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穩企業普惠貸款政策

發布時間: 2022-05-31 19:02:15

A. 2022年銀行對中小微企業有什麼政策

摘要 你好!很高興能夠為你解答。2022年12月31日前,對月銷售額15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2021年12月31日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徵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徵收率徵收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減按1%預征率預繳增值稅。

B. 建行普惠貸款需要什麼條件

建行普惠金融貸款條件:1.借款人年齡在18-60周歲,擁有個人有效身份證明;
2.擁有穩定的工作和收入,能按時歸還借款;
3.個人徵信良好;
4.具有本地戶口且本地從事生產勞動;
5.提供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作為保證人等。
【拓展資料】
普惠金融,是指立足機會平等要求和商業可持續原則,以可負擔的成本為有金融服務需求的社會各階層和群體提供適當、有效的金融服務。
小微企業、農民、城鎮低收入人群、貧困人群和殘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體是當前我國普惠金融重點服務對象。
大力發展普惠金融,是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必然要求,有利於促進金融業可持續均衡發展,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助推經濟發展方式轉型升級,增進社會公平和社會和諧。
普惠金融這一概念由聯合國在2005年提出,是指以可負擔的成本為有金融服務需求的社會各階層和群體提供適當、有效的金融服務,小微企業、農民、城鎮低收入人群等弱勢群體是其重點服務對象。
當前,國際社會發展普惠金融雖已取得一定成績,但仍有不足,根據世界銀行估算,2014年仍有約20億成年人無法享受到最基礎的金融服務。
為了進一步推動全球普惠金融發展,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易綱在京指出,在召開的G20峰會上,普惠金融將被列為重要議題之一,有3個關於普惠金融的重要文件會提交給峰會討論。
據了解,這3個文件分別為:一是《G20數字普惠金融高級原則》,包含8項原則,66條行動建議,這是國際社會首次在該領域推出高級別的指引性文件;二是《G20普惠金融指標體系》升級版,增加了數字普惠金融領域的新指標;三是《G20中小企業融資行動計劃落實框架》,提出改善中小企業徵信體系、鼓勵動產抵押融資、改革中小企業破產制度三項優先改革措施。

C. 中小企業貸款優惠政策2021

2021年小微企業優惠政策:1、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按季納稅,季度銷售額未超過30萬元),免徵增值稅。2、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3、金融機構與小型、微型企業簽訂借款合同免徵印花稅。4、月銷售額不超過10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不超過30萬元)的繳納義務人免徵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5、未達到增值稅起征點的繳納義務人,免徵文化事業建設費。6、對在職職工總數30人(含)以下的小微企業,暫免徵收殘保金。
【拓展資料】一、稅務總局《關於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規定了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中小企業貸款是指銀行向小企業法定代表人或控股股東(社會自然人,以下簡稱借款人)發放的,用於補充企業流動性資金周轉等合法指定用途的貸款。
二、流動資金貸款是為滿足您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短期資金需求,保證生產經營活動正常進行而發放的貸款。按貸款期限可分為一年期以內的短期流動資金貸款和一年至三年期的中期流動資金貸款;按貸款方式可分為擔保貸款和信用貸款,其中擔保貸款又分保證、抵押和質押等形式;按使用方式可分為逐筆申請、逐筆審貸的短期周轉貸款,和在銀行規定時間及限額內隨借、隨用、隨還的短期循環貸款。流動資金貸款作為一種高效實用的融資手段,具有貸款期限短、手續簡便、周轉性較強、融資成本較低的特點,因此成為深受廣大客戶歡迎的銀行業務,流動資金貸款按期限可分為臨時流動資金貸款、短期流動資金貸款和中期流動資金貸款:
三、臨時流動資金貸款:期限在3個月(含)以內,主要用於企業一次性進貨的臨時性資金需要和彌補其他支付性資金不足。
四.短期流動資金貸款:期限3個月至1年(不含3個月,含1年),主要用於企業正常生產經營周轉資金需要。
五、中期流動資金貸款:期限1年至3年(不含1年,含3年),主要用於企業正常生產經營中經常佔用資金需要。

D. 小微企業貸款優惠2020

1、貸款優惠政策:有的地方小微企業扶持是由政府部門為企業貸款擔保,金融機構提供貸款。或者由金融機構放款,擔保公司提供擔保,政府補貼擔保費。小微企業可以在抵押物不足的情況下獲得銀行貸款支持。2、利率優惠:有一類小微企業貸款扶持是由金融機構貸款、指定擔保機構擔保、政府部門貼息。3、降低貸款門檻:小微企業資質不如大中型企業,常常無法提供充足的抵押物或者理想的經營流水證明,金融機構會針對小微企業降低貸款要求。不過這類貸款通常也是需要由第三方擔保的(政府或者擔保公司)。4、加快貸款速度:企業貸款從申請到放款通常會有一個較長的審批過程,有的企業貸款審批時間長達三四個月。有的金融機構為小微企業貸款提供了快速通道,使企業能快速獲得資金。


法律依據:《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關於進一步對中小微企業貸款實施階段性延期還本付息的通知》一、政策適用范圍。對於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到期的普惠小微貸款(包括單戶授信1000萬元及以下的小微企業貸款、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主經營性貸款,下同),按照「應延盡延」要求,實施階段性延期還本付息。對於2020年年底前到期的其他中小微企業貸款和大型國際產業鏈企業(外貿企業)等有特殊困難企業的貸款,可由企業與銀行業金融機構自主協商延期還本付息。人民銀行會同有關部門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執行延期還本付息政策給予政策支持,並對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村鎮銀行、農村信用社、民營銀行等地方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以下簡稱地方法人銀行)執行普惠小微貸款延期還本付息政策給予相關激勵。二、關於普惠小微貸款到期本金、應付利息支付安排:對於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到期的普惠小微貸款本金,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根據企業延期還本申請,結合企業受疫情影響情況和經營狀況,通過貸款展期、續貸等方式,給予企業一定期限的延期還本安排。還本日期最長可延至2021年3月31日。上述貸款涉及擔保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與企業、擔保人等協商處理,根據商業原則保持有效擔保安排或提供替代安排。對於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普惠小微貸款應付利息,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根據企業延期付息申請,結合企業受疫情影響情況和經營狀況,給予企業一定期限的延期付息安排。貸款付息日期最長可延至2021年3月31日,免收罰息。延期利息的具體償還計劃,由銀行業金融機構與企業雙方自主協商、合理確定。

E. 國家對小微企業有哪些金融扶持政策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2020年4月14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要求落實落細今年以來出台的支持企業政策措施,助力企業渡難關;在減稅降費方面,採取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免增值稅、提高部分產品出口退稅率、延長交通運輸和餐飲住宿等企業虧損結轉年限、階段性減免企業社保費、緩繳住房公積金、免收收費公路通行費、降低企業用電用氣價格等措施,加上去年減稅降費政策翹尾,這些可為企業減負1.6萬億元。同時按程序提前下達今年地方政府專項債額度1.29萬億元。在金融支持方面,通過3次降准、再貸款再貼現向金融機構提供3.55萬億元低成本資金,用於向企業發放低利率貸款,另外截至3月底已對約8800億元企業貸款本息實行延期。下一步,要在擴大實施前期有效政策基礎上,多措並舉加大積極財政政策實施力度,並抓緊按程序再提前下達一定規模的地方政府專項債。研究進一步加強金融對實體經濟特別是中小微企業支持。幫扶製造業和服務業企業緩解房租、用工等成本壓力。
應答時間:2020-12-14,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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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南京出台支持企業穩定發展「十項舉措」

為深入貫徹總書記關於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按照「兩在兩同」建新功行動要求,南京市政府在廣泛調研基礎上,研究出台《關於應對疫情影響支持企業穩定發展的若干舉措》,助力市場主體恢復元氣、增強活力。

本次的「十項舉措」

在制定上,突出精準聚焦,注重回應企業「解難」「減負」「幫扶」三大類訴求。

在內容上,突出分類施策,真金白銀推出「免、減、補、緩」措施。

在落實上,突出操作便捷,部分政策實現「免申即享」「網申捷享」「代辦直達」。

「十項舉措」具體包括

↓↓↓

減免企業轉貸基金費用。

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免收轉貸基金費用、暫予減免因疫情造成的逾期罰息,對科技型中小企業、新型研發機構、海外人才創業企業和知識產權質押企業四類企業可享受零成本轉貸的年度累計額度提高至不超過6000萬元。

減輕困難企業稅收負擔。

對受疫情影響的住宿餐飲、文體娛樂、交通運輸、旅遊等行業納稅人以及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暫免徵收第三季度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減免企業房屋租金。

對承租本市國有全資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及其所辦全資企業的經營性房產用於生產經營,且因疫情影響出現困難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給予房屋租金減免。其中,疫情期間位於中高風險地區及實施封閉封控管理區域范圍內的,減半收取7月份房租,免收8月份房租。市內其他區域范圍內的,減半收取7月份、8月份租金。鼓勵非國有房屋企業為受疫情影響較大的行業、中高風險地區及實施封閉封控管理區域內最終承租人減免租金、延期緩繳。

降低社保費率。

繼續落實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政策。對參保單位的工傷保險費率下調20%,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單位繳費費率從9.8%下調為8.8%,執行期限為2021年8月1日至10月31日。

給予企業穩崗培訓補貼。

對受疫情影響的企業,按規定開展穩崗項目制培訓的,給予企業100—500元/人的培訓補貼。

發放物資供應企業補助。

疫情期間對保障、配送中高風險地區及實施封控管理區域群眾生活必需品的保供企業,按其提供的保供產品規模和售價分檔給予補貼。

增加信貸投放額度。

新增20億元再貸款額度,專項用於支持金融機構加大對受疫情影響的民營企業和小微企業貸款投放。

給予流動資金貸款貼息。

對受疫情影響的住宿餐飲、文體娛樂、交通運輸、旅遊等行業小微企業,在2021年8月1日至10月31日之間向銀行申請並取得的新增流動資金貸款,按年化利率1%給予3個月貸款貼息。

延期繳納稅款。

對因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依法准予延期繳納稅款。

延期繳納社保費。

對因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准予申請緩繳職工養老、失業、工傷三項社會保險費。

此外,「加快消費市場復甦」舉措相關部門正在抓緊研究制定,將根據疫情防控形勢擇機公布具體方案。對受疫情影響產生的輕微失信行為和法律糾紛,相關部門將及時指導失信主體開展信用修復,組織律師服務團隊幫助研判風險、制定解決方案。

在市級層面的「十項舉措」之外,有關部門和板塊已經並將陸續發布配套措施,多措並舉幫助企業渡過難關。

相關細則如下

↓↓↓

「減免企業轉貸基金費用」

實施細則

一、轉貸基金費用減免對象

1. 對我市受疫情影響的中小微企業辦理轉貸基金業務,單筆1000萬元(含)以下且單戶累計不超過3000萬元的,免收轉貸基金費用,因疫情造成的逾期罰息暫予減免;

2. 對我市科技型中小企業、新型研發機構、海外人才創業企業和知識產權質押企業四類企業可享受零成本轉貸的年度累計額度提高至不超過6000萬元。

二、辦理時限

1. 原則上企業須在貸款到期日前30個工作日提出轉貸申請;

2. 申請後一個工作日內南京聯交所工作人員與企業聯系;

3. 企業提供資料齊全的情況下,南京聯交所在六個工作日內下款至銀行指定賬戶歸還企業貸款。

三、操作流程

1. 通過互聯網登錄「南京金服」,網址為http://www.njjf.cn;

2. 在網頁上找到「民營轉貸」字樣並點擊,跳轉後點擊「立即申請」,注冊時請填寫企業信息及授權委託書,上傳授權書完成注冊;

3. 注冊後可登錄申請轉貸基金,按照提示填寫並上傳必填項材料;

4. 提交申請轉貸需求;

5. 聯系合作銀行出具續貸承諾書;

6. 聯系南京聯交所簽署借款協議,同時提交銀行續貸承諾書及相關資料;

7. 南京聯交所審核通過放款;

8. 銀行發放新貸款歸還基金。

四、提交材料清單

1. 銀行端提供材料

不同銀行及不同擔保方式所需提供的銀行資料不完全一樣。具體資料以銀行批復為准,基礎資料為:兩份填寫完整的轉貸基金申請表;銀行批復或授信意見;根據銀行批復與授信提供的相關擔保材料作為附件;擔保方式為抵押的,需要抵押合同關鍵頁照片及他項權證,放款當天提供抵押物當天狀態截圖;擔保方式為保證的,需要保證合同關鍵頁照片;擔保方式為擔保公司擔保的,需要擔保公司提供會議紀要、反擔保清單、反擔保措施證明、擔保公司承諾函及評審會決議等相關證明照片。

2. 企業端提供材料

填寫完整的民營企業轉貸基金申請表兩份(提供銀行出具的續貸承諾書,加蓋企業和銀行公章);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法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借款協議並加蓋企業公章、法人章;最近一期財務報表加蓋公章(當年最新一期,超過500萬的項目需要同時提供上一年同期數據);提供南京市社會法人信用信息查詢報告授權書,並加蓋公章;開票信息,用於開發票及退利息;超過500萬需要提供電子稅務系統稅務評級截圖及全部社會融資明細(銀行、金額、到期日)最新納稅等截圖。

「減輕困難企業稅收負擔」

實施細則

一、享受主體

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住宿餐飲、文體娛樂、交通運輸、旅遊等行業納稅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

二、政策內容

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住宿餐飲、文體娛樂、交通運輸、旅遊等行業納稅人以及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暫免徵收第三季度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

三、辦理方式

納稅人採取「申報即享受」的方式辦理相關免稅手續。稅務機關在後續核查中發現不符合減免稅規定的,將依法予以處理。

「減免企業房屋租金」

實施細則

一、減免主體

將所屬房產出租用於經營的市屬國有全資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及其所辦全資企業。鼓勵混合所有制企業的國有股東與其他股東協商,積極推動房租減免政策落實。

二、減免對象

依法合規承租減免主體房產,直接自用於生產經營、出現困難且在市內注冊(登記)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房屋租賃合同中明確由承租方負責轉租、分租的適用房租減免政策,具體由房產租賃雙方協商解決,確保減免房租政策惠及符合條件的最終承租戶。其中:「困難」指服從全市疫情防控安排,減免期內停業或未正常生產經營;「小微企業」依據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聯合出台的《中小企業劃型標准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確定。

三、減免期間

疫情期間位於市內中高風險地區及實施封閉封控管理區域范圍內的,租金減半收取期間為2021年7月,租金免收期間為2021年8月;位於市內其他區域范圍內的,租金減半收取期間為2021年7月、8月。租賃合同在2021年8月底前到期的,減免期間截止日期為租賃合同到期日。

四、減免方式

房產租賃雙方共同協商並以書面協議補充約定,對已收取租金的可一次退還或在減免期間逐月退還,對尚未收取租金的可適當延後收取並減免相應租金。

五、減免流程

市主管部門、市屬集團負責組織本部門、本集團所屬行政事業單位、企業落實減免政策,明確責任部門,指導督促出租企業快速受理減免申請,及時履行內部決策程序,確保減免政策落實到位。操作流程包括:(1)承租方據實提出房租減免申請及相關證明文件;(2)出租企業初審;(3)市行政事業單位及其所辦企業、市屬國有企業分別報市主管部門、市屬集團復核並集體決策;(4)對符合減免條件的承租戶,由出租企業與其簽訂書面補充協議,執行房租減免政策;(5)市主管部門、市屬集團做好台賬管理,防範合同和經營風險。

六、考核激勵

鼓勵市主管部門、市屬集團努力承擔社會責任,促進我市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穩定發展。市國資委、市財政局在考核相關單位當年經營績效指標完成情況時,對按照上述政策減免租金的,將根據實際減免金額視同實現利潤。

區屬(含園區)國有企業、行政事業單位可參照執行。

「階段性降低社保費率」

實施細則

一、關於失業保險繳費費率

(一)享受主體

參加我市失業保險的用人單位及參保人員。

(二)政策內容

根據省人社廳《關於2021年社會保險繳費有關問題的通知》(蘇人社發〔2021〕8號),繼續階段性執行1%的失業保險繳費比例至2022年4月30日。

二、關於工傷保險繳費費率

(一)調整范圍

參加我市企業職工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

(二)實施方式和期限

我市一至八類行業所屬企業的工傷保險費率分別在0.2%、0.4%、0.7%、0.9%、1.1%、1.3%、1.6%、1.9%的基準費率基礎上下調20%。自2021年8月1日起實施,實施期限暫定為3個月。

(三)工作措施

1. 妥善處理8月份繳費。對 2021年8月已完成工傷保險費徵收的用人單位,重新核定其應繳額,准確確定減少部分的金額。對減少部分的金額,加強與參保單位溝通解釋,可以辦理退費,也可從以後參保企業應繳費款中抵扣。

2. 優化經辦服務。各級社保經辦機構要持續完善和優化經辦管理服務,做好權益記錄,確保降低費率不影響參保人員待遇支付,確保工傷職工個人權益不受影響。

三、關於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繳費費率

(一)減征范圍

參加我市職工醫保的各類用人單位。

(二)實施方式和期限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率由9.8%(含生育保險單位繳費率0.8%)下調至8.8%。自2021年8月1日起實施,實施期限暫定為3個月。

(三)工作措施

1. 減征政策執行月份連續連貫。政策執行期為費款所屬期,用人單位補繳此次階段性減征政策實施前的欠費,以及預繳此次階段性減征政策終止後的費款,均不屬於此次減征政策范圍。

2. 妥善處理8月份繳費。2021年8月應減收的部分,在9月份應繳費款中抵扣。

3. 優化經辦服務。各級醫保經辦機構要持續完善和優化經辦管理服務,做好個人權益記錄,確保減征不影響參保人員待遇支付;參保企業應依法履行代扣代繳個人繳費的義務,按要求如實進行醫療保險費申報,確保個人權益不受影響。

「支持企業開展穩崗培訓」

實施細則

一、培訓組織與實施

企業開展「穩崗項目制培訓」要結合疫情防控需要和工作實際確定培訓內容,可採用網路課程、師帶徒、崗位實操等形式靈活組織,並將疫情防護、安全生產等知識納入培訓課程。企業可自主確定考核方式,採用崗位任務考核、綜合評定等形式評價參培學員培訓效果(成績),並做好相應記錄。培訓完成後,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按規定申領培訓補貼。企業要科學安排培訓,強化培訓管理,明確培訓目標,確保培訓質效。補貼申領採取告知承諾制,企業要如實填報相關信息,確保真實施訓,有效實現援企穩崗目標。對虛假培訓等套取、騙取資金的行為,一經查實,所核發款項予以追回,並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二、補貼對象及標准

1. 補貼對象:受疫情影響出現生產經營暫時困難導致停工停業或半停工半停業的企業,以及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外經外貿、住宿餐飲、文化旅遊、交通運輸、批發零售等行業企業,按規定組織職工開展不少於24課時的「穩崗項目制培訓」並申報補貼。所指企業不含人力資源企業和勞務派遣公司,勞務派遣人員在用工企業參加「穩崗項目制培訓」的由用工企業申領補貼。

2. 補貼標准:補貼標准綜合學員滿意度、穩崗率等因素確定,學員滿意度=培訓合格且滿意人數/培訓合格人數,穩崗率=培訓合格且申領培訓補貼時在崗人數/培訓合格人數。

(1)培訓學員滿意度(四捨五入取整,下同)≥80%、穩崗率≥95%的,按培訓合格人數給予企業500元/人的培訓補貼;培訓學員滿意度≥80%、80%≤穩崗率<95%的,按培訓合格人數給予企業300元/人的培訓補貼。

(2)其餘按培訓合格人數給予企業100元/人的培訓補貼。

3. 補貼享受次數:同一職工在同一企業不重復享受同一職業(工種)培訓補貼,每人每年享受不超過3次政府培訓補貼,補貼所需資金從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中列支。

三、申報流程

「穩崗項目制培訓」實行在線申報受理,符合條件的企業可登錄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辦事服務大廳(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以下簡稱網辦平台)進行申報,具體流程如下:

1. 系統登錄。企業登錄網辦平台,依次選擇「南京—單位辦事—就業創業—就業培訓備案和補貼—項目制培訓」;2. 項目申報。選擇「項目制培訓申報」模塊,填報項目基本信息,上傳企業營業執照、受疫情影響承諾書(網辦平台提供下載模板,簽字蓋章後上傳),待區人社部門審核;3. 開班申請。項目審核通過後(企業可通過「項目制立項查詢(南京)」模塊查詢審核狀態),選擇「項目制培訓開班申請(南京)」模塊,根據項目立項期數和人數,可分班級填報培訓課程信息;4. 考核反饋。每一期培訓班考核結束後,組織學員登錄江蘇智慧人社APP,依次選擇「我的—我的培訓—培訓評價」進行滿意度評價,並通過網辦平台選擇「項目制培訓考核信息反饋(南京)」模塊,反饋培訓學員考核成績,提交培訓過程性資料;5. 項目驗收。所有培訓班級考核反饋完成後,選擇「項目制培訓驗收申報(南京)」模塊提交項目驗收申請,待區人社部門對培訓項目進行驗收;6. 補貼撥付。項目驗收通過後,由市人社部門復核匯總並報市財政審定公示後,按標准將培訓補貼撥付至企業銀行基本賬戶。

四、有關要求

1. 按照「誰組織、誰負責」原則,施訓企業切實履行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嚴格做好培訓過程中疫情防控工作,建立完善疫情防控、消防安全等應急預案,落實落細安全生產各項措施,確保培訓過程安全平穩,切實保障職工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2. 各區人社部門應加強政策宣傳,主動作為,對轄區內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企業進行摸排統計,重點為保障公共事業運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眾生活必需的企業提供精準服務。

3. 本細則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穩崗項目制培訓」補貼結算。國家和省、市另有規定的遵照其規定執行。本細則由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支持物資供應企業」

實施細則

對在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間,疫情期間保障、配送我市中高風險地區及實施封閉、封控管理區域群眾生活必需品的「菜籃子」商品保供企業、超市類保供企業、餐飲保供企業給予補貼。

一、申報條件

在南京區域內注冊1年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守法經營,信用良好,無嚴重失信違法行為;疫情期間,提供的保供商品價格在合理范圍內;具有健全的財務與管理體系;資產和經營狀況總體良好。

二、申報要求及補貼標准

(一)「菜籃子」商品保供企業

1.申報主體:響應政府號召,對我市中高風險地區及實施封閉、封控管理區域統一組織貨源、實行集中配送「菜籃子」商品(肉蛋奶、蔬菜、水產品等),並與當地區政府、區相關部門或街道簽訂保供配送協議的農批市場、農產品生產加工企業、農貿市場、電商平台等。

2.補貼標准:(1)對總配送量在10噸(含)至50噸(不含)之間的企業,一次性給予不超過2萬元補貼;(2)對總配送量在50噸(含)至200噸(不含)之間的企業,一次性給予不超過5萬元補貼;(3)對總配送量在200噸(含)至600噸(不含)之間的企業,一次性給予不超過20萬元補貼;(4)對總配送量超過600噸(含)的企業,一次性給予不超過40萬元補貼。

3.申報材料:(1)2021年南京市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企業信息表;(2)財政專項資金項目申報信用承諾書;(3)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稅務登記證復印件;(4)配送協議或合同復印件;(5)配送次數、配送量及品種等相關證明材料。

(二)超市類保供企業

1.申報主體:響應政府號召,對我市中高風險地區及實施封閉、封控管理區域集中供應配送生活必需品(食品、日用品等),並與當地政府、區相關部門或街道簽訂保供配送協議或能提供相關證明的超市類企業。

2.補貼標准:(1)對總供應量在30萬(含)至100萬元(不含)之間的企業,一次性給予不超過5萬元獎補;(2)對總供應量在100萬(含)至500萬元(不含)之間的企業,一次性給予不超過10萬元獎補;(3)對總供應量超過500萬元(含)的企業,一次性給予不超過30萬元獎補。

3.申報材料:(1)2021年南京市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企業信息表;(2)財政專項資金項目申報信用承諾書;(3)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稅務登記證復印件;(4)供應協議或合同復印件;(5)供應明細復印件及相關證明材料。

(三)餐飲類保供企業

1.申報主體:響應政府號召,對我市中高風險地區及實施封閉、封控管理區域集中配送餐飲保供產品(快餐盒飯),並與當地區政府、區相關部門或街道簽訂保供配送協議,實際提供餐飲保供產品(快餐盒飯)總金額在20萬元以上的餐飲企業。

2.補貼標准:(1)對總配送量在20萬元(含)至40萬元(不含)之間的企業,一次性給予不超過2萬元補貼;(2)對總配送量在40萬元(含)至100萬元(不含)之間的企業,一次性給予不超過5萬元補貼;(3)對總配送量在100萬元(含)至500萬元(不含)之間的企業,一次性給予不超過10萬元補貼;(4)對總配送量超過500萬元(含)的企業,一次性給予不超過30萬元補貼。

3.申報材料:(1)2021年南京市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企業信息表;(2)財政專項資金項目申報信用承諾書;(3)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稅務登記證復印件;(4)配送協議或合同復印件;(5)配送次數、配送量等相關證明材料。

「增加信貸投放額度」

實施細則

一、享受主體

受疫情影響的部分符合政策要求的民營和小微企業

二、政策內容

(一)再貸款:人民銀行南京分行營業管理部向上級行申請政策支持,在南京地區增加20億再貸款額度,專項用於支持金融機構加大對受疫情影響的部分民營和小微企業的貸款投放。

(二)兩項直達實體經濟貨幣政策工具:人民銀行南京分行營業管理部根據3月24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切實加大兩項直達實體經濟貨幣政策工具的實施力度,及時運用激勵手段引導相關銀行業金融機構為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普惠小微企業辦理貸款延期還本付息,加大信用貸款發放力度,助力企業渡過難關。

三、辦理方式

相關銀行業金融機構提交相應業務種類的申請,人民銀行南京分行營業管理部審核相關資料,按政策要求提供資金支持。

「給予流動資金貸款貼息」

實施細則

一、貼息對象及標准

在我市注冊並生產經營的住宿餐飲、文體娛樂、交通運輸、旅遊等行業中的小微企業(單位),市列名的品牌食品生產企業和高風險地區停工停產的規上工業企業,在2021年8月1日—10月31日之間向銀行申請並取得的新增流動資金貸款,按年化利率1%給予3個月貸款貼息。貸款不滿3個月的,按實際貸款天數計算貼息。旅行社企業貸款貼息仍按照《關於印發<2021年支持旅行社行業轉型發展實施細則>的通知》(寧文旅辦〔2021〕12號)執行。

二、申請條件

上述企業須符合國家統計局關於印發《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辦法(2017)》分類及劃分標准。上述行業中的個體工商戶和以小微企業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名義為本企業申請流動資金貸款,參照執行。企業資產總額和從業人員指標以貸款審批時的實際狀態確定;營業收入指標以貸款發放前12個自然月的累計數確定,不滿12個自然月的,按照以下公式計算:年營業收入=企業實際存續期間營業收入/企業實際存續月數×12。

三、辦理流程

1. 貼息申報主體:上述企業作為貸款貼息的申報主體,由銀行代為統一申報辦理。銀行應指定專門機構和人員統一負責提供企業新增貸款貼息資料(表格附後),由市財政局負責審核。

2. 兌現方式和兌現時間:企業當月新增貸款貼息相關資料由銀行於次月上旬報送市財政局,市財政局對銀行提供的企業新增貸款貼息資料進行審核後,將3個月貸款貼息資金一次性撥付至銀行,由銀行撥付至相關企業賬戶。對企業隨借隨還的貸款業務,於政策到期後統一清算兌現貼息。

四、其他內容

1. 相關銀行應嚴格按照本細則規定,如實報送企業貸款資料,及時將貼息資金撥付到相關企業。相關企業應如實申報貸款,不得將流動資金貸款挪作他用。

2. 為確保貼息資金的合規合法規范使用,市財政局將會同相關部門對政策兌現工作實施監管,嚴格審核。對弄虛作假的銀行和企業,一經查實,將追回騙取的專項資金,並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其失信行為在「信用南京」網站公示。

3. 本細則由市財政局負責解釋。相關銀行收到本細則後請及時與市財政局聯系。

「延期繳納稅款、社保費」

實施細則

一、延期繳納稅款

(一)享受主體: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企業

(二)政策內容:對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稅務機關依法及時核准其延期繳納稅款申請,積極幫助企業緩解資金壓力。

(三)辦理方式: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企業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在規定的繳款期限前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申請,經省稅務局核准後,可以延期繳納稅款,但是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

納稅人申請路徑:

(1)電子稅務局網上申請(含提交電子影印資料申請),【我要辦稅】—【稅務行政許可】—【對納稅人延期繳納的核准】。

(2)郵寄申請,將申請需報送資料郵寄至主管稅務機關指定地址。

(3)直接上門申請。

二、延期繳納社保費

(一)緩繳對象: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嚴重困難的參保單位。

(二)緩繳險種:參保單位可申請緩繳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三項社會保險費。

(三)緩繳條件:「生產經營嚴重困難」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1. 依法參加社會保險並按月履行申報繳費義務;沒有列入嚴重失信單位范圍;2. 本年度7月份(含)以來累計銷售收入與去年同期相比下降50%及以上;3. 申請日貨幣資金結余與當月需交社保費金額之比小於1倍。

(四)申請時間:符合條件的參保單位,每月15日前向稅務部門提交緩繳申請。申請緩繳時間截止到2021年12月。

(五)緩繳流程:

1. 申請緩繳的參保單位登錄稅務部門的電子稅務局,在線填寫提交《南京市受新冠疫情影響單位緩繳社會保險費申請表》。參保單位應當如實填寫並對所填寫的信息真實性負責,遵守承諾事項,相關資料自行留存備查。

2. 參保單位向稅務部門提交緩繳申請後,市稅務部門會同市人社、財政部門共同作出是否同意緩繳的答復。

「加強信用和法律服務」

實施細則

一、信用豁免及修復

各部門在執行日常的執法過程中,在有失信行為確認的步驟時,對照南京市社會信用懲戒豁免行為清單(共263條),在清單內的失信行為直接進行豁免。滿足信用修復條件的,在「信用中國」網站上提出申請即可。

二、法律服務

1. 積極倡導律師行業為小微企業開展公益法律服務。由市律師協會組建助力企業紓困律師志願服務團,為小微企業提供法律咨詢、出具法律意見、化解矛盾糾紛、開展法律服務。

2. 推進「萬所聯萬會」機制建設,積極協調工商聯等部門,推動商會組織與法律服務行業協會對接,群策群力幫助解決企業面臨的法律難題。

3. 進一步加強12348公共法律服務平台服務力量,為小微企業提供線上法律咨詢。

4. 加強與市政務辦工作對接,小微企業可隨時通過撥打12345,反映企業遇到的困難和需要幫助的法律問題。

G. 33項措施穩經濟!最新部署來了

日前,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進一步部署穩經濟一攬子措施,努力推動經濟回歸正常軌道、確保運行在合理區間。

會議指出,當前經濟下行壓力持續加大,許多市場主體十分困難。發展是解決我國一切問題的基礎和關鍵。要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部署,堅定信心,果斷應對,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高效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加快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政府工作報告確定的政策並加大實施力度,按照總體思路和政策取向採取一攬子針對性強、有力有效的區間調控舉措,穩住經濟基本盤。

會議決定,實施6方面33項措施,主要包括:

一是財政及相關政策。在更多行業實施存量和增量全額留抵退稅,增加退稅1400多億元,全年退減稅2.64萬億元。將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和5個特困行業緩繳養老等社保費政策延至年底,並擴圍至其他特困行業,預計今年緩繳3200億元。將失業保險留工培訓補助擴大至所有困難參保企業。國家融資擔保基金再擔保合作業務新增1萬億元以上。

二是金融政策。今年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工具額度和支持比例增加一倍。對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貸款、貨車車貸、遇困個人房貸消費貸,支持銀行年內延期還本付息;汽車央企發放的900億元貨車貸款,要銀企聯動延期半年還本付息。

三是穩產業鏈供應鏈。優化復工達產政策。保障貨運通暢,取消來自疫情低風險地區通行限制,一律取消不合理限高等規定和收費。有序增加國內國際客運航班。

四是促消費和有效投資。階段性減征部分乘用車購置稅600億元。因城施策支持剛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新開工一批水利特別是大型引水灌溉、交通、老舊小區改造、地下綜合管廊等項目,引導銀行提供規模性長期貸款。

五是保能源安全。落實地方煤炭產量責任,調整煤礦核增產能政策。再開工一批能源項目。

六是做好失業保障、低保和困難群眾救助等工作,視情及時啟動社會救助和保障標准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

會議強調要增強緊迫感,狠抓落實。有關部門要對一攬子措施盡快逐項細化並公布實施。國務院將對地方落實穩經濟舉措進行督查,地方政府要抓緊出台符合地方實際的穩經濟政策。

資訊來源:央視新聞

H. 國家扶持中小企業貸款政策是指什麼

法律分析:中小企業貸款指銀行向小企業法定代表人或控股股東發放的,用於補充企業流動性資金周轉等合法指定用途的貸款。小企業主貸款支持的企業必須滿足:注冊資金50萬元以上,經營期限在1年以上;小企業主支持的主要行業:製造業。我國中小企業在發展過程中會遇到許多困難,招工難、倒閉潮、「跑路」風波等等相繼出現。因此,國家為支持這類中小企業出台中小企業扶貸款持政策措施,並開展中小企業服務年活動,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環境不斷優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

第十四條 中國人民銀行應當綜合運用貨幣政策工具,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小型微型企業的信貸支持,改善小型微型企業融資環境。

第十七條 國家推進和支持普惠金融體系建設,推動中小銀行、非存款類放貸機構和互聯網金融有序健康發展,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向縣域和鄉鎮等小型微型企業金融服務薄弱地區延伸網點和業務。國有大型商業銀行應當設立普惠金融機構,為小型微型企業提供金融服務。國家推動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設立小型微型企業金融服務專營機構。地區性中小銀行應當積極為其所在地的小型微型企業提供金融服務,促進實體經濟發展。

第二十條 中小企業以應收賬款申請擔保融資時,其應收賬款的付款方,應當及時確認債權債務關系,支持中小企業融資。國家鼓勵中小企業及付款方通過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台確認債權債務關系,提高融資效率,降低融資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