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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頭企業農戶貸款

發布時間: 2022-06-01 04:37:15

㈠ 家庭農場可以貸款嗎有哪些貸款方式土流網

2013年7月,中國農業銀行出台了《中國農業銀行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貸款管理辦法(試行)》。針對專業大戶和家庭農場規模化農業生產經營的大額資金需求,辦法規定單戶貸款額度最高可到1000萬元;在貸款用途上,除了滿足客戶購買農業生產資料等流動性資金需求,還可以用於農田基本設施建設和支付土地流轉費用;根據客戶經營類型和資金用途的不同,設定了更加科學靈活、符合實際的貸款約期和還款方式,貸款期限最長可達5年。另外,辦法還要求對優質專業大戶和家庭農場客戶可參考當地市場利率水平適度優惠,同時要求各行調整農戶貸款投放計劃,優先保證專業大戶和家庭農場的融資需求。

抵押擔保是有效解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融資困難和緩釋信用風險的核心問題,辦法創新了大中型農機具抵押、農副產品抵押、林權抵押、農村新型產權抵押、「公司+農戶」保證擔保、農民專業合作社擔保等「三農」特色擔保方式,同時還允許對符合條件的客戶發放信用貸款。

辦法從多方面加強了對專業大戶和家庭農場貸款的風險管控。

一是實施名單制管理。辦法規定對專業大戶和家庭農場客戶實行名單制管理,每年初由支行根據內外部渠道獲得專業大戶、家庭農場信息,結合本辦法規定的准入條件,初步調查後形成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名單報上級行認定。

二是進一步明確調查、審查、審批環節的風險控制要點。辦法較為細化的規定了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貸款調查、審查和審批環節應當關注的風險節點,加強調查准入管理,從源頭上防控風險。具體包括:借款人種養歷史經驗和專業經營能力、應對市場價格波動能力、承包經營農地的合法性和穩定性、家庭穩定性、財務狀況、個人品行以及新型擔保方式的合法合規性、價值穩定性、處置變現的難易程度等。三是資金管理和受託支付。辦法規定對基於訂單農業的專業大戶和家庭農場客戶用於特定交易對象的信貸資金需求須採用受託支付方式發放。對於龍頭企業支付的結算款,應與企業約定由企業委託農行向農戶指定賬戶劃轉,以便於農行及時扣劃貸款本息。

㈡ 惠農貸款需要什麼條件

1、申請惠農電子貸需要滿足以下基本條件:年滿十八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有穩定的收入來源;資信調查行為良好,無不良信用記錄。一般在農行的存款、理財、資金等金融資產達到一定標準的農戶可以辦理;在農行辦理過農貸,信用記錄良好的農戶也可以辦理;從事茶葉、林果、蔬菜、煙草、糧食種植、畜牧、家禽、漁業養殖等農行認可的特色產業的農民也可辦理。
2、農行認定的信用村也有資產、收入、誠信的農戶;以及與農行合作的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上下游農戶、與農行合作的電子商務平台的上下游購銷農戶、由政府增信機制或融資擔保公司擔保的農戶。可以說,惠農e貸的對象涵蓋農村電子商務購銷、農業產業鏈供銷、特色產業經營、農行金融資產或信用關系客戶。
拓展資料:
1、貸款時應注意的細節主要包括:貸款機構和平台是否正規:一定要注意辦理貸款的機構或平台是否有金融牌照。如果遇到不正規的借貸機構或平台,很可能會被騙。貸款利息是否正常:一些貸款機構和平台可能會擺弄興趣。
2、例如,他們宣傳低利率。結果,批准利率實際上要高得多。這種情況在小額貸款中很常見。部分網貸產品會收取「斬首利息」。因此,人們必須關注利率是否處於正常水平,是否符合高利貸標准。是否有強制性要求:有些貸款可能有額外的要求,比如各種服務費、違約金等,我們在貸款的時候一定要多加註意,以免後期受到限制。貸款明細:向不同的貸款機構和平台申請貸款,審核也很嚴格,提供的數據和信息可能會有所不同。因此,最好先搞清楚需要提供哪些資料,以免遺漏,影響貸款的辦理。

㈢ 龍頭企業的扶持政策

1、規模較大
固定資產規模東部地區在5000萬元以上,中部地區在3000萬元以上,西部地區在2000萬元以上;近3年年銷售額東部地區在2億元以上,中部地區在1億元以上,西部地區在5000萬元以上;產地批發市場年交易額在5億元以上。
2、經濟效益好
企業資產負債率小於60%。
3、帶動能力強
生產、加工、銷售各環節利益聯結機制健全,能帶動較多農戶;有穩定的、較大規模的原料生產基地。
4、產品具有市場競爭優勢
科技含量高、市場潛力大;有較健全的市場營銷網路,市場份額在同類產品中居前列,且較穩定。 1、金融政策
(1)靈活運用貨幣政策工具,安排貸款計劃,及時增加再貸款,支持金融機構支農資金需要。
(2)進一步明確金融機構支農重點,完善支持農業產業化的金融服務體系。
(3)以龍頭企業和高科技農業、特色農業為重點,加強支持農業產業化的金融服務。
(4)支持農村基礎設施和生態環境建設,為農業產業化創造條件。
(5)支持西部地區發展特色農業,促進西部農業產業化發展。
2、財政政策
為了引導龍頭企業大范圍地帶動生產基地和農戶,形成龍頭企業加生產基地和農戶的產業化經營新格局,對於重點龍頭企業帶動的生產基地建設等,中央財政要繼續給予支持,地方財政也要作出具體安排。
3、稅收政策
(1)內資企業
企業所得稅的減免:對國有農口企事業單位從事種植業、養殖業和農林產品初加工業的所得暫免徵收企業所得稅。
(2)外資企業
企業所得稅減免:對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經營期在10年以上的,從開始獲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對從事農業、林業、牧業和設在經濟不發達的邊遠地區的外商投資企業,經批准可在以後10年內繼續按應納稅額減征15%-30%的企業所得稅。
(3)外經貿
按照中央外貿發展基金的有關規定,對符合中央外貿發展基金使用方向和使用條件的農產品及其加工品出口項目融資予以貼息。參照國際通行的做法,繼續加大對重點龍頭企業出口創匯的支持。對於符合國家高新技術目錄和國家有關部門批准引進項目的農產品加工設備,免徵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4)投融資
鼓勵重點龍頭企業多渠道籌集資金,積極借鑒國內外投資融資經驗,利用資產重組、控股、參股、兼並、租賃等多種方式擴大企業規模,增強企業實力。符合條件的重點龍頭企業,實行規范的公司制後,可申請發行股票上市。已經上市的重點龍頭企業,利用好農業類上市公司在配股方面的傾斜政策。創造條件鼓勵重點龍頭企業利用外資開展合資、合作。積極探索建立以重點龍頭企業為主體的農業產業化發展投資基金。

㈣ 如何加大對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扶持力度

對於重點龍頭企業,國家將在基地建設、原材料采購、設備引進和產品出口方面給予具體的幫助和扶持。 一、金融政策 人民銀行和各金融機構重點採取以下政策措施: 1、靈活運用貨幣政策工具,安排貸款計劃,及時增加再貸款,支持金融機構支農資金需要。 2、進一步明確各金融機構支農重點,完善支持農業產業化的金融服務體系。 3、以龍頭企業和高科技農業、特色農業為重點,加強支持農業產業化的金融服務。 4、支持農村基礎設施和生態環境建設,為農業產業化創造條件。 5、支持西部地區發展特色農業,促進西部農業產業化發展。 主要內容有: 國有商業銀行要把扶持農業產業化經營作為信貸支農的重點,在資金安排中給予傾斜。對重點龍頭企業,要依據企業正常生產周期和貸款用途合理確定貸款期限,並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利率執行,原則上不上浮。對於重點龍頭企業用於基地建設和技術改造項目的貸款,農業主管部門可以向商業銀行推薦,商業銀行收購原料所需資金量較大、佔用時間長的問題,商業銀行可以根據重點龍頭企業與基地農戶簽訂的合同,核定所需收購資金,根據授權原則,給予信貸支持。對資信好的龍頭企業可核定一定的授信額度,用於收購同基地農戶簽訂合同的農產品。 加大對農產品出口的金融支持力度。國有商業銀行對農產品出口所需流動資金貸款按信貸原則優先安排,重點支持。對資信較好的農產品出口企業,核定一定的授信額度,用於對外出具投標、履約和預付金保函。 二、財政政策 為了引導龍頭企業大范圍的帶動生產基地和農戶,形成龍頭企業加生產基地和農戶的產業化經營新格局,對於重點龍頭帶動的生產基地建設等,中央財政要繼續給予支持,地方財政也要作出具體安排。要積極探索和逐步建立龍頭企業與農戶多種形式的風險共擔機制,通過訂立合同等形式,形成穩定的購銷關系,提高抵禦市場風險的能力。企業可以通過建立風險基金,確保按保護價收購基地農戶所生產的原料、減少市場波動造成的損失;也可以採取合作制或股份合作制的形式,使農民與龍頭企業結成經濟利益共同體,共同抵禦和規避市場風險,龍頭企業帶動農戶和生產基地出現風險不僅使企業生產經營受到損失,也將影響廣大農戶的收入,波及農村穩定。各級、各部門都要高度重視,按照國家有關財稅政策和制度規定,採取切實措施,幫助龍頭企業和農戶提高抵禦市場風險的能力。 三、稅收政策 這次制定的促進農業產業化發展重點龍頭企業的各項稅收優惠政策,歸納起來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關於內資企業 1、關於企業所得稅減免問題 對重點龍頭企業從事種植業、養殖業和農林產品初加工取得的所得,可以比照1997年5月下發的《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有關國有農口企事業單位徵收企業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7]49號)文件規定。 主要內容:對國有農口企事業單位從事種植業、養殖業和農林產品初加工取得的所得暫免收企業所得稅,等等。 2、關於技術開發費扣除問題 關於企業技術開發費的扣除,可適用1996年4月下發的《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促進企業技術進步有關稅收問題的補充通知》(國稅發[1996]152號)文件的規定。 主要內容: 一是企業研究開發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所發生的各項費用,不受比例限制,計入管理費用。二是企業研究開發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增長幅度在10%以上的,可再按實際發生額的50%抵扣應稅所得額。三是企業為開發新技術、研製新產品所購置的試制用關鍵設備、測試儀器,單台價值在10萬元以下的,可一次或分次攤入管理費用,等等。 另外,在推動產學研的合作,促進聯合開發,加速企業技術成果的產業化和商品化,以及推進企業機器設備的更新等方面也有一系列的稅收優惠政策。 3、關於購買國產設備抵免企業所得稅問題 關於購買國產設備免企業所得稅,可適用1999年12月下發的《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技術改造國產設備投資抵免企業所得稅暫行辦法)的通知》(財稅字[1999]290號)文件的規定。 主要內容: 凡在我國境內投資於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技術改造項目的企業,其項目所需國產設備投資的40%可從企業技術改造項目設備購置當前比前一年新增的企業所得稅中抵免,等等。 4關於引進農產品加工設備問題 對於符合國家新技術目錄和國家有關部門批准引進項目的農產品加工設備,除按照國務院下發的《國內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所列商品外,免徵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二)關於外資企業 1、關於企業所得稅減免問題 關於企業所得稅的減免,可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執行。 主要內容:對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經營期在十年以上的,從開始獲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對從事農業、林業、牧業和設在經濟不發達的邊遠地區的外商投資企業,經批准可在以後十年內繼續按應納稅減征15%至30%的企業所得稅,等等。 2、關於技術開發費扣除問題 關於外商投資企業技術開發費的扣除,可適用1999年9月下發的《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外商投資企業技術開發費抵扣應納稅所得額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173號)文件的規定。 主要內容:企業進行技術開發當年在中國境內發生的技術開發費比上年實際增長10%(含10%)以上的,經稅務機關審核批准,允許再按當年技術開發費實際發生額的50%抵扣當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等等。 3、關於購買國產設備抵免企業所得稅問題 關於購買國產設備抵免企業所得稅,可適用2000年1月下發的《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購買國產設備投資抵免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字[2000]49號)以及2000年5月下發的《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購買國產設備投資抵免企業所得稅管理辦法)的通知》文件的規定。 主要內容: 一是在我國境內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在投資總額內購買的國產設備,在符合有關規定的前提下,其購買國產設備投資的40%可從購置設備當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業所得稅中抵免。 二是上述企業為了提高效益、產品質量以及加強綜合利用、三廢治理等目的,採用先進的、適用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等對現有設施、生產工藝條件進行改造而在投資總額以外購買的國產設備,其購買國產設備投資的40%也可以從設備購置當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業所得稅中抵免。 三是實行投資抵免的國產設備,仍可按設備原價計提折舊,並按有關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等等。 除上述提到的稅收優惠政策外,還可以適用現行稅法中相關的稅收優惠政策。 四、外經貿 鼓勵重點龍頭企業發揮比較優勢參與國際競爭,提高產品競爭能力。對開拓國外市場、擴大農產品出口的重點龍頭企業,應予以積極支持。按照中央外貿發展基金的有關規定,對符合中央外貿發展基金使用方向和使用條件的農產品及其加工品出口項目融資予以貼息。參照國際通行的作法,繼續加大對重點龍頭企業出口創匯的支持。 對於符合國家高新技術目錄和國家有關部門批准引進項目的農產品加工設備,除按照國發[1997]37號文件《國內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所列商品外,免徵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簡化行政審批手續,放寬審批條件,支持重點龍頭企業擴大出口。適當降低重點龍頭企業成立進出口公司的資格,並適當放寬其經營范圍。鼓勵中外合資農產品流通利用其銷售網路,推動我國農產品進入國外的銷售網點和分撥中心。 五、投融資 鼓勵重點龍頭企業多渠道籌集資金。積極借鑒國內外投融資經驗,利用資產重組、控股、參股、兼並、租賃等多種方式擴大企業規模,增強企業實力。符合條件的重點龍頭企業,實行規范的公司制後,可申請發行股票和上市。已經上市的重點龍頭企業,應利用好農業類上市公司在配股方面的傾斜政策。應創造條件,鼓勵重點龍頭企業利用外資開展合資、合作。積極探索建立以重點龍頭企業為主體的農業產業化發展投資基金。

㈤ 今年兩會對農民貸款有什麼政策

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社和龍頭企業發展。加快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開展示範社建設行動。加強合作社人員培訓,各級財政給予經費支持。將合作社納入稅務登記系統,免收稅務登記工本費。盡快制定金融支持合作社、有條件的合作社承擔國家涉農項目的具體辦法。扶持農業產業化經營,鼓勵發展農產品加工,讓農民更多分享加工流通增值收益。中央和地方財政增加農業產業化專項資金規模,重點支持對農戶帶動力強的龍頭企業開展技術研發、基地建設、質量檢測。鼓勵龍頭企業在財政支持下參與擔保體系建設。採取有效措施幫助龍頭企業解決貸款難問題。 推進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 加快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建立穩定的農村文化投入保障機制,盡快形成完備的農村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推進廣播電視村村通、文化信息資源共享、鄉鎮綜合文化站和村文化室建設、農村電影放映、農家書屋等重點文化惠民工程。 加快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農民工技能培訓。有條件的地方可將失去工作的農民工納入相關就業政策支持范圍。落實農民工返鄉創業扶持政策,在貸款發放、稅費減免、工商登記、信息咨詢等方面提供支持。保障返鄉農民工的合法土地承包權益,對生活無著的返鄉農民工要提供臨時救助或納入農村低保。同時,充分挖掘農業內部就業潛力,拓展農村非農就業空間,鼓勵農民就近就地創業。抓緊制定適合農民工特點的養老保險辦法,解決養老保險關系跨社保統籌地區轉移接續問題。建立農民工統計監測制度。 推進農村綜合改革。
加強農資產銷調控,扶持化肥生產,增加淡季儲備,保障市場供應。支持供銷合作社、郵政、商貿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等加快發展農資連鎖經營,推行農資信用銷售。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改造建設農村綜合服務中心。加強農村市場監管,嚴厲查處坑農害農行為。 完善國家扶貧戰略和政策體系。堅持開發式扶貧方針,制定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與扶貧開發有效銜接辦法。實行新的扶貧標准,對農村沒有解決溫飽的貧困人口、低收入人口全面實施扶貧政策,盡快穩定解決溫飽並實現脫貧致富,重點提高農村貧困人口的自我發展能力。繼續增加扶貧資金投入,加大整村推進力度,提高勞動力轉移培訓質量,提升產業化扶貧水平。優先支持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扶貧開發,積極穩妥實行移民扶貧,對特殊類型貧困地區進行綜合治理。充分發揮行業扶貧作用,繼續動員社會各界參與扶貧事業,積極開展反貧困領域國際交流合作。

㈥ 國家給予「三農」貸款的優惠政策具體有什麼加分!!!

轉載:
「三農」政策普及調查報告

[摘要]農村和諧社會建設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而「三農」政策的普及與落實更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關鍵。本文將結合在豫西部分農村地區所作的實地調查研究和對黨中央「三農」政策的理解,為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制定相應的偵測提供重要參考。

[關鍵詞]三農 稅費改革 農資產品 義務教育 外出務工 合作醫療

農業、農村和農民問題,始終是關系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全局的重大問題。當前,我國總體上已到了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發展階段,初步具備了加大對農業和農村支持保護的條件和能力。借鑒國內外的成功經驗,必須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實現城鄉和農村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建設新農村,是發展農村社會事業、構建和諧社會的主要內容。發展農村社會事業,是建設新農村十分重要的組成部分。構建和諧社會,必須首先建設和諧村鎮。這就要求我們必須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加快發展農村各項社會事業。

為很好地解決農業、農村和農民問題,自2003年,政府推出了一系列「三農」政策,以此來振興農業,發展農村,提高農民收入。幾年過去了,落實情況如何呢?就此筆者對洛陽市嵩縣庫區鄉、紙房鄉及周邊地區就三農政策普及情況進行了調查。調查採取問卷和走訪兩種形式進行。

在調查中我們發現,有關「三農」政策的普及,喜憂參半。比如:國家良種補貼政策落實較好,而農業貸款問題日漸突出,亟待解決;稅費改革頗得民心,而農資產品價格居高不下使廣大農民又陷入了憂愁;義務教育雖基本實現,但高中教育負擔太重;民主選舉雖實施,但形式過重,等等。這么多的問題存在,究竟原因何在?對此,我們進行了分析。

一、良種補貼效果明顯,農業貸款狀況令人擔憂

為貫徹落實中央一號文件精神,恢復發展糧食生產,增加農民收入,國家近年加大了投入力度,補貼作物范圍擴大到大豆、小麥、玉米、水稻四大糧食作物。制定良種補貼政策的目的,一是為了推廣良種,增加單產,增加糧食產量,促進優質高效農業發展;二是為了改善糧食品質,提高糧食質量,增強市場競爭能力;三是滿足國內對優質糧食品種的需要。調查發現,有65%的農民享受到良種補貼的優惠政策,而僅有8%的農民不知道良種補貼政策。這說明良種補貼政策落實較好,但仍須進一步加強,因為它必然為增加農業產量,提高農民生活水平起到重要作用。

當前由於受諸多因素的影響和制約,農業貸款難、農業貸款擔保難的問題仍然比較突出,已經成為制約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民增收的瓶頸。調查發現,有近70%的農民不知道詳細的貸款流程,有的即使知道,由於農業貸款機制還有待完善,貸款門檻過高,出現了想貸想發展致富,卻貸不來的尷尬境界。據分析,出現這種情況有以下兩大原因:一是農業貸款周期長、見效慢、風險大,銀行策略偏向,農業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社和專業農戶面臨「貸款難」;二是農業經營主體缺乏有效抵押物,農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滯後,農業企業、專業合作社和專業農戶貸款面臨「擔保難」。筆者認為,農業貸款問題可以從以下幾點措施給予部分解決。①構建以信用社、分社為中心,以客戶經理為重點,以村兩委為依託,以支農信息員及聯保互助小組為支點,以文明信用戶為落腳點的完整支農營銷網路。②打造「文明信用評定+農戶聯保」的貸款發放管理模式。③完善文明信用戶檔案系統。④充分發揮信貸杠桿作用,把住貸款的入口關和出口關。

二、稅費改革深得民心,農資產品問題嚴重

隨著農村稅費改革的逐步推進,有力地促進了農村經濟的發展和農民收入的增加。就筆者調查的情況來看,農民減少稅費負擔所省下來的錢又可用於發展生產,改進農業生產設備,改良作物品種,發展農副業,這不僅使農民個體收入增加,也使農業總收入逐年增長。與此同時, 稅費改革取消農業稅等稅費負擔後, 很多拋荒土地游盪在城市邊緣的農民又回家安心地種起了土地,這對發展農業經濟無疑也是一個極大的促進。調查發現有97%的農民對近幾年來的農村稅費改革滿意。但由於當地實際情況是人多地少,人均不足兩分,所以在這方面的增收並不是很明顯。盡管如此,農村稅費改革還是使廣大農民認識到政治參與的重要性,激發了廣大農民的政治參與意識。另外,稅費改革徹底取消所有不合理的收費與亂攤派,亂罰款。並從源頭上堵住隨需而征,隨意加重農民負擔

的口子" 代表和反映了廣大農民群眾的共同願望和根本利益。另外,在 「一號文件」政策精神的刺激下出現的一個值得重視的現象是,越來越多的進城務工農民開始

還鄉要地。大量「爭地」矛盾的出現,一方面說明農民種糧積極性在不斷高漲,但同時也隱藏著諸多風險。首先「爭地」的直接後果就是造成種糧大戶數量銳減

前幾年好不容易出現的較好的土地流轉勢頭被遏住。其次是大量農民返鄉務農不利於土地產生規模效益,不利於農民增收。 明顯有悖於 「一號文件」精神。破解農民 「爭地」矛盾,一方面要規范農村土地流轉,切實落實二輪土地延包政策;另一方面,還應給外出務工農民創造更好的環境,給予他們平等的「市民待遇」。只有更多的農民不再是農民,農業才能真正實現規模化集約化經營,農民也才能真正增收。

在農民回答完農村稅費改革問題後,我們的另一個問題「您對農資產品價格的看法」立即使他們有了強烈的反響,基本上都反映價格過高,不穩定。雖然近年來由於農資原材料成本增加、原油價格上漲、電力供應緊張等諸多因素的影響導致了農資產品生產成本有一定的上升,但農資產品價格調控措施不力、定價方法缺少科學性、區域性保護影響價格政策的落實、經營秩序混亂流通渠道不暢是農資價格過高的四大硬傷。更有甚者,農民反映還有很多的假冒偽劣的農資產品充斥農村市場。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現在已經到了用工業和第三產業支持和補貼農業的水平,國家應加大農資市場的監管力度和對農民購買農資產品的補貼,使農民切實體會到農村稅費改革帶來的好處。

三、九年義務教育落實較好,高中教育負擔過重

我國實現四個現代化,科學技術是關鍵,教育是基礎。實施科教興國戰略,是促進中國發展的有利決策。1986年7月開始實施的義務教育法,曾鋪就了我國義務教育的輝煌。2002年,我國普及九年義務教育人口覆蓋率達90%,小學學齡兒童入學率達到99.3%。但由於我國農村人口較多,農村子女也較多,同時農民收入較少,這就導致一些農民無法履行「九年義務教育」的義務。隨著國家經濟的發展,近年來政府逐步實行了九年義務教育部分或全部免費。現已在農村實行學雜費全免的九年義務教育政策,這使農村的教育得到很大的改善。

從調查結果可看出,被調查地區確實實施了免費教育,當地農民相當滿意。但在教育上還存在一定的問題。首先,有些農民反應,學校雖實行學雜費全免的九年義務教育,但存在少數另立名目的亂收費。當然,這些情況校方也說有一定的困難,為提高教學效果和學生的素質,學校有時不得不購買些學習資料,這不屬於免費之列等等。對於這些問題筆者認為是可以通過與家長溝通予以解決的,畢竟雙方都是一個目的,培養孩子成才。第二,也是反應很強烈的,九年以後的教育,特別是高中的教育,收費太高,遠遠超過農民的承受能力,又加上沒有像大學教育中完善的貸款制度,給農民的受教育信心打擊很大。導致很多家長打算讓子女完成「義務」就算了,使九年免費義務教育的效果大減。

四、外出務工保障仍需加強,法律意識急待提高

國家在提出「三農」問題時,有人就提出應該再加上一「農」——農民工問題。在我們調查的地區人多地少,人均不足兩分,遇上漲水還可能顆粒無收,有很多剩餘勞動力,所以這個問題更為突出。據了解,當地幾乎每戶都有外出務工人員,外出務工的收入也成為主要的收入來源。在調查中發現,外出務工中,能按時拿到工資的只有37.5%,有44%的沒有按時拿到工資,這不得不為他們鳴不平。令人興奮的是,2004年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措施保障農民工的工資和權益的措施。但這些都需要法律的保護。在調查中,我們發現67%外出務工人員並不知道相關的農民工權益保障政策,很少簽訂傭工合同等法律文件。這需要我們進一步在農村進行普法宣傳,讓農民能利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五、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需進一步完善

改革開放以來,農村的醫療衛生條件有了極大的改善,農村缺醫少葯的一般問題已基本解決。但是,由於多數地方農村醫療保障制度不健全,醫療費用完全靠個人支付,農民負擔較重,因而出現部分農民看病難、因病致貧和因病返貧的問題。這些情況表明,疾病是導致貧困的重要原因,貧困又使疾病難以醫治。2006年衛生部等七部委聯合下發了《關於加快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級政府採取切實措施,加快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提高農民的健康水平,減輕農民患大病的經濟負擔,逐步減少農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現象,促進農村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在調查中,我們發現有許多農民並不了解或不清楚農村合作醫療,甚至有51%從沒有享受過鄉鎮衛生院的合作醫療待遇。在訪談中我們發現這種結果一部分是由於對合作醫療的實施不了解所致,還有一部分是由於對農村合作醫療不信任所致。這就提醒我們在建立和發展農村合作醫療時,應切實加強制度建設,取信於民,服務於民。

六、民主選舉形式過重,村務透明度需提高

建國以後相當長的一段時間,我國的地方官員特別是農村的村官都是採取的任命制。但隨著經濟的發展和義務教育的普及,社會發展了,人民素質提高了,民主意識也增強了。近些年來,全國各地的農村「父母官」也實行了民主選舉。問卷調查結果顯示,有87%的被調查者參加了村裡的民主選舉,只有不到2%被調查者反映對選舉不關心。這也證實,當地確實進行了村官的民主選舉,農民的民主意識也有所增強。但令人擔憂的是,筆者在訪談中發現, 「民主選舉」中有賄選、威脅等拉選票現象。這說明,當地民主選舉並未完全落實,形式過重。

在被問及「村務(主要是財務)是否公開」時,有67%被調查者認為沒有公開。這說明,當地的村務特別時財務的公開程度很低,很多農民並不滿意。這也為選舉中拉選票現象埋下了毒根。

把上面反映的問題和政府「三農」政策比較,我們可以很容易看出,政府的政策是好的,也得到廣大農民朋友的認同,但落實的時候出了較多的問題。筆者認為這主要源自兩個方面:第一,協調溝通不夠,政府政策在具體的條件和地區的實施可行性有一定的偏差,各級政府部門在這一點上協調溝通不夠,使有些政策流於形式;基層部門與農民的溝通不夠,使農民產生了一定誤解,沒能充分調動農民的積極性,從而很難使「三農」政策落到實處。第二,基層監督體制薄弱,這就使農村中許多腐敗問題得不到解決,在農民群眾中產生了極壞的影響,從而導致農民不能相信不配合政府發展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相關措施,這也從根本上制約了「三農」政策效果的表現。筆者相信只能在解決了這兩個問題後,「三農」問題將能得到進一步解決,而使「三農」政策將得到更好的落實。

㈦ 農行農戶小額貸款條件

各行在發放農戶小額貸款時,優先採用抵質押方式,同時鼓勵採用公務員、縣域優質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保證擔保、有實力的龍頭企業或擔保公司擔保方式。具體請咨詢當地農行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