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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述商業銀行貸款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發布時間: 2022-04-30 02:03:19

1. 商業銀行信貸業務中的貸前調查、貸款審查、貸後檢查工作的基本內容包括什麼

貸前調查:就是信貸員對貸款企業的了解與分析。
貸款審查:就是看企業的貸款能力、還款能力分析。
貸後檢查:就是貸後對企業的跟蹤調查,看企業是否存在經營風險、財務風險等

2. 信貸業務包括哪些內容

信貸業務又稱為信貸資產或貸款業務,是商業銀行最重要的資產業務,通過放款收回本金和利息,扣除成本後獲得利潤,所以信貸是商業銀行的主要贏利手段。商業銀行的貸款期限分為三種:第一,短期貸款,期限在1年以內;第二,中期貸款,期限在1年以上,5年以內;第三,長期貸款,指期限超過5年的貸款。

3. 商業銀行貸款條件

一)貸款對象

貸款對象,是指銀行對哪些部門、企業、單位和個人發放貸款。其實質是選擇貸款投向,確定貸款范圍和結構。

商業銀行貸款對象的確定:

一要反映信貸資金運動的本質要求,貸款出去要能保證償還付息;

二要符合商業銀行貸款原則的要求,貸款發放要遵循效益性、安全性、流動性原則;

三要體現貨款投向政策的要求,貸款的投向要服從國家產業政策。

因此,商業銀行的貸款對象必須是經營性企業單位,即具有經濟收入,預付的價值能夠得到補償和增值,有歸還貸款本息的資金來源。凡非經營性、沒有經濟收入的單位,只能作為財政撥款對象,而不能成為銀行貸款對象。

總之,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一切從事生產、流通和為生產流通提供勞務服務的經營性企業單位以及個體經濟都可以成為貸款對象。根據《貸款通則》的規定:貸款對象應當是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主管機關)核准登記的企(事)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或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二)貸款條件

貸款條件,是指具備什麼條件的對象才能取得貸款。是對貸款對象提出的具體要求。凡在「對象」之內,而又滿足「條件」要求的企業單位就可取得銀行貸款。確定貸款條件的依據是:企業單位設置的合法性、經營的獨立性、自有資本的足夠性、經營的盈利性及貸款的安全性。因此,凡需要向銀行申請貸款的企事業單位、個人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我國商業銀行現行貸款條件為:

1.經營的合法性

2.經營的獨立性

3.有一定數量的自有資金

4.在銀行開立基本賬戶

5.有按期還本付息的能力

八、貸款用途和種類

(一)貸款用途

貸款用途是指貸款在企業資金佔用中所表現出來的使用方向和范圍。它是具體規定企業什麼樣的資金需要可以便用貸款,以及這些資金需要中多大部分由銀行貸款解決。

現行貸款用途主要是用於存貨和固定資產更新改造的資金需要。從流動資金看,工業企業的貸款主要用於原材料儲備、在產品和產成品存貨的資金需要。商業企業的貸款主要用於商品存貨的資金需要以及工商企業在商品銷售過程中結算在途資金需要。從固定資金看,主要用於企業技術進步、設備更新的資金需要,企業新建、改造、擴建的資金需要,以及企業進行科技開發的資金需要(包括部分流動資金)。在消費領域主要用於民用商品房和汽車的購置而引起的資金需要。

九、貸款種類

現行貸款種類的劃分標准及種類如下:

(一)按貸款經營屬性劃分

1,自營貸款。指貸款人以合法方式籌集的資金自主發放的貸款,其風險由貸款人承擔,並由貸款人收回本金和利息。

2.委託貸款。指由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等委託人提供資金,由貸款人(即受託人)根據委託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的貸款。貸款人(受託人)只收取手續費,不承擔貸款風險。

3.特定貸款。指經國務院批准並對貸款可能造成的損失採取相應補救措施後責成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發放的貸款。

(二)按貸款使用期限劃分

1.短期貸款。指貸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貸款。

2.中、長期貸款。中期貸款指貸款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5年以下(含5年)的貸款。

長期貸款,指貸款期限在5年(不含5年)以上的貸款。人民幣中、長期貸款包括固定資產貸款和專項貸款。

(三)按貸款主體經濟性質劃分

1.國有及國家控股企業貸款

2.集體企業貸款。

3.私營企業貸款。

4.個體工商業者貸款。

(四)按貸款信用程度劃分

1.信用貸款。指以借款人的信譽發放的貸款。

2.擔保貸款。指保證貸款、抵押貸款、質押貸款。

保證貸款,指按規定的保證方式以第三人承諾在借款人不能償還貸款時,按約定承擔一般保證責任或者連帶責任而發放的貸款。

抵押貸款,指按規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財產作為抵押物發放的貸款。

質押貸款,指按規定的質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動產或權利作為質物發放的貸款。

3.票據貼現。指貸款人以購買借款人未到期商業票據的方式發放的貸款。

(五)按貸款在社會再生產中佔用形態劃分

1.流動資金貸款。

2.固定資金貸款。

(六)按貸款的使用質量劃分

1.正常貸款。指預計貸款正常周轉,在貸款期限內能夠按時足額償還的貸款。

2.不良貸款。不良貸款包括呆賬貸款、呆滯貸款和逾期貸款。

呆賬貸款,指按財政部有關規定列為呆賬的貸款。

呆滯貸款,指按財政部有關規定,逾期(含展期後到期)並超過規定年限以上仍來歸還的貸款,或雖未逾期或逾期不滿規定年限但生產經營已終止、項目已停建的貸款(不含呆賬貸款)。

逾期貸款,指借款合同約定到期(含展期後到期)未歸還的貸款(不含呆滯貸款和呆賬貸款)。

(七)按國際慣例(風險度)對貸款質量的劃分

將銀行貸款劃分為正常、關注、次級、可疑、損失五個等級,後三類貸款稱為「不良貸款」或為「有問題貸款」。

十、貸款期限、利率、貼息和結息

(一)貸款期限

金融機構貸款的期限主要是依據企業的經營特點、生產建設周期和綜合還貸能力等,同時考慮到銀行的資金供給可能性及其資產流動性等因素,由借貸雙方共同商議後確定。貸款期限在借款合同中標明。自營貸款期限最長一般不得超過10年(對個人購買自用普通住房發放的貸款最長期限可到20年),超過10年應當報中國人民銀行備案。票據貼現的貼現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貼現期限為從貼現之B起到票據到期日止。貸款到期不能按期歸還的,借款人應當在貸款到期日之前,向貸款人申請貸款展期。短期貸款展期期限累計不得超過原貸款期限;中期貸款展期期限累計不得超過原貸款期限的一半;長期貸款展期期限累計不得超過3年。借款人未申請展期或申請展期末得到批准,其貸款從到期日算起,轉入逾期貸款賬戶。

(二)貸款利率

貸款人應當在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的上下限范圍內,確定每筆貸款利率,並在借款合同中標明。貸款利率的上下限是指中國人民銀行在基準利率的基礎上規定一個浮動幅度,在這個幅度內,由貸款人和借款人協商後確定貸款利率。貸款人和借款人應當按借款合同和有關計息規定按期計收或支付利息。

(三)貼息及結息

為了促進某些產業和地區經濟的發展,有關地方、部門可以對某些貸款補貼利息。貸款的貼息,實行誰確定、誰貼息的原則。對有關部門貼息的貸款,承辦銀行應當自主審查』發放,並根據《貸款通則》的有關規定嚴格管理:除國務院規定外,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權決定停息、減息、緩息和免息。

十一、貸款方式

(一)貸款方式的含義

貸款方式是指貸款的發放形式。它體現銀行貸款發放的經濟保證程度。反映貸款的風險程度。

(二)貸款方式的選擇依據

貸款方式的選擇主要依據借款人的信用和貸款的風險程度,對不同信用等級的企業,不同風險程度的貸款,應選擇不同的貸款方式,以防範貸款風險。

(三)具體貸款方式

我國商業銀行採用的貸款方式有信用放款、保證貸款、票據貼現,除此之外,還包括賣方信貸和買方信貸。

1.信用貸款方式

信用貸款方式是指單憑借款人的信用,無需提供擔保而發放貸款的貸款方式。這種貸款方式沒有現實的經濟保證,貸款的償還保證建立在借款人的信用承諾基礎上,因而,貸款風險較大。

2.擔保貸款方式

擔保貸款方式是指借款人或保證人以一定財產作抵押(質押),或憑保證人的信用承諾而發放貸款的貸款方式。這種貸款方式具有現實的經濟保證,貸款的償還建立在抵押(質押)物及保證人的信用承諾基礎上。

3.貼現貸款方式

貼現貸款方式是指借款人在急需資金時,以未到期的票據向銀行融通資金的一種貸款方式。這種貸款方式,銀行直接貸款給持票人,間接貸款給付款人,貸款的償還保證建立在票據到期付款人能夠足額付款的基礎上。

十二、貸款程序

(一)貸款申請

(二)貸款審批

(三)簽定合同

(四)貸款發放

(五)貸款的管理和收回

十三、信貸監督與制裁

(一)信貸監督

貸款監督,是銀行在辦理信貸業務過程中,對國民經濟各部門、各單位的經濟活動進行檢查、分析、督促、制約的行為。其實質是運用信貸、利率杠桿,對企業經濟活動產生影響和制約作用。

4. 商業銀行貸款的業務范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的規定,我國商業銀行可以經營下列業務:吸收公眾存款,發放貸款;辦理國內外結算、票據貼現、發行金融債券;代理發行、兌付、承銷政府債券,買賣政府債券;從事同業拆借;買賣、代理買賣外匯;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代理收付款及代理保險業務等。按照規定,商業銀行不得從事政府債券以外的證券業務和非銀行金融業務。
盡管各國商業銀行的組織形式、名稱、經營內容和重點各異,但就其經營的主要業務來說,一般均分為負債業務、資產業務以及表外業務。隨著銀行業國際化的發展,國內這些業務還可以延伸為國際業務。
一、商業銀行的負債業務
負債業務是形成商業銀行的資金來源業務,是商業銀行資產業務的前提和條件。歸納起來,商業銀行廣義的負債業務主要包括自有資本和吸收外來資金兩大部分。
商業銀行自有資本
商業銀行的自有資本是其開展各項業務活動的初始資金,簡單來說,就是其業務活動的本錢,主要部分有成立時發行股票所籌集的股份資本、公積金以及未分配的利潤。自有資本一般只佔其全部負債的很小一部分。銀行自有資本的大小,體現銀行的實力和信譽,也是一個銀行吸收外來資金的基礎,因此自有資本的多少還體現銀行資本實力對債權人的保障程度。具體來說,銀行資本主要包括股本、盈餘、債務資本和其他資金來源。
各類存款
按照傳統的存款劃分方法,主要有三種,即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和儲蓄存款。
1.活期存款
主要是指可由存款戶隨時存取和轉讓的存款,它沒有確切的期限規定,銀行也無權要求客戶取款時作事先的書面通知。持有活期存款賬戶的存款者可以用各種方式提取存款,如開出支票、本票、匯票、電話轉賬、使用自動櫃員機或其他各種方式等手段。由於各種經濟交易包括信用卡商業零售等都是通過活期存款賬戶進行的,所以在國外又把活期存款稱之為交易賬戶。作為商業銀行主要資金來源的活期存款有以下幾個特點:一是具有很強的派生能力。在非現金結算的情況下,銀行將吸收的原始存款中的超額准各金用於發放貸款,客戶在取得貸款後,若不立即提現,而是轉入活期存款賬戶,這樣銀行一方面增加了貸款,另一方面增加了活期存款,創造出派生存款。二是流動性大、存取頻繁、手續復雜、風險較大。由於活期存款存取頻繁,而且還要提供多種服務,因此活期存款成卒也較高,因此活期存款較少或不支付利息。三是活期存款相對穩定部分可以用於發放貸款。盡管活期存款流動性大,但在銀行的諸多儲戶中,總有一些余額可用於對外放款。四是活期存款是密切銀行與客戶關系的橋梁。商業銀行通過與客戶頻繁的活期存款的存取業務建立比較密切的業務往來,從而爭取更多的客戶,擴大業務規模。
2.定期存款
是指客戶與銀行預先約定存款期限的存款。存款期限通常為3個月、6個月和1年不等,期限最
長的可達5年或10年。利率根據期限的長短不同而存在差異,但都要高於活期存款。定期存款的存單可以作為抵押品取得銀行貸款。定期存款具有以下特點:一是定期存款帶有投資性。由於定期存款利率高,並且風險小,因而是一種風險最小的投資方式。對於銀行來說,由於期限較長,按規定一般不能提前支取,因而是銀行穩定的資金來源。二是定期存款所要求的存款准備金率低於活期存款。因為定期存款有期限的約束,有較高的穩定性,所以定期存款准備金率就可以要求低一些。三是手續簡單,費用較低,風險性小。由於定期存款的存取是一次性辦理,在存款期間不必有其他服務,因此除了利息以外沒有其他的費用,因而費用低。同時,定期存款較高的穩定性使其風險性較小。
3.儲蓄存款
主要是指個人為了積蓄貨幣和取得一定的利息收入而開立的存款。儲蓄存款也可分為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儲蓄存款具有兩個特點:一是儲蓄存款多數是個人為了積蓄購買力而進行的存款。二是金融監管當局對經營儲蓄業務的商業銀行有嚴格的規定。因為儲蓄存款多數屬於個人,分散於社會上的各家各戶,為了保障儲戶的利益,因此各國對經營儲蓄存款業務的商業銀行有嚴格的管理規定,並要求銀行對儲蓄存款負有無限清償責任。除上述各種傳統的存款業務以外,為了吸收更多存款,打破有關法規限制,西方國家商業銀行在存款工具上有許多創新。如可轉讓支付命令賬戶、自動轉賬賬戶、貨幣市場存款賬戶、大額定期存單等等。
商業銀行的長、短期借款
商業銀行對外借款根據時間不同,可分為短期借款和長期借款。
1.短期借款
是指期限在一年以內的債務,包括同業借款、向中央銀行借款和其他渠道的短期借款。同業借款,是指金融機構之間的短期資金融通,主要用於支持日常性的資金周轉,它是商業銀行為解決短期餘缺,調劑法定準備金頭寸而融通資金的重要渠道。由於同業拆借一般是通過中央銀行的存款賬戶進行的,實際上是超額准備金的調劑,因此又稱為中央銀行基金,在美國則稱為聯邦基金。中央銀行借款,是中央銀行向商業銀行提供的信用,主要有兩種形式:一是再貼現,二是再貸款。再貼現是經營票據貼現業務的商業銀行將其買入的未到期的票據向中央銀行再次申請貼現,也叫間接借款。再貸款是中央銀行向商業銀行提供的信用放款,也叫直接借款。再貸款和再貼現不僅是商業銀行籌措短期資金的重要渠道,同時也是中央銀行重要的貨幣政策工具。其他渠道的短期借款有轉貼現、回購協議、大額定期存單和歐洲貨幣市場借款等。
商業銀行的短期借款主要有以下特徵:一是對時間和金額上的流動性需要十分明確。短期借款在時間和金額上都有明確的契約規定,借款的償還期約定明確,商業銀行對於短期借款的流動性需要在時間和金額上即可事先精確掌握,又可計劃地加以控制,為負債管理提供了方便。二是對流動性的需要相對集中。短期借款不像存款對象那樣分散,無論是在時間上還是在金額上都比存款相對集中。三是存在較高的利率風險。在正常情況下,短期借款的利率一般要高於同期存款,尤其是短期借款的利率與市場的資金供求狀況密切相關,導致短期借款的利率變化因素很多,因而風險較高。四是短期借款主要用於短期頭寸不足的需要。
2.長期借款
是指償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借款。商業銀行的長期借款主要採取發行金融債券的形式。金融債券可分為資本性債券、一般性金融債券和國際金融債券。
發行金融債券與存款相比有以下特點:
(1)籌資的目的不同
吸收存款是為了擴大銀行資金來源總量,而發行金融債券是為了增加長期資金來源和滿足特定用途的資金需要。
(2)籌資的機制不同
吸收存款是經常性的、無限額的,而金融債券的發行是集中、有限額的,吸收存款是被動型負債,而發行金融債券是銀行的主動型負債。
(3)籌資的效率不同
由於金融債券的利率一般要高於同期存款的利率,對客戶有較強的吸引力,因而其籌資效率要高於存款。
(4)所吸收的資金穩定性不同
金融債券有明確的償還期,一般不用提前還本付息,有很高的穩定性,而存款的期限有
一定彈性,穩定性要差些。
(5)資金的流動性不同
一般情況下,存款關系基本固定在銀行與存戶之間,不能轉讓;而金融債券一般不記名,有較好的流通市場,具有比存款更高的轉讓性。
二、商業銀行的資產業務
商業銀行的資產業務是其資金運用業務,主要分為放款業務和投資業務兩大類。資產業務也是商業銀行收入的主要來源。商業銀行吸收的存款除了留存部分准備金以外,全部可以用來貸款和投資。
1.商業銀行的貸款業務
貸款是商業銀行作為貸款人,按照一定的貸款原則和政策,以還本付息為條件,將一定數量的貨幣資金提供給借款人使用的一種借貸行為。貸款是商業銀行最大的資產業務,大致要佔其全部資產業務的60%左右。貸款業務按照不同的分類標准,有以下幾種分類方法:一是按貸款期限劃分,可分為活期貸款、定期貸款和透支貸款三類;二是按照貸款的保障條件分類,可分為信用放款、擔保放款和票據貼現;三是按貸款用途劃分,非常復雜,若按行業劃分有工業貸款、商業貸款、農業貸款、科技貸款和消費貸款;按具體用途劃分又有流動資金貸款和固定資金貸款。四是按貸款的償還方式劃分,可分為一次性償還和分期償還。五是按貸款質量劃分有正常貸款、關注貸款、次級貸款、可疑貸款和損失貸款等。對於任何一筆貸款,都必須遵循以下基本程序,即貸款的申請、貸款的調查、對借款人的信用評估、貸款的審批、借款合同的簽訂和擔保、貸款發放、貸款檢查、貸款收回。
2.商業銀行的證券投資業務
商業銀行的證券投資業務是商業銀行將資金用於購買有價證券的活動。主要是通過證券市場買賣股票、債券進行投資的一種方式。商業銀行的證券投資業務有分散風險、保持流動性、合理避稅和提高收益等意義。商業銀行投資業務的主要對象是各種證券,包括國庫券、中長期國債、政府機構債券、市政債券或地方政府債券以及公司債券。在這些證券中,由於國庫券風險小、流動性強而成為商業銀行重要的投資工具。同時,商業銀行對於國家發行債券的購買行為也是國家對於貨幣市場調控的一種方式。由於公司債券的差別較大,80年代以來,商業銀行投資於公司債券的比重越來越小。商業銀行其他資產業務還包括租賃業務等。
三、商業銀行的中間業務
中間業務是指商業銀行從事的按會計准則不列入資產負債表內,不影響其資產負債總額,但能影響銀行當期損益,改變銀行資產報酬率的經營活動。
1.中間業務的涵義
中間業務有狹義和廣義之分。狹義的中間業務指那些沒有列入資產負債表,但同資產業務和負債業務關系密切,並在一定條件下會轉為資產業務和負債業務的經營活動。廣義的中間業務則除了狹義的中間業務外,還包括結算、代理、咨詢等無風險的經營活動,所以廣義的中間業務是指商業銀行從事的所有不在資產負債表內反映的業務。按照《巴塞爾協議》提出的要求,廣義的中間業務可分為兩大類:一是或有債權凋務,即狹義的中間業務,包括貸款承諾、擔保、金融衍生工具和投資銀行業務。二是金融服務類業務,包括信託與咨詢服務、支付與結算、代理人服務、與貸款有關的服務以及進出口服務等。20世紀肋年代以來,在金融自由化的推動下,國際商業銀行在生存壓力與發展需求的推動下,紛紛利用自己的優勢大量經營中間業務,以獲取更多的非利息收入。隨著中間業務的大量增加,商業銀行的非利息收入迅速增加。從1984年至1990年,美國所有商業銀行的非利息收入年均增長率為12.97%。其中資產在50億美元以上的銀行非利息收入年均增長率達到21.93%。中間業務已成為西方商業銀行員主要的盈利來源。
2.商業銀行中間業務的主要類別:
根據(巴塞爾協議)的有關規定,商業銀行所經營的中間業務主要有三種類型,即擔保和類似的或有負債、承諾,以及與利率或匯率有關的或有項目。
擔保和類似的或有負債包括擔保、備用信用證、跟單信用證、承兌票據等。這類表外業務有一個共同的特徵,就是由某銀行向交易活動中的第三者的現行債務提供擔保,並且承擔現行的風險。
承諾可以分為兩類:一是不可撤銷的承諾,即在任何情況下,即使潛在借款者的信用質量下降或完全惡化的條件下,銀行也必須履行事先允諾的義務;二是可撤銷的承諾,即在某種情況下,特別是在浴在借款者的信用質量下降或完全惡化的條件下,銀行可以收回原先允諾的義務而不會受到任何金融方面的制裁或懲罰。與利率或匯率有關的或有項目,是指80年代以來與利率或匯率有關的創新金融工具,主要有金融期貨、期權、互換和遠期利率協議等工具。

5. 簡述我國商業銀行5c貸款信用分析的主要內容

1、品質(Character):指顧客或客戶努力履行其償債義務的可能性,是評估顧客信用品質的首要指標,品質是應收賬款的回收速度和回收數額的決定因素。

因為每一筆信用交易都隱含了客戶對公司的付款承諾,如果客戶沒有付款的誠意,則該應收帳款的風險勢必加大。品質直接決定了應收賬款的回收速度和回收數額,因而一般認為品行是信用評估最為重要的因素。

2、能力(Capacity):指顧客或客戶的償債能力,即其流動資產的數量和質量以及與流動負債的比例,其判斷依據通常是客戶的償債記錄、經營手段以及對客戶工廠和公司經營方式所做的實際調查。

3、資本(Capital):指顧客或客戶的財務實力和財務狀況,表明顧客可能償還債務的背景,如負債比率、流動比率、速動比率、有形資產凈值等財務指標等。

4、抵押(Collateral):指顧客或客戶拒付款項或無力支付款項時能被用做抵押的資產,一旦收不到這些顧客的款項,便以抵押品抵補,這對於首次交易或信用狀況有爭議的顧客或客戶尤為重要。

5、條件(Condition):指可能影響顧客或客戶付款能力的經濟環境,如顧客或客戶在困難時期的付款歷史、顧客或客戶在經濟不景氣情況下的付款可能。

(5)試述商業銀行貸款的主要內容是什麼擴展閱讀

5C要素分析法是一種分析方法。包括借款人品德、經營能力、資本、資產抵押、經濟環境五個方面。

這種方法主要分析以下五個方面信用要素:

1、借款人品德(Character)。要求借款人必須誠實可信,善於經營。通常要根據過去記錄結合現狀調查來進行分析,包括企業經營者的年齡、文化、技術結構、遵紀守法情況,開拓進取及領導能力,有無獲得榮譽獎勵或紀律處分,團結協作精神及組織管理能力。

2、經營能力(Capacity)。要分析借款企業的生產經營能力及獲利情況,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管理手段是否先進,產品生產銷售是否正常,在市場上有無競爭力,經營規模和經營實力是否逐年增長,財務狀況是否穩健。

3、資本(Capital)。企業資本往往是衡量企業財力和貸款金額大小的決定因素,企業資本雄厚,說明企業具有強大的物質基礎和抗風險能力。因此,信用分析必須調查了解企業資本規模和負債比率,反映企業資產或資本對於負債的保障程度。

4、資產抵押(Collateral)。資產可以用作貸款擔保和抵押品,有時申請貸款也可由其他企業擔保。有了擔保抵押,信貸資產就有了安全保障。信用分析必須分析擔保抵押手續是否齊備。抵押品的估值和出售有無問題,擔保人的信譽是否可靠。

5、經濟環境(Condition)。經濟環境對企業發展前途具有一定影響,也是影響企業信用的一項重要的外部因素。信用分析必須對企業的經濟環境,包括企業發展前景、行業發展趨勢、市場需求變化等進行分析,預測其對企業經營效益的影響

6. 商業銀行借款業務包括那些

商業銀行借款是指由各商業銀行向工商企業提供的貸款。這類貸款主要為滿足企業生產經營資金的需要。
各類非存款性借入款是商業銀行主動性負債,也是資金來源的重要構成,而且其地位越來越重要。銀行對外借款渠道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一)向中央銀行借款中央銀行是經營性銀行的最後貸款人。

當社會上資金緊張時,商業銀行可以向中央銀行借款,以維持資金周轉。中央銀行向商業銀行所提供的貸款一般是短期性的,可概括為三類:

(1)短期調節性貸款。它主要滿足突然性提存和經濟環境變化對商業銀行產生的資金需求。

(2)季節性貸款。這是中央銀行為幫助商業銀行應付存貸款規模的季節性波動而提供的貸款。

(3)緊急信貸。它是商業銀行遇虱偶然的不可預測的事件時,中央銀行所提供的貸款。

中央銀行對商業銀行提供信貸多採用再抵押和再貼現的方式,純粹的信用貸款比較少見。可作為貸款抵押品的有政府證券、承兌匯票、外匯票據等。再貼現是指中央銀行以買進商業銀行已貼現票據的方式向商業銀行提供資金。再貼現的票據與做為再貸款抵押擔保的票據種類一樣,但在質量合格性審查方面更嚴格一些。

在英國,商業銀行向中央銀行借款與其他國家有所不同,由11家貼現所組成的英國貼現市場成為英格蘭銀行與商業銀行的中介人。當工商企業需要資金時,可持票據向貼現所要求貼現,貼現所和商業銀行之間在資金不足時也可相互貼現。當社會上資金普遍不足時,貼現所可向中央銀行要求再貼現。

(二)同業拆借

同業拆借(Inter-bankingOffer)是銀行之間發生的短期借貸行為。最初,同業拆借是商業銀行用於調節自己在中央銀行存款賬戶上的准備金頭寸,隨著資金轉移技術的進步和經濟環境的變化,同業拆借市場已實際上成為商業銀行穩定的籌措資金的場所。

銀行同業拆借的期限較短,大多數國家同業拆借為1到7個營業日,也有部分國家同業拆借期限可長達3個月。一般來講,大商業銀行和中心城市銀行多為資金拆入行,而小銀行和邊遠地區銀行,以及長期業務居多的金融機構,多為資金的拆出行。同業拆借的安排有兩種形式:一種是拆借雙方通過專門的短期資金公司或經紀人來安排,另一種是銀行之間直接進行交易。現在,同業拆借一般利用通訊網路系統進行,交易則通過中央銀行借記和貸記雙方賬戶來完成。銀行同業拆借在各國的做法不一樣,美國稱之為聯邦基金,其交易額一般在100萬美元以上,實行無擔保制度;日本的同業拆借則實行有擔保原則,國債和優良票據是主要的擔保物。

(三)回購協議

回購協議(RepurchaseAgreements)是指資金需求者在通過出售證券購入資金時,同時簽訂在將來一個約定的日期按事先確定的價格買回這些證券的協議。在這種融資方式下,金融證券實際上起到了擔保作用。

商業銀行普遍採用回購協議借入資金的原因主要有:第一,回購協議可以充分利用金融市場,成為銀行調節准備金的靈活工具;第二,有些國家不要求對政府證券擔保的回購協議資金持有準備金,從而可以大大降低融資成本;第三,這種融資方式的期限靈活,比較安全,其期限短則1天,長可至幾個月,而且有證券作為抵押。

(四)歐洲貨幣市場借款

在國內銀根緊縮或告貸無門的情況下,大商業銀行還可以從國際金融市場上借到歐洲貨幣。歐洲貨幣是指在本國境外被交易的以本國貨幣計價的金融資產,它們大多數是存入境外外國銀行或本國銀行駐外分支機構的本國貨幣存款。歐洲美元市場是最大的歐洲貨幣市場,除此外,還有歐洲德國馬克、歐洲英鎊、歐洲日元、歐洲法郎等市場。歐洲貨幣存款期限很短,對利率極為敏感,在國際金融市場上形成巨大的「游資」。在各種借款途徑中,借入歐洲貨幣的利息成本較高。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新編金融法小全書(第五版)》

7. 商業銀行住房貸款指什麼需要什麼條件

商品房按揭貸款主要具有以下幾方面特徵。首先,貸款條件,主要是《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的情形,比如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已付的首期購房款不得低於全部購房款的20%、有貸款人認可的抵押物作為擔保或者保證人做擔保等;3、貸款用途,根據《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規定,貸款僅限於購買普通住宅,但實際上銀行對別墅等豪華住房亦、商鋪也辦理按揭貸款;4、貸款額度,各商業銀行一般根據不同的房屋種類確定不同的額度。5、貸款年限,此年限主要由商業銀行結合具體情況決定。一般要求貸款年限加借款人貸款時的年齡之和不能超過法定的退休年齡,且最長不超過30年。
商品房按揭貸款的程序主要體現在《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第六條的規定當中。根據商業實務操作,結合國家規定,一般在辦理商品房按揭貸款的過程中主要有以下幾個步驟:
1、具備住房按揭貸款條件的申請人向相關金融機構提出申請。金融機構主要是各商業銀行的分理處或者營業部,並且申請人對金融機構並不具有選擇的可能,一般都要向與出賣人有特定業務關系的金融機構申請;
2、經辦的金融機構對申請人的貸款條件進行審查核實,決定是否發放住房按揭貸款;如果符合條件,則發放貸款;如果不符合貸款條件,則一般會要求補交首期款,或者增加貸款利率,或者貸款銀行不同意發放貸款;
3、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住房按揭貸款合同。借款人如果選擇自動劃款方式還款,應當在銀行開立還款賬戶,申領儲蓄卡,並將劃款賬號告知銀行;
4、辦理擔保、保證或者保險手續;如果是房屋作抵押,則應當辦理抵押登記;
5、貸款人接受借款人的委託,依照其指令將住房按揭貸款劃入開發商的賬戶。一般該賬戶為三方監管的特定賬戶;
6、劃款之後,借款人即購房人應當按照貸款銀行的要求按時償還借款。如果借款人需要提前還款,一般需要提前一個月通知貸款銀行,以便於貸款銀行及時扣劃相應的金額。

8. 到底什麼是商業銀行貸款

商業貸款是用於補充工業和商業企業的流動資金的貸款,一般為短期貸款,通常為9個月,最多不超過一年,但也有少量中長期貸款。這類貸款是商業銀行貸款的主要組成部分,一般占貸款總額的三分之一以上。
商業貸款又稱個人住房貸款,是中國人民銀行批准設立的商業銀行和住房儲蓄銀行,為城鎮居民購買自用普通住房提供的貸款,執行法定貸款利率。北京市多家商業銀行都有此項業務,如建行、農行。申請貸款手續也基本一致。
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是銀行用其信貸資金所發放的自營性貸款。具體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購買本市城鎮自住住房時,以其所購買的產權住房(或銀行認可的其他擔保方式)為抵押,作為償還貸款的保證而向銀行申請的住房商業性貸款。(抵押貸款是商業性貸款中的一種貸款方式)。個人住房商業貸款是我國公民因購買商品房而向銀行申請的一種貸款,有關銀行規定,凡符合下列兩種情況之一的,即可申請貸款品種:一是參加住房儲蓄的居民;二是住房出售商和貸款銀行有約定,由房地產擔保企業為居民購房貸款向銀行提供提保。
商業貸款是指統計期末,住房置業擔保機構擔保余額中,為商業貸款提供擔保所佔的比例。

9. 商業銀行有哪些業務這些業務有哪些具體內容

以下為商業銀行的所有業務:

(一)支付結算類中間業務,包括國內外結算業務;

(二)銀行卡業務,包括信用卡和借記卡業務;

(三)代理類中間業務,包括代理證券業務、代理保險業務、代理金融機構委託、代收代付等;

(四)擔保類中間業務,包括銀行承兌匯票、備用信用證、各類銀行保函等;

(五)承諾類中間業務,主要包括貸款承諾業務;

(六)交易類中間業務,例如遠期外匯合約、金融期貨、互換和期權等;

(七)基金託管業務,例如封閉式或開放式投資基金託管業務;

(八)咨詢顧問類業務,例如信息咨詢、財務顧問等;

(九)其他類中。

(9)試述商業銀行貸款的主要內容是什麼擴展閱讀

法律性質

特許制

商業銀行由國家特許成立,發放銀行經營許可證的部門是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特許審批過程主要是:首先由申請人提出申請,然後由中國銀監會予以審查。

形式審查要弄清各種申請文件、資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法律規定;實質審查要弄清申請人是否符合各項經營商業銀行業務的條件。審查通過後,由申請人將填寫的正式申請表和法律要求的其他文件、資料,報中國銀監會特許批准並頒發經營許可證。

值得一提的是,特許批準的權力完全屬於國家,符合成立商業銀行的各項條件也並不意味著一定能取得經營許可證。

10. 商業銀行貸款風險分類管理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實行貸款風險分類法對貸款質量進行分類,實際上判斷借款人及時足額歸還貸款本息的可能性,考慮的主要因素包括:借款人的還款能力、借款人的還款記錄、借款人的還款意願、貸款的擔保、貸款償還的法律責任和銀行的信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