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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貸款本息回收總結

發布時間: 2022-06-12 10:37:05

❶ 助學貸款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學生申請須知

特別提示:
1、借款合同一旦生效,借款學生的個人信息和借款情況將直接進入人民銀行個人徵信系統,自動產生出借款學生的信用記錄,成為借款學生的「第二身份證」。如果借款學生不能按時還本付息,所拖欠的利息和本金會如實反映在信用記錄中,形成不良記錄,對今後的就業、出國、消費、辦理銀行信用卡及車貸、房貸都造成一定程度的影響;
2、未按貸款合同約定期限歸還貸款的,銀行將根據實際逾期金額和逾期天數計收罰息,罰息利率為正常借款利率的130%,不計復利。
3、必須保證申請信息真實、完整、准確、有效,否則將導致申請失敗。

一、貸款對象
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學校名單以教育部公布的為准)的本專科學生、碩士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生。
二、貸款條件
申請生源地貸款的學生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三)已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在讀學生;
(四)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共同借款人戶籍均在本縣(區);
(五)學生當年沒有獲得其他助學貸款;
(六)符合以下特徵之一,家庭經濟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學生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
1.農村特困戶和城鎮低保戶;
2.孤兒及殘疾人家庭;
3.遭受天災人禍,造成重大損失,無力負擔學生費用;
4.家庭成員患有重大疾病;
5.家庭主要收入創造者因故喪失勞動能力;
6.無穩定收入的單親家庭;
7.老、少、邊、窮及偏遠農村的家庭經濟困難家庭;
8.父母雙方或一方失業的家庭;
9.家庭年現金總收入低於8000元人民幣;
10.其他家庭經濟困難家庭。
三、共同借款人條件
共同借款人和借款學生共同承擔還款責任。共同借款人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共同借款人原則上應為借款學生父母;
(二)如借款學生父母由於殘疾、患病等特殊情況喪失勞動能力或民事行為能力的,可由借款學生其他直系親屬作為共同借款人;
(三)如借款學生為孤兒,共同借款人則為其他法定監護人、或自願與借款學生共同承擔還款責任的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四)共同借款人戶籍與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均在本縣(區);
(五)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學生父母時,年齡原則上在25~60周歲之間;
(六)已獲得開發銀行貸款的借款學生原則上不能做為其他借款學生的共同借款人。
四、貸款用途
生源地貸款原則上用於借款學生的學費和住宿費。當貸款金額高於學費和住宿費實際需求時,剩餘部分可用於學生生活費。
五、貸款額度
每個學生每年申請的貸款額度不低於1000元,不超過6000元,具體金額根據學生學費和住宿費實際需求確定。如借款學生申請的貸款金額大於學費和住宿費合計金額,則貸款資金首先用於繳納學生的學費和住宿費,剩餘貸款資金可以用於借款學生的生活費。
六、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原則上按全日制本專科學制加10年確定,最短不低於6年,最長不超過14年(參見下表)。學制超過4年或繼續攻讀碩士研究生學位、第二學士學位的,相應縮短學生畢業後的還貸期限。生源地貸款到期日為9月20日。生源地貸款原則上不展期。
生源地貸款期限確定表
學制類型 年級 最長貸款年限
專科
(三年制) 一年級 13
二年級 12
三年級 11
專升本 一年級 12
二年級 11
本科 四年制一年級和五年制一、二年級 14
四年制二年級和五年制三年級 13
四年制三年級和五年制四年級 12
四年制四年級和五年制五年級 11
碩士研究生 一年級 10
二年級 9
三年級 8
七、貸款利率
貸款利率執行貸款發放時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貸款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貸款利率每年12月21日調整一次,調整後的利率為調整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同期同檔次貸款基準利率。
八、生源地助學貸款的申請流程
1.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登錄學生在線服務系統(網址:http://www.csls.cdb.com.cn)進行貸款申請,填寫個人基本信息和申請信息,導出並列印《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貸款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一式兩份。首次申請貸款的學生需持申請表前往高中、村(居)委會、鄉鎮(街道)民政部門任一單位進行資格審查並加蓋公章(高中加蓋學生處、教務處、學校公章均可)。
2.學生和共同借款人持蓋章的申請表一式兩份,身份證、戶口簿和高校錄取通知書(在讀學生持學生證)原件及上述材料復印件一式兩份向縣資助中心提交借款申請。縣資助中心對借款學生進行審查,審查通過後與借款學生簽訂《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借款合同一式4份,學生、共同借款人、縣資助中心和開發銀行分行各持一份。借款合同由分行統一印製,待分行審批通過後正式生效;縣資助中心同時列印《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貸款受理證明》,蓋章確認後交學生隨同借款合同一並帶到高校報到。
再次申請貸款時,借款學生不需要再進行資格審查,只需提交經本人簽字的申請表和學生證復印件各一式兩份即可。如借款學生(或共同借款人)不能前往受理現場,共同借款人(借款學生)可持借款學生(或共同借款人)的《授權委託書》辦理申請。

3.學生持借款合同和貸款受理證明到高校報到,提請高校在生源地貸款管理系統內錄入回執信息,列印《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回執單》(以下簡稱「合同回執單」),合同回執單一式兩份,蓋章後交學生。學生報到後應及時將高校蓋章確認的合同回執單以郵寄或其他有效方式送達縣資助中心,縣資助中心和分行各執一份,如遇特殊情況,學生應主動與縣資助中心聯系。在借款合同規定日期內縣資助中心未收到合同回執單,視同該學生撤銷借款申請。
九、關於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寶)
2010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資金發放、資金劃轉和本息回收通過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寶)完成。由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寶)對借款學生進行實名認證並統一開立個人賬戶,用於生源地貸款發放和本息回收。學生可在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寶)指定的銀行開立結算賬戶,與個人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寶)賬戶綁定後,剩餘貸款資金可提現用於生活費。(貸款成功後,學生可通過在線服務系統關注支付寶使用辦法或通過登錄支付寶網站了解相關操作)。

❷ 關於生源地貸款和學費的問題。

生源地助學貸款常見問題及解答

一、業務知識部分

(一)貸前事項

1.受理時間

(1)新生每年何時可以開始申請助學貸款?

關鍵字:生源地,新生,申請

答復:學生收到高校錄取通知書後,即可登錄學生在線服務系統進行申請。在網路中搜索「國家開發銀行助學貸款信息網」,或直接在瀏覽器中輸入網址:http://www.csls.cdb.com.cn。

(2)每年續貸生何時可以開始申請助學貸款?

關鍵字:生源地,續貸生,申請

答復:每年4月1日以後,續貸生可登錄學生在線服務系統進行申請。

(3)每年受理截至時間是什麼時候?

關鍵字:生源地,受理,截至時間

答復:新生、續貸生的受理截至時間均由各省資助中心與當地分行確定,您可向當地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的老師咨詢。

2.貸款對象

(1)考上哪些高校的學生可以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

關鍵字:生源地,申請,高校

答復:高校以教育部每年公布的名單為准,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學生在登錄學生在線服務系統進行申請時,可查詢到有資格的高校。

(2)哪些學生可以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

關鍵字:生源地,申請,學生

答復: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的本專科學生、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生。高校在讀學生當年在高校獲得了國家助學貸款的,不得同時申請生源地貸款。

3.貸款條件

(1)申請生源地貸款的學生須符合哪些條件?

關鍵字:生源地,學生,條件

答復:學生已收到高校錄取通知書,或是高校在校生;學生本人入學前的戶籍與共同借款人的戶籍均在本區縣;學生當年沒有獲得其他助學貸款;學生所在家庭經濟困難(需具備有關證明),詳細內容您可以向當地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的老師咨詢。

(2)共同借款人的條件是什麼?

關鍵字:生源地,共同借款人,條件

答復:共同借款人原則上為借款學生父母或者法定監護人,戶籍必須與借款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一致;如借款學生父母由於殘疾、患病等特殊情況喪失勞動能力或民事行為能力的,可由借款學生其他直系親屬作為共同借款人;已獲得開發銀行貸款的借款學生原則上不能做為其他借款學生的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非父母時,年齡必須在25-60周歲之間,辦理時共同借款人如超過60歲請更換共同借款人。

(3)如果借款學生為孤兒,共同借款人由誰擔當?

關鍵字:生源地,孤兒,共同借款人

答復:如果借款學生為孤兒,共同借款人則為其他法定監護人、或自願與借款學生共同承擔還款責任的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4. 申請所需材料

(1)初次申請需要哪些材料?

關鍵字:生源地,初次申請,材料

答復:初次申請所需材料包括:蓋章的申請表、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和高校錄取通知書(在讀學生持學生證)及上述材料復印件;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戶口簿原件需出示,以及資助中心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詳細內容您可以向當地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的老師咨詢。

(2)再次申請需要哪些材料?

關鍵字:生源地,再次申請,材料

答復:再次申請所需材料包括:本人簽名的申請表和學生證復印件。如借款學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不能前往受理現場,另一方可持《授權委託書》辦理申請。從2011年起,新版生源地助學貸款合同條款約定,借款學生與共同借款人互為授權委託關系,故不需再簽訂《授權委託書》。

5. 貸款用途

(1)生源地貸款可以用在哪些方面?

關鍵字:生源地,用途

答復:生源地貸款原則上用於借款學生的學費和住宿費。當貸款金額高於學費和住宿費實際需求時,剩餘部分可用於學生生活費。

6. 貸款額度

(1)每個學生每年可以申請多少貸款?

關鍵字:生源地,貸款額度

答復:每個學生每年申請的貸款額度不低於1000元,不超過6000元,具體金額根據學生學費和住宿費實際需求確定。

7. 貸款期限

(1)生源地貸款期限是多少年?

關鍵字:生源地,貸款期限

答復:生源地貸款期限為6-14年,原則上按學制加10年確定,最短不低於6年,最長不超過14年。全日制本專科學制超過4年或繼續攻讀研究生學位、第二學士學位的,相應縮短學生畢業後的還貸期限。

8. 貸款利率

(1)生源地貸款利率是多少?

關鍵字:生源地,貸款利率

答復:貸款利率執行貸款發放時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貸款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貸款利率每年12月21日調整一次,調整後的利率為調整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同期同檔次貸款基準利率。

9. 貸款優惠政策

(1)生源地貸款有哪些優惠政策?

關鍵字:生源地,優惠政策

答復:借款學生在校期間的利息全部由財政補貼;畢業後兩年為寬限期,只需償還利息。畢業當年為寬限期第一年,寬限期到畢業第二年12月20日為止,以後每年償還本息。

10.
貸款合同簽訂頻度

(1)生源地貸款合同需要每年簽訂嗎?

關鍵字:生源地,簽訂頻度

答復:為了規范貸款管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糾紛,開發銀行規定生源地助學貸款合同一年一簽。初次簽訂貸款合同時,借款學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須同時到場;續貸簽訂合同時,借款學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都可辦理。

(二)貸中事項

1.
支付寶帳戶

(1)借款合同上的支付寶帳戶是做什麼用的?

關鍵字:生源地,支付寶帳戶

答復:國家開發銀行委託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寶)對借款學生統一開立個人賬戶,用於生源地貸款發放和本息回收。貸款發放後,學生可在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寶)指定的銀行開立結算賬戶,與個人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寶)賬戶綁定後,剩餘貸款資金可提現用於生活費。

2.
高校回執

(1)借款學生簽訂合同後,還需辦理哪些事項?

關鍵字:生源地,受理證明,回執

答復:縣資助中心與借款學生簽訂合同後,列印貸款受理證明交學生,學生持借款合同和貸款受理證明到高校報到,提請高校資助中心老師登錄生源地貸款管理系統錄入學生回執及校驗碼。

3.
合同生效

(1)高校提交回執後是否就可以得到貸款?

關鍵字:生源地,合同生效

答復:高校提交回執後,縣資助中心要等該縣本年簽訂合同的所有學生的回執都收到後,進行核對,在系統內完成申請匯總,提交省資助中心。省資助中心對各縣資助中心提交的材料進行匯總,審核無誤後蓋章隨同各縣匯總表報分行審批。分行審批通過後通知省/縣資助中心辦理貸款發放和資金支付手續。

(2)審批未通過的貸款怎麼辦?

關鍵字:生源地,合同生效

答復:審批未通過的借款,分行會通知省資助中心,並通過省資助中心告知縣資助中心組織借款學生和共同借款人重新辦理有關手續。辦理完畢後再分批報分行重新審批。

審批謝絕的借款,由縣資助中心通知借款學生和共同借款人,同時不再受理該學生本年度的借款申請。

4.貸款申請收費

(1)申請貸款時是否收取相關收費?

關鍵字:貸款申請,收費

答復:申請貸款時不應收取任何相關收費。

5.貸款發放

(1)貸款發放的步驟是怎樣的?

關鍵字:生源地,貸款發放

答復:貸款經分行審批通過後,貸款資金劃付至借款學生個人支付寶賬戶;並在3個工作日內將貸款資金從個人支付寶賬戶歸集至借款學生就讀高校的銀行賬戶,同時通過簡訊、郵件通知借款學生。

(2)借款學生如何了解貸款發放的進程?

關鍵字:生源地,發放進程

答復:學生可登錄學生在線服務系統查看貸款審批進程及發放結果,您也可以向當地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的老師咨詢。

(3)為什麼申請貸款時有額度控制?

關鍵字:申請,額度,控制

答復:開行的貸款規模雖受國家宏觀經濟控制以及人民銀行信貸規模的約束,但對於助學貸款業務,我行會按照國家政策做到「應貸盡貸」。

(三)貸後事項

1.正常還款

(1)如何進行正常還款?

關鍵字:生源地,正常還款

答復:
借款學生畢業當年9月1日起的借款利息自行承擔。畢業後第三年起,應按年償還本金,每年需償還的本金按等額本金方式計算,具體數額及還款結果請登錄學生在線服務系統查詢(www.csls.cdb.com.cn)。

每年12月20日為還款日,最後一年的還款日為當年9月20日,節假日不順延。請您提前5天將還款資金存入指定賬戶。

注意事項:

①仍未採用支付寶還款方式的貸款同學請申請變更為支付寶還款。

②為防止因少量差額導致還款失敗,同學們存入還款金額時請多存10元,多出的部分不會被扣除。

③支付寶會在還款日前5天向同學們的手機發送還款提示簡訊,為方便同學們還款,避免造成被動違約,請同學們務必及時登錄學生在線服務系統變更自己的手機號碼。(非常重要)

2.提前還款

(1)關於提前還款?

關鍵字:生源地,提前還款

答復:

①時間:目前,除了11月份系統進行年度結息期間不能提前還款,其他各月學生均可以提前還款。每年1月至10月、12月的10日前您可以登錄學生在線服務系統或前往縣級資助中心提交提前還款申請。您可以提前一次償還一個或多個合同的全部本金和利息。

②利息計算:利息計算至當月20日,如當月10日之後申請將視作申請下月提前還款,利息計算至下月20日。

③還款:當月15日前將足額資金充值存入個人支付寶關聯賬戶中進行還款。如資金不足,則視作自動放棄提前還款申請,不做逾期處理,下月可繼續申請。

3.逾期還款

(1)如何進行逾期還款?

關鍵字:生源地,逾期還款

答復:除11月外,每月20日前都可進行逾期貸款還款。自付本息後,如當年12月20未及時還款,將被視作貸款逾期,並自12月21日起產生罰息,逾期罰息為當期利率的130%。逾期還款時應還本息包括逾期本息和截止還款當月20日的罰息。具體金額可登錄學生在線服務系統查詢。

4.畢業確認

(1)畢業確認是什麼?

關鍵字:畢業確認

答復:畢業當年學生要在學生在線系統中進行畢業確認,沒有進行畢業確認的借款學生不能予以畢業。借款學生登錄學生在線系統時應更新個人聯系信息,以便日後學生接收提醒簡訊,及時還款。

5.合同變更

(1)如何進行身份信息變更?

關鍵字:身份信息變更

答復:借款學生或共同借款人由於更名或變更身份證號碼需本人持公安部門身份信息變更相關證明到縣中心申請辦理。

縣中心老師核對無誤後在生源地貸款管理系統內對借款學生或共同借款人的身份信息進行變更,列印變更單一式兩份,經借款學生或共同借款人簽字和縣中心負責人審核後生效,借款學生和縣中心各留存一份。

(2)如何進行就學信息變更?

關鍵字:就學信息變更

答復:借款學生因休學、升學、留級、跳級、退學、開除學籍、出國、轉學等原因需要對高校名稱、入學年份、學制或畢業年份進行變更。需到縣中心現場申請辦理。

縣中心老師核對無誤後在生源地貸款管理系統內對借款學生的就學信息進行變更,列印變更單一式兩份,經借款學生或共同借款人簽字和縣中心負責人審核後生效,借款學生和縣中心各留存一份。

(3)借款學生由本科考入碩士,如何進行就學及還款信息變更?

關鍵字:本科考入碩士,就學信息變更

答復:借款學生由本科考入碩士,應及時進行就學信息變更,這樣在校期間就可繼續享受國家財政貼息政策,不需要自己承擔借款利息。如未及時進行就學信息變更,自本科畢業起產生的借款利息將由借款人自付。與財政貼息

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及碩士錄取通知書到縣資助中心辦理,縣中心老師核對無誤後在生源地貸款管理系統內變更合同貼息起止日、寬限期和到期日等事項,由開發銀行審批通過後方能生效。

6.聯系方式變更

(1)我的聯系方式變更了,應如何修改?

關鍵字:聯系方式,變更

答復:請登陸學生在線服務系統,在我的信息中直接修改即可。

7.徵信與違約後果

(1)學生未按期總額還款會帶來哪些後果?

關鍵字:違約,後果

答復:助學貸款違約後果包括:

①失約懲戒:未按貸款合同約定按時歸還貸款本金的,根據實際逾期金額和逾期天數計收罰息,罰息利率為正常借款利率的130%。

②失信懲戒:按照國家相關規定,開發銀行將對多次逾期、惡意拖欠貸款的借款學生採取以下措施:

ⅰ將違約學生信息及共同借款人信息載入人民銀行個人徵信系統。一旦不良信用記錄被載入個人徵信系統,將直接限制學生及共同借款人的個人信用卡、購房、購車貸款等幾乎所有與金融機構有關的金融產品的申請與使用;

ⅱ 將違約學生信息載入畢業生學歷查詢系統,並向違約學生及共同借款人就業單位通報違約情況。這將對違約學生的就業,參加各種社會招聘考試等活動產生較大影響;

ⅲ 違約情節嚴重的貸款人還將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2)中國個人徵信系統是什麼?

關鍵字:個人徵信

答復:中國個人徵信系統是由中國人民銀行組織,各商業銀行建立的個人信用系統。其信息包括三大類:一是身份識別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工作單位等;二是貸款信息:包括貸款發放銀行、貸款額、貸款期限、還款方式、實際還款記錄等;三是信用卡信息。根據國家相關文件規定,對沒有按照協議協定的期限、數額歸還國家助學貸款的學生,經辦銀行對違法貸款金額計收罰息,並將其違約行為載入個人徵信系統,金融機構不再為其辦理新的貸款和其他授信業務。

(3)個人信用記錄是什麼?

關鍵字:個人信用記錄

答復: 個人信用記錄可以用作向銀行借款的信譽抵押品,為個人方便快捷優惠的辦理貸款、信用卡等業務提供幫助。開發銀行為每一位借款學生都建立了個人信用記錄,並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的要求,將同學們的個人信用記錄定期報送中國個人徵信系統。擁有個人信用記錄以後,相當於建立了一個個人的信用檔案,每一次按時向銀行償還貸款和信用卡透支額,都將收集在個人信用記錄中,為你積累信用財富。為了不讓自己的個人信用記錄留下抹不去的污點,請同學們切記履行貸款合同約定的還款義務,按時足額還款。

8.聯系我們

(1)國家開發銀行助學貸款信息網網址是什麼?

關鍵字:助學貸款,信息網,網址

答復:網址為http://www.csls.cdb.com.cn/,同學們可以在該網站上了解助學貸款相關政策、動態、常見問題解答,並下載相關資料。該網站不需注冊直接登錄,並提供鏈接至學生在線服務系統。

(2)國家開發銀行學生在線服務系統網址是什麼?

關鍵字:助學貸款,在線服務系統,網址

答復:生源地助學貸款網址為https://sls.cdb.com.cn/,高校助學貸款網址為https://www.csls.cdb.com.cn/,同學們可以在學生在線服務系統上申請助學貸款、提前還款,查詢貸款狀態、還款計劃和還款記錄,進行個人信息變更、共同借款人信息變更和個人賬戶變更。

(3)支付寶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網址是什麼?

關鍵字:支付寶,第三方支付平台,網址

答復:支付寶網址為http://www.alipay.com/,同學們可以在該網站進行實名認證、卡通認證、賬戶充值等操作。該賬戶除可以進行助學貸款業務相關操作外,也能正常使用支付寶提供的網上購物、網上轉賬等其他功能。

二、系統操作部分

(一)學生

1.用戶注冊與登錄

(1)如何登錄學生在線服務系統?

關鍵字:學生在線服務系統,登錄

答復:在網路中搜索「國家開發銀行助學貸款信息網」,或直接在瀏覽器中輸入網址:http://www.csls.cdb.com.cn。

(2)忘記密碼了怎麼辦?

關鍵字:學生在線服務系統,忘記密碼

答復:可通過頁面上的密碼找回功能,通過回答預留的問題重設密碼;或聯系所屬區縣資助中心老師,由老師重置密碼。

(3)為什麼系統提示該學生已經存在,無法注冊?

關鍵字:學生在線服務系統,無法注冊

答復:同一名學生只能在系統中注冊一次,如果已經有了注冊信息,則系統會提示不需再注冊,直接使用原有注冊信息登錄即可。

(4)訪問學生在線服務系統時,網頁提示「安全證書」錯誤。

關鍵字:學生在線服務系統,安全證書

答復:點「繼續瀏覽此網址」即可(IE瀏覽器版本不同提示也不同),不影響操作。

(5)以前申請過助學貸款,但是沒有注冊過學生在線服務系統,應如何登錄?

關鍵字:學生在線服務系統,登錄

答復:可以使用身份證號登錄系統,在登錄頁面選擇所在高校,錄入身份證號、密碼和驗證碼後,即可登錄系統。

2.貸款申請

(1)在哪裡可以導出貸款申請表?

關鍵字:學生在線服務系統,貸款申請,申請表

答復:登錄學生在線服務系統,進入「貸款申請」模塊,點擊「導出貸款申請表」即可。

(2)支付寶賬戶的初始密碼是什麼,如何查找?

關鍵字:支付寶,賬戶,初始密碼

答復:支付寶賬戶的登錄初始密碼、支付初始密碼和新浪郵箱的登錄初始密碼均是由系統自動生成的8位數字和字母組合,並列印在受理證明上。此外,學生登錄學生在線服務系統後,在首頁也可看到初始密碼。(僅限2011年以後開始使用支付寶賬戶的學生)

3.信息變更

(1)如有修改電話號碼等聯系方式?

關鍵字:學生在線服務系統,電話號碼,修改

答復:登錄學生在線服務系統,在「個人信息變更」中修改聯系方式。

(2)修改個人信息後,老師一直沒有審查確認,會影響還款么?

關鍵字:學生在線服務系統,修改信息,確認

答復:不會影響還款,但是系統中一直顯示變更前信息。

(3)可以將支付寶賬戶變更為代理行賬戶或學生本人其他的支付寶賬戶么?

關鍵字:支付寶,賬戶,變更

答復:目前,不允許將支付寶賬戶變更為代理行賬戶,也不允許替換為學生本人其他的支付寶賬戶。

4.還款

(1)如何查詢學生還款賬戶信息?

關鍵字:學生在線服務系統,還款賬戶

答復:登錄學生在線服務系統,在「貸款及應還款查詢」中查看還款賬戶信息。

(2)如何提前還款,什麼時間還款?

關鍵字:提前還款,時間

答復:目前,除了11月份系統進行年度結息期間不能提前還款,其他各月學生均可以提前還款。具體操作流程為:當月1日—10日,登錄學生在線服務系統,在「提前還款申請」模塊中發起申請,然後於當月20日前將還款資金存入指定還款賬戶,開發銀行將於當月21日從賬戶中劃扣還款資金。

(3)支付寶賬戶沒有做實名認證,是否影響扣款?

關鍵字:實名認證,支付寶,扣款

答復:沒有做支付寶實名認證也可以完成還款賬戶充值,不會影響扣款。

(二)資助中心

1.學生信息維護

(1)登錄系統後,提示有學生個人信息要確認,應該如何操作?

關鍵字:信息變更,確認

答復:在「在客戶管理—學生管理」中選中該學生記錄,點「確認」按鈕,審核並確認變更的信息。

2.貸款申請及合同簽訂

(1)學生忘記回執校驗碼怎麼辦?

關鍵字:回執校驗碼

答復:在「貸款管理—申請與合同審查」中可以找到該學生合同記錄,重新列印受理證明即可。

(2)回執錄入期限已過,但是高校還沒有錄入回執,怎麼辦?

關鍵字:謝絕,回執,期限

答復:在「貸款管理—申請與合同審查」的「明細」頁簽中,可以查找並謝絕未錄入回執的合同,或在「匯總並提交」頁簽中,批量謝絕全部未錄入回執的合同。

3.貸款發放

(1)如何查詢學生貸款是否發放?

關鍵字:發放,查詢

答復:在「貸中管理—貸款發放」中可以查看貸款發放情況,或在「查詢統計—合同與檔案查詢」中,查看借款學生的合同詳細信息,在「發放狀態」處可以看到貸款發放情況。

4.信息變更

(1)學生畢業時間錯誤,應如何修改?

關鍵字:畢業時間,修改

答復:先在「客戶管理—就學信息變更」中將借款學生的入學時間、學制和畢業時間修改正確,然後到「貸後管理—還款計劃變更」中根據畢業時間修改貼息截止日和寬限期。

(2)系統中的學生姓名或身份證號錯誤,導致支付寶無法進行實名認證,應如何操作?

關鍵字:支付寶,實名認證,身份證號,姓名

答復:應先到系統「客戶管理—身份信息變更」中將學生的姓名和身份證號修改正確,再進行支付寶賬戶實名認證。

(3)已經做了還款計劃變更,為什麼還要付本息(或還有逾期本息)?

關鍵字:還款計劃變更,利息,逾期

答復:還款計劃變更審批通過後,只會改變以後的還款計劃,如果在之前已經產生了應付本息或逾期本息,則這部分金額仍需要按原有約定償還。因此,還款計劃變更應在年度結息(11月20日)前完成審批,否則會導致結息結果不準確。

(4)如何將還款賬戶變更為支付寶?

關鍵字:賬戶變更、支付寶

答復:在「客戶管理—賬戶變更」中可以進行賬戶變更操作。

5.還款

(1)什麼時間可以辦理提前還款,如果操作?

關鍵字:提前還款,時間,操作

答復:除每年11月份系統年度結息期間外,其他各月均可申請提前還款。具體操作流程為:當月1日—10日,老師在「貸後管理—提前還款申請」中錄入學生申請,或讓借款學生登錄在線服務系統,在「提前還款申請」中發起申請,然後讓借款學生於當月20日前將還款資金存入指定還款賬戶,開發銀行將於當月21日從賬戶中劃扣還款資金。

6.貸後管理

(1)如何添加學生聯系記錄或催收記錄?

關鍵字:催收記錄,聯系記錄

答復:在「客戶管理—聯系記錄」模塊中可以添加聯系記錄或催收記錄。

(2)為什麼無法導出「還款通知書」和「催款通知書」?

關鍵字:還款通知書,催款通知書

答復:只有當系統執行結息(年度結息、月度結息)後,才能生成並導出還款通知書和催款通知書。具體為:1月—10月的10日以後,可以導出催還通知書;11月20日以後,可以導出還款通知書。

7.其他

(1)為何系統中無法導出文件或導出的文件無法正常打開?

關鍵字:導出,正常打開

答復:一是因為瀏覽器設置有問題,應在瀏覽器的「工具—Internet選項—安全(Internet區域或可信站點區域)—自定義級別」中,將文件下載設置為「允許」,重新登錄後修改生效,可完成文件下載;二是系統不支持使用迅雷、快車等其他下載工具,在彈出下載頁面時,應選擇使用「IE下載」。

(三)高校

1.回執錄入

(1)在哪裡可以查到回執校驗碼?

關鍵字:回執,校驗碼

答復:在學生的貸款受理證明上面可以查看回執校驗碼。

2.賬戶維護

(1)高校賬戶錯了或變更了怎麼辦,如何修改?

關鍵字:高校賬戶,修改,變更

答復:高校用戶登錄系統,在「高校賬戶維護」中可以修改已有賬戶信息,或新增一條賬戶信息。賬戶狀態為「有效」的賬戶會在錄入回執時出現在下拉選擇菜單中。

3.畢業確認

(1)畢業確認的流程是什麼?

關鍵字:畢業確認,流程

答復:本年畢業的學生登錄學生在線服務系統,更新聯系信息後,在「畢業確認申請」模塊發起申請,並導出畢業確認表。然後學生持畢業確認表到高校資助中心蓋章,並由高校經辦人在系統中完成審核。

(2)未做畢業確認會影響學生還款么?

關鍵字:畢業確認,影響

答復:是否完成畢業確認操作,不會影響學生後續還款。

4.到賬查詢

(1)如何查詢某名學生貸款是否發放?

關鍵字:貸款,到賬查詢

答復:先到「回執錄入」中查找該名學生記錄,點擊「合同編號」打開鏈接,在發放狀態欄目中可以查看發放情況。

(2)如何查詢到賬的助學貸款(支付寶模式)都是哪些學生的?

關鍵字:支付寶,到賬,明細

答復:根據支付寶轉賬憑證上的流水號,在「學費到賬查詢」中可以查詢到該筆轉賬記錄,點擊「高校批次流水號」打開鏈接,可以查看該筆到賬資金的學生明細。

5.信息變更

(1)學生的就學信息發生變化(如休學、降級、退學、讀研等),如何在系統中操作?

關鍵字:就學信息,變更

答復:在系統「就學信息變更」中可以修改學生的就學信息。其中,所在高校、入學年份、學制和畢業時間發生變化時,在「就學信息變更」頁簽中操作,且需要縣資助中心審核;院系、專業、專業類別和學號發生變化時,在「非關鍵就學信息變更」頁簽中操作,不需縣資助中心審核。

❸ 生源地貸款是支付哪些具體項目啊

所支付的項目沒有具體的!你交學費的時候有書本費等等之類的!只要開學是你需要多少學費就可以交多少,那就是現金樣的 但是支付時必須交完所有學校所收的費用!剩下的就自己決定!

❹ 生源地貸款繳學費以後,剩餘的錢都會去哪裡

小編最近在網路上看到了很多關於生源地助學貸款的問題,很多同學對於貸款的一些細節都是不清楚的。比如說他們不知道銀行會把這筆錢打到誰的賬戶以及繳費後剩餘的錢會去哪裡。下面小編就來和大家聊一聊生源地貸款繳學費以後,剩餘的錢都會去哪裡?

三、總結

所以生源地貸款繳學費以後,剩餘的錢可能在支付寶里,也可能在學校的賬戶里,隨後就會退給你。看到這里你可能已經明白剩餘的錢的去向了,希望能夠對你提供一些幫助。

❺ 2009江蘇生源地貸款

不是,到學校報道之後還可以

5.19?你說的是老生吧?確定沒有搞錯?

可以追問,希望給分啊!

❻ 關於印發國家開發銀行青海省分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管理操作規程的通知的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做好國家開發銀行青海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依據《國務院關於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國發[2007]13號)、《財政部 教育部 國家開發銀行關於在部分地區開展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試點的通知》(財教[2007]135號)和《國家開發銀行國家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指導意見》及《青海省教育廳 青海省財政廳 人行西寧中心支行關於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有關工作的通知》(青教綜[2008]53號),制定本規程。
第二條 省教育廳為青海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牽頭單位,青海省學生資助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省資助辦)負責對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進行組織、協調和管理,指導各州(地、市)、縣(市、區)教育局建立健全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組織、指導、考核和監督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開展貸款管理和本息催收工作;負責申請、歸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財政貼息資金和風險補償金,並及時足額劃撥到承辦銀行的專用賬戶;依託人民銀行徵信系統的個人資信查詢功能,建立並加強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個人信息管理。
第三條 國家開發銀行青海省分行按照國家信貸政策,科學合理設計貸款方式和期限結構,制訂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操作規程,負責審核、發放和管理貸款,確保貸款渠道暢通,使符合條件且有貸款需求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都能夠申請獲得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並會同省教育廳、省財政廳根據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承貸周期不同階段的特點,建立以學生為中心的家庭、高校和就業單位三地的貸款產品、信息和信用聯結,形成貸款學生借款期間全過程的信用管理。
第四條 各州(地、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成立具有法人資格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州資助中心、縣資助中心),配備相應的專職工作人員,具體組織落實在本地區開展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各項工作。州資助中心主要負責本地區貸款工作的統計匯總,監督檢查等工作。縣資助中心負責組織開展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宣傳、教育工作;負責收集、整理、匯總入學前戶籍為本縣(市、區)的高校新生和在校生的家庭經濟狀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需求等信息;對申請貸款學生的家庭經濟困難情況進行調查、認定;建立學生信用和貸款資格評議小組,確定符合貸款條件的學生名單,測算貸款需求,編制貸款預案;負責受理學生的貸款申請、審核和合同簽訂,並按規定報送省資助辦建檔;會同代理行負責財政貼息資金及風險補償金額度的核算,及時上報省資助辦;制定相應的貸後管理辦法,按照統一的格式要求建立貸款學生的管理台帳;負責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貸後管理工作,按時催收貸款本息。
第五條 代理行受承辦銀行的委託對各縣(市、區)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業務進行輔助結算管理。代理行為縣資助中心開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資金結算賬戶(以下簡稱結算賬戶),用於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資金的發放和貸款本息的歸集;為借款學生開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個人賬戶(以下簡稱個人賬戶),用於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資金的發放和本息回收。
代理行負責對縣資助中心在其開立的結算賬戶內的資金進行監管。向借款學生發放貸款時,該賬戶內的資金不得轉入除借款學生所指定的個人賬戶以外的任何其他賬戶;貸款回收時,歸集的本息回收資金不得轉入除青海省學生資助管理辦公室在開發銀行開立的存款賬戶以外的任何賬戶。
第六條 普通高中要配合縣資助中心和承辦銀行,提供當年高考招生錄取情況及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需求情況,協助做好貸款申請、審批和發放等工作。普通高等學校要加強對學生的誠信教育,培養學生的誠信意識,督促學生畢業後按照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根據縣資助中心需要,協助提供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學生的相關信息,及時填寫《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入學報到回執單》;建立貸款學生檔案,按時填報貸款學生情況月報表,在「國家助學貸款學生信息系統」上及時採集錄入貸款畢業生相關信息;加強與縣資助中心溝通,避免重復貸款。
第二章 貸款對象及條件
第七條 凡參加全國普通高等院校招生統一考試並被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均可在戶口所在地縣(市、區)資助中心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第八條 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和家庭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 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4. 已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包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高校在讀學生;
5. 學生本人戶籍和家庭居住地均在本縣,原則上就讀中學也應在本縣,經縣教育主管部門同意,也可以是跨縣就讀的;
6. 家庭經濟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
(二)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的學生家庭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 無不良信用記錄;
2. 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在本縣;
3. 家庭經濟困難,符合以下特徵之一,全部收入不足以支付學生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
(1)農牧區貧困、特困戶和城鎮低保戶;
(2)孤兒及殘疾人家庭;
(3)遭受天災人禍,造成重大損失,無力負擔學生費用;
(4)家庭成員患有重大疾病;
(5)家庭主要收入創造者因故喪失勞動能力;
(6)無穩定收入的單親家庭;
(7)父母雙方或一方失業的家庭;
(8)其他貧困家庭。
第三章 貸款金額、期限和利率
第九條 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最高限額為每人每學年6000元,具體額度以學生所讀學校學費和住宿費標准及家庭貧困程度確定,主要用於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可部分用於生活費。貸款實行一年一申請,一年簽訂一次貸款合同,貸款依據當年由高校填寫蓋章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學校回執單》(附件1)發放。
第十條 貸款期限原則上按借款學生正常畢業所需學制加10年確定,最長不超過14年。學制超過4年及繼續攻讀更高一級學位(包括第二學士學位)的借款學生,相應縮短學生畢業後自付本息的期限。除非特殊情況,原則上不展期。
第十一條 貸款利率按貸款發放時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執行,一年一定。
第十二條 貸款利息按年計收;借款學生在校期間利息由財政全額貼息;畢業後利息由借款人支付,自畢業當年9月1日起計算。學生在校期和畢業後2年為寬限期,寬限期滿,開始還本,自畢業後第二年12月21日開始按借款合同約定分期償還貸款本金,借款期末全部還清,鼓勵提前還款,除應付本息外,提前還款不加收任何費用。
第四章 貸款程序和要求
第十三條 貸款申請
省內普通高中在縣資助中心指導下,每年4月份開始向即將畢業的學生宣傳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政策。准備升學、有貸款需求的學生按規定的格式填寫《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預申請表》(附件2.1。本表由縣資助中心根據需要進行補充修改),向所在中學提出貸款預申請。各中學以班級為單位,按貸款對象和條件,提出符合貸款條件的貧困學生名單,在學校范圍內公示並復核後,將擬貸款學生名單及在校期間的表現證明報送縣資助中心。
擬貸款學生取得正式錄取通知後,向縣資助中心提出正式申請,填寫統一的《國家開發銀行青海省分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附件2.2。在校生請填寫附件2.3),同時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 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合法有效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
2. 戶口所在地的詳細地址、聯系方式;
3. 學籍證明。新生憑大學錄取通知書及其復印件;在讀生憑《學生證》及借款學生所在高校出具的未在高校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證明。
4、縣資助中心根據新生出具的高校收費明細單,在校生由高校資助中心出具的有關該校學費、住宿費標准及該生在本學年未貸高校國家助學貸款的證明,均採取500元整數倍申貸,不得隨意加大申貸金額。
第十四條 貸款審查及合同簽訂
各縣(市、區)所屬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村委會(社區)認真核實學生家庭情況,並在貸款申請表上簽署審查意見。縣資助中心對申請資料進行審查,並及時與審查合格的申請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簽訂合同。
合同一式四份,中心持二份,其中一份存檔,一份待回執寄回中心後一並交開發銀行;借款學生和共同借款人各留存一份。合同簽訂後,由縣資助中心當日將相關資料轉交代理行,為借款學生開立個人賬戶(用於貸款資金的發放和本息回收)。
第十五條 合同回執
借款學生攜帶縣資助中心證明及回執單到學校報到,由學校按照回執單要求填寫並蓋章,借款學生須在到校後20日內將蓋章回執單寄回所在縣資助中心。縣資助中心將借款合同和回執整理,匯總後上報省資助辦,由省資助辦統一報送開發銀行進行審批。
第十六條 貸款審批
1. 省資助辦在擬發放日前10個工作日內將擬發放貸款額度的明細情況提交分行審批。
2. 開發銀行在收到省資助辦報送的貸款申請後5個工作日內,對貸款進行審批,借款合同於開發銀行審批後生效。
3. 開發銀行將審批結果匯總,送交省資助辦,省資助辦接到審批結果後下發給縣資助中心,由其轉交代理行備案。
第十七條 貸款發放
1. 省資助辦根據開發銀行審批情況,提出劃款申請,開發銀行發放貸款到省資助辦在開發銀行開立的專戶,省資助辦於貸款發放當日將貸款資金從專戶劃轉至縣資助辦在代理行開立的結算賬戶。
2. 代理行於貸款資金到賬當日,根據縣資助中心提供的有關憑證和清單,審核無誤後,於貸款資金到帳最遲3日內採取批量入帳的方式,將貸款資金從結算賬戶劃付至借款學生個人賬戶,並將劃款單據提交縣資助中心,由縣資助中心收集存檔。
3. 代理行根據縣資助中心《放款指令匯總表》(附件3),自貸款資金從結算賬戶劃入借款學生個人賬戶之日起最遲5日內將貸款資金從個人賬戶劃付至借款人就讀學校的賬戶。
貸款劃撥完畢後,代理行應在5個工作日內(節假日順延)將《貸款匯付匯總表》(附件4)加蓋公章後,報送縣資助中心,電子文檔和紙質文檔同時報送。
第十八條 本息回收
(一)貸款利息償還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利息按年計收,結息日為每年的12月20日,起息日為貸款資金劃入借款學生個人賬戶之日。每年12月21日為固定付息日(貸款最後一年為當年8月31日),最後一次償還貸款本金時利隨本清。在借款期限內,根據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相關規定,借款人在獲得助學貸款發放至畢業當年8月31日享受財政全額貼息。借款人應自畢業當年9月1日起自行承擔貸款利息,每年在付息日5日前將應償還的貸款利息存入個人賬戶,代理行從該賬戶中收取。
1. 借款學生在校期間的利息回收。
代理行於每年度結息日(12月20日)前30個工作日進行預結息,縣資助中心將預結息情況上報省資助辦匯總並由省資助辦報開發銀行審核確認,開發銀行確認後,省資助辦向主管部門提出貼息申請。
中央財政負擔的貼息資金,按照中央財政有關規定辦理劃付手續;省級財政負擔的貼息資金,由省資助辦歸集後在結息日前直接劃付開發銀行。
開發銀行收到財政貼息資金後,應書面通知代理行進行賬務處理。
2. 借款學生畢業後的貸款本息回收。
縣資助中心根據《扣款指令匯總表》(附件5),按照借款合同的約定於貸款本息到期日前與代理行核對借款學生名單、貸款金額、期限、利率等信息,由代理行計算還本付息金額。縣資助中心應提前通知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在個人賬戶預存相應款項。代理行根據《扣款指令匯總表》從學生個人賬戶扣收貸款到期本息,並劃轉至縣資助中心的結算賬戶,5日內將該筆款項劃轉至青海省學生資助管理辦公室在開發銀行開立的還款賬戶,劃款完畢後,代理行應在5個工作日內向縣資助中心出具結算單據和《貸款扣收匯總表》(附件6),電子文檔和紙質文檔同時報送。
(二)貸款本金償還
根據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政策,貸款本金每年還款一次,採用等額本金還款方式,借款人應自寬限期(2年)結束後當年的12月21日開始償還貸款本金,於貸款存續期最後一個年度償還最後一筆本金。
每年12月21日為固定還本日(貸款最後一年為當年8月31日)。在借款期限內,借款人應嚴格執行合同項下還款計劃,每年在還本日5日前將應償還的貸款本金存入個人賬戶,代理行從該賬戶中收取。
縣資助中心將代理行提供的相關結算單據及扣收清單歸集存檔,將相關匯總表上報省資助辦匯總後,由省資助辦提交開發銀行。
第五章 提前還款
第十九條 每年6月20日為固定提前還款日。提前還款時,借款人應提前30天向縣資助管理中心提出書面申請(《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提前還款申請書》(附件7))。提前償還的貸款本金須是500元的整數倍或者一次性還清。提前償還部分按合同約定利率和實際使用期限計算利息,不加收除應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費用。提前還款後剩餘的貸款金額,仍按照等額本金方式償還。
第六章 合同變更
第二十條 當借款學生指定賬戶發生變更時,應及時到申請貸款的縣資助中心辦理變更手續,由縣資助中心報開發銀行核准。因未及時辦理信息變更,全部責任由借款學生承擔。
第二十一條 當借款學生畢業後繼續攻讀學位需調整還款計劃時,應在畢業前30日通過申請貸款的縣資助中心向開發銀行提出申請,經開發銀行同意後可將寬限期順延,原貸款期限不變。
借款學生本科(或專科)畢業後但在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清償前考取並攻讀碩士研究生(或第二學士)的,應在獲得碩士研究生(或第二學士)錄取通知書後15日內將該情況通知開發銀行和代理行,並親自辦理本合同的變更手續,並按照變更後的借款合同還本付息。如借款學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履行前述通知義務,則自其辦理完畢本科(或專科)畢業手續後的9月1日起,不再享受借款的財政貼息,借款學生應嚴格按照合同的還款計劃及相應約定還本付息。
第二十二條 借款學生發生休學、退學、出國、被開除學籍等不能正常完成學業的情況,應及時通知代理行。經開發銀行同意後,代理行有權代表開發銀行採取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貸款本息等措施。自借款學生辦理上述有關手續之日的下月1日(含1日)起由借款人自負本息;當休學的借款學生復學後,恢復貼息起始日為當月的1日。
第七章 違約學生的處理
第二十三條 違約學生是指借款學生進入還款期後,對連續拖欠到期本息超過一年且不與資助中心主動聯系辦理有關手續的學生。
第二十四條 按照助學貸款借款合同約定,開發銀行、省資助辦和各縣資助中心有權在不通知違約學生的情況下,採取如下措施:
(1)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借款學生如未按照借款合同約定的期限、數額償還貸款,經辦行將對其違約還款金額計收罰息;
(2)經辦行將違約情況錄入中國人民銀行的個人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供全國各金融機構依法查詢。對惡意拖欠貸款的違約借款人採取限制措施,不予提供住房貸款、汽車貸款等金融服務;
(3)在大學生就業網、學歷文憑查詢網站及國家助學貸款網站公布違約學生名單;
(4)在校園網、校友網上公布違約學生相關信息,並向用人單位通報情況。
(5)嚴重違約的貸款人還將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五條 省資助辦、縣資助中心、代理行及其他相關部門違反本辦法以及在風險補償金和貼息資金申請、撥付等相關工作中不履行職責的,開發銀行有權中止發放貸款、扣收風險補償金以及採取其他措施。
第二十六條 由於國家政策變化,致使本辦法不能繼續實行時,雙方應協商解決。
第二十七條 由於其他不可預見因素影響到本辦法中相關約定事項執行的,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加以解決,並對本辦法進行相應修改。
第二十八條 各縣資助中心可根據自身實際,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由國家開發銀行青海省分行和青海省學生資助管理辦公室負責解釋和修訂,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相關附件下載

❼ 關於大學生申請助學貸款的問題

呵呵,你好!我也和你一樣,曾經申請過,不過現在我已經畢業了,大概流程應該沒變,因為我剛畢業。先得確定你是農村還是城市的,農村的話,去你們村支書那裡蓋個村委會的章,當然前提是你先自己寫一份申請書,說明你家經濟狀況不好,蓋完村委會的章以後,然後還要去你出生地的派出所和教育局蓋兩個公章,有這三個章就可以了。接下來就是交到你們學校,以後的事學校會通知你們的!希望幫助你!!

❽ 開發銀行生源地助學貸款政策宣傳工作總結

沒有
以下供參考,

主要寫一下主要的工作內容,如何努力工作,取得的成績,最後提出一些合理化的建議或者新的努力方向。。。。。。。
工作總結就是讓上級知道你有什麼貢獻,體現你的工作價值所在。
所以應該寫好幾點:
1、你對崗位和工作上的認識2、具體你做了什麼事
3、你如何用心工作,哪些事情是你動腦子去解決的。就算沒什麼,也要寫一些有難度的問題,你如何通過努力解決了
4、以後工作中你還需提高哪些能力或充實哪些知識
5、上級喜歡主動工作的人。你分內的事情都要有所准備,即事前准備工作以下供你參考:
總結,就是把一個時間段的情況進行一次全面系統的總評價、總分析,分析成績、不足、經驗等。總結是應用寫作的一種,是對已經做過的工作進行理性的思考。
總結的基本要求
1.總結必須有情況的概述和敘述,有的比較簡單,有的比較詳細。
2.成績和缺點。這是總結的主要內容。總結的目的就是要肯定成績,找出缺點。成績有哪些,有多大,表現在哪些方面,是怎樣取得的;缺點有多少,表現在哪些方面,是怎樣產生的,都應寫清楚。
3.經驗和教訓。為了便於今後工作,必須對以前的工作經驗和教訓進行分析、研究、概括,並形成理論知識。
總結的注意事項:
1.一定要實事求是,成績基本不誇大,缺點基本不縮小。這是分析、得出教訓的基礎。
2.條理要清楚。語句通順,容易理解。
3.要詳略適宜。有重要的,有次要的,寫作時要突出重點。總結中的問題要有主次、詳略之分。
總結的基本格式:
1、標題
2、正文
開頭:概述情況,總體評價;提綱挈領,總括全文。
主體:分析成績缺憾,總結經驗教訓。
結尾:分析問題,明確方向。
3、落款
署名與日期

❾ 雲南省的生源地貸款的政策是什麼

你指的是生源地助學貸款吧 要到國家開發銀行辦理 (雲南只有一個國家開發銀行 在藝術劇院旁邊 朝小西門方向) 雲南省生源地助學貸款辦理程序及相關要求 一、 貸款對象及條件 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三)已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學校名單以教育部公布的為准)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高校在讀的本專科學生、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生。 (四)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本縣(市、區)。 (五)家庭經濟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 二、貸款金額、期限和利率 (一)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按年度申請、審批和發放。每個借款人每年申請的貸款原則上最高不超過6000元,最低不低於1000元,主要用於解決學生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問題,如借款金額高於學費和住宿費實際需求時,剩餘部分可用於學生生活費。高校在讀學生當年在高校獲得了國家助學貸款的,不得同時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二)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期限原則上按全日制本專科學制加10年確定,最長不超過14年,其中,在校生按剩餘學習年限加10年確定。學制超過4年或繼續攻讀研究生學位、第二學士學位的,相應縮短學生畢業後的還貸期限。 (三)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利率執行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公布的同檔次基準利率,不得上浮。 (四)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利息按年計收。學生在校期間的利息由財政全額貼息,畢業後的利息由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共同負擔。學生在校及畢業後兩年期間為寬限期,寬限期後由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按借款合同約定,按年度分期償還貸款本息。鼓勵提前還款,除應付本息外,提前還款不加收任何費用。 三、 貸款程序 (一) 貸款申請。符合借款條件的學生和共同借款人,向縣級資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請,同時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人合法有效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2、借款申請表。 3、學籍證明。新生憑大學錄取通知書及其復印件;在校生憑《學生證》及借款學生所在高校出具的未在高校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證明。 4、經辦銀行所需其他材料。 (二) 貸款審查及合同簽訂。縣級資助中心收到借款申請後,在一個工作日內對申請資料進行審查,審查合格的,指導借款學生到經辦銀行(或代理經辦行)開設個人賬戶,並與申請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簽訂合同和劃款授權委託書,開具合同回執交申請借款學生。合同一式四份,正本三份,副本一份,借款學生執一份正本,共同借款人執一份副本,縣級資助中心及借款銀行各執一份正本,各份文本的效力相同。借款合同由經辦銀行統一印製,待經辦銀行審批通過後正式生效。 (三) 借款學生攜帶合同到學校報到,由學校按照合同回執要求填寫並蓋章,借款學生須在報到後20日內將合同回執寄回所在縣級資助中心。報到後30個工作日內縣資助中心未收到回執,視同學生撤銷借款申請。 按省助貸中心要求,縣級資助中心將借款合同和合同回執分批次整理匯總後報送經辦銀行,同時將合同和合同回執情況匯總報州(市)助貸中心,州(市)助貸中心審核匯總後上報省助貸中心,省助貸中心審核同意後,書面申請經辦銀行對縣級報送申請進行審批。 (四) 貸款審批。經辦銀行在收到省資助中心報送的審批申請後5個工作日內,對貸款進行審批,借款合同於經辦銀行審批後生效。經辦銀行將審批結果匯總,於1個工作日內送交省資助中心,省資助中心在接到審批結果後5個工作日內逐級下發給縣資助中心,由其轉交縣級經辦銀行(或委託代理行)備案。 (五) 貸款發放。經辦銀行按審批結果將貸款發放至縣級資助中心的賬戶(各縣級資助中心應當在經辦銀行開立賬戶,暫未成立縣級學生資助中心的,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代為開立賬戶)。縣級經辦銀行(或委託代理行)於貸款資金到賬2個工作日內,將貸款資金劃付至借款學生個人賬戶並進行資金監管,之後根據借款學生就讀高校要求,3個工作日內將貸款資金從個人賬戶劃付至借款人就讀學校的賬戶。 四、貸款貼息、本息回收 (一) 借款學生在校期間利息全部由財政補貼,其中,考入中央高校的學生,其貸款貼息由中央財政承擔。考入地方高校的學生,跨省就讀的,其貸款貼息由中央財政承擔;在本省就讀的,其貸款貼息由省財政負擔。 經辦銀行於每年度結息日(12月20日)前30個工作日進行預結息,縣級資助中心將預結息情況逐級上報省資助中心匯總,匯總結果經經辦銀行省行確認後,省資助中心向主管部門提出貼息申請。中央財政負擔的貼息資金,按照中央財政有關規定辦理劃付手續;省財政負擔的貼息資金,由省資助中心歸集後在年度結息日前直接劃付經辦銀行。 (二) 借款學生畢業後利息全部由學生及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負擔。其計息期自借款人取得畢業證書當年9月1日(含1日)起,當借款學生在校就讀期間發生退學、開除、死亡、失蹤等情況時,自辦理有關手續之日的下月1日(含1日)起由借款人自付利息。 (三) 學生畢業後貸款進入還款期,縣級資助中心按照借款合同的約定於貸款本息到期日前與縣級經辦銀行(或委託代理行)核對借款學生名單、貸款金額、期限、利率等信息,由經辦銀行計算還本付息金額。縣級資助中心應提前通知借款人在個人賬戶預存相應款項。經辦銀行於結息日或還本日從學生個人賬戶扣收貸款到期本息,並劃轉至結算賬戶,及時出具扣收清單。 希望可以幫到你!

❿ 生源地貸款繳學費以後,剩下的錢會去哪裡呢

學生信用貸款是國家開發銀行向符合家庭經濟困難條件的新生和學生以及學生入學所在縣的戶籍發放的學生貸款。來源地貸款為信用貸款,學生及其家長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原則上,學生貸款的利息將在正常上學期間由政府全額補貼。畢業後,貸款利息由借款人承擔。省、市以外的高等學校開辦生源助學貸款的學生,必須由所在高校出具貸款證明。

借款人應認真閱讀合同文本,認真履行義務。國家有關政策如有調整,應執行新政策。國家開發銀行和各級融資中心有權在未經借款人同意的情況下,按照有關規定公布和使用借款人的個人信息和借款人的貸款違約信息;借款人個人信息和借款人貸款違約信息將進入中國人民銀行個人徵信系統,不良信用記錄將對個人未來生活和工作產生深遠影響。還款後,借款人應及時向市、縣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和經辦銀行核對賬目,防止出現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