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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期房按揭貸款流程 2024-10-07 16:34:59

企業銀行貸款責任人

發布時間: 2022-05-06 18:51:35

企業貸款需要什麼手續和條件

一、企業貸款需要什麼條件
1.符合國家的產業、行業政策,不屬於高污染、高耗能的小企業;
2.企業在各家商業銀行信譽狀況良好,沒有不良信用記錄;

10.在申請行開立基本結算賬戶或一般結算賬戶。
二、企業貸款的手續
(1)申請:企業提出貸款擔保申請
(2)考察:考察企業的經營情況、財務情況、抵押資產情況、納稅情況、信用情況、企業主情況,初步確定擔保與否。
(3)溝通:與貸款銀行溝通,進一步掌握銀行提供的企業信息,明確銀行擬貸款的金額和期限。
(4)擔保:與企業鑒定貸款擔保及反擔保協議,資產抵押及登記等法律手續,並與貸款銀行簽定保證合同,正式與銀行、企業確立擔保關系。
(5)放貸:銀行在審查貸款擔保的基礎上向企業發放貸款,同時向企業收取擔保費用。
(6)跟蹤:跟蹤企業的貸款使用情況和企業的運營情況,通過企業季度納稅、用電量、現金流的增長或減少最直接跟蹤考察企業的經營狀況。
(7)提示:企業還貸前一個月,預先提示,以便企業提早作好還貸准備,保證企業資金流的正常運轉。
(8)解除:憑企業的銀行還款單,解除抵押登記,解除與銀行、企業的擔保關系。
(9)記錄:記錄本次貸款擔保的信用情況,分為正常不正常、逾期、壞帳四個檔次,為後續擔保提供信用記錄。
(10)歸檔:將與銀行、企業簽定的各種協議以及還貸後的憑證、解除擔保的憑證等整理歸檔、封存、以備今後查檔。
三、企業貸款的注意事項
保證人不具備擔保資格。《民法典》規定,保證人必須具有一定的資格,國家機關、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為保證人。然而在實際工作中,有些貸款卻是以一些國家機關作為保證人。由於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是靠財政撥款進行開支的,它們所擁有的資產,單位無權處理,實際上這種擔保就成了無效擔保。
保證人不具備擔保能力。這類貸款中的保證人,雖然不是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或社會團體,貌似具有合格的擔保資格,但是實質上卻不具備擔保能力。《民法典》規定,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這里的關鍵所在是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在實際工作中,卻存在著不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保證人」為企業貸款擔保的情況。如某借款單位是建築造價事務所,而其法人卻是某國家行政機關的負責人;有的擔保人在多個銀行擔保、相互擔保、連環擔保。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借款人的貸款到期,不能清償債務,銀行要追究擔保人的保證責任和連帶責任。而以上種種不合規現象,導至銀行對保證人的債權落空,這必然要給銀行造成信貸風險。
銀行不當操作導致有缺陷擔保存在。主要表現在:一是擔保合同中規定必須有擔保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而一些合同中只有簽字或只有蓋章;二是在貸款到期未歸還時,銀行不注重對擔保人的催收,催收通知單上往往只有借款人簽字蓋章,而無擔保人的簽章;三是有的擔保合同期限短於貸款合同期限等。

⑵ 法人用公司貸款股東有責任嗎

摘要 您好,根據您提供的這個信息,我為您查詢到,如果企業是合夥制,那股東就需要承擔償還責任。根據《合夥企業法》第二條規定,普通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組成,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也就是不管你出資比例是多少,一旦企業出現債務不能償還的,合夥股東是要承擔償無限償責任的。希望能夠幫到您

⑶ 公司貸款財務負責人簽字要負責任嗎


【法律分析】
如果企業辦理貸款卡所提供的材料都是真實的,經辦人及財務負責人不需要承擔責任。如果提供給銀行的信息失真,沒有造成後果,不構成刑事犯罪的,也會受到會計法的處罰。企業貸款不會追求經辦人責任,除非在經辦過程中出現明顯有損貸款人和借款人利益的情況時才會提升到法律程序。一般情況下,只需要企業去銀行做一份新經辦人員印鑒的留取就可以了,不用擔心別的法律責任。如果在經辦過程中,利用偽造文件等進行貸款申請,會追究企業和經辦人員責任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八十六條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向關系人發放信用貸款或者發放擔保貸款的條件優於其他借款人同類貸款的條件,造成較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⑷ 企業准備銀行貸款要考慮哪些風險

企業選擇銀行貸款時,重要的是要選用適宜的借款種類、借款成本和借款條件,此外還應從以下幾方面規避風險: 1.銀行對其貸款風險有著不同政策,有的傾向於保守,只願承擔較小的貸款風險;有的富於開拓,敢於承擔較大的貸款風險。

⑸ 銀行貸款連帶責任人負什麼法律責任

法律分析:對借款人通過訴訟方式仍然不能承擔債務時,一般保證人需要承擔擔保責任。連帶責任保證的情況下,銀行可以請求保證人或者借款人承擔責任。按照我國現行法律規定,保證責任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一般保證是指在對借款人通過訴訟仍不能承擔債務時,保證人應當承擔保證責任;連帶責任保證是指,債權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和保證人任何一方承擔責任,不受借款人有無能力的限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七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有權拒絕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債務人下落不明,且無財產可供執行;

(二)人民法院已經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

(三)債權人有證據證明債務人的財產不足以履行全部債務或者喪失履行債務能力;

(四)保證人書面表示放棄本款規定的權利。

第六百八十八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⑹ 商業銀行法對貨款苐一責任人規定

一、信貸客戶經理的第一責任人制度

是指在金融機構扁平化的組織架構下,基於充分的授權,將風險識別和防範的責任界定在基層第一線,貸款安全性的責任主要由一線的放貸人員來承擔,貸審會只負合規性審查等次要責任。

二、信貸客戶經理的終身風險問責制度

是指對風險當事人的責任追究,將一直保留到風險消除為止。即使是當事人離任或離任審計後新發現的風險,單位保留依法追究責任的權利。

是,目前在終身責任制方面的政策取向有所調整。銀監會頒布的《商業銀行授信工作盡職指引》第52條規定:「對於嚴格按照授信業務流程及有關法規,在客戶調查和業務受理、授信分析與評價、授信決策與實施、授信後管理和問題授信管理等環節都勤勉盡職地履行職責的授信工作人員,授信一旦出現問題,可視情況免除相關責任。」

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吳曉靈在「全國地方金融第九次論壇」上,對商業銀行普遍實行的貸款終身責任制提出了批評:「我們現在貸款的終身追究制度是導致我們不敢去開發挖掘新的客戶的一個很重要的原因。」銀行是經營風險的行業,不能追求零風險。要學會資產定價覆蓋風險,採取措施,鎖定風險。在銀行這種行業特徵下,如果一個工作人員的業務是合法的、程序是合規的、工作是盡職的,那麼我們不應過分追究他的個人責任。「經營銀行的人,要盡可能減小風險,但是不能追求零風險,否則就無法辦銀行。」近兩三年來,為鼓勵中小企業貸款的發展,有的銀行給予分支行一定比例的風險容忍度,對做好授信盡職的機構和個人,在容忍度范圍內減免責任追究。但「風險容忍度」的前提必須是授信「盡職」。

⑺ 公司貸款還不上,我是法人代表,需要承擔什麼責任

這種情況關鍵看你是不是公司股東和公司性質,如果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現在一般是這種),而你又是公司股東,你需要在你出資的范圍內承擔責任;如果你不是股東,只是單純法人的話則不用承擔任何責任。

貸款的的錢不還會有什麼後果:

1、確實沒有償還能力的,應當與貸款機構進行協商,寬展還款期間或者分期歸還。

2、如果貸款機構起訴到法院勝訴之後,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會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3、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時,會依法查詢貸款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

4、貸款人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有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記錄在個人的信用報告中並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

(7)企業銀行貸款責任人擴展閱讀:

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是兩個不同的法律概念。

法人代表,也可稱為法人的授權代表,這個代表可以是甲、也可以是乙,他不是固定的,而是取決於法人的授權,這個授權可以一事一授權,也可以是一攬子事項的授權。

法定代表人,必須是法人組織的負責人,能夠代表法人行使職權。《民法通則》規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組織章程規定,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可以由廠長、經理擔任,也可以由董事長、理事長擔任,這主要看法律或章程如何規定。法定代表人代表企業法人的利益,按照法人的意志行使法人權利。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

「法人代表」是指代表企業法人行為的自然人。

參考資料:網路-法人代表

⑻ 企業還不了銀行貸款,法人要承擔什麼責任

公司貸款還不上,股東是否有連帶償還責任,分以下三種情況:
一、不需要股東承擔償還責任的情況
首先是要看企業的性質,如果企業是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股東以其出資的份額承擔有限責任,如果股東已經按股東協議全部出資全部出資到位,那就不需要承擔責任,也就是說公司經營虧損資不抵債股東也沒有清償的義務。如果股東之前沒有實繳滿出資比例,那就是必須按要求把未出資的金額補充到位,補充到位之後也是不需要承擔債務責任的。
二、需要股東承擔償還責任的情況
如果企業是合夥制,那股東就需要承擔償還責任。根據《合夥企業法》第二條規定,普通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組成,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也就是不管你出資比例是多少,一旦企業出現債務不能償還的,合夥股東是要承擔償無限償責任的。這里所說的無限償還責任,指的是如果企業的資產不足以償還企業的債務,就會追加到股東的個人資產,用於清償企業的債務。
三、擔保需要承擔償還責任
有時候雖然以企業的名義貸的款,但是貸款機構會追加法人個人或股東作為擔保人,如果股東在企業貸款過程中做出擔保,那就必須承擔擔保的責任,如果企業不能正常還款,那做出擔保的股東就必須承擔起償還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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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答時間:2021-01-07,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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