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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組合貸款可以提取公積金嗎

發布時間: 2022-06-17 09:34:59

⑴ 辦理公積金組合貸款後,多久可以提取公積金賬戶余額

在你辦理公積金組合貸款的過程中,你到公積金中心辦理相關手續時你就可以同時辦理提取你的公積金賬戶余額,但公積金賬戶必須留存10個月的繳納結余,其它的就直接可以提取。

⑵ 組合貸款後還能提取公積金余額嗎

申請組合貸款後,是不影響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的提取的,只要符合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是可以提出的。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⑶ 辦理組合貸款後,公積金還能提取出來嗎

申請組合貸款後,是不影響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的提取的,只要符合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是可以提出的。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⑷ 辦理了公積金組合貸款,還可以提取公積金里的余額付房租嗎

辦理了公積金組合貸款,只有將公積金貸款償還完了,才能夠將公積金里的余額提取出來支付房租。否則,公積金里的余額不能取出,會被優先沖抵償還公積金貸款。

個人在辦理公積金貸款組合貸款時,一定要考慮周全,想好自己的公積金賬戶中的資金個人是否要使用來交房租、支付醫葯、支付裝修等費用。如果想提取使用,就要及時與公積金管理部門聯絡,通過填寫紙質材料或網上申請的方式,將自己公積金提取出來。這樣既可以緩解自己暫時的資金壓力,又可以避免貸款後無法提取。這樣做,可以讓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可以有效發揮公積金效用。

⑸ 組合貸款買的房,能提取公積金賬戶余額嗎

辦理了組合貸款之後,想要提取公積金賬戶里的余額,有以下幾個前提條件:
1、從來沒有辦理過公積金委託劃扣;
2、組合貸款發放並正常還款6個月;
3、商業貸款尚未結清;
4、公積金貸款部分累計逾期期數在3期以內(不含3期);
如果滿足以上條件,您可以每年提取一次公積金賬戶余額,用於償還組合貸款的商業貸款部分。
辦理組合貸款後提取公積金余額需要的資料:
1、貸款銀行審核蓋章的《提取公積金還組合貸款申請證明表》;
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單位開具的《武漢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
4、《借款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5、還款儲蓄存摺或卡(首次提取應附不少於6個月及以上的還款流水明細,以後提取應附提取日前12個月的還款流水明細)。
此外還要提醒大家,如果您提取公積金余額歸還貸款本金,那麼借款人及配偶每次提取的總金額不得超過商業貸款剩餘金額,且累計提取金額之和不得超過其商業貸款本金。如果是按年提取公積金余額還商貸本息,那麼借款人及配偶每次提取的總金額不得超過此前一年(12期)應償還的月還款額之和,但不包括在此期間以自有資金提前歸還的商業貸款本金,且累計提取金額之和不得超過商業貸款本金。

⑹ 組合貸款可以轉公積金貸款嗎

組合貸款不可以轉成公積金貸款的。根據公積金管理中心政策,辦理了公積金組合貸款後,銀行貸款的商業部分不能再轉成公積金貸款。辦理「商轉公」業務,只有是純商業貸款的情況才可以進行,組合貸款是不能轉為純公積金貸款的。組合貸款後,公積金賬戶里的余額是可以取出來的,具體可以依據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政策和規定為准。不同城市的公積金提取政策也有差異性的。
拓展資料
個人住房組合貸款是指符合某銀行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條件的借款人,同時繳存住房公積金,在辦理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的同時,還可向銀行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即借款人以所購本市城鎮自住住房作為抵押物,銀行向同一借款申請人同時發放的,用於購買同一套自住普通商品住宅的個人住房貸款,是政策性和商業性貸款組合的總稱。就是公積金貸款和商業貸款同時使用,一般是在個人貸款超過當地規定的公積金貸款的最高上限才使用的。
一、組合貸款的優點如下。
1.貸款額度高。相對於個人住房公積金對貸款額度的大量限制,一般能取得的貸款額度並不能滿足購房者的需求,而組合貸款則能夠相對獲得總額度較高的貸款。
2.貸款利率相對適中。組合貸款貸款利率綜合了純公積金貸款和純貸款買房的貸款利率,因此組合貸款利率也處在商貸和公積金兩種貸款的中間,一定程度上緩解了貸款人的還款壓力。
二、組合貸款的流程是什麼?
1.到貸款銀行提出借款申請,如果購房者需要申請組合貸款,那麼首先就需要購房者帶上自己的房屋買賣合同以及開發商那邊出具的商品房售房許可證的復印件,另外還需要帶上身份證、住房公積金儲蓄磁卡、印章到各區縣的建行房地產信貸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但是這里需要大家注意的是,如果是夫妻雙方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還須攜帶結婚證或其他夫妻關系證明,填寫「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組合)貸款申請書」。
2.銀行審核,當貸款者在銀行提交了自己的貸款申請之後,銀行就會對貸款者所提交的貸款資料進行審核,在對購房者的資料進行審核之後,就會判斷出購房者是不是符合貸款條件,並以此計算出貸款額度,並確定貸款期限。
3.到貸款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如果銀行那邊對購房者所提交的貸款申請審核通過了之後,那麼貸款者就需要與銀行那邊去簽訂貸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不用房屋擔保的簽訂質押合同)。
4.到產權部門辦理貸款擔保手續,通常情況下,購房者在買房的時候如果想要通過貸款購買到房屋,那麼在購房者辦理貸款的時候就需要購房者把自己所購的房屋進行擔保,所以購房者在辦理貸款的時候還需要去產權部門也就是不動產登記中心申請的登記就是抵押登記手續。
5.辦理住房抵押保險手續,當購房者在去到產權部門把自己的房產完成了房產的質押或者是抵押之後,購房者是還需要將辦理產權證的資料連同房屋他項權證、抵押權證明書等借款資料一並交給貸款銀行辦理房屋保險手續。
6.銀行劃款,一般等到購房者把前面的流程都操作完成了之後,購房者就可以按照自己與銀行那邊約定好的時間去到貸款銀行辦理領款手續,通常來說,這筆資金不會經過購房者的手,貸款銀行會直接將款項劃入售房單位。

⑺ 重慶組合貸款多久可以提公積金

法律分析:重慶組合貸款只要滿足房貸的要求一年可以提取一次。職工或其配偶償還公積金貸款(含組合貸款、貼息貸款)本息的,在還款期限內每年可提取一次,職工、配偶及參貸人提取金額之和不超過對應時段已償還的貸款本息額。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三條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

第四條 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實行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作、銀行專戶存儲、財政監督的原則。

第五條 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⑻ 申請組合貸款後,公積金余額可以提取出來嗎

申請組合貸款後,是不影響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的提取的,只要符合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是可以提出的。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8)申請組合貸款可以提取公積金嗎擴展閱讀:

鄭州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須知》第三條 組合貸款申請條件。申請組合貸款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所購房產為鄭州市區新建合規商品住宅(不含二手商品住宅),且樓盤項目為受託銀行個人住房貸款 准入項目,並已向管理中心備案;

2、符合住房公積金及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條件;

3、本人及配偶沒有尚未結清的個人住房貸款或其它大額債務 ;

4、同意按管理中心和受託銀行認可的擔保方式擔保;

5、管理中心和受託銀行要求的其它條件。

⑼ 買房組合貸款可以提取公積金嗎需要准備什麼材料

您好,可以的。

材料: 契稅完稅憑證原件、 購房發票原件、 房地產買賣契約原件、 不動產權證原件、 身份證原件。 流程:先到單位財務開現金支票和公積金提取單 。 然後到公司公積金繳納的銀行提取公積金 ( 提取公積金的期限:

以契稅單為准 。 一年之內。 公積金於購房一年內可提取一次現金 。 若以後想提取公積金 ,只能將公積金里的余額轉帳還貸或等退休後領取。)

⑽ 組合貸款提取公積金可以提多少

法律分析:申請組合貸款後,是不影響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的提取的,只要符合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是可以提出的。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