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騙取貸款罪中其他金融機構是指哪些

發布時間: 2022-05-24 18:37:53

❶ 騙取貸款罪的構成標準是什麼

騙取貸款罪的構成特徵是:客體是國家金融管理秩序和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票據承兌、信用證、保函等的安全;客觀上在向銀行申辦貸款的過程中採取了欺騙手段;主體是貸款人、擔保人或銀行職員;主觀上是故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條之一以欺騙手段取得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票據承兌、信用證、保函等,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特別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❷ 騙取貸款罪由哪些構成

騙取貸款罪由下列要件構成:
1、騙取貸款罪的主體要件為一般主體;
2、主觀要件即直接故意的心理態度;
3、客體要件是國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和國家金融信貸資金管理制度;
4、客觀要件即行為人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採用虛構、隱瞞方法騙取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給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的行為。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條
以欺騙手段取得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票據承兌、信用證、保函等,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特別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❸ 騙取貸款罪犯罪主體有哪些

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任何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單位亦能成為本罪的主體。
騙取貸款罪,是指以欺騙手段取得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本罪的法定刑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特別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本罪不同於貸款詐騙罪。

❹ 騙取貸款罪追訴標准

法律分析:騙取貸款罪,是指以欺騙手段取得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

法律依據:《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 第二十七條 以欺騙手段取得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票據承兌、信用證、保函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 以欺騙手段取得貸款、票據承兌、信用證、保函等,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

(二) 以欺騙手段取得貸款、票據承兌、信用證、保函等,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

(三) 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准,但多次以欺騙手段取得貸款、票據承兌、信用證、保函等的;

(四) 其他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情形。

❺ 騙取貸款罪的構成主要有哪些

騙取貸款罪的犯罪構成有:1、侵犯了國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機構的貸款安全。2、以欺騙手段取得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3、犯罪主體通常為貸款人,既可以是個人,也可以是單位。4、在主觀方面應為故意。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條之一以欺騙手段取得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票據承兌、信用證、保函等,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特別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