以長期存在的機制。除此之外,在重大金融危機中,也會有一些政府直接購買不良的反周期調節措施,一般都是為應對危機單獨成立的特別措施,危機後一般也就停止。

如2008年10月3日,美國國會通過了《2008年經濟緊急穩定法案》,該法案的核心是「不良資產救助計劃」(TroubledAsset Relief Program,TARP),財政部以發行債券等方式籌集資金,直接購買美國金融機構手中的不良資產,使不良資產脫表,同時補充流動性。

海外不良資產處置對中國的啟示

1、政府加強制度設計,做好協調處置和配套措施

不良資產處置是極其復雜的系統工程,銀行本身處置能力有限,政府應加大作為。在制度與規則設計方面,需完善法律、稅收和會計框架,調整不良資產核銷標准,加強對不良金融資產投資人的法律保護,明確對地方政府債務置換的細則,並針對目前「互聯網+」不良資產處置等新模式及時跟進,制定相應規則。

在協調處置方面,嚴厲打擊逃廢債行為,協調銀行與執法部門關系,優化不良資產法律執行環境;地方政府對於政府性債務應勇擔責任,從穩定大局出發,帶頭償債,支持經濟結構調整與升級。同時,政府做好配套,加大對不良資產處置的財政資金支持,加強對處置各環節的監督,防止資產賤賣和非法利益輸送,高度重視不良資產處置中企業關停並轉可能引發的社會問題,做好人員安置分流補償,出台政策培育並扶持企業轉型,實施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我國是以間接融資為主要融資手段的國家,銀行不良資產規模大、分布廣,因此必須運用各種方式相互配合、綜合處置。

2、充分利用市場機制,提升處置效率和不良資產價值

美國成功的處置經驗表明,化解銀行不良資產必須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系。我國應充分發揮四大資產管理公司的行業經驗與專業優勢,逐步增強地方資產管理公司的職能和競爭力,盡快開展不良資產證券化和不良資產收益權轉讓試點,加快培育和完善不良資產流轉市場投資主體。

探索在資產處置中撬動社會資本,引導證券、保險、信託、金融租賃、基金公司、金融評估公司、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專業中介公司發揮功能優勢,提升價值管理空間。研究債轉股市場化運作的實施原則與條件,審慎推進。

3、多樣化手段

處置不良資產過程中,應創新不良處置方式,提高多元化處置不良資產的能力,以確保資產的穩定可控性。我國的金融機構可以借鑒國外經驗,多種方法並用,針對不同情況靈活多樣地運用不同手段,提高資本利用率,促進資金回收,加快處置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