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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生源地助學貸款政策宣傳片

發布時間: 2022-05-04 09:44:32

A. 河北省教育廳等關於推動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及規范貸款操作程序的通知的內容

一、各地要加大對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宣傳力度。要通過當地新聞媒體及學生原畢業中學,採取多種形式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廣泛宣傳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政策。要讓貸款學生都能夠及時了解助學貸款條件、貸款程序及還貸要求等。
二、進一步明確工作責任。各市(縣、區)要做到工作到位,人員到位,責任到位。今年是按新政策發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第一年,各地要認真貫徹落實好國家和省相關會議精神,切實做好貸款發放工作。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中心要負責收集、整理、匯總入學前戶籍為轄區內的高校新生和在校生的家庭經濟狀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需求等信息並提供給縣級聯社。縣(市、區)農村信用社對符合貸款條件的經濟困難學生都要「應貸盡貸」。信貸人員如按規章制度辦理貸款,盡職盡責,生源地助學貸款出現風險後將免予追究其責任。如果違規操作,失職瀆職,將嚴肅追究其責任。
三、充分利用好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網路軟體。省教育廳已對教育系統市、縣(區)管理人員進行了培訓,省聯社各辦事處,石家莊、滄州、衡水市聯社要盡快對各縣級聯社人員進行培訓,掌握新軟體網路功能,熟悉操作流程,保證工作順利進行。在資料齊全、符合貸款條件的情況下,縣級聯社在受理學生貸款申請表15個工作日內要完成貸款審批工作。各縣(區)資助中心在接到高校回執5個工作日內完成回執的錄入工作,以確保將學生貸款信息准確無誤地提供給縣級聯社。
四、按時撥付貼息資金和風險補償金。從今年起,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貼息資金和風險補償金全部在助學貸款信息系統軟體中上報。每季末月的20日各縣級聯社將本季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所應付利息上報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在收到縣聯社上報貼息數據後一個工作日內撥付各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在收到省貼息後一個工作日內將貼息撥付省聯社辦事處(市聯社),省聯社辦事處(市聯社)在3個工作日內將貼息撥付各縣級聯社。各市教育局在收到省級撥款時,將蓋有市教育局及省聯社辦事處(市聯社)公章的本市貼息匯總表(紙質)報到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每年12月10日前,縣級聯社將本縣當年貸款金額及貼息全部錄入生源地信用助學管理系統,並核對清本年帳目後上報。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在接到各縣上報信息後5個工作日將風險金撥付省信用聯社。省聯社在5個工作日後將風險金撥付各縣級聯社。貼息資金及風險金的快捷撥付程序要求各市教育局做好每年貼息及風險金的預算,保證每年的貼息和風險金足額、及時到位。縣級聯社每季接到貼息資金後要在生源地信息系統貼息資金是否到位項目中進行確認。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會同省財政廳根據各縣的確認信息對貼息資金不到位的市進行通報,並查明原因,督促資金及時到位。
今年10月份以前的貼息仍按原來渠道報送,各市要在新的貼息方式報送前將已發生的貼息全部補撥到位,請各市抓緊時間清理上報。
五、及時錄入以前貸款信息。因原來單機版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信息系統錄入錯誤較多,導致漏報、重報現象嚴重。今年10月底本年度貸款發放結束後,各縣將以前貸款核對清楚,將核對後的學生基表輸入新的生源地信息系統中,要確保數字准確。各縣資助中心要配合當地縣級聯社進行數字移植工作,確保年底貼息和風險金的核對、撥付到位。
六、統一貸款發放時間。每年7月15日到10月底為集中發放時間,其它時間不再受理。
七、切實加強學生畢業後的信息聯系及及貸款回收工作。各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要將此項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不僅要管為學生申請貸款,還要管為農村信用社追索貸款,力爭將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違約率降到最底。從根本上促使生源地助學信用貸款長期健康發展。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一項利民工程,各地教育系統、農村信用社系統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完善政策,強化措施,明確責任,扎實工作,把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做好,做出成效。貸款發放過程中如發現問題,請及時向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或省聯社進行反饋。
二○○九年七月二十日

B. 安徽生源地助學貸款還款流程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國家助學貸款的重要組成部分,由國家開發銀行發放、各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具體管理開展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對於建立健全高校資助政策體系、幫助家庭困難大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具有重要意義。為指導獲得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資助的學生按時償還貸款本息,確保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長期健康發展。請獲貸學生認真閱讀本還款指南,並屆時按要求履行還貸業務。

一.正常還款
(一)正常還款
正常還款是指學生按生源地助學貸款合同約定的時間和金額歸還貸款本金和利息。正常還款時間為每年12月20日(最後一年為9月20日)。
(二)還款規則
利息償還
學生畢業當年9月1日開始由自己負擔利息。自畢業當年起,每年的12月20為正常還息日。學生畢業當年9月1日起至畢業後第二年的8月31日為兩年寬限期,寬限期的每年12月20日只需自負利息不需償還本金。
注意:借款學生如發生專升本、考研等需要延長貼息終止日期及延後寬限期的,應在取得錄取通知書後立即與縣資助中心聯系,進行就學信息變更還款計劃變更。如未及時進行變更的,產生的利息由學生本人承擔。
本金償還
從寬限期的當年開始到合同到期終止日的期間內,每年的12月20日除自負利息外還要按還款合同條款的第三條「貸款本金還款計劃」分期償還本金,貸款到期的最後一年的9月20日除自負利息外,還要償還最後一次本金,自此合同結清
(三)還款流程
貸款學生可到生源地縣(市、區)資助中心查詢還款金額或登錄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助學貸款學生在線服務系統https://sls.cdb.com.cn查詢「本金還款計劃」和「貸款及應還款」。
貸款學生在12月15日前將應還資金存入指定賬戶。如還款賬戶為郵儲的,存入對應的郵儲存摺;如還款賬戶為支付寶,請將應還資金充值進支付寶或直接使用支付寶還款功能進行還款。
次年1月1日起,貸款學生可登陸學生在線系統查看還款狀態。

二.提前還款
(一)提前還款
提前還款是指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合同約定的到期日前的一次性結清貸款本息的還款行為。
(二)還款流程
※每年除11月外每月的1-10日借款人(共同借款人)聯系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或者登錄學生在線服務系統提交提前還款申請,提交申請時即可查看應還本息金額。
※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在申請提前還款月份的15號之前,將應還資金存入指定賬戶。如還款賬戶為郵儲的,存入對應的郵儲存摺;如還款賬戶為支付寶,請將應還資金充值進支付寶或直接使用支付寶還款功能進行還款。
※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從次月1日起,可登錄學生在線服務系統查詢提前還款情況。
注意:
⑴提前還款需一次性還清至少一筆合同,一筆合同不得拆分提前還款。
⑵每年除11月外每月1-10日(含10日)可以申請提前還款,利息計算至當月20日。如當月10之後申請將視作申請下月提前還款,利息計算至下月20日
⑶當月15日前將足額資金充值進個人支付寶賬戶或郵政儲蓄賬戶進行還款。如資金不足,則視作自動放棄提前還款申請,不做逾期處理,下月可繼續申請。

三.逾期還款
(一)逾期還款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借款學生自畢業當年起,如果在每年還本付息日(12月20日,貸款到期年份為9月20日)未及時還款,將被視作貸款逾期。每年除11月份外每月20日前都可進行逾期還款。
(二)還款流程
每月11日起,借款人(共同借款人)聯系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或者登錄學生在線服務系統查看逾期應還金額。逾期利息不收罰息,如借款學生有逾期本金,則將從其應付本金之日起計算罰息,逾期本金對應的罰息為當期正常利率的130%。逾期還款時應還本息:包括逾期(欠付)本息和截至還款當月20日的罰息。
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在當月15號之前,將應還資金存入指定賬戶。如還款賬戶為郵儲的,存入對應的郵儲存摺;如還款賬戶為支付寶,請將應還資金充值進支付寶或直接使用支付寶還款功能進行還款。
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從次月1日起,可登錄學生在線服務系統查詢提前還款情況。
注意事項:
逾期還款即構成違約,將會產生不良信用記錄。

四.違約責任
(一)違約行為
違約行為對沒有按照協議規定的期限、數額歸還國家助學貸款的行為,視為違約行為。經辦銀行將對違法違約貸款金額計收罰息,並將其違約行為記載入個人徵信系統,金融機構不再為其辦理新的貸款和其他授信業務。
(二)違約後果
失約懲戒:未按貸款合同約定按時歸還貸款本金的,根據實際逾期金額和逾期天數計收罰息,罰息利率為正常借款利率的130﹪。
失信懲戒:按照國家相關規定、開發銀行將對多次逾期、惡意拖欠貸款的借款學生採取以下措施:
——將違約學生信息共同借款人信息載入人民銀行個人徵信系統。一旦不良信用記錄被載入個人徵信系統,賤直接限制學生及共同借款人的個人信用卡、購房、購車貸款等幾乎所有與金融機構有有關的金融產品的申請與使用;
——將違約學生信息載入畢業生學歷查詢系統,並向違約學生及共同借款人就業單位通報違約情況。這將對違約學生的就業,參加各種社會招聘考試等活動產生較大影響;
——違約情節嚴重的貸款人將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參考資料:http://ke..com/view/1799330.htm

C. 國家開發銀行的生源地助學貸款怎麼預申請

1、各高中會在高三學年統一組織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預申請,預申請主要由高中學校為主完成。

2、每年縣級資助中心會組織轄區內高中全面開展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宣傳工作,有借款意願的學生可將需求報給學校,高中會將高三學年獲得國家助學金且有的有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意願的學生名單錄入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預申請系統。

3、通過預申請的學生在收到錄取通知書後,登陸學生在線服務系統進行正式貸款申請,填寫個人基本信息和申貸信息,導出並列印《國家開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

(3)最新生源地助學貸款政策宣傳片擴展閱讀

貸款額度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按年度申請、審批和發放。按照國家現行政策規定,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生(含第二學士學位、高職學生)每人每年申請貸款額度不超過8000元,且不低於1000元;年度學費和住宿費標准總和低於1000元的,貸款額度可按照學費和住宿費標准總和確定。

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請貸款額度不超過12000元,且不低於1000元;年度學費和住宿費標准總和低於12000元的,貸款額度可按照學費和住宿費標准總和確定。貸款額度如遇國家政策調整,應按最新規定執行。

參考資料

《國家助學貸款操作規程》(2015版)- 齊魯理工學院

D. 為了提高學生及學生家長對學生資助政策的知曉度、滿意度,進一步加強

1、加快推進國家助學貸款生源地化。為實現教育公平,保證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以不因經濟原因而綴學,國家開始實行助學貸款政策。政策執行幾年後重新審視,實行生源地貸款為主, 學校所在地貸款為輔的原則在實際中是比較可行的。生源地銀行和學生及其家長的關聯度較高,相對了解貸款學生的家庭經濟情況; 大學生畢業後的就業地點不確定,但學生家長的居住地相對穩定,生源地貸款也有利於學生畢業後貸款的追蹤和催繳工作;還有利於幫助學生樹立還貸意識,加強社會責任感的教育。所以增加助學貸款生源地的比重,有利於實現國家助學貸款的長期良性循環,真正實現其扶貧助學的目的。
2、加強隊伍建設,完善。高等學校要認真落實國家關於資助工作的政策和措施,按照規定建立資助工作,加強資助工作隊伍建設,按照比例選拔政策水平高、責任心強、公道正直有愛心的教師來承擔資助工作。相關部門、相關和學校都應該高度重視資助政策的宣傳工作,力圖做到和資助工作有關的管理部門、教師、關心資助政策的學生、家長都了解和熟悉資助措施的條件、途徑和程序。利用多種形式使所有利益相關者都了解資助政策,關注資助工作。同時,高校還需要建立起一種應急資助機制,對因意外原因導致家庭經濟狀況發生變化的學生能及時提供一定的幫助,助其渡過難關。這種機制是完善的高校資助體系中必不可少的。
3、完善資助對象的認定程序。按照國家的要求並結合本校的實際情況成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認定工作,這是高校完善資助工作的前提條件。認定的成員要有合理結構,應當包括院系領導、輔導員、學生代表和其他與學生在校生活密切相關的部門代表組成;對資助對象除每學年一次的集中申報審查外,還應當不定期、按比例進行資格復查;資助部門要克服困難,盡量對經濟困難學生的信息庫實行動態管理,及時、准確掌握學生的實際情況,及時進行出入庫管理或調整困難檔次;認定工作可以引入學生監督機制,在貧困生認定和復查工作中,成立包括學生骨幹、貧困生和家庭經濟富裕學生等學生組成認定工作監督小組,結合受資助學生的家庭經濟狀況、日常消費行為及誠信品質進行初步評定,確保評定結果的公平和公正。
4、拓寬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的途徑。勤工助學是高校資助工作的重要渠道,資助工作部門要積極挖掘合適的勤工助學崗位,特別是校外崗位,拓寬資助渠道。在校內,要積極有效地發揮大學生的知識和專業優勢,在原有的一些基礎性工作之外,多設置一些和專業知識與能力相關的助學崗位,如科研助理、實驗室助理、教學助理等崗位;通過和就業部門的聯系,在校外拓展一些適合學生及學生專業特點,體現大學生智力優勢的助學崗位。另外,一些有條件的學校,一些允許有少量經營服務性質和簡單管理性質的崗位諸如報攤、廣告箱、體育場館、多功能廳等也可設置若干助學崗位,或者讓利交由學生經常管理,實現專業學習和勤工助學的良性循環。
5、強化資助育人工作的教育功能。如前所述,在資助工作中,往往較多的關注給予資助對象以物質支持, 而忽視對其進行精神上的關懷。比起經濟上的困難,經濟困難學生往往更缺乏被人尊重的感覺,他們認為自己對家庭、對學校、對社會的貢獻不大, 對自己的未來缺乏信心,導致生活、學習失去目標,嚴重的甚至引發心理疾病。所以我們必須轉變資助工作理念,從單純的經濟資助轉變為全方位的資助。對資助對象除了經濟上的資助外,還要給予更多精神上關愛,尊重,助其樹立信心。加強對受資助學生的誠信教育、勵志教育、感恩教育及心理健康教育。開展健康豐富的文體活動,培養自強、自尊、自信的精神,和樂觀、豁達、寬容的人生態度。同時引導他們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圍內幫助其他人,教育其知恩圖報,反哺社會。
6、建立有效的監督和考評機制。許多學校在實踐中對資助經費的發放方式進行研究創新,靈活採取集中發放和分期發放的形式對於保證資助經費的使用效率是十分有效的。學校可以在此基礎上建立對受助學生的跟蹤機制,對於通過資助,出色完成學業的學生進行表揚鼓勵,對於不能合理、正確使用資助金的學生,要及時有效地予以糾正指導,使資助資金真正發揮它的功能作用。學校應當將資助工作納入學校工作的考核評估體系,鼓勵創新運行機制,以確保每一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獲得公平的資助。國家和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門也應對資助工作建立起行之有效的監督和考評機制,將各類資助工作納入整體工作考核評估的體系,以確保資助政策得以貫徹執行,困難學生資助工作得到良性發展。
努力構建兼具經濟救助和人文關懷的資助工作新模式,事關億萬貧困學子的健康成長,事關教育公平,是國家和民族的千秋偉業。通過完善資助工作,切實使億萬困難家庭受益,億萬困難學生受益,正在教育功能的良好體現,是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良好體現。

E. 不讀大學了生源地助學貸款怎麼還

國開行助學貸款分提前還款和到期還款二類情況:

1、提前還款:用戶需要在國開行助學貸款系統中申請提前還款,否則無法進行還款。

2、到期還款:用戶是不需要每個月進行還款操作的,貸款合同到了期限,會讓您將貸款的全部金額一起還掉,由國開行同步還款金額給支付寶,再由支付寶進行代扣。

助學貸款通過支付寶還款流程
1、登錄支付寶賬戶——應用中心——助學貸款還款;

2、輸入借款人支付寶賬戶、身份證號碼、驗證碼,查詢還貸信息;

3、查詢還款金額,進行還貸;

4、進入收銀台付款;

5、還款成功。

F. 想知道大學生生源地助學貸款和國家關於開展中職資助方面的資料及情況

2009年高校新生申請,憑全日制普通高校錄取通知書(中專、自考、成教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錄取通知書除外)及《2009屆高中畢業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情況調查表》領取申請表格。2009年以前未申請的在校生,新申請需憑在校生證明(或學生證)及學校開具困難證明領取申請表格。這兩類學生申請時,還需提供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戶口本(或由鄉鎮/街道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及國家開發銀行湖北省分行、湖北省教育廳《2009年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宣傳公告》中8種認定家庭經濟困難的印證材料之一。

「今年的生源地助學貸款政策中,加大了防止『騙貸』的力度,從而讓真正的貧困學生受益。」湖北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相關人士表示,如發現隱瞞事實獲得貸款者,一經核實後,將通過高校追回所申請貸款,並按校紀校規對學生進行嚴肅處理。特別提醒,省教育廳資助工作咨詢投訴熱線(027—87329392、87328025)已開通,各高校也將開通咨詢投訴熱線電話。
生源地助學貸款流程

1、借款學生在縣(區)資助中心領取(或自行下載列印)2份《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填寫個人信息,到村委會(居委會)進行審查並加蓋公章。

2、借款學生及其共同借款人持申請表、借款學生和共同借款人合法有效身份證明(戶口本或身份證等)原件及其復印件、高校錄取通知書(在讀生為學生證)原件及其復印件到縣(區)資助中心(一般設在區教育局)提交申請;縣(區)資助中心現場辦理借款學生貸款申請,審查通過後在申請表上確認蓋章。

3、縣(區)資助中心組織借款學生及其共同借款人簽訂助學借款合同,合同簽訂後,縣(區)資助中心提示學生及時到縣農信社辦理開戶手續。

4、借款學生持生源地信用助學借款合同(含回執)到錄取高校報到,由各高校填寫回執。

5、借款學生將國家助學貸款回執(一式兩份)郵寄回本人所在地的縣(區)資助中心。

G. 生源地貸款須知和各種申請表名稱(全國各地適用)

附件一:

山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指南

一、什麼是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國家助學貸款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政府主導,由銀行、教育行政部門共同操作的,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簡稱學生)發放的、在入學前戶籍所在縣(市、區)辦理的助學貸款。生源地貸款為信用貸款,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不需要擔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諾按期還款,並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國家開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家開發銀行)是全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主力銀行。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由國家開發銀行山西省分行辦理。

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開展情況

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於2008年開始啟動,當年在大同市渾源縣、忻州市神池縣、陽泉市平定縣等地區開展了試點工作,向457名家庭經濟困難大學生發放貸款合計256.59萬元。2009年,山西省作為全國六個全面推進生源地貸款的試點省份之一,全面開展了這項業務,當年實現全省覆蓋,向我省符合貸款條件的8974名大學生發放貸款合計4647.17萬元。
根據財政部、教育部等有關部門要求進一步擴大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覆蓋范圍的精神,目前全國20多個省份開展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國家開發銀行開展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省份有:安徽、甘肅、廣西、貴州、海南、湖北、湖南、江蘇、江西、內蒙、寧夏、青海、山東、山西、陝西、四川、新疆、雲南、重慶等19個省份)。
2010年我省將大力開展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加大宣傳力度,擴大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對本省學生的覆蓋范圍,實現貸款模式轉型,要形成以「生源地貸款為主渠道,高校貸款為補充」的我省國家助學貸款運作模式。
新生和在校生可向入學前戶籍所在地的縣(市、區)教育部門或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所在高校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咨詢如何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三、開展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重大意義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國家助學貸款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新資助政策體系的一項重要內容,是今後大力推進的主要助學貸款形式,是進一步完善國家助學貸款運行機制、推動國家助學貸款工作的重要步驟,是利用財政、金融手段,創新金融服務體系,解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就學問題的重要探索和實踐,對進一步完善我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充分發揮政策整體效應、對確保實現國家資助政策既定目標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生源地助學貸款工作是一項惠民工程,對於推進教育公平具有重要意義。

四、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優越性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比較符合金融屬性、屬於可持續發展的國家助學貸款項目,與高校國家助學貸款相比具有一定優越性,具有廣闊的前景。
1、方便學生貸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能讓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在新學年赴學校報到之前就在戶籍所在地申請到助學貸款,這為他們順利入學並最終完成學業起到重要的經濟保障作用,不用擔心交不起學費而放棄上學。
2、降低了銀行貸款風險。高校國家助學貸款的借款人只有貧困生一人,而生源地信用貸款增加了學生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共同借款人。學生在入學前戶籍所在地貸款,與共同借款人一起簽訂貸款合同,共同承擔還款責任,便於跟蹤和管理。
3、減輕高校的財政負擔。如果學生在生源地貸款,高校就不用承擔其辦理高校助學貸款所需的風險補償金,減輕了高校的財政負擔,有助於改善教學質量。
4、減輕省級財政的壓力。與高校助學貸款相比生源地貸款中央財政承擔了對中央高校學生、跨省就讀學生在校期間貼息資金和風險補償金,在本省就讀學生的風險補償金,也由中央和地方按一定比例分擔,最大限度地減輕了省級財政的壓力。

五、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申請條件

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3、已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學校名單以教育部公布的為准)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高校在讀的本專科學生、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生;
4、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同一縣(市、區);
5、家庭經濟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

六、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借款人

生源地貸款為信用貸款,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資助對象父母均已故的,可在其直系親屬、同學、老師或近鄰中選擇一名60歲以下,無不良行為記錄,且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本地居民作為共同借款人。

七、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申請材料

1、家庭經濟困難證明:《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附件1,一式二份)或《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附件2,一式二份,家庭經濟困難已經高校認定的在校生適用);
2、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一式二份);
3、入學報到通知書及報到須知復印件(新生,一式二份)或本人學生證復印件(在校生,一式二份);
4、申貸學生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二份,首次申請一式三份);
5、學生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二份);
6、家庭戶口本;
7、戶籍已遷往就讀高校的學生還須提供戶籍(遷出)證明(一式二份)。
8、在校生申請貸款,曾休學的,需提供休學證明材料(一式二份)。

八、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申請時間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按學年申請、審批和發放。學生須在貸款學年新學期開始前,向家庭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出貸款申請,不可以中途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九、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申辦程序

1、學生備齊除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外的其他申請材料,登陸學生在線服務系統http://www.csls.cdb.com.cn填報有關申請信息,列印申請表;
2、學生與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攜帶貸款申請材料共同向家庭所在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正式提出貸款申請;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進行貸款資格審查(持有有效《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或《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貸款申請表資格審查情況一欄免去貸款證明出具單位的審查意見);審查通過後,在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簽署借款合同;
3、學生攜帶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受理證明先行赴校報到,並將校方出具的合同回執在規定的期限內(報到後20日內,以郵戳日期為准)寄回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否則,借款合同自動解除。
4、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匯總貸款申請後報省學生助學貸款管理中心;省學生助學貸款管理中心審核後報國家開發銀行山西省分行;
5、國家開發銀行山西省分行代申貸學生在代理結算行開設個人賬戶;
6、國家開發銀行山西分行負責最終審批並發放支付貸款。

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使用范圍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用途為學生在讀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
在學校已獲得高校國家助學貸款的,不得同時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獲得生源地助學貸款的新生或在校生,當年度不得申請高校國家助學貸款。

十一、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貸款金額?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每學年最低1000元,最高6000元,且不超過申貸學生該學年應繳學費和住宿費的總額。

十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貸款利率和利息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利率按政策執行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公布的同檔次基準利率且每年12月21日調整一次。
學生在校就讀期間利息由財政全額補貼(財政貼息),無需支付利息。畢業後利息由學生和共同借款人共同負擔,每年12月20日償還一次利息(畢業當年自9月1日起計算)。中途休學不享受財政貼息,利息由學生和共同借款人負擔。

十三、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貸款期限和還貸期限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貸款期限,最短5年,最長14年,原則上按照申貸學生完成全日制本專科學制的剩餘學習年限加10年確定,學制超過4年或繼續攻讀研究生學位、第二學士學位的,可以相應縮短學生畢業後的還貸期限。
正常情況下,學生在校就讀期間及畢業後兩年為寬限期。貸款後,寬限期不因借款學生中途休學而延長。寬限期內,可以只還利息(在校學習期間享受財政貼息),不還本金。寬限期後,每年須等額償還貸款本金及相應利息。
如需提前還款,學生登陸在線服務系統http://www.csls.cdb.com.cn提出申請,經國家開發銀行允許,借款人可以一次性提前償還某借款合同項下尚未清償的所有債務。國家開發銀行對於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提前還款,不收取除應收利息之外的其他費用。

十四、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支付途徑

國家開發銀行山西分行發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後,貸款資金全部通過山西省學生助學貸款管理中心在中國建設銀行太原並州支行(結算代理行)開立的撥款賬戶,直接劃匯到合同回執上註明的學校收費賬戶,代借款學生繳納學費和住宿費。
每名學生每筆貸款對應一筆匯款。結算代理行收取的匯款手續費由國家開發銀行山西省分行墊付(每筆5.5元)。

十五、用於償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個人賬戶

首次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時,國家開發銀行山西省分行將代理借款學生在結算行中國建設銀行批量為借款學生辦理個人存摺,用於扣收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到期本金和利息。為避免存摺遺失可能造成的各種風險,在借款人還清貸款前,存摺由國家開發銀行山西分行代為保管。借款人(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可向生源地縣資助中心查詢存摺辦理情況及存摺賬號。
償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人(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只需在約定的還款日期前,將足額資金匯入已代辦的個人存摺即可。
收款行:中國建設銀行太原並州支行營業部
賬戶名:借款學生身份證姓名
賬 號:借款學生存摺賬號

提示:
1、小額賬戶管理費是銀行針對日均存款余額低於一定數額的賬戶每月收取一定數額費用的賬戶管理費,屬正常收費項目。上述個人存摺賬戶如發生小額賬戶管理費,由借款人負擔,由結算代理行——建行自動扣收。目前建行小額賬戶管理費收費標准為:日均存款余額300元以下的,每賬戶每月壹元;日均存款余額300元以上的,免收。
2、借款人匯劃還本付息款項時應考慮學生個人賬戶的小額管理費,避免因余額不足造成扣款不成功,產生不良信用記錄的情況。
3、目前通過個人網銀匯款比在櫃台辦理,手續費相對便宜。

十六、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之後,如果學籍發生變動該怎麼辦?

當借款學生按照學校學籍管理規定結業,肄業,退學,被迫取消學籍時,自辦理相關手續之日的下月首日起自付利息。

十七、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違約後果

1、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借款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數額償還貸款,國家開發銀行山西省分行將對違約還款金額計收罰息;
2、國家開發銀行山西省分行將借款人違約情況錄入中國人民銀行的個人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供全國各金融機構依法查詢。對惡意拖欠貸款的違約借款人,採取限制措施,不予提供住房貸款、汽車貸款等金融服務;
3、對於連續拖欠還款行為嚴重的借款人,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和銀行將通過新聞媒體和網路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證號碼、畢業學校及違約行為等信息;
4、嚴重違約的貸款人還將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十八、高校在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中應開展的工作

高校是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最終受益者,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與高校國家助學貸款業務相近,因此高校應該而且能夠配合國家開發銀行和各級學生資助中心,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各高校應了解並積極宣傳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政策;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認定;建立並及時維護本校生源地借款學生信息庫,實時掌握學生學籍變動狀態;認真填寫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回執,督促學生按時寄回生源地學生資助中心;跟蹤並核對生源地借款學生繳費到賬情況;向貸款繳費學生開具正規收據等。

二○一○年四月

H. 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需要符合哪些要求

安徽省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實施辦法 第一章總 則第一條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國發〔2007〕13號)、《財政部、教育部、銀監會關於大力開展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通知》(財教〔2008〕196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以下簡稱「生源地助學貸款」),是指全省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包括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社)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簡稱「學生」)發放的助學貸款。生源地助學貸款為信用貸款,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第三條生源地助學貸款按照就近原則,由申請貸款的學生在其入學前的戶籍所在地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辦理。 第二章貸款申請條件及辦理程序 第四條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的學生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入學前戶籍所在地在我省轄內; (二)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無不良信用記錄; (三)我省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碩士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以及成人高等學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學生,學校名單以省教育廳公布的為准; (四)家庭經濟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 第五條貸款申請材料: (一)新生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生源地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 2.生源地助學貸款借款人家庭困難情況說明及證明; 3.本人身份證、新生錄取通知書復印件(原件供審核),以及學校相關收費標准、開戶行名稱、戶名和賬號; 4.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證、戶口本復印件(原件供審核)。 (二)在校生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學校提供的生源地助學貸款生源地證明; 2.生源地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 3.生源地助學貸款借款人家庭困難情況說明及證明; 4.本人學生證和身份證復印件(原件供審核); 5.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證、戶口本復印件(原件供審核)。 有關申請表格到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處領取。 第六條生源地助學貸款實行一次申請、一次性簽訂借款合同、分學年發放的辦法。申請受理日期定為每年8月1日至10月20日。已經獲得生源地助學貸款的學生,根據貸款合同中約定需要當年續放的,應當在8月1日至10月20日向貸款機構提交下列材料: (一)本人學生證和身份證復印件(原件供審核); (二)已簽訂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合同; (三)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人生源地證明。 第七條農村合作金融機構收到學生首次提交的申請材料後,應當及時進行貸前審查,並在10個工作日內給予答復。對符合貸款條件的,應當在隨後的10個工作日內與借款人簽訂生源地助學貸款合同和劃款委託授權書,將貸款資金劃付至借款學生個人賬戶,之後根據劃款授權委託書,將貸款資金從借款學生個人賬戶匯劃至其所在高校指定的賬戶,並備注借款學生姓名及身份證號。 高校收到貸款後,應當及時告知借款學生,並將貸款中生活費部分轉發給借款學生。 第八條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在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發放手續時,應當及時將借款學生的信用信息准確地錄入中國人民銀行個人徵信系統。第三章貸款額度、期限和利率第九條生源地助學貸款的最高限額為每人每學年6000元,貸款機構根據借款學生在校期間的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等情況,與借款學生協商確定貸款額度。 第十條生源地助學貸款期限原則上按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制加10年確定,但最長不超過14年。學制超過4年或繼續攻讀研究生學位、第二學士學位的,相應縮短學生畢業後自付本息的期限。 第十一條生源地助學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貸款同期限基準利率執行,不得上浮;如基準利率調整,則參照人民銀行有關規定變更貸款利率。第十二條貸款利息按年計收。起息日為貸款發放日,結息日為每年度的12月20日。學生在校期間(包括學制超過4年或繼續攻讀研究生學位、第二學士學位的)的利息由財政全額貼息,畢業當年9月1日起其利息由學生及其共同借款人共同負擔。學生在校期間發生退學、開除等情況時,自辦理退學、開除等有關手續之日的次月1日起自付利息。 第四章貸款償還 第十三條借款學生畢業離校前,應當與貸款機構進行債務確認,簽訂生源地助學貸款還款確認書,並協商確定具體還款計劃。借款學生辦理債務確認手續後,辦理離校手續。 第十四條借款學生在校期間發生休學、退學、開除等情況時,高校應及時填寫生源地助學貸款就學信息變更單,將借款學生的有關變更信息書面通知貸款機構,並抄報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同時高校應當督促借款學生及時到貸款機構辦理貸款合同變更等手續。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每學期末匯總所有高校數據後,及時反饋至省農信社。 第十五條借款學生畢業後連續攻讀學位(包括碩士和第二學士學位)需要申請在連續攻讀學位期間繼續貼息的,須在錄取當年的6月底前,向原學校提出申請(提交錄取通知書原件和復印件),辦理就學信息變更手續,並到貸款機構辦理合同變更後,其在繼續攻讀學位期間的利息按原渠道進行貼息。 第十六條借款學生可以選擇貸款償還方式,允許其在提前還款日一次或者分次提前還貸。在畢業前申請提前還貸的,借款學生應當填寫生源地助學貸款提前還款申請書,並由學校相關部門蓋章確認。貸款機構應當按照貸款實際期限計算利息,不得加收除應收利息之外的其他任何費用。第十七條借款學生畢業後2年期間為寬限期,寬限期內學生和共同借款人(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可以不還本金,但應足額支付利息,寬限期結束後按還款計劃分期償還貸款本金,並足額支付利息。 第五章貸款貼息及風險補償 第十八條借款學生在校期間利息全部由財政補貼。其中,在省財政供給的高校、獨立學院和民辦高校就讀的,其貸款貼息由省級財政承擔;在市財政供給的高校就讀的,其貸款貼息由市級財政承擔,省財政負責歸集。 第十九條生源地助學貸款的貼息每年度撥付一次。貸款機構應當於每年11月將實際發放生源地助學貸款的借款學生身份信息、學籍信息、貸款金額、利率、利息及貼息等情況按照高校進行統計報省農信社,省農信社匯總後提交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在25個工作日內將貼息材料提交各高校確認後,報送省財政部門。省財政部門在12月20日前將貼息資金撥付省農信社。 第二十條建立生源地助學貸款風險補償金,其比例根據國家規定按當年貸款發生額的15%確定。風險補償金由中央和我省各分擔50%。我省承擔的風險補償金分擔辦法為:省財政供給的高校、獨立學院和民辦高校的風險補償金由省財政承擔6.5個百分點,市財政供給的高校由市財政承擔6.5個百分點;高校承擔1個百分點。 第二十一條貸款機構應當於每年11月10日前,將當年實際發放的生源地助學貸款以高校為單位統一報省農信社,省農信社匯總後於11月20日前將有關材料提交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交各高校確認。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根據確認的風險補償金數額,會同省財政於12月20日前歸集省以下所承擔的資金。省財政部門於12月31日前將省以下承擔的風險補償金撥付給省農信社;中央財政承擔的部分,省財政在收到後,及時撥付省農信社。 第六章貸款管理及優惠政策 第二十二條農村合作金融機構應當依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對符合條件的學生及時發放生源地助學貸款,確保應貸盡貸。 第二十三條農村合作金融機構應當對生源地助學貸款單立台賬、單設科目、單獨統計、單獨核算和考核。 第二十四條各高校要加強對生源地助學貸款的管理,按月統計匯總本校生源地助學貸款情況,並報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第二十五條省農信社設立生源地助學貸款統計年報,並按年向人民銀行合肥中心支行報送生源地助學貸款統計年報。 第二十六條同一學年度,已經獲得本貸款的學生,不得再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和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已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和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不得再申請本貸款。 第二十七條生源地助學貸款發生的呆壞賬,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關於國家助學貸款呆壞賬核銷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生源地助學貸款利息收入免徵營業稅。 第二十九條各有關單位應根據各自職責,分工協作,共同做好生源地助學貸款的開展工作。 人民銀行合肥中心支行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對生源地助學貸款政策進行解釋等方面工作。 省財政廳負責在年度財政預算中足額安排並及時撥付貼息資金和風險補償金,督促市級財政足額安排並及時撥付貼息資金和風險補償金;監督生源地助學貸款中各項財政性資金的管理使用等。 省教育廳負責組織高校開展政策宣傳,貸款信息確認,誠信教育等工作,負責歸集風險補償金,並協助省財政廳完成貼息和風險補償金的支付工作。 省地稅局負責落實相關稅收減免政策。 省農信社負責指導全省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規范生源地助學貸款操作,匯總並報送生源地助學貸款數據,申請撥付貼息資金和風險補償金撥付。各高等學校要加強對學生的誠信教育,培養學生的誠信意識,督促學生按照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及時、足額安排應承擔的風險補償金;及時提供借款學生動態信息。 第七章附 則第三十條本辦法發布前已發放的生源地助學貸款,仍按原合同執行。 第三十一條本辦法由人民銀行合肥中心支行、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省地稅局、省農信社負責解釋。 第三十二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安徽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暫行辦法》自行廢止。

I. 生源地助學貸款申請表填錯了,還可以再改了填嗎

可以修改,要聯系所在資助中心,請老師幫忙盡快做好就學信息變更和還款計劃變更。 沒有明確辦理截止日期,但建議您在貼息截止日前辦理。當年11月20號之前沒有辦理,需要自己支付當年利息。

生源地助學貸款申報及程序:

1、貸款受理部門

2、准備材料

3、審核材料

4、簽訂合同

5、合同回執寄返

6、貸款發放與支付

7、償還貸款

(9)最新生源地助學貸款政策宣傳片擴展閱讀:

申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3、已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學校名單以教育部公布的為准)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高校在讀的本專科學生、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生;

4、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本縣(市、區);

5、家庭經濟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按年度申請、審批和發放。學生在新學期開始前,向家庭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出貸款申請(有的地區直接到相關金融機構申請)。

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對學生提交的申請進行資格初審。金融機構負責最終審批並發放貸款。

參考資料來源:國家開發銀行——常見問題

國家開發銀行——貸款申請指南

人民網——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政策宣傳

J. 生源地助學貸款學生在線服務系統&;China(中國)

生源地助學貸款學生在線服務系統:【Ο571•8338•7998】
2007年8月,國家新出台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以下簡稱「生源地貸款」)政策,2007年8月,財政部、教育部、國家開發行聯合開展生源地貸款業務的試點省(市)共有6個:湖北省、黑龍江省、江蘇省、陝西省、甘肅省、重慶市。目前開展生源貸款業務的試點省(市)有:湖北省、黑龍江省、江蘇省、陝西省、甘肅省、重慶市、青海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寧夏回族自治區、內蒙古自治區、山西省、北京市、山東省、安徽省、浙江省、福建省、上海市、湖南省、江西省、雲南省、貴州省、四川省、廣西壯族自治區、海南省、天津市。其它省市也在積極試點,推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學生可以向當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咨詢具體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相關事宜。國家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試點工作全面啟動
家庭經濟困難、需要貸款的學生就有了兩種選擇(只能選擇一種):1,由國家開發銀行組織實施的生源地貸款(即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2,由中國農業銀行等銀行提供的國家助學貸款。 從2010年開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全部都通過國家開發銀行助學貸款信息網申請。
編輯本段一、申請條件
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以下簡稱生源地助學貸款)的申請對象為戶籍在已經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生及其家長(法定監護人)之一組成生源地貸款共同借款人。 (一)生源地助學貸款支持對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3.已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專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高校在讀學生; 4.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本市、縣(市、區); 5.家庭經濟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 註:2008年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已於今年6月底前由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完成,申請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新生和在省內高校就讀的老生須已被列入認定名單,詳細情況可咨詢您所屬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 (二)共同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主要是借款學生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如借款人是孤兒且沒有法定監護人,則可由包括近親屬在內,自願與借款學生共同承擔還款責任,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低於60周歲,無不良信用記錄且當地戶籍的自然人。
編輯本段二、貸款額度、期限、利率
(一) 貸款額度 貸款額度每人每學年不超過6000元,為1000到6000之間的整數,原則上用於學生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高校在讀學生當年在高校獲得了國家助學貸款的,不得同時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二)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原則上按全日制本專科學制年限(在校生按學制剩餘年限)最長加10年確定,借款期限最長不超過14年。學生正常學制畢業後滿兩年開始按借款合同約定按年度分期償還貸款本金。 學生在校及畢業後兩年期間為寬限期,寬限期後由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按借款合同約定,按年度分期償還貸款本息。學制超過4年及繼續攻讀更高一級學位(包括第二學士學位)的借款學生相應縮短學生畢業後自付本息的期限。 (三)貸款利率 利率執行貸款發放時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自貸款發放日起每年12月21日調整一次,調整後的利率為調整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基準利率。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利息按年計收,學生在校期間的利息由財政全額貼息,畢業後的利息由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共同負擔。 (四)貼息政策 根據國家助學貸款有關規定,原則上學生正常在校期間,助學貸款利息由財政全額貼息。學生畢業後貸款利息由借款人自行承擔。 1.利息。貸款學生在校期間利息全部由財政補貼,其中,考入中央部屬高校的學生,其貸款貼息由中央財政承擔。考入地方高校的學生,跨省就讀的,其貸款貼息由中央財政承擔;在本省就讀的,其貸款貼息由地方財政負擔。貸款學生畢業後利息全部由學生及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負擔。 2.風險補償金。建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風險補償專項資金,風險補償金比例按當年貸款發生額的15%確定。 3.貼息和風險補償金管理。中央和地方負擔的貼息及風險補償金分別由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和各省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歸集。每年12月20日前,向開展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經辦銀行及時足額劃撥,由經辦銀行實行專戶管理,主要用於彌補貸款違約損失等有利於防範風險和加強管理的費用。
編輯本段三、申報材料
(一)貸款證明材料 1.2009年入學的新生及已經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內高校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籍在校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格認定工作已先期由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完成,通過預申請的審核的學生,須由畢業中學或高校出具開通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省市證明材料。 2.已經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外高校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籍在校生,須由所在高校出具貸款證明。 (二)身份證明材料 1.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監護人也可以軍人證或武警證為有效證件); 2.錄取通知書或學生證。新生憑錄取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在校生憑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編輯本段四、申報及辦理程序
(一)貸款受理部門 借款人所屬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 (二)准備材料 准備齊全上述貧困證明材料、身份證明材料、郵儲銀行存摺後到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登記並領取《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借款人需將申請表填寫完整並印章齊全。 (三)審核材料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記領表的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出具身份證明材料(含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學生證或錄取通知書、戶口簿)復印件需要兩份、申請表和郵儲賬號,縣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工作人員對材料進行審查。 (四)簽訂合同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簽訂《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簽訂借款合同同時授權郵政儲蓄銀行從上述賬戶中扣收貸款本息。特別提醒,合同中請填寫存摺賬號,賬號務必填寫准確,如因填寫錯誤造成貸款無法匯劃,責任由學生本人承擔。 (五)合同回執寄返 借款合同簽訂完畢後,學生可持合同到高校報到,從2011年起學生只需到高校資助中心辦理電子回執,無需再郵寄紙質回執。報到後30日內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未收到回執(最遲不得超過10月30日),視同學生撤銷借款申請。 (六)貸款發放與支付 根據合同約定,郵儲銀行將在合同約定日期發放貸款,並將貸款資金電匯至借款學生所在高校指定賬戶。 (七)償還貸款 借款學生畢業後,學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負責按借款合同約定,按時在個人賬戶中存入足額資金;代理結算行根據區資助中心提供的扣款明細表,從學生個人賬戶扣收相應款項。
編輯本段五、特別提醒
(一)借款人應認真閱讀合同文本,切實履行借款人各項義務。 (二)如國家相關政策發生調整,按新的政策執行。 (三)國家開發銀行及各級資助中心有權不經借款人同意按照有關規定公布和使用借款人個人信息以及借款人貸款違約信息; (四)借款人個人信息和借款人貸款違約信息將被錄入全國聯網的人民銀行個人徵信系統,不良信用記錄將會給個人未來的生活、工作產生深遠影響。 (五)借款人應在還款後及時與市縣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及經辦銀行進行帳務核對工作,防止出現問題。
編輯本段六、有關申請材料注意事項整理如下:
1.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書: (1)申請理由應包含家庭經濟情況,不能過於簡單,應寫得情真意切。 (2)所寫內容不能與其他材料中的內容相矛盾。 (3)申請書不能塗改。 2.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 (1)該調查表字跡不能更改、擦拭或有內容的添加。 (2)必須用碳素鋼筆或黑色簽字筆填寫。 (3)加蓋民政部門的公章。 民政部門公章必須含有民政字樣(如民政局、民政辦公室),業務章無效。 注意:若當地民政部門因故取消,而代之以社會事務辦公室,則可以蓋社會事務辦公室的印章,但應同時由當地政府(鄉、鎮以上級別)出具此種情況的說明。 (4)貸款學生本人及其父母親的姓名必須與各自身份證上的姓名完全一致。 (5)貧困證明應註明家庭具體人口。 如果家庭人口包括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貸款學生的父親或母親是獨生子女的必須提供獨生子女證明,如其父母不是獨生子女的,要計算出其父母分擔(外)祖父母的贍養費,作為家庭支出。 已結婚的兄、姐一般不包括在家庭人口中。 (外)祖父母最好不包括在家庭人口中。 (6)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350元。若把兄弟姐妹算在家庭人口中,如他們有收入,則要把他們的收入計算在內。 (7)調查表中的人口與其他資料中的人口應該一致,不能前後矛盾、混亂。 (8)父母離異的在調查表上應填上父母雙方姓名。 3.父親和母親身份證復印件: (1)如身份證已失效,可用其戶口頁(要有父母的身份證號碼)復印件蓋派出所鮮章代替。 (2)如父母離異的,應提供父母離婚協議書(或法院判決書)和父母雙方的身份證復印件。 注意:若離婚協議書或法院判決書中關於子女撫養情況的內容與實際撫養情況不一致,則應在相應文書上予以註明。 (3)如父母一方(或雙方)已故,須在貧困證明中註明已故,同時由派出所出據死亡證明,加蓋鮮章。 死亡證明應至少包括以下內容:xxx(貸款學生的名字)的父親或母親於x年x月x日死亡。最後由公安機關加蓋派出所戶籍專用章。 4.學生身份證復印件和學生證復印件: 學生證復印件應加蓋學生處資助中心印章。(由學生處統一辦理) 5.2個見證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2個見證人中1名是學校老師,1名是學校同學。 6.未滿18歲的學生銀行不予貸款。 7.下崗證和低保證不是申請貸款的必需材料,但如果提供上述證件,則更容易申請到貸款。 8、對已辦理了信用卡的學生,銀行不予貸款,除非具備下列條件:信用卡發卡行出具「辦理信用卡時不需要收入證明,不需要擔保,銀行徵信系統數據記錄錯誤」的證明。 9、中國農業銀行等銀行提供的國家助學貸款實行一次申請、逐年發放的辦法。每個學生僅有一次貸款機會,即已經貸款成功了的學生不得再行申請。 10、所有材料不得用傳真件。 11、所有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除外)必須加蓋相應機關的紅章。 備註: 1.所有資料需要用A4紙張,不是A4紙張的資料可粘貼在A4紙上。 2.各復印件應清晰。 3.書寫要工整、規范,用碳素墨水或黑色簽字筆書寫。 4.每份材料上所蓋印章必須清晰。 5.所有表格內容應前後一致,不能自相矛盾。
編輯本段七、各地生源地助學貸款動態
成都
24日從成都市教育局獲悉,市教育局將聯合國家開發銀行四川省分行、成都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面向戶籍在我市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以幫助其順利升入高校和正常完成學業。據悉,符合條件者可以開始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了。
山東
凡山東省籍考生參加全國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並被山東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錄取的經濟困難的本專科生(含高職生)、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均可由其家長或法定監護人憑本人戶口本、身份證、戶口所在地民政部門出具的經濟困難證明以及有關學籍證明,到戶口所在農村信用社辦理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 自今年起,山東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出現了許多新變化:一是全部實行網上申請,網上申請時間為7月20日至9月20日;二是資金撥付採用「支付寶」方式辦理,不再通過郵政儲蓄銀行辦理,無需到郵政儲蓄銀行開戶;三是借款合同文本將採用新版本,2009至2010學年的借款合同文本停止使用,由當地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從2008年正式啟動,面向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學校名單以教育部公布的為准)正式錄取的新生或高校在讀的本專科學生、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生。學生入學前在戶籍所在縣(市、區)辦理貸款手續,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 每個借款人每年最多可以申請6000元貸款,最長還款期限可達14年。學生在校期間的利息由財政全額貼息支付,畢業後的利息由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共同負擔。
甘肅
目前,甘肅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每生每年最高可貸6000元,貸款最長期限為10年,要求大學生畢業後2年內開始還貸,6年內還清。如果大學生讀研,貸款期限還可相應延長。
福建
從今年起,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在福建省各縣(市、區)高校全面實施,與就學地國家助學貸款並行推進、互為補充。為此,福建省積極創新運行體制,並規定貸款學生在校期間的利息全部由財政補貼,以實現助學貸款的全覆蓋、廣受益。
江西
江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國家開發銀行等金融機構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高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新生和在讀學生發放的、在學生入學前戶籍所在地辦理的國家助學貸款。生源地貸款為信用貸款,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
青海
據了解,2008年,青海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因啟動時間晚、知曉率低等因素,貸款學生數僅1418人,貸款額為720餘萬元;2009年,由於我省對這項工作宣傳到位、准備充分,貸款人數激增至10655人,貸款額為萬多元。今年新增人數達8000人,貸款額接近8000萬元。
包頭
近日,從包頭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獲悉,今年包頭市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將從7月20日開始接受辦理。
資陽
以前的各類助學貸款都是在學生進入大學後才可辦理,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在大學生入學前就可以獲得。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指銀行類金融機構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發放的、在學生入學前戶籍所在縣(市、區)辦理的助學貸款,主要用於解決學生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問題。
廣西
今年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政策較去年有3大調整,一是去年貧困生開具貧困證明時,需由生源地的鄉鎮出具,為方便學生辦理手續,今年調整為可由貧困生所就讀的高中或大學出具證明;二是今年貧困生可在網上填報生源地貸款的申請;三是去年申請人需拿申請回執到學校蓋章,15個工作日內寄回到資助辦公室,今年調整為,學生拿回執在學校蓋章後,直接從網上傳到資助辦就可以了,整個流程更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