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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助學貸款及誠信教育

發布時間: 2022-05-31 09:21:08

A. 助學貸款誠信教育內容

日前,我校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學生每人都填寫了一份《大學生誠信檔案》,今後他們的貸款若到期不還,或平時有違反校紀校規的現象等,都將一一記錄在案。這是我校為適應入世挑戰,加強大學生誠信教育,保證國家助學貸款順利開展而推出的一項重要舉措,從而成為國內首家用檔案的形式對學生進行誠信教育、誠信監督的高校。 《大學生誠信檔案》的內容包括誠信大學生承諾書、學生的個人基本情況、品行說明、學習成績、健康狀況、經濟狀況、信用記錄等。其中信用記錄是大學生誠信檔案的重點,主要考查學生在校期間國家助學貸款的還款情況、學雜費交款情況、違反校規校紀情況、勤工助學情況、承擔責任及履行義務情況。監督是誠信檔案最主要的功能,學校將依據記錄在案的經濟狀況,對學生實行動態管理,當學生獲得的獎學金、勤工助學金達到一定數目時,學校將建議學生提前還款;在信用記錄中,如學生的品行達不到良好以上,有不光彩記錄的情況出現,學生將得不到學校的無息貸款和國家無息貸款。另外,我校還將對誠信檔案進行微機管理,與學生的畢業推薦聯系起來。 目前我校將首先為每個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的學生建立起誠信檔案。誠信檔案的所有內容都是學生在校期間的表現記錄,學生拿到檔案的第一時間,就要在誠信大學生承諾書上簽字,樹立起誠信的觀念。整個檔案建立的過程也就是學生不斷參與的過程,指導老師將在這個過程中指導學生調節自己的行為,培養誠信意識。

B. 什麼是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國家助學貸款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四川省農村信用社(或國家開發銀行)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學生(以下簡稱學生)發放的,由學生入學前戶籍所在縣(市、區)的農村信用社(或國家開發銀行)辦理,且主要用於解決學生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的助學貸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採取信用方式發放,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

C. 我在家報了生源地助學貸款後,我所上的大學知道嗎

知道的。

一、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審批(9月-10月)
1、學生提出國家助學貸款書面申請及提交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的相關材料(9月上旬);
2、二級學院審核書面申請貸款材料,確定貸款資格並公示(9月中旬);
3、二級學院組織學生填寫《審批表》和網上申請,然後網上審核後匯總上報學貸中心(9月下旬);
4、學貸中心對網上申請進行審核,統計匯總後上報助學中心(10月上旬);
5、貸款學生接受貸款申請誠信教育(10月下旬);
二、簽訂合同(11月中旬)
1、學貸中心組織二級學院進行貸款合同等材料的填寫培訓;
2、學貸辦組織學生填寫貸款合同等材料;
3、貸款學生填寫貸款材料,簽訂借款合同並進行支付寶賬號的激活及實名認證;
4、學貸中心匯總學生簽訂合同情況,上報銀行。
三、國家助學貸款發放(11月下旬)
1、國家開發銀行根據合同簽訂情況放款至省助學貸款中心帳戶;
2、省助學貸款中心放款至學生貸款支付寶賬戶,由學生賬戶扣至學校收費賬戶;
3、國家助學貸款經扣繳學費後還有餘額的,由學校財務處退回學生交學費帳戶。
4、學貸中心整理並建立學生誠信檔案。

D. 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需要符合哪些要求

安徽省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實施辦法 第一章總 則第一條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國發〔2007〕13號)、《財政部、教育部、銀監會關於大力開展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通知》(財教〔2008〕196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以下簡稱「生源地助學貸款」),是指全省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包括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社)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簡稱「學生」)發放的助學貸款。生源地助學貸款為信用貸款,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第三條生源地助學貸款按照就近原則,由申請貸款的學生在其入學前的戶籍所在地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辦理。 第二章貸款申請條件及辦理程序 第四條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的學生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入學前戶籍所在地在我省轄內; (二)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無不良信用記錄; (三)我省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碩士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以及成人高等學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學生,學校名單以省教育廳公布的為准; (四)家庭經濟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 第五條貸款申請材料: (一)新生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生源地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 2.生源地助學貸款借款人家庭困難情況說明及證明; 3.本人身份證、新生錄取通知書復印件(原件供審核),以及學校相關收費標准、開戶行名稱、戶名和賬號; 4.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證、戶口本復印件(原件供審核)。 (二)在校生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學校提供的生源地助學貸款生源地證明; 2.生源地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 3.生源地助學貸款借款人家庭困難情況說明及證明; 4.本人學生證和身份證復印件(原件供審核); 5.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證、戶口本復印件(原件供審核)。 有關申請表格到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處領取。 第六條生源地助學貸款實行一次申請、一次性簽訂借款合同、分學年發放的辦法。申請受理日期定為每年8月1日至10月20日。已經獲得生源地助學貸款的學生,根據貸款合同中約定需要當年續放的,應當在8月1日至10月20日向貸款機構提交下列材料: (一)本人學生證和身份證復印件(原件供審核); (二)已簽訂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合同; (三)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人生源地證明。 第七條農村合作金融機構收到學生首次提交的申請材料後,應當及時進行貸前審查,並在10個工作日內給予答復。對符合貸款條件的,應當在隨後的10個工作日內與借款人簽訂生源地助學貸款合同和劃款委託授權書,將貸款資金劃付至借款學生個人賬戶,之後根據劃款授權委託書,將貸款資金從借款學生個人賬戶匯劃至其所在高校指定的賬戶,並備注借款學生姓名及身份證號。 高校收到貸款後,應當及時告知借款學生,並將貸款中生活費部分轉發給借款學生。 第八條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在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發放手續時,應當及時將借款學生的信用信息准確地錄入中國人民銀行個人徵信系統。第三章貸款額度、期限和利率第九條生源地助學貸款的最高限額為每人每學年6000元,貸款機構根據借款學生在校期間的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等情況,與借款學生協商確定貸款額度。 第十條生源地助學貸款期限原則上按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制加10年確定,但最長不超過14年。學制超過4年或繼續攻讀研究生學位、第二學士學位的,相應縮短學生畢業後自付本息的期限。 第十一條生源地助學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貸款同期限基準利率執行,不得上浮;如基準利率調整,則參照人民銀行有關規定變更貸款利率。第十二條貸款利息按年計收。起息日為貸款發放日,結息日為每年度的12月20日。學生在校期間(包括學制超過4年或繼續攻讀研究生學位、第二學士學位的)的利息由財政全額貼息,畢業當年9月1日起其利息由學生及其共同借款人共同負擔。學生在校期間發生退學、開除等情況時,自辦理退學、開除等有關手續之日的次月1日起自付利息。 第四章貸款償還 第十三條借款學生畢業離校前,應當與貸款機構進行債務確認,簽訂生源地助學貸款還款確認書,並協商確定具體還款計劃。借款學生辦理債務確認手續後,辦理離校手續。 第十四條借款學生在校期間發生休學、退學、開除等情況時,高校應及時填寫生源地助學貸款就學信息變更單,將借款學生的有關變更信息書面通知貸款機構,並抄報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同時高校應當督促借款學生及時到貸款機構辦理貸款合同變更等手續。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每學期末匯總所有高校數據後,及時反饋至省農信社。 第十五條借款學生畢業後連續攻讀學位(包括碩士和第二學士學位)需要申請在連續攻讀學位期間繼續貼息的,須在錄取當年的6月底前,向原學校提出申請(提交錄取通知書原件和復印件),辦理就學信息變更手續,並到貸款機構辦理合同變更後,其在繼續攻讀學位期間的利息按原渠道進行貼息。 第十六條借款學生可以選擇貸款償還方式,允許其在提前還款日一次或者分次提前還貸。在畢業前申請提前還貸的,借款學生應當填寫生源地助學貸款提前還款申請書,並由學校相關部門蓋章確認。貸款機構應當按照貸款實際期限計算利息,不得加收除應收利息之外的其他任何費用。第十七條借款學生畢業後2年期間為寬限期,寬限期內學生和共同借款人(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可以不還本金,但應足額支付利息,寬限期結束後按還款計劃分期償還貸款本金,並足額支付利息。 第五章貸款貼息及風險補償 第十八條借款學生在校期間利息全部由財政補貼。其中,在省財政供給的高校、獨立學院和民辦高校就讀的,其貸款貼息由省級財政承擔;在市財政供給的高校就讀的,其貸款貼息由市級財政承擔,省財政負責歸集。 第十九條生源地助學貸款的貼息每年度撥付一次。貸款機構應當於每年11月將實際發放生源地助學貸款的借款學生身份信息、學籍信息、貸款金額、利率、利息及貼息等情況按照高校進行統計報省農信社,省農信社匯總後提交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在25個工作日內將貼息材料提交各高校確認後,報送省財政部門。省財政部門在12月20日前將貼息資金撥付省農信社。 第二十條建立生源地助學貸款風險補償金,其比例根據國家規定按當年貸款發生額的15%確定。風險補償金由中央和我省各分擔50%。我省承擔的風險補償金分擔辦法為:省財政供給的高校、獨立學院和民辦高校的風險補償金由省財政承擔6.5個百分點,市財政供給的高校由市財政承擔6.5個百分點;高校承擔1個百分點。 第二十一條貸款機構應當於每年11月10日前,將當年實際發放的生源地助學貸款以高校為單位統一報省農信社,省農信社匯總後於11月20日前將有關材料提交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交各高校確認。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根據確認的風險補償金數額,會同省財政於12月20日前歸集省以下所承擔的資金。省財政部門於12月31日前將省以下承擔的風險補償金撥付給省農信社;中央財政承擔的部分,省財政在收到後,及時撥付省農信社。 第六章貸款管理及優惠政策 第二十二條農村合作金融機構應當依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對符合條件的學生及時發放生源地助學貸款,確保應貸盡貸。 第二十三條農村合作金融機構應當對生源地助學貸款單立台賬、單設科目、單獨統計、單獨核算和考核。 第二十四條各高校要加強對生源地助學貸款的管理,按月統計匯總本校生源地助學貸款情況,並報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第二十五條省農信社設立生源地助學貸款統計年報,並按年向人民銀行合肥中心支行報送生源地助學貸款統計年報。 第二十六條同一學年度,已經獲得本貸款的學生,不得再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和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已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和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不得再申請本貸款。 第二十七條生源地助學貸款發生的呆壞賬,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關於國家助學貸款呆壞賬核銷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生源地助學貸款利息收入免徵營業稅。 第二十九條各有關單位應根據各自職責,分工協作,共同做好生源地助學貸款的開展工作。 人民銀行合肥中心支行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對生源地助學貸款政策進行解釋等方面工作。 省財政廳負責在年度財政預算中足額安排並及時撥付貼息資金和風險補償金,督促市級財政足額安排並及時撥付貼息資金和風險補償金;監督生源地助學貸款中各項財政性資金的管理使用等。 省教育廳負責組織高校開展政策宣傳,貸款信息確認,誠信教育等工作,負責歸集風險補償金,並協助省財政廳完成貼息和風險補償金的支付工作。 省地稅局負責落實相關稅收減免政策。 省農信社負責指導全省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規范生源地助學貸款操作,匯總並報送生源地助學貸款數據,申請撥付貼息資金和風險補償金撥付。各高等學校要加強對學生的誠信教育,培養學生的誠信意識,督促學生按照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及時、足額安排應承擔的風險補償金;及時提供借款學生動態信息。 第七章附 則第三十條本辦法發布前已發放的生源地助學貸款,仍按原合同執行。 第三十一條本辦法由人民銀行合肥中心支行、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省地稅局、省農信社負責解釋。 第三十二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安徽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暫行辦法》自行廢止。

E. 生源地助學貸款如果升學怎麼辦

根據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管理系統
升學後有兩個選擇

1可以繼續續貸,也可以直接還款
2研究生畢業或者專升本畢業後一起還款
注意,如選擇第二點需要即使到當地政府進行學生利息的延遲

大學生助學貸款;
常用的大學生助學貸款一般有兩類: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國家助學貸款是由政府主導、財政貼息,銀行、教育行政部門與高校共同操作的專門幫助高校貧困家庭學生的銀行貸款。借款學生不需要辦理貸款擔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諾按期還款,並承擔相關法律責任。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指國家開發銀行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發放的、在學生入學前戶籍所在縣(市、區)辦理的助學貸款。貸款資金主要用於學生繳納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的大學生助學貸款重要組成部分。
貸款形式
主要有四種貸款形式:國家助學貸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高校利用國家財政資金對學生辦理的無息借款;一般性商業助學貸款。其中,國家助學貸款資助力度和規模最大,是助學貸款的主要內容。[1]

分類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一)、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應具備的條件
1、貸款人具備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2、已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學校名單以教育部公布的為准)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在讀學生。
3、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在本縣(市、區)。
4、家庭經濟困難,符合下列特徵之一,並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1)農村貧困戶和城鎮低保戶(證明材料:城鄉低保證、領取低保金的存摺或鄉鎮民政所、街道居委會出具的貧困證明材料)。
(2)孤兒及殘疾人家庭(證明材料:孤兒證、殘疾證或鄉鎮民政所、街道居委會的證明)。
(3)遭受天災人禍,造成重大損失,無力負擔學生費用(證明材料:鄉鎮民政所、街道居委會的證明)。
(4)家庭成員患有重大疾病(證明材料: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
(5)家庭主要收入創造者因故喪失勞動能力(證明材料:鄉鎮民政所、街道居委會的證明)。
(6)無穩定收入的單親家庭(證明材料:鄉鎮民政所、街道居委會的證明)。
(7)父母雙方或一方失業的家庭(證明材料:鄉鎮民政所、街道居委會的證明)。
(8)上一年度家庭現金總收入低於8000 元人民幣(證明材料:鄉鎮民政所、街道居委會的證明)。
(二)、貸款額度、期限及利率
每人/每年不低於1000元,不高於8000元;申請金額不能超過學費和住宿費總額。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14年。利率執行央行規定的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在校期間利息由財政全額貼息,畢業後利息由借款人自行承擔。
(三)、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應提交的材料
1、大學新生申請貸款,提交下列材料:
(1)《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交U盤拷貝的電子表,紙質原件2份)。
(2)借款人戶口簿及有效身份證(出示原件,交復印件2份)。
(3)借款人錄取通知書(出示原件,交復印件2份)。
(4)家庭經濟困難證明材料(交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5)借款學生在當地郵政儲蓄所辦理的銀行卡折(出示原件核對,交復印件2份)。
2、在校大學生首次申請貸款,提交下列材料:
(1)借款人戶口簿及有效身份證(出示原件,交復印件2份)。
(2)共同借款人戶口簿及有效身份證(出示原件,交復印件2份)。
(3)《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交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4)家庭經濟困難證明材料(交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5)借款學生在當地郵政儲蓄的銀行卡折(出示原件核對,交復印件2份)。
(6)借款學生出示學生證,交復印件2份。
3、在校大學生非首次(08年、09年辦理過貸款,2010年申請續簽貸款合同的)申請貸款,提交下列材料:
(1)《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交U盤拷貝的電子件,紙質原件2份)。
(2)借款人戶口簿及有效身份證(出示原件,交復印件2份)。
(3)共同借款人戶口簿及有效身份證(出示原件,交復印件2份)。
(4)借款學生出示學生證,交復印件1份。
(四)、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合同簽訂注意事項
提交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及相關材料後,經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確認符合貸款條件的,應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貸款合同的簽訂並完善相關手續。簽訂合同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1、共同借款人應為借款人的父母,父母均外出打工的,可由父母委託其近親屬為共同借款人,但需要出具委託授權書(樣表見附件,提交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學生父母要及早郵寄委託授權書)。
2、《申請表》所填共同借款人與簽訂合同的共同借款人,必須是同一人。
3、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應同時到場簽訂貸款合同。續簽合同的在校大學生,借款人與共同借款人因故不能同時到場的,其中一方可以委託另一方代為辦理,但需提交委託授權書(樣表見附件,提交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4、申請續簽合同的,現申請表中的共同借款人需與原合同中的共同借款人為同一人,如果共同借款人發生變化,需按新申請貸款的程序辦理並提交新申請貸款所需的材料。
5、貸款合同生效條件。所簽貸款合同只有在縣資助中心收到學生所在高校寄回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回執單》後,貸款合同才正式生效,合同簽訂後一個月內沒有收到「回執」,合同自動失效。回執單上一定要准確填寫學校開戶銀行的名稱、行號及帳號。實到具體處室,安排專兼職工作人員具體負責。
註:在山東、福建等地開始實行網上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五)、借款主體及還款責任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指國家開發銀行等金融機構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簡稱「學生」)發放的、在學生入學前戶籍所在縣(市、區)辦理的助學貸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為信用貸款,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
國家助學貸款
(一)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流程
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流程:學生提出申請 → 學校進行初審 → 銀行開展審批 → 雙方簽訂合同 → 銀行發放貸款 → 畢業後開始償還貸款
註:銀行不直接受理在校學生的貸款申請。申請貸款的學生,須在新學年開學前後10日內憑本人有效證件向所在學校指定部門提出貸款申請,領取並如實填寫《國家助學貸款申請表》、《申請國家助學貸款承諾書》等有關材料。
(二)、申請國家助學貸款條件
申請國家助學貸款條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人須由其法定監護人書面同意);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學習刻苦,能夠正常完成學業;因家庭困難,在校期間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學業所需基本費用(包括學費、住宿費、基本生活費);由所在學校審查同意;符合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通則》中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的材料
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的材料:提供本人及家庭經濟狀況的必要資料(一般包括本人書面申請、家庭經濟情況調查表、街道或鄉級以上的困難證明、擔保人的擔保書及本人的現實表現等),承諾有關還貸的責任條款,提供還貸擔保人。
(四)、國家助學貸款還款方式
大學生國家助學貸款有哪幾種還款方式?
(1)學生畢業前,一次或分次還清;
(2)學生畢業後,由其所在的工作單位將全部貸款一次墊還給發放貸款的部門;
(3)畢業生見習期滿後,在二到五年內由所在單位從其工資中逐月扣還;
(4)畢業生工作的所在單位,可視其工作表現,決定減免墊還的貸款;
(5)對於貸款的學生,因觸犯國家法律、校紀,而被學校開除學籍、勒令退學或學生自動退學的,應由學生家長負責歸還全部貸款。
(五)、國家助學貸款期限、利率、額度
每人每學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最長期限為10年。利率在校期間由財政貼息,畢業後由借款人自行承擔(按央行現行的基準利率執行)。

還款
支付寶還款
(1)登錄國開行助學貸款信息網首頁,再通過學生登錄名和密碼進入貸款信息頁面(在線申請2006-2008學年貸款提前還貸的默認登錄名是學校代碼11656+學生身份證號碼,密碼是8位生日;在線申請2009學年及以後貸款提前還貸的登錄名和密碼是學生申請貸款時的登錄名和密碼) ;
(2)用滑鼠點擊左邊的「提前還款申請」,進入提前還款申請概要信息頁面;
(3)點擊提前還款申請概要信息頁面左下方的「新增」按鈕,打開提前還款新增頁面;
(4)選擇其中某筆貸款合同記錄,點擊「確定」按鈕,保存提前還款申請信息。
(5)登陸時,如果網頁出現「此網站的安全證書有問題」時,請點擊下方倒數第二行「繼續瀏覽此網站(不推薦)」,可繼續登錄。
銀行還款
1.去銀行前,必須要攜帶辦理助學貸款的各項資料,還有本人的身份證件、銀行卡等,最重要的銀行卡密碼一定要記得,否則將會給你的辦理過程帶來更多的麻煩;
2.進入銀行後排隊取號,然後到工作人員那裡領取申請表,詳細的填寫各項內容;
3.去櫃台辦理歸還貸款手續;
4.將《還款證明》送交到相關負責人手裡。

拖欠
助學貸款的借款學生如未按照與經辦銀行簽訂的還款協議約定的期限、數額償還貸款,其違約行為將被載入金融機構徵信系統(如果連續逾期三個月就會在銀行個人徵信系統里被記為不良記錄),房貸將無法獲批。
改善拖欠違約的對策
1.加強媒體宣傳,調動政府、銀行、學校和個人的積極性
加強媒體宣傳,一方面可以讓學生、家長了解助學貸款,合理運用自身權益;另一方面,通過媒體宣傳可以讓助學貸款工作開展得好的各級政府、學校、銀行得到應有的社會效應,同時也讓該項工作開展得差的單位受到相應的譴責。這樣有助於形成正確的社會導向,調動各級政府、銀行、學校和個人的積極性。此外各級政府、學校、銀行應該正確認識國家助學貸款的重要意義,不要只考慮眼前利益,要從長遠出發。助學貸款事實上對政府、學校和銀行都是有利的,它體現了社會的公平。對於高校而言,國家助學貸款在吸引優秀學生方面將起到積極作用。從銀行角度講,銀行通過貸款可以培養未來優秀客戶,拓展與高校之間的其他業務往來。
2.建立國家助學貸款擔保基金,為國家助學貸款提供風險擔保
建立一種由國家、地方政府、高校、社會和銀行共同分擔的國家助學貸款補償機制,如建立由財政、高校出資或社會捐資組成的助學貸款擔保基金,用於補償國家助學貸款的風險,減輕國家助學貸款本身存在的風險偏高問題。當商業銀行收不回貸款時,擔保基金給予歸還,由擔保基金負責追繳欠款,由於擔保基金同時負責貸款信息的等級與管理、負責建立貸款學生的信用檔案,因此比銀行更有利於追回貸款。
3.建立寬松靈活的國家助學貸款制度
延長貸款期限,緩解還款強度。我們可以借鑒他國經驗的基礎上,根據我國國情來重新制定我們的還款制度。2004年7月,國務院轉發《關於進一步完善國家助學貸款工作的若干意見》將還款起始時間調整為畢業以後1到2年開始還款,還款期限從4年延長到6年。這項對助學貸款制度的調整無疑是正確的,一定程度上緩解了貸款學生的還款壓力,但調整的幅度還不夠,貸款學生的還款壓力仍然很大。結合其他國家的成功經驗,我們應該把起始還款時間延長到畢業後2一年,通過8年或10年時間還清,而且可以採取依次遞增的還款額度,起始年額度最少,以後逐年增加。這樣設計充分考慮了畢業生的就業、薪酬狀況,極大地降低了畢業生還款壓力,從而降低被動欠款率。
4.加強誠信教育,提高學生的誠信道德
教育主管部門,應當把提高學生的誠信素質作為重要的公共政策目標,通過條文或政策性手段來弘揚和培育大學生的誠信素質。大學生思想相對活躍,具有判斷力,對於良好的公共政策有較好的認知,而且學習場所相對集中,可以較好的宣傳和普及公共政策。教育主管部門應充分利用好這些有利條件,把大學生誠信教育作為突破口,帶動整個社會誠信建設工程。高校可以設置誠信課程,以學分考核的形式讓學生形成誠信概念,課程教材可以多結合社會典型案例,讓大學生在案例學習中了解誠信的重要性,樹立誠信觀念。

利率
調整時間:2011.7.7

貸款期限
貸款利率(年利率,%)

六個月以內(含六個月)6.10 六個月至一年(含一年)6.56 一至三年(含三年)6.65 三至五年(含五年)6.90 五年以上7.05
助學貸款執行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公布的同檔次基準利率,不上浮。學生在校期間的利息由財政全部補貼,畢業後的利息由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入)共同負擔。學生畢業後實際償還的利息,將按照當年同期利率執行。

代償
高校畢業生入伍享受補償學費和代償國家助學貸款政策。每學年補償學費或代償國家助學貸款本息的金額,最高不超過6000元;畢業生在校期間每學年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獲得國家助學貸款本息高於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額實行補償或者代償;低於6000元的,按照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本息兩者就高的原則,實行補償或代償。
入伍前在校期間學費補償和貸款代償具體標准同應屆畢業生。同時,國家對申請退役復學的高校在校生給予學費資助政策,資助學費最高不超過6000元,年學費高於6000元的按6000資助,低於6000元的按實際資助。

F. 生源地助學貸款是一年申請一次嗎

是每年申請一次,當然了除了首次貸款需要在當地的資助中心現場辦理以外,以後每年的續貸,貸款人可以在助學貸款的系統申請網上辦理業務,也可以在網上申請提額,比較方便。
助學貸款審核通過了會直接打到貸款人專屬的支付寶賬號裡面,貸款人繳納學費的時候也不需要主動操作,學校會自動劃扣。如果貸款還有剩餘,那麼貸款人可以選擇將剩餘的貸款提現。
拓展資料:
國家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指國家開發銀行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發放的、在學生入學前戶籍所在縣(市、區)辦理的助學貸款。 [1]
生源地貸款為信用貸款,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 [1]
申請條件:
貸款對象
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學校名單以教育部公布的為准,且在國家開發銀行助學貸款系統備案和有效)的本專科學生、研究生和第二學位學生。 [1]
貸款條件
(一)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2.誠信守信、遵紀守法;3.已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中央、區內外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院校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高校在讀的本專科學生、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生;4.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同一旗縣(市、區);5.家庭經濟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學費、住宿費。 [1]
(二)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家庭應該符合以下條件:1.無不良信用記錄;2.家庭經濟困難一般應符合以下基本特徵之一:①農村牧區特困戶、低保戶、建檔立卡貧困戶;②孤兒及殘疾人家庭;③遭受天災人禍,造成重大損失,無力負擔學生費用;④家庭成員患有重大疾病;⑤家庭主要收入創造者因故喪失勞動能力;⑥無穩定收入的單親家庭;⑦老、少、邊、貧及偏遠農村牧區的貧困家庭;⑧父母雙方或一方失業的家庭;⑨其他貧困家庭。貸款用途: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原則上用於借款學生的學費和住宿費。當貸款金額高於學費和住宿費實際需求時,剩餘部分可用於學生生活費。國家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按年度申請、審批和發放。 [1]

G. 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助學貸款,什麼時候發放

國開行助學貸款的款項發放計劃已經確定,具體時間及發放省份情況:11月11日 吉林、青島、湖南、江西、四川、海南、重慶、內蒙11月15日 廣西、陝西11月16日 山東、寧夏、陝西、貴州11月17日 湖北、內蒙古、雲南、海南11月18日 江蘇、重慶11月19日 甘肅、青海11月21日 安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