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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商業銀行問題貸款的現狀

發布時間: 2022-06-05 23:10:23

Ⅰ 商業銀行金融風險表現的現狀

一、商業銀行金融風險的現狀 <br> 1.銀行業呆壞賬水平居高難下 <br> 2002年以來,我國金融機構不良貸款額和不良貸款比率不斷下降,盡管如此,過多地強調這些指標只會促使金融機構通過擴大信貸投放稀釋不良貸款或者收回有利的貸款,事實上不良貸款蘊含的金融風險依然存在,不良貸款比率仍大大高於10%的國際警戒線,僅僅是達到了我國15%的監管標准。 <br> 2.信貸投放過快潛伏新的金融風險 <br> 2003年以來,隨著我國經濟增長速度加快,金融機構信貸投放的積極性也持續高漲,而資本、經常賬戶的雙順差,大量外資通過各種渠道流入中國,央行不得不投放大量基礎貨幣進行對沖。2003年年初,央行宣布2003年金融機構貸款增加的總額應當控制在1.8萬億元以內。到了6月份就已經突破了這個目標。7月份央行公開表示務必要將信貸總額控制在2.8萬億元以內。可到了10月份貸款總額就已經突破了2.8萬億元。而且貸款的結構也發生了改變,投資大部分流向許多大型工程和基本建設,中長期貸款比重增加。由於長期債券市場的缺乏,潛在的金融風險又集中於銀行系統。而銀行系統通過發放大量新貸款來稀釋不良貸款率的盲目擴張行為也隱含著巨大的危機。在經濟結構不盡合理、社會信用環境不夠完善、公司治理結構不規范、商業銀行自身的內控機制欠缺和風險管理能力不足的情況下,這種過快的信貸投放可能潛伏著較大的金融風險。 <br> 3.信用體制不健全,金融體系透明度不高 <br> 盡管2002年我國頒布了銀行業新的信息披露准則,2004年所有銀行都須報送按五級標准劃分的貸款,信息披露水平和行業透明度有了相應的提高,但我國商業銀行的國有性、金字塔式的組織結構、決策者權責不對稱等特性,決定我國銀行業與西方發達國家相比尚有一定的差距。 <br> 由於信息的不可得、搜尋成本過高、信用制度不健全,金融市場上交易雙方信息不對稱的現狀在短期內無法得到改觀,尤其是涉及公司內部經營、個人收入狀況等方面的信息。這種狀況容易導致逆向選擇行為的發生。住房信貸和汽車信貸在前幾年被認為是風險相對較小、收益較高的優質項目,但近期頻頻發生的違約現象正在改變這種觀念。 <br> 4.金融體系與地方政府千絲萬縷的聯系 <br> 由於歷史原因,盡管20世紀90年代以來對金融體系進行了大刀闊斧的改革,銀行業尤其是地方性銀行與當地政府之間仍然存在千絲萬縷的聯系。銀行經理、地方政府和商業機構的利益是緊密聯系的,地方政府仍然可以通過職權便利對信貸過程施加強有力的影響,來促進地方經濟的發展。這種特殊的關系扭曲了中央政府宏觀經濟政策的實施效果。例如,在2004年上半年的緊縮政策中,江蘇「鐵本」事件是這種關系在一定程度上的反映,損失的銀行資金、民營資本自然無法挽回。地方政府對金融機構的干預,也是潛在的金融風險來源。因此,改進國有商業銀行信用風險管理將是一個長久的話題,這要求管理文化從過去的一致管理轉移到個人責任管理,即對權力和責任的清晰界定和分割。 <br> 二、金融風險在我國進一步演變的趨勢 <br> 1.融資結構扭曲,在金融體系內風險向銀行集中,呆賬壞賬風險將長期存在並進一步升高 <br> 近幾年,金融機構(國有、股份制、城市商業銀行)普遍呈現快速增長的趨勢,具體體現為信貸業務的快速擴張,掩蓋了潛在的資產質量問題。尤其是那些呆壞賬比例已經偏高、融資能力及抵抗風險能力較差的中小銀行,容易陷入流動性不足的困境。而隨著國有企業改革的進一步深入,破產法的進一步完善,國有企業負債的很大一部分終將轉化為賬面不良貸款,國有商業銀行的不良貸款會長時間存在且不斷出現高峰。因此,單方面加快國有商業銀行改革和加強銀行監管並不能必然消除不良貸款。需要政府提供配套措施,使商業銀行在保持經營穩定的前提下,化解不良貸款的風險。 <br> 盡管監管當局採取了各種措施處理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貸款問題,國有商業銀行的不良貸款率仍然一直在高位徘徊。在1999年成立四家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剝離了政策性因素造成的不良貸款之後,2000年國有商業銀行的不良貸款率平均下降了10%左右。此後,雖然監管當局不斷強化對商業銀行的監管,但國有商業銀行的不良貸款仍然在高位徘徊且時有反彈。2004年,央行對中國銀行、建設銀行和交通銀行等一批擬上市的商業銀行的不良貸款進行了較大規模的集中處置,不良貸款再次出現明顯的雙降。 <br> 2.房地產信貸潛在風險高 <br> 由於房地產信貸(開發、按揭等)業務中,銀行處在一個比較有利的地位,近幾年房地產業的銀行信貸償還尚未出現明顯的拖欠情況,呆賬壞賬率也不高。但是,個人住房的信貸風險是有一段隱藏期的,真正暴露出來可能要幾年的時間。再加上目前的個人信貸保障系統尚未健全,大批買家申請樓宇按揭時所能提交的還款能力和信用情況信息十分欠缺,令銀行存在很大的壞賬風險。另外,一旦出現斷供、收入情況變化或者房產價格下跌,銀行便難免出現壞賬。 <br> 3.特殊國情背景下的金融風險仍將長期存在 <br> 四大國有商業銀行佔領了絕大部分業務,包括車貸、房貸等優質項目,普遍持有較強的流動性,是同業拆借市場上最主要的資金供給方,也是政府債券的主要購買者。而其他商業銀行、股份制銀行則往往是資金的借入方,流動性不足,自我調節能力較差。這樣一種嚴重不平衡的結構必然不利於我國金融體系的發展,不能滿足我國經濟增長的需要。隨之發展起來的地下金融活動,兼具創造性和毀滅性,其規模已達地上金融活動規模的三分之一,監管當局很難對這一具有高利貸性質、與黑社會相聯系的領域進行打擊和取締。地下金融活動給我國金融體系帶來的不僅是金融沖擊,更多的是社會沖擊。 <br> 三、商業銀行金融風險防範的對策研究 <br> 1.市場風險防範對策 <br> 商業銀行面臨的市場風險日趨復雜,建立一套完善的經營風險評估、預警、監測、轉移和防範機制,對市場風險實施准確的量化管理,是有效管理經營風險的關鍵和未來趨勢。筆者認為市場風險防範應從以下三方面著手:1.提高我國商業銀行的風險意識,把風險指標成為制定經營策略時重要的參數。2.以實現有效管理經營風險為目標,積極推進金融創新策略,培植新的利潤增長點,穩定收入來源。3.商業銀行必須實施科技興行經營策略。為此,我國商業銀行必須設立明確的科技進步目標和主攻方向,運用先進信息科技技術,為在經營管理中快速高效地收集和處理信息、進行優化決策和管理經營風險奠定物質基礎。 <br> 2.操作風險防範對策 <br> 首先,清晰界定操作權,職員操作權邊界不清,是釀成銀行操作風險的根本原因。職員操作權邊界不清,這意味著,操作過程中銀行職員責權利無法充分匹配。在這個背景下,銀行職員行使操作權,出於「經濟人」的自利目的,在利益一定的情況下,會極力怠工,不使用或少使用操作權,或者「反生產性」使用操作權,極力推卸責任;而在責任一定的情況下,會極力越出操作規程的規定,濫用操作權,極力追求私利。前者是「怠用」操作權,後者是濫用操作權。因此,清晰明了地界定了員工、部分的操作權,就能夠做到權清而責明,為全面提高員工執行力打下良好基礎。其次,堅持不懈地進行員工技能和企業文化培訓在清晰了每個崗位的操作權後,員工並不一定就能夠避免操作風險,因為操作風險的形成並不一定全部是由員工怠工或濫用權力造成的,在相當多的情況下是由於員工專業化程度和執行力的欠缺造成的。 <br>

Ⅱ 當前我國商業銀行貸款風險管理中主要存在哪些問題

當前我國商業銀行信貸風險質量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1.信用風險管理機構方面存在問題。在我國商業銀行中)負責信用風險管理的主要是貸款部門的貸款員)這遠遠不能滿足實際信用風險管理工作的需要。

     2.信貸管理機制不健全。就目前我國商業銀行的信貸管理而言)貸款的審批和發放主要憑借個人主觀意願)無論是貸前調查還是貸時審查)都缺少科學而完整的客觀評價)且缺乏完善的貸後檢查工作。貸款資金發放後)銀行極少就企業對貸款資金的使用狀況及企業的重大經營管理決策等進行必要的檢查、監督和參與)這種只「放」不「問」的做法必然導致逾期、呆滯、呆帳貸款的增多。另外)貸款員的責、權、利與貸款質量不掛鉤)缺乏明確有力的激勵約束機制。

     3.信貸管理方法和手段落後。我國商業銀行在進行企業信用分析時)採用定性方法者較多)缺乏系統科學的定量分析)信用風險分析主要停留在傳統的比例分析階段)缺乏建立在統計分析和人工智慧等現代科學方法基礎上的信用風險量化測量工具)如缺乏對企業違約風險分析模型、企業破產失敗預警模型等科學定量模型的開發和使用。對企業信用等級的評定也主要是由各個銀行自己進行)評級的主觀性強。另外)我國商業銀行電子化起步較晚)很多銀行缺乏關於企業詳盡完整信息的資料庫)缺乏像美國JPMorgan公司那樣的成熟的信用風險管理專家系統。

     4.信貸人員綜合素質不高。我國商業銀行的信貸部門缺乏大量的德才兼備的人員)信貸人員素質不高)風險意識薄弱)缺乏自覺維護銀行整體利益的觀念。信貸部門規章制度不健全)內部管理不完善)信貸人員的違章操作、越權、人情貸款、甚至以權謀私等行為皆有發生~

Ⅲ 我國的商業銀行普遍存在什麼問題

我國還沒有實現完全的市場經濟,金融體系也不夠完善。發展到今天,對我國商業銀行來講,盡管發展趨勢已經逐漸清晰起來,但是仍然存在很多問題,風險狀況並不樂觀,風險管理經驗還不成熟,缺乏風險管理方法。與國外發達國家比起來,我國商業銀行風險管理水平遠遠落後,許多問題亟待解決。
一:商業銀行(Commercial Bank),英文縮寫為CB,是銀行的一種類型,職責是通過存款、貸款、匯兌、儲蓄等業務,承擔信用中介的金融機構。主要的業務范圍是吸收公眾存款、發放貸款以及辦理票據貼現等。一般的商業銀行沒有貨幣的發行權,商業銀行的傳統業務主要集中在經營存款和貸款業務。
二:最初使用「商業銀行」這個概念,是因為這類銀行在發展初期,只承做「商業」短期放貸業務。放款期限一般不超過一年,放款對象一般為商人和進出口貿易商。
三:人們將這種主要吸收短期存款,發放短期商業貸款為基本業務的銀行,稱為商業銀行。中國的商業銀行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設立的吸收公眾存款,發放貸款,辦理結算等業務的企業法人。
四:從商業銀行的發展來看,商業銀行的經營模式有兩種。一種是英國模式,商業銀行主要融通短期商業資金,具有放貸期限短,流動性高的特點。即以較低的利率借入存款,以較高的利率放出貸款,存貸款之間的利差就是商業銀行的主要利潤,此種經營模式對銀行來說比較安全可靠。另一種是德國式,其業務是綜合式。
五:企業特徵
必須具備業務經營所需的自有資本,並達到管理部門所規定的最低資本要求,必須照章納稅,實行自主經營,自擔風險,自負盈虧,自我約束,以獲取利潤為經營目的和發展動力。
六:金融企業
商業銀行的經營對象不是普通商品,而是貨幣,資金,商業銀行業務活動的范圍不是生產流通領域,而是貨幣信用領域,商業銀行不是直接從事商品生產 流通的企業,而是為從事商品生產 流通的企業提供金融服務的企業。

Ⅳ 我國商業銀行不良貸款形成原因及解決途徑——以農行為例 誰能幫幫我

一.我國國有銀行不良貸款的產生原因
銀行不良資產產生的原因除了部分國有企業不能適應市場經濟的要求,經營和財務管理遇到困難以外還可以分為外部經濟環境和商業銀行內部的因素。
第一.外部經濟環境為不良信貸資產的產生提供了賴以生存的條件。
1.市場機制的不健全扭曲了政府、企業、民眾的經濟行為。在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的過程中,地方政府或多或少地充當了同國有商業銀行信貸資金的調解人,過多干預銀行事務,從而變相誤導了銀行的經營作為,扭曲了部分貸款的合理投和向。同時由於我國市場經濟基礎薄弱,市場機制不夠健全,政府、企業和民眾對商業銀行經營行為商業化、貸款市場化、交易的誠信原則不能很好理解和貫徹,從而形成的經濟、金融、法律、社會和民事環境,銀行的權益受到傷害,不良貸款日積月累,積重難返。
2.一些國有企業資本金嚴重不足,銀行貸款被用作鋪底資金。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需要佔用的資金是不等量的,其最低額是企業必須經常佔用,在需在資金最少的時候也不會空閑出來,這種最低限額的鋪底資金,應該使用資本金,而不宜使用銀行貸款,使用了貸款就無法歸還。改革開放以來,財政安排的經濟建設資金絕大部分用於基本建設方面,老企業需要增加的流動資金幾乎完全依靠向銀行貸款,甚至於有的新企業基本上是使用銀行貸款建成的 。這就使得一些國有企業負債過高,大量銀行貸款無法到期收回。
3.信用觀念的扭曲。由於企業拖欠貸款的現象存在多年,而且大多數拖欠者都沒有受到利益的損害,有些甚至還得到了好處,天長日久就使得人們的信用觀念轉變、扭曲、顛倒,加之少數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門維護社會信用不力,默許一些國有企業把自己的損失轉嫁給國有商業銀行,而國有商業銀行在一定程度上也存在不正確的觀念,對貸款能否及時收回注意不夠,對到期的貸款催收的工作也抓得不緊,這些都嚴重損害了銀行的利益,致使銀行的不良貸款加重。
第二.國有商業銀行內部因素對不良貸款的增加和膨脹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1.貸款管理機制落後,自我約束力不夠。近十幾年來,國有商業銀行的業務發展突飛猛進,但不容忽視的是,在貸款管理上存在著重數量規模,輕質量效益的粗放經營傾向,重貸輕管,重放輕收,跟蹤不到位,約束力不夠,特別是違規操作比較多。可以說貸款管理機制的落後、管理環節上的薄弱是不良貸款產生的一個根本原因。
2.貸款風險監測機制不健全。認為信貸管理重物不重人,缺乏對企業法人或經營主管的品質、素質和個性等方面的綜合考慮:信貸風險監測制度不完備,限於風險貸款的統計工作,缺乏貸前、 貸中和貸後環節的風險評估,不能做到及時掌握貸款企業的資產、負債、盈虧情況的變化:預警機制沒有建立,很大程度上不能有效監測信貸風險。
3. 防範和化解不良信貸資產,對國有商業銀行來說是一項艱巨而又復雜的系統工程,必須眼睛向內,找准突破口,多管齊下,標本兼治,更新觀念,把不良信貸資產提升到一種可挖掘利用資源的高度加以認識。
二.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的存在帶來的後果
2006年外資銀行在中國正式享受國民待遇,國有商業銀行將面臨外資銀行的激烈競爭。如果不良貸款比例不降下來的話,銀行的經營效益首先會受到嚴重的影響。不良貸款的貸款利息難以收回,銀行還須支付儲戶存款的利息,另一方面,銀行大量的資產沉澱在不良貸款上,銀行資產的流動性大大地降低,影響銀行的經營效益。隨著銀行商業化進程加快。銀行的政府色彩將會越來越淡,銀行要憑自身在社會上的信譽,靠銀行的經營效益和服務質量來蠃得客戶,如果不良貸款的比例高而效益下降,銀行就會難以生存,將會在和外資銀行的競爭中處於不利地位。
1.不良貸款的存在不利於銀行業及國民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銀行發放貸款的資金主要來自存款,不良資產過多,許多貸款無法收回或不能按期收回,就有無法支付到期存款、發生存款支付危機的可能。我國商業銀行現在存款支付沒有發生問題是因為有多年來形成的良好信譽,加之有國家作為其強大後盾,能吸收到大量新的存款,可以利用新存款支付老存款。如果情況發生變化,某家銀行的新存款減少,老存款的支付就可能出現困難。如果國有商業銀行出現支付困難,則我國銀行甚至於整個國民經濟就可以出現動盪。
2.不良貸款的存在會助長企業互相拖欠貸款,使社會信用惡化。企業相互拖欠貸款和國有企業拖欠國有銀行貸款,是當前社會信用惡化的兩種主要表現,而且它們的根源是相通的、互為因果的。企業相互拖欠,銷貨企業不能及時收回銷貨款,歸還銀行到期貸款,銀行的不良資產就會增加。反之,銀行不良資產增加,等於接受了被拖欠企業轉嫁過來的損失,減輕對企業催收貸款的促進和推動力度,等於銀行放縱和助長了企業相互拖欠貸款。因此,只有採取堅決措施解決企業拖欠銀行貸款問題,才能促進和推動企業間清理貸款拖欠,使整個社會信用狀況得到了改善。
3.不良貸款的存在損害了銀行和經濟的發展。經濟要加快發展,必須要有相應的信貸支持。如果銀行的不良資產越來越多,則銀行不僅要用於貸款的資金減少,而且不敢放手發放信貸,從而對經濟發展造成不利的影響。銀行不良資產的增加,對銀行業務的發展危害也很大。一些國有企業信用狀況不好,主要表現為對國有企業和國有銀行不守信用,而對外資銀行卻是守信的。加入WTO後,我國同外資銀行的競爭加劇,外資銀行必然千方百計地同我國商業銀行爭業務。如不採取有效措施,整頓國有銀行同國有企業的借貸關系,徹底消除企業拖欠銀行貸款的 現象,則我國商業銀行將會在競爭中處於不利地位。
4.不良貸款的存在使銀行改革無法進一步深入。我國商業銀行改革的方向是四家國有商業銀行逐步實現股份制,已實行股份制並具備上市條件的其他商業銀行逐步實行股票上市。實行股份制和股票上市需要增加透明度,公開資產負債和財務狀況,達到有關標准。如果不能把不良資產降下來,就達不到上市標准,就不可能上市,即使上市了,股票的出售也將成為問題,這就會推遲我國銀行業的改革進程。
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銀行業的競爭更加激烈。為了迎接競爭,把我國商業銀行建設成世界一流的銀行,就必須採取堅決措施,解決商業銀行特別是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資產過多的問題,如不盡快解決,將帶來一系列嚴重後果。

三.運作盤活不良貸款的方式方法
要充分應用市場和法律手段,採取多種形式消化不良資產,通過落實債權,建立不良資產垡回收責任制,依法處置貸款抵押品及垡企業資產,出售債權或更換債務人,資產證券化,減免貸款本息及核銷等方式,盤活不良資產。
1.銀行自身成立專門機構或指定專人催收,加大對不良資產的沖銷力度。銀行應成立專門機構,調集專人催收,對主動想辦法歸還拖欠貸款的企業,應積極給予其所需的新的貸款的支持,以鼓勵形成良好的社會信用風氣。對已無收回可能的不良資產,用各種方法沖銷,適當提取呆帳准備金,增大沖銷力度。
2.國有企業可實行股份制改革。國有企業銀實行股份制的改革,建立適應市場經濟需要的企業經營機制,公開發行股票在,用所得資金沖銷不良資產,償還銀行貸款,還可以使企業增加資本金,降低負債率。
3.在企業、銀行界和全社會開展遵守信用的學習和教育活動。應 採取有效措施,使破壞信用的企業借不到款,打擊逃債賴債,破壞信用的行為。對情節嚴重的逃債賴債行為,依法辦理,並形成聲勢,給意欲破壞信用者以震懾。
4.國有商業銀行應逐步實行股份制。國有商業銀行應變成真正經營貨幣的企業,實行自主經營,不再承擔政策性貸款的業務,實行政企分開,建立健全股東監督制度,以提高新增貸款的質量。
5.對不良貸款進行分層處理,對現有的不良資產不能簡單粗放地處理,而要細化分類,對不同類型、不同等級的不良資產在採取措施時要因地制宜,找准突破口,
6.調整信貸結構,對不良資產增加審查環節。對不良貸款單純地圍追堵截,終究是亡羊補牢的措施,應增大對新增貸款客戶的營銷、評估、預警、審批、貸後管理。回收監測、中間業務服務等各個環節的管理,確保注入的貸款是安全、有效的。
7.建立激勵約束機制,約束人的行為。權力和責任永遠是相伴相隨的,構建講效果和節約的市場經濟的貸款營銷理念,責任到人,逐級考核,合理獎懲。建立和完善信貸經營管理體制,形成審批。經營。風險控制相互制約,權、責、利相結合,分級管理。分級經營的新型信貸經營管理體制,實行審批個人負責制,使權責統一。

四.借鑒美國如何處理銀行不良資產的方法
我國商業銀行大量不良資產的存大大增加了我國的金融風險,因此探索處理商業銀行不良資產的有效方法,對於盡快處理我國商業銀行的不良資產具有非常重大的現實意義。
1.美國政府機構處理商業銀行不良資產採取的措施。面對日益深化的銀行業危機,美國政府部門採取了包括收購和接管、存款清償以及營業銀行救援三種方式。美國政府依靠公開拍賣和暗盤競標的方式 ,將其接管的大批破產商業銀行的資產(貸款和不動產)出售給了民間企業,並與民間投資者共同組成合資公司,美國政府作為有限公司的合資者,以其所持有的破產金融機構的資產作為股本投入,並負責安排融資:民間投資者則作為一般合資人注入現金股本,並提供資產管理服務。另外美國政府還通過簽訂資產管理合同和資產證券化的方式,成功地處置了商業銀行的大量不良資產。
2.美國商業銀行處理不良資產的措施。在銀行業危機中,美國一些大銀行內部也產生了大量不良資產問題,它們依靠自身的力量解決了這些不良資產,擺脫了困境。
提取壞帳准備金。壞帳准備金的足額提取增強了銀行消除貸款損失和抵禦風險的能力。
調整債權結構。根據貸款出現的問題的原因和程度,銀行與債權人重新協議商業銀行貸款條件,或減免利息,或延長貸款期限,或追加擔保和資產抵押,以盡量增加項目的潛在價值,提高商業銀行的優先清償地位。
通過法律手段。商業銀行通過法律手段,取得貸款抵押物的所有權,並以資產拍賣收入償付貸款損失。
好銀行加壞銀行模式。將母銀行的不良資產按公平市價連同已經分配好的儲備一並轉讓給一家單獨成立的子公司,母銀行由於轉讓了不良資產而成為資產優良、資產充足的好銀行,而子公司由於接受了不良資產而成為壞銀行。
3.美國處理不良資產的經驗對我國的啟示。首先是政府機構的主導作用。美國機構從全國性和制度性的角度出發,在處理商業銀行不良資產的過程中發揮了主導作用,加快了處理商業銀行不良資產的步伐,大大減弱了銀行倒閉給社會經濟帶來的動盪。改善了銀行的經營環境,增強了銀行處理不良資產的能力。
其次是建立了完備的法律體系,為迅速處理商業銀行不良資產提供了法律上的支持和保障。
再次是及時地解決。面以嚴重的銀行業危機,美國政府採取措施,及時對商業銀行進行解決,處理得及時,效果明顯,還創造出新的處理措施使不良資產得到很好的解決。
這些富於創新的措施和手段為商業銀行不良資產的處理提供了新的思路和市場,在追求不良資產處理速度的同時,又能最大限度地節約成本,對於新的措施可以對我國處理不良資產的措施帶來一些新的方向和解決途徑。

Ⅳ 我國商業銀行個人消費貸款的信用風險管理現狀

個人消費信貸是銀行等金融機構對消費者個人發放的用於購買耐用消費品,或支付其他費用的貨幣貸款。耐用消費品或其他費用支出,是指用於購買那些具有較高價值和普及趨勢的生活消費品,以及用於教育、醫療、旅遊等生活消費方面的較高價值費用的支付。近年來,我國商業銀行個人消費貸款發展迅速,個人消費貸款占銀行貸款總額的比重逐年增長,並逐步成為銀行主要的業務和效益來源之一。

一、我國商業銀行個人消費信貸發展現狀

我國最早的個人消費信貸始於20世紀八十年代中期,但受制於經濟發展水平和消費觀念等因素的制約,發展極為緩慢。1997年我國消費信貸總額為172億元,僅佔全部貸款余額的0.23%。為應對當年東南亞金融危機對經濟的不利影響,政府制定和實施擴大內需的政策。為了啟動民間消費需求,中國人民銀行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勵商業銀行加大消費信貸的力度。1998年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推動金融機構積極開展個人消費信貸的兩項重要文件:《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和《關於改進金融服務、支持國民經濟發展的指導意見》。1999年又發布了《關於開展個人消費信貸的指導意見》,正式要求以商業銀行為主的金融機構面向廣大城市居民開展消費信貸業務。

自1997年以來,我國的個人消費信貸有了快速發展,截至2009年一季度末,我國居民消費信貸余額為3.94萬億元,是1997年的229倍。隨著我國銀行消費信貸規模的不斷擴大,個人消費信貸市場空間不斷拓展,個人住房消費貸款、汽車消費貸款、助學消費貸款、個人旅遊貸款等業務迅速發展,該項業務中存在的問題和風險也逐步暴露出來。2009年一季度末數據顯示,我國居民住房消費信貸余額為3.49萬億元,占居民消費信貸余額總額的近90%,仍然是我國個人消費信貸的主要形式。前幾年,住房消費貸款發展迅速,各銀行為搶占市場份額而放鬆了發放住房貸款的條件,導致不良貸款率有所增長。從國外經驗來看,個人住房貸款的風險一般是在發放貸款後10年左右中逐步顯現,這使得住房貸款潛在風險不可低估。我國現在的個人房貸余額中,超過80%是2000年以後發放的,這意味著,未來幾年內個人房貸風險將有增無減。

個人消費信貸對象涉及不同的個體消費者、經營范圍廣泛、貸款的期限較長、資信調查困難,在一定程度上給銀行帶來了風險隱患。商業銀行應加強對個人消費信貸風險的分析與識別,以便及時採取措施,防患於未然。

二、商業銀行個人消費信貸風險成因

消費信貸風險是指銀行消費信貸不能按期收回,造成信貸資金損失的可能性。個人消費信貸存在極大的不確定因素,風險隱含其中。對於消費貸款業務來說,商業銀行所面臨的最主要的風險是信用風險,即因個人消費者不能按照與銀行簽訂的協議行事而對銀行信貸資產收益造成的風險。

1、制度方面

(1)相關法律制度不健全

我國至今尚未建立有關規范消費信貸活動的法律規范,特別是保護銀行債權的法規不健全,對失信、違約的懲處辦法不具體。消費信貸期限長,客戶分散,不確定因素多,銀行風險控制難以落實,很容易造成一些借款人利用法律的漏洞進行欺詐。此外,關於抵押物的處理、拍賣等問題,銀行在處置個人抵押財產方面缺乏有效的法律保障和市場保障。我國消費品二級市場尚處於起步初創階段,交易秩序尚不規范,交易法規也不完善,各種手續十分繁瑣,變現成本較大,導致銀行難以將抵押物變現。由於缺少法律規范,個人消費信貸在實際操作中無章可循、無法可依、隨意性很大,這使得銀行開辦消費信貸業務缺乏法律保障,商業銀行難以通過有效的方式來保全自己的消費信貸資產,增大了個人消費信貸的風險。

(2)個人信用體系不健全

在我國,信用觀念尚未深入人心。目前雖然已經建立個人徵信系統並投入使用,但系統內許多個人信息尚未完善。加上對個人消費信貸市場的競爭使銀行之間缺乏溝通,從而使得個人的信用信息披露不夠,信用信息資源無法共享。信息的不對稱又可能致使借款人將貸款惡意挪用,用於經營或投機活動,經營失敗導致貸款償還出現問題。盡管中國人民銀行已經開始了個人信用聯合徵信工作,但是上述工作還僅限於金融部門,信用信息也僅限於金融信息,很難實現其他非金融信息的匯總。

2、銀行方面

(1)銀行消費貸款設計欠缺

有的消費貸款種類自身存在較大的先天缺陷,導致貸款風險從一開始就存在。如2000年興起一時的「零首付」個人住房貸款和「零首付」汽車貸款。雖然中國人民銀行已經明令禁止了這種「零首付」,但無指定用途的所謂綜合消費貸款在貸款設計上也存在問題。這種貸款最高限額50萬元,甚至不受限額,這一設計明顯不是或並非主要是為了借款人消費使用的,更不是為普通消費者著想,它是迎合少數優勢消費群體擴大生產的需要而巧立的名目。

(2)銀行自身管理薄弱

從主觀因素來看,國內商業銀行仍舊在一定程度上不太重視信用風險,對各部門、各職員的考核只注重業績而忽視風險和損失,造成損失後也沒有強有力的責任機制予以制約。一方面部分商業銀行為了擴大消費信貸規模,對基層行下達硬性的放貸指標,由於市場競爭的激烈,不少銀行擅自降低貸款標准和擔保條件,致使潛在風險進一步增大;另一方面信貸人員素質偏低,工作責任心欠缺。存在著信貸人員貸前調查不深入、貸中審查不嚴、貸後管理不力的鬆懈行為,重貸輕管,重放輕收,崗位責任制沒有落到實處,放鬆了消費信貸資金使用的有效監控。這些都是導致銀行貸款風險顯著增加的原因。

從客觀因素來看,國內商業銀行管理水平不高,更缺乏消費信貸方面的管理經驗。通常,由於客戶分散,銀行僅憑借款人身份證明、收入證明等比較原始的書面信用材料進行篩查,對個人的信用調查基本上依賴於借款人的自報及其就職單位的簡單說明,對借款人的資產負債狀況、有無失信情況等缺乏正常程序和渠道進行了解征詢,由此導致銀行和客戶之間的信息不對稱。而且現階段管理消費信貸業務的規章制度尚不完善,操作手段相對落後,貸後的監督檢查往往跟不上,對消費者個人及其家庭的財務收支缺乏有效的跟蹤、監控機制和經驗。一旦發現風險不能及時採取補救措施,致使消費信貸的潛在風險增大。

3、消費者個人方面

消費者個人方面的原因主要是由於消費者行為的不確定性和道德風險的存在。目前,我國缺乏完善的家庭財產登記制度,居民收入缺乏透明度,銀行無法確切計算和查證居民收入水平。消費者在申請消費信貸時,有可能為獲取更多的消費信貸而誇大自己的償還能力,風險完全由銀行承擔。另外,消費者在取得消費信貸之後,在有償還能力的情況下逃避債務,即為道德風險。以助學貸款為例,由於大學生畢業後,社會就業壓力大,人才的流動十分頻繁,原就讀學校找不到人,造成貸款無法歸還,道德風險因素較大。

三、商業銀行防範消費信貸風險的對策建議

1、建立健全消費信貸相關法律法規

為了確保消費信貸市場的有序運行,應該盡快制定和頒布消費信貸法規,明確消費信貸活動中相關主體的職責義務和相關權利,合理分散信貸風險。建立健全消費信貸法規體系,一是盡快制定一部綜合性的《個人消費信貸法》,對與個人信貸有關的問題進行明確規范,充實我國《擔保法》中有關個人消費信貸的條款;二是要用法律條文明確規定對消費者失信行為的懲罰辦法,用法律手段規范消費者的借貸行為;三是要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障制度、住房制度、醫療制度等相關制度,從而分散和共擔個人信用風險。

2、逐步完善個人信用制度

個人信用制度的健全將有利於降低消費信貸的交易成本,抑制由信息不對稱導致的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因此,逐步完善個人信用制度是商業銀行進行消費信貸風險管理必不可少的制度環節,是商業銀行管理消費信貸風險的起點。完善個人信用制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全社會范圍的個人徵信體系;另一方面要建立科學的個人信用評價體系。

我國個人徵信系統使用尚處於初級階段,仍需不斷完善。應做到及時更新個人金融信息,做到電子化、集中化、及時化;同時,要加快不發達地區的基礎設施建設,完善全國徵信系統信息,實現信息聯網共享,滿足銀行放貸審核的需要。在建立全社會個人信用制度和信用檔案的基礎上,各銀行還應結合自身業務特點制定具體的個人信用評價體系,以此作為放貸的基本標准,使之從源頭上發揮防範消費貸款風險的作用。譬如,可以建立信用風險評分系統,通過給個人信用打分,嚴格劃分客戶的信用等級。首先對消費信貸的授信對象進行信用評分;然後再根據消費信貸對象的信用記錄、消費信貸的擔保方式、消費信貸項目等方面的情況對消費信貸授信對象的信用評分進行調整,得出該筆消費信貸業務的信用評分,確定其風險等級;對個人的還款意願、還款能力進行預測,為最後的決策作依據。

3、完善銀行內部信貸風險管理體系

必須嚴肅信貸紀律,責任明確到位,一旦出現問題按規定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貸前要嚴把信貸入口,有規劃地發展個人消費信貸業務,嚴格規范各環節操作流程。在審核貸款申請時,主要側重考慮以下幾個因素:個人信用記錄、個人負債比率、個人保險等。抵押擔保並非萬全之策,抵押品也存在風險,要明辨借款人的實際收入水平。貸中,進一步明確各操作崗位的關鍵所在,規范操作,做到任務、許可權和責任的統一。貸後,從跟蹤、監控入手,建立一套消費信貸風險的預警機制,加強貸款後的定期或不定期跟蹤監控。貸款發放後,銀行要密切關注客戶的還款動態,當有拖延現象時,及時找出原因並採取措施。對於具有還款能力而故意不還者,從信函通知到口頭通知、加收逾期貸款罰息,直至處理抵押物甚至訴諸法律。對於多次惡意拖欠貸款者,要將其列入「黑名單」,加大追討力度,並拒絕再度貸款。對於貸款到期潛逃和下落不明的借款者,應提請公安等有關部門協助查尋。

Ⅵ 當前,商業銀行面臨著哪些挑戰

行業呈現出強者恆強、尾部偏弱的格局。具體來看,銀行業的競爭狀況表現為幾家大型商業銀行及若幹上市股份制銀行盈利相對穩定、資本充足率較高、客戶基礎也較為優越,總體而言抵禦風險的能力較強;而與之相對的未上市股份制銀行、城市商業銀行以及農村金融機構在盈利能力、資本充足率以及客戶基礎等方面的表現相形見絀,抗風險能力較弱。

銀行業未來利潤或被侵蝕且不良承壓較強。由於我國經濟、金融周期並非完全吻合,金融風險如不良貸款風險的暴露較為滯後,外加對中小微企業貸款實施的臨時性延期還本等政策安排,一季度末我國銀行業不良貸款率達2.04%,不良貸款余額達2.61萬億元,同比增長21.1%,未來銀行業可能會面臨較大的不良貸款處置壓力。其中,在貿易摩擦以及疫情等多因素的影響下,以輕資產、服務型為特徵的小微企業信用貸款逾期現象加劇,甚至有部分企業因經營難以為繼而不得不選擇將已辦理的信用貸款斷貸,銀行面對小微企業的不良貸款處置壓力增大。同時,受疫情影響銀行業零售貸款的風險可能會比對公業務提早暴露。

銀行業存款市場壓力同步上升。自2020年初疫情暴發以來,央行採取降准、降息以及再貸款等多項措施擴大貨幣供給,幫助企業解決融資難問題,企業融資成本大幅降低。而與此同時,2020年以來銀行結構性存款余額持續走高,多家上市企業爭相購買結構性存款產品,引起業內對於息差套利、高息攬儲以及資金空轉的擔憂。從結構上看,中小銀行結構性存款增加的規模與幅度均顯著高於大型銀行與股份制銀行,反映了疫情下中小銀行因存款攬儲能力弱引致存款荒,而不得不發行結構性存款緩解負債端壓力的困境。

部分銀行面臨客戶流失和產品規模萎縮的局面。在當前負債端壓力不減的前提下,藉助結構性存款來擴張規模的擴表方式,不僅與監管初衷相悖,而且在低利率環境和資產荒有可能長期持續的背景下,高息攬儲將持續壓縮銀行利差空間,影響盈利能力。加之監管新規對商業銀行影子銀行業務、金融資產分類、反洗錢工作、消費者權益保護、互聯網貸款等管理日趨嚴厲,對銀行業高質量盈利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不良資產損失一直是銀行業的關注重點。此前歐洲及美國的銀行已採取一些前瞻性措施,在貸款違約率以及信用卡逾期率並未產生較大波動的背景下依舊加大計提壞賬准備的力度,並下調利潤目標,

Ⅶ 我國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產生的原因有什麼

1.經濟增長下降
由於國內經濟增長明顯下滑和經濟結構調整的影響,一些行業存在金融風險。經濟增長仍然相對緩慢,這將影響我國商業銀行的不良貸款率。
2.政府幹預信貸供給
為了支持某些行業的發展,政府影響了銀行,商業銀行的貸款意願,導致了一些不良貸款的形成。
3.信用和法律環境
信用是整個國民經濟發展不可或缺的標准。作為市場經濟的核心企業之一,銀行的信用環境對銀行影響很大,信用環境差的地區部分貸款客戶誠信不足、道德水準低、企業文化建設基礎薄弱。雖然他們的經濟基礎很硬,發展前景很好,但他們的優勢無法與他們的弱點相匹配,其中一些在其中。
4.經營和投資失誤
一些單位的領導通過關系從銀行獲得貸款。但是,他們的經營狀況並不理想,導致無法獲得預期的效益,導致無法按時償還貸款,甚至使企業無法正常經營。為了使企業正常運轉,他們不得不再次向銀行借錢。在這樣的惡性循環中,經營稍有不慎,就會導致企業倒閉,銀行的貸款無法償還。其次,一些企業對投資項目的可行性進行不合理的分析,使得投資未能達到預期的回報,甚至出現虧損,從而使增加的貸款變成不良貸款,最終無法償還。
5.銀行缺乏風險防控意識
為了個人利益,單個員工片面追求自己的利益,削弱了他們的風險意識或運氣。這也是不良貸款增加的一個重要原因。
6.國有企業制度是銀行國有商業銀行的不良貸款一個重要的原因。國有商業銀行的最大債務人是國有企業,國有企業和國有商業銀行都是國有的,產權關系不清。企業對貨款的需求是無限的,產權關系不清導致國有企業貸款零約束,導致銀行貸款利率高。一方面,這使得國有企業更難按時還貸,造成了借錢不還的惡性循環。另一方面,由於體制落後,大量國有企業制度與市場脫節,不能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要求,導致國有企業大量虧損。在市場經濟體制改革過程中,大量國有企業倒閉,國有企業破產,大量國有商業銀行貸款債務在收購、承包租賃等重組活動中被規避。
7.銀行風險意識和防範措施不強,貸款管理薄弱。
8.貸款管理者的素質直接影響著不良貸款的控制。由於貸款管理人員素質較低,銀行的經營理念在貸款管理中無法有效實施,如缺乏嚴肅嚴謹的工作作風,未能嚴格按照貸款程序審批貸款,從而帶來不良貸款產生的漏洞。貸款管理人員專業素質高,有利於貸款的安全性、科學性和有效性。
以上就是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的形成原因的全部內容。
拓展資料
不良貸款是逾期貸款、呆滯貸款和不良貸款的總稱。逾期貸款是指因借款合同中的約定而未償還的貸款(包括展期後到期的貸款),呆滯貸款是指因逾期(包括展期後到期的貸款)超過規定年限而未償還的貸款,或未逾期或逾期不足規定年限但生產經營已終止且項目已停止的貸款;根據相關規定,不良貸款分為不良貸款。

Ⅷ 如何看待我國銀行不良貸款的成因和解決途徑

淺談我國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的成因和對策
我國由於體制和各種政策上的原因,整個金融系統存在巨大規模的不良貸款,巨額的不良貸款不僅影響著銀行體系的穩定,而且削弱了銀行業對經濟發展的支持作用,使得我國銀行業隱藏著巨大的經營風險;隨著金融業的逐漸開放,我國銀行業面臨著巨大的競爭壓力。各家商業銀行都在市場中努力發展和壯大自己,但這並不能自動地保證中國銀行業的不良貸款問題能夠得到徹底解決。因此正確處理銀行不良貸款問題已成為維護我國經濟安全的當務之急。
一、我國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的現狀
長期以來我國銀行業的不良貸款絕有76%集中在國有商業銀行。國有商業銀行擠佔了其他銀行超過30%的不良貸款比重。由此可見,國有商業銀行的不良貸款問題是困擾我國金融業特別是銀行業改革與發展的主要瓶頸。雖然不良貸款的總量和比率近年來呈現出雙降的良好態勢,但如此高的不良貸款對我國銀行業仍是十分嚴峻的威脅。處理現有不良貸款並且控制新生不良貸款,在很長一段時間內仍然是我國銀行特別是國有商業銀行所面臨的重要任務。
二、我國商業銀行不良貸款成因
金融企業不良貸款的形成原因是紛繁復雜的,一般認為,主要是由於銀行自身經營管理不善造成的,而我國不良貸款產生的原因卻不同,有以下幾方面:
(一)政府不合理干預
一方面國家和地方政府要求企業與銀行服從大局,按國家意圖發放貸款,開發項目,承擔社會性負擔,並接受政府管理;另一方面,又要求企業和銀行面向市場經營,追求經濟效益,自已生存和發展。政府不合理干預的直接後果便是國有商業銀行信用活動扭曲和金融秩序紊亂,使銀行存量風險累積和增量風險疊加。
(二)法律不健全,執法不嚴
1.法律法規不健全。一方面,授予債權銀行參與、監督涉及債務企業處理的權利不夠充分,無法達到參與監督的目的;另一方面,在銀行債權保護的某些方面尚欠缺相應法律規定。同時,對國際金融領域缺乏了解,對國際金融法規了解甚少,導致我國商業銀行的信貸風險管理水平比較低下,更談不上與國際接軌和進行跨國風險管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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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執法不嚴。在實際操作中,一是地方保護主義現象普遍,行政干預司法公正的現象時有發生;二是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現象突出,導致國有商業銀行依法維權工作被動。
﹙三﹚企業盲目投資
企業在經營活動中不顧自身經營狀況和承受能力,盲目擴大投資。在這種情況下形成了雙重的滾動性的負效應。企業通過各種關系向銀行貸款,投資後缺乏資金又迫使銀行繼續貸款,若銀行不再增加貸款,新項目無法投產,將造成以前的貸款無法收回。另外,由於項目建設和資金投入的不科學使得項目的盈利能力和競爭能力嚴重缺失,即使建成後也無法形成良好的還債能力,這就使得一方面貸款在趨於不斷增加,一方面增加的貸款更多的變成了不良資產。
(四)金融監管缺乏
我國金融監管側重於合規性監管,忽視風險性監管。合規性監管的市場敏感度差,措施往往滯後於市場的發展,不能及時防範金融風險;我國金融監管部門對商業銀行的法人治理結構和內控重視不夠,監督不力,往往忙於外部監管,特別是對商業銀行經營管理班子的職責和行長的職責不夠明確,對其行使職責的情況缺乏有效監督;我國金融監管部門主要以現場檢查的方式對商業銀行進行監管,監管人員被動地按照上級領導的要求和指示,完成所要求的統計報表和檢查工作,這就使得其只能對少數問題嚴重的銀行進行查處,而難以對整個銀行業實施全面的、經常的、防範性的監管;我國金融監管隊伍中,監管人員的素質也存在許多不足。
﹙五﹚信用體系不健全,信用環境不佳
我國信用體系建設尚處於起步階段 ,徵信系統還沒有與工商、稅務等部門實施橫向聯網 ,繳交支付信息還沒有納入徵信系統中 ,因而還不能掌握企業和個人更全面的信息資料。部分企業法人或自然人信用觀念淡薄,受到不良社會風氣的影響,大量逃廢銀行債務,使銀行討債無門。
三、我國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的解決途徑
(一)深化商業銀行體制改革
應加快現代商業銀行制度建設,建立明確的權責制,從體制上建立有效的風險防範機制。盡可能多引入民營投資者和國外戰略投資者,以消除行政干預和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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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作風,按照國際同行的規則行事,以建立更為規范、科學的銀行運作方式,構建一個產權明晰、政企分離的現代化商業銀行產權制度。
(二)完善法律制度
1.抓緊建立和健全我國的信用立法體系,嚴懲信貸市場的失信行為,為規范信貸經營提供牢固的法律保障,切實保護債權銀行的債權等。徹底改變我國長期以來信貸市場法律短缺的現狀。
2.認真貫徹執行關於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的法律法規。逐步將我國金融監管部門制定的一些行之有效的金融規章經過法定的程序轉化為比較穩定的法律制度安排。
3.加強商業銀行貸款人員以及企業的法律意識。銀行要嚴格依法辦事,堅決抵制不正當或不合法的貸款,加強內部審計稽核和貸款風險預警。
(三)完善信貸管理機制
完善授信風險機制,建立風險

Ⅸ 銀行信貸現狀

一、個人信貸業務在我國的發展現狀 (一)我國的個人信貸業務發展的條件 1、首先由於我國受到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因此進一步在宏觀調控上對拉動內需的重要性進行了強調,而促進個人信貸信貸業務的發展就是拉動內需的一個非常重要的步驟。 2、由於房價調控在我國不斷的加強,房貸業務作為主要的個人貸款業務現在受到了較大的限制,因此處於萎縮的階段。所以現在金融機構開始對個人信貸業務上進行新的審視,希望能夠將個人貸款業務當中的生活需求進一步的挖掘出來,試圖能夠將新的盈利增長點尋找到。 3、由於個人信用貸款市場當中將外資商業銀行的金融產品引進來,因此加劇了這一業務領域內的競爭,而我國的商業銀行為了爭奪市場,開始紛紛推出新的個人信貸產品。現在國內商業銀行已經開始全面與國外商業銀行在個人現代業務領域進行激烈的市場爭奪。 (二)我國商業銀行的個人消費信貸快速發展主要影響因素 1、由於個人信貸業務屬於一項新業務,並且現在處於發展的初始階段,因此其發展空間相當大。 2、面對現在競爭日益激烈的市場環境,商業銀行在對優質客戶進行拓展以及開發的時候就開始逐漸的運用個人信貸消費這一有效的手段,因此個人信貸業務受到了銀行的普遍重視。 二、個人信貸業務發展的政策建議 (一)不斷完善監管部門加快個人徵信體系:我國沒有專門針對個人徵信業務活動的法律法規,在採集和披露個人信用信息時,徵集機構缺乏法律依據以及法律保證,個人信用體系制度的建立以及個人徵信服務業的發展受到嚴重的影響。因此需盡快的出台專門針對個人徵信業務活動的法律法規,促進國內個人信貸業務的發展。 (二)不斷加強相關部門間的合作:人民銀行個人徵信系統雖將金融領域中大部分的個人信貸信息記錄下來,但記錄范圍仍然沒有把包括住房公積金等在內的個人貸款納入進來。因此,人民銀行必須要加強與公積金管理中心等相關部門的合作。應該在個人徵信系統當中全面的納入公積金個人貸款信用信息,從而能夠有力的補充個人徵信系統。同時還要與稅務部門進行積極的合作,在個人徵信系統當中全面的納入稅務系統中的個人信用信息,最終促進個人徵信系統的不斷完善。 (三)落實對個人信貸的監管制度:監管部門必須要不斷的加強自身的風險防範意識,不斷的針對問責機制進行強化,致力於制度執行力的不斷提升,針對那些自查整改不到位的、對監管要求不聞不問的、違規經營和隱瞞事實的的各個單位予以嚴懲,採用約見制度針對各相關單位的負責人進行處理,並且要堅決追究存在重大違規行為的單位以及相關負責人的責任。 (四)優化個人資信評估體系:在面談制度的基礎上,金融機構需要將借款人相關信息確定下來,以金融機構內部客戶信息系統以及個人徵信系統當中的信息作為根據,並且與社會經濟的發展相結合,推動資信評估指標的不斷改進,並且要對資信評估方法進行相應的優化,最終保證在個人信貸的各個環節當中個人資信評估體系都能夠起到重要作用。 三、展 望

目前中國信貸政策從銀行角度來說已經探索出初步的運行模式,但是從整體來說仍然 存在一定的障礙,除了技術和監管等方面的原因外,內在根源集中在利益相關者之間的博弈上,博弈方包括中央政府、地方政府、銀行和企業等,為此,有必要繼續完善信貸的相關配套政策,提高政策的執行效率和效果。 從技術、監督、財稅等各方面予以政策支持,發揮市場機制優化資源配置的作用,調動各主體自覺執行綠色信貸的積極性。從長期來看,通過信貸政策的完善和實施,使政府、銀行、企業和公眾等信貸相關主體合力貫徹執行,真正達到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