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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銀行貸款主體

發布時間: 2022-05-11 22:33:16

1. 組合貸款商業貸款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可以為兩個人嗎

一、組合貸款中商業貸款和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必須為同一個人,可以申請增加共同還款人的。
二、組合貸款是指,符合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條件的借款人又同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在辦理個人住房商業貸款的同時還可以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即借款人以所購本市城鎮自住住房(或其他銀行認可的擔保方式)作為抵押可同時向銀行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和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
三、申請組合貸款的材料:
1.貸款申請表
2.身份證及身份證復印件3份
3.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集體戶口需要首頁和本人那頁)
4.房屋買賣合同正本及整本的正本復印件(2份)
5.權屬轉移登記申請書(開發商提供)
6.預交房款收據復印件(2份)
7.私人印章(已婚者需要夫妻雙方各一枚)
8.個人工資收入證明(開發商提供表紙,自己單位確認蓋章)
9.組合貸款聯絡單及聯絡單復印件(1份)
10.商業貸款合同
11.維修基金收據第六聯

2. 律師事務所能成為商業銀行的貸款主體么

不可以。
商業貸款申請條件:
有合法的居留身份;
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
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有貸款行認可的資產進行抵押或質押,或(和)有符合規定條件的保證人為其擔保;
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
提出借款申請時,在建行有不低於購買住房所需資金的30%的存款,若已作購房預付款支付給售房單位的,則需提供付款收據的原件和復印件;
貸款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3. 銀行貸款要什麼條件

個人信用貸款
1
個人信用貸款是目前時尚的貸款方式,那麼申請此類貸款需要什麼條件呢?通常情況下,銀行要求借款人具有二代身份證、穩定的工作證明、收入證明、貸款用途證明;個人信用狀況良好;對借款人的收入也有一定條件的限制,一般會要求借款人月均收入不低於4000元。在提交相關申請資料後,銀行審核通過就可以申請到月收入的5-8倍的貸款。
END
房屋抵押貸款
1
之所以越來越多人選擇房產抵押貸款就在於,貸款利率一般為基準利率,還貸壓力較小。那麼申請該類貸款需要什麼條件呢?一般來說,除了對貸款人收入信用方面有較強的要求外,房屋的年限還要在20年以內,房屋面積大於50平米;房屋具有較強的變現能力;抵押貸款額度一般不得超過房屋評估值的70%。這樣在提交相關資料、銀行審核通過後,就可以申請到最高不超過1500萬、期限最長20年的貸款。
END
大學生創業貸款
1
大學生對此類貸款的關注度之高超乎我們的想像,目前很多地區都對大學生創業貸款有扶持政策,常見的有貸款補貼或者無息貸款。那麼申請此類貸款需要什麼條件呢?一般來說,大學生創業貸款要求:在讀大學生、以及畢業兩年以內的大學生;大專以上學歷;18周歲以上。相對而言,對於該類貸款的申請條件還是比較寬松的,而後只需將學生證、成績單、對賬單等資料提交給銀行,審核通過後即可獲得貸款。
END
個體戶貸款
1
個體戶已經成為了社會經濟發展的主力部隊了,但是面多個體戶融資困難,許多人選擇該類貸款,申請此類貸款需要什麼條件呢?一般來說,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當地戶口;有本地固定的經營場所,且收入穩定;能提供合法的抵(質)押物;在貸款行開立存款賬戶。在滿足以上條件後,將銀行要求的資料提交審核即可。
END
房屋按揭貸款
1
目前很多人購房申請房屋按揭貸款,那麼該貸款需要什麼條件呢?一般來說:具有有效身份證及婚姻狀況證明;良好的信用記錄和還款意願;穩定的收入;所購住房的商品房銷售合同或意向書;具有支付所購房屋首期購房款能力;在銀行開設個人結算賬戶以及具有有效的擔保。在滿足以上條件後,將申請資料提交銀行即可,由銀行審核決定是否放款。

4. 貸款法律制度的貸款主體

(1)借款人的法律地位。借款人應當是經工商局核准登記的企業、事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或者是具有我國國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借款條件。借款人申請貸款,應當具備產品有市場、生產經營有效益、不擠占挪用信貸資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條件。
(3)借款人的權利:
①可以自主向主辦銀行或其他銀行的經辦機構申請貸款,並依前述條件取得貸款。
②有權按照借款合同的規定取得全部貸款,並在合同規定的使用范圍內自主地使用貸款,銀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借款人留存一部分貸款資金在本行,也不得提前扣除利息。
③有權向貸款人的上級行、央行和銀監會反映、舉報有關情況。
④有權拒絕借款合同以外的附加條件,例如貸款行或貸款具體經辦人向借款人索取金錢、財物或免費服務等好處、回扣,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回報等。
⑤在徵得貸款人的同意後,有權向第三人轉讓返還貸款的債務。
(4)借款人的義務:
①應當如實提供貸款人要求的各種資料,包括自己的生產經營情況和資產情況的財務報告,其中年度報告須經適格的注冊會計師事務所審計,本單位或本人在所有銀行的開戶賬號及存款余額情況,就涉及貸款的運用和資金的安全情況,積極地配合銀行調查、審查和檢查。借款人是自然人的須提供有效身份證明和有關資信證明。
②在尚未還清貸款前,應當接受銀行對其使用信貸資金的情況和有關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的審查。
③應當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不經貸款人的書面批准,不得擅自改變貸款的用途。
④應當按照借款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條件及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
⑤將償還貸款義務的一部分或全部轉讓給第三人前,應當取得貸款人的書面同意。
⑥遇到有危及貸款人債權安全的不正常情況時,應當及時通知貸款人,同時採取各種必要的措施保全受到危險或威脅的財產。
(5)對借款人的限制:
①借款人不得同時向同一轄區的貸款人的不同分支機構分別借款。
②告知義務。借款人不得向貸款人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等有關生產經營的情況,以防止借款人利用虛假的生產經營資料借得與自己的償還能力不相稱的借款,影響金融機構的資金安全。
③借款人不得利用貸款從事股本權益性的投資,除了國家另有規定的少數情況之外,我國公司法和有關企業法和企業登記制度都明確規定,當事人成立公司或其他企業(包括作為公司企業的股東),必須要有法定最低限額的注冊資金,在登記時,這些資金須附上有關銀行及注冊會計師事務所的驗資證明。
④借款人不得利用貸款在有價證券、期貨方面進行投機性的經營活動。
⑤除依法取得經營房地產資格的借款人之外。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用貸款從事房地產業務;依法取得房地產經營業務資格的借款人,不得用貸款從事房地產投機。
⑥借款人不得套取貸款用於借貸謀取非法收入,《貸款通則》規定借款人不得作為中間商在原貸款價格(利率)上再加價轉讓,抬高融資市場利率,影響金融市場的穩定。
⑦借款人不得違反國家外?[管理的規定,使用外匯貸款,在我國的人民幣尚未完全實現可自由兌換前,國家仍然要對外匯資金實行監管及對從業(外匯)機構進行資格限制,用來保證國家外匯資金流向有序和安全。 (1)貸款人的資格,《貸款通則》第21條規定,貸款人必須經中國銀監會批准經營貸款業務,持有銀監會頒發的《金融機構法人許可證》或《金融機構營業許可證》,並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登記。
(2)貸款人的主要權利:
①貸款人要求借款申請人提供與借款有關的資信資料,供判斷貸款風險之用;根據借款人的條件,決定貸與不貸,以及貸款的金額、期限和利率等。
②貸款人在貸款前和貸款期限里了解借款人的生產經營情況和財務活動,按照借款合同約定的條件從借款人的賬戶中劃收貸款本金和利息,無須在劃收款項前與借款人協商和辦理其他配合還款的手續。
③當借款人未能履行借款合同規定的義務時,貸款人有權依照合同的約定,要求借款人提前歸還貸款,或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貸款。在貸款將受到或已經受到損失時,可依照借款合同的約定,採取適當的措施以使貸款免受損失,包括要求提前收回貸款、凍結尚未使用的貸款、凍結借款人的賬戶,直至提出財產保全和返還貸款的民事訴訟。
(3)貸款人的主要義務:
①金融機構應當公布經營貸款的種類、期限和利率,公開貸款審查的資信條件的內容和發放貸款的具體條件,並向借款人提供各種咨詢。
②貸款人應當及時審議借款人的貸款申請,明確答復申請人是否同意貸款。貸款人對申請短期貸款的審議答復時間不得超過1個月,對中期、長期貸款申請的答復時間不得超過6個月,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③貸款人對借款人的債務、財務及有關的生產經營情況應當予以保密,這些情況屬於商業秘密,但是對有關機構的合法調查則應配合,告以有關情況。
(4)對貸款人的限制:
①貸款的發放必須嚴格遵循商業銀行法第39條關於資產負債比例的規定,即貸款人的資本充足率不得低於8%,貸款余額與存款余額的比例不得超過75%,流動性資產余額與流動性負債余額的比例不得低於25%,對同一借款人的貸款余額與貸款人資本余額的比例不得超過10%。
②不得發放人情貸款。商業銀行法第40條規定,不得向關系人發放信用貸款,向關系人發放擔保貸款的條件不得優於其他借款人同類貸款的條件,以維護公平交易和自身的資金安全。
③發現借款人有如下情況之一的,事實上已經構成或即將構成對貸款人資產安全的侵犯或威脅時,不得發放貸款:不具備借款人的資格和條件的,借款人生產經營的產品和投資項目是國家明文規定禁止的,借款人違反國家外匯管理規定的,借款人的建設項目應當報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而未取得批准文件的,借款人的生產經營或投資項目未取得環保部門許可的,借款人在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並(兼並)、合作、分立、產權有償轉讓、股份制改造等體制變更過程中,未清償原有貸款債務、落實原有貸款債務或提供相應擔保的,以及借款人有嚴重違法行為的。
④未經中國銀監會批准,不得對自然人發放外幣幣種的貸款。
⑤金融機構的自營貸款和特定貸款,除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計收利息之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費用;委託貸款,除了按照央行規定收取手續費之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⑥貸款人不得給借款人墊付資金,在貸款前後都不能以貸款人的自有資金充填貸款資產,但是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5. 銀行貸款種類有哪些

1、銀行貸款按照貸款主體可分為公司貸款、個人貸款;
2、按貸款種類分為流動資金款、中長期流動資金貸款、固定資產貸款;
3、按借款時間的長短,分短期(1年以內)、中期(2-3年)、長期(3年以上)貸款;
4、按擔保方式分為信用貸款、保證貸款、抵押貸款、質押貸款。
銀行貸款,是指銀行根據國家政策以一定的利率將資金貸放給資金需要者,並約定期限歸還的一種經濟行為。一般要求提供擔保、房屋抵押、或者收入證明、個人徵信良好才可以申請。
而且,在不同的國家和一個國家的不同發展時期,按各種標准劃分出的貸款類型也是有差異的。如美國的工商貸款主要有普通貸款限額、營運資本貸款、備用貸款承諾、項目貸款等幾種類型,而英國的工商業貸款多採用票據貼現、信貸賬戶和透支賬戶等形式。

6. 三套房可以商業貸款嗎

三套房可以申請商業貸款,商業貸款用於購買第三套住房的,那麼必須是之前的商業貸款已經還清,則在購買該房屋時可以申請商業貸款,並且作為第一套住房處理。
拓展資料:
1、商業貸款又稱個人住房貸款,是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由商業銀行、住房儲蓄銀行為城鎮居民購買普通住房提供自用貸款,執行法定貸款利率。北京的很多商業銀行都有這個業務,比如中國建設銀行和中國農業銀行。申請貸款的程序基本相同。商業貸款是用於補充工商企業營運資金的貸款。一般是短期貸款,一般為9個月,最長不超過一年,但也有少量中長期貸款。此類貸款是商業銀行貸款的主體,一般占貸款總額的三分之一以上。優點:限制少,還款方式多樣。 商業貸款對貸款人是否繳納住房公積金沒有限制。 只要首付達到銀行要求的比例,並且有良好的信用額度,申請手續就比較簡單。缺點:貸款利率高。 商業貸款的劣勢在於利率高。 由於商業貸款利率較高,房貸利率也位居幾筆房貸之首。
2、辦理程序:借款人與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時,需支付購房款的30%;將相關材料提交律師事務所審核;銀行在收到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後,與買方簽訂貸款合同、抵押合同和擔保合同;根據有關材料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房屋保險和合同公證手續,發放貸款。借款人應當採用等額還款方式還款。對於未償還的貸款本金,借款人可一次性歸還,仍按當期收取利息。不收取違約金。
3、商業轉公貸款需要滿足五個條件:原商業住房貸款銀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結清貸款;原商品房貸款已償還1年以上(含),無逾期貸款余額;借款人必須是原商品房貸款的借款人或其配偶;購買的房產已取得土地、房屋所有權證;借款人有足夠的資金清償原商品房貸款;借款人資金不足以清償原商品房貸款的,應向管理中心認可的市級擔保機構和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並具有相應資質的受託銀行申請擔保。此外,國家和地區住房公積金和個人住房貸款政策也必須遵守。

7. 銀行貸款需要什麼條件

銀行貸款需要什麼條件?由於不同的貸款類型,申請貸款條件和材料都不一樣,而且公司類或企業貸款與個人貸款也有差別。通常條件如下:
一、個人貸款條件:
1、18-65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在當地有固定住所,持有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2、具有合法有效的生產經營證明,從事特種行業的應持有有權批准部門頒發的特種行業經營許可證;
3、具有本行業經營管理經驗並從事本行業經營2年以上,具備一定的經營管理能力;
4、具有穩定的經營收入和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5、擔保貸款須提供合法、有效、足值得擔保;
6、信用記錄良好;
7、符合農業銀行對頂的其他條件。
8、貸款流程:客戶提出貸款申請並提交相關資料→銀行進行調查、審查和審批→簽訂借款合同→辦理抵押、質押登記等相關手續→發放貸款。
二、公司類或企業貸款條件:
1、符合國家的產業、行業政策,不屬於高污染、高耗能的企業;
2、企業在各家商業銀行信譽狀況良好,沒有不良信用記錄;
3、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登記,且年檢合格的營業執照,持有人民銀行核發並正常年檢的貸款卡;
4、有必要的組織機構、經營管理制度和財務管理制度,有固定依據和經營場所,合法經營,產品有市場、有效益;
5、具備履行合同、償還債務的能力,還款意願良好,無不良信用記錄,信貸資產風險分類為正常類或非財務因素影響的關注類;
6、企業經營者或實際控制人從業經歷在3年以上,素質良好、無不良個人信用記錄;
7、企業經營情況穩定,成立年限原則上在2年(含)以上,至少有一個及以上會計年度財務報告,且連續2年銷售收入增長、毛利潤為正值;
8、符合建立與小企業業務相關的行業信貸政策;
9、能遵守國家金融法規政策及銀行有關規定;
10、在申請行開立基本結算賬戶或一般結算賬戶。
11、貸款流程:企業向銀行提出流動資金貸款申請,並提供企業和擔保主體(若有必要)的相關材料→銀行調查審批通過後,簽署借款合同和相關擔保合同相關法律性文件→按照約定條件落實擔保、完善擔保手續。根據銀行的審批條件和簽署的擔保合同,如果需要企業提供擔保的,則需進一步落實第三方保證、抵押、質押等具體的擔保措施,並辦妥抵押登記、質押交付(或登記)等有關擔保手續,若需辦理公證的還需履行公證手續等→發放貸款。在全部手續辦妥後,銀行將及時向企業辦理貸款發放,企業可以按照事先約定的貸款用途合理支配貸款資金。

8. 商業銀行的基礎業務和主體業務分別是

基礎業務為存款業務,主體業務為貸款業務。

我國商業銀行可以經營下列業務:吸收公眾存款,發放貸款,辦理國內外結算、票據貼現、發行金融債券,代理發行、兌付、承銷政府債券,買賣政府債券,從事同業拆借,買賣、代理買賣外匯,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代理收付款及代理保險業務等。商業銀行不得從事政府債券以外的證券業務和非銀行金融業務。

商業銀行的資產業務是其資金運用業務,主要分為放款業務和投資業務兩大類。資產業務也是商業銀行收入的主要來源。商業銀行吸收的存款除了留存部分准備金以外,全部可以用來貸款和投資。

(8)商業銀行貸款主體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1、我國國有商業銀行的信貸管理缺乏清晰的權力責任制度、激勵約束制度以及責任追究制度。權力責任制度的缺陷是貸款權力的分布完全根據行政級別而不是根據風險管理能力來劃分。

2、而激勵約束制度的缺陷則表現在激勵不足、約束過度時銀行信貸人員會選擇消極怠工,而激勵過分、約束不足時則會選擇鋌而走險。

3、培養和建立自身的風險管理意識,營造健康積極的風險管理氛圍,加強風險管理,應首先注意國有商業銀行內部風險管理文化建設。即在國有商業銀行內部形成積極應對,防患於未然的風險與內控管理文化,上行下效,落實到崗位落實到人,上級應鼓勵基層工作人員及時揭示和報告風險。

9. 商業銀行貸款條件

一)貸款對象

貸款對象,是指銀行對哪些部門、企業、單位和個人發放貸款。其實質是選擇貸款投向,確定貸款范圍和結構。

商業銀行貸款對象的確定:

一要反映信貸資金運動的本質要求,貸款出去要能保證償還付息;

二要符合商業銀行貸款原則的要求,貸款發放要遵循效益性、安全性、流動性原則;

三要體現貨款投向政策的要求,貸款的投向要服從國家產業政策。

因此,商業銀行的貸款對象必須是經營性企業單位,即具有經濟收入,預付的價值能夠得到補償和增值,有歸還貸款本息的資金來源。凡非經營性、沒有經濟收入的單位,只能作為財政撥款對象,而不能成為銀行貸款對象。

總之,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一切從事生產、流通和為生產流通提供勞務服務的經營性企業單位以及個體經濟都可以成為貸款對象。根據《貸款通則》的規定:貸款對象應當是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主管機關)核准登記的企(事)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或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二)貸款條件

貸款條件,是指具備什麼條件的對象才能取得貸款。是對貸款對象提出的具體要求。凡在「對象」之內,而又滿足「條件」要求的企業單位就可取得銀行貸款。確定貸款條件的依據是:企業單位設置的合法性、經營的獨立性、自有資本的足夠性、經營的盈利性及貸款的安全性。因此,凡需要向銀行申請貸款的企事業單位、個人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我國商業銀行現行貸款條件為:

1.經營的合法性

2.經營的獨立性

3.有一定數量的自有資金

4.在銀行開立基本賬戶

5.有按期還本付息的能力

八、貸款用途和種類

(一)貸款用途

貸款用途是指貸款在企業資金佔用中所表現出來的使用方向和范圍。它是具體規定企業什麼樣的資金需要可以便用貸款,以及這些資金需要中多大部分由銀行貸款解決。

現行貸款用途主要是用於存貨和固定資產更新改造的資金需要。從流動資金看,工業企業的貸款主要用於原材料儲備、在產品和產成品存貨的資金需要。商業企業的貸款主要用於商品存貨的資金需要以及工商企業在商品銷售過程中結算在途資金需要。從固定資金看,主要用於企業技術進步、設備更新的資金需要,企業新建、改造、擴建的資金需要,以及企業進行科技開發的資金需要(包括部分流動資金)。在消費領域主要用於民用商品房和汽車的購置而引起的資金需要。

九、貸款種類

現行貸款種類的劃分標准及種類如下:

(一)按貸款經營屬性劃分

1,自營貸款。指貸款人以合法方式籌集的資金自主發放的貸款,其風險由貸款人承擔,並由貸款人收回本金和利息。

2.委託貸款。指由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等委託人提供資金,由貸款人(即受託人)根據委託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的貸款。貸款人(受託人)只收取手續費,不承擔貸款風險。

3.特定貸款。指經國務院批准並對貸款可能造成的損失採取相應補救措施後責成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發放的貸款。

(二)按貸款使用期限劃分

1.短期貸款。指貸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貸款。

2.中、長期貸款。中期貸款指貸款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5年以下(含5年)的貸款。

長期貸款,指貸款期限在5年(不含5年)以上的貸款。人民幣中、長期貸款包括固定資產貸款和專項貸款。

(三)按貸款主體經濟性質劃分

1.國有及國家控股企業貸款。

2.集體企業貸款。

3.私營企業貸款。

4.個體工商業者貸款。

(四)按貸款信用程度劃分

1.信用貸款。指以借款人的信譽發放的貸款。

2.擔保貸款。指保證貸款、抵押貸款、質押貸款。

保證貸款,指按規定的保證方式以第三人承諾在借款人不能償還貸款時,按約定承擔一般保證責任或者連帶責任而發放的貸款。

抵押貸款,指按規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財產作為抵押物發放的貸款。

質押貸款,指按規定的質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動產或權利作為質物發放的貸款。

3.票據貼現。指貸款人以購買借款人未到期商業票據的方式發放的貸款。

(五)按貸款在社會再生產中佔用形態劃分

1.流動資金貸款。

2.固定資金貸款。

(六)按貸款的使用質量劃分

1.正常貸款。指預計貸款正常周轉,在貸款期限內能夠按時足額償還的貸款。

2.不良貸款。不良貸款包括呆賬貸款、呆滯貸款和逾期貸款。

呆賬貸款,指按財政部有關規定列為呆賬的貸款。

呆滯貸款,指按財政部有關規定,逾期(含展期後到期)並超過規定年限以上仍來歸還的貸款,或雖未逾期或逾期不滿規定年限但生產經營已終止、項目已停建的貸款(不含呆賬貸款)。

逾期貸款,指借款合同約定到期(含展期後到期)未歸還的貸款(不含呆滯貸款和呆賬貸款)。

(七)按國際慣例(風險度)對貸款質量的劃分

將銀行貸款劃分為正常、關注、次級、可疑、損失五個等級,後三類貸款稱為「不良貸款」或為「有問題貸款」。

十、貸款期限、利率、貼息和結息

(一)貸款期限

金融機構貸款的期限主要是依據企業的經營特點、生產建設周期和綜合還貸能力等,同時考慮到銀行的資金供給可能性及其資產流動性等因素,由借貸雙方共同商議後確定。貸款期限在借款合同中標明。自營貸款期限最長一般不得超過10年(對個人購買自用普通住房發放的貸款最長期限可到20年),超過10年應當報中國人民銀行備案。票據貼現的貼現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貼現期限為從貼現之B起到票據到期日止。貸款到期不能按期歸還的,借款人應當在貸款到期日之前,向貸款人申請貸款展期。短期貸款展期期限累計不得超過原貸款期限;中期貸款展期期限累計不得超過原貸款期限的一半;長期貸款展期期限累計不得超過3年。借款人未申請展期或申請展期末得到批准,其貸款從到期日算起,轉入逾期貸款賬戶。

(二)貸款利率

貸款人應當在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的上下限范圍內,確定每筆貸款利率,並在借款合同中標明。貸款利率的上下限是指中國人民銀行在基準利率的基礎上規定一個浮動幅度,在這個幅度內,由貸款人和借款人協商後確定貸款利率。貸款人和借款人應當按借款合同和有關計息規定按期計收或支付利息。

(三)貼息及結息

為了促進某些產業和地區經濟的發展,有關地方、部門可以對某些貸款補貼利息。貸款的貼息,實行誰確定、誰貼息的原則。對有關部門貼息的貸款,承辦銀行應當自主審查』發放,並根據《貸款通則》的有關規定嚴格管理:除國務院規定外,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權決定停息、減息、緩息和免息。

十一、貸款方式

(一)貸款方式的含義

貸款方式是指貸款的發放形式。它體現銀行貸款發放的經濟保證程度。反映貸款的風險程度。

(二)貸款方式的選擇依據

貸款方式的選擇主要依據借款人的信用和貸款的風險程度,對不同信用等級的企業,不同風險程度的貸款,應選擇不同的貸款方式,以防範貸款風險。

(三)具體貸款方式

我國商業銀行採用的貸款方式有信用放款、保證貸款、票據貼現,除此之外,還包括賣方信貸和買方信貸。

1.信用貸款方式

信用貸款方式是指單憑借款人的信用,無需提供擔保而發放貸款的貸款方式。這種貸款方式沒有現實的經濟保證,貸款的償還保證建立在借款人的信用承諾基礎上,因而,貸款風險較大。

2.擔保貸款方式

擔保貸款方式是指借款人或保證人以一定財產作抵押(質押),或憑保證人的信用承諾而發放貸款的貸款方式。這種貸款方式具有現實的經濟保證,貸款的償還建立在抵押(質押)物及保證人的信用承諾基礎上。

3.貼現貸款方式

貼現貸款方式是指借款人在急需資金時,以未到期的票據向銀行融通資金的一種貸款方式。這種貸款方式,銀行直接貸款給持票人,間接貸款給付款人,貸款的償還保證建立在票據到期付款人能夠足額付款的基礎上。

十二、貸款程序

(一)貸款申請

(二)貸款審批

(三)簽定合同

(四)貸款發放

(五)貸款的管理和收回

十三、信貸監督與制裁

(一)信貸監督

貸款監督,是銀行在辦理信貸業務過程中,對國民經濟各部門、各單位的經濟活動進行檢查、分析、督促、制約的行為。其實質是運用信貸、利率杠桿,對企業經濟活動產生影響和制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