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貸款類型 » 金融辦化解農信社不良貸款的報告
擴展閱讀
正大小額貸款公司電話 2024-10-10 17:52:13
銀行貸款受疫情影響嗎 2024-10-10 14:51:37

金融辦化解農信社不良貸款的報告

發布時間: 2022-04-20 09:34:05

① 如何支持清收銀行不良貸款的匯報材料

清收難點
(一)信用環境差使「賴債戶」不良貸款清收難。信用環境差是「賴債戶」存在的「溫床」。許多欠貸戶正是因為生活在此環境下,則存有僥幸心理,通過外出躲債、拒絕簽字等方式逃避債務。對於這些「老賴債戶」,無論信貸員怎樣軟磨硬泡也無濟於事。
(二)缺乏政策扶持使農業經濟組織不良貸款清收難。上個世紀八九十年代,農信社自主經營管理薄弱,各級政府行政干預致使農信社發放了一批低質量的農業經濟組織貸款,如一些村辦造紙廠、皮革廠等,隨著這些經濟組織的虧損、解體、倒閉,農信社的這部分貸款也由此沉澱下來。這部分貸款大多年限長、金額大、涉及面廣,由於缺乏國家相應政策扶持,而使此類不良貸款清收盤活難度相當大。
(三)農業經濟的高風險性使小額不良貸款清收難。由於農戶尚未形成規模化農業經營,個體抗風險能力小,一旦出現天災人禍,債務往往難以償還。市場經濟的復雜化也使鄉鎮小個體戶常常血本無歸,無法按期歸還債務。這部分不良貸款具有單筆金額小、戶數多、分布廣的特點,加上不少貸戶外出務工、經商,有的還舉家外遷、下落不明

② 求教農村信用社調研報告怎麼寫!!!

吸收到的資金大部分上存上級行,造成資金大量外流。農村信用社作為支農主力軍,承擔著縣域85%以上的信貸壓力。隨著「三農」經濟的發展和國家支農政策的進一步實施,「三農」資金需求日益擴大,農村信用社在上級行、社控制的存貸比例之內,將信貸資金全部向「三農」傾斜,仍無法滿足當地急劇膨脹的信貸需求。
6、社會信用環境和金融執法環境不理

想。主要表現在企業懸空債務、個別賴債者逃廢貸款債權的現象上。一方面是部分企業信用觀念淡薄,存在著「敢借、敢用、敢不還」的賴債思想。有的企業借改制破產之機,想方設法逃廢、懸空信用社債務;有的企業利用金融業不規范競爭之機,多頭開戶,隱瞞經營成果,惡意拖欠貸款利息;有的企業破產後,有效資產所剩無幾,信用社得到的補償十分有限,資產損失嚴重。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制止打擊不力,在這種信用環境下,無疑增大了信用社的經營難度。
三、形成風險的原因分析
農村信用社經營風險的形成是長期積累下來的,既有客觀方面的原因,也有主觀方面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由於政策性原因,造成經營風險。1996年,國家為了保護環境,國務院作出了關停年產5000噸以下小紙廠的決定,**縣有36家小紙廠宣布關停,貸款360餘萬元形成呆帳損失;去年,國家採取宏觀調控政策,對一些企業又採取了限制措施,導致信用社852萬元貸款形成不良。
2、行政干預造成信用社經營風險加大,不良貸款增加。地方政府為了發展當地經濟,急功近利,不顧自身條件、產品銷路、還貸能力,熱衷於上項目、增產值、創業績,超能力地盲目新上或擴建項目,以行政手段代替客觀經濟規律,造成信用社大量風險資產。截止目前,由於行政干預造成風險貸款達1031萬元,佔全縣信用社不良貸款總額的5%。
3、體制不順造成。信用社在農行管理期間,農行轉嫁或強令信用社貸款,使全縣信用社風險貸款達465萬元。如南樊硅鐵廠、明膠廠屬鄉鎮企業,在農行管轄范圍,可是在1989年期間,農行因信貸資金超了規模,無法向上級行報表交帳,行領導便指令信用社月底貸款給南樊硅鐵廠、明膠廠,歸還企業在南樊營業所貸款,月初南樊營業所再貸給所轄企業歸還信用社,形成由農行擔保並把農行信貸規模轉嫁給南樊信用社。這樣反復辦理轉嫁規模手續,共辦理給硅鐵廠貸款6筆,金額97.1萬元;貸給南樊明膠廠4筆計24.87萬元,兩廠共計欠貸10筆,金額高達121.96萬元,到目前,預計欠息近300餘萬元。1989年,用同樣辦法,大交信用社和安峪信用社由農行擔保分別給南樊硅鐵廠貸款50萬元。么里信用社由農行擔保貸給衛庄鎮鐵廠14萬元;衛庄信用社由農行擔保貸給衛庄鐵廠和果脯廠2筆計16萬元。1992年1月,南樊硅鐵廠因缺資金無法生產,農行又強令信用社貸款50萬元,支持企業生產。這樣,農行先後轉嫁或強令信用社貸款高達465萬元,而這些企業目前處於停產半停產狀態,有些企業已經關停、破產,致使貸款本息難以收回。
4、自然災害,使信用社經營風險加大。**縣是個典型的農業縣,全縣農村信用社每年投放的貸款80%以上用於農業生產,由於農業受自然環境影響的因素較大,且該縣的農業基礎設施落後,抗禦自然災害的能力相對薄弱,農業貸款呈現佔用多、周轉慢、效益差、風險大的嚴峻形勢,從而使相當多的貸款很難按時收回,以2007年為例,**縣農村普遍遭受了旱、澇、雹、蟲等嚴重自然災害,農業減產、農民減收,當年新形成逾期貸款800餘萬元。加之,信用社為幫助農民群眾抗災自救,增投貸款500萬元。如2007年7月,一場冰雹降落**縣,全縣13個鄉鎮有11個鄉鎮遭受雹災,農業直接損失1億元,全縣信用社因之形成逾期貸款800多萬元,少收利息100餘萬元。
5、由於前幾年信用社職工素質低下,內控制度執行不力,內部管理偏松,導致信用社經營風險增加。一些信貸人員政策觀念、法制觀念差,違章拆借、違規放款、違紀擔保、違法辦事,結果使不少的信用貸款不講信用、抵押貸款不具法律效力、保證貸款沒有保證實力,給信用社帶來的損失是巨大的。還有些信貸人員不認真執行貸款「三查」制度,在貸款發放過程中只講人情、不顧三性(流動性、安全性、效益性),憑個人好惡主觀臆斷,貸前調查不深入、貸中審查不嚴格、貸後檢查不落實,使許多不該放的放了,該及時回收的未能及時收回來。甚至一些社,有錢搶著放,沒錢借著放,重放輕收,只放不收,使信用社存貸比例嚴重超計劃、不良資產逐年增長,經營陷入困境。還有一些單位和信貸人員隨意發放跨區貸款、借、冒名貸款、人情貸款、關系貸款等形形色色的違章違規貸款。
6、信用社不良貸款清收難。一是債務落實難。如上世紀80年代至90年代集體所有制下的集體貸款,由於合作社解散、人員變更、體制轉換,造成部分集體貸款債務落實難。二是由於個別企業關閉、破產、企業主外出不歸,造成部分貸款落實難。三是法院執行不力。如聯社營業部與鹽業公司貸款糾紛一案,2002年法院已判令賠償,但至今仍未歸還,法院也未採取有效措施等等。
7、郵政儲蓄、各類保險機構、民間借貸和高利貸以高利息、高手續費等手段與信用社搞無序競爭,為信用社經營帶來風險。他們普遍採用高利息、高手續費,向儲戶暗裡濫發實物等手段,拉站干,拉存款,使大量農村資金流向城市,信用社儲源受阻。
四、防範和化解風險的建議
(一)對省、市聯社的建議:
1、搞好協調,促進信用社業務經營。省聯社要積極向省人民政府請示、匯報農村信用社工作,促使省政府出台一系列有利於信用社業務發展的政策,促進信用社工作開展。同時,要協調省財政、農業、林業、水利、畜牧、土地等涉農部門,向下垂直出台政策,如在農村信用社開立基本帳戶,款項往來通過信用社劃撥等等,促使農村信用社擴張規模,健康發展。
2、抓好典型,以點帶面,打造全省先進典型。特別是縣聯社實行一級法人管理模式後,聯社由服務管理型向經營管理型轉變,在這一過程中,省聯社要集中力量,採取傾斜政策,在某些方面(如業務創新、防範化解不良貸款、支持新農村建設等)推出典型,在全省推廣,造成轟動效應,推動工作開展。
3、協調有關部門,減少信用社經營壓力。一是因政策性原因造成的不良貸款逐步剝離;二是減少信用社不必要的地方攤派、罰沒款、稅費等費用。國有商業銀行以追求利潤最大化為經營目標,而農村信用社既要講求經營效益,又承擔著支持「三農」經濟發展的重任,80%以上的貸款用於農業,周期長、風險大、利率低、效益差,再加上地方攤派,有關部門的罰沒款、各種集資、贊助等,加大了信用社的經營負擔;三是採取措施制止郵政儲蓄,各類保險公司業務下伸,打擊高利貸和民間借貸等,使農村信用社輕裝上陣,擔負起支持「三農」經濟發展的重任。
4、制定辦法,創新考核獎罰措施。出台新增不良貸款考核辦法,對新增不良貸款進行細化考核,對考核結果居末位的信用社主任,實行末位淘汰制。繼續跟蹤分賬管理情況,不斷完善不良貸款管理機制。對原不良貸款清收按收回比例制定獎勵辦法。
(二)對地方政府的建議:
1、政府支持,幫助信用社壯大資金實力。目前,**縣聯社已全面開通綜合業務網路,並順利發行「關帝銀行卡」,實現全國范圍內的通存通兌,結算渠道問題已得到有效解決。希望政府部門能動員、要求有關部門將涉農資金賬戶轉開到農村信用社,幫助信用社壯大資金實力。
2、加強誠信體系建設,營造良好的講誠信氛圍。要將誠信體系建設作為建設和諧社會的一項重要內容,促進信用村、鄉(鎮)的創建工作,在全縣營造「人人講誠信」的良好社會氛圍。
3、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營造寬松經營環境。一是繼續降低信用社稅收,減少或免徵營業稅和所得稅,增加信用社自身積累和經營效益水平。二是人行加大支農再貸款支持力度。人民銀行支農再貸款應適應農村經濟發展實際,加大投放力度,要適應農產品生產周期,適當延長貸款期限,以一年以上為宜,並允許跨年度使用。且當農村遭受自然災害時,允許延期歸還,從實質上體現中央銀行對信用社的扶持。三是支持信用社進一步拓展業務功能,完善結算渠道,方便信用社靈活調劑資金,增加融資通道,提高抵禦風險的能力。
4、積極支持配合,狠抓農村信用社清收不良貸款工作。政府應協調有關部門加大對農村信用社不良貸款的清收和待變現資產的處置力度。首先,加大法院執行力度,對已有判決結果的歷年欠貸對象,幫助信用社依法追回貸款,切實維護信用社利益。其次,搞好部門協作,加大資產處置力度。對信用社的待處理變現的土地、房產等資產制定處置優惠政策,加大處置力度,有效改善信用社的信貸質量,壯大資金實力。第三,抓住清貸重點,對國家公職人員本人貸款或為他人擔保、介紹的貸款,以及有錢不還的逃、廢、賴信用社債務的釘子戶,建議政府採取停職停薪、組織談話、行政處分、依法清收等措施進行清收;第四,由縣紀委、監委牽頭,組織公檢法司等部門人員,成立清收農村信用社不良貸款工作小組,多策並舉進行清收;第五,將清貸工作列入各級行政部門領導的業績考核中,確保全縣農村信用社不良貸款大幅下降。
(三)對縣級聯社的建議:
1、抓教育,建設強有力的隊伍。一是營造濃厚工作氛圍。要求全體員工「工作主動到位,配合及時到位,補台自覺到位,提醒預防到位」,努力將職工隊伍建成工作的隊伍、團結的隊伍、正派的隊伍、高效的隊伍。二是打造學習型組織。在全年工作中要將學習貫穿始終,引導全體人員,樹立學習觀念,形成學習習慣,逐步實現學習工作化、工作學習化氛圍。如每月可確定一個主題或省聯社提出的主要任務(主要措施、主要文件),抽出一天時間,不分崗位,進行全員討論、全員學習、全員建議並及時將好的建議轉化到工作決策中。三是聯社要多開展豐富多彩的團隊活動,以促進相互之間的了解,增進友誼,創造一流的團隊精神。
2、轉觀念,改進工作方式方法。一是凡是安保檢查或財務、信貸等經營活動的審計之前,需做好內部培訓工作。二是安保工作要適當採取明察暗訪的方式,對一些環節進行突擊檢查。三是審計工作,要樹立「以我為主」和「小范圍大舉動」的觀念,立足聯社現有人員,加強審計之前的培訓准備工作,由聯社組織帶頭,做好分工,重點對特定的信用社展開「解剖麻雀式」的檢查,重拳出擊,堅持做到「違規原因不查清不放過,責任不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有效樹立聯社審計權威。四是把工作重點轉入督促各信用社落實上級聯社精神上來,並按落實情況予以通報。
3、勤下鄉,深入了解基層情況。要做到三多:「多了解基層業務,多訪問基層主任,多走訪基層網點」,從中掌握真實的經營、管理情況,為行業管理和決策提供第一手資料。
4、多溝通,建立包社聯系制度。為把包社聯系工作落到實處,提高工作成效,必須明確要求:一是要深入所包社指導工作,要認真做好調研筆記,在全面掌握基層社情況的基礎上,切實幫助基層社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各種實際困難。對本部門能解決的難題,及時給予解決;對需要其他部門協調解決的,及時反饋至有關部門給予解決;對需要提交領導研究解決的,及時反饋至領導研究解決,切實提高工作效率。二是舉一反三,改進工作。要從本部門工作實際出發,突出重點,在包點社探索、總結一些先進的做法和經驗,以點帶面進行推廣,改進本部門各項工作。針對包點社存在的難題,要舉一反三,點面兼顧,完善有關制度,創新工作方法,提高管理決策的科學性、有效性。三是轉變作風,樹立形象。在深入包點社指導工作過程中,要嚴格遵守規定,輕車簡從,雷厲風行,樹立廉潔高效、作風優良的服務形象。
5、嚴要求,對超負荷經營的信用社要增存壓貸、只收不貸。嚴格禁止違規拆借資金,嚴格限制發放固定資產貸款和10萬元以上大額貸款,存貸比例必須控制在計劃之內,同時,要下大力氣清收舊貸,減小信貸風險,把清非任務落實到社、落實到人,切實抓好不良貸款的清收和壓縮任務,並做好到、逾期貸款清收工作,防止前清後增,確保絕壓。銀監部門和縣聯社要監督執行,特別是要對不良貸款比例過高的社實行重點監控。
6、強素質,提高信貸人員服務水平。加強對信貸人員的培訓力度,採取脫產學習、短期培訓、以會代訓、崗位練兵等多種形式相結合的方法,開展培訓工作,鼓勵自學成才,解決相當多的信貸人員長期以來不懂企業財務、不會看企業報表、不會搞資信調查、不會搞信用評估、不會搞風險分析等問題,從根本上提高信貸人員整體素質。同時,對信用社員工實行考試、考評、考核「三考」制度,定編定崗定責定任務,真正做到能者上、平者讓、庸者下、差者退,調動幹部職工敬業愛崗爭上游、盡職盡責創一流的工作積極性,建立起有效的競爭激勵機制。
7、建立貸款補償機制和存款風險保證機制。這兩種機制能有效防範農村信用社的經營風險,但具體辦法有待研究。

③ 農村信用社貸款如何處理違規人員

管理好各級領導什麼都解決了,信貸員調查審查都做啊,壘大戶信貸員說話算嗎?背黑鍋的罷了!

④ 農村信用社改革存在的問題,問題的成因,解決對策

近幾年來,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工作取得了明顯的成效:管理體制初步建立、產權制度改革取得階段性成果、服務「三農」方向進一步明確、資產質量和經營狀況得到好轉。但是,我們必須清醒地看到:農村信用社在產權關系、法人治理、經營機制、管理體制等方面仍然存在著一些問題,這些問題嚴重製約著農村信用社改革發展。因此,正視這些問題,認真分析成因,制定切實可行的對策措施,在當前顯得尤為重要。

一、農村信用社改革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一)產權關系仍需進一步明晰

多年以來,農村信用社產權不明晰,法人治理結構不完善,管理責任不落實,成為制約農村信用社發展的一個核心問題。以法人為單位改革農村信用社產權制度,關鍵就是要農村信用社作為一個市場主體,實現「誰出資、誰管理、出了問題誰負責」這一目標。這就要求股東在依照法律規定的范圍內以自己的出資額來清償債務,股東享有所出資產的收益權,企業由出資人或其僱用的經理人員來經營。按照市場經濟理論,產生這種效應的前提是生產要素的市場化流動、組合,而非政府行政主導。農村信用社由於歷史原因,使其自建社以來的所有改革均是政府行政主導的結果,社員投入資本的增多並不意味真正獲得更多的表決權和管理權,使社員沒有增加股本金份額的動力。目前,股本金補充仍處於被動引導而非主動增資的局面,導致農村信用社股本金經過多次的清產核資和改革規范都難以達到真正意義上的股權意義,這種非真正意義上的「股權」成為制約農村信用社改革發展的關鍵問題。

(二)法人治理結構不完善

農村信用社在由合作社轉向現代金融企業制度過程中,現有的法人治理結構不符合或不完全符合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還沒有建立起決策、執行、監督之間的相互制衡機制,激勵和約束也沒有得到很好的匹配。具體表現為:決策機構、執行機構、監督機構各自的職責分工尚未明確,現有的許多規定在實際操作中難以執行,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在實際工作中沒有得到有效分離,股東會和理事會很難對信用社法人代表實施有效的監督和制約,「一長獨大」的現象仍然嚴重。

(三)經營機制僵化和內控乏力

由於長期受「官辦」思想和國有商業銀行管理模式的影響,農村信用社在管理上形成了「鐵工資」、「鐵飯碗」、「鐵交椅」的痼疾,難以實行有效的正向激勵制度,相當一部分農村信用社處於粗放經營狀態,員工素質普遍偏低,與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相比存在著較大的差距,在同業競爭中處於劣勢。在內控管理上存在著制度不健全、制度執行力差、風險控制力弱等問題。

(四)歷史包袱沉重,資產質量差,經營困難,潛在金融風險仍然很大
為了明晰產權關系,真正轉換農村信用社的經營機制,國家對試點地區的農村信用社不僅發行了專項央行票據,置換了部分不良資產,彌補或部分彌補了歷年虧損掛賬,減免了稅收,希望達到「花錢買機制」的目的。應該說,這些扶持政策的貫徹落實,對於化解農村信用社的歷史包袱,改善資產質量,提高盈利能力發揮了巨大的促進作用。但是,我們必須清醒地認識到,農村信用社一些深層次矛盾和問題並未得到根本解決,風險狀況也沒有得到根本改善,今後改革發展的問題仍然不少。這主要表現在:農村信用社票據兌付條件「門檻」較高,「出門」困難,即使票據兌付後歷史包袱仍然較重,不良貸款總量仍然很大,而且還有許多潛在不良資產沒有反映出來;人均利潤、資產利潤率等指標較小而虧損面、虧損額仍然較大;撥備嚴重不足,抗風險能力尚未得到明顯增強;農村信用社股金雖然增加很多,但是不少股金在本質上仍然是存款化股金,基礎很不穩固;農村信用社在提足各項風險撥備後實際資本充足率仍然很低;內控制度很不健全,案件時常發生,潛在風險不容樂觀。

(五)管理體制不順,管理職權和責任需要進一步明確

經過改革,農村信用社管理體制發生了重大變化。按照國務院關於「農村信用社的管理交由地方政府負責」的要求,由省級人民政府全面承擔對轄內農村信用社的管理和風險處置責任,形成了「國家宏觀調控、加強監管,省級政府依法管理、落實責任,信用社自我約束、自擔風險」的農村信用社監督管理體制。但是這一新的監督管理框架在實際操作中還存在著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省級政府依法管理的職責范圍沒有具體劃分,造成職責定位模糊、職責邊界不清,政企難以分開;省級聯社受省級人民政府和基層聯社雙重授權管理(即省級政府授權省級聯社對農村信用社進行行業管理,社員單位授權省級聯社對農村信用社進行自律管理)缺乏法律依據,且多重授權管理對基層聯社違規違制行為缺乏約束力,多級法人體制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分散決策、低層次決策。同時,金融監管與行業管理、行業管理與自主經營、依法管理與自律管理等方面的具體內涵還不清晰,各自的職權和責任還有待明確,職能交叉、責任不清的現象還在一定范圍內存在。

二、成因分析

解決農村信用社在產權關系、法人治理、經營機制、歷史包袱、管理體制等方面的問題是農村信用社今後改革和發展仍需努力的方向。總的來說,這些問題是在我國經濟體制改革過程中出現的,是由傳統的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過程中產生的。

(一)股權分散和經營虧損是農村信用社產權關系難以真正清晰的重要原因
按照2003年和2004年的農村信用社改革方案,構建新的產權關系,按照股權結構多樣化、投資主體多元化原則,因地制宜進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和進一步完善合作制的產權改革,構建法人機構新的產權形式和組織模式。一是提高入股起點金額。根據不同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和農民收入的實際狀況,因地制宜確定入股金額。二是拓寬入股范圍。以農村信用社原有社員為基礎,廣泛吸收轄區內農民、個體工商戶、企業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入股。三是積極探索建立新的股權結構。但在實際運作中,尚存在著以下問題:首先,重新認定股東和吸收新的股東後,信用社的股東人數有所下降,人均股本有所提高;企業股東數量少,但所持股份很多。但總的來說,股權結構仍較為分散,股東對信用社的監督成本過於昂貴,分散的小股東往往缺乏關心和監督農村信用社的激勵。其次,政策制定者在引進大股東後,希望大股東能夠對農村信用社切實起到監督制約的作用。但在信用社經營機制未轉換,又存在大量虧損的情況下,農戶和個體工商戶是不願意投資入股的。如果入了股,其目的也只可能有兩個:獲得貸款服務和獲得比存款更高的利率回報。在大量虧損情況下,股東又要獲得更高的利潤回報,這只能說他們關注的是信用社短期利益,而不是信用社的長遠利益,更不會對管理層有什麼監督了。第三,由於農戶和個體工商戶不願意加入虧損的信用社,而虧損信用社為達到專項央行票據發行及兌付條件,採取分配任務、存款股金化等辦法募集股金,造成虧損信用社存款化股金較多。因此,其股權結構的變化未必會引起法人治理結構的實質變化。

(二)股東會的先天缺陷是法人治理結構仍然不完善的根本原因

由於股權分散等原因,造成了股東會的先天缺陷。表現在小額股東「搭便車」傾向嚴重,對農村信用社經營管理缺乏責任,從而造成出資人在信用社治理結構中處於虛置狀態,不能發揮作用。由於股東會的先天缺陷,農村信用社出現了「外部人」控制問題和「內部人」控制問題以及「外部人」內部化問題。這三個問題的存在和發展,使得農村信用社難以建立決策、執行、監督相制衡的機制,造成農村信用社的法人治理結構難以完善。這里的「外部人」控制是指「外部人」(如基層政府)利用直接或間接的權利影響農村信用社領導人作出不一定符合經營原則的決策。「內部人」控制是指農村信用社的管理人員在信用社的資產使用、處理和收益的分配等方面作出違背股東利益行為的現象。「外部人」內部化就是與農村信用社相關但不在農村信用社經營者行列的「外部人」通過實施一定權利而能直接或間接地從企業中獲得收益,從而與經營者串謀的現象。這三種現象都會使農村信用社的法人治理結構無法完善。

(三)治理結構不完善是農村信用社經營機制難以轉換的主要原因

法人治理結構不完善,使得農村信用社不能按照「自主經營、自我約束、自我發展、自擔風險」原則來建立健全激勵和約束機制。在這種情況下,勞動用工、幹部任用、績效考核和薪酬確定等制度僵化,不能與現代企業的經營機制相適應,影響了農村信用社的進一步發展。

(四)傳統體制慣性是農村信用社內控制度不健全的直接原因
首先,表現在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相互制衡、有效分離的法人治理結構尚未真正建立,有其「形」而無其「神」。其次,表現在制度建設步伐落後。自1996年行社脫鉤以後,信用社內控制度沒有象商業銀行一樣自成體系,在人事政工、勞動工資、審計監察等方面的內控建設上還存有盲點,有些甚至仍在沿用原農業銀行有關規章制度和管理模式,導致一些制度與信用社的管理實際脫節;一些新業務的管理制度跟不上,無法適應業務發展的需要。第三,內控制度執行不力。對已出台的制度真正落實的少。這些問題的成因主要是傳統的、不適應發展形勢的習慣方式在農村信用社從業人員的思想上、行動上還未根除,新的思維方式、行為方式還未真正建立和完善。

(五)擔負政策性金融任務是造成農村信用社歷史包袱沉重等問題的關鍵原因
農村信用社作為企業,只有走市場化、商業化道路才能使自己生存和發展,但同時農村信用社又要執行國家的金融支農政策,這種政策性金融任務使農村信用社違背市場操作規律去發放貸款,造成信用社資產質量低下、虧損嚴重、歷史包袱沉重等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一是由於行政干預、指令性貸款造成貸款損失。如八十年代支持鄉鎮企業貸款等。二是體制轉換過程中產生的新呆賬。主要是:行社脫鉤時農業銀行向農村信用社劃轉的呆帳、合作基金會撤銷帶進來的呆賬和保值儲蓄貼息支出三個包袱。三是由於擔負的政策性金融任務而使借款人認為農村信用社貸款是「不用白不用」的財政資金,造成信用社不良貸款的增加。在本次改革中,國家對虧損信用社因執行國家宏觀政策開辦保值儲蓄而多支付的保值貼息給予補貼,解除了這一歷史包袱;對於農村信用社的歷年掛帳虧損和實際資產損失方面,人民銀行按照2002年年底實際資不抵債數額的50%,以安排專項再貸款和發行專項中央銀行票據來給予農村信用社資金支持,減輕農村信用社的歷史負擔;還通過稅收減免、允許信用社貸款利率靈活浮動的政策,增加農村信用社的盈利能力,進一步減輕農村信用社的歷史負擔。但是,中央對農村信用社實際資不抵債額的計算基數是按照信用社2002年的財務報表數確定的,由於較多的信用社受短期利益沖動等方面的因素,造成報表反映失真,因而尚有很大一部分資不抵債額未能獲得專項再貸款或專項央行票據,農村信用社歷史包袱尚未真正化解。

(六)省級信用聯社職能定位不清是農村信用社管理體制不順的重要原因

按照有關規定,省級人民政府全面承擔對當地農村信用社的管理和風險處置責任,在省級人民政府對農村信用社的管理職責中,省級人民政府要按照國家有關要求,結合本地實際,對當地農村信用社改革發展的方針政策、目標規劃等重大事項進行研究決策,並通過省級聯社實現對當地農村信用社的管理、指導、協調和服務。省級聯社對指導、督促轄內農村信用社完善內控制度和經營機制負主要責任。同時,省級聯社既是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發起設立、受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委託對其實施行業自律管理的聯合體,又是可以經營部分資金業務、清算業務的獨立的金融企業法人。因此,省級聯社是集政府行政管理、行業自律管理和金融企業「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擔風險、自我約束」三種職能於一身的機構組織,其體制設計使省級聯社難以「政企分開」、「職責明確」。

三、對策措施

(一)進一步明晰產權結構
由於股份制在促進產權明晰、強化約束機制、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提高資本聚集能力等方面具有其他產權形式所不具備的優越性,因此,銀監會在2006年2月底召開的「全國農村信用社工作會」上把農村信用社改革方向定位為:堅持市場化、商業化取向,爭取用5-10年時間分期分批逐步過渡到符合現代金融企業要求、有特色的社區性農村銀行機構。按照這一改革定位,農村信用社應圍繞股份制社區銀行來進一步明晰產權結構,以適應改革發展的需要。當前,一是要培養市場機制。由於目前我國經濟金融處於轉軌時期,還不具備完善的農村經濟金融市場體系,因此,要使農村信用社改革取得成功,就要求各級政府大力培育和發展與市場有關的機制,如制定經濟金融法規、促進生產要素的市場化組合等。對農村信用社而言,就是要不斷深化市場機制的利用,減少政府幹預,在生產要素市場化組合的基礎上,建立明晰的產權關系。二是建立農村信用社補充資本金機制。制定符合農村信用社實際的資本充足率管理規章制度和資本金管理機制,完善信用風險和市場風險的識別、計量和報告程序,定期或不定期評估資本金結構的合理性和資本充足率水平。三是創新資本金補充渠道。鑒於目前農村信用社盈利水平有限,不能吸收外資和上市籌資,國家又不能對農村信用社直接注資的客觀實際,國家應允許農村信用社發行次級債券。這樣,既能減輕農村信用社股金分紅的財務壓力,又能優化資本金結構,擴大投資農村信用社的范圍。四是積極引進戰略投資者。在經濟較發達、信用社實力較強的地區,可將當地的優質民營企業、合格的國內投資機構、合格的境外金融機構引進為農村信用社的戰略投資者,這樣不僅可以有效解決增資擴股的難題、規范增資擴股行為,而且可以改善農村信用社資本結構,解決「內部人」控制問題,加速農村信用社改革進程。在實施中,應適當提高戰略投資者持股比例上限。建議監管部門比照《境外金融機構入股中資金融機構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將國內戰略投資者向信用社入股的比例定為「不得超過農村信用社總股本的20%」。五是增大經營者持股份額。經營者所持股份的增加,有利於對經營者的激勵,使經營者的收入與資本所得掛鉤,從而使經營者與股東利益趨於一致。六是根據入股金額實施差別優惠政策。按照不同的入股金額,在貸款方式、貸款金額、貸款利率、辦理程序和時限等方面對股東體現差別優惠服務。

(二)完善法人治理結構
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是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的重要環節,也是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基礎。一是要建立和完善「三會」制度。嚴格實行決策權、經營權、監督權分離,形成各司其職、分工協作、相互制約、真正發揮作用的新型法人治理結構。二是規范操作機制。積極探索建立理事會經營決策機制,充分發揮高級管理層和內設專業委員會在經營管理中的作用;要把經營班子深化為經營執行機構;要把監事會深化為經營監督機構,積極探索在聯社高級管理層下設置專職合規部門,對遵守法律法規、監管規章、行業管理准則和內部管理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和評價。三是引入獨立理事參與農村信用社管理。獨立理事既不是農村信用社的股東理事,也不是農村信用社的經理理事,是從農村信用社外部產生,不是農村信用社的直接利益相關者。獨立理事依照法定程序由農村信用社股東大會聘任,獨立依法行權,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獨立理事以客觀公正的立場參與理事會決策,有助於農村信用社決策的科學有效,有效制衡經理理事或執行理事的決策立場,保證決策的專家性。

(三)轉換內部經營機制

一是按照「授權經營、分級考核」的原則,合理設定各項管理和業務工作權責。二是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推行全員考核、競爭上崗、崗位輪換等用工制度,形成能上能下、能進能出、優勝劣態的用人機制;要精簡機構、壓縮人員,有效治理農村信用社職工總量過大、結構不合理,分布不均衡問題。三是改革分配製度,全面推行績效掛鉤的工資分配製度。加大考核力度,根據崗位責任的大小、工作質量的高低、經營業績的好壞和所作貢獻的多少拉開收入差距,充分調動全體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四是要改進管理人員的選拔辦法和選拔方式,推行競聘上崗、擇優選用的方式,加大交流力度,防範管理人員的道德風險。五是遵循「精簡、高效」原則,分類實施「定崗、定員、定編」制度。通過明確職責和任務,解決有人無事乾和有事無人乾的問題,解決農村信用社經營管理中長期存在的無人承擔失職、瀆職責任,無人彌補經營損失等問題。
(四)全面加強內控建設

一是樹立正確的內控觀念。要加強「合規文化」建設,使全體員工在思想上、行動上摒棄傳統體制慣性,樹立理性、穩健、審慎的管理理念;要堅持「制度先行」的原則,在全體員工中推行誠信與正直的職業操守和價值觀念,統一思想,形成合力。二是健全內控制度。要通過深化改革建立健全農村信用社的機構控制、崗位控制、程序控制和業務操作程序與授權授信的規章制度,制定風險防範責任制和防範措施。三是創新內控方法。通過管理體制和崗位職責的調整,實現內控的組織控制要求,使不相容職務徹底分離。四是明確業務流程,實現內控中的同步控制要求,如雙重控制、賬款分開、換人復核、雙線核對、日清月結、貸款「三查」等。五是明確職責和許可權,實現內控的授權控制要求。理清授權事項,明確授權的責任和審批程序,建立檢查制度等。六是嚴格規范操作,實現內控的實物保護控制要求。如對現金及其他有價證券嚴格執行雙人守庫、雙人押運、雙人管庫、交接登記、相互監督約束、定期盤點等。七是建立員工管理的制約機制和優勝劣汰機制,實現內控中對人的控制要求。嚴格執行辭退制度、競聘制度、用人失察責任追究制度以及幹部交流、輪崗、迴避、休假稽核制度等。嚴格稽核監督和合規管理,實現內控的監控職能,並引入客觀評價體系。

(五)加大金融創新力度
一是創新經營理念。克服傳統思維、定勢思維和順向思維的障礙,樹立效益意識、市場意識、服務意識。二是創新金融技術。建立起以省為單位的大集中網路電子平台,在此基礎上實現全國范圍的大聯網。三是創新金融產品。按照「以市場為導向,以客戶為中心」的原則,加強對中小企業和個人金融業務的創新,大力推進中間產品創新。四是創新服務方式。建立「個人貸款服務中心」和「個人投資理財服務中心」,提供「一站式」服務;推進信用共同體建設,構建以利益共同體為支撐的聯保服務體系;按照「社區銀行」、「零售銀行」品牌戰略,合理布局網點,完善業務功能,健全個人業務優質服務體系,打造標准化和精品化網點,提升形象。

(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一是比照國家對國有商業銀行財政注資和不良貸款剝離的方式,降低專項央行票據兌付「門檻」。同時,2002年底實際資不抵債額應以權威中介機構在清產核資後的確認數為准,而不以農村信用社報表數為准,以體現政策公允性原則。二是對貧困地區農村信用社發放的農業貸款給予一定比例的財政專項補貼。三是對貧困地區農村信用社的稅收減免扶持政策再延長10-15年。四是取消對農村信用社的經營限制政策,幫助拓展優良客戶市場。五是妥善解決行政機關、公職人員向農村信用社承貸、擔保及私貸公用形成的不良貸款等問題,化解歷史包袱。六是切實解決接受農村合作基金會的遺留問題和對已關閉城市信用社的債權問題,保全農村信用社資產。七是地方政府要切實改善信用環境,出台保護農村信用社合法權益、降低農村信用社維權成本的相關辦法,以增強農村信用社支持「三農」和縣域經濟發展的積極性。

(七)完善省級管理體制

為解決現行省級聯社職責定位不準、管理體制不順的問題,增強農村信用社抗風險能力,提高決策層次和決策水平,實施有效管理,應在現行體制下,先將縣級聯社建成統一法人、合作銀行和商業銀行,再用3-5年的時間建成全省統一合作銀行或商業銀行。這樣,既有利於加強行業管理,形成較為完善的風險防範體系,又有利於完善業務功能,加快金融創新步伐,增強信用社市場競爭能力,使農村信用社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發揮更加積極的作用

⑤ 誰知道信用社不良貸款個人自查自糾報告怎麼寫最好給個範文啊`謝謝!

農村信用社不正當交易行為自查自糾工作檢查評估報告
省聯社:
根據省聯社《關於做好×××××××通知》×信聯〔2007〕××號文件精神,我聯社嚴格按照《銀行業不正當交易行為自查自糾工作檢查評估實施方案》要求,開展了不正當交易行為自查自糾工作檢查評估工作。在這次工作中,我們認真對照文件內容全面進行自查自糾並進行檢查評估,同時,結合我×農村信用社自身的特點,採取有效方式,保證了自查自糾工作中發現的問題能夠及時整改,保證了業務的穩健發展。通過這次檢查評估,進一步增強了全×農村信用社員工自覺抵制不正當交易行為的意識,建立和完善了相關的工作制度及措施,為反不正當交易行為及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長效機制的建立打下了良好的基礎,現將檢查評估情況報告如下:
一、我×農村信用社開展專項工作的基本情況
(一)加強領導,高度重視
為切實做好反不正當交易及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聯社成立了由理事長任組長,監事長任副組長,主任、副主任、各職能股室負責人為組員的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對此次檢查評估工作高度重視,對此項工作做了細致詳盡的安排,並組織專門人員實施,落實工作責任,從而使檢查評估工作有條不紊開展。

⑥ 如何解決農村金融機構不良貸款率過高狀況

要提出解決問題,首先需要了解這種情況的形成原因。
首先是農村經濟發展水平不高,這使得其承受和抵禦風險的能力較差,使得貸款的歸還沒有保障,是信貸不良形成的重要原因之一;
其次是農民自身信用觀念淡薄,常常想方設法賴債不還,而且從地方政府到鄉鎮政府再到農村領導班子對於這種行為欠缺管理力度,大多聽之任之,或是帶頭賴債,形成了十分不良的影響;
再次是農村金融監管存在缺陷,金融機構機制不完善,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規范。

以上這些都是形成農村信貸不良率過高的因素,而解決方案就是:
首先,深化產權改革,健全農村金融機構的法人治理結構。使得現行比較模糊的產權主體清晰化,這樣可以有效防範和化解農村信貸風險。
其次呢是大力加強文化素質教育,加大普法宣傳力度。讓更多的人產生法律意識,在自身上減少信貸不良的產生。
再次是建立良好的農村信貸體系。建立完善必要有效的風險預警機制和比較全備的信息綜合及反饋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