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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貸款主貸人和參貸人

發布時間: 2022-05-16 23:28:34

A. 兩人未婚共同購房時,貸款中主貸人和次貸人有什麼區別

沒有區別,也沒有影響,在辦理房貸中,如果有一方徵信不好或銀行流水不高,可以由另外一方徵信好或者銀行流水高的去做主貸人。主貸人被認定為主要還款人,次貸人為第二還款人。如果主貸人還不上貸款,第二借款人有義務要還款。在房屋所有權上也沒區別,只要房產證登記了兩個人名字,那麼房產就是二人共同所有。

B. 買房主貸人和次貸人的區別

法律分析:夫妻共同還款時,在確定主貸款人、次貸款人時,一定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定。一般情況下,在銀行住房貸款合同中,只把一方作為「貸款人」(常說的主貸款人)而無論房產證上是否寫了雙方的名字,另一方都可作為「共同貸款人」。在確定主貸款人時,應當選擇夫妻間收入較高較穩定者,同時注意年齡的限制,否則會影響到貸款期限。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C. 申請個人商業住房貸款主貸人和參貸人必須是什麼關系

據銀行的業內人士介紹,「主貸人」和「參貸人」都是不標準的稱法。在銀行的住房貸款合同中,一般只把夫妻中的一方設為「貸款人」,另一方可以作為「共同貸款人」。對於「共同貸款人」,不僅要求是為「貸款人」的直系親屬(夫妻、子女、父母),還必須為住房貸款抵押物的房產的所有者之一。
在商業住房貸款中,對於貸款時間和年齡的加和有這樣一條規定,「主貸人」的年齡加上住房貸款的年限,男性不能超過65,女性不能超過60,住房貸款的期限最長為30年。所以說,丈夫超過了35歲,妻子超過了30歲,年齡是在選擇誰當「主貸人」的時候需要考慮進的因素。

D. 貸款,主貸和次貸款人有講究

主貸人和次貸人只是叫法不同,因為銀行一般只會設置一個貸款人,而夫妻二人共同來貸款,就只把夫妻中的其中一方設為貸款人,而另一方是作為共同貸款人進行參貸,其中貸款人就是指的主貸人,共同貸款人也就是大家所說的次貸人,無論是不是主貸人,只要共同申請了住房貸款,就有償還房貸的義務。

E. 主貸人和次貸人的責任

法律分析:貸款買房的時候,如果是兩個人共同貸款,通常會有一個作為主貸人,一個為次貸人。貸款記錄在徵信的顯示不同:在申請房屋貸款的時候只會產生一條借款記錄,這個借款記錄只會顯示在主貸人的徵信報告上,而次貸人的徵信報告不會有該條貸款記錄。一般情況下,在銀行申請貸款的時候,銀行會讓資信狀況較好的一方作為主貸人,另一方則是次貸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九條 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第六百七十條 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並計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一條 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收取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二條 貸款人按照約定可以檢查、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向貸款人定期提供有關財務會計報表或者其他資料。

第六百七十三條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F. 房貸主貸人和次貸人什麼區別

首先,主要貸款人是銀行審計的主要對象。一般情況下,將財務和信用狀況良好的主貸款人視為主貸款人。次貸人也將接受審計,但對次級貸款機構的要求將略低。其次,主貸款和次級貸款在公積金還款方面存在差異。扣減順序為:先扣減主貸款人賬戶,不足時再扣減次貸款人賬戶。
一,貸款記錄在信用調查的顯示上有所不同 申請住房貸款時,只生成一條貸款記錄,僅在主貸款人的徵信報告中顯示,而子貸款人的徵信報告中不顯示貸款記錄。
二,不同的資格要求 一般來說,當銀行申請貸款時,銀行會讓信用狀況良好的一方作為主要貸款人,另一方作為次級貸款人。
三,不同的貸款期限 申請抵押貸款的年數是根據主要貸款人的年齡計算的,而不是根據次級貸款人的年齡計算的。
四,公積金貸款的還款順序不同 在使用公積金償還住房貸款時,只有在扣除主貸款人公積金賬戶的所有餘額後,才能使用次貸款人公積金賬戶的余額。
拓展資料:
所以 如果您想要貸款,在選擇主要貸款人時,您實際上應該參考許多實際情況:
一、看信用調查:貸款信用調查主要檢查主要貸款人。主貸款人在徵信中有瑕疵的,銀行不得發放貸款;
二、 收入方面:銀行將重點評估主要貸款人的貸款資格和還款能力,因此選擇收入更高、更穩定的一方將有助於提高貸款額度。此外,在貸款時,銀行將要求購買住房貸款抵押綜合保險,包括擔保責任保險,該保險是指保護「主要貸款人」免受意外事故或殘疾的保險。選擇家庭支柱作為主要貸款人。一旦另一方發生事故,保險公司可承擔剩餘貸款;
三、 看年齡:在商業貸款中,對貸款時間和(主要貸款人)年齡有要求。一般來說,男性不得超過65歲,女性不得超過60歲。選擇相對年輕的一方可以獲得更長的貸款期限,減少還款壓力;
四、 從政策上看:目前,許多城市限制購房和貸款,對本地居民和非本地居民購房區別對待,首付比例和貸款利率也不同。買房子時也應該考慮到這一點;

G. 什麼是參貸人和主貸人

主貸人指的是借款主體人,參貸人指的是共同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參貸人)必須是借款人(主貸人)的配偶或者同戶成員,並且必須具備與借款人相同的貸款條件。所謂"同戶成員"是指"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與貸款申請人屬同一戶籍且時間在一年以上的直系血親。參貸人可以用自己的公積金賬戶余額一起沖還貸款,但優先扣除主貸人賬戶余額。

H. 主貸人和次貸人差別

1、貸款記錄在徵信的顯示不同:在申請房屋貸款的時候只會產生一條借款記錄,這個借款記錄只會顯示在主貸人的徵信報告上,而次貸人的徵信報告不會有該條貸款記錄。
2、資質要求不同:通常情況下,在銀行申請貸款的時候,銀行會讓資信狀況較好的一方作為主貸人,另一方則是次貸人。
3、貸款年限不同:申請房貸的年限是按照主貸人的年齡來進行計算的,而非根據次貸人的年齡計算。
4、公積金沖還貸款的順序不同:使用公積金沖還房貸的時候,只有當主貸人的公積金賬戶余額全部被扣完了之後才會動用次貸人公積金賬戶的余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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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主貸人的常見誤區有哪些?
1、房貸由主貸人一人承擔。
不管房子是婚前還是婚後買的,只要參貸人參與了還貸,這套房子就有參貸人的一份。所以不管怎樣,就算是為了夫妻和美,夫妻還是應該盡量一起還貸。
這里要說明的是對於夫妻來說,即使房產證上只有其中一方的名字,另一方也可作為住房貸款的共同貸款人,這也就說明另一方不論是否在房本上有名字,都是有資格參與還貸的。以後如果你要求另一方幫忙還貸,對方以房本上沒有名字,房子不屬於他的來作為借口的時候,你就可以這樣反駁他了。
2、主貸人佔有大部分的房屋產權。
如果是婚前買房,房子是平均分配還是按份分配,其實是可以在購房合同中去約定好的,並不是主貸人就一定佔有大部分的房子產權。而如果是婚後買房,那麼是不是主貸人,都與房產所佔份額並沒有關系,這套房子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將平均分配產權。
3、不是主貸人,離婚就不用還房貸。
如果是婚後買的房子,那麼房貸就是夫妻雙方的共同債務,因此無論是否身為「主貸人」,是否共同申請了住房貸款,夫妻都有償還住房貸款的義務。只有當房產判定由離婚後的一方所有,作為「共同貸款人」的一方才可以提出變更住房貸款人的要求,解除自己償還貸款的義務。

I. 什麼是主貸人和次貸人

法律分析:主貸人是貸款經辦銀行(貸款機構、平台)審核的主要對象,而次貸人雖然同樣會被審核,但條件要求通常都會比主貸人低一些。因此,在貸款的時候,一般都會將收入更好更穩定,還款能力更強,綜合資信條件更好的那一方作為主貸人。當然,不是說次貸人就不重要了,如果次貸人的信用不好,比如徵信報告上近期有不良信用記錄,那照樣會影響到貸款的審批,很可能就會導致貸款申請被拒。而在實際生活中,很多都是以家庭為單位,夫妻共同申請貸款的,由一方作為主貸人,另一方就作為次貸人。不過主貸人和次貸人也並沒有規定必須得是親屬關系才行,朋友、合夥人之間也可以一起去申請貸款。只是非親屬關系的主貸人與次貸人,可能銀行(貸款機構、平台)在審核的時候就會更嚴格一些。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 第十條 一方以欺詐、脅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所形成的借貸關系,應認定為無效。第十一條 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為了進行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其借貸關系不予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