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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企業貸款研究

發布時間: 2022-06-18 07:16:28

❶ 中外合資企業貸款銀行方面應該注意哪些

中外合資企業貸款,銀行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第八條「合營企業應在中國銀行或者經中國銀行同意的銀行開戶」的規定,為了支持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以下簡稱合營企業)在經營業務活動中的資金需要,辦理合營企業貸款(以下簡稱貸款),特製定本暫行辦法。
一、借款企業必須按照借款契約確定的還款期限,按期如數歸還銀行。發生逾期不還貸款的情況時,以信用擔保的貸款,應由擔保企業負責償還全部欠款,銀行有權從借款企業和擔保企業的存款帳戶中扣還借款的本金和利息;以物品擔保的貸款,銀行有權變賣借款企業的質押品以償還貸款的本金和利息。對逾期不還的貸款,銀行從過期之日起,在原訂利率的基礎上向借款企業加收百分之二十至五十的利息。
二、借款企業必須按照銀行規定的計算利息日期支付利息,發生不能按期支付利息的情況時,銀行主動將應收利息轉入借款企業貸款帳戶計算復息。
銀行按照國家的政策法令,積極支持合營企業發展生產經營,做好服務工作。借款企業應接受銀行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的檢查監督,並向銀行提供生產、供銷、財務、基建等各項計劃和執行情況的材料、報表。對於不遵守借款契約的借款企業,銀行可以區別不同情況,採取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貸款等經濟手段來維護權益。

❷ 中小企業融資國內外研究現狀

中小企業融資難一直是世界性難題,只不過在我國更為突出。發達國家經過多年的實踐,有關中小企業融資的法律法規健全,各種融資渠道發育與互補較好。我國由於各種復雜的原因,中小企業融資難的情況仍很嚴重。首先,我國市場經濟的體制建立和發展、金融市場開放及金融工具創新與中小企業的發展來比,仍然顯得緩慢;其次,我國社會信用體系尚未建立起來,社會誠信缺失嚴重,金融市場的利率還未完全放開,直接融資門檻較高,債券市場不是很發達,經濟發展過程中的結構性矛盾等問題,都是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宏觀層面上的成因;再次,我國中小企業融資渠道雖然趨向多樣化,但各種渠道的暢通使用還有一個過程。目前銀行貸款作為企業主要的融資渠道,難度依然較大。中小企業融資的顯著特點是「信息不對稱」,由此帶來信貸市場的「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商業銀行為降低「道德風險」,必須加大審查監督的力度,而中小企業貸款數量少、頻次多的特點使商業銀行的審查監督成本和潛在收益不對稱,必然降低了它們在中小企業貸款方面的積極性

❸ 外國政府貸款有什麼特點我國企業如何使用外國政府貸款

外國政府貸款的特點

政府貸款是由貸款國用國家預算資金直接與借款國發生的信貸關系。政府貸款多數是政府間的雙邊援助貸款,少數是多邊援助貸款,它是國家資本輸出的一種形式。

政府貸款通常由政府有關部門出面洽談,也有的是政府首腦出國訪問時,經雙方共同商定,簽訂貸款協議。許多西方國家為了擴大本國資本貨物出口,增強本國出口商品競爭能力,還採用混合信貸方式,即為援助和用於資助貸款國專項出口的政府貿易信貸相結合的貸款。

外國政府貸款的特點主要有:

1、屬主權外債 外國政府貸款首先是一種外債,是我國政府對外借用的一種債務。除經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審查確認,並經國務院的批准由國家統還者外,其餘由項目業主償還且多數由地方財政擔保。

2、貸款條件優惠 外國政府貸款其贈與成分一般在場35%以上,最高達80%。貸款的利率一般為0.2%-3%,個別貸款為無息。貸款償還期限通常在10-40年之間,並含有2-15年的寬限期,是我國目前所借國外貸款中條件比較優惠的貸款。

3、限制性采購 多數國家政府貸款(科威特除外)的第三國采購比例為15%-50%,即貸款總額的50%-85%用於購買貸款國的設備和技術。通常情況下不能自由選擇貸款幣種,匯率風險較大。

4、投向限制 外國政府貸款總量較大,使用時間長,便於國家根據經濟發展的需要進行統一計劃,統一安排,集中使用,可以最大限度地發揮其規模效益。利用外國政府貸款主要用於政府主導型項目建設,領域集中在基礎設施、社會發展和環境保護等。

5、具有政府間援助性質易受貸款國外交、財政政策的影響。

二、外國政府貸款項目前期管理工作規程(試行)(國發改辦外資[2006]2259號)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外國政府貸款項目管理,提高外國政府貸款使用效益,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和財政部關於外國政府貸款管理相關規章和制度,並結合外國政府對華提供發展援助的有關政策,制定本規程。

第二條 本規程適用於借用外國政府貸款項目的有關前期管理工作(日本政府貸款項目除外)。

第三條 財政部負責及時發布外國政府貸款信息公告,公布外國政府對華提供官方發展援助貸款規模、領域、貸款條件、采購條件等信息。外方有特定要求的,財政部將及時通報有關部門。

第四條 擬借用外國政府貸款的項目單位應通過項目所在地發展改革部門向省級發展改革部門提出列入外國政府貸款備選項目規劃的申請,並抄送所在地財政部門。國務院有關部門、中央管理企業和計劃單列企業集團(以下簡稱「中央項目單位」)直接向國家發展改革委提出列入外國政府貸款備選項目規劃的申請,並抄送財政部。

第五條 省級發展改革部門收到項目單位提出的申請後,應徵求省級財政部門意見。雙方根據各自職能對項目申請進行初步審核同意後,由省級發展改革部門向國家發展改革委提出列入外國政府貸款備選項目規劃的申請,並抄送省級財政部門。

第六條 國家發展改革委對省級發展改革部門及中央項目單位上報的外國政府貸款備選項目進行審核,按季度向省級發展改革部門和中央項目單位下達外國政府貸款備選項目規劃(以下簡稱「備選項目規劃」),安排外債規模,並抄送財政部。省級發展改革部門將備選項目規劃通知項目單位和省級財政部門。列入備選項目規劃的項目自規劃下達之日起有效期1年,如1年內未列入財政部擬對外提出的外國政府貸款備選項目清單(以下簡稱「備選項目清單」),該項目從備選項目規劃中自動撤消。

第七條 已列入備選項目規劃的項目,地方項目單位應通過所在地財政部門向省級財政部門提出擬利用外國政府貸款申請,並抄送所在地發展改革部門。省級財政部門對項目申請進行評審,對經評審符合要求的項目,省級財政部門向財政部上報利用外國政府貸款申請,並抄送省級發展改革部門;中央項目單位直接向財政部提出利用外國政府貸款申請,並抄送國家發展改革委。

第八條 財政部收到省級財政部門和中央項目單位的申請後,根據貸款國對項目領域的要求及貸款可用額度對項目進行審核,對符合各項要求的項目,納入備選項目清單。財政部按季度向省級財政部門、中央項目單位和轉貸銀行下達備選項目清單,並抄送國家發展改革委。省級財政部門將備選項目清單抄送省級發展改革部門。列入備選項目清單的項目自清單下達之日起有效期1年,1年內未完成項目審批、核准或備案手續的項目從備選項目清單中自動撤消。

第九條 收到財政部下達的備選項目清單後,省級財政部門和中央項目單位應按照財政部關於外國政府貸款項目采購代理公司招標的有關規定,組織或指導、監督借款人選定采購代理公司,轉貸銀行開展轉貸前期工作。

第十條 已列入備選項目清單的項目,由項目單位按程序向國家或省級發展改革部門辦理項目審批、核准或備案手續。省級發展改革部門將項目批准文件抄送財政部金融司、省級財政部門,國家發展改革委將項目批准文件抄送財政部。

第十一條 對列入備選項目清單且經發展改革部門辦理審批、核准、備案手續的項目,財政部適時提交外國政府和貸款機構,並及時將外國政府對有關項目審查或評估反饋的意見通知省級財政部門和中央項目單位,抄送國家發展改革委。省級財政部門將有關意見抄送省級發展改革部門。

第十二條 對財政部已對外提出且外方未提出異議的項目,地方項目單位經省級發展改革部門向國家發展改革委提交項目資金申請報告;中央項目單位向國家發展改革委提交項目資金申請報告。

由國務院和國家發展改革委審批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不再單獨審批項目資金申請報告。

第十三條 國家發展改革委對項目資金申請報告審核後批復,並抄送財政部,省級發展改革部門通報省級財政部門。項目資金申請報告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2年,如2年內該項目未簽署轉貸協議,該批准文件自動失效。

第十四條 項目資金申請報告或由國務院及國家發展改革委審批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經批准後,項目單位及采購代理公司根據批準的內容和外國政府在評估項目時所提具體要求,並按照外國政府貸款有關規章、制度和工作程序進行招標采購工作;轉貸銀行按照有關規定對外簽署貸款協議,並與借款人簽署轉貸協議,其中由省級財政償還或擔保的項目,在省級財政部門確認債務或擔保責任後辦理簽署轉貸協議的相關手續。

第十五條 轉貸協議生效前,項目發生變更事項的,應按以下情況分別辦理相關手續:

(一)項目單位發生分立、合並、被兼並或項目改由其他單位實施的,原列入備選項目規劃的項目相關批復文件自動作廢,變更後的項目單位應按新項目照本規程規定的程序重新辦理有關手續。

(二)列入備選項目規劃的項目,增加外債規模及調整資金用途的,應將調整方案報國家發展改革委批准。列入備選項目清單的項目,如調整項目類別、貸款國別、轉貸銀行或增加貸款金額,由省級財政部門核准後,向財政部申請批准調整方案。

(三)項目資金申請報告批准後,調整貸款國別、增加外債規模及改變資金用途的,應按照本規程規定的程序將調整方案報國家發展改革委批准,並通過省級財政部門上報財政部審核同意後辦理有關手續。

中央項目單位申請的項目發生上述變更事項的,向國家發展改革委和財政部申請辦理有關手續。

❹ 外資企業貸款存在的風險和突出問題

國有銀行這幾年可以說是坐在了火爐上了,推行分配機制改革,實行競爭上崗,分配朝向中高層傾斜,由於用人不當,有才能的能幹活的人不服氣,於是大量的人員只好宣布內退,那些工齡不夠的只好忍受低工資了,

由於打擊了基層和一線員工,於是大家只好打起了皮球戰,工作能推則推,態度能壞則壞,氣沒地方出全都發瀉在工作上,新招的大學生一看不妙,工資少很多,老傢伙懂也裝不懂不肯授經,讓沒有經驗的新人心裡窩著活,乾脆拍屁股走人,這下人手緊張了。

領導整天拉著個臉把上面受的氣全部都發到下面來,一開會就是威嚇員工,說什麼不聽話就讓你下崗,不聘你讓你拿生活費,還搞出什麼遲到一分鍾扣50元錢,而行務財務確從不公開講仔細,由於分配過於懸殊,大家覺得完不成任務受損失是領導多,所以也心安理得不想完成任務,這等於降了工資,因為只發40%工資,其他到年底與任務掛鉤,現在在崗得比不在崗的多拿的不多,於是領導又打起讓內推的人回來上班,而內退的人振振有詞:是你們趕我們走的,堅決不回來上班,你們養著我們吧!

就此,可以看出銀行的改革不怎麼成功,所以仍然要頻頻出事,中層領導不好當,什麼都朝領導那裡退,領導也氣不順,不要小看利益被剝奪的結果,不要以為給中層高工資就能留住人,不一定的,關鍵是沒有用到眾人都服的人或工資分配設計不合理,現在的國有銀行員工整天都在給自己計件,發現完不成乾脆就扯蛋還舒服點,對客戶是能不好就不好,都巴不得快點倒閉走人了事!

發表於 @ 2005年07月26日 1:44 AM | 評論 (2)

2005年07月11日中行改革江蘇樣本調查:人事、機構之變

http://www.nanfangdaily.com.cn/jj/20050707/dd/200507060047.asp

與省行相比,無錫分行有一項特別做法,即對中層以下80%的崗位實行雙向選擇,20%的崗位實行競聘。郭錫鈞解釋道:「主要是考慮到必須保持人員和業務的相對穩定性,畢竟銀行不同部門業務的替代性比較差。」在業務流程改革方面,無錫分行撤銷了財會部、資金計劃部、保衛部等部門,新建了計劃財務部、運營部等新部門。

看上面的做法,呵呵。

發表於 @ 2005年07月11日 12:23 AM | 評論 (0)

2005年05月24日通貨膨脹壓力尚未根本緩解,人民幣升值是當今最大的經濟謊言

中新網4月24日電 中國社科院日前發布的經濟藍皮書春季號預測,2005年GDP增長速度將低於上年,為8.9%左右;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將達84400億元,佔GDP份額的持續明顯上升勢頭應引起高度重視;消費仍將保持穩定的增長;各種價格水平仍然呈上升趨勢,通貨膨脹壓力不容忽視。

通貨膨脹,本身就是以幣值的不斷下跌為徵兆,此時要求幣值「升值」,就如對一個茶飯不思、行將入木的病人,要求他多吃多喝「病」就會好起來一樣,只能出現在天方夜譚的故事裡。人家知道我們升不起來而要求我們升值,其目的是要我們承認人民幣的貶值,從而調整人民幣與美元的匯率。

中國的經濟增長是政府投資拉動型經濟增長,是非正常發展的結果,是一種畸形的發展,因此經濟狀態並不穩定,這就是中國為什麼不敢升值的內因!

個人認為,人民幣已經在貶值,這也是不爭的事實,大家只要看到這幾年國家對幾家銀行的注入就知道問題的嚴重性。

發表於 @ 2005年05月24日 12:18 AM | 評論 (0)

2005年05月20日對國有銀行股份制改造的幾點認識(轉貼)

裘真康(估計是化名,求真正的小康?)

國有銀行改革的成敗,關繫到中國金融業的安全和整個國民經濟的發展,對此全國人民給予了極大的關注和期望,國務院給予了有力的支持,經過兩年的努力,兩家試點銀行的主要指標已接近國際發達銀行的水平,具備了上市的基本條件,這是令人欣慰的。但上市的根本目的在於完善公司治理結構,促進轉換經營機制,強練內功適應外部競爭的需要,恰恰在這一核心問題上,作為國有銀行的從業人員還沒有體會到更多的變化,經營思路和運作方式基本依舊,內容嚴重滯後於形式,所謂輸不起的「脫胎換骨」的改革還沒有觸及到皮肉。長期以來制約銀行發展的一些深層次的矛盾和問題,應該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

一、關於不良資產問題

為確保兩家國有銀行上市成功,2004年初國家不惜動用巨額外匯儲備向中建、兩行注資,加之兩行用稅前利潤、自有資金的沖銷,兩行不良資產率2004年9月底分別下降為3.08%和5.46%,全國人民為之振奮,人們在驚喜之餘,新年剛過,媒體又報道了兩家銀行不良資產率反彈的消息,局外人都大惑不解,表示了深切的擔心和憂慮,局內人倒不覺得奇怪,因為他們知道數字本身就存在極大的不穩定性。目前,在上市的關鍵時期,從央行到銀監局,從國有商業銀行總行到支行,層層要求不能出現大量的不良資產,三步一崗,五步一哨,風聲鶴唳,草木皆兵,壓縮不良資產的工作力度前所未有,但事與願違,不良資產仍源源不斷,噴薄欲出。本人認為,慣用的行政命令的手段壓縮不良資產只能是權宜之計,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我們應該學習大禹治水的策略,宜「疏」不宜「堵」,靠堵最終將泛濫成災,應該從基礎工作抓起,深刻反思機制方面的原因,很簡單的道理,舊社會的私人錢庄和銀行,老闆即沒有受過現代人的教育,也沒有文憑,甚至目不識丁,僅憑感覺和印象,所經營的銀行都很少出現過不良資產,股本由小到大,發展成為一個區域內很有影響的銀行,難道現代的銀行人還不如他們?關於不良資產形成的原因,目前官方通行的說法是客觀原因是主要的,銀行自身經營方面的原因是次要的,僅佔五分之一左右。如果這種估計成立的話,2003年前後銀行所處的社會環境、信用環境沒有明顯的變化,為何此前此後來了個大起大落?如果說不良資產的下降是國有銀行努力的結果,那麼2003年以前銀行也沒有放鬆這方面的工作。本人認為對不良資產的分析應該區別兩個不同時期,2000年以前的部分是計劃經濟條件下形成的一切呆、壞帳在銀行的集中體現。期間經歷了幾次大規模的經濟過熱,經歷了幾次清理「三角債」的活動,都直接或間接地形成了銀行大量的不良資產,如果說這一部分主要是大環境造成的,銀行自身的責任是次要的是誰都能理解的。2000年以後就不同了,此時國有銀行的商業化改革已經進行了10年的時間,整個社會的金融意識得到普遍的加強和提高,特別是各級政府強逼銀行貸款的現象已從很大程度上得到遏制,銀行經營所處的社會環境已發生很大的變化。如果說在過去客觀原因是造成不良貸款的主要原因的話,那麼今天的銀行就不應該再有大量的不良資產出現,但事實並非如此,從以下數字就能說明問題:2000年初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向不良資產公司剝離14000億不良資產,之後官方公布的四大銀行平均的不良資產率為6%,這個水平與國際上比較也在好銀行之列,剩餘的不良資產大約在5000億左右,事過僅僅三年的時間截至2002年底,不包括四家銀行用稅前利潤核銷的部分,不良資產總數達20880億,不良率達26.92%,這與2000年以前的部分基本相等。我們在總結了幾十年經驗教訓的基礎上,採取了一系列補救措施的前提下,用了三年的時間完成了幾十年的不良化過程,的確發人深思。如果單純從銀行自身經營方面找原因,可以歸納以下幾方面:

1、首次剝離不良資產,產生了嚴重的道德風險,為後來不良資產的涌現提供了充分的思想准備。大量不良資產的剝離,作為基層行來講擺脫了沉重的歷史包袱,經營狀況迅速好轉,各項經營指標一夜之間翻了好幾番,按照現行銀行內部的考核機制,單位可以得到更多的績效工資,幹部可以得到提拔重用,名利雙收,更受鼓舞的是不良資產形成過程中的一些工作責任、案件線索也隨著剝離而一筆勾銷,不論是單位或個人都一身輕裝地投入了新的戰斗。這種機制從客觀上講,哪個行的不良資產多,剝離的就多,哪個行的幹部和職工所得的實惠就越大,這對不良貸款多的單位和幹部無疑是一種莫大的獎勵和鼓舞。相反也有一些基層支行或分行的領導幹部,平時的工作作風就謹慎有餘,不良資產本來就不是很多,加之對剝離的政策理解的不深,總以為銀行的資產來之不易,這樣一剝了之實在可惜,因此對一些有盤活希望的,能促進轉化的,盡量採取保全的辦法,沒有及時剝離,應該說這是一種比較負責的態度,但恰恰是這種人,由於沒有用足用活當時的剝離政策,歷史包袱沒有甩掉,經營狀況改善的就比較緩慢,單位得不到績效工資,幹部得不到提拔重用。所謂獎勤罰懶的考核機制在資產剝離問題上來了一個根本的顛倒。社會存在決定社會意識,冷酷的現實使所有的銀行人變得更聰明了,他們充分而又深刻地認識到:不良資產的剝離不僅是改善經營壯況的捷徑,更是改善個人仕途命運的法寶,因此鼓足干勁期待第二次剝離,盡管當時說這是最後免費的「午餐」,但誰都不相信是最後一次,而是伸長脖子,餓著肚子等待免費的「晚餐」。功夫不負有心人,2000--2002年央行相對放鬆了對不良資產的監控,各基層行瞄準良機,該出手時就出手,不良資產象火山爆發一樣迅速上升到26.92%,其中的可靠性是值得懷疑的。2004年以來銀監局和央行加大了對不良資產的監控力度,不良資產又神不知鬼不覺的銷聲匿跡,不僅沒有增長,反而大幅度下降,來去匆匆,來的不明不白,去的無緣無故,局外人對此大惑不解是可以理解的。

2、銀行內部的考核機制不自覺的助長了不良貸款的產生。
國有銀行經營目標的內部考核95年以前主要是速度和規模,即存款的多少。95年之後開始考核效益,目前主要是考核存款、效益和風險三大指標,而且都是以一個自然年度為一個考核期間。作為基層行在一個工作年度內要完成上述三項指標,最便捷、最有效的辦法,就是增加貸款的投放,放一筆貸款即派生了存款,吸引了客戶;又增加了效益;同時還沖減了不良貸款率;真可謂一石三鳥之效,雖然貸款也有風險,但它的風險是滯後的,在考核期無法體現,只要源源不斷的增加貸款的投放,不僅完成了任務,維持了既定的發展速度,也掩蓋了風險,稀釋了不良貸款。既然貸款投放是完成任務的主要手段,不知為什麼層層的考核從來沒有把投放量作為基層行任務完成的備抵項目,因此客觀上刺激了基層行的貸款需求,由於貸款總量受指標控制,就變著法兒增加銀行承兌,使大量的承兌匯票變成了項目投資;固定資產貸款審批許可權上收,就給企業變成流動資金貸款,使大量的流貸進一步固化,增加了新的風險;公司類貸款手續繁瑣,就增加個人貸款,由於上級行沒有出台對個人貸款的管理辦法,就自定辦法報上級行認可,把對個人貸款的期限定為最長20年,如果有風險是20年之後的事情,貸款由此所產生的收益卻使當代人受用不盡。在這種短期行為的機制約束下,在貸款慾望極度沖動的環境條件下要確保貸款的質量難乎亦難。
3、銀行內部的風險控制機制,對不良貸款的約束軟弱無力。
2000年以來,銀行為防止貸款風險,採取了一系列防範措施。首先是加強了信貸管理的工作機構,從原來的一個信貸管理部一拆為三,形成了信貸經營部、信貸審批部和風險管理部,還有一個凌駕於三部之上的信貸管理委員會;其次明確了三部一委的工作分工,設置了幾道防火牆,經營部不能參加貸款的審批,審批部不能與企業見面,風險部負責動態的、隨時的監控,當時稱之為有乾的、有看的、有說了算的;三是層層授權,總行和兩級分行還有支行四級核算單位,四套信貸管理班子,分別都有內容不同、數額不等的審批許可權,誰也不能越雷池一步,真可謂銅牆鐵壁,萬無一失。但事過三年,無情的現實又是那麼得令人失望和沮喪,究竟為什麼?銀行的規章制度從其本身來推敲是無懈可擊的,但真正落到處的並不多,這是最大的悲哀,因為中國是一個人治的社會,只要人的思想出了軌,就沒有不能逾越的政策障礙,銀行貸款的投放更是如此,作為基層行的領導要想通過某筆貸款,從貸前調查論證開始就有直接或間接的授意,唯命是從的經辦人員心領神會,不識時務,冒個人仕途命運於不顧的人畢竟是鳳毛麟角,開會集體研究貸款之前就有定論,上會通過基本上是走過場。退一步說,即使領導人事先沒有授意,會上的一個提示性發言就足以令人望而生畏,甚至一個眼神都能改變會議的研究結果。什麼貸前調查、評估論證、集體研究、共同決策、相互制約、共擔責任,在銀行目前的體制下顯得軟弱無力。因此說2000年之後銀行內部為強化貸款的管理增設了那麼多部門,增加了幾倍的人員,投入了巨大的成本,實際效果與過去比較毫無二致,上級行良好的初衷沒有落實,真正的貸款決策權依然掌握在幾個人手中,同樣一筆貸款,同樣一個企業,要貸能說出若干原因,要不想貸,理由也能拉出一火車來,隨意性更大,更無所顧忌,2000年以前貸款決策失誤,責任非常明確:就是一個信貸部,一個行長,現在不同了,因為貸款是集體研究、共同決策的,若幹部門和若幹人員都有責任,最終的結果是,只要貸款程序符合規定,大家都沒有責任。特別是由基層推薦報上級行或更上一級審批的項目,作為審批行遠隔項目所在地,也只能從產業政策和項目布局等大的方面把關守口,通過一個項目,上上下下皆大歡喜,否決一個項目,卻受到下級行或企業的背後指責,又是不了解下情,又是不支持基層行的業務發展,罪名一大堆。基層在指責審批行的同時,痴志不變,再次將被否決的項目上報,理由更加充分,上級面對執著的熱情,一般的項目反復幾次均能通過。因此層層審批的運行機制對保證資產質量的實際效果是非常有限的。但是卻不自覺地為基層承擔了不良資產的審批責任,使基層更加有恃無恐。

綜上所述,銀行內部的用人機制、績效評價機制、貸款決策機制是導致不良資產的重要原因,在這一方面如果沒有大手術,用一位經濟學家的話說,用現在的眼光看五年以前和五年之後看現在,不會有兩樣的結果。

二、關於股權的分置問題

股權變革是銀行改制的核心,只有把股權變革為真正意義上的個人資本,才能把股權人與公司的利益有效的聯系起來,目前銀行現存的種種弊端就可能迎刃而解,這是銀行再造的希望所在,也是大家的共識。2004年兩家試點的國有獨資銀行分別成立了由國家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了公司的董事會,監事會,國有銀行的股權發生了變化,為銀行的上市打下了基礎,但是這種變化僅僅是形式上的,長江電力、國家電網、寶鋼集團,建銀投資所持建設銀行的股份沒有一分錢的個人資本,無不帶有國有的性質,不可能實現真正意義上的人格化。董事長作為一家之主,是企業的化身,都能置黨紀國法於不顧,敢冒個人政治生命的風險,做有損本企業利益和聲譽的事情,何況其他的員工能做到以行為家嗎?這在古今中外真正意義上的股份有限公司之中是不敢想像的,這從一個側面反射了這種股份制改造的實際效果。這種參股形式在前幾年的上市企業中屢見不鮮,效果都非常一般。我們不妨回顧一下交通銀行的歷史,1908年交通銀行成立時是一個完全意義上的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解放後香港的交通銀行在眾多的金融企業當中也立有一席之地,1987年國家恢復交通銀行時,其股本的構成就是由中央財政、地方財政和企業法人共同發起的,和目前建行、中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構成基本一樣,沒有任何的不同之處。結果如何呢?慘淡經營了不足20年的時間,不僅祖宗的機制沒有繼承,外資銀行的經營方式沒有學到手,國有銀行的沉痾積弊倒體現於一身,反而更加國有銀行化了。這是應該借鑒的教訓。當然,目前國有銀行的股本變革只是初步的,真正目的在於通過上市實現股權的轉讓,最終實現個人資本化,在目前中國國情的條件下,不可能一步到位,這是國人都能理解的,因此試點銀行從准備上市之初就積極的在海外尋找戰略夥伴,一天也沒有放鬆這方面的工作,但至今未果。作為中國的市場,對海外的財團或金融機構而言有巨大的誘惑力,為什麼不敢輕舉妄動,一直持觀望的態度,這表明對我們目前銀行的股份制改造的極大不信任。這也難怪,任何一種投資行為都是為了取得更大的收益,形式有兩種,一是取得某種控制權,二是通過參股分得紅利,在目前的條件下,這兩種願望都很難實現,因為國家對國有銀行的控股地位不能動搖,上市僅僅是轉讓很少比例的股權,即使在董事會取得一席之地,其發言權也是微不足道;想分紅利嗎?一是從中國的上市企業看,按時分紅的不多,二是有紅如何分配也不是一兩個董事決定的,面對股權投資隨時都有被巨額不良資產所吞噬的危險,投資人止步不前,靜觀待變是就不難理解。因此,國有銀行股份制改造的設計師們思想還應該再解放一點,膽子再大一點,步子再快一點,路子再多一點。股權轉讓的比例應該進一步提高,甚至放棄對國有銀行的控股地位也不可怕,只要勇敢地邁出這一步,距離真正意義上的商業銀行可能縮短了十萬八千里,縱觀改革開放近30年的歷史,外國人從中國大地上得到利益的同時,中國人得到了更大的利益,入世之初,不少人擔心我們的民族工業會受到災難性的打擊而一蹶不振,用現在的眼光看是沒有必要的。金融業關繫到國計民生,金融開放是整個經濟開發的高級形式,不論是外國獨資,控股和參股企業,在中國的大地上均受國際慣例和政府金融當局的監管,倘不至於危及到內資企業的生存,更不至於影響整個國民經濟的發展。回顧十幾年來國有企業的改制過程,當企業還能夠維護正常經營,或者說還有一定的盈利能力和發展前景的時候,作為企業的主管部門,乃至當地政府都不同意企業改制,不同意變更企業的所有制關系,相反,當一個企業連年虧損,職工工資不能及時兌現,債台高築,傷痕累累的時候,就督促盡快改制以卸包袱,了了草草處置了事,就象一個人一樣,與其等到病入膏肓的時候把他隨意處理掉,倒還不如在他健康的時候給他找個婆家。

三、關於隊伍建設和薪酬待遇問題。

國有銀行有一支龐大的幹部職工隊伍,中、建兩行目前的總人數大約有50萬之眾,實際上可能還要多一些,因為臨時用工本來就是一個說不清的數字,這與國際發達銀行比較的確是可怕的。美國花旗銀行全球計算只有48000人,是建設銀行的六分之一,所經辦的資產總量卻是建設銀行的8倍之多,人均資產佔有總量是建行的幾十倍。因此減人增效與國際接軌成為銀行股份制改造的首要任務。本人認為國有銀行部門林立、人浮於事是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形成的,僅黨、政、工、團、紀檢、監察、宣傳、後勤這些部門的人員可能和外資銀行的總人數就差不多,借股份制改造之機在隊伍建設方面來一個『消腫瘦身』是應該的,但是不能做簡單的數字對比,外資銀行具有適應其生存的經濟環境和條件,有著雄厚的管理手段和基礎,即使在國有銀行的分支機構之間也能找出工作效率相差幾十倍的事例,經濟比較發達的上海、廣州和欠發達的西部地區人均佔有的金融總量也可能相差幾十倍,但不能說西部的銀行從業人員工作效率低,任務沒有飽和,需要按先進地區的標准減人瘦身。國有銀行的人員精簡,是最難也是最令人頭疼的,是一項耐心細致的工作,如果是為了提高隊伍的素質,應該是優勝劣汰,由於自古以來沒有一套比較科學的業績評價體系,人員的精簡也只能是用最原始、最省事、最間單的辦法,來個「一刀切」,要麼按一定年齡,要麼按一定工齡,只要在范圍的,什麼學歷高低、業績優劣、貢獻大小一律下崗回家靜養。中行、工行精減了大量的員工,建設銀行2003年人事與激勵約束機制改革,1100名高級管理人員下課大概都是如此。作為離崗隊伍,年紀一般在40到50之間,就其文化水平而論比更年輕一些的人要低,這是都承認的事實,但從工作經驗,客戶資源等實際工作效果來分析,應該不比更年輕一點的人差多少,從對國有銀行的貢獻方面講可能還要大一些,古今中外在這個年齡段成就事業的並不乏其人。"一刀切"的減人舉措僅僅起到了減人的目的,絲毫沒有觸及國有銀行人浮於事的組織體系,更沒有使隊伍得到優化,相反帶來了嚴重的負面影響,作為離崗人員,在地方政府公務員系列當中還是年輕的中堅力量,在銀行的隊伍中倒成了古稀老人,他們把人生中最美好的時光貢獻給了國有銀行,一生對事業的執著,忠誠和熱情傾刻之間被擊的粉碎,昨天還是國有銀行的高級管理人才,改革的指揮者,一夜之間就變成了銀行的包袱,成了清理的對象。他們從每月30元錢的月薪起步,到離崗之日總共得到的薪水相當於目前在崗兩年多的工資,把他們離崗讓賢的「豪舉」無論說的怎麼高尚而光榮,意義如何重大而深遠,他們都有一種被愚弄的苦澀,難以接受這嚴酷的現實。當然,過去的已經過去,我們在前進的號角聲中沒有更多的必要去回味他們的感受,但是我們必須重視後人的思想脈搏和精神狀態,一支隊伍的戰鬥力取決於思想上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外資企業的職工與企業的依存關系非同一般,家園意識異常的濃厚,這是我們最有必要接軌的。前事不忘、後事之師,面對銀行上市,員工下市的人事改革,社會上普遍存在的「59歲現象」在金融系統突然提前了20年,不到四十歲的人都惶惶不可終日,大有日落西山、朝不慮夕的感覺,那些以往兢兢業業為銀行事業的發展而忘我工作的人變得讓眾人難以理解和認同,嚴酷的現實使這些人的思想也開始覺悟,為自己的後半生尋找機會和突破口,大有「身在曹營心在漢」的味道,得到這樣一種效果,應該不是改革的初衷,這是一種危險的信號。中國銀行的哈爾濱分行一個不足10人的分理處主任一夜之間能夠把十幾億存款化為烏有,不是沒有時代背景。我們用7萬元可以買斷一個與銀行有幾十年勞動關系的員工,10億巨款能夠買得多少人與銀行脫離關系?我們用三年時間創造上萬億不良資產,拿這些錢按這個標准買斷的可能更多。上述案例按照銀行內部的操作規章,只要有一個崗位盡職守則,恐怕都難以得逞,說明整個隊伍的思想渙散到了何種地步,他不過是一個分理處主任,如果是一個行長,一定能夠作出更加驚天動地的「壯舉」來,因此說,人事改革在注重社會穩定的同時更應該注重隊伍的思想穩定,這是提高整個隊伍戰鬥力的關鍵所在。

薪酬制度的改革是國有銀行股份制改造的另一項主要內容。2003年以前銀行內部的分配機制基本是平均的,原來意義上的處級幹部與一般職工相差無幾。之後隨著職務名稱的變化,行長改為高級經理,科長成為部門經理,一夜之間工資拉開了檔次,高級經理和一般職工的績效工資相差近10倍之巨,本人不主張平均主義的分配原則,但差距如此之大也令人瞠目結舌,超過了一般人的心理預期。國有銀行歷史上諸多內容的改革都沒有像這次薪酬改革的如此迅速,又如此的悄無聲息,這可能是領導層在思想認識上達到了高度空前的一致吧?改革的理由是與外資銀行接軌,因為外資銀行的高管待遇特別高,我們如果不緊隨其後,我們的人才就被外資銀行拉跑了,這是支撐薪酬改革最重要的理論依據。從目前中等城市來看,還沒有看到外資銀行的影子,即使在幾年之內外資銀行到底需要我們多少高管人員,我們無從得知。但是前幾年國內一些股份制銀行的成立之初從國有銀行拉走了一些高管人員,然而國有銀行的高管隊伍還沒有出現人才的青黃不接,而是人才濟濟,英雄倍出,因此說:哪種擔心外資銀行進入,國有銀行就會出現人去樓空的局面實在有些「杞人憂天"。再從我們銀行高管隊伍來分析,真正能讓外資銀行垂涎欲滴的並不是很多,以此為依據支撐薪酬體制的改革倒真有些牽強附會。我們在分析國有銀行幹部隊伍素質的時候不能犯忽左忽右的錯誤,說他素質高,縱然給他10倍的薪金也有被外資銀行隨時隨地槍走的危險;說他素質低就處處不適應,在目前的崗位上也是濫竽充數,一文不值,隨時隨地都是淘汰的對象,這不是辯證唯物主義的態度。誠然,外資銀行的高管人員工資的確很高,但是國外金融企業與其它行業的差距可能比我們要小,這里除了有一個外部環境的襯托之外,更重要的是外資銀行有巨大的效益做支撐。雖然這幾年國有銀行的利潤也比較可觀,但它與外資銀行有著本質的不同,一是在利率沒有真正的市場化之前,銀行的利潤帶有某種壟斷的性質,因為央行規定的存、貸款利差與國際平均水平比較能高出兩個百分點左右,這是和外資銀行不能比較的;二是銀行不良貸款的損失沒有從利潤中扣除,潛在的風險損失沒有計算,如果把這一部分計算在內,國有銀行不僅沒有利潤可言,甚至有巨大的虧空,再說從不良貸款形成的內部原因分析,它與絕大多數員工的工作責任沒有直接關系,責任集中體現在領導層,因此說,國有銀行的效益不應該是增加管理層薪酬的原因,更不應該是拉開工資差距的理由。目前國有銀行績效工資的分配實際上是借績效之名兌現職務工資,不僅沒有和經營業績有絲毫的聯系,而且使幹部和職工之間的關系進一步激化,一位基層的高管幹部在做員工的思想工作時,曾一語道破天機:「你不要認為待遇低,我從社會上聘一名臨時工還用不了這些錢」。可見高管人員的素質具備強烈的市場化意識,如果沿著這個思路繼續往下想,從社會上聘一名高管需要多少錢?遺憾的是把員工推向了市場,自己卻留在了壟斷的「襁褓」之中。國有銀行的改制上市說到底是一種高度的市場化行為,銀行的薪酬機制改革更應該遵循市場化的原則來確定每個崗位和員工的價值,這才是銀行業發展的必然趨勢。不知是不是.

❺ [企業貸款]境外企業貸款過橋資金應該注意些什麼

境外企業貸款過橋資金應該注意些什麼企業貸款是指企業為了生產經營的需要,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按照規定利率和期限的一種借款方式。企業的貸款主要是用來進行固定資產購建、技術改造等大額長期投資。目前企業貸款可分為: 流動資金貸款、固定資產貸款、信用貸款、擔保貸款、股票質押貸款、外匯質押貸款、單位定期存單質押貸款、黃金質押貸款、銀團貸款、銀行承兌匯票、銀行承兌匯票貼現、商業承兌匯票貼現、買方或協議付息票據貼現、有追索權國內保理、出口退稅賬戶託管貸款。步驟/方法正確處理與銀行的關系,建立、發展合作模式在市場經濟體制下,企業與銀行的關系定位於相互合作,共同發展,取得雙贏。企業需要建立戰略合作銀行計劃,根據企業規模、發展階段、資金需求等實際情況,選擇一定數量(大企業可以選擇二至三家)銀行作為主要合作銀行,以長遠雙贏為基礎,建立、鞏固、發展合作關系,加強日常溝通工作,必要時,企業的重要決策也請銀行介入,以取得銀行的理解和支持,成為真正的戰略合作者。企業順利發展擴張可以得到銀行資金的保證;在企業經營出現暫時困難時,由於銀行對企業的了解及長遠的合作,可以得到銀行的支持,避免銀行要求提前還款或罰息等,節省資金節約成本,幫助企業盡快度過難關。在確定與銀行關系時,企業需要結合變化的環境和企業的自身情況確定。在環境有利於企業的情況下,企業較易與銀行建立、發展良好的合作關系;反之,企業則需要調整與銀行的關系,必要時還需付出一定的代價以換取銀行的支持。對銀行的選擇一般應當由企業總部作出決定,以利於用企業的整體優勢來獲得與銀行合作的良好條件。內部管理結構較為鬆散的企業,一般需要選擇經營風格謹慎的銀行,通過外界的控制來降低企業自身的風險。另外,企業還要考慮銀行對本企業的評價,在確信銀行資信的前提下,要盡可能與那些重視自己的銀行合作。如果銀行自身服務、管理水平很高,但並未把本企業作為重要客戶,企業在經營方面將較難與之形成戰略上的合作。同時,企業有必要選擇一定數量的具有相同背景的銀行作為戰略合作銀行,除了選擇國外主要外資銀行作為戰略合作者,我國企業更要重視與我國國有商業銀行(含其境外機構)的合作,由於國內銀行和企業在利益、文化、工作模式等方面有共同基礎,便於溝通和理解,符合我國企業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的目標要求。理性利用政府貸款優惠政策在貸款融資中,企業需要結合本行業的特點,充分利用政府支持的貸款優惠,但在考慮資金成本的同時,還需要認真分析經營成本是否合理,從整體上考核政府優惠貸款的價格,避免盲目使用,造成財務成本低而經營成本高、本企業過度擴張或本行業的某類業務或資產過度擴張,最終損害企業的利益。確定統一的貸款條件企業在安排貸款時,如果能夠確定企業所有貸款中部分重要條款的統一條件,可以提供一個衡量境外貸款條件的尺度,決定承擔的責任和對外承諾的界限,並在具體貸款中據此要求銀行降低風險控制要求,特別是對子公司安排貸款時,依據母公司的統一 要求確定貸款條件,這也是在談判中獲得有利地位的一個重要方面。由母公司制定統一的貸款條件,可以包括企業負債比例的要求、貸款利率、手續費等費率的要求、保證條款的統一規定、違約條款的承諾上限等等。管理集中的企業多將貸款權集中在企業總部,以便集中企業優勢,獲得較好的貸款條件。選擇適當的律師企業境外貸款涉及大量的法律問題,法律文件的准備、審核、修改等均要求企業有好的律師為企業把握風險。企業如果有法律部門,法律事項可由其安排;否則可以委託律師事務所來安排。採納律師的專業意見,企業可以在一定范圍內控制或減少風險。企業宜選擇具有良好聲譽的律師事務所作為本企業的長期律師顧問。為確保其服務質量,企業可以將一部分法律事項委託給其他律師事務所,在律師事務所之間形成一定程度的競爭,使企業獲得服務和成本上的好處。 確定貸款審批程序貸款融資是企業最重要的經濟事務之一,企業內部必須有明確的貸款審批程序,由於境外貸款環節與境內貸款有一些不同,需要明確企業境外貸款的審批程序。境外貸款的貸款協議中,有許多涉及股權變動、企業經營及重大的法律責任的約定,常常需要企業業務經營部門、法律部門的共同審核,而非企業財務部門單獨作出決定。在貸款審批程序中,企業需要明確貸款申請、批准貸款、審核貸款文件、確定貸款簽字人等事項的部門和人員,在責任明確的情況下,通過制度約束來保障企業貸款的順利進行,保證企業貸款工作中涉及的責任不會影響企業改組、經營和內部管理。境外貸款審批制度在約束各工作環節事項的同時,其實也保護了員工,使員工在企業制度之內進行工作,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企業員工因為制度不明確而出現損害企業或者損害自身的行為。注意外匯風險和外匯管制問題我國企業在境外貸款,只能安排外幣貸款。在境外貸款時,我國企業必須遵守國家外匯管理規定,確保企業資金來源的合法性;境外國家若存在外匯管制問題,對外匯的買賣、款項的結算等均會有所約束,企業有必要研究外匯管制問題,為企業境外貸款選擇最好的途徑。注意事項保證(Security)問題保證是銀行和企業都非常關心的條款,主要的方式有抵押、擔保、收入轉讓、保險利益轉讓及其他承諾等。 違約條款及交叉違約(Default and Cross Default)境外貸款中的違約條款較為詳細,其中除不能按期歸還本息屬違約外,通常會約定以下集中情況屬於違約行為:企業提供信息不及時准確(即陳述錯誤);企業財務狀況惡化;企業經營出現對還款不利的變化;企業工商登記出現問題;企業股東發生變化;抵押資產價值低於維持貸款的比例;企業遭受清盤、強制執行、解散等等。 利率掉期保值問題在安排境外貸款的工作中,有時對金額大,貸款時間長的貸款,會遇到是否安排利率掉期保值的問題,雖然利率掉期保值和貸款是兩件事情,但有些較為積極的銀行,會在貸款的同時,安排掉期保值的文件,稱為ISDA(內容可以應企業的需要,包括外匯工具的安排),為今後進行掉期保值提供便利的條件,銀行這樣做,既為進一步為企業提供增值服務,也為自己擴展業務提供了便利。

❻ 國外的貸款理論有哪些

匯率的變化是由外匯的供給與需求引起的,而外匯的供求主要源於國際借貸。國際借貸可分為流動借貸和固定借貸。流動借貸是指已經進入實際支付階段的借貸;固定借貸是尚未進入實際支付階段的借貸。只有流動借貸才會影響外匯的供求。在一國進人實際支付階段的流動借貸中,如果債權大於債務,外匯的供給就會大於外匯的需求,引起本幣升值、外幣貶值。

❼ 一個位於外國的企業可以申請中國銀行貸款嗎

可以的。中資銀行是可以向外資企業提供貸款的,只要外資企業提供相應的抵押物等資產、信用擔保,且資信良好,符合銀行貸款政策;至於規模因各行的存量、政策以及國家經濟形勢等具體情況都不一定,目前還未聽說有具體法律法規的約束。
凡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取得營業執照的外商投資企業均可按《中國銀行對外商投資企業貸款辦法》和本細則的規定申請貸款。
對外商投資企業(以下簡稱「企業」)貸款要確保資金安全,講求經濟效益,參照國際融資慣例提供良好服務。
中國銀行按照國家政策,對下列企業優先提供貸款。
一、產品出口企業。即產品主要用於出口,外匯平衡有餘的生產型企業。
二、先進技術企業。即引進先進技術,從事新產品開發,實現產品升級換代,以增加出口創匯或者替代進口的生產型企業。包括外國投資者提供先進技術改造中方原有企業的外商投資企業。
三、國家鼓勵發展的重點企業。
貸款條件:
一、企業是中國境內獨立的經濟法人。
二、企業按合同、章程規定交足注冊資本,並經中國注冊會計師事務所驗資。申請流動資金貸款需具有一定比例的自有流動資金。
三、企業董事會借款決議和借款授權。
四、企業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已由計劃部門批准。
五、企業有償還能力和保證。
貸款程序:
一、企業首次申請貸款須提交下列文件:
(一)借款申請書及用款、還款計劃;董事會借款決議及借款授權書,或具有相同效力的文件。
(二)有關部門批准企業立項文件,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
(三)經貿部門發給的批准證書;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發給的營業執照;企業合同、章程;驗資報告或證明。
(四)在中國銀行開立存款帳戶。
(五)還款保證文件及其他有關文件與證明。
(六)有關財務報表。
二、企業再次申請貸款時,可不再重復提供仍然有效的文件。
三、中國銀行對企業提交的文件進行審核,對項目進行調查研究,勘查現場及核實有關配套落實情況,必要時可聘請專家評估。借款人須積極配合並提供便利。
四、中國銀行按規定對項目進行審查和評估,貸款條件基本具備後,可出具貸款承諾書。符合貸款條件後,中國銀行與企業簽訂借款合同。

❽ 政策性金融與中小企業融資問題國內外研究現狀

中小企業融資難一直是世界性難題,只不過在我國更為突出。發達國家經過多年的實踐,有關中小企業融資的法律法規健全,各種融資渠道發育與互補較好。我國由於各種復雜的原因,中小企業融資難的情況仍很嚴重。首先,我國市場經濟的體制建立和發展、金融市場開放及金融工具創新與中小企業的發展來比,仍然顯得緩慢;其次,我國社會信用體系尚未建立起來,社會誠信缺失嚴重,金融市場的利率還未完全放開,直接融資門檻較高,債券市場不是很發達,經濟發展過程中的結構性矛盾等問題,都是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宏觀層面上的成因;再次,我國中小企業融資渠道雖然趨向多樣化,但各種渠道的暢通使用還有一個過程。目前銀行貸款作為企業主要的融資渠道,難度依然較大。中小企業融資的顯著特點是「信息不對稱旦供測佳爻簧詫偽超鐮」,由此帶來信貸市場的「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商業銀行為降低「道德風險」,必須加大審查監督的力度,而中小企業貸款數量少、頻次多的特點使商業銀行的審查監督成本和潛在收益不對稱,必然降低了它們在中小企業貸款方面的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