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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貸款受疫情影響嗎 2024-10-10 14:51:37

套取金融機構貸款轉貸的法律後果

發布時間: 2022-04-21 03:37:02

㈠ 貸款轉貸是否違法

法律分析: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再高利轉貸給他人,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行為。目前高利轉貸行為在中國的一些地方具有一定的普遍性,這種行為嚴重地破壞了中國的金融秩序,有很大的危害性。構成高利轉貸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七十五條 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即構成高利轉貸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徵信業管理條例》 第二十五條 信息主體認為徵信機構採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錯誤、遺漏的,有權向徵信機構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異議,要求更正。

㈡ 我從銀行貸款之後高利轉貸給別人合法嗎

當事人從銀行貸款之後高利轉貸給別人的,一般並不合法。套取金融機構貸款轉貸給他人而訂立的民間借貸合同是無效的,並且對於高利貸部分的利息,法律也不予保護。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三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民間借貸合同無效:
(一)套取金融機構貸款轉貸的;
(二)以向其他營利法人借貸、向本單位職工集資,或者以向公眾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資金轉貸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貸資格的出借人,以營利為目的向社會不特定對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借款人借款用於違法犯罪活動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六)違背公序良俗的。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

㈢ 非法轉貸行政處罰依據

高利轉貸罪,是指違反國家規定,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行為。
(一)客體要件
本罪所侵犯的直接客體是國家對信貸資金的發放及利率管理秩序。所謂金融機構,包括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其中銀行主要指工商銀行、農業銀行、建設銀行、中國銀行四大國有獨資商業銀行;也包括若干投資主體合資設立的股份制銀行,如交通銀行、投資銀行、光大銀行、發展銀行、民生銀行等;此外還包括屬集體經濟性質的城市合作制銀行等。銀行以外的金融機構主要指依法享有存、貸款經營權的非銀行金融單位,如信託投資部門、保險機構、金融租賃公司、城市、農村信用合作社等。信貸資金,指金融機構根據中央銀行有關貸款方針、政策,用於發放農村、城市貸款的資金。主要由下述三部分構成:
(1)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吸收的各種形式的存款,主要是單位的公營存款。這是信貸資金的主體部分;
(2)國家財政撥發給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的自有資金。這在信貸資金中占極小比例;
(3)由資金市場拆借而入的資金。包括從人民銀行貸入的短期貸款;本行內部上、下系統內的借款;金融機構之間的拆借款。此類資金原則上不能安排長期貸款。
根據我國有關金融管理法規,對此用作發放貸款的信貸資金,貸款申請人必須述明貸款的合法用途、償還能力、還款方式,原則上還應提供擔保人或質押、不動產抵押等,經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有關工作人員審查、評估後,方能確認是否貸款。凡通過騙造假去向、假用途、假擔保套取信貸資金者,本身即屬違反信貸資金管理法規的金融不法行為;另一方面,根據我國有關金融市場管理法規,任何單位不得在央行規定的貸款利率幅度以上發放貸款,否則,亦屬違背我國信貸資金發放利率管理秩序的高利轉貸行為。
(二)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上表現為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數額較大的行為。易言之,借款人在依正常程序依法貸得金融機構信貸資金之後,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將貸款高利轉貸他人。本罪屬結果犯,只有在轉貸行為取得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情形下,才構成犯罪,至於何謂數額較大,有待於有權機關作出解釋。
(三)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為特殊主體,即借款人,即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主管機關核准登記的企 (事)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或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根據1996年6月28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貸款通則》之規定,借款人申請貸款,應當具備產品有市場、生產經營有效益、不擠占挪用資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條件,並且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1)有按期還本付息的能力,原應付貸款利息和到期貸款己清償;沒有清償的,已經做了貸款人認可的償還計劃。
(2)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經工商部門核准登記的事業法人外,應當經過工商部門辦理年檢手續。
(3)已開立基本帳戶或一般存款帳戶。
(4)除國務院規定外,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對外股本權益性投資累計額未超過其凈資產總額的50%.
(5)借款人的資產負債率符合貸款人的要求。
(6)申請中期、長期貸款的,新建項目的企業法人所有者權益與項目所需總投資的比例不低於國家規定的投資項目的資本金比例。
(四)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上只能由故意構成,而且以轉貸牟利為目的。過失不構成本罪。
二、處罰
1、自然人犯本條所定之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2、單位犯本條所定之罪,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㈣ 倒貸款犯法嗎

倒貸款犯法,倒貸款涉嫌違法犯罪,司法解釋為高利轉貸罪。高利轉貸罪,是指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再高利轉貸給別人,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行為。違法發放貸款,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和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相關部門應予以立案追訴。
法律分析
倒貸款是違法行為,個人違法發放貸款,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單位違法發放貸款,數額在二百萬元以上的,應認定為數額巨大;個人違法發放貸款,數額在一千萬元以上的,單位違法發放貸款,數額在二千萬元以上的,應認定為數額特別巨大;個人違法發放貸款,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五百萬元以上的,單位違法發放貸款,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一千萬元以上的,應認定為特別重大損失。只有符合貸款條件的,銀行才會進行支付貸款。貸款是需要償還的,不按時進行償還是需要支付滯納金的,如果超過三個月不進行償還,屬於詐騙行為,銀行就可以報案處理,詐騙需要承擔刑事責任,並且還要償還所欠的款,會成為銀行的黑名單。銀行或者其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違法發放貸款,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二)違法發放貸款,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銀行或者其餘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向關系人發放貸款的,依照相關法律的規定從重處罰。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餘直接責任人員。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八十六條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數額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向關系人發放貸款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關系人的范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和有關金融法規確定。

㈤ 犯了高利轉貸罪怎麼處罰

法律分析:犯了高利轉貸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單位犯該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七十五條 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一百七十五條 之一 以欺騙手段取得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票據承兌、信用證、保函等,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特別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㈥ 銀行轉貸違法嗎

法律分析:當然是違法的。銀行貸款,要求必須專款專用,同時銀行還要承擔跟蹤貸款使用的責任;如果套取金融機構貸款再轉貸他人,這是構成高利轉貸罪,顯然是違規的。先從銀行貸款,再轉借給他人賺錢是行不通的。此類民間借貸合同不僅無效,所約定高利息得不到法院支持,甚至還可能違反刑法,觸犯法律底線。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三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民間借貸合同無效:(一)套取金融機構貸款轉貸的;(二)以向其他營利法人借貸、向本單位職工集資,或者以向公眾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資金轉貸的;(三)未依法取得放貸資格的出借人,以營利為目的向社會不特定對象提供借款的;(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借款人借款用於違法犯罪活動仍然提供借款的;(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六)違背公序良俗的。

㈦ 高利轉貸罪怎樣處罰

高利轉貸罪的構成要件是:
1、主體是企(事)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客體是國家對信貸資金的發放及利率管理秩序;
3、主觀上是直接故意;
4、客觀上表現為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的行為。
【法律依據】
《刑法》第十四條
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第一百七十五條
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㈧ 高利轉貸罪構成怎麼處罰

高利轉貸罪是由下列要件構成的:
1、高利轉貸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
2、主觀方面只能由故意構成;
3、犯罪客體是國家對信貸資金的發放及利率管理秩序;
4、客觀方面表現為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數額較大的行為。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條
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