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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貸款能和公積金對接

發布時間: 2022-05-26 01:01:48

『壹』 公積金貸款商業貸款可以同時貸嗎

法律分析:個人購買住房時、公積金貸款和商業貸款可以同時使用,即房屋總價=購房首付款+公積金貸款+商業貸款。組合貸款中公積金貸款利率和商業性住房貸款利率分別按公積金中心和商業銀行相關規定執行,公積金貸款不足部分由銀行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補足而形成的個人住房貸款模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貳』 商業貸款能不能轉公積金貸款

商業貸款可以轉公積金貸款,但要滿足以下條件:
一、借款人在公積金貸款申請地工作申請貸款時公積金處於正常繳存狀態;
二、申請人或共同申請人所在單位按規定為借款人繳存住房公積金滿月;
三、申請人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能力;
四、申請人同意提供認可的貸款保證方式;
五、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含配偶除申請轉公積金的貸款外沒有尚未還清的貸款或其他債務。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叄』 公積金可以和商業貸款一起貸嗎

買房貸款可以同時使用公積金貸款或和商業貸款,稱之為組合貸款。以下分別是辦理公積金貸款、組合貸款、商業貸款所需的材料:
1.公積金貸款:
(1)貸款人以及配偶、共同借款人身份證明、婚姻關系證明。
(2)借款人(夫妻)銀行卡。
(3)購房合同或協議。
2.組合貸款:
(1)借款人(夫妻)銀行卡。
(2)借款人以及共同借款人職業收入證明。
(3)購房合同或協議。
3.商業貸款:
(1)借款人以及共同借款人職業收入證明。
(2)購房合同或協議。
總結:買房貸款可以同時使用公積金貸款或和商業貸款,也叫組合貸款,詳情請咨詢當地辦理銀行。

『肆』 商業貸可以轉換成公積金貸款嗎

商業貸款是可以轉公積金貸款的,但要滿足以下條件:
1、借款人在公積金貸款申請地工作申請貸款時公積金處於正常繳存狀態;
2、申請人或共同申請人所在單位按規定為借款人繳存住房公積金滿個月含個月以上;
3、申請人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能力;
4、申請人同意提供認可的貸款保證方式;
5、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含配偶除申請轉公積金的貸款外沒有尚未還清的貸款或其他債務;
6、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涉及的《房屋權證》或《房屋預告登記證明》已辦出並能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7、商業貸款正常還款年含年以上且無逾期還款記錄;
8、組合貸款不能申請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
9、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只能申請純公積金貸款;
商業貸款可以轉為公積金貸款嗎
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是指向購買自住住房時已辦理商貸、現符合公積金貸款條件的職工發放的,用於償還其商貸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其本質是一筆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
商業貸款是可以轉公積金貸款的,但要滿足以下條件:
1、借款人在公積金貸款申請地工作申請貸款時公積金處於正常繳存狀態;
2、申請人或共同申請人所在單位按規定為借款人繳存住房公積金滿個月含個月以上;
3、申請人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能力;
4、申請人同意提供認可的貸款保證方式;
5、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含配偶除申請轉公積金的貸款外沒有尚未還清的貸款或其他債務;
6、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涉及的《房屋權證》或《房屋預告登記證明》已辦出並能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7、商業貸款正常還款年含年以上且無逾期還款記錄;
8、組合貸款不能申請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
9、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只能申請純公積金貸款;
商貸轉公積金貸款應該注意什麼
1、商貸和公積金貸款額度不同
一般而言,商業貸款的額度比公積金貸款額度要高,公積金貸款的額度不僅有限制,而且審核標准更加嚴格。這一點使得商轉公貸款相對困難。
2、商貸和公積金貸款擔保方式不同
商業貸款申請人需要採取抵押+開發商階段性連帶責任保證的擔保方式;但是申請公積金貸款時,申請人一般採取連帶責任保證的擔保方式。貸款擔保方式的不同使得兩種貸款之間轉換困難。
3、商貸和公積金貸款利率不同
公積金貸款相比商業貸款的利率低,而且,公積金貸款的還款方式更靈活,首付比例相對較低。雖說商轉公貸款比較困難,但也並非毫無希望。在有些城市,如果申請人符合某些要求是可以申請商轉公貸款的。要想知道自己的情況是否適合商貸轉公積金貸款,其實也不難。
雖然大部分城市還是允許商轉公這樣業務的辦理的,但是並不是所有的情況都適合辦理商轉公的,購房者在准備辦理商貸轉公積金之前應該先咨詢一下本地的相關部門,了解清楚自身的情況是否允許再行辦理。

『伍』 商業貸款和公積金貸款可以同時貸嗎

用戶的公積金貸款額度不足時,可以選擇組合貸款,即同時辦理公積金貸款與商業貸款。
組合貸款的優勢在於可以解決公積金貸款額度不足的問題,並且組合貸款的貸款利息要低於商業貸款利息。
但是,用戶必須同時滿足商業貸款條件與公積金貸款條件才能同時申請兩者。
組合貸款中,商業貸款與公積金貸款貸款期限、貸款日期、還款日期都是相同的,只不過執行的貸款利率不同。

拓展資料:
公積金貸款是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享受的貸款,國家規定,凡是繳存公積金的職工均可按公積金貸款的相關規定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公積金貸款即指個人住房公積貸款,是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用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職工所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委託商業銀行向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和在職期間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離退休職工發放的房屋抵押貸款。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長沙為12個月以上)的在職職工為購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資金不足時可申請公積金貸款。
貸款的條件是:單位在職職工簽訂勞動合同3年期以上(或連續3年簽訂1年期勞動合同);正常連續按月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辦理住房抵押登記和保險;提供當地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及所屬分中心同意的擔保方式;同時提交銀行要求的相關文件,如購房合同或房屋預售合同、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公積金繳存的證明等。
貸款條件
1、只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才有資格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沒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就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2、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者要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即申請貸款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不少於六個月。因為,如果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行為不正常,時斷時續,說明其收入不穩定,發放貸款後容易產生風險。
3、配偶一方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其未還清貸款本息之前,配偶雙方均不能再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因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滿足職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時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種"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貸款申請人在提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時,除必須具有較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的能力外,沒有尚未還清的數額較大、可能影響住房公積金貸款償還能力的其他債務。當職工有其他債務纏身時,再給予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就很大,違背了住房公積金安全運作的原則。
5、公積金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0年。辦理組合貸款的,公積金貸款和商業性住房貸款的貸款期限必須一致。

『陸』 買房商業貸款能否轉成公積金貸款

商業貸款是可以轉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過需要符合以下的條件才可以:

1、借款人必須是原住房貸款的借款人或配偶(需為買受人);

2、原商業性購房貸款未結清且銀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結清貸款;

3、原商業性購房貸款還款一年(含)以上、信用記錄良好且無逾期貸款余額;

4、所購房產已取得當地房地產登記部門出具的房屋所有權證,且為鋼混結構;

5、所購房產可以設定抵押權的商業貸款可以轉公積金貸款;

6、未申請過住房公積金貸款的。

(6)商業貸款能和公積金對接擴展閱讀

轉貸條件:

1、原商業貸款必須正常還款1年以上,並無逾期還款記錄。

2、提取過住房公積金的,必須自提取之日起繼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年以上。

3、辦理轉公積金貸款的房屋,必須是已在市資金中心進行了登記備案的正規、合法的住宅開發項目。

4、辦理轉公積金貸款必須徵得原商業貸款銀行的同意。

5、房屋產權屬共有的,產權共有人應出具同意抵的證明並辦理公證。

『柒』 商業貸可以轉住房公積金貸嗎


商業貸可以轉住房公積金貸,這是毋庸置疑的。通常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先還後貸,貸款人自己先還清商貸,另一種是以貸沖貸,貸款人要將商貸本息余額大於商轉公貸款的差額提前還清。雖然銀行會說商業貸款可以轉公積金貸款,但是需要你自己去申請,至於能不能申請通過就不好說了。下面我們就來仔細跟大家說明以下這個問題。

一、商業貸轉公積金貸需提供的資料
1、轉貸人及配偶的身份證、戶口簿和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2、原商貸所購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及《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及復印件。

3、辦理原商貸所購房屋的《借款抵押合同》原件和《商品(經濟)房購銷合同》或《存量房買賣合同》復印件;

4、原商貸銀行出具的轉貸人原商業貸款的還款記錄和截止轉公積金貸款申請日的原商貸余額及剩餘期限的證明;

5、由管理中心認可的房屋評估機構出具二手房商貸轉公積金貸款《房屋估價報告書》;

6、房屋產權共有權人出具經公證的同意抵押的具結書;

7、原商貸銀行提供的原商貸所購房屋抵押權證(期房抵押證明或房屋他項權證)的復印件並加蓋銀行公章;

二、商業貸轉公積金貸的注意事項

1、看你的還款剩餘年限

如果購房者處於商業貸還款的前期,那麼此時把商業貸款轉換成公積金貸款還是不錯的選擇,但如果已經是還款期限的後期,就沒有商轉公的必要了。

2、是否考慮提前還款

如果購房者有把貸款全部提前還清的打算,那麼就沒有必要考慮商貸轉公積金貸款的事情了,事實上,商轉公一般都要根據與原申貸銀行的合同來走,徵得原銀行同意後可能還需要支付一定金額的罰金,再加上商轉公過程中可能會產生的費用,最終也不一定劃算。

總之商業貸轉為住房公積金貸是比較繁瑣的,大家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來決定轉不轉。

『捌』 住房公積金貸款與商業貸款可以同時進行么

法律分析:住房公積金貸款與商業貸款可以同時進行

法律依據:《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九條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個人向商業銀行申請貸款,除符合《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規定外,還應當出具市、縣人民政府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准予購房的核准通知。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可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和優先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

『玖』 公積金可以和商業貸款組合嗎

用戶的公積金貸款額度不足時,可以選擇組合貸款,即同時辦理公積金貸款與商業貸款。
組合貸款的優勢在於可以解決公積金貸款額度不足的問題,並且組合貸款的貸款利息要低於商業貸款利息。
但是,用戶必須同時滿足商業貸款條件與公積金貸款條件才能同時申請兩者。
組合貸款中,商業貸款與公積金貸款貸款期限、貸款日期、還款日期都是相同的,只不過執行的貸款利率不同。

拓展資料: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住房公積金的定義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
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並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
5、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具有兩個特徵:積累性和專用性。
主要性質
住房公積金:
1、保障性,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制度,為職工較快、較好地解決住房問題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能夠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職工幫助無房職工的機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積金在資金方面為無房職工提供了幫助,體現了職工住房公積金的互助性;
3、長期性,每一個城鎮在職職工自參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的這一段時間內,都必須繳納個人住房公積金;職工所在單位也應按規定為職工補助繳存住房公積金。
主要特點
住房公積金
1、普遍性,城鎮在職職工,無論其工作單位性質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須按照《條例》的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
2、強制性(政策性),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的,住房公積金的管理中心有權力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可以按《條例》的有關條款進行處罰,並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3、福利性,除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外,單位也要為職工交納一定的金額,而且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利率低於商業性貸款;
4、返還性,職工離休、退休,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戶口遷出或出境定居等,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將返還職工個人。

『拾』 公積金貸款和商業貸款可以一起貸款嗎

公積金貸和商貸一起操作的屬於組合貸款,而客戶去辦理組合貸款,公積金貸部分和商貸部分都是分開審批的,所以並不會一起下來。
且因為公積金貸審批流程更為復雜一些,所以需要花費的時間一般也更長,因此辦理組合貸款的客戶通常都是商貸先下來,然後公積金貸再下來。也正是因為分開審批,所以有時也會出現商貸下來了,公積金貸卻沒通過審批的情況。而要兩部分貸款都審批通過、全部下來之後,銀行才會將貸款資金撥付至售房單位賬戶。
拓展資料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
2017年7月1日起,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按照住建部發布的《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操作規程》要求,通過平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
發展
2011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正在聯合各個部門,研究修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工作中,放開個人提取公積金用於支付住房租金的規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辦法,允許患有重大疾病的職工或其直系親屬提取公積金救急。
2014年,三部門發文,取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保險、公證、新房評估和強制性機構擔保等收費項目,減輕貸款職工負擔。
2015年,《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修訂送審稿)》,擬規定,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5%,不得高於12%。 2016年2月21日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存款利率調整為統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準利率執行,上調後的利率為1.50%。
2017年7月1日起,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聯網」,通過統一的平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
2018年5月15日,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於取消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作為住房公積金歸集和貸款業務辦理要件的通知》。 [1-2]
2021年7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確定了全國住房公積金服務標識,決定即日起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