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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虛假貸款總經理

發布時間: 2022-04-22 00:46:20

⑴ 給公司法人開收入證明貸款買房,公司方面要承擔什麼責任嗎

1、公司要負一定的法律責任。

2、如果貴公司不是有限公司的話,公司可能會被要求幫法人償還貸款。

3、但是如果貴公司重組把他從法人股東名單里撤出的話,如果出現問題,你公司只要說該人已離職就基本可以做到自身免責了。

4、還款期間貴公司進行法人變更沒有影響。

5、如果是商業貸款的話,進行法人變更請盡量避免讓銀行知道,可能引起不必要的麻煩。

(1)企業虛假貸款總經理擴展閱讀

1、短時間內收入證明前後要一致

有些購房者在申請房貸時所提供的的收入證明前後不一致,這樣銀行很可能重點審查不一致的原因,一旦查出虛假信息,那麼很可能拒貸,更甚者還將承擔法律責任。

2、收入證明不要造假

購房者在提供收入證明時,一定不能造假,如果收入證明造假,一旦被銀行發現,不僅會被拒貸,還將面臨法律責任。就算僥幸獲得貸款,銀行風控也會再次查出來,這樣銀行就會立馬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3、收入證明並非越高越好

銀行在審批房貸時會對借款人的月收入有要求:一般要求借款人的月收入大於房貸的兩倍。雖說月收入直接影響房貸額度,但並非開的越高越好,比如就職於一家剛成立的小公司,但卻開了月入好幾萬的收入證明,這樣只會引起審貸員的高度重視。

4、收入證明信息未必要多

有些購房者認為收入證明信息越多越好,越詳細越好,對此,小編要說的是收入證明信息在精而不在多,含金量高的信息才能給貸款人加分,比如股權、分紅等信息。

⑵ 公司欠銀行錢掛名執行董事兼總經理承擔什麼責任

摘要 你好!很高興能夠為你解答。

⑶ 貸款詐騙罪的犯罪主體只能是自然人,那公司騙取貸款,負責人構成此罪嗎

這個肯定構成詐騙了,主要看貸款材料是誰簽字,然後是否確定了貸款主體。

⑷ 公司總經理安排我做PS合同和發票 偽造虛假交易記錄 向銀行申請貸款 請問我需要繼續留在這里嗎

違法的事情你也敢做,一旦事發,你就慘了,要判刑的。還是趕快撤吧!把自己的前途搭進去了就不值了。

⑸ 公司董事長私自以公司名義在外高額借款

對於您提問的問題,謹慎的為您出具以下法律建議

第一問題非常明確,我國公司法在公司資本制度上實行認繳資本制度,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這里注意的是實繳資本與認繳資本,你看下公司營業執照即明。
第二個問題,你要區分公司對外投資還是公司對外借款。
其一,修訂前的公司法規定:公司可以向其他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資,並以該出資額為限對所投資公司承擔責任。除國務院規定的投資公司和控股公司外,公司對外投資額不得超過凈資產的50%。 修訂後的規定:公司可以向其他企業投資,但是,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成為對所投資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出資人。這里注意的問題,假定公司注冊資本500萬,對外投資2000萬,超過公司注冊資本的四倍,屬於公司的重大事項,按照公司法董事會的職責由董事會「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並由股東「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即使公司章程沒有約定,董事長依法亦需要承擔責任。
其二,假定董事長為借款,公司與公司之間的拆借行為在現實中大量存在,其合法性一直存疑。從金融法角度衡量,《貸款通則》第73條規定:企業之間擅自辦理借貸或者變相借貸的,由中國人民銀行對出借方按違規收入處以1倍以上至5倍以下罰款,並由中國人民銀行予以取締。同時,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對企業借貸合同借款方逾期不歸還借款的應如何處理問題的批復》中認為「企業借貸合同違反有關金融法規,屬無效合同,除本金可以返還外,利息應當收繳」。另從公司法規定和公司治理的實踐看,具體理由可以參考「其一」的理由。董事長具有惡意,該借款應由個人負責。
我國公司法對於小股東利益保護的機制尚不成熟,這里要注意的是董事長可能的抗辯,收取利息差作為公司的收入其他股東沒有明示反對,視為或者推定其他董事、股東的默認,這是案件的難點與法院審理過程中的焦點問題,建議先進行取證,在完備的證據分析論證的基礎上再決定以何種方式進行維權,訴訟策略和證據分析往往能決定成敗。

⑹ 冒用公司名義借款的法律後果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
(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
(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合同法》第四十九條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合同,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該代理行為有效。
第五十條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超越許可權訂立的合同,除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超越許可權的以外,該代錶行為有效。
根據法律規定,該總經理涉嫌貸款詐騙罪,公司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至於債務糾紛,可以該營業部無法人資格,總經理未經公司授權、公章系偽造為由抗辯。但債權人會以表見代理為由反駁。

⑺ 企業提供虛假資料貸款,財務經理應負什麼責任

案例很多,你問的太抽象,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國家有法律明文規定,可以追究相關人責任,但一般就只追究到企業法人層面。

企業貸款主要是負責人是法人代表嗎總經理有什麼責任嗎

取大貸款是法人代表,項目經理沒有這個權利去貸款

⑼ 企業提供虛假材料申請貸款會追究那些人法律責任

如果在經辦過程中,利用偽造文件等進行貸款申請,會追究企業和經辦人員責任。
如果提供給銀行的信息失真,沒有造成後果,不構成刑事犯罪,也會受到會計法的處罰。

《會計法》第四十三條
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有前款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予以通報,可以對單位並處五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三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撤職直至開除的行政處分;對其中的會計人員,並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⑽ 企業欠款欠貸,掛名的法定代表人兼總經理(不是實際控制人,也沒有出資),是否要承擔責任

單位的債務法定代表人不需要個人承擔責任,但是法定代表人應當代表企業負責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