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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行小微企業知識產權質押貸款

發布時間: 2022-04-23 09:10:59

Ⅰ 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的工作現狀

當前,國內不少大城市都已開始進行中小企業知識產權質押貸款試點。其中較為典型的如,上海浦東新區在2006年正式啟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試點工作;同年,交通銀行北京分行開始推進「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這一模式;武漢基於北京、上海浦東的模式基礎上也開始推進知識產權質押工作。為進一步推廣和深化全國知識產權質押工作,我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共推出了兩批國家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試點單位,首先於2009年1月啟動了北京海淀區、吉林長春市、湖南湘潭市、廣東佛山市南海區、寧夏回族自治區和江西南昌市等第一批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試點單位;同年9月,又啟動了四川成都市、廣東廣州市、廣東東莞市、湖北宜昌市、江蘇無錫市、浙江溫州市等第二批試點單位。這些試點單位將主要面向中小企業承擔通過運用知識產權質押貼息、扶持中介服務等手段,降低企業運用知識產權融資的成本,在專業評估機構和銀行之間搭建知識產權融資服務平台等重要任務。
當前,浙江省杭州市在「平台+銀行+擔保公司」合作模式上進行了積極探索。杭州創新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平台、杭州銀行、中國銀行濱江支行、杭州高科技擔保公司簽署了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貸款合作戰略協議,共同推動該模式。同時,浙江省還開始啟動商標專用權直接質押貸款。浙江省工商局、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聯合出台了《浙江省商標專用權質押貸款暫行規定》,擁有商標專用權的企業只要向銀行提出商標專用權質押貸款申請,在經過商標專用權評估、銀行核審、銀企雙方簽訂《商標專用權質押書面合同》,並取得工商總局出具的《商標專用權質押登記證》後,即可獲得銀行貸款。江蘇省也開創了國內首筆無資產抵押、無第三方擔保的知識產權質押貸款,南京道及天軟體系統有限公司將企業擁有的5項軟體產品著作權作進行質押登記作為貸款擔保,獲得了南京銀行200萬元的貸款。這些做法均為其他地方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的開展提供了很好的借鑒。

Ⅱ 小企業如何以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為質押品貸款

與2005年頒布的《銀行開展小企業貸款業務指導意見》相比,新《指導意見》明顯放寬了小企業授信的條件,其中比較明顯的變化是允許小企業以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作為質押物。
銀監會有關人士介紹說,新《指導意見》突出變化可以概括為三個擴展、三個調整和三個放寬。三個擴展包括,一是擴展業務范圍,從貸款擴大到所有授信業務;二是擴展授信小企業范圍,增加了各類從事經營活動的法人組織;三是擴展授信銀行范圍,包括了全部的商業性銀行和政策性銀行。
三個調整主要為:一是調整資產質量考核要求,根據小企業貸款特點,提出考核小企業授信的整體質量,摒棄傳統的對單筆、單戶貸款考核的做法;二是調整授信審核條件,強調注重實地考察,注重收集非財務信息,不單純依賴財務報表和擔保;三是調整信用評估標准,在指標及其權重設置上區別於大中型企業,制定小企業信用評分體系,突出對小企業業主或主要股東個人信用評價。
三個放寬主要為:一是放寬貸款種類,鼓勵銀行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發放信用貸款;除各類貸款外,還引入信用證、票據承兌等各類授信業務;二是放寬抵質押品范圍,銀行可開展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質押,小企業業主或主要股東個人財產抵押、質押等;三是放寬擔保條件,如小企業業主或主要股東個人財產及保證擔保,經營業主聯戶擔保、經濟聯合體擔保、藉助出口信用保險代替擔保等新型貸款擔保形式
在新的《指導意見》當中,銀監會在借鑒國際銀行監管機構經驗和國內外銀行實踐的基礎上,從鼓勵小企業授信活動和加強風險監管的角度,制定了小企業授信劃分標准,作為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小企業授信時使用。新《指導意見》將小企業授信界定為泛指銀行對單戶授信總額500萬元(含)以下和企業資產總額1000萬元(含)以下,或授信總額500萬元(含)以下和企業年銷售額3000萬元(含)以下的企業,各類從事經營活動的法人組織和個體經營戶的授信。
新《指導意見》不再要求對小企業授信進行風險分類時採取五級分類方法,代之以按照貸款逾期天數與保證方式相結合的原則進行分類。對於這種變化的原因,銀監會人士解釋稱,主要是考慮到傳統貸款分類方法擴大了小企業授信的風險,不利於支持小企業授信的健康發展,而且這種做法也充分考慮到目前各商業銀行工作中的實際情況。

Ⅲ 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的進展成效

北京模式是一種以銀行創新為主導的市場化的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模式。這種模式下,交通銀行北京分行通過金融產品創新和金融服務創新,在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方面取得了積極進展,帶來了一定的社會示範效益,並引領北京的知識產權質押貸款工作快速、全面展開。有統計數據表明:截止2009年底,北京自開展鼓勵知識產權質押貸款工作以來,成功案例已達50餘例,貸款總額將近6個億,其中2007年—2009年3年間共達成45筆專利質押融資貸款,合計4.3億元。主要集中在環保節能、生物醫葯、IT技術、新材料及影視文化版權等行業,尚未出現壞帳或者逾期還貸情況。參與到其中的北京經緯律師事務所表示,這標志著知識產權在銀行質押貸款是完全可行的,風險是可控的。
上海浦東模式是一種以政府推動為主導的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模式。截至2009年12月底,上海浦東已向84家企業發放了知識產權質押貸款106筆、總額為1億6千多萬元。其對象主要是科技型中小企業,分布在集成電路、電子、材料、新材料、軟體等浦東新區重點發展的高科技行業;融資期限從1年拓展為3年,單戶金額從100萬元提高到了200萬元,尚未出現壞帳或者逾期還貸情況。客觀來講,在浦東新區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推出的初期階段,這些以政府為主導的創新嘗試和大膽舉措,既促進了浦東新區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平台建設,又推動了浦東新區科技發展基金的良性循環使用。
武漢模式作為一種混合模式,在實踐中也進行了一些創新。其中最大的亮點是引入了專業擔保機構——武漢科技擔保公司,一定程度上分解了銀行的風險,促進了武漢市專利權質押融資的開展。截至目前,交通銀行武漢分行、武漢市科技擔保公司以「銀行+擔保公司+專利權反擔保」的模式,共為11家企業提供了總額為6,000萬元的貸款。可見武漢的專利權質押融資工作已經有一定進展,但是至今尚未推出一筆直接質押貸款。
北京、上海浦東、武漢三種模式的個性和共性問題
三種模式雖然具有許多特點和優點,但在運作過程中仍存在著一些個性和共性的問題。就個性問題而言,北京模式:門檻高、小企業難以受益。具體表現為:一是貸款門檻高、風險大,貸款額度一般是1,000萬元,最高不超過3,000萬,一旦發生壞帳,銀行和其他中介服務機構將承擔巨大的損失;二是貸款對象有一定的局限性,貸款客戶群主要集中在處於成長期、有一定規模和還款能力的中型企業,基本上將小型和微型企業排除在外。上海浦東模式:政府承擔著重要風險。在推行過程中,我們注意到科技專項資金的利用效率較低。2006年至2010年浦東新區科技發展基金每年安排2,000萬元設立專項資金支持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業務,至今,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的專項資金已達1億,按2倍杠桿放大,其可撬動商業銀行貸款2億元。然而,該業務開展四年多以來,貸款量只佔可貸金額總量的二分之一左右。另一方面,一旦產生壞帳則主要由政府買單,政府將承擔較大風險。所以從長遠來看,這種做法並不可取,也不具備推廣價值。因此上海市金融服務辦公室、上海市知識產權局正在通力合作,嘗試推出一種以金融創新和知識產權創新推動科技創新,且符合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定位、具有上海地方特色的全新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模式。武漢模式:操作過程中受實際條件制約。武漢直接質押貸款尚未開展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一是當地銀行認為直接質押貸款風險過大,難以控制和操作,不願意嘗試;二是武漢資產評估機構服務水平與武漢市專利權質押融資工作的要求還存在一定的差距;三是武漢城市經濟發展水平有限,客觀上難以支撐中小企業專利權質押融資工作大規模開展。
同時,三種模式在運行中也遇到了一些共性的風險問題,具體為:
一是法律風險,缺乏相應的保障。由於目前我國知識產權法律制度建設尚不健全與完善,受知識產權特徵所決定,商標專用權和專利權本身存在較大的權利不穩定性,以及權利人的權屬與權益的不確定性,從而可能導致權屬爭議。法律風險的核心風險是確權風險,它決定了知識產權價值評估是否有意義、質押能否成立,以及當出現風險時能否順利變現。
二是估值風險,缺乏可靠的評估。受知識產權特徵所決定,商標專用權和專利權本身存在較強的專業性和復雜性,導致其財產權利在市場化過程中存在不確定性,進而影響其市場評估價值;由於其價值評估與傳統意義上的有形資產估值存在較大差異,因此評估立場、技術、方法、模型、參數的選擇直接影響其市場評估價值。估值風險主要是價值評估的不確定性風險,它決定了貸款額度等基本授信要素,還決定著企業的還款來源和還款意願。
三是經營風險,缺乏確定的價值。企業作為權利人,其自身經營管理與資源配置決定了商標權或專利權能否創造應有的市場價值,是否能夠給企業帶來穩定的現金流,即決定了借款企業的第一還款來源。
四是處置風險,缺乏流通的渠道。受產權特徵所決定,商標專用權和專利權的交易方式、手段和場所均有特殊要求,變現過程復雜且存在不確定性,進而,當貸款出現風險時,質物處置通道不暢,風險不能被快速有效地控制、轉移、分散或化解,貸款銀行信貸資產質量將會惡化。解決質物處置問題,是商業銀行健康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業務的關鍵問題之一,也將真正考驗貸款銀行經營風險的能力

Ⅳ 中國知識產權交易城

一、專利池(patentpool/portfolio)
專利池是眾人耳熟能詳的知識產權名詞,根據MPEGLA的定義,「專利池的形成過程是專利權人之間,圍繞核心專利的選擇、專利池許可費的收取以及分配等問題而進行的一個多人合作博弈過程」。
目前數字視訊領域最知名的專利池如下表所示:

專利池作為一種知識產權交易形式,最初的起因是交叉許可的復雜度越來越高,成本高昂,所以組建專利池進行集中管理,一站式購買與銷售。
專利池包括兩種:一是標准專利池,上表中所列的基本是技術標准或產品標准中已經採用的專利技術方案的集合;二是權利人自建專利池,通常是一個或多個專利權人將某一技術領域的相關專利集合在一起。
隨著我國企業擁有的專利數量海量增長,目前國內已經有非常多的組織或個體在組建不同形式的專利池,其中包括中彩聯科技有限公司(中國彩電企業聯盟)正在組建的彩電技術專利池、水泥預制板技術專利池、AVS視頻標准專利池、DMB-T標准專利池、中山小家電專利池等著名的專利池;也包括一些中介機構、個人、企業自行組建的各種類型的專利池。
這些專利池的組建工作在過去兩年中突飛猛進,很多專利池已經進入了運營或者試運營階段。
中國專利池的運營目標通常有兩個階段,短期內(3-5)年的目標是實現運營收入或者為專利權人創造專利防禦工具,中長期目標是實現專利池的許可收費。
二、專利出售(轉讓)
專利轉讓已經成為當前我國知識產權領域最熱門的業務之一,包括華為、中興、騰訊、宇龍等一大批深圳知名企業都試圖在將部分專利出售。專利出售(轉讓)的原因有三:
1、企業早期申請的專利由於撰寫不好或者技術已經過時、或者當時考慮迅速提升專利積累數量而降低了創造性的要求,專利對企業的使用價值不高,而專利年費(每年交給國家知識產權局的維持費用)不斷增加,專利出售可以收回投資或者降低維持費用,部分專利出售還可以獲利。
2、出售部分專利以驗證專利質量,藉此尋找專利價值高地,並可在公眾中形成專利權印象,進入專利權人俱樂部(而不總是充當被許可人)。
3、出售部分專利以熟悉運營規則和運營細節,從而為專利創造、申請、保護、運營形成一個良性循環。
目前積極從事專利出售業務的公司如華為已經可以列出幾百項專利以供客戶挑選,並且預期每年能實現數百萬元的出售收入。
另外,最近國家發布的高新技術企業認證標准中對知識產權有了非常明確而具體的要求,這帶動了最近一輪的專利轉讓和許可的市場需求,導致專利轉讓市場迅速升溫並迅速規范化和程序化。
專利出售(轉讓)程序通常是:

三、專利許可
專利許可根據排他程度不同,分獨占實施許可、排他實施許可和普通實施許可。根據是否是專利權人,分主許可和再許可。另有強制許可和交叉許可政策。
強制許可是指在法定的特殊條件下,未經專利權人同意,他人可在履行完畢法定手續後取得實施專利的許可,強制許可在(1)未能在合理期限內獲得的許可(2)國家出現緊急狀態或公共利益(3)被依賴的發明或實用新型專利許可三種情況下可以由政府發布強制許可命令,實行強制許可。
交叉許可是指企業以專利技術、專有技術的輸出換取對另一個企業的專利技術、專有技術的使用。
中國市場目前最多的專利許可形式是實施許可,以專利許可收費為目的的專利權人和代理專利許可收費的中介機構越來越多,專利許可收費的投資氣氛在增加。
專利許可投資由於其成本低廉、獲利巨大,可能成為房地產、股票證券期貨之後第三個民間資本的投資熱點。
上述三種形式是我們最常見的,也是目前最令我們頭疼的知識產權交易。中國目前的知識產權交易市場,最主要的交易活動主要是由國外企業通過各種形式來向中國企業收取知識產權許可使用費用。
費用的名稱各異,例如:initialfee、royalty、licensefee、testfee、annualfee、維護費、升級費、品牌使用費、商標使用費、版權費、專利許可費等等。但不論形式如何,買方一般是中國企業,賣方是外國企業,對中國企業而言都是成本、費用。
四、知識產權質押
從資產、資本化的角度看,中國的知識產權交易還存在一種新類型,即知識產權質押。
1、什麼是知識產權質押?
知識產權質押是指對知識產權進行估值後,將知識產權質押給銀行等金融機構,以獲取貸款。
在我國現行的擔保法和金融貸款規則下,企業的三大動產都是有擔保價值的:應收賬款、存貨和知識產權。
目前應收賬款和存貸作為擔保的貸款機制已經日趨成熟,相關的金融產品也非常多,但對於知識產權,由於知識產權的價值難以評估,導致了很多商業銀行至今不敢推出專利質押貸款產品。
但根據來自高交會「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論壇」的信息,學術界、銀行界、法律界、企業界都在研究推出更多以知識產權為質押的信貸業務。
利用知識產權質押,通常可以獲得知識產權評估價值的15-30%的銀行貸款額度,而且可以獲得當地政府的貼息(通常為50%左右)。
目前出台了知識產權質押政策的銀行有中國工商銀行、北京銀行、交通銀行以及一批地方商業銀行。出台知識產權質押政策的地方政府包括北京、上海、福建、湖北等地。
根據交通銀行提供的數據:截至2008年8月底,交通銀行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業務授信企業37家,共發放知識產權貸款44筆,40275萬元,其中,專利權質押貸款5745萬元,商標權質押貸款24330萬元,版權擔保貸款10200萬元,最大額度單筆貸款為2700萬。
交通銀行北京分行零售信貸管理部總經理張鑫表示,這種模式既為科技型中小企業解決了融資難題,又拓展了銀行的信貸業務新領域。
2、成功案例
2008年10月30日,福建三明市大田縣岩城水泥有限公司以其省著名商標「岩城」和該司資產作為質押,向大田岩盛水泥有限公司借款的2500萬元已到賬,其中商標權質押借款額達1500萬元,成為福建省迄今最大的一筆知識產權融資案例。
這是福建省於9月3日由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國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及福建省銀監局聯合出台的《福建省商標專用權質押貸款工作指導意見》之後第一筆大額知識產權質押貸款。
而根據國家科技部官方網站2008年7月29日的報道,北京銀行與北京賽德麗科技有限公司、同方人工環境有限公司及北京康比特體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家企業現場簽約,向三家公司發放了知識產權質押貸款。
3、知識產權質押典型產品介紹
交通銀行北京分行以中小企業或中小企業主所擁有的知識產權為質押,向企業發放的用於滿足生產經營過程中正常資金需求的貸款產品——「展業通」。
在北京「展業通」產品中,中小企業具備兩項條件即可以向交行申請貸款並獲得當地經貿、科技、知識產權等政府主管部門的貼息:
具有獨立法人地位,資產總額在4億元或年主營業務收入在3億元以內的企業法人;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登記,並辦理年檢手續;依法進行稅務登記,照章納稅;持有中國人民銀行核發的貸款卡;企業信譽良好,具備按期還本付息能力,無不良信用記錄;能提供足值有效的知識產權質押擔保;該行要求的其他條件。
作為質押物的知識產許可權為發明專利權、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商標專用權中的一種或幾種,須合法有效,並且具有較強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發展前景。
張鑫表示,這種模式既為科技型中小企業解決了融資難題,又拓展了銀行的信貸業務新領域。而且所有到期企業全部還貸,未形成一筆不良貸款。
以上簡單介紹了四種目前國內正在迅速展開的知識產權交易形式,實際上知識產權交易的形式正在多樣化,並且隨著無形資產和知識資源在企業資產管理與活動過程中比重、作用的迅速提升而迅速走向前台,這是我們必須面對的知識產權新形勢。

Ⅳ 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申辦流程

對於一些文人來說,他們的寶貴財富也就是一些學術上的專利。我們可不能少看了這些專利,這些都是可以拿來質押貸款。所以我們大家要是對於這方面有需求,可以來看看本文的內容。主要講的就是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申辦流程?知識產權質押貸款開展主要難點?

知識產權質押貸款開展主要難點?

1、知識產權相關法律不甚完備。如知識產權許可使用權是否屬於《擔保法》第79條規定的可以轉讓的權利不確定;「專利權」這一術語在《擔保法》和《專利法》中是否包括許可使用權不確定。

2、知識產權價值不易確定。知識產權質押最重要的環節是知識產權的評估,但我國欠缺完善的知識產權評估制度,執業主體對行政機關依附性強而造成能力缺乏,從業人員素質差影響了評估質量,評估缺乏統一的標准及規則而影響了評估的結果。

3、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的風險問題。鑒於知識產權融資存在較大風險,西方大部分商業銀行均採取了謹慎的操作態度,即由專業貸款機構、風險投資者或投資商以取得股權的形式參與知識產權融資業務。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9-02-19,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Ⅵ 據說現在用知識產權都可以貸款了怎麼個流程

目前國內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的銀行屈指可數。做的比較好的有交通銀行、北京銀行、重慶銀行等。
但通過銀行做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有以下幾個難點:
一是知識產權相關法律不甚完備;
二是知識產權價值不易確定;
三是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的風險問題;
四是銀行駕馭知識產權質押的能力不夠成熟;
五是知識產權變現的可能性不易預測。
據我了解,最近重慶科技服務大市場及其下屬重慶智集知識產權服務有限公司與中國建設銀行重慶市分行、中國人壽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市分公司聯合開展的「科技智慧貸」知識產權質押服務,通過三方合作以市場化運營較好的解決了如何進行風險管理和風險分擔,這個制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發展的重要問題之一。
大致流程是這樣,擁有知識產權的科技型企業在提出貸款申請後,銀行、保險公司和智集公司將對企業進行聯合調查,並由銀行認可的知識產權評估機構對企業質押的知識產權進行評估。在通過調查和評估之後,由保險公司按規定承保,銀行發放貸款。一般來說,企業利用知識產權質押可以獲得100萬-500萬元不等的貸款。
如果有不清楚的可以聯系重慶科技服務大市場咨詢。

Ⅶ 小微企業貸款種類有哪幾種

小微企業貸款有哪些類型
1、質押貸款。小微企業能用知識產權、標准倉單等申請質押貸款。企業法人也能用個人的國債、存單、銀票等申請質押貸款。

2、抵押貸款。小微企業抵押貸款,能用企業廠房、機器設備等申請抵押貸款。企業法人個人名下有本地房產,也能申請銀行的經營性貸款產品,例如中國銀行的「企業經營性貸款」、農商行的「經營抵押貸」等。當然,其他銀行認可的抵押物也可用於申請。
3、信用貸款。小微企業信用貸款,是指銀行向企業法人發放的無抵押、無擔保的貸款。該貸款申請的門檻不高,例如農商行的「企業信用貸」,只要借錢方年齡25-60周歲,徵信累計逾期不能多於6次,個人名下有房產,企業在注冊經營1年以上就可申請。

Ⅷ 交通銀行專利質押項,個人專利能質押代款嗎

要看你是什麼專利了,首先會做一個專利評估,如果技術確實很不錯,應該是可以質押貸款的。

Ⅸ 交行中小企業貸款劃分標准

中小企業劃分為中型、小型、微型三種類型,具體標准根據企業從業人員、營業收入、資產總額等指標,結合行業特點制定。 本規定適用的行業包括:農、林、牧、漁業,工業(包括采礦業,製造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建築業,批發業,零售業,交通運輸業(不含鐵路運輸業),倉儲業,郵政業,住宿業,餐飲業,信息傳輸業(包括電信、互聯網和相關服務),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房地產開發經營,物業管理,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其他未列明行業(包括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社會工作,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等)。

(一)農、林、牧、漁業。營業收入2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營業收入5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營業收入5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營業收入5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二)工業。從業人員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4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3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3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3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三)建築業。營業收入80000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8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營業收入6000萬元及以上,且資產總額5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營業收入300萬元及以上,且資產總額3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營業收入300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3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四)批發業。從業人員2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4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5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5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5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0萬元以下的
為微型企業。
(五)零售業。從業人員3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2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5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5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六)交通運輸業。從業人員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3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3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3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2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2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七)倉儲業。從業人員2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3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1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八)郵政業。從業人員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3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3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九)住宿業。從業人員3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1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十)餐飲業。從業人員3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1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十一)信息傳輸業。從業人員2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1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十二)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從業人員3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1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5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5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十三)房地產開發經營。營業收入200000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1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營業收入1000萬元及以上,且資產總額5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
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且資產總額20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20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十四)物業管理。從業人員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5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3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1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5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5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十五)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從業人員300人以下或資產總額12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100人及以上,且資產總額8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且資產總額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或資產總額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業。從業人員300人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100人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五、企業類型的劃分以統計部門的統計數據為依據。 六、本規定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各類所有制和各種組織形式的企業。個體工商戶和本規定以外的行業,參照本規定進行劃型。 七、本規定的中型企業標准上限即為大型企業標準的下限,國家統計部門據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業的統計分類。國務院有關部門據此進行相關數據分析,不得制定與本規定不一致的企業劃型標准。
八、本規定由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修訂情況和企業發展變化情況適時修訂。
九、本規定由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解釋。
十、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原國家經貿委、原國家計委、財政部和國家統計局2003年頒布的《中小企業標准暫行規定》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