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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高新企業貸款政府貼息

發布時間: 2022-05-03 01:59:53

Ⅰ 深圳市對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補助有哪些

一、 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優惠政策
1、各區直接獎勵:龍華區20萬,寶安區10萬, 坪山區10萬,大鵬區10萬,羅湖區10萬,福田區15萬,南山區5萬,龍崗區10萬;光明新區30萬;
2、稅收優惠政策:企業所得稅可以享受15%低稅率優惠;
3、人才購房補貼:企業可推薦一名員工申報40-80萬人才安居購房補貼;
4、人才租房補貼:企業可推薦一名員工申報10-20萬人才租房補貼;
5、資助資助項目:經認定的高新企業更容易獲得國家、省、市各級的科研經費支持和財政撥款;
6、場地租金補貼:優先獲得辦公及工業用地,部分科技園、軟體園有場地房租補貼;
7、企業上市融資:優先審批高新企業新三板掛牌、創業板、中小板塊IPO;
8、研發費用扣除: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
可抵扣所得稅
9、技術轉讓收入: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徵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10、固定資產折舊: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或一次性扣除;
11、企業貸款貼息:優先獲批無息貸款或者貼息貸款。

如有疑問,可繼續詢問。

Ⅱ 2020年深圳創業免息貸款的最新政策是什麼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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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高新技術企業的補貼政策

申請國家高新企業認定稅收優惠政策:
(一)所得稅率優惠。高新企業享受15%的優惠所得稅率,相當於在原來25%的基礎上降低了40%。
(二)「兩免三減半」。原深圳特區以內,2008年1月1日以後成立的企業自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三)人才安居。高新技術企業可以每兩年推薦一位本公司的深圳高層次人才申請購房補貼,補貼標准為:按上年度深圳商品房均價補助32平米,同時各區政府配套補貼總額的10%(合計70萬左右)。
(四)高新技術企業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免徵、減征企業所得稅。一個納稅年度內,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徵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五)高新技術企業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允許加速折舊的固定資產包括:1、由於技術進步,產品更新換代較快的固定資產;2、常年處於強震動、高腐蝕狀態的固定資產。採取縮短折舊年限方法的,最低折舊年限不得低於本條例第六十條規定折舊年限的60%;採取加速折舊方法的,可以採取雙倍余額遞減法或者年數總和法。
(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
(七)取得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後可享受各區相應認定補貼,如:龍華新區20萬,寶安,羅湖各10萬。
(八)進入高新區股份代辦系統進行股份報價轉讓的高新技術企業,予以最高180萬元資助。
(九)高新企業認定是新三板上市的必備條件,優先批准符合上市條件的股份制高新技術企業股票上市。
(十)高新企業認定是申請各級相關政府資金的必備條件之一。
(十一)高新企業可優先獲得辦公及工業用地的獲批。

Ⅳ 深圳創業補貼的無息貸款可以申請多少錢,要自己還利息嗎

1、個人一次性創業補貼
補貼金額:1萬元/人 龍崗1.5W
補貼條件:在深圳市自主創業人員創辦初創企業,正常經營子在6個月以上的,可以提交申請10000金額的初創補貼;
2、創業帶動就業補貼
補貼金額: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給予補貼;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給予3000元補貼,總額最高不超過3萬元;
補貼條件:自主創業人員在本市的初創企業、吸納戶籍人員就業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經申請並驗證身份證明、商事主體營業執照(或其他法定注冊登記手續)、稅務登記證,按其吸納就業(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已繳交6個月以上社會保險費)人數給予創業帶動就業補貼;
3、場租補貼
補貼金額:自主創業人員自行租用經營場地創辦初創企業,給予每年最高6000元、最長3年的租金補貼。
補貼條件:自主創業人員可在初創企業實際繳納場租滿3個月後,向初創企業登記地街道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交首次場租補貼的申請;自主創業人員應當在首次申請之後,每滿3個月的次月月底前提出一次場租補貼申請。
4、社會保險補貼
補貼金額:自主創業人員首次申請社會保險補貼後,在其初創企業正常繳交社會保險費的,補貼單位繳費部分。
補貼條件:自主創業人員在深圳市創辦初創企業/公司,進行主體商事登記或其他法定注冊登記取得了經營資質,並且在該初創企業繳納社會保額的保險費。
除了以上4種常見補貼,還有許多針對人才引進的項目補貼、優秀創業項目補貼、高新認定補貼等,但是這些補貼的領取門檻太高,初創企業不一定申請得到。能領取到這4種補貼,對初創公司來說也是減輕了很大一筆負擔。
申請流程一般是准備材料--政務中心現場提交申請---資料初審---資料復審--撥款到賬。撥款到賬日期:申領周期第2個月5日前完成受理、審核、復核,符合補貼條件的,在申請周期第2個月10日前撥付資金。

Ⅳ 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在深圳市可以享受哪些優惠政策

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可享有的優惠資助補貼政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深圳市2008年出台的促進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政策措施,按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在深圳注冊)可獲得的優惠措施主要如下:
1、稅收優惠
(1)所得稅率優惠。按新的高新技術企業管理辦法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享受15%的優惠所得稅率。未按新辦法認定的企業和之前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不再享受優惠所得稅率,從2008年起企業所得稅將逐年遞增至25%。(針對2008年1月1日前成立企業)
所得稅和增值稅地方分成部分的50%財政兩年內返還給企業。
(2)新設立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實現兩免三減半。自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
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針對2008年1月1日後成立的企業)
(3) 研發費用加計扣除。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
(4) 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免徵、減征企業所得稅。一個納稅年度內,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徵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5)高新技術企業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允許加速折舊的固定資產包括:(1)由於技術進步,產品更新換代較快的固定資產;(2)常年處於強震動、高腐蝕狀態的固定資產。採取縮短折舊年限方法的,最低折舊年限不得低於本條例第六十條規定折舊年限的60%;採取加速折舊方法的,可以採取雙倍余額遞減法或者年數總和法。
(6)投資抵免。創業投資企業採取股權投資方式投資於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資額的70%在股權持有滿2年的當年抵扣該創業投資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抵扣。
2、財政支持
(1)新設高新技術企業在享受國家「二免三減半」所得稅優惠政策後2年內,按其繳納企業所得稅形成深圳地方財力部分50%予以研發資助;未能享受國家「二免三減半」所得稅優惠政策的,自認定當年和第二年2年內,按其繳納企業所得稅形成深圳地方財力部分50%予以研發資助。
(2)經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自認定當年起,可以上一年增值稅為基數,形成的新增增值稅深圳地主財力部分50%,3年內由市財政予以研發資助;購置新建生產經營用房繳納契稅,由市財政予以研發資助;新建或購置新建的生產經營房產,在享受國家房產稅優惠期滿後2年內繳納房產稅,由市財政予以研發資助。
(3)加大市科技研發資金投入和高技術重大項目專項資金投入。自2009年起,連續3年,每年新增3億元,開展一批重大公益技術、產業前沿技術、關鍵
技術的研究開發項目與應用示範。
(4)進入高新區股份代辦系統進行股份報價轉讓的高新技術企業,予以最高180萬元資助。
3、金融支持
(1) 銀行每年從信貸總額中劃出一定數額的貸款指標作為科技開發專項信貸資金,並在利率上給予優惠。市財政再安排部分資金作為貸款貼息,貼息率視項目的具體情況而定,專項信貸資金重點用於扶持本規定列舉的項目的開發生產,由科技局提出項目建議,由銀行對專項信貸資金進行審批。
(2) 每年從債券發行總額中撥出20%的額度給符合發行條件的高新技術企業。
(3) 優先批准符合上市條件的股份制高新技術企業股票上市。
4、土地房產
(1)2008-2020年,建成500萬-600萬平方米創新型產業用房,支持高新技術產業發展。
(2)在每年新增工業用地中,高新技術產業用地所佔比例不低於60%。
四、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程序及有效期限
1、認定程序
申請-初審-受理-評審-評議-公示-公告-頒證-備案
2、有效期限
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自頒發證書之日起有效期為三年。企業應在期滿前三個月內提出復審申請,不提出復審申請或復審不合格的,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到期自動失效。
通過復審的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有效期為三年,對提起復審的次數沒有限制。
3、復審條件
復審條件跟重新認定的條件相同。難點仍在知識產權。
五、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可以給貴公司帶來的受收益
以表格的形式說明:

序列 具體利益科目 國家高新技術企業
1 所得稅(國家|) 按照15%徵收
兩免三減半(針對2008年1月1日後成立的企業,自取得第一筆收入後,第一、二年免稅,第三、四、五年12.5%徵收)
2 政府科技資金申請 額度高,優先考慮
3 所得稅(地方分成部分) 50%二年內返還給企業
4 增值稅(地方分成部分) 50%三年內返還給企業
5 技術轉讓收入 免徵所得稅
6 研發費用扣除 按150%-250%扣除
7 固定資產折舊 減速折舊
8 投資抵免 按照投資額的70%抵免應稅所得額
9 股份報價轉讓資助 最高可以獲得180萬
10 貸款貼息 優先獲批
11 其他 優先獲得上市批准;優先獲得債券發行資格;優先獲得創新型產業用房;優先獲得高新技術產業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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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深圳市高新技術企業享有哪些政策

深圳市高新技術企業可以享有的優惠政策包括:
1、當年的企業研發費按照1:1.5加計扣除;
2、人才安居:企業承擔過深圳市科技計劃任何項目的第一負責人,可獲得5年40萬購房補貼;
3、是企業申報技術攻關、經信委貸款貼息、創新載體的必備條件;
4、企業享有申報立項、補貼項目優先支持的權利;
5、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入庫培育可以自動入庫。

Ⅶ 我們公司剛獲得深圳高新企業資格,有合適的貸款嗎

隨著高新企業的發展形勢,企業獲得高新企業證書是可以享受高企貸款、額度也是比較大的一筆,還有高企貸款是可以享受政府的補貼政策,利息比普通企業貸款要低很多。

Ⅷ 2011年深圳市高新技術企業有什麼優惠政策

深圳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及優惠政策
一、申報條件:
(一)申請企業所研發和生產的產品屬於《深圳市高新技術產品目錄》的范圍;
(二)從事高新技術產品研究、開發、生產和經營(包括技術服務)的企業其自產的高新技術產品銷售收入占企業當年銷售總收入的60%以上;主要從事高新技術產品生產的企業其獨立核算的自產高新技術產品年銷售收入500萬元以上且占企業當年銷售總收入的50%以上;主要從事高新技術產品研究開發的企業必須具有自主知識產權或預期的自主知識產權;
(三)從事高新技術產品研究開發的企業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占職工總數的30%以上,其中從事高新技術產品研究、開發的科技人員應占職工總數的10%以上,並有專門的研究開發機構;主要從事高新技術產品生產的企業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占職工總數的10%以上,其中從事高新技術產品研究、開發的科技人員占職工總數的3%以上,並有專門的研究開發機構;
(四)年人均總產值或預期年人均總產值達15萬元以上 ;
(五)銷售利稅率或預期的銷售利稅率高於同行業平均水平;
(六)從事高新技術產品研究開發的企業年研究開發經費支出占年銷售收入的8%以上;或主要從事高新技術產品生產的企業年研究開發經費支出占年銷售收入的3%以上;
(七)具有現代化管理的組織、措施和方法。從事重大高新技術產品研究開發生產的申請單位雖未達到上述條件,但其產品對我市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確有重大貢獻的,亦可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經深圳市認定的軟體企業,其年銷售收入500萬元以上,且經登記的自產軟體產品銷售收入占企業當年銷售總收入的50%以上,可以直接申請核定為高新技術企業。
二、申報材料:
(一)《深圳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原件1份);
(二)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1份)和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1份);
(三)經注冊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本企業上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及申請高新技術企業專項審計報告,專項審計報告包括上年度自產高新技術產品銷售收入、利稅和研究開發經費支出等科目(當年設立企業截止申請日符合條件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申請日上一個月的企業財務審計報告和專項審計報告)(原件1份);
(四)產品技術標准、質量性能測試報告(開發軟體的企業需提供:該產品的軟體產品登記證書或者軟體需求說明書、系統設計報告、用戶手冊、測試大綱、測試報告和用戶試用報告等材料)(原件1份)。
屬於特殊行業的企業需提供特殊行業許可證或入網證;對生物醫葯、醫療器械、通信等有特殊行業管理要求的高新技術產品,申報時必須提交行業規定許可生產、銷售的必備文件的復印件(1份);若環境污染的項目需提交環保達標證明。
三、優惠政策:
高新技術企業享受以優惠政策:
第一條 對新成立生產高新技術產品的企業,深圳市招商局予以優先審批。對新建的上述企業,或已認定批准為高新技術企業的單位,其基本建設投資項目,深圳市計劃局予以優先立項和批准,其技術改造投資項目,深圳市招商局予以優先立項和批准。
第二條 對高新技術企業,實行下列減征或免徵稅收的優惠。
(一) 經營期在十年以上的企業,從獲利年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徵所得稅,第三年至第八年減半徵收所得稅。
(二) 按規定減免所得稅期滿後,凡當年企業出口產品產值達到當年產值70%以上的,經稅務部門審查核定,減按10%的稅率徵收所得稅。
(三) 經市科技局審批,對列入國家級新產品在三年內,省市級新產品在兩年內,市財政局對生產企業新增利潤部分的所得稅實行全額返還,對新增增值稅的地方分成部分(25%)由市財政局按不低於50% 的比例返還。
(四) 對從事高新技術產品開發的科研機構和企業,自行發明、研製的專有技術或技術成果,凡經市級以上鑒定的,其技術轉讓(包括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等)年凈收入在30萬元以下的,免徵所得稅;超過30萬元的部分,應按適用稅率徵收所得稅,技術成果轉讓收入,免交營業稅。
(五) 對上述技術轉讓收入可提取1%的高新技術開發基金,並允許打入成本,專項用於科研事業的發展。
(六) 發放給研究開發高新技術產品有突出貢獻的科技人員的獎勵。經稅務部門審定,免徵工資調節稅;市人民政府以上單位頒發級有關人員的科研成果獎,免徵人個收入調節稅。
(七) 高新技術企業根據技術更新需要,經主管部門和稅務機關批准,可加快設備折舊年限。
(八) 凡因享有本規定減征或免徵的稅款,應單獨核算,由有關部門監督專項用於本企業的生產發展和高新技術產品的開發,不得用於集體福利和其他資金,違者由財政、稅務機關收回減免的款項。
第三條 在金融信貸方面為高新技術企業提供下列優惠:
(一) 銀行每年從信貸總額中劃出一定數額的貸款指標作為科技開發專項信貸資金,並在利率上給予優惠。市財政再安排部分資金作為貸款貼息,貼息率視項目的具體情況而定,專項信貸資金重點用於扶持本規定列舉的項目的開發生產,由科技局提出項目建議,由銀行對專項信貸資金進行審批。
(二) 深圳市投資管理公司從每年的投資總額中劃出一定比例,以優先貸款、長期低息(低於銀行同檔利息10-20%)貸款,參股投資等方式對市屬國營企業的高新技術項目建設予以扶持。
(三) 每年從債券發行總額中撥出20%的額度給符合發行條件的高新技術企業。
(四) 優先批准符合上市條件的股份制高新技術企業股票上市。
第四條 高新技術企業和高新技術項目的建設用地和購置住房給予下更優惠和扶持。
(一) 在城市和土地規劃中,有關部門應留出對環境有特殊要求的(如防塵、防雜訊、防污染)高新技術項目建設小區,集中進行建設。
(二) 高新技術企業(項目)科研、生產經營用地,由深圳市規劃國土局予以優先審批,並根據企業的不同情況給予減收地價10-20%的優惠,或減半繳納土地使用費五年。
(三) 保稅區中,劃出一部分優惠地價的土地給高新技術企業。
(四) 高新技術企業申請購置微利商品房或申請自建自用住房用地,有關部門應予以優先安排。
第五條 高新技術企業借聘和從內地調入科技人員以及人員赴港出國享受下更優惠:
(一) 每年從全市幹部調入指標總數中撥出一定比例,優先安排從事本規定列舉的項目的研究開發、生產經營企業技術人員的調入。對有國家級重大發明創造的人才以及具有特殊技能的高級技工的調入,深圳市勞動人事部門予以優先審批和辦理手續。需要借聘內地科技人員可放寬數量限制並優先辦理暫住手續。(二)上述調入人員,按深圳市政府有關規定減免城市人口增容費。
(三) 有組織地積極從國外引進科技人才。對來特區工作的留學人員按深圳市有關規定給予優惠。
(四) 高新技術企業科技人員因公赴港出國,可優先辦理審批手續。從「多次往返港澳能行證」中劃出一定比例用於高新技術企業科技人員因公赴港需要;持「一次審批多次出國護照」的人員的審批手續按 [1990]國科發字400號《關於使用<高新技術企業多次出國人員登記表>(簡稱KW122表)的通知》規定,由深圳市外事辦負責辦理。
第六條 高新技術企業根據業務需要在海外設立研究開發機構或銷售機構的給予優先辦理審批手續
第七條 高新技術企業用於研究開發的原材料、元器件、樣品、樣機、儀器、設備和技術資料等在國家指標允許的范圍內優先給予進口審批。海關在辦理有關手續上盡可能給予方便。
第八條 優先保證高新技術企業的用水用電和通訊的需要。
第九條 梵谷新技術企業已辦理替代進口的產品,深圳市經濟發展局在審批進口同類產品時予以限制,以扶持該類產品。對列入高新技術產品目錄的,在內銷比例上可適當放寬。
第十條 對於工業企業投入的科技研究開發費,在不超過標准范圍內按實際支出數可在當年計征所得稅前予以扣除:高新技術企業為當年銷售額3~5%,其中,對集成電路、程式控制交換機、軟體、電子計算機等四種產品的技術開發費,計提比例可提高到不超過銷售收入的10%。
第十一條 高新技術企業試制新產品所需的單台價值在五萬元以下的測試儀器和關鍵設備的購置費可直接進入成本,確需購置少量單價值超過五萬元的測試和關鍵設備的,經主管稅務機關批准,也可在成本中列支。
第十二條 經深圳市科技主管部門認可,高新技術企業進行的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項目投產後,獲得的利潤報市稅務部門批准,給予三年免徵所得稅照顧。
第十三條 深圳海關為高新技術企業提供下列優惠:
(一) 開展加工後出口產品業務的高新技術企業,經海關批准可設立專用備料倉庫,以便辦理料件進口手續;其中,沒有進出口報關權的,經海關批准,可享有自理報關權。
(二) 高新技術企業加工的產品有內、外銷的,海關比照對進料加工的管理辦法,料件進口時予以保稅,產品實際內銷再按內銷的有關規定辦理補稅等手續。
(三) 高新技術開展的按規定海關應收取保證金的業務。企業可提出申請,經海關批准,可免交保證金。(四)高新技術企業開展進料加工項目,海關可發給「專用清單」,貨物進出口時實際通道報驗,按月集中報關,合同執行完畢後予以核銷。
(五) 高新技術企業進出口的應稅貨物,海關可先予以放行,並發給「納稅手冊」,企業在七天內向銀行辦完納稅手續。
(六) 高新技術企業進出口的貨物,海關在監管上給予方便,海關認為有必要查驗而貨物又不便在現場開拆的,企業可提出申請,海關可派員隨車監管到企業所在地,結合裝卸環節進行查驗。
(七) 高新技術企業中的國營企業可申請參與海關一年一度的「信譽良好企業」評定活動,對被授予「信譽良好企業」稱號的,海關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優惠。
(八) 高新技術企業生產急需進口的少量貨樣、維修機器設備的零配件、原材料、包裝物料以及需帶到境外修理的物品等,可由本企業人員隨身攜帶進出境,口岸海關憑主管海關核發的登記卡或申報單先予以放行,事後補辦手續。

深圳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是深圳市為培育有條件的企業申報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培育的,條件要求稍微低一點,在深圳市被認可,申報成功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全國被認可,除享受資金扶持外,所得稅降低10個百分點,並在申報其他優惠扶持等項目時優先考慮,祝你們申報成功。

Ⅸ 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以及深圳高新技術企業的政府補貼情況 需完成哪些工作方可拿到政府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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Ⅹ 關於深圳市政府貼息貸款

貸款對象。政府貼息貸款的主要對象是:因國企改革、轉制、破產原因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以個體身份續保後因生活困難中斷繳費、各類尚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享受低保和低保邊緣以及生活有困難的殘疾人員。

第三條 貸款基本條件。申請辦理養老保險繳費政府貼息貸款還需具備下列條件:

具有固定居住場所的常住居民,且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

(二)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超過5年,且達到法定退休(養老)年齡後,符合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條件,領取的養老金具有償還貸款本息能力;

(三)誠實守信,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四)因生活困難,在領取養老金前所能獲得的經濟收入不足以承擔所需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

商業銀行法、貸款通則等金融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四條 貸款額度標准。申請貼息貸款人員以社會平均工資的60%(下限)為基數核定繳費金額,在本人每年至少自行繳納600元後,其餘部分可辦理貼息貸款。

第五條 貸款期限。貸款期限一般不超過12年,其中寬限期(貸款發放日至還款日)不超過5年,還款期不超過7年。

第六條 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同期貸款基準利率下浮10%以上執行,如遇利率調整,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執行。提前還貸的,經辦銀行按貸款實際期限計算利息,不應加收除應付利息之外的其他任何費用。

第七條 政府貼息。採取分段貼息辦法。將整個貸款期劃分為貸款寬限期和償還期兩個階段。由貸款發放之日至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前為貸款寬限期,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時起至貸款結清為貸款償還期。貸款寬限期間的利息和因未及時償還利息產生的罰息由政府全額承擔(其中貸款繳費進入參保人員個人賬戶部分生成的利息由個人承擔),償還期的利息由借款人承擔。

第八條 貸款風險承擔。借款人在領取養老金後因貸款償還期間亡故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履行還款義務時,尚未還清貸款本息余額,先由按規定返還的借款人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中個人繳費部分的本息余額償付,不足部分由財政承擔。

第九條 申請貸款流程。有貸款意願的參保人員須由本人向所在社區申報、街道復核,經各城區勞動保障部門匯總後報社會保險部門,社會保險部門按規定核定應繳基本養老保險費金額,經辦銀行據此審批借款,辦理貸款手續、發放貸款並劃轉繳費。財政部門根據復核貸款情況向銀行劃轉政府貼息資金。

第十條 貸款劃轉繳費。經辦銀行應在借款人貸款手續辦結後,將貸款及時劃入社會保險帳戶。社會保險部門收到貸款及其餘個人應繳款後,為借款人員辦理接續養老保險關系,記載個人賬戶。

第十一條 再次借款辦理。養老保險貼息貸款業務實行一次申請、按繳費年度分期放款的管理方式。

借款人在《借款合同》約定借款總金額之內,按年度分次辦理貸款繳費時,須按照本辦法第四條規定繳納自籌部分後,持原《借款合同》到經辦銀行按照相關流程辦理放款業務。

第十二條 貸款終止及提前收回。借款人在單位再就業或具備繳費能力後,可提前書面申請終止貼息貸款的發放,由所在單位繳費或以個體身份自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已發放貸款可提前清償,也可按合同約定期限清償。在貸款發放前,如借款人無法按照本辦法第四條規定足額繳納自籌部分資金時,經辦銀行有權拒絕發放貸款,同時有權對已經發放的貸款宣布提前到期,終止貸款發放,並提前收回貸款。

第十三條 養老金發放。借款人在貸款償還期基本養老金由貸款經辦銀行代發,在其符合領取養老待遇條件時,社會保險部門通知貸款銀行,並按時足額將養老金撥入經辦銀行帳戶。經辦銀行在按合同約定扣劃當期應償還貸款本息後余額發給借款人。

第十四條 貸款的償還。

(一)借款人自領取養老金之日開始償還貸款本息。

(二)在貸款期限內,借款人養老保險關系擬發生轉移時,必須先還清貸款本息,憑貸款經辦銀行出具的貸款結清憑據,社保部門方可為其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三)借款人在貸款期內可以部分或全部提前還貸,但須在還款前30日內向貸款人提交書面申請。

第十五條 職責分工。貼息貸款業務由經辦銀行、財政部門、社會保險部門、各城區勞動保障部門協作辦理。

(一)各城區勞動保障部門負責貼息貸款資格的審核;

(二)財政部門負責貸款復核確認及按照實際貸款金額貼息,承擔還貸風險。

社會保險部門與貸款經辦銀行簽訂合作協議,負責核定應繳基本養老保險費數額;負責將借款人在貸款期限內亡故或養老保險關系發生轉移等情況及時通知貸款人,並協助貸款人採取相應的債權保護措施。

經辦銀行負責借款申請的審批、貸款發放及回收。

第十六條 為方便參保人員辦理政府貼息貸款業務,市社會保險部門、財政部門、經辦銀行共同參加,在社會保險部門實行「一站式」辦公。

中小企業是我國經濟企業重要的組成部分,深圳市政府對中小型企業一貫十分重視。我們成立創業中心、中小企業擔保中心都是為中小型企業服務的。中小企業是大企業的搖籃。

民生銀行深圳分行副行長高福源表示,藉助第三屆高交會的東風,民生銀行深圳分行和深圳市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達成為高新技術項目融資,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共同意向。

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近幾年來我國高新技術產業逢勃發展,一大批高科技企業逐步成長並成熟起來。深圳也同樣有一大批高科技企業。它們從無到有,從小到大,不斷發展。高科技企業一般都經歷過艱苦的歲月,這是主要因為資金短缺。因為企業規模小,項目風險大,很難獲得銀行信賴。為了及時解決高科技企業的資金困難,支持企業快速發速發展,民生銀行深圳分行和深圳市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聯合推出了支持高科技企業發展的十項新舉措:

1、近期新增30億元的信貸規模,專項用於發放高科技企業貸款。

2、調整信用評估量分標准,專門設置一套評分程序,使得有市場、有效益、有潛力的高科技企業能夠更加容易地得到民生銀行的認可,真正解決高科技企業入門難的問題。

3、加大與深圳市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深圳市高新技術產業投資服務有限公司、深圳市中科智擔保服務有限公司等公司的合作力度,解決中小型高科技術企業融資擔保難的問題。

4、積極探索高科技企業聯保的問題,幫助高科技企業增加融資擔保的途徑和選擇,並將逐步考慮適當開展有價證券及貴重物品抵押擔保業務。

5、對於部分經營暫時困難,但產品有銷路、經營有改善、減虧有措施的高科技企業,實施封閉貸款,對其優勢產品實行足額貸款、封閉運行。

6、對於經營正常、信譽較好的出口型高科技企業,大力推廣出口退稅帳戶託管授信業務,免除擔保條件。

7、對於與大型企業發生業務往來的高科技企業,積極開展商業承兌匯票貼現、應收帳款質押及保理業務,免除擔保條件。

8、積極為高科技企業向國家有關部門申請貼息貸款或科技開發撥款,降低企業的資金成本,解決企業的研發資金。

9、在全國范圍內實施"中小企業融資方略推介萬里行"活動,積極開展金融知識培訓,通過採用產品整合的方式為中小型科技企業提供一套可操作的綜合融資方案,提高高科技企業管理員合理利用資金、合理組合金融產品的能力,增強高科技企業資金運用的計劃性與合理性。

10、根據高科技企業戶的需求,通過金融產品創新和服務手段創新,為高科技企業度身定做完善的金融服務和金融產品,為高科技企業提供更加優質、快捷、有效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