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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中央中小企業貸款

發布時間: 2022-05-31 09:23:10

① 對發展我國風險投資的幾點思考 論文

【摘 要】 風險投資是一種由職業金融家向新創的、迅速發展的、有巨大競爭潛力的企業/產業(一般屬於高科技性質)投入權益資本的行為。本文首先分析了風險投資的基本特徵,然後闡述了我國發展風險投資的重要意義,根據當前我國風險投資發展中存在的問題,進而從資金來源,政府支持、法律保障、撤出機制四個方面提出進一步發展我國風險投資的構想。
1998年3月,在全國政協九屆一次會議上,由民建中央提交的《關於盡快發展我國風險投資事業的提案》,由於立意高,份量重,被列入全國政協「一號提案」,在國內引起了較大的反響。自此,風險投資在我國開始急劇升溫,同知識經濟一樣,在我們進入新的世紀的時候,它開始堂而皇之地登上我國經濟發展的大舞台,並將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一、風險投資的戰略意義和作用
(一)風險投資的基本內涵
對國內大多數人來說,風險投資恐怕還是一個陌生的概念。一提起風險投資,可能會有許多人把它和股票投資、基金投資等聯系在一起。的確,無論是股票投資還是基金投資都具有一定風險,因此給它們戴上風險投資的帽子似乎沒有什麼不妥。但是我們這里指的風險投資卻有著特別的意義。
根據美國全美風險投資協會的定義,風險投資是由職業金融家投入到新興的、迅速發展的、有巨大競爭潛力的企業中的一種權益資本的行為;根據歐洲風險投資協會的定義,風險投資是一種由專門的投資公司向具有巨大發展潛力的成長型、擴張型、重組型的未上市企業提供資金支持並輔之以管理參與的行為;聯合國經濟合作和發展組織24個工業發達國家在1983年召開的第二次投資方式研討會上認為,凡是以高科技與知識為基礎,生產與經營技術密集的創新產品或服務的投資,都可視為風險投資;《關於盡快發展我國風險投資事業的提案》中認為,風險投資是一種把資金投向蘊藏著失敗危險的高技術及其產品的研究開發領域,旨在促進高技術成果盡快商品化,以取得高資本收益的投資行為。
就風險投資的實踐來看,它主要選擇未公開上市的有高增長潛力的中小型企業,尤其是創新性或高科技導向的企業,以可轉換債券,優先股、認股權的方式參與企業的投資,同時參與企業的管理,使企業獲得專業化的管理及充足的財務資源,促進企業快成長和實現目標。在企業發展成熟後,風險資本通過資本市場轉讓企業的股權獲得較高的回報,風險投資不同於一般投資,有其自身的特點:繼而進行新一輪投資運作。
1 高風險性,高收益性
風險投資的高風險性是與其投資對象相聯系的。傳統投資的對象往往是成熟的產品,具有較高的社會地位和信譽,因而風險很小。而風險的對象則是剛剛起步或還沒有起步的高技術中小企業的技術創新活動,它看重的是投資對象潛在的技術能力和市場潛力,因此具有很大的不確實性即風險性。這種風險由於來源於技術風險和市場接納風險、財務風險等風險的串聯組合,因此就表現出一著不慎、滿盤皆輸的高風險性。在美國矽谷,有一個廣為流傳的所謂「大拇指定律」,即如果風險資本一年投資10家高科技創業公司,在5年左右的發展過程中,會有3家公司垮掉;另有3家停滯不前;有3家能夠上市,並有不錯的業績;只有1家能夠脫穎而出,迅速發展,成為一顆耀眼的明星,給投資者以巨額回報,而這家企業就成為「大拇指定律」中的「大拇指」,據統計,美國風險投資基金的投資項目中有50%左右是完全失敗的,40%是不賺不賠或有微利,只有10%是大獲成功。
與高風險相聯系的是高收益,風險投資是一種著眼於未來的戰略性投資。投資家們對於所投資項目的高風險性並非視而不見,而是因為風險背後蘊含的巨額利潤即預期的高成長,高增值是其投資的動因。風險投資作為一種經濟機制之所以經受很長時間考驗,並沒有因為高風險而衰敗沒落,反而愈顯蓬勃發展之勢,關鍵是其利潤所帶來的補償甚至超額機制。一般來說,投資於「種子」式創立期的公司,所要求的年投資回報率在40%左右;對於成長中的公司,年回報率要求在30%左右;對於即將上市的公司,要求有20%以上的回報率。這樣才能補償風險,否則不會進行投資。投資額一般占風險企業股份的20-30%通常不進行控股,以分散投資、規避風險。風險投資家的目標毛利率為40-50%以上,稅後凈利潤率為10%以上,期望幾年後公司上市時以15倍以上的市盈率套現,獲取高額回報。雖然風險投資的成功率較低,但一旦成功,一般足以彌補因為投資失敗而所招致的損失,美國1996年風險投資的回報率為19.7%,英國則為42.9%。風險投資所追求的收益,一般不是體現為紅利,而是在風險資本退出時的資本增值,即追求資本利得。而資本收益稅又低於公司所得稅,從而低稅率使投資產生更大的收益。
2 風險投資大都投向高技術領域
風險投資是以冒高風險為代價來追求高收益的,傳統產業無論是勞動密集型的輕、紡工業還是資金密集型的重化工業,由於其技術、工藝的成熟性和產品、市場的相對穩定,其風險相對較小,是常規資本、大量集聚的領域,因而收益也就相對穩定和平均。而高技術產業,由於其風險大,產品附加值高,因而收益也高,應合了風險投資的特點,因而成為風險投資的熱點。據統計,美國1991年風險投資約37%投向計算機領域,12%用於通信領域,11%用於醫療技術,12%用於電子工業,8%用於生物技術,只有約10%用於低技術領域。
3 風險投資具有很強的參與性
與傳統工業信貸只提供資金而不介入企業或項目管理的方式不同,風險投資者在向高技術企業投資的同時,也參與企業項目的經營管理,因而表現出很強的「參與性」,風險投資者一旦將資金投入高技術風險企業,它與風險企業就結成了一種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共生體,這種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的關系,要求風險投資者參與風險企業全過程的管理。這對於風險投資家自身的素質要求很高,要求他不僅要有相當的高新知識,還必須掌握現代金融和管理知識,具
有豐富的社會經驗。
4 風險資本的低流動性
風險資本往往在風險企業創立之初時就投入,直至公司股票上市之後,因而投資期較長,通常為4-8年。美國157家由風險資本支持的企業的調查資料表明,風險投資企業平均用30個月實現收支平衡,用75個月恢復原始股本價值。正因為此,人們將風險資本稱為「有耐心和勇敢」的資金。另外在風險資本最後退出時,若出口不暢,撤資將非常困難,這也使得風險投資的流動性較低。
5 風險投資有其明顯的周期性。
在創始階段,企業往往出現虧損,隨著開發成功和市場的不斷開拓,此時競爭者不多,產品能以高價格出售,因而可獲得高額利潤。當新產品進入成熟期,生產者逐漸增多,超額利潤消失,風險投資者此時要清理資產,撤出資金去從事其他新項目風險投資。
(二)發展風險投資的意義和作用
1 發展風險投資是適應世界經濟發展趨勢的需要
幾十年來,風險投資以舉世矚目的業績開創了美國等國家的高新技術產業,成為牽引這些國家經濟、科技發展的
「火車頭」、「創新、創業、創造奇跡」的化身,也使世界經濟發展呈現出新的特徵。先進工業國家的經驗告訴我們,發展高新技術及其產業是提高綜合國力的關鍵所在,而高新技術及其產業的發展又依賴於科技風險投資事業的活力。因此中國必須加緊發展風險投資事業,使中國經濟匯入世界經濟潮流,參與全球范圍的科技與經濟競爭,否則仍會處於被動的局面。
2 發展風險投資是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需要
一個科研成果從最初構想到形成產業,一般要經過研究、開發、試點和推廣四個階段。風險投資支持的重點是開發和試點這兩個階段。通常研究與開發所需資金量的比例是1:10,開發與試點所需資金量的比例也是1:10。由於這兩個階段風險較大,收效較慢,資金需求量又較多,故銀行通常不願提供貸款,一般投資者也不願出資支持,因此科技成果的轉化迫切需要風險投資給予支持。在我國科技成果轉化率十分低下,國家科技部和國家統計局提[來 供的有關資料表明,我國每年僅專利技術就有7萬多項,但專利技術的實施率只有10%左右,科技成果轉化為商品並取得規模效益的比例約為10-15%,而發達國家這一比例一般為60-80%。雖然造成這一結果的原因很多,但缺乏風險資金的支持不能說不是一個重要原因。據原國家科委《科技成果轉化的問題與對策》課題組所作的調查表明,在已經轉化的成果中,風險投資只佔2.3%,而在美國則佔到50%以上。因此大力發展風險投資是加快我國科技成果轉化,實現科技經濟一體化的需要。
3 發展風險投資有助於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
長期以來,我國的投資始終體現了政府行為,而風險投資則使投資由政府行為轉變為市場行為;風險投資公司必須獨立承擔風險,投資決策必須堅持市場導向,並善於在風險和回報之間作出優化抉擇;對被投資企業的篩選體現了市場競爭和優勝劣汰的准則;不僅如此,風險投資也有利於提高全社會資源的利用效率,因為風險投資家通過綜合評價,力求降低風險,取得最佳效益,這就會促進資源向優勢產業流動,從而也有利於經濟結構的調整。
二、風險投資在我國的發展現狀及對策思考
美國是風險投資發展最早的國家,以1946年世界上第一家風險投資公司———美國研究與開發公司的成立為標志,目前已有4000多家,投資額有600多億美元;日本在1995年7月就創立了一個風險投資市場,聚集了1800多家風險投資合同;英國是歐洲風險投資業的「領頭羊」,其風險投資額佔全歐風險投資總額的40—50%;法國於1998年7月撥款6億法郎設立了「風險投資國家基金」,以色列首席科學事務所僅1995年投向高新企業的風險投資就達5億美元。與此同時,韓國、新加坡、台灣、香港等地區也都在積極發展風險投資業。我國的風險投資始於80年代,在國家科委和銀行的支持下,相繼成立了中國新技術創新投資公司、中國招商技術有限公司等一批早期風險投資企業。1991年國務院在《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若干政策的暫行規定》中指出,可以在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設立風險投資基金或創辦風險投資公司,1995年和1996年則再次強調了要發展科技風險投資。最近一、二年來,特別是全國政協「一號提案」提出以來,全國各地掀起了一股發展風險投資的熱潮。北京、深圳、上海、廣東、西安等地區更是抓住機遇,順應潮流,建立自己的科技風險投資業。但我們必須清楚地看到,由於各種原因,我國的風險投資業經歷了十多年的孕育期,至今尚未形成氣候。究其原因,起步階段的我國風險投資業還存在著以下幾個問題:
1 社會對風險投資的本質、運行和增值機制以及它對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重大作用,還缺乏正確的認識和了解。海灣戰爭使人們看到了高技術產業在國力競爭中的戰略意義,但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壯大離不開風險投資的強大支撐尚未被人們普遍認同。觀念的更新才能產生行為的創新,否則就談不上對風險投資的理解和支持。
2 資本弱小,資金來源單一。目前我國風險資本的主要來源仍是財政科技撥款和銀行科技開發貸款,投資主體單一。面對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須高投入,有高風險、區區本金,捉襟見肘,如1990年,我國科技成果轉化約需要1257.3億元,而實際投入只有188.49億元,加之市場環境制約,三五年下來,大多步履艱難。
3 缺乏相應的法律、法規、政策稅收環境。由於風險投資還屬新生事物,過去在制定《公司法》、《合夥企業法》和《專利法》等法規時,尚未考慮到風險投資的運作特點,因而現行有關法律與政策在許多方面不僅未能給風險投資提供必要的法律保障,有時反而構成法律與政策的障礙,例如《公司法》中關於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規定:「以工業產權專有技術作價不能超過公司注冊資本的20%」,這明顯不符合風險投資的現實情況,若能將這一比例提高至50%,則更能調動科技人員介入科技進入產業化階段的積極性。
4 我國的資本市場由於種種原因還十分薄弱,不僅缺乏健全的產權交易市場和股票交易市
場,而且風險投資企業上市發行股票也較為困難,從而使得風險投資的資本退出機制難以建立起來,即便是成功的投資也很難做到高額收回。資本金實力弱,後續投資無以為繼,這種狀況顯然對風險投資的良性循環造成了極大的困難。
5 缺少既有相應科技知識、管理經驗,又懂金融的復合型風險投資人才。
針對上述問題,我國在發展風險投資中應盡快制定出有關法規和優惠政策,使之健康發展。具體對策是:
1 拓寬資金來源,實行投資主體多元化,努力使民有資本在風險投資中扮演重要角色。
我國在解決風險資金補缺難題時,必須廣開投資渠道:原有的政府科技投資仍需保持和增加,特別要發揮政府投資的主導產業的作用及對其他投資主體的市場導向作用;原有的銀行科技貸款仍要繼續向企業發放,使之成為風險資本的一個相對穩定的來源;企業特別是大中型企業和企業集團要高瞻遠矚的大膽投入,逐漸使企業投資成為風險資本的一個重要來源;採取切實措施,創造條件,吸引總量達6萬億的民有資本流向風險投資企業,使民有資本成為中國風險投資的主要來源;要充分利用香港及其他國際金融市場,加大創業投資領域吸引外資工作的力度,大力發展外資、中外合資創業基金,使外資成為風險投資的重要來源。
2 制定有利於風險投資的財政、稅收和金融政策。
風險投資的迅速發展與政府的支持是分不開的。世界各國和地區為了鼓勵風險投資業的發展,都制定了一些稅收優惠政策,如美國政府為鼓勵風險資本的發展,將長期資本利得稅率由49%降低到10%左右,使風險投資迅猛增加。台灣1983年頒布「風險資本條例」,公司投資於風險投資事業者,其投資收益免予計征當年所得稅。新加坡政府規定,風險投資最初5—10年完全免稅。我國也應該研究制定支持風險投資的財政稅收政策,同時,要對風險投資貸款實行優惠利率,積極探索建立風險投資補償機制,如發行高科技債券,設立高科技發展風險基金,推出高科技企業股票上市等。
3 加強風險投資的立法工作,使風險投資獲得法律上的保證
風險投資涉及到向社會公眾籌資和向風險投資企業投資兩個階段的行為,牽涉到較為復雜的關系,加上它本身的高風險性質,這就要求為它的運行建立一個完備的法律構架。目前我國還缺少有關風險投資企業和風險投資基金等方面的法律,因此,必須要加強風險投資的立法工作,研究制定完整的風險資本市場法和監管法規,並頒布與此相配套的政策措施,確認對風險投資企業的稅收優惠,財政補貼和信用擔保制度,保護外債和民營資本的合法權益,為風險投資的正常運作提供法律保障。
4 進一步健全我國的資本市場,以確保風險資本「進得來,出得去」。風險投資主要是以股份形式投資的,它要求產權清晰,確保利益。證券投資是風險投資運行的基礎,它既是資金市場,也是產權市場,為確保公平交易,維護市場秩序,政府要制定法規予以保證。另外風險投資作為一種中長期投資,其價值實現的主要途徑也是最佳途徑是實現公司上市,因此應適當放寬高新技術企業上市條件;設立第二板股票市場和場外市場,以建立有效的風險投資退出機制。

② 以《人民的名義》小議民營企業貸款難之困局

③ 中小企業融資的難題


中小企業的融資問題一直以來是中國經濟發展中的問題,通過分析其制約因素,可以歸結為外部環境因素及中小企業自身因素,對制約因素的分析是解決問題的先決途徑。 1.政府因素
中國的社會性質決定了政府對國有企業的重視程度。長期以來,國家扶持政策一直實行向大企業傾斜,而對中小企業的扶持力度不夠,這是造成中小企業融資難的歷史原因。大型企業能夠容易地在資本市場和貨幣市場上得到資金,而針對中小企業的融資門檻卻相應被提高了許多,中小企業要取得貸款必須付出更大的成本。
2.金融機構因素
(1)銀行金融機構的運作機制約束中小企業融資。在金融危機的沖擊下,各國政府為有效地避免金融危機帶來更深層次的危害,都採取了謹慎性原則。這一宏觀調控,使得中小企業貸款首先受到傷害。金融機構內部清理整頓,使得銀行收縮信貸規模,尤其是對中小企業的「惜貸」。(2)缺乏與中小企業相適應的金融機構。在國有商業銀行中,中小企業的規模歧視依然存在,大銀行從節約成本費用角度出發,不願向中小企業投放資金。雖然城市商業銀行、信用社和地方性商業銀行等成為了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主導行,但是這些金融機構的資金實力不能完全滿足中小企業的需求,最終還是制約著當地中小企業的發展。
3.信用擔保體系因素
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還不完善,為中小企業提供貸款擔保的機構少,並且擔保基金的種類和數量遠遠不能滿足需求。民營擔保機構受到所有制歧視,只能獨自承擔擔保貸款風險,而無法與協作銀行形成共擔機制。由於擔保的風險分散與損失分擔及補償制度尚未形成,使得擔保資金的放大功能和擔保機構的信用能力受到較大制約。
4.直接融資因素
企業的直接外源融資主要是通過發行股票的股權融資和發行企業債券的債券融資。從股權融資來說,上市的門檻太高,使得大多數中小企業無法通過這種方式解決急需的資金。雖然創業板的推出,低門檻進入、嚴要求運作的特點將有助於有潛力的中小企業獲得融資機會,但創業板在中國還處於初級階段,還存在著不足,或許能相對緩解融資問題。從債券融資來說,企業債券市場的發展遠遠落後於股票市場和銀行信貸市場的發展,而且中小企業往往達不到債券發行額度的要求,因此,中小企業要通過債券融資幾乎沒有可能。
5.法律體系因素
中小企業的生存與發展一直缺乏比較有效的法律保護,盡管《公司法》、《合夥企業法》等少數法律對中小企業有一定的規范,但是對中小企業的貸款、擔保、上市等融資方面的保護甚少。2003年出台的《中小企業促進法》在經濟法制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義,是中國真正走向市場經濟的標志之一,也是中國實現經濟民主化的重要一步。但是,《中小企業促進法》也存在著局限性,中小企業的法律保障體系還有待完善。 中小企業自身因素
1.中小企業素質較低,信用狀況較差
中國中小企業的素質普遍不高,有相當一部分是城鄉企業,企業的技術創新能力較弱,缺乏競爭力,市場風險高,這使得銀行等金融機構不敢向其發放貸款。中小企業大多為私營企業或合夥企業,管理水平落後,經營風險大,信用觀念差,財務制度不健全,信息不透明,使得金融機構不能把握中小企業的貸款風險,增加了放貸風險。
2.中小企業缺乏擔保物
無論是什麼企業要求貸款或者擔保,都需要有擔保物來提供保證。中小企業僅有的抵押品就是其有限並且價值低廉的土地、房產和機器設備,其規模也就制約了這些抵押品的價值。
3.中小企業人才匱乏
中國大部分中小企業為私營企業,企業領導者的素質不高,缺乏現代的管理理念和領導力,而企業的發展需要管理者能表現出一定的遠見卓識,具有先進的融資理念,為企業規劃出合理的融資方式,以較低的融資成本來籌集資金滿足企業發展的需要。同時中小企業員工的整體素質較低,留住人才的能力弱,使得企業新鮮血液注入少,先進理念和技術難以運用於企業,制約企業的發展。 一、政府要加強扶持力度
1.政府要認清向中小企業提供資金的重要性,採取措施來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問題
政府層面對中小企業的資金提供支持,可以通過出台一系列的稅收優惠政策,來降低企業的稅收負擔;通過向中小企業實行財政補貼,鼓勵中小企業出口和技術創新,提高中小企業的競爭能力;對中小企業進行貸款援助,來幫助企業解決中小企業初創、技改和出口資金的需求。
2.需要政府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扶持政策體系
規范市場秩序,對各種擾亂市場環境的行為嚴厲懲治,切實保障中小企業的利益,設立專門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服務。
3.建立健全信用評審和授信制度
中小企業的信用問題一直是制約融資的關鍵,通過對信用評審和授信制度的建立,可以由政府、中介等機構來出具公正的信用評價,解決中小企業信用難鑒定的問題。
二、完善融資體系
1.完善銀行金融機構的中小企業信貸機制
根據中小企業信貸需求規模小、頻率高、時間急、風險高的特點,制定特定的信貸機制。銀監會在2006年7月頒布了銀行小企業信貸指導意見,提到了銀行要建設六項機制。對於此,銀行要積極響應銀監會的政策,完善各項機制,為中小企業信貸提供良好環境。同時,根據經濟環境的變化,不斷更新完善機制,盡可能地滿足中小企業資金需求。
2.大力發展中小企業金融機構
銀行金融機構應加大對中小企業的信貸支持,適當放寬貸款期限。除了各大商業銀行自行設立貸款的信貸部門,還應該大力發展與中小企業相適應的中小融資機構,鼓勵和支持股份制銀行、城鄉合作金融機構,並盡量消除地區差異,提高中小企業的貸款比例,支持符合國家政策的中小企業的發展。
3.大膽嘗試股權和債券融資
為保證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國家應該盡快完善證券市場體系,為中小企業直接融資提供可能。創業板的推出是中小企業融資發展的一個大膽嘗試,各中小企業應該抓住機會,積極准備,爭取通過在資本市場上獲得更多資金來加快企業發展,提高技術創新。債券融資與股權融資相比具有風險小的優點,這對於實力較弱的小企業來說,是其融資的有利方式。可轉換債券更是一種集股票和債券優點於一身的融資工具,國家可以採取相應措施來鼓勵和支持其發展。
4.規范民間資本融資
銀行貸款困難的情況下,民間借款成為一種解決資金缺口的補充機制,尤其是沿海等東部地區民間資金相對富裕、手續簡便、利率相對較低,因此民間借貸市場十分活躍,在一定程度也取代了銀行的功能。但是,民間借貸體系的不規范,要求相關部門制定法律法規使民間借貸行為規范化和透明化,同時,有組織地將現有社會中的大量民間閑置資金加以運用,提高資金利用率,達到雙贏的效果。
5.建立中小企業風險投資公司和風險投資基金
中國一直以來靠國內資金支持企業對資金的需求,國外的風險投資發展有一定的基礎,應該鼓勵境外風險投資公司落戶中國,為他們創造寬松、健康的運營環境,從而為中國中小企業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資金,還可從政府部門通過投資機構設立風險投資基金,聚集社會閑散資金,形成一定的規模,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困難的問題。
加快建立信用擔保體系
信用保證是解決中小企業貸款擔保抵押難的有效方式,因此要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從組織形式上保證信用制度的落實,建立信用擔保基金和為中小企業提供信用登記、信用徵集、信用評估和信用公布為主要內容的信用評級制度,建立跨地區、全國性的中小企業信用體系,為中小企業融資提供信用擔保。同時,要通過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規范信用擔保程序,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保證擔保體系的正常運作。
三、完善法律體系
建立健全扶持中小企業融資的法律、法規。《中小企業促進法》以法律的形式為廣大中小企業的發展、融資提供有力的保護和支持,但是,由於《中小企業促進法》的條文過於原則性,所以應建立與之相配套的具體的法律、法規,如《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法》、《中小企業融資法》、《中小金融機構法》等法規體系,以便規范中小企業融資主體的責任范圍、融資辦法和保障措施。
四、提高企業素質
1.改善中小企業的管理制度
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提高中小企業自身素質是解決中小企業貸款困難的有效途徑。中國的大多中小企業是採用家族式的管理模式,產權不明晰,責任不明確,存在著弊端,需要幫助中小企業培養現代企業管理制度的理念,按照現代企業的運作要求,完善各項制度,提高企業的整體素質,增強市場競爭力。
2.健全中小企業財務制度
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建立健全企業的財務制度,不做假賬,真實反映公司財務狀況,提高企業財務的透明度和可信度。中小企業通過提供及時、可靠的財務信息,使投資人相信投資能夠得到回報,從而獲得企業所需的資本;建立企業自身信用制度,獲得社會的認同和信任。
3.樹立誠信的觀念,杜絕商業欺詐行為
按期還貸,做到無不良信貸記錄。只有建立中小企業信用評級機構,增加中小企業的信息透明度,獲得金融機構的認可和信賴,才能增加金融機構融資的可能性。
4.樹立品牌意識,提高市場認知度
中小企業多為民營企業,企業管理思想相對落後。中小企業需要樹立品牌意識,建立市場認知度,確立市場的地位,提高企業競爭力。品牌不僅能給企業帶來財富,還能使企業獲得投資者的信任度,在提高自身地位的同時吸引投資者的資金滿足自身發展的需要。
四方籌謀破解中小企業融資難
事實上,早在新版巴塞爾協議出台前,融資難就一直是阻礙中小企業發展的一大頑疾。
2011年12月8日召開的APEC中小企業峰會上,全國人大常委、民建中央副主席辜勝阻指出,實體經濟需要有鋪天蓋地的小微企業和頂天立地的大中型企業,從經濟發展的後勁來講,實體經濟要提高競爭力,還要靠科技型的小微企業,這對一個國家的創新能力和產品的更新能力非常重要,因此解決中小企業的融資難問題至關重要。
對於這個問題,他提出了幾點建議,一是要重構和小微企業門當戶對的金融體系,大量發展民間金融機構,擴大資金供給,有更多的社區銀行和小銀行來滿足小微企業需求。同時,還要發展天使投資、風險投資、私募投資等多層次的股權融資。面向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新三板對相關企業融資大有裨益。另外,還要注意架構多層次的擔保體系。
很多中小企業難以獲得貸款,都是因為缺乏可靠的擔保,渣打銀行東北亞兼中國中小企業理財部總裁顧韻嬋表示,「在這方面,國外有一些經驗值得借鑒,很多國家有一個比較完善的政府擔保政策,在2008年經濟危機就看到很多政府出來給企業提供擔保。現在中國有很多擔保和小額貸款公司,如果能有一個全國性的擔保機制,將對中小企業融資起到很大的幫助。」
中小企業主要的融資渠道還是銀行,但銀行的角色卻不僅只有貸款單位,招商銀行董事、行長馬蔚華表示,「小企業特別是成長型、創新性、科技成長型的企業有很強的生命力,但有時可能不具備銀行貸款的條件,但銀行可以把這些科技成長型小企業推薦給PE,他們選擇以後,再給它信貸的貸款,政府再貼息,銀行再幫助它IPO,這樣銀行就變成了幫助企業進行多種融資的中介。」
政府部門也意識到了阻礙中小企業融資的一個主要障礙就是缺乏一個全國性的擔保機制,一位商務部官員表示,「要將直接補貼的資金放到擔保資金上來,很多銀行不敢把錢貸給中小企業,也是因為沒有保障,如果國家能為更多的企業作擔保,會給企業很大幫助。現在也有給中小企業做擔保的撥款,但是太少了,想把這些直接補貼的資金用到商貿企業擔保上來,用這個杠桿撬動更多的資金。這個資金是多少還在協調,但是這樣的思路已經確定下來。」

④ 銀行利潤為何這么高——代表委員剖析商業銀行「日進斗金」

——代表委員剖析商業銀行「日進斗金」 我國商業銀行從未像今天這樣「揚眉吐氣」:連續多年實現利潤高增長,並產生全球最賺錢的銀行,2011年凈利潤突破1萬億元;也從未像今天這樣飽受非議:在作為貸款主體的實體企業「嗷嗷待哺」之際,靠存貸款利差獲取「暴利」。 銀行是在以怎樣的盈利模式「日進斗金」?銀行更有效服務實體經濟的改革著力點在哪裡?出席十一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和全國政協十一屆五次會議的代表委員對此積極建言。 利潤破萬億——銀行憑啥日均進賬28.5億元? 統計顯示,2011年,我國商業銀行凈利潤10412億元,比2010年增加2775億元,同比增長36.3%,日均賺約28.5億元。 全國政協委員、招商銀行行長馬蔚華說,2011年銀行業繼續保持了較高的盈利增幅,主要在於中國經濟的高速增長,較高的利差水平,銀行業自身的經營狀況良好,宏觀調控帶來的利潤增長等。 全國政協委員、銀監會主席助理閻慶民說,實體經濟發展為銀行業盈利創造了外部條件。 相對於金融危機後艱難度日的歐美銀行,中國的銀行呈現出資本充足、資產質量良好、盈利持續增長的良好局面。不過,銀行的巨額利潤在國內實體經濟困難、中小企業以及微型企業融資難的背景下,受到人們關注和議論。 「銀行高利潤受人非議,主要在於存貸款利差高、收費多。」全國人大代表李榮傑說,一面是銀行享受高息差、獲取高利潤;一面是作為貸款主體的中小企業以及微型企業貸款難、貸款貴。 目前中央銀行調控存款利率上限和貸款利率下限,存貸款利差是銀行獲取利潤的重要來源。統計顯示,2011年商業銀行利潤八成來自利息收入,凈息差2.7%,比上年提高0.2個百分點。 「實體經濟面臨困難、百姓財富受到高通脹、負利率侵蝕,國有商業銀行仍維持較大息差,這一狀況值得關注。」全國政協委員劉克崮說。 「盛宴」難持續——高增長面臨多重挑戰 馬蔚華認為,銀行業盈利高增長不具有可持續性:貸款定價不可能持續提升,宏觀調控也在變化,銀行的資金成本正在逐漸上升。同時,隨著金融脫媒和利率市場化的推進,利差收窄是必然趨勢。 一些代表委員認為,銀行以息差收入為主、盈利靠規模和息差驅動,這種發展方式和盈利模式無法持續,必須加快轉型步伐。 事實上,一些銀行已在積極探索轉型之路,拓展中間業務,非利息收入佔比呈現逐漸上升態勢。數據顯示,2011年商業銀行非利息收入佔比19.3%,比上年高出1.8個百分點。 不過,與歐美銀行相比,我國銀行的中間業務收入佔比依然偏低。以2011年上半年為例,工行中間業務的凈手續費及傭金收入為23.27%,JP摩根、富國銀行、美國銀行和匯豐等均在40%以上。 同時,一些代表委員認為,在信貸規模緊張、利率管制背景下,銀行迅速增長的中間業務收入,「含金量」不高,並存在一定「水分」。 「由於缺乏完善的定價體系,目前銀行的一些收費不盡合理。同時,也有一些中間業務收入來自銀監會正在整治的銀行以貸收費、轉嫁成本等行為。」李榮傑說。 「要實現銀行的可持續增長,以及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必須深化金融改革。」劉克崮認為,應該有步驟地推進利率市場化,首先解決金融機構服務能力的市場化,加快建設「草根」金融機構,走用基層資本組建基層機構,給基層對象放款,並由貼近基層的政府監管之路。 改革須攻堅——推進利率市場化與發展小型金融機構 「中國不缺錢,但是為什麼企業家感覺到缺錢?就是因為存在過多的金融壓抑,造成有錢人的錢不能到達需要用錢的人那裡去。」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吳曉靈說,應有序地放開金融機構進入限制,讓更多的市場主體來競爭,只有競爭的市場才有合理的價格。 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鄭新立建議,放寬民營資本對小型金融機構的准入,通過優化銀行組織結構,改變大銀行較多、小銀行較少的情況,滿足融資需要。他同時建議,在試點的基礎上,加快推進利率市場化的進程。 全國人大代表車曉端也認為,應建立健全為中小企業融資的中小銀行體系,積極穩妥地發展各類民資金融機構,加快民間資本投資進入金融領域。 一些代表認為,深化利率市場化改革,也是規范引導民間金融的有效途徑。全國人大代表、民建中央副主席辜勝阻認為,應努力消除官方利率和民間利率的雙軌制,完善以市場為基礎、有管理的基準利率制度,循序漸進地推行存貸款利率市場化。 全國政協委員梅興保認為,現在是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的好時機,可以選擇民營資本、民間融資比較活躍的地區試行,同時優先讓股份制中小金融機構先行試點。(完)

⑤ 關於創業板的問題

創業板是地位次於主板市場的二板證券市場,以 NASDAQ市場為代表,在中國特指深圳創業板。在上市門檻、監管制度、信息披露、交易者條件、投資風險等方面和主板市場有較大區別。其目的主要是扶持中小企業尤其是高成長性企業,為風險投資和創投企業建立正常的退出機制,為自主創新國家戰略提供融資平台,為多層次的資本市場體系建設添磚加瓦。
[編輯本段]創業板的概念及特點
創業板又稱二板市場,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場,是指主板之外的專為暫時無法上市的中小企業和新興公司提供融資途徑和成長空間的證券交易市場,是對主板市場的有效補充,在資本市場中占據著重要的位置。
在創業板市場上市的公司大多從事高科技業務,具有較高的成長性,但往往成立時間較短規模較小,業績也不突出。
創業板市場最大的特點就是低門檻進入,嚴要求運作,有助於有潛力的中小企業獲得融資機會。
在中國發展創業板市場是為了給中小企業提供更方便的融資渠道,為風險資本營造一個正常的退出機制。同時,這也是我國調整產業結構、推進經濟改革的重要手段。
對投資者來說,創業板市場的風險要比主板市場高得多。當然,回報可能也會大得多。
各國政府對二板市場的監管更為嚴格。其核心就是「信息披露」。除此之外,監管部門還通過「保薦人」制度來幫助投資者選擇高素質企業。
二板市場和主板市場的投資對象和風險承受能力是不相同的,在通常情況下,二者不會相互影響。而且由於它們內在的聯系,反而會促進主板市場的進一步發展壯大。
[編輯本段]創業板的分類
按與主板市場的關系劃分,全球的二板市場大致可分為兩類模式。一類是「獨立型」。完全獨立於主板之外,具有自己鮮明的角色定位。世界上最成功的二板市場———美國納斯達克市場(Nasdaq)即屬此類。納斯達克市場誕生於1971年,上市規則比主板紐約證券交易所要簡化得多,漸漸成為全美高科技上市公司最多的證券市場。截至1999年底,共有4829家上市公司,市值高達5.2萬億美元,其中高科技上市公司所佔比重為40%左右,涌現出一批像思科、微軟、英特爾那樣的大名鼎鼎的高科技巨人。「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30年後的納斯達克市場羽翼豐滿,上市公司總數比紐約證交所多60%,股票交易量在1994年就超過了紐約證交所。另一類是「附屬型」。附屬於主板市場,旨在為主板培養上市公司。二板的上市公司發展成熟後可升級到主板市場。換言之,就是充當主板市場的「第二梯隊」。新加坡的Sesdaq即屬此類。
二板市場發展的第二階段是從90年代中期開始的,其背景及原因是:
(1)知識經濟的興起使大量新生高新技術企業成長起來;
(2)美國納期達克市場迅速發展,在加劇競爭的同時,為各國股市的發展指出了一個方向;
(3)風險資本產業迅速發展,迫切需要針對新興企業的股票市場;
(4)各國政府重視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紛紛設立二板市場。
在此背景下,各國證券市場又開始了新一輪的設立二板熱潮,其中主要有:香港創業板市場(GEM,1999)、台灣櫃台交易所(OTC,1994)、倫敦證券交易所(AIM,1995)、法國新市場(LNA,1996)、德國新市場(NM,1996)等。
從目前的情況看,這一階段的二板市場發育和運作遠強於第一階段,大多數發展較順利,其中美國NASDAQ和韓國Kosdaq的交易量甚至一度超過了主板市場。但是,從整體上看,二板的市場份額還是低於主板,也有的二板(如歐洲的Easdaq)曾一度陷入經營困境。文章來源www.ipo668.cn
[編輯本段]創業板設立目的
(1)為高科技企業提供融資渠道。(2)通過市場機制,有效評價創業資產價值,促進知識與資本的結合,推動知識經濟的發展。(3)為風險投資基金提供「出口」,分散風險投資的風險,促進高科技投資的良性循環,提高高科技投資資源的流動和使用效率。(4)增加創新企業股份的流動性,便於企業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等,鼓勵員工參與企業價值創造。(5)促進企業規范運作,建立現代企業制度。
[編輯本段]創業板市場交易相關內容
在創業板市場交易的證券品種包括:(1)股票;(2)投資基金;(3)債券(含企業債券、公司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金融債券及政府債券等);(4)債券回購;(5)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可在創業板市場交易的其他交易品種。
創業板買賣規則:
(1)創業板股票的交易單位為「股」,投資基金的交易單位為「份」。申報買入證券,數量應當為100股(份)或其整數倍。不足100股(份)的證券,可以一次性申報賣出。
(2)證券的報價單位為「每股(份)價格」。「每股(份)價格」的最小變動單位為人民幣0.01元。(3)證券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漲跌幅限制比例為20%。漲跌幅的價格計算公式為:
漲跌幅限制價格=(1±漲跌幅比例)×前一交易日收盤價計算結果四捨五入至人民幣0.01元。證券上市首日不設漲跌幅限制。

從目前的情況看,上市公司主要參股了五大創投公司:分別為深圳創投、紫光創投、浙江天堂、上海聯創和清華創投。
深圳創投
深圳創新科技投資公司是目前中國最大的創投企業,其注冊資本為16億元,集團現下轄全資、控股、合資的投資(基金)公司和投資管理公司13家,可投資能力已超過30億元。其主要投資對象為科技型的高成長性創業企業,包括生物工程、IT、軟體等。
大眾公用、深圳機場、粵電力、鹽田港分別出資出資3.07億元、3.2億元、5000萬元、5000萬元各持有深圳市創新投資集團20%、20%、3.13%、3.13%的股權。
紫光創投
清華紫光、常山股份、網路葯業、中海海盛、燕京啤酒、世紀中天、凌鋼股份、首鋼股份等11家上市公司參股清華紫光創業投資公司,在公司2.5個億的資金規模中,除去紫光股份佔16%以外,其餘11家平均佔8%左右。
浙江天堂矽谷
浙江天堂矽谷創業投資有限公司由浙江省人民投資控股、部分新上市或即將上市的知名企業聯合組建,注冊資本1.618億元。涉及上市公司有天通股份、東方集團、浙江陽光、民豐特紙、金鷹股份、錢江水利、錢江生化、升華拜克和小商品城等。
上海聯創
上海聯創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是上海知名的創業投資公司,風險資金投資領域包括IT、生物制葯、電子等等。其涉及的上市公司有康緣葯業、聯環葯業。
清華創投
涉及的上市公司包括力合股份、華銀電力和特變電工等。
如何尋找創投概念潛力股
根據投資金額找潛力股
我們認為至少要投資5000萬以上,才有可能對公司盈利產生較大影響。所以,投資1億元以上的上市公司值得關注。如深圳機場(000089)、大眾公用(600635)、天通股份(600330)、唐鋼股份(000709)等。
[編輯本段]深圳創業板明確時間表
創業板明確的設立時間表——2009年3月31日
今日凌晨1點45分,醞釀10年的創業板,首次有了明確的時間表。
中國證監會於上述時間在其官方網站發布《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下稱《辦法》),《辦法》將於5月1日起正式實施。下一步將是籌備創業板首批企業正式登陸。深圳證券交易所理事長陳東征在今年兩會時曾表示,首批上板企業不少於8家。
多年來籌備創業板落地工作的深圳證券交易所一位負責人昨日認為,創業板和新三板的推出將會成為今年應對金融危機的新舉措,有助於中小企業融資。
《辦法》發布後,證監會和交易所還將陸續頒布與《辦法》相配套的規則、指引,組建創業板發行審核委員會,適時發布上市規則、交易特別規定等其他相關規則,並對保薦人、律師、會計師等中介機構進行培訓,以及通過各種方式向企業和投資者介紹創業板特點和相關制度,向投資者充分揭示創業板投資風險。待上述工作基本完成後,證監會將根據《辦法》和相關規定受理企業的首發申請材料。
從創業板IPO辦法推出到第一批企業正式登陸,才可視為創業板落地生根,但這可能需要兩三個月的時間,正在為創業板排隊企業做輔導的一位券商投行負責人解釋說:「從IPO規則還有配套規則出台就需要一段時間,報企業的發行申請也至少需要兩三個月時間,而且必須等這些企業的最新年報出來。」
修改後的《辦法》共六章58條,其中增加了2條,修改了5條,並做了若干文字調整。但最核心的上市發行門檻並未變化,即採用兩套上市財務標准。據《辦法》第十條規定,發行人的財務狀況第一套標准為:最近兩年連續盈利,最近兩年凈利潤累計不少於一千萬元,且持續增長。第二套標准為:最近一年盈利,且凈利潤不少於五百萬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少於五千萬元,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增長率均不低於百分之三十。上述兩套標准還須滿足四個條件,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者為計算依據,發行前凈資產不少於兩千萬元,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彌補虧損,發行後股本總額不少於三千萬元。
《辦法》主要的四項修改之處包括明確發審權屬於證監會,創業板市場應當建立與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相適應的投資者准入制度,向投資者充分提示投資風險,並從嚴對發行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監管要求,如發行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應當對招股說明書出具確認意見,並簽名、蓋章。此外增加對創業板公司退市約束的原則性規定。
上周五和本周周一大眾公用(600635.SH)、紫光股份(000938.SZ)等多隻創投概念股逆勢大幅上漲,而滬深兩市指數同天均下跌。
創業板歷經十年而未推出,今年兩會期間,為此奔走呼籲十年之久的民建中央繼續百折不撓上交提案助推創業板,希望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
正是在創業板推出的預期引導下,一些高科技中小企業獲得了很好的融資。一位投行人士正在輔導幾十家待上創業板的企業,他認為對創業板的預期引導建立了新型融資體系,使得這些企業不差錢。
市場對創業板的預期仍然高漲。「創業板不能盡快推出當然令人失望,決策層可能顧慮到各國創業板的前車之鑒和對二級市場的影響。然而創業板的效應已經有所體現。但凡待上板企業只要進入券商輔導期,就會成為政府、銀行、PE追逐關注的對象。只要排隊上板的企業有項目投資需求,以較低市盈率來展開一輪私募,就會吸引大批PE進入,銀行貸款也會更為容易,各地政府也會支持。這一切都是因為有創業板的預期。大家還是預期今年會較快推出。」上述投行人士昨日表示。
但是不可忽視的是,全球經濟危機已經對一些待上板企業造成了很大影響,這表現在營業收入陡降,增長率無法滿足創業板要求。「在我們去年先期培育的20家排隊上創業板企業中,今年已經有一半企業無法滿足創業板兩年營業收入增長率超30%的要求,只能延後上市,因為經濟危機的影響是主要在第四季度體現,我們將根據年報對此重新統計和培育。」
[編輯本段]創業板上市條件與主板的對比
條件
創業板
主板(中小板)

主體資格
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定位服務成長性創業企業;支持有自主創新的企業
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本要求
發行前凈資產不少於2000萬元,發行後的股本總額不少於3000萬元
發行前股本總額不少於3000萬元 ,發行後不少於5000萬元

盈利要求
(1)最近兩年連續盈利,最近兩年凈利潤累計不少於1000萬元,且持續增長;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凈利潤不少於500萬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少於5000萬元,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增長率均不低於30%;
(2)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者為計算依據。(註:上述要求為選擇性標准,符合其中一條即可)
(1)最近3個會計年度凈利潤均為正數且累計超過人民幣3,000萬元,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較低者為計算依據;
(2)最近3個會計年度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累計超過人民幣5,000萬元;或者最近3個會計年度營業收入累計超過人民幣3億元。
(3)最近一期不存在未彌補虧損;

資產要求
最近一期末凈資產不少於2000萬元
最近一期末無形資產(扣除土地使用權、水面養殖權和采礦權等後)占凈資產的比例不高於20%

主營業務要求
發行人應當主營一種業務,且最近兩年內未發生變更
最近3年內主營業務沒有發生重大變化

董事、管理層和實際控制人
發行人最近2年內主營業務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均未發生重大變化,實際控制人未發生變更。高管不能最近3年內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或者最近一年內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
發行人最近3年內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沒有發生重大變化,實際控制人未發生變更。高管不能最近36個月內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或者最近12個月內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

⑥ 小微企業要繳納哪些稅費

1、增值稅(6-16%),服務業是6%,銷售勞務業是16%,建築安裝是11%,根據經營范圍核定增值稅稅率。

2、增值附加稅12%,根據所交增值稅額的12%交(分別為城建稅7%,教育費附征稅3%,地方教育費附征稅2%)。

3、企業所得稅,是根據公司後期的賬面上的年凈利潤來申報,收入-成本-費用=凈利潤,一般企業:資產總額大於1000W,員工人數大於100人,年利潤總額大於50W,按凈利潤25%繳納企業所得稅。

小微企業:資產總額小於1000W,員工人數小於100人,年利潤總額小於50W,按凈利潤20%再減半徵收,即按10%繳納企業所得稅。

(6)民建中央中小企業貸款擴展閱讀

為減輕小型微型企業負擔,促進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2011年11月,財政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通知,決定從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對小型微型企業免徵管理類、登記類、證照類行政事業性收費,具體包括有企業注冊登記費、稅務發票工本費、海關監管手續費、貨物原產地證明書費、農機監理費等22項收費。

通知指出,各有關部門要督促本系統內相關收費單位加強對小型微型企業享受收費優惠政策的登記備案管理,確保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型企業享受收費優惠政策。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價格主管部門要通過多種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布對小型微型企業免徵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使小型微型企業充分了解和享受收費優惠政策。。

⑦ 馬上金融貸款已成功我不想要了怎麼取消貸款怎麼退款

聯系客服尋求幫助,協商失敗報警處理。

馬上金融貸款是小貸,會影響徵信。


經研究論證,國務院決定,在前期大幅減少部門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基礎上,再取消49項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將84項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調整為政府內部審批事項。今後不再保留「非行政許可審批」這一審批類別。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做好取消事項的落實工作,加強事中事後監管,防止出現管理真空,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變相審批。調整為政府內部審批的事項,不得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實施審批;審批部門要嚴格規范審批行為。

明確政府內部審批的許可權、范圍、條件、程序、時限等,嚴格限制自由裁量權,優化審批流程,提高審批效率。要進一步深化行政體制改革,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加快政府職能轉變,不斷提高政府管理科學化、規范化、法治化水平。

(7)民建中央中小企業貸款擴展閱讀:

1、規范、簡化稅費體系,降低制度性稅費率。清理多頭行政收費,減少涉企收費自由裁量權,堅決取消相關事業單位不合理收費,杜絕中介機構利用政府影響違規收費以及行業協會商會強制企業入會或違規收費行為。

將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稅費附加計入正稅中,以減少稅費項目,對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免徵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文化事業建設費和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2、明確責任主體,使降低稅費政策落到實處。在落實國家各項降低稅費政策時,明確責任主體,對框架性條款形成指導性意見。

對政府相關部門之外的責任主體加強督導,促使其盡快出台相關配套措施並落實。建立並公開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行政審批前置服務收費等涉企收費目錄清單,切實做到「涉企收費進清單,清單之外無收費」,「企業放心交費,部門明白收費」。

同時,通過政府部門門戶網站、新聞媒體等大力宣傳各項涉企減負政策,進一步提高政策的透明度,並主動送政策到企業,把主動告知與有效核查相結合,確保政策落實到企業。

3、縮短企業融資鏈條,清理整頓不合理金融收費,降低企業融資費用。擴大債券融資規模,合理發展表外業務,清理「通道」、「過橋」貸款,實現同業、理財、委託貸款等業務健康發展。

取消無實質服務內容的金融服務費用,整頓低投入高費用服務項目,如整頓咨詢顧問業務收費中以貸收費或收取質價不符費用的行為,整頓將利息分解為費用收取的行為。

清理按小微企業「兩禁兩限」收費規定應取消的費用(承諾費、資金管理費、財務顧問費、咨詢費等),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同時,強化金融監管,規范擔保、評估、登記、審計、保險等企業融資過程中的收費行為。

⑧ 中科智控股集團的大事記

· 1994年12月 深圳市中科智集團有限公司(中科智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前身)成立
· 1998年2月 深圳市中科智工貿發展有限公司成立
· 1999年8月 中科智擔保服務股份有限公司籌備會議
· 1999年8月 深圳市中蘭德房地產經紀評估有限公司成立
· 1999年12月23日 深圳中科智擔保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成立。 · 2000年1月8日 深圳中科智擔保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五洲賓館舉行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商業化運作研討會。
· 2000年1月10日 深圳市33家民營企業代表晉京匯報團啟程,董事長張鍇雍作為代表之一兼副組長晉京匯報。
· 2000年3月28日 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到深圳中科智擔保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指導工作。
· 2000年5月19日 張鍇雍董事長當選為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廣東省深圳市第三屆委員會委員。
· 2000年5月28日----6月13日 張鍇雍董事長作為全國人大《中小企業促進法》立法起草小組成員赴韓國、日本進行考察交流。
· 2000年6月30日 中科智內刊《智星》創刊號出版。
· 2000年10月14日 聯合國工業發展組織中國投資促進處主任胡援東來訪。
· 2000年10月24日 深圳市政協副主席、市委統戰部部長廖軍文同志與統戰部有關負責人到深圳中科智擔保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座談和交流。
· 2000年12月 集團榮獲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文明企業」稱號 · 2001年1月 深圳市中科智科技產業投資有限公司成立
· 2001年8月11日 美洲投資公司參股深圳中科智擔保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市五洲賓館國際會議廳隆重舉行了簽約儀式
· 2001年10月 深圳市中蘭德置業股份有限公司成立。 · 2002年4月 深圳中科智擔保服務股份有限公司順利通過了世界五大會計師事務所之一…
· 2002年5月17日 美洲投資公司、蘭德國際(香港)集團有限公司參股深圳中科智擔保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 2002年10月 深圳市中科智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成立 · 2003年7月 北京中科智擔保有限公司成立,上海中科智擔保有限公司成立。
· 2003年11月26日 北京中科智擔保有限公司正式開業。
· 2003年11月28日 深圳中科智擔保投資有限公司榮獲「誠信守法經營優秀私營企業」稱號。 · 2004年6月 福建中科智擔保投資有限公司成立。
· 2004年6月27日 張鍇雍董事長獲得了深圳光彩事業2003年度的最高獎項「光彩事業貢獻獎金獎」,同時獲頒了「深圳光彩事業(中科智)發展金」榮譽證書。
· 2004年6月27日 在「中國共產黨深圳市民營經濟工作委員會『七·一』表彰大會」上,張鍇雍董事長獲得「積極支持黨建工作企業家」榮譽稱號。
· 2004年6月28日 國際保理商協會秘書長JAN BECHER 先生蒞臨北京中科智擔保有限公司參觀訪問,與集團總裁張鍇雍先生等集團高層就中科智集團與國際保理商協會的合作問題進行了討論。
· 2004年7月25日 深圳中科智擔保投資有限公司被正式批准成為國際保理商協會在亞洲的第一家正式會員。
· 2004年8月4日 張鍇雍董事長應ADB(亞洲開發銀行)邀請,赴菲律賓馬尼拉ADB總部簽訂了中科智與ADB的戰略合作框架協議和ADB投資中科智的條款協議。
· 2004年8月7日 深圳市中蘭德置業擔保股份有限公司的理財產品「房產轉按揭擔保」榮獲「知名金融產品」的稱號。
· 2004年8月8日 中科智集團首開海外攬才之先河,赴香港在「深圳(香港)人才招聘和智力交流會」上招賢納士,廣選人才。
· 2004年3月6日 深圳中科智擔保舉行首屆支公司經理競聘會
· 2004年9月 中國中科智擔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成立,中國中科智擔保集團有限公司為中科智擔保系列公司的控股公司。
· 2004年9月6日 福建省中科智擔保投資有限公司隆重開業,在開業儀式上與廈門農行、光大銀行、中信實業銀行、交行、市商業銀行等簽訂了合作協議。
· 2004年9月24日 商務部批准同意深圳中科智擔保投資有限公司股權變更。
· 2004年10月12日 亞洲開發銀行與中國中科智擔保集團有限公司在香港舉行新聞發布會,宣布亞洲開發銀行對中國中科智擔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進行戰略性投資,認股金額為1000萬美元。
· 2005年3月23日 中國中科智擔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張鍇雍獲「廣東省優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殊榮。 · 2005年4月8日 中國中科智擔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COG)的掛牌儀式在北京香格里拉酒店隆重舉行…
· 2005年4月23日 中國中科智擔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張鍇雍先生、經營總監彭繼澤先生應邀出席了「第五屆全國部分省市擔保機構負責人聯席會議」…
· 2005年5月19日 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長徐憲平、中國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行長繆曼聰等一行近20人到中國中科智擔保集團進行考察。
· 2005年5月29日 長沙市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有限公司正式開業。
· 2005年6月4日 全國政協副主席、民建中央常務副主席張榕明,率民建「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問題」課題組,到中國中科智擔保集團進行調研。
· 2005年6月24日 深圳市政協主席李德成一行來公司考察。
· 2005年8月24日 國家開發銀行與深圳中科智擔保投資有限公司簽署20億元貸款擔保合作協議。
· 2005年10月11日 廣東中科智擔保有限公司正式開業。
· 2005年11月 花旗集團旗下的花旗亞洲企業投資公司(CVCI)斥資2500萬美元購入中科智新股,成為繼亞洲開發銀行之後又一重要國際策略型投資者。
· 2005年11月24日 由中國中科智擔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協辦的2005中國信用·融資·擔保高峰論壇在上海舉行。
· 2005年12月15日 河北中科智擔保投資有限公司合作簽字儀式在石家莊隆重舉行。 · 2006年1月4日 國家發改委中小企業司副司長狄娜女士、北京中關村科技擔保有限公司譚左亭總經理,率中關村擔保公司主要業務骨幹來我司共同交流探討擔保業務實踐經驗。
· 2006年3月22日 凱雷投資集團(The Carlyle Group)投資2,500萬美元購入中科智擔保集團新股,凱雷成為中科智繼成功引入亞洲開發銀行和花旗集團之後引入的又一重要國際戰略投資者。
· 2006年5月18日 廣東中科智擔保有限公司東莞分公司正式開業。
· 2006年5月29日 董事長張鍇雍在廣東省民營經濟工作暨表彰會議上榮獲「廣東省優秀民營企業家」稱號。
· 2006年5月31日 河北中科智擔保有限公司正式開業。
· 2006年7月27日 中科智向受台風「碧利斯」影響的災區捐贈100萬元。
· 2006年9月1日 在上海舉辦的中國國際金融論壇2006年年會上,中國中科智擔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被正式評為2006中國十佳成長金融機構。
· 2006年9月18日 福建中科智擔保投資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正式開業。
· 2006年11月 集團總部管理層及隨行人員從11月12日開始進行了為期逾一周的全球路演,成功的從國際資本市場再次融資超過1億美元。
· 2006年6月 中科智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實行事業部下轄擔保事業部,地產事業部,貿易事業部、投行事業部等。擔保事業部即為中國中科智擔保集團有限公司。 · 2007年1月 中科智在張家界成功召開「我真的很不錯」年會,這是中科智歷史上跨地域最廣、參加人數最多、規模最大的一次盛會。
· 2007年3月30日 中國中科智擔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獲頒「闖天下先鋒企業」獎項(深圳特區報社主辦)。
· 2007年7月 重慶中科智擔保投資有限公司成立
· 2007年8月 江蘇中蘭德擔保有限公司更名為江蘇中科智擔保有限公司
(紅日學校初三一學生建)

⑨ 作為中小企業來說兩會為我們帶來哪些政策的好處

全國兩會即將召開,兩會的召開對中小微企業融資有何意義和影響呢?

兩會召開前夕,民建中央共提出
39
份提案。其中有關於建立以「管資本」為主的國有
資產管理體制、
推進混合所有制經濟發展的相關建議。
「當前要看到局部通縮和結構性通縮
的苗頭,
加強管理通縮的預期。
通過進一步繁榮多層次資本市場,
同時降低中小微企業融資
成本,可以抵抗結構性和局部性通縮。」

民建中央在北京召開
2015
年兩會提案新聞通氣會。
民建中央共提出
39
份提案,
當日公
開了
20
份,經濟領域提案涉及進一步繁榮多層次資本市場、建立解決產能過剩長效機制、
規范和發展互聯網金融、
標本兼治切實緩解實體經濟和小微企業融資困境等領域建議。
關於
建立以
「管資本」為主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
推進混合所有制經濟發展的相關建議。要積極
利用資本市場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
在提高改革效率的同時,
要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謹防將
混合所有制改革變為私有化的「盛宴」。

目前我國已建立起了包括主板、
中小板、
創業板、新三板、
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等在內
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但仍有需要解決的問題,包括我國多層次資本市場有待發展完善;
各層次市場之間沒有建立轉板機制;
新三板市場掛牌的民營科技小公司眾多,
市場薄弱;

為多層次資本市場基礎板塊的區域股權交易市場等場外市場更為薄弱等問題。

一個發達成熟的多層次資本市場應呈
「金字塔」
型,
而我國的多層次資本市場實質上主
板一板獨大,其他板從市值規模、交易活躍度等方面都很小、很弱,距離「金字塔」型的市
場體系還有很大的距離,且自身特色彰顯不足、層次性尚待凸顯。
「分層次看,主板,優質
企業進入難,劣質企業降板難;中小板,門檻過高,大企業扎堆;創業板,對成長和創新的
要求低,對規模和效益的要求高;新三板,發展不夠成熟,還未形成體系與規模效應;區域
股權交易市場和其他場外市場,
存在區域壁壘,
服務嚴重滯後。
目前各層次之間缺乏通過內
部升板的法律支持和渠道建設,
企業如果想在主板與中小板和創業板之間、
中小板和創業板
與新三板之間、
新三板與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之間升板,
只能採用一般企業上市的規定,

首次公開發行的道路,轉板不暢通削弱了發展和融資的動力。」

民建中央
《關於健全我國多層次資本市場的提案》
提出健全完善多層次資本市場、
打通
各層次市場之間的關聯關系、
著力提升新三板市場的質量、
積極完善區域股權交易市場的基
礎制度架構、積極開展制度創新等五條建議。

提案建議從層次上完善各板市場,
各板必須明確定位:
主板服務於大中型企業;
中小板
服務於中小企業;
創業板推動創新企業成長;
新三板服務於有一定的實力、
雖然還沒達到上
市標准、
但是意圖在交易所上市的企業;
區域股權交易市場服務於小微企業,
它們的目標不
一定是上市、
它們的訴求是融資。
對應的企業要進入對應的資本市場。
大力發展中小板和創
業板市場,
目前這兩個板塊的市場准入門檻過高,
違背了支持中小企業和創新企業發展的初
衷,
降低兩板門檻才能滿足廣大中小企業和創新企業的融資需求,
最好盡快推出注冊制。

時建議打通各層次市場之間的關聯關系。
逐步清除轉板障礙,
充分連通協調各層次市場有序
發展。
建議在
2015
年重點推進創業板、
新三板、
區域股權交易市場之間的升板和降板制度,
以後進一步推動主板與中小板和創業板、
中小板與創業板和新三板、
甚至跨市場的良性流動。
2015
年還要為中小板、創業板、新三板構建低成本、高效率的「綠色升板通道」,增加這
幾個板對資金的吸引力,緩解直接申請
IPO
道路上的擁堵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