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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聯企業貸款委託貸款

發布時間: 2022-05-31 14:12:07

❶ 我們通過銀行向國內關聯公司借款,借款利息是否可以稅前扣除

新《企業所得稅法》及《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企業從其關聯方接受的債權性投資與權益性投資的比例超過規定標准而發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其接受關聯方債權性投資與其權益性投資的比例,金融企業為5∶1,其他企業為2∶1。但是如果企業能夠按照規定提供相關資料,並證明相關交易活動符合獨立交易原則的,或者該企業的實際稅負不高於境內關聯方的,其實際支付給境內關聯方的利息支出,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准予扣除。

❷ 新准則下關聯方之間的委託貸款如何賬務處理

計入「持有至到期投資」進行核算吧。

❸ 委託貸款的外部風險

目前企業將委託貸款廣泛運用於現金池和第三方委託貸款之中。在現金池業務中,由於是在集團內部進行資金的借貸,因此在此業務中可能產生的風險系數幾乎為零。
我們所說的委貸風險主要體現於企業在外部通過委託貸款獲得資金的活動中。由於受託的金融機構在整個委託貸款的業務中只負責代為發放、監管使用、協助收回,並從中收取一定手續費之外,不會對任何的形式的貸款風險承擔責任。因此,委託貸款中,借款人到期能不能如約償付借款的風險就直接落到了委託人身上。而往往委託業務的風險承擔者對風險的認識不足。委託貸款與銀行貸款的審批不同,從貸款的投向到審批沒有一套科學、系統、嚴謹的程序,也相對缺少統一、規范的標准。因此在無形之中加大了委貸可能存在的風險。其次,在委託貸款中銀行根據委託人確定的委託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來代為發放貸款,在整個委託貸款的過程中,銀行一直處於被動地位。加之銀行從中收取的手續費只是按照貸款額的固定比率收取。同時銀行不必對此貸款承擔風險。因此在該業務中,銀行缺少一定的積極性,在監督貸款的投放和收回上缺少動力,導致了在委託貸款的監管上出現漏洞。而最終的風險壓力還是加在了委託人身上。
在近些年,作為委託人的企業和銀行受到各自利益的驅使,由委託人和銀行進行合作,變相委託貸款的案件時有發生。一方面,銀行在發放貸款的時候可能受到多方面的制約,限制了他們的放貸能力。在這樣的情況下,銀行就很可能會拉來一家公司的存款,然後以委託貸款的名義貸出去,從中收取利息。銀行往往和這家公司協議,給予高出存款的利息。存款作為委託貸款發放,同時委託貸款的風險責任由銀行承擔。對於放貸企業來說即無須承擔風險,又可以從中收取一筆額外的收入,何樂而不為呢?另一方面,在委託貸款中,委託人與借款人之間大多是關聯企業,存在一定的內在關系。借款人為了逃避銀行貸款的嚴格審查,可以選擇委託貸款的方式達到融資,而且一般都會高於企業的授信額度。 銀監會提出的銀行不得新增地方融資平台貸款規模,將地方融資平台再度推上風口浪尖,面對銀行貸款不斷收緊的資金困局,地方融資平台不得不另闢蹊徑。上市公司委託貸款成為地方融資平台的資金「暗渠」,輸血地方融資平台,國有控股上市公司表現尤為明顯。
業內人士指出,上市公司經營要維護廣大股東利益,為地方融資平台提供貸款需注意風險,尤其是在地方債務不斷膨脹背景下,到期能否還本付息,風險不容小覷,不應因地方政府和國有控股股東壓力而忽視其他股東利益。
平台融資利率偏低
由於風險不斷累積,地方融資平台融資渠道持續收緊,上市公司成了地方融資平台爭搶的香餑餑。中國證券報記者粗略統計,自2012年以來已有30家左右上市公司的委託貸款投向地方融資平台,包括城市建設投資集團、城市發展投資集團、城市建設投資公司、城市建設投資經營公司等城建投融資平台,以及交通產業發展公司、旅遊文化產業投資公司、產業開發投資公司等其他投融資平台。
這些流向地方融資平台的資金用途除了用於地方融資平台資金周轉、生產經營、補充流動資金等之外,還包括當地的安置房、保障房、開發區的建設、舊城改造及工程建設,甚至有的用作土地收購款。近年來,亞瑪頓、恆寶股份、國元證券、現代投資、新安股份等眾多上市公司都曾將委託貸款投向地方融資平台。
與其他的委託貸款對象比,地方融資平台給的利率普遍比較低,大部分集中在7%到11%,還有部分上市公司委託貸款年利率低於7%。
「絕大多數的上市公司是為本地地方融資平台提供委託貸款,地方融資平台均有當地地方政府支持,上市公司有時也不得不配合,尤其是國有控股上市公司,所以地方融資平台給的資金利率相對較低。」上海一位券商債券分析師表示,委託貸款利率偏低,其實也是對上市公司股東的一種變相損害。
委託貸款的借款對象范圍不斷擴大,以前多是規模較大、資質較好的地方融資平台,現在一些縣級、區級融資平台也加入到借款的行列。浙江富潤委託興業銀行向諸暨市投資建設發展有限公司發放一筆1.5億元的貸款,用於城市維護建設、基礎設施項目建設等;鹿港科技委託興業銀行張家港支行向張家港金茂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發放2億元委託貸款,張家港金茂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由張家港市國資委投資。
地方國資強勢滲入
地方國資控股的上市公司在為地方融資平台提供委託貸款方面尤為積極,數額較大,期限較長。雲南省國資委控股的雲內動力4月2日發布追加委託貸款額度的公告,委託銀行向昆明市市屬投融資公司提供5億元的委託貸款,期限為36個月,年利率為10%-13%,該事項將在5月16日的股東大會上審議。去年雲內動力已為昆明城建投資開發有限公司和昆明產業開發投資公司分別提供了3億元和5億元的委託貸款,貸款利率均為12%。一旦此次5億元的委託貸款經股東大會通過,雲內動力向當地融資平台提供的委託貸款總額將高達13億元。
交通銀行一位項目經理提醒,一些上市公司為地方融資平台提供委託貸款風險不容小覷,並沒有質量較好的資產進行抵押或者資信較好的公司提供連帶責任擔保,有些委託貸款甚至是信用擔保和應收賬款質押,存在較大的風險。而雲內動力之前投向昆明城投的3億元委託貸款是應收賬款質押,投向昆明產業投資的5億元是信用擔保。
地方國資控股的上市公司成為地方融資平台提供委託貸款的主角。大股東具有國資背景的現代投資為常德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公司提供了3000萬元的委託貸款,年利率為7.68%;國資控股的湖南發展為湘潭市城市建設投資經營有限公司提供了1.5億元委託貸款,年利率為10%。
不僅如此,A股市場一些地方國資股東大量減持上市公司股份,合肥鑫城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今年4月減持了7600萬股京東方,江西銅業去年也遭到大股東江銅集團減持,福建南紡去年也遭到國有股東減持。業內人士指出,部分國資股東減持,可能也是由於地方融資平台缺錢,套現輸血,隨著到期債務增多,地方國資減持套現的壓力增大。
風險不容小覷
2009年開始各地方政府通過直接或間接出資紛紛設立地方投融資平台,從事項目開發和建設任務。然而,大多數地方城投和投融資平台公司仍是依附於政府的附屬單位,獨立自償能力較差。從2010年起,銀監會連續把地方融資平台風險列為銀行業三大風險之一。
近期,銀監會就地方融資平台貸款風險監管問題專門強調,2013年將以控制總量、優化結構、隔離風險、明晰職責為重點,繼續推進地方政府融資平台貸款風險管控。按照「保在建、壓重建、控新建」的基本導向,要求各銀行法人不得新增平台貸款規模;嚴把新增貸款准入標准,發放平台貸款時必須滿足借款人現金流全覆蓋、抵押擔保符合現行規定、資產負債率低於80%等約束條件。並認為,未來三年地方政府仍處於集中償債期,各地政府及融資平台依然持續面臨債務集中償還壓力。
地方融資平台公司從事的基礎建設所得利潤是否能夠撐起高利率貸款,一度受到市場質疑,出現「城投債」危機,其銀行貸款、委託貸款的償還能力同樣受到質疑。「要謹防地方融資平台償債風險向二級市場傳遞,尤其是通過委託貸款向上市公司轉移,讓股東蒙受損失。」一位公司財務專家表示。
目前上市公司向地方融資平台發放的委託貸款,已有多筆貸款展期。隧道股份為上海城建市政工程(集團)提供的三筆委託貸款均已展期,涉及金額1.5億元。
雖然有些地方政府為了給委託貸款增信,直屬的國有資產經營公司不惜為委託貸款提供連帶責任擔保,如張家港金茂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從鹿港科技獲得的委託貸款,就由張家港市直屬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提供連帶責任擔保。然而業內人士提醒,上市公司多是為本地的融資平台貸款,很難說清貸款過程中是否有地方政府和國有股東的強勢參與,上市公司的正常經營決策和公司治理或受到干擾,對股東利益的影響難以預估。

❹ 現在盛行的委託貸款是不是有好多騙局啊

不能說是騙局,銀行只作為委託貸款的中介,你和貸款單位簽訂協議,銀行收取費用,其他的和銀行沒有關系,就算說騙,也是你騙貸款單位,呵呵!

❺ 公司客戶委託貸款辦理條件

1、業務申辦:
(1)委託貸款委託人為政府部門、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主管機關)核准登記的企、事業法人。
(2)辦理境內外匯委託貸款的公司必須是經國家外管局審核批準的《跨國公司名錄》中的企業。
(3)委託貸款中的借款人只能由委託人以書面形式確定,不得由委託人以外的第三者指定借款人。
2、合規要求:
(1)委託人的資金來源和用途必須符合《商業銀行法》及《貸款通則》以及國家外匯管理局的有關規定,以自有人民幣資金或自有外匯資金進行運作。
(2)外匯委託貸款資金應當堅持全收全支原則,不得自行抵扣、沖銷境內外應收與應付款項,不得自行軋差結算,不得結匯使用,不得用於質押人民幣貸款。
(3)外匯委託貸款僅限於跨國公司境內成員公司間相互拆放外匯資金的投資理財方式(境外業務暫不開展),依照《貸款通則》的規定,以委託放款的形式進行。
(4)委託貸款資金不得用於向他人貸款和提供擔保,委託貸款資金不得用於國家限制、禁止支持或重復建設的項目,不得用委託貸款資金從事股本性投資、不得在有價證券、期貨等方面從事投機經營。
(5)不得違反《上市公司擔保通知》關於委託人主體資格的規定,上市公司不得通過銀行或非銀行金融機構,通過委託貸款方式將資金提供給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使用。

如有疑問,歡迎咨詢中國銀行在線客服或下載使用中國銀行手機銀行APP咨詢、辦理相關業務。


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業務規定請以實際為准。

❻ 關聯交易的認定

企業關聯方之間的交易,應當認定為關聯交易。
關聯交易主要包括以下類型:購買或者出售資產;對外投資(含委託理財、委託貸款等);提供財務資助;提供擔保;租入或者租出資產;委託或者受託管理資產和業務;贈與或者受贈資產;債權、債務重組;簽訂許可使用協議;轉讓或者受讓研究與開發項目;購買原材料、燃料、動力;銷售產品、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勞務;委託或者受託銷售;在關聯人的財務公司存貸款;與關聯人共同投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一百零九條:企業所得稅法第四十一條所稱關聯方,是指與企業有下列關聯關系之一的企業、其他組織或者個人:
(一)在資金、經營、購銷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間接的控制關系;
(二)直接或者間接地同為第三者控制;
(三)在利益上具有相關聯的其他關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二百一十六條: 本法相關用語的含義
本法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高級管理人員,是指公司的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 (二)控股股東,是指其出資額佔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東;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資額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 (三)實際控制人,是指雖不是公司的股東,但通過投資關系、協議或者其他安排,能夠實際支配公司行為的人。 (四)關聯關系,是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與其直接或者間接控制的企業之間的關系,以及可能導致公司利益轉移的其他關系。但是,國家控股的企業之間不僅因為同受國家控股而具有關聯關系。

❼ 公司的委託貸款與貸款的區別

1、性質不同。

委託貸款業務中,受託人具有財產管理性質,主要根據委託人的指示轉移委託財產;

貸款業務中,受託人通過類似銀行的貸款業務,為委託人投資。

2、形式不同、

委託貸款合同須由委託人、受託人和借款人簽訂三方協議,或者分別由委託人與受託人、受託人與借款人簽訂內容一致協議。

貸款合同糾紛的當事人僅為委託人和受託人。

3、確定借款合同內容的主體不同。

委託貸款合同中,借款合同內容、(包括借款人、借款期限、借款利率等)由委託人指定。

貸款合同中,委託人對於借款合同很少干預,借款合同獨立於信託合同,借款合同的具體內容由受託人確定。

4、責任和風險承擔不同。

委託貸款中借款人負有直接向委託人還款的義務,貸款風險由委託人自行承擔;信託貸款合同糾紛中,借款人是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其沒有直接向委託人還款的義務。

貸款中款項的安全由信託機構負責,風險由信託機構承擔。

❽ 委託貸款的管理辦法

委託貸款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委託貸款業務行為,防範業務風險,促進委託貸款業務健康發展,根據《貸款通則》等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委託貸款是指由我司作為委託人提供資金,由銀行作為受託人,根據我司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幣種、金額、期限、利率、還款方式、擔保方式等,由銀行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的貸款。
第三條 辦理委託貸款業務的基本流程為:客戶申請、受理、調查、審查、審議與審批、簽訂合同、提供貸款、貸後管理、貸款收回。
第二章 借款人基本條件
第四條 委託貸款的借款人由我司以書面形式確定,並通知受託行。
第五條 借款人申請委託貸款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並通過年檢的企(事)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自然人。生產經營合法合規,符合營業執照范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二)持有人民銀行核准發放並經過年檢的貸款卡,特殊行業或按規定應取得行政許可的,應持有有權部門的相應批准文件
管理、財務制度健全,生產經營情況正常,財務狀況良好,具備到期還款付息的能力。
(三)無不良信用記錄,或雖然有過不良信用記錄,但不良信用記錄的產生並非由於主觀惡意且申請本次貸款前已全部償還了不良信用,信用狀況已恢復正常的。
(四)貸款用途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
(五)我司要求的其他條件。
第三章 受理與調查
第六條 客戶向我司申請委託貸款,應提交借款申請書,申明借款種類、金額、幣種、期限、用途、貸款使用方式、擔保方式、還款來源及還款方式等基本情況。
第七條 申請委託貸款,除借款申請書外,客戶須按《委託貸款申請材料清單》提交申請材料。
第八條 業務部門應按規定對借款申請人整體情況、貸款需求及用途、擔保情況、貸款風險與效益等進行全面調查核實、分析與判斷。
第九條 調查完成後,業務部門撰寫貸前調查報告。對擬同意辦理的業務,客戶經理和部門負責人在調查報告上簽字後,連同全部信貸資料移送風險管理部門審查。
第十條 對擬不同意辦理的業務,經業務部門與風險部門協商同意後信貸終止。意見不一致時,報領導審批。
第十一條 調查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所採取的調查方法、調查程序,可以認定真實的相關資料及認定的依據、無法認定是否真實的相關資料及無法認定的原因。
(二)客戶基本情況及主體資格分析,包括歷史沿革,注冊資本,實收資本,主要投資人及出資金額、比例和出資方式,經營范圍,主要關聯企業情況;
(三)客戶信用情況,包括客戶開戶情況、在金融機構信用總量及信用記錄;
(四)客戶所處行業狀況、區域狀況、信譽狀況及客戶產品、技術、市場、競爭力分析、主要管理人員的資信狀況分析;
(三)申請人財務狀況,經營效益、成長能力、盈利能力、營運能力和償債能力。
(四)申請人經營情況,主要產品的生產、市場及銷售情況以及上下游關系。
(五)擔保情況,對由外部中介機構評估的抵(質)押物價值,調查報告應載明業務部門對評估價值的真實性、合理性、科學性的明確判斷意見及是否需要做出相應修正。
(六)申請人風險及償債能力、項目風險分析及防範措施。
(七)本次信貸業務的綜合效益分析。
(八)結論。包括是否同意貸款及貸款的金額、期限、利率、還款方式、擔保、和限制性條件或合同加列條款以及管理要求等。
第四章 利率和期限
第十二條 委託貸款利率。我司委託貸款利率不得超過同期同檔我國現行商業貸款基準利率的四倍,在此范圍內,由業務部門上報初步利率,風險管理部門復核後,報風險控制委員會審批。
第十三條 銀行手續費。銀行收取的手續費原則上由借款人承擔,根據銀行收取的時間和費率,劃轉到我司帳上,由我司代繳。
第十四條委託貸款期限原則上在一年以內。
第五章審查、審議與審批
第十五條 風險管理部門負責委託貸款的審查。審查的內容應包括:
(一)借款人是否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借款主體是否合規、借款主體是否按章程要求提供了股東會或董事會決議或其他文件等。
(二)企業有關批文的有效性。調查報告中所採用數據、資料的真實性、時效性。
(三)貸款項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貸款用途的合規性。
(四)企業的償債能力、綜合效益。貸款主要風險及防範措施。貸款期限及還款方案,主要包括貸款期限設定是否合理,還款是否能落實合理充足的預期現金流入
(五)貸款的安全性及效益性,主要包括貸款的核心風險點及防範措施是否揭示充分,貸款定價是否符合規定,能否合理覆蓋風險。
(六)擔保能力。對擬採取保證擔保的應審查保證人主體資格及代償能力、保證的合法性。對擬採取抵(質)押擔保的,應審查抵押、質押物是否足值、合法、有效,是否方便執行,是否容易變現。
第十六條 風險經理撰寫信貸審查報告。項目提交公司風險控制委員會審議後,報有權審批人審批。
第十七條 借款申請未被批準的,有關人員應及時通知業務部門,業務部門應及時向借款申請人反饋。
第六章貸款發放及貸後管理
第十八條 貸款發放
(一)公司業務部門根據批復內容與擔保人簽訂《擔保合同》並督促借款人落實擔保相關手續。
(二)公司業務部門與借款人、受託銀行簽訂三方《委託貸款合同》,或者公司業務部門先與受託銀行簽訂《委託合同》,然後借款人與受託銀行簽署《借款合同》。審批時附有限制性條件的業務,簽訂合同前須落實限制性條件,或將限制性條件作為發放貸款的前提條件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在未滿足審批確定的限制性條件之前,不得向客戶發放貸款。
(三)《委託貸款借款合同》生效後,我司與借款人應在受託銀行分別開立賬戶。該賬戶僅限於辦理與委託貸款相關的匯款、轉賬、收款(本、息)、付費等業務。
(四)業務部門落實批復內容和其他限制性條件,交風險管理部門審查通過報有權審批人審批後,業務部門出具《放款通知書》。業務部門客戶經理憑《放款通知書》協助財務部將委託資金劃入我司在受託銀行開立的賬戶,並書面通知受託銀行將委託資金劃至我司指定的借款人賬戶。
第十九條 貸後管理。貸後監管實行分層次管理。業務部門作為客戶經營、維護、管理部門,負責對借款人按規定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貸後監管管理。風險管理部門為貸後監管的督促和管理部門,協助業務部門做好貸後管理工作。
第二十條 貸後檢查的方式。採用現場檢查和非現場檢查、財務審核與生產經營現場檢查相結合的方式。
第二十一條 貸後檢查的頻次。原則上對借款人每季度進行一次現場貸後檢查。
第二十二條 客戶出現以下情況時應立即進行現場檢查:貸款發生欠息、逾期及或有資產到期墊付。客戶出現停產、半停產狀況。客戶發生可能影響信貸資產安全的投資活動、體制改革、債權債務糾紛、事故與賠償等重大事項。
第二十三條 貸後檢查的內容。
(一)借款人基本情況的變化。調查借款人的辦公地址、企業名稱、企業性質、股東情況、公司治理結構、管理水平有無變化。調查借款人的資產、來源、構成及融資結構的變化。
(二)調查借款人的經營管理狀況的變化。企業開工情況,設備運轉情況,員工數量的增減情況,企業庫存情況,經營管理指標等。
(三)借款人資信狀況變化。通過對貸款卡信息披露、上市公司信息公開披露、媒體信息披露及實地走訪等形式了解借款人對外融資、對外擔保、銀行還款、社會信用等的變化情況。
(四)借款人財務狀況。分析借款人財務政策的變化情況。透過對借款人現金流量的分析和對企業經營狀況的了解,判斷財務狀況的真實性、合理性。
(五) 調查借款用途的變化情況。
(六) 借款人關聯企業情況的變化。調查借款人關聯企業的資產變化情況。調查借款人關聯企業的性質、經營、財務、行業等情況的變化。調查借款人關聯企業的資信狀況,如負債、擔保、貸款的償還等情況。
(七) 抵(質)押物變化情況。現場核查抵(質)押物的合法性和完整性,確認抵押權是否受到侵害,核查質押物的保管是否符合規定。核對抵(質)押物貸後價值是否有較大變化。
(六)對於固定資產建設項目貸款。
現場重點檢查項目進展情況與固定資產貸款評估報告以及工程規劃是否存在較大差異,投資、建設是否按項目計劃進行,項目累計完成工作量與投資支出是否相當,費用開支是否符合有關規定,總投資是否突破,施工方墊資情況,項目主要技術、工藝、設備是否出現較大變化,固定資產貸款是否被擠占挪用,項目能否按期竣工和達產情況,預計效益和市場情況等。
(八) 綜合信息調查。法定代表人涉及重大案件或發生重大變化。主要經營者的健康狀況變化情況。法定代表人及家庭成員、主要股東所辦的其他企業運作變化情況。法定代表人或實際經營者實際個人財產情況的變化。對外負債、對外擔保變化情況。
第二十四條 客戶經理現場檢查結束後撰寫《現場檢查報告》,簽字後提交部門負責人及風險管理部門簽署意見後,報公司分管領導閱簽。
第二十五條 風險信號的處理措施。
客戶經理在資金賬戶監管、現場檢查、日常跟蹤等貸後管理中發現的風險信號及時報告部門負責人。部門負責人應立即組織本部門會同風險管理部門制定風險化解措施並及時採取措施化解風險。
第二十六條 建立重大風險信號應急處理機制。
對於風險敞口在500萬元以上(含)的借款人出現異常變化,可能對借款人生產經營造成嚴重不利影響,導致我司債權處於嚴重不確定狀態並極有可能發生較大風險的,由公司領導牽頭組織業務部門、風險管理部門、財務部門等組成風險處理小組,研究制定並組織落實風險控制措施,盡可能控制風險,減少損失。
第七章 貸款的收回和展期
第二十七條 客戶經理在貸款即將到期及逾期後,應定期向借款人、擔保人發出《貸款到(逾)期通知書》,取得借款人簽收蓋章確認的催收回執,並確保借款合同、保證合同等授信文件不超過訴訟時效。
(一)貸款到期前(一個月內的短期貸款10日前,一個月以上的貸款30日前),客戶經理應進行檢查和催收,判斷貸款能否按期歸還,發出《貸款到(逾)期通知書》。
(二)貸款出現逾期,客戶經理應在十五日內向借款人、擔保人發出《貸款到(逾)期通知書》,並及時查明逾期原因、確定催收方案,並每日追蹤客戶還款資金來源,以盡快收回貸款。
第二十八條 借款人到期不能清償主債務,原則上不予展期。對於已經長期合作、信用狀況一向較好的重點客戶,經風險控制委員會或其授權機構決定展期的,展期期限不得超過原借款期限,展期金額一般不超過原借款金額的70%,展期的擔保條件原則上應有所加強。簽訂展期協議前,借款人應償清所欠貸款利息
第八章 責任追究
第二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將追究相關人責任。
(一)未按規定進行貸後監管並全面規范撰寫監管報告的,未及時發現應發現的重大風險的。
(二)隱瞞問題未及時報告處理或未按上級指示及時處理,造成風險加大或損失的。
(三)客戶經理反映的借款人重大情況未及時通報造成風險加大或損失的。
第九章 附 則
第三十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由風險管理部負責解釋。

❾ 企業之間借款另外企業擔保合法嗎

通過銀行以委託貸款的形式是合法的

近日,某企業財務人員來電話咨詢。他說,企業將自有的閑置資金300萬元暫借給另一家企業,時間6個月,協議規定不用支付利息,6個月後還款時也確實沒有支付利息。這種情況該企業是否應該按同期銀行利息或其他方法計算利息收入並繳納營業稅?稅務機關是否有權核定其利息收入?另外,如果不是企業的自有閑置資金,而是企業從銀行貸款而來,又無償供另外一家企業使用,該企業用不用納稅調整?如果這些銀行貸款享受了財政貼息待遇,該企業又該如何處理?
非關聯方無償讓渡資金沒有納稅義務
關於無償將資金讓渡給他人使用的涉稅問題。我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第一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本條例規定的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為營業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營業稅。」《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條規定:「條例第一條所稱提供條例規定的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是指有償提供條例規定的勞務、有償轉讓無形資產或者有償轉讓不動產所有權的行為。前款所稱有償,是指取得貨幣、貨物或者其他經濟利益。」因此,公司之間或個人與公司之間發生的資金往來(無償借款),若沒有取得貨幣、貨物或者其他經濟利益,不繳納營業稅。由於無償借款無收入體現,因此也不涉及企業所得稅問題。
納稅人需要關注的是,企業將閑置資金借給另一家企業使用,約定不收利息,但另一家企業以低於市場價格向其提供其他勞務或商品的行為,不能視為無償。只要出現企業間借款不收利息的情況,稅務機關就會探究其可能取得其他經濟利益的渠道。如果企業存在以低於市場價格甚至無償獲得另一家企業的勞務或商品的情況,稅務機關就可以根據這一往來關系判定企業借款是「有償」行為,進而確定其計稅營業額。如確實無償,納稅人有義務證明自己「無償」借款理由的正當性。
關聯方讓渡資金需納稅調整
無償讓渡資金不涉及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的前提是企業間不存在關聯關系,如果存在關聯關系,則需要進行納稅調整。《稅收征管法》第三十六條規定,企業或者外國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從事生產、經營的機構、場所與其關聯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應當按照獨立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收取或者支付價款、費用;不按照獨立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收取或者支付價款、費用,而減少其應納稅的收入或者所得額的,稅務機關有權進行合理調整。即若借貸雙方存在關聯關系,稅務機關有權核定其利息收入並繳納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
《特別納稅調整實施辦法(試行)》(國稅發[2009]2號)規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一百零九條及《稅收征管法實施細則》第五十一條所稱關聯關系,主要是指企業與其他企業、組織或個人具有下列關系之一:(一)一方直接或間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總和達到25%以上,或者雙方直接或間接同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達到25%以上。若一方通過中間方對另一方間接持有股份,只要一方對中間方持股比例達到25%以上,則一方對另一方的持股比例按照中間方對另一方的持股比例計算。(二)一方與另一方(獨立金融機構除外)之間借貸資金佔一方實收資本50%以上,或者一方借貸資金總額的10%以上是由另一方(獨立金融機構除外)擔保。(三)一方半數以上的高級管理人員(包括董事會成員和經理)或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會的董事會高級成員是由另一方委派,或者雙方半數以上的高級管理人員(包括董事會成員和經理)或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會的董事會高級成員同為第三方委派。(四)一方半數以上的高級管理人員(包括董事會成員和經理)同時擔任另一方的高級管理人員(包括董事會成員和經理),或者一方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會的董事會高級成員同時擔任另一方的董事會高級成員。(五)一方的生產經營活動必須由另一方提供的工業產權、專有技術等特許權才能正常進行。(六)一方的購買或銷售活動主要由另一方控制。(七)一方接受或提供勞務主要由另一方控制。(八)一方對另一方的生產經營、交易具有實質控制,或者雙方在利益上具有相關聯的其他關系,包括雖未達到本條第(一)項持股比例,但一方與另一方的主要持股方享受基本相同的經濟利益,以及家族、親屬關系等。
企業所得稅關聯企業調整,也存在著特例。《特別納稅調整實施辦法(試行)》規定,實際稅負相同的境內關聯方之間的交易,只要該交易沒有直接或間接導致國家總體稅收的減少,原則上不做轉讓定價調查、調整。實際稅負相同的境內關聯方之間的借款,不支付利息,由於一方是收入,另一方是支出,不影響國家整體稅收利益,原則上不用進行調整。但如果關聯方存在稅率差,如利息收入方是高稅率,而利息扣除方為低稅率,不支付利息的話,則有可能引起國家總體稅收的減少,應進行調整。另外,需要明確的是,此種關聯方交易不做調整僅僅限定的是企業所得稅,而營業稅如果不符合獨立企業條件,根據《稅收征管法》第三十六條規定,企業不按照獨立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收取或者支付價款、費用,而減少其應納稅的收入或者所得額的,稅務機關有權進行合理調整。
銀行借款無償讓渡他人支付利息不得扣除
關於企業咨詢的將銀行借款無償讓渡他人使用的涉稅問題。企業將銀行借款無償轉借他人,實質上是將企業獲得的利益轉贈他人的一種行為,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據此,企業將銀行借款無償讓渡給另一家企業使用,所支付的利息與取得收入無關,應調增應稅所得額。
如果企業將銀行借款全部無償讓渡他人使用,且該筆銀行借款享受了財政貼息待遇,根據《關於財政性資金、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51號)規定,企業取得的各類財政性資金,除屬於國家投資和資金使用後要求歸還本金的以外,均應計入企業當年收入總額。財政性資金,是指企業取得的來源於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財政補助、補貼、貸款貼息,以及其他各類財政專項資金。企業收到的財政貼息應計入企業當年收入總額,向銀行支付的利息與取得收入無關,應調增應稅所得額,調增額度為向銀行支付的全部利息,而不是扣除財政貼息後的余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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❿ 關聯企業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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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dppniengr16573463442011-10-12 5:53:40 根據最新的企業所得稅法和實施細則的規定,這類貸款的利息扣除是有限制的。根據財稅〔2008〕121號,首先這類貸款的數額不能超過權益性資本的2倍,超過部分不能扣除,其次這類貸款的利息不能超過銀行同期貸款的基準利率,超過部分不能扣除,再次,必須要有合法的票據,無票據的也不能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