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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在中小企業貸款上存在的問題研究

發布時間: 2022-06-09 06:12:12

㈠ 我國中小企業融資存在的問題有哪些

法律分析:(一)融資途徑不暢通。從內源融資來看,我國中小企業的現狀不盡人意,一是中小企業分配中留利不足,自我積累意識差。二是現行稅制使中小企業沒有稅負優勢。三是折舊費過低,無法滿足企業固定資產更新改造的需要。四是自有資金來源有限,資金難以支持企業的快速發展。從外源融資來看,中小企業可以選擇銀行貸款、資本市場公開融資和私募融資等三種渠道,但目前我國中小企業的外源融資渠道方面並不暢通。

(二)融資結構不合理。主要表現在:(1)我國的中小企業發展主要依靠自身積累、嚴重依賴內源融資,外源融資比重小。單一的融資結構極大地制約了企業的快速發展和做強做大。並且在外源性融資中,中小企業一般只能向銀行申請貸款,主要表現為銀行借款;(2)在以銀行借款為主渠道的融資方面,借款的形式一般以抵押或擔保貸款為主;(3)在借款期限方面,中小企業一般只能借到短期貸款,若以固定資產投資進行科技開發為目的申請長期貸款,則常常被銀行拒之門外。

(三)融資成本較高。企業的融資成本包括利息支出和相關籌資費用。與大中型企業相比,中小企業在借款方面不僅與優惠利率無緣,而且還要支付比大中型企業借款更多的浮動利息。同時,由於銀行對中小企業的貸款多採取抵押或擔保方式,不僅手續繁雜,而且為尋求擔保或抵押等,中小企業還要付出諸如擔保費、抵押資產評估等相關費用。正規融資渠道的狹窄和阻塞使許多中小企業為求發展不得不從民間高利借貸。所有這些都使中小企業在市場競爭中處於不利地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貸款通則》 第十一條 貸款期限根據借款人的生產經營周期、還款能力和貸款人的資金供給能力由借貸雙方共同商議後確定,並在借款合同中載明。自營貸款期限最長一般不得超過10年,超過10年應當報中國人民銀行備案。票據貼現的貼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貼現期限為從貼現之日起到票據到期日止。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

第二十四條 中國人民銀行可以代理國務院財政部門向各金融機構組織發行、兌付國債和其他政府債券。

第二十九條 中國人民銀行不得向地方政府、各級政府部門提供貸款,不得向非銀行金融機構以及其他單位和個人提供貸款,但國務院決定中國人民銀行可以向特定的非銀行金融機構提供貸款的除外。中國人民銀行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擔保。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第三條 商業銀行可以經營下列部分或者全部業務:

(一)吸收公眾存款;

(二)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

(三)辦理國內外結算;

(四)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

(五)發行金融債券;

(六)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

(七)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

(八)從事同業拆借;

(九)買賣、代理買賣外匯;

(十)從事銀行卡業務;

(十一)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

(十二)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務;

(十三)提供保管箱服務;

(十四)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業務。

經營范圍由商業銀行章程規定,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商業銀行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可以經營結匯、售匯業務。

㈡ 談談你對中小企業貸款銀行面臨的風險的看法 急急急。。。。。

我國中小企業銀行融資效益與風險的比較分析

1、貸款定價的一般論述

由於不具備從銀行總體效益角度分析中小企業貸款因素影響顯著程度的公共數據條件,國外文獻常用的整體效益分析方法受到限制,因此,本文從微觀入手,直接從貸款成本與風險計量及貸款定價的組成結構對中小企業貸款的效益與風險特徵進行分析。

根據貸款定價的基本理論,貸款定價涉及信貸業務的資金成本、經營成本、稅負成本、風險成本和資本成本等多種要素,還要充分考慮市場競爭情況以及與客戶談判地位等因素,才能最終確定貸款利率。貸款定價的理論公式為:

貸款目標利率=資金成本率+經營成本率+稅負成本率+預期損失率+經濟資本目標利潤率+/-競爭性浮動。其中,預期損失率和經濟資本回報率的確定是貸款定價的關鍵和難點。

銀行貸款定價實踐中常用的方法,主要有成本定價和基準利率定價兩種 [4],其中成本定價公式為:

公式1:貸款價格=資金成本+風險成本+營運成本+預期收益率

基準利率定價公式為:

公式2:貸款價格=基準利率+違約風險溢價+期限風險溢價

成本定價是商業銀行最傳統的貸款定價方式,而基準利率定價是國際商業銀行運用最廣泛的貸款定價方法。我國利率市場化的推進,大大促進了我國貸款定價理論的發展和實踐的探索。

如果我們將公式2中的「基準利率」定義為「資金成本+營運成本+預期收益率」,或將公式1中的「風險成本」定義為「違約風險溢價+期限風險溢價」,則這兩個公式實際上表達了相同的含義。

2、中小企業貸款的風險特徵分析——違約率和違約損失率相對較低衡量貸款風險成本的主要指標是貸款預期損失率,預期損失率=違約率×違約損失率。

(1)中小企業貸款違約率分析

中小企業貸款一般均為抵押、擔保貸款。與西方發達國家政府擔保機構在中小企業貸款擔保中發揮重要作用不同,盡管我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制度建設從1992年就開始起步,10年後《中小企業促進法》也已正式實施,但目前我國擔保機構(包括政府參與出資及未參與出資的所有擔保機構)在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困難中發揮的作用仍然十分有限。林平、袁中紅(2005)2004年對廣東中小企業融資抽樣調查的結果表明(數據截至至2004年6月30日),有61%的企業從來沒有與擔保機構發生過關系;調查的全部56家擔保機構中,政府完全出資的僅為3家,佔比僅為5.36%,政府參與出資的6家,佔比10.71%;905筆中小企業銀行融資中,抵押貸款810筆,佔比89.5%,信用擔保機構擔保貸款95筆,佔比10.5%;信用擔保貸款中,66.1%的擔保人通過借款人反擔保等(主要是抵質押)進行風險補償。這樣,中小企業貸款實際上95%以上進行了直接或間接的抵押(或質押)。因此,本文重點對抵押貸款進行分析。

銀行對中小企業普遍採用抵押或信用擔保機構擔保方式發放貸款,是在信息不對稱情況下抑止融資企業道德風險與逆向選擇、降低小企業貸款違約率的關鍵之一。藍虹、穆爭社(2004)從理論上分析了融資企業抵押貸款償還模型:

Π=f(L)-(1+R)L

(1+R)L其中Π為融資企業的利潤,L為貸款額度,R為貸款利率,f(L)表示所獲收益是融資額度L的函數,C為抵押品價值。由於(1+R)L小於C,融資企業選擇不還貸時的機會收益小於機會成本,因此足額抵押情況下償還貸款是融資企業的占優選擇,抵押貸款可以緩解在非對稱信息條件下銀行所擔心的融資企業的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在很大程度上降低違約率。

實際數據也在很大程度上支持了以上的理論分析的結論。根據2003年底中國人民銀行在全國東、中、西部六個城市(北京、浙江溫州、台州、廣東東莞、陝西西安、山東威海)的1105戶中小企業融資狀況問卷調查結果,中小企業平均有5.4%的貸款不能償還,存在形成壞賬的風險 [6],明顯低於同期全國金融機構不良貸款率水平(2004年一季度為16.6%)。筆者小范圍的調查也表明,對同樣信用等級的客戶,小企業貸款 的違約率整體低於其他貸款 .同時,筆者也注意到,小企業貸款的不良率也呈現明顯的地區與行業差別,即並不是所有分行、所有行業小企業貸款不良率均低於其他客戶的不良率。

由於筆者暫時沒有獲得有足夠代表性的實證數據,以證明小企業貸款違約率與相同信用等級的其他客戶違約率存在顯著差別,因此,本文從謹慎性出發,假定整體而言,小企業貸款客戶違約率與其他相同信用等級客戶違約率無顯著區別。

在這樣謹慎性的假設情況下,貸款風險成本的區別主要在於違約損失率的區別。

(2)小企業貸款違約損失率分析

小企業貸款基本都是抵押或信用擔保機構擔保貸款,而較大型企業的信用貸款占相當比例。國內外已有研究表明,對同樣信用等級的客戶,抵押貸款的違約損失率低於信用貸款。從謹慎起見,我們假定較大型企業也全部為抵押貸款。因此,我們只比較小企業抵押貸款與較大型企業抵押貸款的違約損失率。

從理論上分析,與小額抵押物相比,大額抵押物價值評估技術難度更大,評估時更易受借款人有意識的影響,同時處置大額抵押物時市場需求者數量明顯減少,需求方議價能力和議價意願明顯增強,因此,整體而言,單個抵押物價值越高,銀行快速處置時可能的損失率應越高。筆者的實證研究也表明 [7],總體來看,抵押物的回收率與抵押物金額大小成反比。考慮到小企業單筆貸款金額總體而言低於其他貸款,因此,其違約損失率理論上應低於相同信用等級的其他貸款,實證研究也可作如此假設。

經驗數據顯示,某行信用等級為A+、A級的法人客戶平均不良率約分別低於1%、2%,而全部小企業貸款(AA-以上客戶比例約為20%,全部為抵押貸款或信用擔保機構擔保貸款)的不良率平均僅為0.13%;違約損失率均低於50%。本文按謹慎性原則估算,將A+、A級的小企業客戶平均違約率分別取1%、2%,違約損失率取50%,則A+、A級的小企業客戶預期損失率分別為0.5%與1%,約分別相當於當前短期貸款利率的10%、20%。

3、小企業貸款銀行營運成本相對較高

徐洪水(2001)認為,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的信息成本和管理成本是大企業的5-8倍,即使貸款利率上浮30%,對中小企業的綜合融資成本依然很高[8].但該文沒有提供具體的分析過程,沒有進行更有說服力的具體的數據對比分析。鄭文紅、李健(2002)提出,銀行交易成本=搜尋成本+談判成本+監督成本+其他交易費用[9].該文也只提出了上述思辨式的公式,沒有進行進一步的分析,也沒有提供具體的成本數據。

為方便分析,本文將營運成本劃分為信貸營運成本和其他營運成本兩類,並假定小企業與其他企業的非信貸營運成本沒有顯著區別,而信貸營運成本則包括信息成本、管理成本等與信貸業務直接相關的一切成本。

由於小企業每戶貸款金額較小(平均每戶貸款金額在500萬元或以下,如廣東地區某銀行小企業戶均貸款450萬元),因此,相應的信貸營運成本明顯高於大、中型客戶貸款。以某一級分行為例,全行貸款余額在500萬元以上的大、中法人客戶為3000多戶,戶均貸款余額為6750萬元,戶均貸款余額為小企業貸款余額的15.9倍;其中貸款余額在3000萬元以上的大客戶為1100多戶,戶均貸款余額為16154萬元,戶均貸款余額為小企業貸款余額的38.1倍;因為戶均貸款差距巨大,為簡化分析,我們將大、中型客戶貸款業務的信貸營運成本忽略不計,單獨分析、估算小企業貸款的信貸營運成本。

在戶均貸款約為500萬元的情況下,按平均每名小企業信貸人員(含一線客戶經理和二線審批、監測等人員)管理6戶企業謹慎測算,平均每名信貸人員管理的小企業貸款為3000萬元,同時假設平均一名小企業信貸人員的工資、費用等信貸營運成本為15萬元/年,則相應的小企業貸款單位信貸營運成本為:

15/3000=0.005=0.5%

即約為短期貸款基準利率的10%。

4、小企業貸款效益比較分析

為便於比較,我們選擇AAA級客戶作為比較的基準,即設定其風險成本為0,單位貸款的信貸營運成本也可忽略不計,因此,按貸款定價公式的貸款利率(最優惠利率)為:

RAAA=資金成本+其他營運成本+預期收益率

如該利率為基準利率下浮10%或3%(參考深圳分行實際情況),則該銀行信用業務的最優惠利率(資金成本+其他營運成本+預期收益率)為基準利率下浮10%或3%。

對小企業貸款的定價,應在此基礎上進行對應的風險與成本的調整。在上述AAA級客戶貸款定價的基礎上,A+級小企業客戶應再加0.5%(A級小企業客戶為加1%)的預期風險損失、0.5%的信貸營運成本,即A+級小企業貸款執行基準利率上浮10(A級小企業客戶上浮15%)或基準利率上浮17%(A級小企業客戶上浮22%)即可實現不低於AAA級客戶的效益水平。

與相同信用等級的其他客戶比較,小企業貸款定價不需要進行風險調整,但應作成本調整,即利率定價應附加多餘的信貸營運成本,約為0.5%,即在相同信用等級客戶貸款利率基礎上再上浮10%。

林平、袁中紅(2005)2004年對廣東地區(主要是珠三角地區)中小企業銀行融資抽樣調查的抵押貸款平均利率為基準利率上浮20%.2004年10月人民銀行將小企業貸款的上浮利率范圍由30%擴大到70%,據筆者了解,此後廣東地區國有銀行小企業貸款利率的主要區間為基準利率上浮20-45%。

綜上,可以認為,在堅持管理要求不降低的前提下,謹慎考慮,對經濟發達地區而言,經過風險與成本調整後的小企業貸款利率(以A+級為例)在基準利率上浮約20%時,小企業貸款整體的效益性大致與其他優質貸款相當;貸款利率(以A+級為例)在基準利率上浮約30%時,小企業貸款的效益性好於其他貸款;貸款利率(以A+級為例)在基準利率上浮超過30%時,小企業貸款的效益性明顯好於其他貸款。但由於小企業貸款違約率及違約損失率的地區與行業差別很大,對具體的地區與行業尚需具體分析、估算。

㈢ 我國中小企業融資問題研究

我覺得我國中小企業融資問題有:


第一,我國中小企業資金來源有限,單次融資量受限。我國90%以上的中小企業資金來源范圍較窄,多數來自身邊的熟人,其利潤率較低,可用來償還債務的資產較少,致使中小企業在融資時資金數量普遍呈現較金額較少,次數較多的現象。

第二,我國中小企業外部融資困難,形式單一。外部融資有很多形式,比如貸款、發行債券和股票等多種方式。但是發行證券、信託等方式門檻比較高,中小企業很難承受相關費用。據調查我國中小企業由於很難達到大型商業銀行的貸款條件和發行證券的條件,大多選擇向中介機構貸款或者融資租賃等相對容易完成的融資方式。

第三,信息不對稱導致融資困難、成本高。由於我國政策對中小企業准入門檻較低,管理要求不高,以至於很多家庭式創業或者管理水平不高的中小企業很難提供顯示真實和公平的財務數據,無法通過銀行貸款的信用准入條件,更達不到發行證券的基本條件,同時很多投資者也因為得不到一手資料而放棄投資,逐漸形成了中小企業的融資困難現狀。願意提供資金的投資者也會認為自己是在進行風險較高的投資,所以也會要求一較高的利潤回報。有關數據顯示,半年期貸款100萬元~1000萬元需要的貸款費用率為5%~6%。按此估算,企業凈資產收益率需達到9%以上貸款才不會虧損。通過這些數據的分析,顯然大部分中小企業很難達到這些水平,對於中小企業來說融資不僅困難而且成本較高。

第四,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體系不完善。目前我國已經出台了《國務院關於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中小企業促進法》等法律條文,但是這些法律的出台還不能滿足需求,不能全面對中小企業融資進行全方位的法律規范和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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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中小企業融資真實案例中存在哪些問題

一個企業的發展壯大是與許多的因素有關的,那麼中小企業融資真實案例中存在有哪些問題呢?原因又是什麼?其實中小企業融資難已經成為現狀,融資難的原因也是有多方面的,下面
的小編將為您解答關於中小企業融資中出現的問題,請繼續閱讀。
一、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
中小企業融資難是一個長期存在的系統性問題,原因是多方面的。從企業的角度來看有三個關鍵的制約因素:
1、規模小,積累少,較難提供有效的抵質押擔保
2、財務制度不規范,信息透明度差,信用狀況較難給予客觀評判;
3、普遍缺乏核心競爭力,業績不夠穩定,發展前景較難評估。從銀行的角度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也存在現實性困難:
(1)由於直接融資渠道不暢,多元化融資平台還未全面向中小企業開放,導致中小企業大部分的資金需求依賴於銀行信貸,融資壓力集中於銀行體系
(2)風險補償機制不健全,中小企業貸款經營成本高,風險大,由銀行獨自承擔,加重銀行謹慎放貸
(3)不良貸款的稅前核銷政策比較嚴格,加之嚴格的經營問責和績效考核,面對投資者和監管機構的評價壓力,銀行開展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的積極性受到影響。
二、中小企業融資難現狀
1、中小企業貸款覆蓋率和融資規模比重較低。中小企業在資本市場上公開發行股票及債券融資的門檻較高。
2、中小企業的融資成本較高。小企業綜合融資成本一般是基準利率的23倍。民間融資成本更高。據一些大的擔保公司反映,目前年息一般在200%。而且中小企業的融資手續繁瑣,時間長。
3、不同地區、不同行業中小企業融資很不平衡。如中西部地區比不上東部地區,製造、飲食、零售等傳統企業比不上科技型企業。
4、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比較復雜。小企業資產負債率高,資本實力弱,受經濟周期和行業政策影響波動大;小企業貸款具有「短、小、頻、急」等特點,傳統的大企業模式很難適應小企業需求;小企業單筆融資金額小,難以從資本市場融資。
三、中小企業的自我提高和完善
中小企業業務自身也具有一些獨特的優勢:
1、中小企業市場資源豐富、發展潛力大;
2、地域和行業分布比較分散,可以有效降低集中性風險;
3、融資需求以短期信貸產品為主,利於銀行調整資產結構,提高資金流動性;
4、銀行更容易實施風險定價,可以通過合理的貸款定價取得較高回報。中小企業是市場經濟中最具生機和活力的經濟體,往往率先從經濟危機中復甦,並會有更大的發展。
中小企業在發展過程中應該充分利用各種機會和優勢,努力完善自己,熟話說得好:最不會拋棄自己的人就是自己。企業自身的能力提高了,獲得的融資機會也更多、條件也更便利,當然也更能使自己變得更強,這樣才是一個良性循環,也才算是真正解決了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
由此看出,中小企業中出現融資難的現狀取決於很多方面,主要有三個因素,分別是抵質押擔保規模小、財務制度不健全以及缺乏競爭力,對於融資難的問題要提高並完善企業,應該要發揮好中小企業自身的良好優勢。以上是對中小企業融資真實案例中存在問題的回答,若有其他疑問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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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計劃書怎麼寫
股權融資和債權融資有什麼區別

㈤ 如何解決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

中小企業怎樣敲開銀行門
中小企業是我國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發展中小企業對於完善我國市場經濟體制,實現整個社會的現代化,為國有大中型企業改革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
目前,由於思想認識上的偏差,國有商業銀行對中小企業往往不願提供貸款支持,他們的資金籌措受到很多限制。要想更快更好地發展中小企業,資金籌措問題不解決,目標是很難實現的。
中小企業緣何缺乏金融支持
我國中小企業難以通過正常渠道獲得銀行的貸款,特別是國有商業銀行的貸款,主要有以下幾方面原因:一是中小企業信用等級低,資信相對較差,取得抵押擔保貸款困難;二是一些中小企業借改制之機逃避銀行債務,三是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的經營成本和交易成本較高;四是大多數中小企業是非國有企業,有些銀行受傳統觀念和行政干預的影響,對非國有中小企業貸款不夠熱心;五是缺乏專門為中小企業貸款服務的金融機構;六是缺乏中小企業貸款擔保機構。
中小企業怎樣贏得銀行青眯
改善自身的籌措環境:如中小企業應當積極參加信用保險和信用擔保,改善自身的融資環境。國家已經考慮建立規范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中小企業應當抓住機遇,積極配合這一機制的運行。另外中小企業應當加強資金的監督與管理,不斷提高資金效益,為進一步籌集資金創造條件。
建立規范的現代企業制度:沒有規范的現代企業制度,中小企業就很難找到高水平的管理者。
而沒有高水平的管理者,企業的資金籌集渠道也就很難暢通。只有建立規范的現代企業制度,中小企業的產權交易、資產重組等需要新增資金的渠道才能暢通,才能在資本市場是進行融資活動。
不斷進行產業結構調整: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要想得到廣泛的資金支持,中小企業必須不斷地優化自己的產業結構,增強自己的市場競爭力。國家在資金支持方面的重點,是那些產品科技含量高,市場潛力大的中小企業。中小企業應當注意產業升級和轉化問題,找准自己的位置,注意專業化分工,必要是可以向中西部地區、向不發達地區、向國外轉移。
利用好國際金融公司的資金:國際金融公司有意向我國中小企業具有示範作用的項目提供融資,來推動我國中小企業的發展。具體做法是,通過有限追索權項目融資的方式,幫助項目融通資金。國際金融公司通過與投資者直接進行項目合作,協助進行項目設計以及幫助籌資來促進外國在我國投資。國際金融公司在為中國積極開發海外銀團貸款市場方面起著帶頭作用。貸款對象主要好似有一定規模、主營業務集中,在行業中居領先地位,企業有長期發展戰略,願意採用明晰的財務會計制度的民營企業。
構建金融支持體系迫在眉睫
根據對中小企業金融支持不力的實現,應採取綜合治理措施,建立有中國特色的中小企業金融支持體系。
加強中小企業金融支持的法律法規建設。世界上許多國家和地區都注意在法律法規方面對中小企業進行金融支持,而且成立專門的政府管理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方面的服務。我國在中小企業方面的立法明顯滯後,有關中小企業金融方面的專門法律法規基本上還沒有制定。因此,盡快制定《中小企業法》和《中小企業銀行法》是當務之急。只有這樣,中小企業的經營和融資才有法律保障。
建立中小企業專門基金。世界許多國家專門為中小企業服務的基金很多,如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基金、特定用途基金、中小企業互助基金。為了盡快解決我國中小企業貸款難問題,建議盡快建立中小企業專門基金。基金的來源和用途要合理加以規范,提高基金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制定有利於中小企業融資的特殊優惠政策。當前,我國待制定的有利於中小企業融資的優惠政策主要有:(1)保持國有商業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份額政策;(2)提高商業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積極性的政策;(3)修改國有商業銀行企業信用等級評定標準的政策;(4)建立規范的小企業抵押貸款制度的政策;(5)容許符合條件的實現股份制改造的中小企業以股票、債券等非信貸方式融資的政策;(6)對高新技術中小企業實施資金扶持計劃的政策;(7)對中小企業中的"特定事項"實施資金扶持的政策。
建立健全中小企業金融支持社會輔助體系。主要是建立健全中小企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如中小企業資信評估結構、中小企業投資融資信息服務結構、中小企業會計師事務所、中小企業律師事務所、中小企業聯合會等。對有發展潛力的高新技術型中小企業,也可以用"商業孵化器"及風險融資方式進行支持。
參考資料:http://www.moneyex.cn

㈥ 當前中小企業融資的存在問題及對策

中小企業的迅猛發展已成為我國經濟發展的強勁動力之一,隨著我國加入WTO及市場競爭的進一步加劇,中小企業的發展面臨著前所未有的困難。如何正確認識中小企業發展中融資存在的問題,並針對這些問題提出解決的對策,對中小企業的發展,乃至整個國民經濟的健康發展都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本文從中小企業所面臨的現狀分析其發展中存在的問題,並提出了相應的對策。
關鍵詞:惜貸;融資渠道;融資策略;風險;信用評級
一、中小企業融資現狀及存在問題
中小企業缺乏資金支持,融資相當困難,特別是非國有中小企業的融資難就更加突出。資金短缺,生產能力不能充分有效地發揮,已成為制約中小企業發展的主要問題之一。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金融機構的「惜貸、恐貸、拒貸」現象;現行上市融資、發行債券、信託融資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導向不完備(剛推出的中小企業板,進入門檻仍較高,絕大部分中小企業仍難以進入);風險投資機構少、規模小;區域性資本市場不健全,財政扶持能力不足,招商渠道太少,信用擔保剛剛起步等,都使企業缺乏有效的資金補充機制。同時,國家加強宏觀調控,銀根抽緊,商業銀行加強金融風險防範,人民幣市場利率管制尚未完全放開等,也嚴重影響著中小企業的融資問題。所以,「融資難」這一老大難問題仍然沒有從根本上解決。據統計,中小企業90%以上的資金源於企業內部籌集、家人和朋友,還有各種非正常的渠道(如私下高息借款、攬蓄等),這些不僅加重了企業經營成本,也擾亂了正常的金融秩序。
二、新形式下的中小企業融資策略
(一)建立中小企業行業協會或聯盟
這種協會或聯盟應是互助型的,它不僅可以為協會或聯盟內的中小企業提供經營所需的信息,而且可以為中小企業相互間交流人才、技術、管理、資金等提供場所和條件。協會或聯盟內的中小企業應加強互助合作,資金充裕的企業可以為其他企業提供資金支持,技術先進的企業則可以為其他企業提供技術指導,還可以相互間提供貸款擔保。這樣,某些中小企業的融資困難則可以在協會或聯盟內得到解決。而且,這種協會或聯盟為其以後發展為集團公司或聯營公司奠定了基礎。
(二)創造新的直接融資方式
直接融資具有能夠得到不需要償還的外部所有權融資、改善企業資產負債結構、有效配置社會資源等優勢,是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渠道單一的重要途徑。 一是對中小企業進行股份制改造。股份合作制吸收了股份制和合作制的優點,更適合當前中小企業的具體情況。它通過清產合資、確認股權後再進行招股、擴股,在吸引社會閑散資金方面具有重大作用。二是發展創業投資基金。風險投資基金,是一種以長期股權投資方式投資於某一產業,特別是出於創業階段的新興產業,以追求因企業成長而獲得的長期收益為目標的一種投資基金。此類基金最直接的收益者是從事高新技術的新興中小企業,其功能之一在於將成千上萬分散的中小額風險投資資金集聚起來,形成一定規模的風險投資。建立風險投資基金有助於加快高新技術的產業化,有助於區域性科技型中小企業特點的直接投資方式。三是發展多層次的資本市場。

期刊文章分類查詢,盡在期刊圖書館我國可在滬深兩個證券交易所以外交易成本較低、准入較寬松的二板市場和地方櫃台交易市場,為本地小企業提供交易場所。
(三)拓展間接融資渠道
根據中小企業的生產經營和資金運動的特點,推出靈活的、多樣化的結算工具,暢通匯路,為中小企業提供方便快捷的結算工具。應盡快加大對中小企業的托收承付、匯票承兌與貼現業務。另外,還應利用金融機構網點眾多、佔有信息量大的行業優勢,為中小企業提供市場商機、經濟政策、經營與投資決策咨詢等多方面的信息服務。另外,我們還可以在其他方面拓展中小企業的融資渠道,擴大其資金來源,在政策上給予積極且持久的扶持與傾斜,並逐步實現其在融資方面與大中型企業真正的「國民待遇」。
(四)構建完善的法律保障體系
現有針對中小企業的法律條文主要是《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條例》和《鄉鎮企業法》,這兩部法規是按所有制性質和不同的組織形式分類立法的,缺乏統一的立法標准和行為規范。在金融信貸方面更是缺乏專門針對中小企業的扶持保護法規。借鑒發達國家和地區的經驗,為中小企業發展提供各方面的政策和金融支持離不開立法支持。法律保證可從以下幾個層次進行考慮:保護中小企業的法律,如美國的《小企業法》,日本的《中小企業法》;專業性、區域性或行業性的法律,如美國的《小企業技術創新開發法》,日本的《中小企業金融公庫法》。反對壟斷的法律,如美國的《謝爾曼反托拉斯法》和德國的《反不正當競爭法》。加快有關中小企業信貸制度的立法。應盡快指定有關部門組織制定有關中小企業貸款的法律或規定。首先,要劃分中小企業的分類標准,明確中小企業的界定方法。其次,要明確各類金融機構在中小企業信貸制度中的作用和功能,制定中小企業貸款的具體管理方法和鼓勵措施。再次,要落實政府支持中小企業貸款的財政資金渠道、執行機構及管理辦法。
(五)建立和完善為中小企業融資的信用擔保體系
政府要引導中介機構經過科學評估和論證,建立企業經濟檔案和法定代表人的信用檔案,建立健全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企業信用體系。修訂國有商業銀行信用等級的評定標准。目前我國國有商業銀行的貸款信用評級不利於中小企業,含有對中小企業的心理歧視。實踐證明,盲目擴大經營規模的綜合型企業集團並不比專業化生產的中小企業更能適應市場的變化和產生更穩定的效益,信用更強。因而,國有商業銀行在企業信用等級的評定上也應及時調整策略,變重視企業經營規模為重視企業經營效益,取消某些歧視性的評價項目。 根據我國的實際情況,結合其它國家的經驗,我國中小企業貸款擔保體系應該是一個以政府擔保為主,其它擔保形式並存的中小企業信貸擔保體系。可成立多種形式的信貸擔保機構,開辟多種渠道籌集擔保基金:由政府、社會中介組織、企業和銀行共同建立中小企業貸款擔保基金;切實改進中介機構的服務,簡化手續,降低標准;金融機構可適當擴大有效財產的抵押范圍。
(六)積極尋找風險投資資金
我國約有95%以上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其資產在1000萬元以下,企業規模小造成費用投入不足,一些成果因企業財力不足不能進入測試而被束之高閣。因此,對於那些處於良好發展階段且有良好前途的高新技術中小企業,應積極與國內外的風險投資機構建立聯系,尋找風險投資資金。同時,中小企業應健全內部管理制度,規范其生產經營運作,塑造其良好形象,並應當加強其信息交流和商務溝通,從各種渠道,包括政府部門、咨詢公司、銀行等各方面獲取信息,積極與國內外的風險投資機構進行交流,尋找其支持和幫助。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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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葉林:《我國民營中小企業融資問題分析》,《四川教育學院學報》。

㈦ 中小企業融資面臨的問題有哪些

一、我國中小企業融資問題
我國中小企業普遍存在著融資困難的現狀,具體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融資途徑不暢通
從內源融資來看,我國中小企業的現狀不盡人意,一是中小企業分配中留利不足,自我積累意識差。二是現行稅制使中小企業沒有稅負優勢。三是折舊費過低,無法滿足企業固定資產更新改造的需要。四是自有資金來源有限,資金難以支持企業的快速發展。從外源融資來看,中小企業可以選擇銀行貸款、資本市場公開融資和私募融資等三種渠道,但目前我國中小企業的外源融資渠道方面並不暢通。
(二)融資結構不合理
主要表現在:(1)我國的中小企業發展主要依靠自身積累、嚴重依賴內源融資,外源融資比重小。單一的融資結構極大地制約了企業的快速發展和做強做大。並且在外源性融資中,中小企業一般只能向銀行申請貸款,主要表現為銀行借款;(2)在以銀行借款為主渠道的融資方面,借款的形式一般以抵押或擔保貸款為主;(3)在借款期限方面,中小企業一般只能借到短期貸款,若以固定資產投資進行科技開發為目的申請長期貸款,則常常被銀行拒之門外。
(三)融資成本較高
企業的融資成本包括利息支出和相關籌資費用。與大中型企業相比,中小企業在借款方面不僅與優惠利率無緣,而且還要支付比大中型企業借款更多的浮動利息。同時,由於銀行對中小企業的貸款多採取抵押或擔保方式,不僅手續繁雜,而且為尋求擔保或抵押等,中小企業還要付出諸如擔保費、抵押資產評估等相關費用。正規融資渠道的狹窄和阻塞使許多中小企業為求發展不得不從民間高利借貸。所有這些都使中小企業在市場競爭中處於不利地位。
二、我國中小企業融資問題的原因分析
我國中小企業融資問題的原因,分別來自於企業本身、銀行與政府三個方面。
(一)企業信用等級低,融資意識淡薄
中小企業自身信用等級低,這是其普遍存在的現象。中小企業自身規模有限、資金缺乏、信用水平低、沒有完整的企業規劃、倒閉率高、貸款償還違約率高。中小企業一般是由具有血緣關系的人共同創立,大多實行家族式管理,產權結構不明晰,企業經營效率不高,開拓新的市場難,不能有效地避免市場風險,影響了中小企業的償債能力,造成了其履約能力的下降。銀行的首要目標是安全性、流動性和收益性,然而中小企業的高倒閉率和高違約率使得銀行難以遵守安全性和收益性原則,導致銀行不願放貸。
同時,中小企業對金融系統市場化程度的提高嗅覺不靈敏,主動出擊意識不強,而且缺乏高素質的金融人才,對金融市場和融資工具生疏和不懂得樹立和宣傳自身金融形象,從而束縛自身開拓融資渠道的可能性。
(二)金融體系不完善,銀企信息不對稱
1.缺乏市場化的利率調節機制,損害銀行對中小企業的貸款積極性。從國外的情況來看,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平均利率,一般都要高於市場的平均利率水平。美國的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的利率就比對大企業的貸款利率水平高出1~1.5個百分點左右。但是中國中央銀行目前對利率和收費的規定是固定的,自由浮動的范圍十分有限,這種機制不利於金融機構向中小企業貸款。限制金融機構對金融服務和產品的收費會挫傷金融機構調查和收集中小企業信息的積極性,從而影響向中小企業提供貸款和其他金融服務。
2.信用擔保體系的不完善,中小企業尋求擔保困難。我國從1999年才開始進行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的工作試點,存在著擔保機構不多,擔保資金不充足,擔保手續繁雜等諸多問題。而且,許多擔保機構實行會員制,中小企業需要交納一定的押金才能成為會員,增加了企業的融資成本,也增加了擔保的難度。出於對自身利益的保護,銀行則在中小企業的擔保貸款問題上又比較謹慎。同時,銀行對抵押物的要求十分嚴格,目前國內銀行一般偏好於房地產等不動產的抵押。而中小企業大多受經營規模所限,固定資產較少,土地房屋等抵押物不足,一般很難提供合乎銀行標準的抵押品。
3.銀企信息不對稱和銀行的不利選擇。許多中小企業為實現融資目的,往往會想盡一切辦法,甚至不惜弄虛作假。這不僅會產生有損銀行與投資者利益的道德風險,亦會進一步損毀企業自身的社會公信度。因此,銀行要向中小企業提供貸款,只有加大人力資源的投入以提高信息的收集和分析質量,否則銀行的貸款違約率將會很高。同時,由於中小企業對資本和債務需求的規模較小,金融機構為規避自身的經營風險和降低經營成本,只有選擇不向中小企業貸款。
(三)政府扶持力度不夠,政策不配套
政府在中小企業融資問題上起著不可忽視的作用。美國、日本、西班牙等國家都設有專門的政府部門和政策性金融機構為中小企業發展提供資金幫助。在我國,長期以來,政府在資金、稅收、市場開發、人才、技術、信息等方面一直給予國有大中型企業特殊的扶持,造成了中小企業市場競爭環境的不確定和競爭條件的不平等。同時,由於政策原因導致我國中小企業基本無法進行直接融資。深滬交易所要求上市公司注冊資本在5000萬元以上,這使處於成長期的效益好但規模較小的企業難以進入證券市場。同時債券市場上,受到「規模控制、集中管理、分級審批」的約束,中小企業也很難以發行債券方式籌集資金,因此直接融資渠道基本沒有。
我國2003年實施的《中小企業促進法》,雖然以法律條文的形式為廣大中小企業的發展、融資提供了保護和支持。但是該法在內容上相當原則,缺乏具體的優惠政策和措施,也缺少相應的配套法規和制度,最終導致政府對中小企業的扶持很多都沒有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