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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期房按揭貸款流程 2024-10-07 16:34:59

商業大廈抵押貸款

發布時間: 2022-05-06 13:10:42

❶ 東莞市玖鼎金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怎麼樣

東莞市玖鼎金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是2017-07-25在廣東省東莞市注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獨資),注冊地址位於東莞市南城街道亨美社區元美路10號亨美商業大廈207號。

東莞市玖鼎金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號是91441900MA4WWLE98Q,企業法人陳江林,目前企業處於開業狀態。

東莞市玖鼎金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的經營范圍是:商務信息咨詢;企業管理咨詢;代辦房屋、汽車按揭抵押貸款相關手續;代辦貸款申報手續;房地產中介;互聯網信息服務,增值電信業務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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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物業與房地產業有何區別

物業」一詞譯自英語property或estate,由香港傳入沿海、內地,其含義為財產、資產、地產、房地產、產業等。該詞自20世紀80年代引入國內,現已形成了一個完整的概念,即:物業是指已經建成並投入使用的各類房屋及其與之相配套的設備、設施和場地。物業可大可小,一個單元住宅可以是物業,一座大廈也可以作為一項物業,同一建築物還可按權屬的不同分割為若干物業。物業含有多種業態如:辦公樓宇、商業大廈、住宅小區、別墅、工業園區、酒店、廠房倉庫等多種物業形式。
房地產業是指;是以土地和建築物為經營對象,從事房地產開發、建設、經營、管理以及維修、裝飾和服務的集多種經濟活動為一體的綜合性產業,屬於第三產業,是具有先導性、基礎性、帶動性和風險性的產業。主要包括;土地開發、房屋的建設、維修、管理,土地使用權的有償劃撥、轉讓、房屋所有權的買賣、租賃、房地產的抵押貸款,以及由此形成的房地產市場。在實際生活中,人們習慣於上將從事房地產開發和經營的行業稱為房地產業。

❸ 安置房可以買嗎買安置房有什麼風險

安置房也是一種在市場上出售的房屋。這和商業大廈不一樣。大部分安置房屋由徙置居民出售。價格會比商品房低,但會比商品房冒更大的風險和責任。那麼,安置房可以買嗎?


安置房可以買嗎

安置房可以買嗎,事實上,你可以買它。但是,前提是必須有財產證書和集體土地證書才能購買。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拆遷安置房屋是在集體土地的基礎上建設的,則必須經政府批准方可進行交易。而且,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規定。在一些地方,房屋拆遷安置期限已達5年後,土地轉讓付款後,可以成為商品房,然後在市場上交易。具體情況取決於當地政策的安排。

買安置房有什麼風險

首先,大多數拆除和重新安置房屋是在房屋尚未交付的條件下轉讓和出售的,從締結協議到交付房屋的等候時間一般較長。因此,可能出現價格一直上升的情況。當房子被移交時,它可能比原價高得多。因此,搬遷家庭普遍是不可接受的,而且會出現一些矛盾。如果嚴重的話,可能會產生一些官司。

二是政策方面將對房屋拆遷安置產生一定的影響。由於此類房屋的特殊性質,交易行為容易引起國家的注意,並可能引發其一些監管政策的實施。這將提高一些拆遷安置房屋進入市場的門檻。事實上,政策是根據實際情況不斷調整的。如情況改變,政策亦會相應改變,拆卸及安置房屋亦會改變,是在為政策指導下生產的一種地產。所以業主們在購買安置房的時候一定要看清楚出台的政策。

安置房可以買嗎,在安置住房購買前一定要仔細察看,以保證安置住房購買不會有太大的風險,避免以後出現問題。安置房可以買嗎,根據自身需要進行購買。

❹ 深圳市錢路信息咨詢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深圳市錢路信息咨詢有限公司成立於2017年02月21日,公司位於深圳寶安西鄉華盛輝商業大廈,是一家集貸款咨詢和貸款服務的公司。錢路信息咨詢有限公司為企業及個人提供貸款咨詢與貸款服務,包括:1、個人多種組合信用貸款、房產抵押貸款;2、個體、中小企業綜合融資;3、大額項目融資。
法定代表人:林少倍
成立時間:2017-02-21
注冊資本:10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440300200134701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獨資)
公司地址:深圳市寶安區西鄉街道金海路華盛輝商業大廈三樓316室

❺ 深圳個人無抵押貸款

你這個情況只能找小額了。

❻ 國內有使用年限到期的商品房嗎

深圳20年產權房「枯木逢春」到期房地產的續期樣本

上個世紀80年代初期竣工的深圳國際商業大廈東座和北座臨街而立,地理位置優越。
深圳商報記者陳相明攝
"土地出讓期滿無償收回,買房等於交70年租金?"進入新年,上海土地拍賣中的"使用期到無償收回土地"的風波,著實讓70年產權大限如何續期的"遠慮"成為"近憂"。不過,早在上世紀80年代初就試行"土地使用權轉讓"的深圳特區,人們的心情卻相對比較平靜,因為到期房屋續期已經有了"通行證"先例。
在羅湖區,有數十棟產權只有20年左右的寫字樓或商住樓,並已經陸續到期。但是,只要補交地價,這些物業的"壽命"都能相應延長到40年或50年。這個"通行證",便是深圳2004年頒布的《深圳市到期房地產續期若干規定》。
如今,這些曾經只有20年產權的老房子,續期後的能否"枯木逢春"?房價日趨高企,在現實二手房交易中,市民又遭遇到哪些產權續期方面的困惑?深圳商報記者日前進行了調查。
使用權續期:
深圳7年前已有先例
在羅湖區繁華的人民南路和嘉賓路交匯處,國貿地鐵站E出口,能看到一棟20層高的白色外牆寫字樓,分東座和北座臨街而立,對面是金光華廣場和國貿大廈,占盡地理優勢。這便是曾經因為20年的土地使用權到期而引起軒然大波的深圳國際商業大廈。
資料顯示,上世紀80年代初期竣工的國商大廈的土地使用權只有20年,到2001年12月31日截止。當時,很多業主非常困惑,因為不僅是無法用房產進行抵押貸款,就是出租也面臨問題,"雖然自己住在裡面,但都不知這個還是不是自己的房子,也無法簽訂租賃合同"。事實上,在深圳,像國商大廈這樣使用"特區年限"的土地就有73平方公里。
為什麼會出現像國商大廈這樣只有20年產權的物業?不妨回顧一番深圳和國家土地管理政策的衍變。
1981年12月,深圳頒布了《深圳經濟特區土地管理暫行規定》,允許給在特區投資的客商劃撥土地。並規定了土地最長使用年限:工業用地30年;商業用地20年;商品住宅用地50年;教育、科學技術、醫療衛生用地50年;旅遊事業用地30年;種植業、畜牧業、養殖業用地20年。
因此,國商大廈等上世紀80年代初期破土動工的一批商業樓宇,土地使用權就只有20年。但是,這和1990年國務院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的規定--商業、旅遊、娛樂用地的最高年限為40年--少了一半。
根據《暫行條例》,土地使用權最高年限為:居住用地70年;工業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於是,為和國家規定取得一致,上世紀90年代初期,深圳出台規定:1988年1月3日之前政府無償劃撥用地,仍按原規定執行;1988年1月3日之後,凡通過有償方式與國土局簽定了《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的土地,其土地使用最高年期按國家規定執行。
73平方公里的劃撥土地也因此成為"歷史遺留問題",國際商業大廈正是其中一例。
2000年以來,隨著第一批行政劃撥土地的陸續到期,深圳不得不再次做出調整。2004年,深圳市頒發了《深圳到期房產續期若干規定》,為到期房產的續期鋪平了道路。《規定》指出,到期房地產,業主需繼續使用該土地的,在不改變用途的情況下,按有償使用土地的原則,延長土地使用年期,在剩餘年期(國家規定的最長使用年期減去已使用年期)范圍內約定年期的,補繳地價數額為公告基準地價的35%,並按約定年期一次性支付。
該《規定》不僅令國商大廈成為國內第一個續期土地使用權的案例,也是如今深圳眾多到期或即將到期房產有望續期的重要依據。
政策保底:
城市更新讓老房子增值
如今,國商大廈的產權已經不再是業主的困惑。記者日前在現場看到,國商大廈的裙樓已經出租給各種商家,主要業態是服裝批發零售,人流量較大。由於交通方便,樓上的寫字樓租售行情也較好。據中原工商鋪寫字樓羅湖區經理駱志坤介紹,目前國商大廈的寫字樓售價大約在1.2萬元/平方米。
"大部分國商大廈的業主已經補交地價辦理了續期,因為只有續期,才能進行轉讓、抵押等。但也有小部分原業主不願補交地價的。"駱志坤說,因為一手業主當初購買的價格很低,留著物業收租很劃算,不想賣,所以是否補交地價續期產權也就顯得不那麼迫切了。"畢竟政府也不可能因為一兩家業主不辦理續期手續,而將整棟大廈都拆掉。"
緊鄰國商大廈、位於羅湖區人民南路上的單體建築聯華大廈,也同樣是曾經產權只有20年的辦公性物業。資料顯示,聯華大廈的土地權屬性質為國家所有,來源為協議出讓,土地用途為商業金融業,土地使用年限20年,從1981年1月7日至2001年1月6日,土地使用權年限已到期,業主需要補交地價才能續期或轉讓。
聯華大廈附近的地產中介告訴記者,目前聯華大廈的售價大約為1.1萬元/平方米。記者留意到,該大廈外牆已經翻新,一共26層,主要的經營業態是經濟型酒店,包括如家酒店等,也有業主將空間分割裝修成幾平方米的單間房,包括僅能容納一人的廚房和衛生間,每間租金1600元。80多平方米的空間,就能間隔出4間單房,每月租金收入超過6000元。
"產權到期問題?好像現在還不太成為問題。"--記者采訪的多位羅湖區資深地產中介人士均表示,由於深圳到期房產能夠通過補交地價辦理續期,因此,羅湖的老房子似乎並沒有"壽終正寢"的擔憂,反而日益顯得"枯木逢春"。"羅湖口岸附近的房子,大部分都是深房集團在上世紀80年代開發的,由於城市更新,不少開發商紛紛進駐小區改造,現在羅湖區的老房子也似乎是越老越值錢。"世華地產羅湖火車站片區總監韓繼雯介紹說。
產權縮水:
年限有異困擾買家
不過,記者了解到,在實際二手房交易中,各種歷史原因導致的同一小區產權年限不一、老房子銀行貸款成數較低等,仍會給買家帶來一定的困擾。
廣東中圳律師事務所劉子孺律師告訴記者,關於土地使用權年限的房產法律咨詢確實有不少,主要集中在一些使用年限較同一個小區其他房子短、價格較低的房源;另外,也有個別市民在買房過戶後,土地使用年限發生了更改,產權時限發生"縮水",計算的年限不知為何提前了幾年。"一般這類糾紛很少上到法庭上,因為找不到很好的切入點。"劉子孺分析說。
對羅湖非常熟悉的美聯物業營業部副總經理袁新有告訴記者,二手房市場上,像聯華大廈、深圳國際商業大廈等僅20年產權並到期的物業,若要交易並不難,只要補交地價就能順利過戶,但由於《深圳到期房產續期若干規定》寫明,只有"申請的土地年期已屆滿或將在1年內到期"才能申請續期,所以造成了個別產權只剩下五六年的房子,既續不了期,在二手房市場上又賣不起價、成交率較低的尷尬處境。
"現在最常見的現象是,有同一個小區的房子產權年限不統一,給購房者帶來了一些困惑。"袁新有說,例如,羅湖區的雲峰花園,就出現了50年產權和70年產權兩種情況,雖然按照深圳目前的政策,到期後都能續期,但50年產權的房子還是會比70年產權的價格低大約500元/平方米。
另外,據接受到期房地產續期申請的深圳國土規劃委第二直屬管理局的相關工作人員介紹,申請者大多是二手房交易簽訂買賣合同後,到產權登記中心過戶時發現無法過戶,須到管理局補交地價換證後,才能返回登記中心順利過戶。
"市民關於土地使用期的困惑還是有不少。我們經常能收到市民的相關咨詢,諸如問房產所屬的宗地使用期能否順延、順延多少年等等,我們都有專人負責回答。"該局相關工作人員說。

關於房產續期的常見疑問
1.越早補交,代價越小
到期房地產續期補交的地價如何計算?是不是不打算賣房,不交也沒有風險?
記者調查:深圳基準地價是指在設定的土地利用狀況及土地開發條件下的土地使用權平均市場價格,在處理拆遷賠償、糾紛、評估、土地續約補交地價估算方面發揮著指導作用。
深圳國土規劃委第一直屬管理局相關工作人員介紹說,建築容積率大於1的用地按建築面積計價,建築容積率小於1的用地按土地面積計價。我市的普通住宅用地建築容積率絕大部分都大於1。基準地價可在市規劃國土委網站上查詢,網址為:www.szpl.gov.cn。
據了解,深圳近幾年的基準地價呈上漲趨勢。例如,2006年出台的基準地價比2004年上調了30%-40%,因此,房地產專家提醒土地年限已過期物業的業主,越早補交地價,需要付出的代價會越小。
2.補交地價,方能過戶
秦先生2009年通過拍賣買了南山區某樓盤的一套107平方米的房子,過戶時被告知要補交7.98萬元的地價,因為房產使用權期限只有20年,並在2005年已到期。秦先生不解:2007年出台的《物權法》有"自動續期"規定,為何深圳要補交地價才能續期?
記者調查:據原深圳國土房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物權法》的規定是"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並沒有說明是有償續期還是無償續期,所以深圳現在適用的還是2004年頒發的《深圳到期房產續期若干規定》,據此是要補地價的。
據了解,目前有不少市民喜歡到拍賣會上競拍房產,以期買到低於市場價的"物美價廉"的房子,但有可能會買到使用權到期的房子,要補交地價才能過戶,到頭來,可能總價還高於市場價。因此,拍賣房產前最好調查清楚房源情況。
3.年限不一,情況有別
關於產權年限不一的現象,現在比較常見的是,同一個小區,有的房子使用權期限是50年,有的則是70年。原因是什麼?
記者調查:據深圳國土規劃委第一直屬管理局相關工作人員介紹,有兩種原因造成上述現象:1.有的小區建在兩三塊不同宗地號的土地上,分幾期開發,每塊土地出讓時使用年限本來就不一樣;2.屬於同一宗行政劃撥土地,其中有部分為房改住宅,房改住宅按相關政策規定在上市時可延至70年,而其他非房改住宅則須在到期前一年申請辦理續期至70年的手續。目前50年的住宅均未到期,因此出現了兩個年限。
4.續約有條件,投資要看清
市民王女士在羅湖看中一套房子准備買下投資,但是產權只有20年了,中介說到時候可以續約,請問可以買下來嗎?
記者調查:美聯物業深圳營業部副總經理袁新有表示,能否補交地價續期,市民最好親自到國土部門咨詢清楚,因為每塊土地的情況都不一致。另外,由於續期需要提供較多原始資料,往往只有一手業主才有,一旦資料不全,能否順利續期還很難講,因此,此類房子還是少交易為妙。
據了解,續期申請的受理機關分別是:羅湖、福田由市國土規劃委第一直屬管理局,南山由第二直屬管理局,鹽田區、東部三街道(葵涌、大鵬、南澳三街道)由濱海管理局業務受理窗口受理,寶安、龍崗、光明、坪山由轄區管理局業務受理窗口受理。
5.工業區配套宿舍,最高續期至50年
市民劉先生看中了一套工業區的配套宿舍,產權是30年,但又是商品房,面臨即將到期,請問,這類房屋是否能夠順利續期?
記者調查:深圳國土規劃委第一直屬管理局相關工作人員介紹說,工業區配套宿舍土地使用年限與工業用途一致,最高可續期至50年。屬行政劃撥房地產的,可在到期前一年內申請續期。
新聞鏈接
"使用期到無償
收回土地"爭議
2011年上海土地交易市場首拍在1月上旬結束,雖然這次拍賣土地的交投冷淡,沒有吸引眼球的地王出現,但"預申請須知"中"出讓人收回並補償相應殘余價值"的規定,卻實實在在地挑戰了一下幾乎被人遺忘的"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的70年大限,在房地產業界引起了軒然大波。
當時,上海某報發表了《滬土地出讓驚現"期滿出讓人無償收回"》一文,文章稱:"記者在2011年上海土地交易市場首拍中發現,在土地'預申請須知'中,出現了出讓期滿後'出讓人收回並補償相應殘余價值'甚至'出讓人無償收回'的規定,而且收回的范疇包括'土地上的建築物構築物及其附屬設施'。"
但在隨後的跟進報道中,所謂的"相關規定"是全國規定而不是上海地方法規,"無償收回"的土地要滿足幾個條件,住宅用地不用申請"自動"續期,但"自動續期"後要不要再交錢,是否受"公共利益"制約未明確。
2008年4月29日,國土資源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聯合發布《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示範文本。該示範文本中第五章為"期限屆滿",其中第二十五條到第二十七條和上海版《出讓合同》的第二十七到第二十九條完全吻合。也就是說,根據國家規定,從2008年開始,所有地方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都必須有這三個條款。該三個條款通俗解釋為:1.非住宅用地應當在期限屆滿前一年向政府提出續期申請,住宅用地既然"自動續期"就沒有"申請批准"的問題。如果續期申請無傷"社會公共利益需要",則政府必須批准續期,但批准後要再交一次土地出讓金。2.如果非住宅用地期限屆滿前一年沒有提出續期申請,則到期後政府無償收回。3.如果非住宅用地申請續期因"公共利益"未獲批準的,政府收回土地並給予補償,如果有約在先不補償的則無償收回。
"70年一到,房子變磚頭。"盡管類似的擔憂不會隨便發生,但是對於普通民眾來說,對於70年許可權的疑慮並未消失,尤其是住宅自動續期是否需要付費仍然模糊,而"公共利益"也是難以界定的概念。

❼ 房產證沒有辦下來,但是已經付完全款的商鋪能抵押貸款嗎

任何一個銀行和貸款公司做抵押都需要你提供產權證的。

❽ 住宅房是什麼房子與商品房有什麼區別

住宅和商品房之間的區別並不明顯,無法明確界定,有時可以通化,商品房可以理解成用錢或者任何東西交換得來的居住條件。而住宅直至一種泛泛的居住環境描述,甚至山洞、茅草屋均可視為住宅,但非特定條件下不可視為商品房。

商品房原是指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經批准用於市場出售而建造的房屋稱為商品房。商品房按銷售對象可分為內銷商品房和外銷商品房。內銷商品房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通過實行土地使用權出讓形式,經過政府計劃主管部門審批,建成後用於在境內范圍(目前不包括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出售的住宅、商業用房以及其他建築物。外銷商品房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按政府外資工作主管部門的規定,通過實行土地批租形式,報政府計劃主管部門列入正式項目計劃,建成後用於向境內、外出租的住宅,商業用房及其他建築物

住宅是以家庭為生活單位,長期供人住用的建築,是人類為滿足生活需要去適應自然、改造自然的產物,是隨人類社會的進步而逐步發展起來的。
住宅的建造與建築材料、結構、施工技術、設備條件等密切相關,一幢住宅可由一戶、幾戶或幾十戶甚或上百戶組成,而各戶內部又包括若干不同的房間,如起居室、居室、廚房、衛生間、貯藏室以及戶內過道或室外活動空間(庭院、陽台等)等。

❾ 住宅房和商品房有什麼聯系

1,交易稅費。第一次購買或轉讓商品房按照3%徵收,而住房是1.5%。如果國家財產稅,土地稅,商業住房標准將高於住宅。

2,大部分抵押貸款都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但有幾個項目在開發商的努力下能夠做到。另外40年的產權或產權50年的住宅,如使用銀行貸款,只能得到60%或50%的按揭貸款,貸款期限為10年。

3,日常生活費用,如使用公共建築,水,電,加熱和其他費用的,將採取商業價格。因此,購買應明確後再購買。目前,大多數開發商在早期開發時就採取了相應的補救措施。

普通住宅與商品住宅的區別:

1、土地使用年限。像信息巷,龍江潘純住宅用地年齡是70年,像北京萬達廣場這樣的綜合性商業大廈和式酒店的年齡僅為40年。

2、住宅物業的產權屬於普通住宅物業;商品住宅屬非普通住宅。建築的特點一般都是商業網點低,上層為民用住宅。

一般而言,土地的規劃,如商業類,住宅類,開發商在土地使用權合同的簽署,是不可能改變的。但對於市場的不同需求,開發商可以使產品與原土地使用性質不同。例如,在商業性質的土地上建造住宅房地產的定位,或性質的財產,在住宅建築產品定位為商業房地產。雖然購房者終會獲得土地產權的土地使用權證的土地的性質,但購房者可以做其他用途。

據報道,商業性質的房地產項目土地使用,水和電力收費是不同的。具體可分為:

1、目的和用途的商品住宅和住宅建築的規劃是不同的,兩者的公共設施指標是不同的

2、在土地出讓年限上存在差異,商業大廈和式酒店僅40年,住宅土地出讓年限為70年。商品房後期要面對土地使用權更新的問題

3、貸款期限不同,商業貸款一般不能超過10年,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4、稅收是不同的,商業類不能享受住房稅優惠;維修基金收取的交易價格為2%,而住宅類是按照成本價為6%至8%

5、是商業項目成本高於住宅,商業用水,電力,按標准收費,物業費高於住宅物業費,商業綜合樓不能辦理手續。

基於上述原因,請市民買房之前一定看清《商品房預銷售許可證》里所批的房屋性質是住宅還是商業。具體還應當根據《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用地批准書》、《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等政府批准文件中所記載的土地用途、規劃性質、土地使用年限、房屋類型、房屋用途等要素來判斷所購房屋的用途,理性購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