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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貸款流程圖 2024-09-30 12:33:04

金融企業貸款核銷

發布時間: 2022-06-14 06:33:49

⑴ 稅法規定關於公司各種費用的核銷比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三節 扣 除
第二十七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有關的支出,是指與取得收入直接相關的支出。
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產經營活動常規,應當計入當期損益或者有關資產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第二十八條 企業發生的支出應當區分收益性支出和資本性支出。收益性支出在發生當期直接扣除;資本性支出應當分期扣除或者計入有關資產成本,不得在發生當期直接扣除。
企業的不征稅收入用於支出所形成的費用或者財產,不得扣除或者計算對應的折舊、攤銷扣除。
除企業所得稅法和本條例另有規定外,企業實際發生的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不得重復扣除。
第二十九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成本,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銷售成本、銷貨成本、業務支出以及其他耗費。
第三十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費用,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銷售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已經計入成本的有關費用除外。
第三十一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稅金,是指企業發生的除企業所得稅和允許抵扣的增值稅以外的各項稅金及其附加。
第三十二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損失,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固定資產和存貨的盤虧、毀損、報廢損失,轉讓財產損失,呆賬損失,壞賬損失,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失以及其他損失。
企業發生的損失,減除責任人賠償和保險賠款後的余額,依照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的規定扣除。
企業已經作為損失處理的資產,在以後納稅年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時,應當計入當期收入。
第三十三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其他支出,是指除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外,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合理的支出。
第三十四條 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前款所稱工資薪金,是指企業每一納稅年度支付給在本企業任職或者受雇的員工的所有現金形式或者非現金形式的勞動報酬,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年終加薪、加班工資,以及與員工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支出。
第三十五條 企業依照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范圍和標准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基本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准予扣除。
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在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范圍和標准內,准予扣除。
第三十六條 除企業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為特殊工種職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險費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業保險費外,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商業保險費,不得扣除。
第三十七條 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資本化的借款費用,准予扣除。
企業為購置、建造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經過12個月以上的建造才能達到預定可銷售狀態的存貨發生借款的,在有關資產購置、建造期間發生的合理的借款費用,應當作為資本性支出計入有關資產的成本,並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扣除。
第三十八條 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
(一)非金融企業向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業的各項存款利息支出和同業拆借利息支出、企業經批准發行債券的利息支出;
(二)非金融企業向非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
第三十九條 企業在貨幣交易中,以及納稅年度終了時將人民幣以外的貨幣性資產、負債按照期末即期人民幣匯率中間價折算為人民幣時產生的匯兌損失,除已經計入有關資產成本以及與向所有者進行利潤分配相關的部分外,准予扣除。
第四十條 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四十一條 企業撥繳的工會經費,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四十二條 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第四十三條 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
第四十四條 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第四十五條 企業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有關規定提取的用於環境保護、生態恢復等方面的專項資金,准予扣除。上述專項資金提取後改變用途的,不得扣除。
第四十六條 企業參加財產保險,按照規定繳納的保險費,准予扣除。
第四十七條 企業根據生產經營活動的需要租入固定資產支付的租賃費,按照以下方法扣除:
(一)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發生的租賃費支出,按照租賃期限均勻扣除;
(二)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發生的租賃費支出,按照規定構成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價值的部分應當提取折舊費用,分期扣除。
第四十八條 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勞動保護支出,准予扣除。
第四十九條 企業之間支付的管理費、企業內營業機構之間支付的租金和特許權使用費,以及非銀行企業內營業機構之間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第五十條 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機構、場所,就其中國境外總機構發生的與該機構、場所生產經營有關的費用,能夠提供總機構出具的費用匯集范圍、定額、分配依據和方法等證明文件,並合理分攤的,准予扣除。
第五十一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九條所稱公益性捐贈,是指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規定的公益事業的捐贈。
第五十二條 本條例第五十一條所稱公益性社會團體,是指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基金會、慈善組織等社會團體:
(一)依法登記,具有法人資格;
(二)以發展公益事業為宗旨,且不以營利為目的;
(三)全部資產及其增值為該法人所有;
(四)收益和營運結余主要用於符合該法人設立目的的事業;
(五)終止後的剩餘財產不歸屬任何個人或者營利組織;
(六)不經營與其設立目的無關的業務;
(七)有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八)捐贈者不以任何形式參與社會團體財產的分配;
(九)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民政部門等登記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五十三條 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不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准予扣除。
年度利潤總額,是指企業依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計算的年度會計利潤。
第五十四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十條第(六)項所稱贊助支出,是指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無關的各種非廣告性質支出。
第五十五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十條第(七)項所稱未經核定的准備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項資產減值准備、風險准備等准備金支出。

⑵ 金融機構核銷貸款到底應用哪個文件是國稅局2011年第25號公告還是金融企業呆賬核銷管理辦法謝謝!

金融機構核銷貸款,國稅局2011年第25號公告及金融企業呆賬核銷管理辦法兩個文件都是要執行的哈,兩文件側重點不同,前者重在抵稅方面的規定,後者重在制度方面規定,首先是管理規定,先要符合然呆賬核銷管理辦法進入核銷程序,然後才是稅務方面的一些做法

如果幫到你,請及時採納

⑶ 沒有超過訴訟時效的貸款能不能進行核銷

沒有超過訴訟時效的貸款能不能進行核銷,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我國《金融企業呆賬核銷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如下:
金融企業經採取所有可能的措施和實施必要的程序之後,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債權或者股權可認定為呆賬:

(一)借款人和擔保人依法宣告破產、關閉、解散或撤銷,相關程序已經終結,金融企業對借款人和擔保人進行追償後,未能收回的債權;法院依法宣告借款人破產後3年以上仍未終結破產程序的,金融企業對借款人和擔保人進行追償後,經法院或破產管理人出具證明,確實不能償還的債權。
(二)借款人死亡,或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規定宣告失蹤或者死亡,金融企業依法對其財產或者遺產進行清償,並對擔保人進行追償後,未能收回的債權。
(三)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災害或者意外事故,損失巨大且不能獲得保險補償,或者以保險賠償後,確實無力償還部分或者全部債務,金融企業對其財產進行清償和對擔保人進行追償後,未能收回的債權;
(四)借款人和擔保人雖未依法宣告破產、關閉、解散、撤銷,但已完全停止經營活動,被縣級及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注銷、吊銷營業執照,金融企業對借款人和擔保人進行追償後,未能收回的債權。
(五)借款人和擔保人雖未依法宣告破產、關閉、解散、撤銷,但已完全停止經營活動或下落不明,未進行工商登記或連續兩年以上未參加工商年檢,金融企業對借款人和擔保人進行追償後,未能收回的債權;
(六)借款人觸犯刑律,依法受到制裁,其財產不足歸還所借債務,又無其他債務承擔者,金融企業經追償後確實無法收回的債權;
(七)由於借款人和擔保人不能償還到期債務,金融企業訴諸法律,借款人和擔保人雖有財產,對借款人和擔保人強制執行超過2年以上仍未收回的債權;或借款人和擔保人雖有財產,進入強制執行程序後,由於執行困難等原因,經法院裁定終結或終止(中止)執行程序的債權;或借款人和擔保人無財產可執行,法院裁定執行程序終結或終止(中止)的債權。
(八)金融企業對債務人訴諸法律後,或債務人按照《破產法》相關規定進入重整或和解程序後,重整計劃或和解協議經法院裁定通過,根據和解協議或重整協議,金融企業無法追償的剩餘債權。
(九)對借款人和擔保人訴諸法律後,因借款人和擔保人主體資格不符或消亡等原因,金融企業經追償後仍無法收回的債權。
(十)由於上述(一)至(九)項原因借款人不能償還到期債務,金融企業依法取得抵債資產,抵債金額小於貸款本息的差額,經追償後仍無法收回的債權。
(十一)開立信用證、辦理承兌匯票、開具保函等發生墊款時,凡開證申請人和保證人由於上述(一)至(十)項原因,無法償還墊款,金融企業經追償後仍無法收回的墊款。

⑷ 貸款核銷什麼意思

核銷貸款就是銀行在確定不良貸款已無法收回時,從利潤中予以注銷。
所謂不良貸款是指借款人未能按原定的貸款協議按時償還商業銀行的貸款本息,或者已有跡象表明借款人不可能按原定的貸款協議按時償還商業銀行的貸款本息而形成的貸款。
(4)金融企業貸款核銷擴展閱讀:
貸款核銷是"呆賬貸款核銷" 的簡稱,銀行按規定將呆賬貸款或貸款損失予以核銷的一種制度。
根據《關於國家專業銀行建立貸款呆賬准備金的暫行規定》有關規定:呆賬貸款額每筆5萬元以下的,由地方級銀行會同同級央財機構進行審批,呆賬貸款額每筆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由省級銀行會同同級央財機構進行審批; 呆賬貸款額每筆10萬元以上的,由各專業銀行總行根據下級行和省級央財機構的意見審批,報備案。
在具體執行中,審批金額有所調整。各銀行和央財機構在貸款核銷審批過程中要嚴格執行國家貸款核銷有關規定,不得越權審批或違反有關規定進行審批,違者將追究其相應責任。
不是任何一筆不良貸款都可以核銷,必須符合一定條件,我國貸款核銷有著嚴格的法律程序。必須是經過多種努力認定沒有任何收回或者減少的可能性,已經成為呆賬的不良貸款。
核銷呆賬是用利潤來核銷的,因此會減少銀行當年的收益,但是一般銀監局對銀行又有不良貸款率的指標要求,因此各家銀行必須綜合考慮利潤和不良指標,來決定是否進行核銷 。在現行政策下,不良記錄是不允許消除的,消除的唯一途徑是經由央行徵信中心申訴,如核查屬實即可消除。
一方面積極放寬管制,例如提出要擴大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業,探索民間資本發起設立自擔風險的民營金融機構,要擴大銀行不良貸款自主核銷許可權等。
另一方面,強化政府維護產權和公共服務職能,例如鼓勵地方政府建立小微企業信貸風險補償基金,支持小微企業信息整合,加快推進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支持地方政府加強對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監管,鼓勵地方政府出資設立或者參股融資擔保公司等,積極彌補小微企業融資問題上的市場失靈缺陷。

⑸ 抵押物未處置能核銷貸款嗎

一般情況下不會核銷貸款。近年來,特別是《金融企業呆賬核銷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版)》下發以後,呆賬核銷的條件、程序都比以前放寬很多。但是,一般情況下,在抵押物未處置的情況下,行社不太可能去核銷貸款,除非抵押物存在瑕疵,或者抵押手續存在瑕疵。所以要重點關注抵押物未處置的核銷貸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條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第四百零一條抵押權人在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前,與抵押人約定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時抵押財產歸債權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財產優先受償。

⑹ 銀行核銷是什麼意思

銀行核銷通常指銀行貸款核銷,是將貸款是審核後銷賬。通常一筆貸款在未還清的情況下,經銀行的核銷部門認定確實無法將剩餘貸款本金及利息收回時,採取的將貸款剝離至銀行所屬的資產處置中心,而不由經辦行繼續找借款人催收還款的情形稱為核銷。

不是任何一筆不良貸款都可以核銷,必須符合一定條件,中央政府對貸款核銷有著嚴格的法律程序。必須是經過多種努力認定沒有任何收回或者減少的可能性,已經成為呆賬的不良貸款。

當該筆貸款核銷之後,會給與一定補償(額度視情況而定),因此這種貸款的主體一般是享受國家政策扶植的國有企業。核銷並不是對銀行的損失。因為核銷可以沖掉一些死賬,讓銀行整體的不良貸款率下降。

(6)金融企業貸款核銷擴展閱讀:
貸款核銷是「呆賬貸款核銷」 的簡稱,銀行按規定將呆賬貸款或貸款損失予以核銷的一種制度。

根據財政部《關於國家專業銀行建立貸款呆賬准備金的暫行規定》有關規定:
呆賬貸款額每筆5萬元以下的,由地方級銀行會同同級中央財政機構進行審批;
呆賬貸款額每筆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由省級銀行會同同級中央財政機構進行審批;
呆賬貸款額每筆10萬元以上的,由各專業銀行總行根據下級行和省級中央財政機構的意見審批,報財政部備案。

在具體執行中,審批金額有所調整。各銀行和中央財政機構在貸款核銷審批過程中要嚴格執行國家貸款核銷有關規定,不得越權審批或違反有關規定進行審批,違者將追究其相應責任。

不是任何一筆不良貸款都可以核銷,必須符合一定條件,中央政府對貸款核銷有著嚴格的法律程序。必須是經過多種努力認定沒有任何收回或者減少的可能性,已經成為呆賬的不良貸款。

核銷呆賬是用利潤來核銷的,因此會減少銀行當年的收益,但是一般銀監局對銀行又有不良貸款率的指標要求,因此各家銀行必須綜合考慮利潤和不良指標,來決定是否進行核銷 。在現行政策下,不良記錄是不允許消除的,消除的唯一途徑是經由人民銀行徵信中心申訴,如核查屬實即可消除。

核銷的貸款還款:
銀行已經核銷的貸款,銀行可以要求法院繼續執行已經核銷貸款的借款人。 《金融呆賬核銷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規定:「金融必須建立呆賬核銷後的資產保全和追收制度。除法律法規規定債權與債務或與被關系已完全終結的情況外,金融對已核銷的呆賬繼續保留追索的權利,並對已核銷的呆賬、貸款表外應收利息以及核銷後應計利息等繼續催收」。

呆賬債權核銷僅僅是銀行內部賬面上的處理,屬銀行「內政」,一般情況下,不具有對外免除債務的性質,不發生呆賬債權實體消滅的後果。呆賬債權核銷之後,銀行並未免除貸款人的還款義務,反而要積極主動地催收其全部本息。

⑺ 如何根據貸款風險類型計提資本金

一、呆賬准備金制度的改革是實現與國際慣例接軌的必然結果,體現了謹慎性會計原則的充分運用 在過去相當長的時間內我國商業銀行執行著不夠謹慎的財務政策,使商業銀行積累了沉重的歷史包袱,其中呆賬准備金的提取比例偏低和呆賬核銷的不及時就是主要的體現。回顧一下我國金融企業財務制度中對呆賬准備金政策的歷史,可以看出,從1988年以前的各銀行都不計提呆賬准備金逐步發展到1996年按年初貸款余額的1%差額提取,再到1998年的按年末貸款余額的1% 差額提取,直至本辦法根據資產的風險大小確定呆賬准備金的計提比例,足額提取。這個過程是個准備金提取比例不斷提高的過程,反映出金融業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的意識加強,說明我國金融企業的財務會計制度正逐步向與國際慣例接軌的方向發展。但不可否認,雖然呆賬准備金制度經過多次修訂,但是仍然與國際慣例相距甚遠,與我國市場經濟發展水平不相稱。這一點從2000年幾家上市銀行的境內外審計機構的審計結果就能充分體現出來: 如民生銀行的境內審計結果呆賬准備金余額為4.7億元,境外審計結果為14億元; 浦發銀行境內審計結果呆賬准備金余額為31.77億元,境外審計結果為45.35億元;深圳發展銀行境內審計結果呆賬准備金余額為15.09 億元,境外審計結果為25.58億元。由於謹慎性原則的運用不足,商業銀行呆賬准備金長期計提不足,呆賬貸款長期掛賬,呆賬損失核銷不及時,銀行損益核算嚴重不實。如果不盡快完善現行的呆賬准備金計提與核銷制度,必然會導致商業銀行財務會計信息質量嚴重失真,使商業銀行的經營風險不斷積聚,從而無法面對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激烈的國際競爭。面對這種緊迫的現狀,財政部最近先後出台了公開發行證券商業銀行有關業務會計處理補充規定、調整金融企業應收利息核算辦法、呆賬准備金提取及核銷管理辦法及金融企業會計制度。這些政策在很多方面充分結合了國際慣例來運用謹慎性會計原則,對於促進商業銀行穩健經營有著積極的現實意義。 二、新的呆賬准備金制度系統地規定了呆賬的認定、呆賬准備金的提取、呆賬的核銷以及呆賬核銷的管理,使呆賬從認定到核銷管理都有一個全面系統的規范,具有較強的操作性和可執行性 從呆賬准備金提取與核銷管理辦法的內容上看,本辦法主要在以下幾方面作了重大改革: 1. 原來的呆賬准備金制度規定呆賬准備金的提取與核銷只限於各種商業銀行貸款資產,而本辦法對承兌匯票墊款、信用證墊款、擔保墊款、進出口押匯、股權投資與債券投資、拆出資金等都作為金融企業承擔風險和損失的資產納入提取呆賬准備的范圍。呆賬准備金提取范圍的擴大充分考慮了銀行資產的風險,更加符合審慎管理的原則,使商業銀行早已出現的各種墊款、不良拆借和不良投資有了相應的准備金對其進行備抵和沖減,某種程度上降低了商業銀行經營的風險。 2. 新的呆賬准備金制度規定金融企業應當根據提取呆賬准備的資產的風險大小確定呆賬准備的計提比例。這條規定是本辦法改革的一個核心,基本上實現了與國際慣例的接軌,對於推動商業銀行以五級分類為基礎,建立科學的資產評估體系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本辦法還規定呆賬准備必須根據資產的風險程度足額提取,呆賬准備提取不足的,不得進行稅後利潤的分配。這樣可以避免金融企業在呆賬准備不足的情況下進行利潤的分配,擠干金融企業利潤中的水分,減少虛增利潤的情況。 3. 新的呆賬准備金制度規定呆賬准備以原幣計提,即人民幣資產以人民幣計提,外幣資產以外幣計提,人民幣和外幣呆賬准備分別核算和反映。這也是對原有規定的一個重要改革。在原來的規定中,商業銀行在計提呆賬准備金時,不分貸款幣別,統一按人民幣計算提取,使人民幣業務和外幣業務的盈利水平不能得到真實反映,同時外幣貸款損失不能用外幣收入彌補,使金融企業承擔了外幣匯率變動的風險。新辦法改進了原有的不足,使人民幣資產和外幣資產分別有了相應的准備金。 4. 新的呆賬准備金制度在呆賬的認定和核銷方面做了更為細致 和明確的規定,強調呆賬的依法認定和依法核銷,規定了呆賬核銷應上報的材料、核銷的程序、參與核銷各方的責任,增強了呆賬核銷的可操作性。同時還規定發生的呆賬,能夠提供確鑿證據,經審查符合規定條件的,按隨時上報、隨時審核審批、及時轉賬的方式處理,不得隱瞞不報,長期掛賬和掩蓋不良資產,從中可以看出本辦法簡化了原來復雜的呆賬核銷手續。原來的呆賬准備金核銷受到諸多嚴格限制,從短期看能確保財政收入的實現,但從長遠的角度來看容易使應該核銷的壞賬得不到及時處理,會導致銀行賬面利潤的虛假繁榮, 有悖於會計謹慎性原則。本辦法的執行將使金融企業的呆賬能夠及時核銷,而且呆賬核銷只要求經財政專員辦審核,審批權歸金融企業總行,不再上報財政部批准或備案,取消了核銷計劃限制,下放了審批許可權。這無疑將會改變金融企業呆賬貸款長期掛賬的局面,提高金融企業會計信息的質量。 三、商業銀行執行新的呆賬准備金制度面臨的主要問題 新的呆賬准備金制度在許多方面作了重大的改革與突破,將會對商業銀行的經營產生很大的影響,但在具體執行過程中不可避免地要遇到一些問題。 1. 呆賬准備金提取方面的問題。 目前的呆賬准備金提取制度雖然已經規定了應按統一的五級分類標准劃分進行計提,考慮到我國商業銀行大多數還沒有建立起自己的信貸資產風險分級體系,而且商業銀行的具體操作人員的素質參差不齊,會增加很多操作上的難度,也不利於各家商業銀行經營指標上的比較,尤其是股份制商業銀行由於存在著一定的利潤壓力,彈性較大的呆賬准備金提取制度無疑將成為各家商業銀行操縱利潤的一個重要手段,這將有悖於呆賬准備金制度制定的初衷。因此,財政部門和中央銀行應該制定統一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參考標准,減少商業銀行的主觀判斷成分,同時盡快建立信貸資產質量和准備金計提充足性檢查為主的監管體制,對商業銀行的信貸資產質量分類和准備金計提進行評價、分析和檢查,防範商業銀行審慎不足以及利潤操縱行為的發生,保證商業銀行足額及時地提取呆賬准備金。日前,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關於全面推行貸款質量五級分類管理的通知》,同時還發布了《貸款風險分類指導原則》,以之為各商業銀行實行貸款風險分類的基準。各商業銀行應該在五級分類的基礎上,結合自身的信貸管理體系,制定出電腦分級和手工分級相結合的信貸質量分級體系和呆賬准備金計提標准。 2. 稅務部門要從稅收方面給予一定的政策支持。 據了解,國家稅務總局對本辦法還沒有出台相應的稅收管理辦法,而傳統的呆賬准備金稅收制度即按貸款余額1%的比例差額提取在稅前列支顯然已不適合目前的狀況,缺乏合理的銀行貸款損失稅收待遇制度,起不到鼓勵商業銀行充足的提取呆賬准備金的作用。因為按原有的制度規定,按期末貸款余額1%差額計提的呆賬准備金可以享受稅前列支的待遇,超過1%的部分,在計算所得稅時要進行納稅調整。這樣商業銀行在沒有合理的稅收政策的情況下,迫於利潤指標或股東盈利壓力可能會出現盡量少提准備金的情況。所以,稅務部門應根據我國商業銀行呆賬准備金嚴重不足的情況,給予商業銀行呆賬准備金提取的稅收優惠政策,以鼓勵商業銀行盡快提足呆賬准備金。從國際上對呆賬准備金的稅收待遇政策成熟的做法來看,各國對呆賬准備金的稅收政策雖然有所不同,但都傾向於鼓勵商業銀行及時充足地提取呆賬准備金和核銷呆賬。在我國目前呆賬掛賬現象非常嚴重,准備金計提不足的情況下,稅收政策更應該體現鼓勵商業銀行提足呆賬准備金和及時核銷呆賬的目的。建議稅務部門盡快出台相應的稅收政策,便於商業銀行更好地執行新的呆賬准備金制度。 3. 呆賬核銷賬務處理上的問題。 本辦法規定金融企業收回已核銷的呆賬,未超過本金的部分,計入其他營業收入; 超過本金的部分,包括收回相應表內應收利息和表外的應收利息,計入利息收入。按照我國金融企業營業稅稅收政策,金融企業繳納營業稅的計算基數是營業收入(扣除金融機構往來收入)。如果將收回已核銷的呆賬本金部分計入其他營業收入,就勢必出現貸款本金也要計入營業稅繳納的計算基數。這和稅法中對金融企業營業稅以貸款利息作為計稅依據的規定相矛盾,同時也會加重金融企業的營業稅稅負,不符合呆賬准備金制度制定的初衷。在《金融企業會計制度》第四十八條中對呆賬核銷是這樣表述的,即提取的貸款損失准備計入當期損益,發生貸款損失沖減已計提的貸款損失准備。已沖銷的貸款損失,以後又收回的,其核銷的貸款損失准備予以轉回。可見兩個制度中對呆賬核銷的賬務處理方式有不同的規定,據筆者看來,《金融企業會計制度》中的賬務處理規定更合理,更符合呆賬准備金制度改革的初衷。

⑻ 核銷的貸款還用還嗎

銀行已經核銷的貸款,銀行可以要求法院繼續執行已經核銷貸款的借款人。
《金融企業呆賬核銷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規定:「金融企業必須建立呆賬核銷後的資產保全和追收制度。除法律法規規定債權與債務或投資與被投資關系已完全終結的情況外,金融企業對已核銷的呆賬繼續保留追索的權利,並對已核銷的呆賬、貸款表外應收利息以及核銷後應計利息等繼續催收」。
呆賬債權核銷僅僅是銀行內部賬面上的處理,屬銀行「內政」,一般情況下,不具有對外免除債務的性質,不發生呆賬債權實體消滅的後果。呆賬債權核銷之後,銀行並未免除貸款人的還款義務,反而要積極主動地催收其全部本息。

⑼ 金融機構核銷貸款到底應用哪個文件是國稅局2013年第25號公告還

應該是金融企業呆賬核銷管理辦法。

⑽ 銀行凈核銷率怎麼計算

凈不良貸款形成率=(NPL 年末余額-年初余額+核銷)/年初貸款余額。

賬債權核銷是銀行內部事務,要求對外保密。《核銷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金融企業必須建立呆賬核銷保密制度。金融企業按照規定核銷呆賬,應當在內部進行運作,做好保密工作。該條第二款規定:核銷呆賬的有關情況不得向借款人和擔保人透露。

第十八條規定:除法律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外,其他任何機構和個人包括債務人不得干預、參與金融企業呆賬核銷運作,由此可見,呆賬債權核銷作為銀行不良貸款管理工作的組成部分,屬銀行內部管理范疇,不具有對外效力,相關工作安排和實際核銷情況作為商業秘密,未經批准一律不得對外披露。

(10)金融企業貸款核銷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應收賬款周轉速度應大於六次。一般講企業應收賬款周轉速度越高,企業應收賬款平均收款期越短,資金回籠的速度也就越快。應收賬款周轉速度(應收賬款周轉次數)=營業收入/平均應收賬款余額=營業收入/(應收賬款年初余額+應收賬款年末初余額)/2=營業收入*2/(應收賬款年初余額+應收賬款年末初余額)。

存貨周轉速度中小企業應大於五次。存貨周轉速度越快,存貨佔用水平越低,流動性越強。存貨周轉速度(次數)=營業成本/平均存貨余額,其中存貨平均余額=(期初存貨+期末存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