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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銀行貸款風險的案例

發布時間: 2022-05-05 14:30:38

A. 商業銀行貸款案例分析

1 :固定資產沒有。負債過高,資不抵債 ,擔保人沒有足夠的償還能力。不會給他貸款

2:王某雖沒有房子,但收入較為穩定,雖然負債頗高,但是擔保人有足夠的能力償還 ,可以貸款

B. 商業銀行短期商業貸款業務失敗的典型的案例

太多了,比如一筆存單質押貸款,銀行放鬆了對貸款需求、數量、其他風險緩釋的要求,結果出質企業出了法律糾紛,質押資金被凍結,無法處置,貸款無法償還。當初應按照規定,核實貸款需求合理性、第一還款來源的有效性等。

C. 商業銀行抵押貸款中存在哪些風險,如何防範

從我國商業銀行的發展來看,我國商業銀行所面臨的風險集中表現為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操作風險和流動性風險 。

1、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又稱違約風險,是指因交易對方(債務人)難以履約還款或不願意履行債務而造成債權人損失的可能性。銀行信用風險主要指債務人不能如期足額償還借款而造成銀行貸款損失的風險。信用業務是銀行的傳統業務,也是主要業務。銀行是社會的信用中心,也是信用風險的集中地。因此,在現代信用經濟條件下,銀行面臨的信用風險是比較突出的風險,而且信用風險給銀行帶來的損失也是巨大的。

2、市場風險

市場風險是指因市場價格(利率、匯率、股票價格和商品價格)的不利變動而使銀行的表內和表外業務發生損失的風險。市場風險存在於銀行的交易和非交易中。巴塞爾委員會對市場風險的定義為:因市場價格變動而導致表內外頭寸損失的風險。

3、操作風險

操作風險按風險類型可以分為四種,分別為內部操作流程、人為因素、體制因素和外部事件。按風險因素可以分為七種類型,包括:內部欺詐;外部欺詐;雇員活動和工作場所的安全問題;客戶、產品和業務活動的安全問題;銀行維系經營的實物資產損壞;業務中斷和系統錯誤;行政、交付和過程管理等。

4、流動性風險

流動性風險是我國商業銀行面臨的主要風險之一。隨金融市場的開放在不斷加大,流動性風險一旦加大成為流動性危機,則會造成不可逆的損失。流動性風險與信用風險、市場風險和操作風險相比,形成的原因更為復雜和廣泛,通常被視為一種綜合性風險。

根據貸款抵押風險分析,可以從如下幾個方面來進行風險防範。

①嚴格審查。對抵押物、產權關系、抵押合同和相關證件進行嚴格審查是防範貸款抵押風險的根本措施。

對於抵押物本身,信貸人員要審查抵押物權利憑證的真實性,並通過實地考察核實權利憑證所對應的抵押物(比如房屋、土地使用權等)的真實性;其次,信貸人員還要嚴格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審查抵押物,看看抵押物是否為相關的法律法規許可,是否屬於銀行許可的抵押物范圍。

對於抵押物的產權關系,若為共有財產(比如房屋)的必須要有其餘共有人同意抵押的授權書,若為合夥企業的財產必須有其餘合夥人同意抵押的授權書。若為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的抵押物,必須具有主管國資委和職代會同意抵押的授權證明文件;若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抵押物,必須根據公司章程具有股東大會或董事會同意抵押的授權證明文件。

對於抵押物的各類證件,信貸人員必須嚴格審查,要求相關證件齊備。這項要求必須根據具體的抵押物而定,比如進口汽車抵押貸款,就需要營運牌照、產品合格證、購銷合同、報關單和發票等多項手續。

對於抵押合同,信貸人員必須嚴格審查貸款合同的相關條件,尤其是它的附加生效條款以及借款人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等。此外,尤其需要注意的是,抵押合同的有效期限必須覆蓋貸款合同的有效期限。

②做好登記備案。根據《擔保法》,房地產、林木、航空器、船舶、車輛及企業設備和其他動產進行抵押的需要依法登記,抵押合同從登記之日起開始生效。因此,銀行在辦理抵押貸款時,必須特別注意抵押物是否需要登記才能生效。此外,還要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確認貸款合同與擔保合同是否需要進行公證。

③做好價值評估。抵押物價值評估是防範抵押貸款風險最常見的手段。為此,銀行首先必須建立一套完整的抵押物價值評估的內部管理制度,定期開展抵押物價值評估工作,有條件、有需要的單位還必須建立逐日盯市制度,並且著力開展這方面的人員培訓工作。其次,還要加強對資產評估公司的聯系、了解和評估,防止抵押物價值評估業務外包出現弄虛作假的風險。再次,對於出具抵押物產權憑證的政府部門也不能完全忽視,尤其是要注意分析是否存在借款人買通政府部門關鍵人員而出具虛假產權證明或重復抵押等情況的可能性。

④做好資產保全工作。銀行貸款的資產保全工作涉及抵押物的處置問題。在借款人出現違約的情況下,銀行要及時查封抵押物,保障自己作為第一受益人的權利。在處置抵押物時,要努力協調與相關利益方的關系,充分考慮處置成本、稅費、貸款違約後的利息損失等,並防止抵押物被賤賣的風險。

(3)商業銀行貸款風險的案例擴展閱讀

銀行的操作風險管理不僅涉及到銀行內的程序和流程,同時也涉及到銀行的組織結構、政策以及操作風險的管理流程。對於機構來說,處理操作風險應該有適當的針對操作風險的政策,首先要確定這些政策,同時要把這些政策告知整個銀行的人員。在這個過程當中要考慮幾個方面:首先要有一個明確的治理結構,必須了解在什麼情況下應該向誰匯報。

在一個典型的銀行案例中,應有一個單獨的信用風險管理機構,還有不同業務部門負責日常業務的管理,即有兩個報告機制,有關日常運作,向這種業務部門經理匯報;

而有關信用方面,必須向有關信用經理匯報。在銀行涉及的信息當中還有一點非常重要,即獲得信息的人和信息在不同層面的細節。比如董事會所需要的是一個概括性的信息,因而不可能把同樣信息交給所有的人。另外,信息應當是具有靈活度的,還需要有靈活收集信息的方法。

D. 求國內外金融風險案例!!!麻煩各位了~~

海南發展銀行的關閉
一、案例分析
1998年6月21日,中國人民銀行發表公告,關閉剛剛誕生2年10個月的海南發展銀行。這是新中國金融史上第一次由於支付危機而關閉一家有省政府背景的商業銀行。海南發展銀行成立於1995年8月,是海南省唯一一傢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股份制商業銀行,其總行設在海南省海口市,並在其他省市設有少量分支機構。它是在先後合並原海南省5家信託投資公司和28家信用社的基礎上建立和壯大的。成立時的總股本為16.77億元,海南省政府以出資3.2億元成為其最大股東。關閉前有員工2800餘人,資產規模達160多億元。
海南發展銀行從開業之日起就步履維艱,不良資產比例大,資本金不足,支付困難,信譽差。1997年底按照省政府意圖海南發展銀行兼並28家有問題的信用社之後,公眾逐漸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開始出現擠兌行為。隨後幾個月的擠兌行為耗盡了海南發展銀行的准備金,而其貸款又無法收回。為保護海南發展銀行,國家曾緊急調了34億元資金救助,但只是杯水車薪。為控制局面,防止風險漫延,國務院和中國人民銀行當機立斷,宣布1998年6月21日關閉海南發展銀行。同時宣布從關閉之日起至正式解散之日前,由中國工商銀行託管海南發展銀行的全部資產負債,其中包括接收並行使原海南發展銀行的行政領導權、業務管理權及財務收支審批權;承接原海南發展銀行的全部資產負債,停止海南發展銀行新的經營活動;配合有關部門施實清理清償計劃。對於海南發展銀行的存款,則採取自然人和法人分別對待的辦法,自然人存款即居民儲蓄一律由工行兌付,而法人債權進行登記,將海南發展銀行全部資產負債清算完畢以後,按折扣率進行兌付。6月30日,在原海南發展銀行各網點開始了原海南發展銀行存款的兌付業務,由於公眾對中國工商銀行的信用,兌付業務開始後並沒有造成大量擠兌,大部分儲戶只是把存款轉存工商銀行,現金提取量不多,沒有造成過大的社會震動。

二、原因分析
(一)不良資產比例過大。可以說,海南發展銀行建立本身就是一個吸納海南非銀行金融機構不良資產的怪胎。1992年開始海南房地產火爆,1993年5月以後,國家加大金融宏觀調控力度,房地產熱逐步降溫,海南的眾多信託投資公司由於大量資金壓在房地產上而出現了經營困難。在這個背景下,海南省政府決定成立海南發展銀行,將5家已存在嚴重問題的信託投資公司合並為海南發展銀行。據統計,合並時這5家機構的壞賬損失總額已達26億元。有關部門認為,可以靠公司合並後的規模經濟和制度化管理,使它們的經營好轉,信譽度上升,從而擺脫困境。1997年底,遵循同樣的思路、有關部門又將海南省內28家有問題的信用社並入海南發展銀行,從而進一步加大了其不良資產的比例。
(二)違法違規經營,海南發展銀行建立起來以後,並沒有按照規范的商業銀行機制進行運作,而是大量進行違法違規的經營,其中最為嚴重的是向股東發放大量無合法擔保的貸款。海南發展銀行是在1994年12月8日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籌建,並於1995年8月18正式開業的。成立時的股本16.77億元。但僅在1995年5月到9月間,就已發放貸款10.60億元,其中股東貸款9.20億元,占貸款總額的86.71%.絕大部分股東貸款都屬於無合法擔保的貸款,許多代款的用途根本不明確,實際上是用於歸還用來入股的臨時拆借資金,許多股東的貸款發生在其資本到賬後的一個月,入股單位實際上是剛拿來,又拿走。股東貸款實際上成為股東抽逃資本金的重要手段。這種違法違規的經營行為顯然無法使海南發展銀行走上健康發展的道路。

三、 啟示
(一)不良資產比例過大是目前我國銀行業的主要風險。我國的商業銀行特別國有獨資商業銀行不良資產比例大是一個眾所周知的事,盡管對4家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資產比例的匡算結果有不同,有的說20%左右,有的說30%左右,不論那一個比例,反正都是高比例,大大超過了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17%的最高限界,也大大高於東南亞金融危機爆發之初的泰國(7.9%)、馬來西來(6.4%)、印尼(17%)、韓國12%、日本12%、台灣11%,而形成高比例不良資產的原因雖有銀行自身經營管理的問題,但更多的是由於體制因素及由此引起的過多行政干預造成的。國有商業銀行在如此高的不良資產比例下只所以還能正常運轉,根本一點在於廣大民眾相信國有銀行不會倒閉,因此不但不擠提,還照樣存款。海南發展銀行一開始了就染上了國有商業銀行的體制病,長官意志使它一起步就背上了沉重的不良資產包袱,而由於它不是國有商業銀行,沒有國家信用保證,因此,一有風吹草動,就會發生擠兌,引發支付危機而難以為繼。如前所述,目前我國的主要商業銀行是裹著國家信用大旗掩蓋著高額不良資產的病灶,如果不能盡快把不良資產比重降下來,隨著我國加入WTO和國有商業銀行企業化改革的深入,就極容易引發類似海南發展銀行這樣的風波。

(二) 合規合法經營是商業穩健運行的基本要求。
海南發展銀行只所以短命,原因是它一開業就違規經營,《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四章第35條、第36條、第40條規定,「商業銀行貸款,應當對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償還能力、還款方式等情況進行嚴格審查」,「商業銀行貸款,借款人應當提供擔保」,「商業銀行不得向關系人發放信用貸款;向關系人發放擔保貸款的條件不得優於其他借款人同類貸款的條件」。而海南發展銀行完全違背這些規定,貸款不問用途,貸款不搞抵押,通過貸款的方式抽逃資本金,前門拿進、後門拿出,拿來多少、帶走多少,如此違法亂紀經營,豈有不垮之理。
(三) 中央銀行的救助是防止商業銀行發生信用危機,化解銀行業風險的最後一道防線。在1998年上半年海南發展銀行出現儲戶擠兌時,中央銀行緊急調動34億資金予以支持,當發現如此救助不足以制止信用危機發生時,中央銀行採取斷然措施,立即關閉海南發展銀行,由中國工商銀行對其實行接管,從而避免了事態的擴大,保護了私人儲戶的利益。同時按照國際通行的規則,對法人債權進行登記,在海南發展銀行全部資產負債清償完畢以後按折扣率進行總付,以體現投資者(這里為存款者)自我承擔風險的原則。這一案例,充分顯示了中央銀行充當最後貸款人和化解銀行風險的最後一道防火線的地位。

第二篇 外國金融風險案例
案例2-1
美國儲貸協會的破產

20世紀80年代中後期美國發生了繼30年代以後又一次商業銀行儲蓄機構破產的風潮,據美國立法機構統計,有問題的商業銀行從1981年的大約200家增加到1986年的超過1400家,商業銀行倒閉的數量從1950——1981年平均每年5家,1982年——1992年平均每年130家,1988年達到200家以上,儲貸協會幾乎全面破產。至1995年末,花費了納稅人大約1400億美元。據美國總會計署估算,這場危機的保救成本要超過5000億美元。在這場危機中,各種利益集團通過立法機關和政府胡整亂治,丑聞百出,在美國金融發展史寫上了不光彩的一頁。

一、案例介紹
美國儲貸協會建立於20世紀30年代,當時成立這個協會的目的是為了鼓勵美國的中產階級進行自顧,所以全稱是「扶助儲貸協會」。為了規范儲貸協會的運作,國會創建了聯邦住宅貸款銀行委員會(FHLBB),而且建立了它的附屬機構聯邦儲貸保險公司(FSLIC),為儲貸協會的存款保險。儲貸協會吸收公眾的短期儲蓄存款、並且用這些所得存款向當地的購房者提供20年和30年的抵押貸款,利率在抵押期內保持不變。
顯然,如果儲貸協會向儲戶支付的利率低於儲貸協會發放的抵押貸款的平均收益率,則儲貸協會就有盈利,可以正常經營,反之,如果儲貸協會向儲戶支付的利率高於儲貨協會發放的抵押貸款的平均收益率,則該機構就會虧損。從30年代到60年代中期利率很低,而且穩定,長期抵押貸款利率高於短期存款利率,即儲貸協會的收益曲線總是向上傾斜的。在穩定且低通貨膨脹率的時期,儲貸協會的經營是很簡單的。局外人嫉妒地拿儲貸協會經理的「3——6——3」的經營方式(以3%的利率借款,以6%的利率貸款,每天下午3點打高爾夫球)開玩笑。不幸的是,在70年代中期,利率開始上升。最初,這一上升是溫和的遞進的,所以儲貨協會遇到的麻煩不大。但在70年代後期,不斷上升的通貨膨脹對利率施加了向上的壓力,並將利率提高到了儲蓄機構可以向儲戶提供的利率上限水平。為了防止嚴重的非中介化,立法機構授權儲貸協會發行貨幣市場單據,這一新工具面值1萬美元,並允許銀行和儲蓄機構參照6個月國庫券的標准來確定利率。

E. 求商業銀行信貸風險的案例 或者是企業財務危機管理的案例 謝謝了!

摘要:集團企業關聯交易是一個普遍存在的經濟現象,它的產生和發展,有降低經營成本、發揮規模效益、優化資產結構、實現集團利潤最大化和提高整體市場競爭能力等客觀的需求,但不公平關聯交易所引發的集團風險案例,對銀行等債權人權益的損害也十分突出,嚴重威脅了銀行信貸資產的安全,暴露出我國現行關聯企業制度的缺陷以及我國商業銀行關聯風險控制機制的漏洞。本文剖析了關聯交易的4種主要特徵,旨在揭開集團企業關聯交易復雜、神秘的面紗,結合商業銀行信貸操作實際,提出了防範集團關聯交易風險的六個環節。
關鍵詞:集團客戶信貸風險;關聯交易;集團客戶授信管理;集團客戶信貸風險防範

隨著我國經濟的高速增長,以利益關聯組成的各種企業集團得到了迅速發展,規模龐大、發展穩健的大集團不僅成為國家產業核心競爭力的重要標志,也成了各家商業銀行重點拓展的客戶群體。但「德隆」、「藍田」、「農凱」、「華光」等大型集團風險案例的爆發,給相關銀行造成巨大損失,甚至影響到區域經濟的穩健運行。在這些案例中,商業銀行應該接受哪些教訓、應該在風險防範的哪些環節加以改進?本文列舉了商業銀行在集團客戶信貸風險案例四種類型中所扮演的角色和從中應汲取的教訓,提出從六個環節防範集團客戶信貸風險。

一、集團客戶信貸風險案例的四種類型

(一)盲目擴張失敗型:銀行信貸資金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一些有過輝煌經歷的集團客戶企業家往往有太強的擴張慾望,無往不勝的過往經歷,使得他們很容易形成一種自我崇拜和好大喜功,過高估計自己的能力和企業的實力。在這種心態支配下,企業往往會進行盲目擴張,一旦擴張失敗,大概有四種結局:一是草率地進入新領域,結果在多元化經營中敗下陣來,比如巨人集團;二是在全國各地大規模開設多層次的分支機構,最後導致管理失控,比如三株集團;三是過度追求廣告的轟動效應,最典型的例子是不顧自身財力爭做所謂的「標王」,從而導致經營巨虧,比如秦池酒業;四是揮舞資本大棒、超過自身實際能力進行跨行業大兼並,過度負債形成的巨量短期資金被長期使用,最終資金鏈不堪重負斷裂,導致整個企業帝國轟然倒塌,比如新疆德隆。

(二)資本運作失策型:銀行信貸資金陷入資本運作「黑洞」
目前,資本運作產生的原因主要有兩個:一是在國有企業產權改革過程中的客觀存在。國有企業產權改革,不管是國有企業之間通過資產劃撥、股權劃轉等方式進行的國有資產優化組合,還是通過規范上市、中外合資、相互參股、兼並收購等多種途徑實現投資主體的多元化,都涉及到資本運作,雖然這些資本運作並不全部由企業本身主導完成,但是企業本身必定要扮演重要角色。二是在企業擴大經營過程中的主觀慾望。企業要擴大經營必然伴隨資本運作,應該警惕的是,集團客戶特別是上市的集團客戶陷入資本運作「黑洞」的案例很多,近年來,因資本運作不當而出現經營風險甚至破產倒閉的企業約占總數的30%。曾有資本市場「西南王」之稱的朝華集團董事長張良賓因涉嫌金融詐騙、虛增注冊資本等被警方採取強制措施,它可能存在的資本運作「黑洞」高達20億元,其中僅違規擔保項就達9.7億元。目前,朝華集團已被眾多債權人包括華夏銀行、上海銀行、交通銀行等7家銀行的分支機構訴上法庭,涉訴金額高達8億元。[1]此案雖然不像德隆那樣令人震驚,但給商業銀行留下的教訓非常深刻,銀行貸款必須警惕再度陷入集團資本運作的「黑洞」。
(三)集團管理失當型:銀行信貸資金陷入企業的管理風險
企業內部的管理風險,一是來自於資金頻繁挪用。在集團企業中,從屬企業以自身名義獲取的貸款往往被控制企業挪作他用,不僅為違規經營提供了土壤和手段,也難以真正體現信貸資金的使用效益,同時增加了貸款風險。雖然銀行有權對信貸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但由於現行財務會計制度的欠缺及銀行與企業間信息不對稱的客觀存在,銀行在實踐中很難對貸款的使用進行真正的監督。二是自於財務虛假。集團企業中存在大量虛假出資行為,重復驗資、先出資後抽逃、注冊資本不到位等現象嚴重,造成企業資本和資產不實;合並報表與承貸主體報表不分,編制合並報表未剔除集團關聯企業之間的投資與應收應付款項等,誇大了承貸主體的資產、銷售收入和利潤;母公司財務報告未披露成員單位之間的關聯交易、相互擔保情況等,形成財務泡沫;一些集團企業為包裝上市,往往通過關聯交易隨意調整集團內各企業的資產負債結構,使銀行很難准確掌握客戶真實的資產負債和效益狀況,直接影響了銀行貸前調查及貸後管理決策的准確性。三是來自於道德缺失。當前道德缺失的集團企業不乏其數,其往往通過關聯交易將成員企業之間的資產、債務進行重組等,蓄意逃廢銀行債務。常見的形式有:通過破產逃廢債務;通過企業分立,將債務留在原企業,懸空債務;抽逃優質資產、資金組建新的企業,將不良資產留給原企業,並由其承擔債務,達到「金蟬脫殼」的目的。四是來自於公司治理結構混亂。集團企業領導者往往擁有大部分甚至全部股權,從而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力,如原「健力寶」董事長的張海,上億交易往往就是一個人就能定了,所謂智者千慮必有一失,這樣「一言堂」的決策機制下,有所過失也不奇怪。
(四)信用集聚失控型:銀行信貸資金陷入信用膨脹等關聯風險
這是集團客戶出現風險的最常見的一種類型。一是從審貸形式上看,一般集團企業各成員的貸款金額不是很大,但由於其從屬企業受控制企業的支配,從屬企業以自己名義獲取的貸款經常被控制企業抽調使用,控制企業通過從屬企業獲得貸款。二是從信貸總量上看,如果將集團企業群體作為一個獨立的整體來看待,則控制企業貸款量往往大大超過其授信額度,形成集團企業整體的信用膨脹。三是從控制關聯風險難度上看,集團企業隨著業務的發展不斷通過投資、參股等形式在各地建立關聯企業,銀行分支機構很難掌握其復雜的關聯關系。目前各商業銀行因缺乏一條授信信息完全共享的通道,這就不可避免地發生同一銀行的分支機構與同一集團企業的關聯成員之間的交叉貸款、重復貸款現象。[2]由於關聯企業之間經營狀況、財務狀況具有很大的同質性、關聯性,整個債務鏈十分脆弱,一旦一家企業生產經營出現困難,就會產生「多米諾骨牌效應」,使整個集團企業的貸款安全受到影響。

二、商業銀行防範集團客戶信貸風險的對策建議

集團客戶信貸風險控制是一個非常復雜的課題,商業銀行要按照「防患未然、控住風險、加強協調、高效運作」的原則,從以下六個環節,有效防範、遏制集團信貸風險的發生。
(一)嚴格准入條件,防止「病從口入」
把可持續發展能力作為集團性客戶准入的核心條件,重點評價分析集團性客戶主業的穩定性、主營業務現金流量的穩定性、集團成長的穩定性和核心競爭力、集團在投資中的風險偏好以及與銀行的合作態度等。對符合科學發展觀要求、組織結構清楚、財務制度健全、資金往來規范、符合國家行業產業政策、經營效益又好又快、發展和擴張主要依靠自身積累的集團性客戶,應予以支持。對主營業務不突出、財務制度不健全、關聯交易不按照市場規則進行或客戶不願意提供關聯方信息的集團性客戶,應審慎介入。對單純依靠銀行信用膨脹進行規模擴張的家族式民營企業、公司治理混亂、涉足股市期市等高風險市場、資本運作頻繁的集團性客戶,嚴格控制其授信額度,並作為重點關注和風險監控對象,建立逐步退出機制。
(二)統一授信,控制授信總量
嚴格執行《商業銀行授信工作盡職指引》要求,對集團客戶的授信管理上必須實行統一授信,將集團公司與其所有關聯企業作為一個主體來評價。統一授信可以避免其因資本或資產的虛增而導致的銀行貸款過度集中和信用膨脹,從而可以防止分散授信情況下集團授信總量的高估,同時由於關聯交易只是使有關利益在集團內部進行分配,統一考察集團整體授信承受能力可以消除集團內部控制方式造成的人為影響,降低集團企業的整體信用風險。在深入調查並摸清集團性客戶總體情況的前提下,根據集團性客戶的真實組織結構、經營管理模式和財務狀況,選擇不同的授信模式對集團性客戶進行授信。對集團性客戶整體授信既要考慮集團的授信空間和整體承貸能力,也要考慮具體用信企業的實際用信需求和承貸能力,具體授信必須落實在核心業務、核心資產和核心項目上,防止多頭授信和過度授信。同時,加大對授信工作盡職調查、審查、審批環節的監督檢查力度,確保授信業務的健康規范開展。
為此,對在產權上存在控制關系且由母公司合並報表反映經營成果的集團客戶,應通過合並報表核定集團最高授信額度,然後根據各下屬公司的資產、經營及信用需求情況,進行適當分配,對子公司的授信必須在集團核定的授信額度內掌握;對未合並報表反映經營成果,但在經營權上存在控制關系或主要投資人、關鍵管理人員、與其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存在控制關系的集團客戶,應以集團內的獨立法人為授信對象核定授信額度,在此基礎上核定對集團客戶的整體授信額度;在集團企業授信額度核定時要綜合考慮掌握客戶他行融資情況、關聯企業擔保情況,對客戶授信承受能力進行科學分析;結合貸後管理,根據集團客戶重大關聯交易導致集團內單個企業的資產變動情況以及他行信用注入情況,動態調整集團客戶授信額度或集團客戶內單個企業的授信額度,切實控制集團客戶的用信總量。
(三)優化擔保方式,減少關聯擔保
對集團客戶要大力推行最高額資產抵押授信方式。通過以集團核心資產設定抵押,盡最大可能控制由關聯企業擔保的授信額度;對集團內關聯企業相互擔保的信貸業務,要從嚴掌握擔保企業的擔保能力。同時相應扣減擔保企業的授信額度或分配給擔保企業的授信額度;選擇擔保方式要注重物的擔保,杜絕擔保形式化。選擇關聯企業融資擔保方式時,應當以抵押、質押等物權擔保方式為主,避免關聯企業互保、聯保。不僅要關注設定的擔保是否合法,還應當注意擔保主體是否具備代償能力。如果控制公司擁有較多從屬公司而且其從屬公司股權易於變現,可以要求控制公司為從屬公司提供連帶責任擔保。一旦從屬公司違約,銀行可以直接要求控制公司履行擔保義務。而控制公司作為控股公司,銀行在追索其擔保責任時可以通過追索控股股東,進而執行控股股東持有的從屬公司股權,從而避開股東有限責任的限制,把控制公司和從屬公司的利益緊密聯系在一起,實行統一的風險控制。
(四)加強貸後管理,密切關注整個集團客戶的經營狀況
加強對集團客戶信貸資金去向檢查。要充分利用信貸管理系統、企業徵信系統和會計系統,進一步落實好貸款「三查」制度,加強對大額授信客戶信貸資金流向監控,做好客戶貸款用途的調查和貸後信貸資金使用的跟蹤檢查,確保貸款規模與客戶生產經營相匹配、資金用途規范;要加強對集團客戶資金賬戶的監控檢查,防止企業通過轉賬混用自有資金和信貸資金,並重點監督集團客戶利用資金「打新股」等短期佔用行為,對既有信貸資金又參與股票買賣的企業,要實施重點監測並控制好信貸資金規模和用途,嚴防資金直接或間接進入股(房)市。
嚴密監控集團客戶尤其是控制企業以及還款資金來源企業經營狀況、財務狀況的異常動態;關注各個成員企業之間和與銀行有密切關系的成員企業之間各項大額資金往來情況;關注關聯企業集團重大資產處置情況、集團經營管理體制(包括但不限於企業改制)的變化、面臨的訴訟風險;嚴密監控企業投資人和主要管理人員的誠信狀況。
(五)加強相關同業合作,協調經營管理行為
1.建立主辦行制度,落實管理責任制。對系統內整個集團客戶的監管要以整體授信核定行作為管理行,負責對集團客戶管理的組織和協調;母公司或核心企業所在地經營行作為主辦行,具體負責對集團客戶整體風險預警,建立統一授信監測台賬和監測檔案,實行全方位動態監測和發布;子公司所在地經營行作為協辦行,要及時向主辦行及管理行通報子公司經營情況、對外融資及重大關聯交易情況。通過管理行牽頭,建立聯系制度,對集團重大事項、資金往來、異地經營狀況等及時溝通,共同協商對策,擬定監管方案。集團客戶主辦行要逐戶落實管戶主責任人並明確管理職責,管戶主責任人要收集客戶信息並定期聯系客戶,監管客戶資金賬戶往來,信貸資金使用情況及客戶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客戶在其他金融機構的融資情況及與債權人的合作關系,對外擔保等或有負債情況;要按規定進行貸後檢查,落實審批內容,了解客戶的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經營管理情況、資產尤其是核心資產的變動情況,檢查信貸資金的流向,發現預警信號,要及時採取措施,防範信貸風險。並將了解到的真實情況及時登記到信貸管理系統中。
2.建立金融同業聯席會議制度,實行全方位協作監管。對在多家銀行有貸款的集團性客戶,要積極提請銀監局、人民銀行建立集團客戶風險管理系統,以集團客戶基本賬戶開戶行作為牽頭行,完善集團客戶重大事項登記信息,實行有效監督;利用人民銀行信貸登記咨詢系統及時查詢掌握客戶的信用狀況、用信總量和擔保情況;由監管機構牽頭,聘請社會中介機構,對集團企業進行全面財務審計(中介費用由各受益行或集團共擔),相關審計結論由出資銀行共享;各商業銀行之間加強協調與合作,避免對單一企業集團過度競爭、重復貸款。
3.對集團客戶的日常監管中商業銀行要積極爭取司法、經濟綜合部門的配合與支持。財政部門在規范、完善集團企業關聯交易的信息披露制度,加強財會監督檢查,要求集團企業按《企業會計准則》的有關規定披露關聯方關系及關聯交易的有關內容;工商、稅務等行政管理部門要在企業兼並、合並、分立等過程中,依法行政,從嚴審查,規范程序,確保債權人的利益得到落實。海關、商檢、評估、審計等部門要對企業投入的資金、設備、技術及商品交易等做好檢驗、審查和驗資工作,確保企業資本的真實性;司法、執法部門要加強司法、執法力度,加強司法控制,保護債權人利益,打擊借款人利用關聯交易逃債、賴債等行為,尤其是要充分運用《合同法》、《破產法》、《擔保法》、《商業銀行法》、《貸款通則》等所規定的債權保全制度,防止借款人轉移財產等侵害債權人利益的行為,切實維護商業銀行等債權人利益。[3]
(六)提高信貸人員的專業素質和強化責任追究力度
通過自學、專題培訓等形式,增加信貸從業人員的知識儲備,並輔以專項的激勵措施,努力培養、造就一批既精通商業銀行信貸經營管理要求,又具有一定的專業背景如擁有法律、會計、資產評估等執業資格,能夠識別一定層面上財務、市場、技術等風險因素的「專家型」信貸人員,從深層次上提升識別風險、經營和管理風險的能力,實現由感性、經驗型、關系型的信貸從業人員結構向理性、知識型、專家型的結構轉變,為控制集團客戶的信貸風險提供智力保障;建立健全責任追究機制,對在信貸經營管理過程中存在嚴重的不盡職行為且導致信貸資產風險未被及時發現和控制,按照不同的情形和性質,嚴肅追究直接責任人和相關領導的責任,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決不手軟,維護執行制度的嚴肅性。
參考文獻:
[1] 馬晨明,楊德術,馮宗德.警惕貸款客戶陷入資本運作「黑洞」[N].金融時報,2006-04-17.
[2] 《商業銀行關聯企業貸款風險新表現值得關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業金融機構風險提示,2008年4月.
[3] 《商業銀行集團客戶授信業務風險管理指引》(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03年第5號、2007第12號]). 轉貼於 中國論

F. 商業銀行的信用風險

1、信用風險涵義:

信用風險是指由於信用活動中存在的不確定性而導致銀行遭受損失的可能性,確切地說,是所有因客戶違約而引起的風險。

比如資產業務中借款人無法償還債務引起的資產質量惡化;負債業務中的存款人大量提取現款形成擠兌等等。

2、形成原因:

信用風險是借款人因各種原因未能及時、足額償還債務或銀行貸款而違約的可能性。

發生違約時,債權人或銀行必將因為未能得到預期的收益而承擔財務上的損失。

信用風險是由兩方面的原因造成的。

(1)經濟運行的周期性:

在處於經濟擴張期時,信用風險降低,因為較強的贏利能力使總體違約率降低。在處於經濟緊縮期時,信用風險增加,因為贏利情況總體惡化,借款人因各種原因不能及時足額還款的可能性增加。

(2)對於公司經營有影響的特殊事件的發生:

這種特殊事件發生與經濟運行周期無關,並且與公司經營有重要的影響。例如:當人們知道石棉對人類健康有影響的的事實時,所發生的產品的責任訴訟讓一個著名的在石棉行業中處於領頭羊位置的公司破產並無法償還其債務。

(6)商業銀行貸款風險的案例擴展閱讀:

1、信用風險有四個主要特徵:

(1)不對稱性:預期收益和預期損失不對稱,當某一主體承受一定的信用風險時,該主體的預期收益和預期損失是不對稱的。

(2)累積性:信用風險的累積性是指信用風險具有不斷累積、惡性循環、連鎖反應、超過一定的臨界點會突然爆發而引起金融危機的特點。

(3)非系統性:與市場風險相比,信用風險觀察數據少且不易獲取,因此具有明顯的非系統性風險特徵。

(4)內源性:信用風險不是完全有客觀因素驅動的,而是帶有主觀性的特點,並且無法用客觀數據和事實證實。

2、信用風險的特點:

(1)風險的潛在性。很多逃廢銀行債務的企業,明知還不起也要借,例如,許多國有企業決定從銀行借款時就沒有打算要償還。據調查,目前國有企業平均資產負債率高達80%左右,其中有70%以上是銀行貸款。這種高負債造成了企業的低效益,潛在的風險也就與日俱增。

(2)風險的長期性。觀念的轉變是一個長期的、潛移默化的過程,尤其在當前中國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變的這一過程將是長久的陣痛。切實培養銀行與企業之間的「契約」規則,建立有效的信用體系,需要幾代人付出努力。

(3)風險的破壞性。思想道德敗壞了,事態就會越變越糟。不良資產形成以後,如果企業本著合作的態度,雙方的損失將會減少到最低限度;但許多企業在此情況下,往往會選擇不聞不問、能躲則躲的方式,使銀行耗費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也不能彌補所受的損失。

(4)控制的艱巨性。當前銀行的不良資產處理措施,都具滯後性,這與銀行不良資產的界定有關,同時還與銀行信貸風險預測機制、轉移機制、控制機制沒有完全統一有關。不良資產出現後再採取種種補救措施,結果往往於事無補。

G. 結合案例,試分析是什麼原因造成了該商業銀行的高風險貸款

您好!打包貸款是指出口地銀行為支持出口商按期履行合同、出運交貨,向收到合格信用證的出口商提供的用於采購、生產和裝運信用證項下貨物的專項貸款。打包貸款是一種裝船前短期融資,使出口商在自有資金不足的情況下仍然可以辦理采購、備料、加工,順利開展貿易。 (一)發放貸款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單位存款"等科目;按規定計算應收利息時,借記"應收利打包貸款息"科目,貸記"利息收入"科目;實際收取利息時,借記"單位存款"等科目,貸記"應收利息" 或"利息收入"科目。收回貸款時,借記"存放境外同業"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期末,應對打包貸款進行全面檢查,並合理計提貸款損失准備。對於不能收回的打包貸款應查明原因。確實無法收回的,經批准作為呆賬損失的,應沖銷提取的貸款損失准備,借記"貸款損失准備"科目,貸記本科目。 貸款損失准備一經確認,不得轉回。 本科目應按借款單位進行明細核算。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銀行打包貸款的余額。 中國企業(尤其是出口商)如具備獨立法人資格並具有進出口經營權,即可憑海外銀行開來的以企業為受益人的有效信用證正本,向銀行申請敘做出口信用證打包貸款。在流動資金緊缺,中國國外進口商雖然不接受預付貨款的條件但同意開立信用證的情況下適宜選擇打包貸款業務。 企業如需辦理打包貸款,必須滿足以下條件:(1)、中國的企業應當是獨立核算,自負盈虧,且經營作風良好,無違法違規和違約等不良行為記錄,企業須有出口業務經營權 (2)、中國的企業須有出口虧損彌補來源,有齊全的生產銷售計劃和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恪守信譽並在銀行開有帳戶;信譽良好,有按期償付貸款本息的能力 (3)、中國的企業所持的有效信用證正本需由資信良好的海外銀行開立,不可撤銷,且信用證條款必須經銀行核准,抵押信用證項下的出口單據必須交銀行進行議付; (4)、中國的企業應向銀行提供有關外銷合同,如屬代理出口須提供代理協議,以便銀行了解有關貿易背景;企業具有良好的貿易履約能力,制單能力強,能按期、按質、按量完成生產(收購)和交貨計劃。 (5)、能及時、准確地向銀行提供相關貿易背景資料和財務報告,主動配合銀行的調查、審查和檢查 (6)、貸款用途符合中國的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 (7)、銀行要求的其他條件。1、企業須有出口業務經營權 申請條件 1、企業須有出口業務經營權; 2、貸款用途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 3、企業具有良好的貿易履約能力,制單能力強,能按期、按質、按量完成生產(收購)和交貨計劃; 4、信譽良好,有按期償付貸款本息的能力; 5、能及時、准確地向銀行提供相關貿易背景資料和財務報告,主動配合銀行的調查、審查和檢查; 6、銀行要求的其他條件。 申請資料 1、經年檢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營業執照》復印件; 2、《打包放款申請書》; 3、企業近期財務報表; 4、不可撤銷信用證正本及全部信用證修改正本(如有); 5、出口銷售合同及與本貸款有關的國內購銷合同正本; 6、出口商品配額或許可證等有關批文; 7、國家限制出口的商品,應提交國家有權部門同意出口的證明文件; 8、擔保方面的資料; 9、銀行要求的其他資料。 申辦程序 1、出口商在收到信用證後,向銀行提出打包貸款申請。並提供信用證正本及內外貿合同、貿易情況介紹等有關資料,如屬代理應提供有關代理協議;打包貸款申辦流程2、銀行對信用證及其修改的真實性、條款等項內容進行審核; 3、審核通過後,與出口商簽署《打包貸款合同》,發放打包貸款。為確保專款專用,銀行有權審核客戶的用款情況; 4、出口商利用資金組織或生產出口貨物,按信用證要求及時發貨; 5、出口商出口貨物取得信用證項下有關單據後向放款銀行交單議付,收到出口貨款後,及時歸還銀行打包貸款。 注意事項 1.企業申請辦理打包貸款時向銀行提交:a.書面申請;b.國外銷售合同和國內采購合同;c.貿易情況介紹;d.正本信用證。 2.企業需要與銀行簽訂正式的《借款合同(打包貸款)》; 3.憑以放款的信用證以融資銀行為通知行,且融資銀行可以議付、付款。 4.企業信用證中最好不含有出口商無法履行的"軟條款"; 5.企業申請打包貸款後,信用證正本須留存於融資銀行; 6.正常情況下,企業信用證項下收匯款須作為打包貸款的第一還款來源; 7.裝運貨物並取得信用證下單據後,應及時向銀行進行交單。 收費標准 按實際貸款天數計息,貸款各項收費通過合同約定。 打包貸款的案例和銀行的風險舉例如下: 案情: 出口商A是銀行B 的客戶. A收到了以其為受益人的信用證, 在備貨過程中資金不足, 向B申請信用證下的打包貸款. B同意發放打包貸款,貸款金額為信用證金額的80%, 貸款期 30 天. 雙方約定, 當A發運貨物後, 即以全套單據向B議付, B從A應得的議付款中扣除打包貸款本息. 在貸款期內, A因經營不善倒閉, 不再發運貨物, 因而無法提交單據. A也無力以另外途徑向B償還打包貸款. 在打包貸款業務中, 銀行承擔的信用風險與銀行在出口押匯業務中承擔的信用風險有什麼區別?哪個風險的程度更大?為什麼? 分析: 銀行在發放打包貸款時, 依據的僅是出口商收到的信用證. 如果出口商在提取打包貸款後發生情況變化, 無法繼續備貨出運, 那麼貸款銀行手上沒有任何單據. 也就是說, 貸款銀行既沒有憑據可以向開證行要求付款, 也沒有物權可以作價變賣. 在托收出口押匯和信用證議付中, 銀行都承擔出口商的信用風險, 但風險的程度比打包貸款大為降低, 因為銀行在融資時, 掌握了貨運單據和物權。 啟示: 管理對出口商貿易融資的信貸風險, 核心是了解出口商的經營情況, 以及所融資的貿易的具體情況. 基於對特定貿易的了解, 銀行可以盡量縮短融資期限, 使得進口商經營情況在融資期內發生變數的可能性降低. 另外, 在信用證議付中, 銀行還需了解開證行的信譽, 以確保開證行在單證嚴格一致的情況下付款。 謝謝閱讀!

H. 關於商業銀行貸款定價的案例及分析求高手解答

商業銀行貸款業務中最常見的是房產抵押貸款業務,這類貸款存在較大的風險,因此,也是初學者最好寫的論文。
淺談房產抵押貸款風險防範
由於信用貸款、保證貸款風險相對較大,機器設備抵押貸款抵押物又難以處置變現,而房產抵押貸款具有抵押物易處置變現、升值潛力大、處置方式靈活等優勢,因此房產抵押貸款歷來被認為是一種安全系數較高的抵押貸款模式,受到各家銀行的追捧。然而,隨著樓市的不景氣和美國次貸危機引發的全球金融危機卻給我們敲響了警鍾,隱藏在其背後的風險也逐步暴露出來,尤其是當前我們農村信用社房產抵押貸款比重大,加之房產抵押貸款涉及環節多、專業性強,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如果不注意風險點,就很有可能產生貸款風險,因此很有必要進行分析防範,確保貸款安全。
一、 當前信用社房產抵押貸款存在的風險點
(一)外部風險
1、評估風險。隨著經濟的發展,當前可充當抵押物的資產越來越多,並且行業跨度大,因此,對於抵押物的評估,各家銀行紛紛藉助於評估機構。但在利益的驅使下,有的評估機構不惜出具虛假評估報告。借款人申請貸款時,評估費用由借款人支付,評估機構可能故意抬高房產的評估價格,讓借款能夠申請更多的貸款;當銀行拍賣用來抵押的房產時,評估機構又會故意降低房產的評估價格。
2、租賃權對抗風險。一是抵押物難以處置。按照「買賣不破租賃」的原則,如果「先租後抵」,借款人即使不能按期還貸,由於租賃仍然有效,信用社也很難處理抵押房產。二是租金收入難以獲得。借款人與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前,如果與抵押房產承租人簽訂時間較長的租賃協議,並且要求承租人一次性付清租賃費;或者借款人以明顯低於市場價格的租金將房屋出租給關系人,信用社即使獲得了產權也將很難獲得租金收入用於還貸。
3、登記風險。一是虛假登記,抵押貸款至有權部門進行登記是保證貸款合同生效和優先受償的必要條件,但當前卻存在重復登記,以及登記部門的個別人員出具虛假登記證明的問題,造成貸款出現糾紛時,信用社無法對抗第三人,權益得不到保護。二是 「一物多押」的風險。我國《擔保法》規定:「財產抵押後,該財產的價值大於所擔保債權的余額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餘額部分。」借款人將房產抵押給多個銀行後,一旦破產倒閉,抵押房產將很難處置變現。
4、優先受償風險。我國《擔保法》規定抵押貸款按規定至有權部門進行抵押登記後,可以優先受償。但這也存在例外情況,一是建設工程價款優先權。最高人民法院「法釋〔2002〕16號 ,明確指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條的規定,認定建築工程的承包人的優先受償權優於抵押權和其他債權。二是稅收優先權。《稅收徵收管理辦法》第45條第1款規定:「稅務機關征稅款,稅收優先於無擔保債權,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該規定表明,只要納稅人欠繳稅款的行為發生在納稅人以其財產設定擔保之前,即納稅人欠繳稅款在先,以其財產設定擔保在後,稅收就優先於擔保物權這種私權力。
5、抵押物價值風險。由於市場經濟的發展,商品價格波動頻繁,特別是近年來房產價格急劇上升,而目前樓市又不景氣,因此房產價值較難以把握,存在較大的市場風險。當前美國的次貸危機就是一個很好的例證。
6、變現風險。一是變現成本大。抵押物的處置大抵要經過起訴、評估、拍賣等幾個環節,每一個環節的費用都要信用社先行墊付,加之本金、利息,往往存在資不抵債的問題。二是變現能力難度大,尤其是以鄉鎮房產為抵押物的,由於受鄉情、親情等觀念的限制,當抵押物拍賣時,常出現想買卻不敢買的局面。三是執行難。由於一些貸款人誠信觀念和法律意識淡薄,當其經營出現風險時,則開始偷偷低價變賣抵押房產,而一些人由於貪圖便宜,便私下簽訂買賣協議後便實際佔有,這種情況雖然不受法律保護,但信用社起訴申請執行時卻效果不大,往往發生贏了官司輸了錢的情況。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在2004年底出台的《關於人民法院在執行民事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中規定:對被執行人及其家屬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只能查封,不能拍賣、變賣和抵債。在現實中貸款戶的抵押房屋一般是生活用房,即使有多餘的房屋也同生活用房難以分割。因此,很多信用社在貸款時沒有考慮到這一點,最後往往造成抵押物無法處置。而當前社會上不法造假分子利用假房產證騙取貸款的案件也時有發生,某地信用社就發生借款人偽造房產證、他項權證騙取貸款100餘萬元的案件。
(二)內部風險。
1、風險意識差。由於長期以來形成的觀念,總認為抵押貸款風險小,所以從貸款調查、審查,以至貸後跟蹤檢查等各個環節都放鬆警惕,把關不嚴,缺乏風險防範意識。
2、責任心不強。個別信貸員在辦理抵押貸款時,只看下(連審查都談不上)抵押物的所有權證,然後就由客戶自行去相關部門辦理登記事宜,等客戶拿來他項權證時,就直接發放貸款。正因存在如此做法,才使虛假證件、虛假登記的情況層出不窮。
3、貸後管理鬆懈。由於缺乏風險防範和責任意識,一些信貸員貸後根本就沒有進行跟蹤檢查,致使當抵押物被偷賣、轉移時,還毫不知曉。也正因貸後管理鬆懈,因此當抵押物發生變質、價值降低等情況時,也未能及時採取相措施,最後致使貸款形成風險。
4、缺乏相關法律知識。當今的經濟是法治的經濟,如果對相關法律知識不了解,最後往往易造成抵押無效或無法實現優先受償。
二、 相關防範對策
1、增強風險防範意識。改變認為抵押貸款無風險或風險小的錯誤認識,合理評估抵押貸款的風險程度,增強風險防範意識,從貸款「三查」各個環節嚴格把關,制定相應的規章制度,嚴格操作規程,努力把抵押貸款風險降低到最低程度。
2、加強專業知識培訓。加強對信貸人員、經辦人員的專業知識、相關法律、法規的培訓,提高信貸人員的專業素養和操作水平。對一些典型案例要加強分析,引以為戒,同時,加強對信貸人員有關房地產知識等方面的培訓,提高其市場評估、判斷等綜合能力。
3、重視借款人第一還款來源 。發放房產抵押貸款時,不僅要考慮借款人抵押物價值的充足性和變現能力,而且更重要的是重視第一還款來源,要對借款人進行財務分析、現金流量分析和非財務分析,對借款人經常開展貸後檢查,動態反映貸款形態,從根本上提高房產抵押貸款的質量,有效防範房產抵押貸款風險。
4、貸前深入調查。對於已出租的房產,一般不辦理抵押,若辦理則要承租人承諾放棄優先購買權,並調查清楚租賃的支付方式,簽訂協議將房產歸信用社所有時租金由信用社收取。 對共有財產,信用社應詳細掌握財產共有情況,要求所有財產共有人共同簽字。對於在建工程抵押貸款,應要求借款人把基本存款賬戶設在本社,往來款項要通過本社辦理,隨時監督借款人資金使用情況。同時應詳細調查清楚借款人的實際房產數量,查看有無弄虛作假、欺騙隱瞞的現象,僅有一套居住房屋的應叫其提供當信用社處置抵押物時和住房擔保。
5、加強相關部門間的溝通聯系。積極加強同房管處、土地局等登記部門的聯系,防範虛假證件和虛假登記。有條件的銀行可以同以上登記部門直接聯網,條件不足的可以指定專人辦理登記,專人取件,交叉進行,防範制假騙取貸款或是內部作案。
6、強化貸後管理。加強貸後管理,建立定期或不定期貸後跟蹤檢查制度,認真關注客戶的經營情況、資金流向情況,以及抵押物情況,一旦發現問題,及時採取相應措施,努力化解貸款風險或是將風險降到最低程度。

I. 急急急········商業銀行案例分析, 求大神分析····

案例1.
1.該筆貸款的借款單位不符合貸款資格。
2.該筆貸款的保證人不符合擔保法的規定。
3.該案的啟示是:借款單位必須具備借款資格,同理,擔保單位也必須具備擔保資格,否則就會出現本案例的情況——貸出的款項無法追回。

案例2
1.對Z公司故意造成重復抵押的騙貸行為,銀行可以以詐騙罪向法院起訴。
2.該案應該吸取的經驗教訓是:銀行應該對借貸方做認真的了解,同時對抵押物做認真的調查,以及要拿到抵押物的全部權益後方可放款,否則就會出現本案例的情況——被貸款方以一物多權益做多押的形式蒙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