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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生源地信用貸款領導小組

發布時間: 2022-06-18 08:23:30

A. 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應該向哪個機構提出申請

法律分析:辦理地點:向學生入學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機構申請辦。

貸款證明材料:在「學生在線服務系統」上進行貸款申請後導出並列印的《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貸款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首次申請貸款的學生需持申請表(或在縣資助中心領取申請表並填寫基本信息)前往高中、村(居)委會、鄉鎮(街道)民政部門任一單位進行資格審查並加蓋公章。

身份證明材料:1.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2.高校錄取通知書(在讀學生持學生證)。新生憑高校錄取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在校生憑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法律依據:教育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發布《關於完善國家助學貸款政策的若干意見》 第一條 完善貸款政策,切實減輕借款學生經濟負擔:

(一)學生在讀期間利息全部由財政補貼。國家助學貸款利率執行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公布的同檔次基準利率,不上浮。借款學生在讀期間的貸款利息由財政全額補貼。借款學生畢業後,在還款期內繼續攻讀學位的,可申請繼續貼息,應及時向經辦機構(組織辦理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的高校或組織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縣級教育部門,以下簡稱經辦機構)提供書面證明,經辦機構審核後,報經辦銀行確認,繼續攻讀學位期間發生的貸款利息,由原貼息財政部門繼續全額貼息。借款學生在校期間因患病等原因休學的,應向經辦機構提供書面證明,由經辦機構向經辦銀行提出申請,休學期間的貸款利息由財政全額貼息。

(二)貸款最長期限從14年延長至20年。原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期限為學制加6年、最長不超過10年,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期限為學制加10年、最長不超過14年,現統一調整為學制加13年、最長不超過20年。借款學生畢業或終止學業時,應與經辦銀行和經辦機構確認還款計劃,還款期限按雙方簽署的合同執行。

B.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流程

第一步:提出申請
什麼是國家助學貸款?主要用途是什麼?

國家助學貸款是由政府主導、財政貼息、財政和高校共同給予銀行一定風險補償金,銀行、教育行政部門與高校共同操作的,幫助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支付在校學習期間所需的學費、住宿費及生活費的銀行貸款

國家助學貸款是信用貸款,學生不需要辦理貸款擔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諾按期還款,並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學生接到錄取通知書後,可向學校咨詢具體辦理國家助學貸款的相關事宜。學生到校報到後,可通過學校向金融機構申請辦理國家助學貸款

什麼是生源地助學貸款?和國家助學貸款有什麼區別?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由學生或其合法監護人,向家庭所在地的農村信用社、銀行等金融機構申請辦理,不需要擔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諾按期還款,並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2007年,國家在江蘇、湖北、重慶、陝西、甘肅5省市試點開辦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業務。目前,有關部門正在研究制訂進一步擴大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覆蓋范圍的辦法。學生可向當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咨詢具體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相關事宜。

從大的方面來說,上學期間由國家貼息的助學貸款都是國家助學貸款。在就讀高校辦理的叫高校助學貸款,在戶籍所在地向經辦銀行申請的助學貸款叫生源地助學貸款。它們之間沒有什麼區別,最終都是為了幫助貧困家庭學生解決學費和住宿費。開學前和開學後申請都可以。考上本省高校的學生主要推薦生源地助學貸款。

學生每學年可以申請多少金額的國家助學貸款?

按照有關規定,原則上每人每學年最高不超過6000元。生源他助學貸款也是。

哪些高校開展了國家助學貸款工作:

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都應積極落實國家助學貸款政策,與合作的銀行共同為高校貧困家庭學生辦理國家助學貸款。另外,也有一部分民辦普通高校開展了國家助學貸款工作,學生要注意學校招生簡章或錄取通知書中的相關說明。

哪些學生可以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國家助學貸款的資助對象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含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普通高等學校中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本專科生(含高職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和研究生。

學生如何申請助學貸款?生源地助學貸款呢?

學生須在新學年開學後(具體時間各校有明確規定)通過學校向銀行提出貸款申請,銀行不直接受理學生個人的貸款申請。經辦銀行原則上每年集中受理一次國家助學貸款申請。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按年度申請、審批和發放。學生在新學期開始前,向家庭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出貸款申請。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對學生提交的申請進行資格審查。銀行負責最終審批並發放貸款。

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需要具備什麼條件?生源地助學貸款呢?

(1)家庭經濟困難的本專科生(含高職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和研究生;

(2)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滿16周歲的需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

(3)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人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須由其法定監護人書面同意);

(4)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

(5)學習努力,能夠正常完成學業;

(6)因家庭經濟困難,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籌集到的資金,不足以支付其學習期間的學習和生活基本費用。

生源地助學貸款申請條件同上並附加一條:

(7)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本縣(市、區)。

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1. 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書;

2. 本人學生證和身份證復印件(未成年人須提供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和書面同意申請貸款證明);

3. 本人對家庭經濟困難情況說明;

4.鄉、鎮、街道民政部門和縣級教育行政部門關於其家庭經濟困難的證明。學生本人對其提供證明材料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5.銀行或學校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文件和資料。

國家助學貸款的還款期限是多長?

貸款學生應在畢業後1-2年內開始償還貸款本金,六年內還清貸款本息。國家鼓勵畢業後收入較好的貸款學生提前還清貸款本息。2004年8月份以前簽訂的貸款合同(包括畢業生還款協議),一般規定貸款學生在畢業後四年內還清貸款本息。

助學貸款的利率是多少?

國家助學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法定貸款利率和國家有關利率政策執行。如遇利率調整,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執行。生源地助學貸款同。

國家財政如何對助學貸款利息進行財政補貼:

貸款學生在校學習期間的助學貸款利息全部由財政補貼,並由有關部門直接支付給經辦銀行,貸款學生畢業後的利息由貸款本人全額支付。如出現還款違約行為,由此發生的罰息必須由貸款本人全部承擔。

2004年8月份以前簽訂貸款合同的學生,其在校學習期間以及畢業後到最終還款前的利息,一半由財政負擔,一半由學生本人負擔。

生源地助學貸款的利息由財政全部補貼,畢業後的利息由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入)共同負擔。

◇ 借款學生中途不需要貸款了怎麼辦?
◇轉學的借款學生如何處理國家助學貸款?
第二步:學校初審審核原則:學校機構在全國學生貸款管理中心下達的年度借款額度及控制比例內,組織學生申請借款,並接受學生的借款申請。
學校初審
學校機構對學生提交的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對其完整性、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初審工作將在收到學生貸款申請後20個工作日內完成。
此項工作完成後,學校機構進行為期5天的公示,並對有問題的申請進行糾正。
初審工作無誤後,學校機構在10個工作日內,在審查合格的貸款申請書上加蓋公章予以確認,將審查結果通知學生,並編制《國家助學借款學生審核信息表》。
第三步:銀行審批銀行審批
經辦銀行在收到學校統一提交的借款合同及借據後的15個工作日內完成簽署工作,並在5個工作日內將簽署完畢的借款合同送達學校機構。學校機構在收到借款合同及借據後,5日內發還給借款學生本人保管。
誰來審查和審批國家助學貸款申請?

學校有關部門負責對學生提交的國家助學貸款申請進行資格審查,並核查學生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銀行負責最終審批學生的貸款申請。

第四步:簽訂合同貸款申請被批准後,學校根據經辦銀行提供的借款學生名冊,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組織學生填寫、簽署借款合同及借據的工作,並提交經辦銀行。
與經辦理銀行簽訂合同
經辦銀行在收到學校統一提交的借款合同及借據後的15個工作日內完成簽署工作,並在5個工作日內將簽署完畢的借款合同送達學校機構。
如何與經辦銀行簽訂國家助學貸款借款合同?

學生貸款申請通過學校審查和銀行審批後,學校將織學生填寫、簽訂借款合同和借據等文本。學校應將學生申請或借款信息及時通知借款學生家長或其法定監護人。

第五步:發放貸款貸款的具體發放細則,將由銀行為每名學生辦理一張借記卡或活期存摺。
如何發放國家助學貸款?

國家助學貸款實行一次申請、一次授信、分期發放的方式,即學生可以與銀行一次簽訂多個學年的貸款合同,但銀行要分年發放。一個學年內的學費、住宿費貸款,銀行應一次性發放;一個學年內的生活費貸款,銀行(或學校)按10個月逐月發放給學生。

誰來負責監督學生的貸款使用情況?

學校負責監督學生的貸款使用情況,經辦銀行可以向學校了解貸款的發放和使用情況。

貸款學生在什麼情況下可以提出終止貸款發放的申請?

貸款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如果家庭經濟狀況明顯改善,或獲得了其他較大額度的資助、捐助,不需要繼續貸款時,學生應在當年放款10天前,通過所在學校向銀行提出書面的終止貸款發放申請。經銀行同意後,學生與銀行辦理貸款合同變更等手續。

什麼情況下,銀行可以停止發放國家助學貸款?

貸款學生有下列行為之一,銀行可以停止發放貸款並清償貸款本金:

(1)未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

(2)有違法亂紀行為,受校方行政處分或有關部門刑事處罰的;

(3)中途退學、被校方開除或取消學籍的;

(4)學習成績差,無法完成學業的;

(5)出國留學或定居的;

(6)被宣告失蹤、死亡、喪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或勞動能力的。

第六步:貸款償還借款學生使用助學貸款完成學業後,應重視自身信用,按時歸還貸款。
每年畢業離校60日前,學校會組織借款學生與經辦銀行辦理還款確認手續,經辦銀行會派人上門服務,為借款學生講解還款有關事宜,並解答借款學生的咨詢。

什麼是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制度?

為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減輕家庭困難學生的還款負擔,從2006年起,中央部門所屬普通高等學校中全日制本專科生(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屆畢業生,自願到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服務期達到3年以上(含3年)的,其在校學習期間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本金及其全部償還之前產生的利息,由國家代為償還。

借款學生在何時開始償還國家助學貸款?

借款學生畢業後,自己需全額支付貸款利息。經辦銀行允許借款學生根據就業和收入水平,自主選擇畢業後24個月內的任何一個月起開始償還貸款本金。具體還貸事宜,由借款學生在辦理還款確認手續時向經辦銀行提出申請,經辦銀行進行審批。

借款學生可採取何種方式償還國家助學貸款?

銀行通常為借款學生設計了兩種還款方式:等額本息還款法和等額本金還款法。等額本息還款法每期償還本息金額相等,還款壓力平均分布;等額本金還款法初始每期的還款金額較多,以後每期的還款金額較少,還款壓力呈前緊後松分布。採用等額本息還款法支付本息總額略高於等額本金還款法。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還款期限和還款方式是怎樣的?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期限原則上按全日制本專科學制加10年確定,最長不超過14年。學制超過4年或繼續攻讀研究生學位、第二學士學位的,相應縮短學生畢業後的還貸期限。學生在校及畢業後兩年期間為寬限期,寬限期後由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按借款合同約定,按年度分期償還貸款本金和利息。
畢業時,需要與銀行辦理哪些手續?

1. 借款學生畢業離校前,學校應組織借款學生與經辦銀行辦理還款確認手續,制訂還款計劃,簽訂還款協議。借款學生與經辦銀行辦理上述手續後,學校方可為其辦理畢業手續。

2. 對於畢業後當年繼續攻讀學位的借款學生,要在畢業前向原所在學校提出展期申請,並提供繼續攻讀學位的相關證明。原所在學校審核通過後,由原經辦銀行為其辦理展期手續。

借款學生可否提前還款?

借款學生在借款期間內,可以提前部分或全部還款,但必須提前向銀行提出書面申請。對提前還款的本金按合同約定利率和實際使用天數計收利息。

違約的借款學生應承擔什麼後果?

1. 國家助學貸款的借款學生如未按照與經辦銀行簽訂的還款協議約定的期限、數額償還貸款,經辦銀行應對其違約還款金額計收罰息。

2. 經辦銀行會將已畢業學生的個人基本信息和還款情況錄入中國人民銀行的個人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以供全國各金融機構依法查詢。如國家助學貸款畢業學生違約情況嚴重,將影響其向金融機構申請辦理其他個人消費信貸。

3. 按還款協議進入還款期後,對於連續拖欠還款行為嚴重的借款人,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和銀行將通過新聞媒體和網路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號碼、畢業學校及具體違約行為等信息。

4. 違約人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C. 2016年生源地信用貸款怎麼辦理需要些什麼材料具體如何操作

助學貸款申請材料:
⒈ 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書;
⒉ 本人學生證和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未成年人須提供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和書面同意申請貸款的證明);
⒊ 本人對家庭經濟困難情況說明;
⒋ 學生家庭所在地有關部門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學生本人對其提供證明材料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助學貸款申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3.已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專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高校在讀學生;
4.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本市、縣(市、區);
5.家庭經濟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
註:2012年的高中畢業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情況調查工作於今年5月底前由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完成,申請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新生和在省內高校就讀的老生須已被列入認定名單,詳細情況可咨詢所屬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
審查審批
學校有關部門負責對學生提交的國家助學貸款申請進行資格審查,並核查學生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銀行負責最終審批學生的貸款申請。
還款方式
⑴學生畢業前,一次或分次還清;
⑵學生畢業後,觀看其可活動資金來還貸款;
⑶畢業生見習期滿後,在二到五年內由所在單位從其工資中逐月扣還;
⑷畢業生工作的所在單位,可視其工作表現,決定減免墊還的貸款;
⑸對於貸款的學生,因觸犯國家法律、校紀,而被學校開除學籍、勒令退學或學生自動退學的,應由學生家長負責歸還全部貸款。
特別提示:辦理助學貸款時未成年人需要提供父母或者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和書面同意申請貸款的證明。

D. 江西省學生資助中心的具體地址和電話誰知道關於09年江西生源地貸款!

江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國發[2007]13號),切實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大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根據《財政部、教育部、國家開發銀行關於在部分地區開展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通知》(財教[2007]135號)和《財政部、教育部、銀監會關於大力開展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通知》(財教[2008]196號)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現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 承辦銀行
江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以國家開發銀行為主承辦,同時,鼓勵其他銀行類金融機構開展此項業務。
二、 貸款性質與申請條件
(一)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指國家開發銀行等金融機構向先例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新生和在讀學生發放的、在學生入學前戶籍所在地辦理的助學貸款。生源地貸款為信用貸款,主要用於解決學生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等費用,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
(二)申請生源地貸款的學生須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3.已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在讀學生;
4.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本縣(市、區);
5.符合以下特徵之一,家庭經濟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學生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1)農村特困戶和城鎮低保戶;(2)孤兒及殘疾人家庭;(3)遭受天災人禍,造成重大損失,無力負擔學生費用;(4)家庭成員患有重大疾病;(5)家庭主要收入創造者因故喪失勞動能力;(6)無穩定收入的單親家庭;(7)老、少、邊、窮及偏遠農村的貧困家庭;(8)父母雙方或一方失業的家庭;(9)家庭年現金總收入低於8000元人民幣;(10)其他貧困家庭。
三、貸款政策
(一)貸款用途和額度。每個學生每年申請的貸款額度不低於1000元,不超過6000元,具體金額根據學生學費和住宿費需求確定。當貸款金額高於學費和住宿費需求時,剩餘部分可用於學生生活費。高校在讀學生當年在高校獲得了國家助學貸款的,不得同時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二)貸款期限。貸款期限原則上按全日制本專科學制加10年確定,最長不超過14年。學制超過4年或繼續攻讀研究生學位、第二學士學位的,相應縮短學生畢業後的還貸期限。
(三)貸款利率和利息。貸款利率執行貸款發放時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公布的人民幣貸款同檔次基準利率。貸款利率每年12月21日調整一次,調整後的利率為調整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基準利率。貸款利息按年計收,起息日為經辦銀行發放貸款日,結算日為每年度的12月20日。學生在校期間由財政全額貼息,畢業後由借款人自付利息。
(四)本息償還。每年12月21日為固定還款日,包括利息和分期償還的本金(最後一筆本金和利息於合同到期日償還)。學生應自畢業當年9月1日起開始按年度償還利息。學生在校及畢業後2年期間為寬限期,寬限期後按等額本金方式分期償還貸款本金。學生可以提前還款。每年1月15日、7月15日為固定提前還款日。提前償還的貸款本金須是500元的整數倍或者一次性還清。提前償還部分合同約定利率和實際使用期限計算利息,不加收除應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費用。
四、財政政策
(一)財政貼息。學生在校期間利息全部由財政補貼。其中,考入中央高校的學生,貸款貼息由中央財政承擔;考入地方高校的學生,跨省就讀的,貸款貼息由中央財政承擔;本省就讀的,按照高校隸屬關系由各級財政分級負擔,其中,省屬高校的學生貸款貼息由省教育廳從省財政安排的經費預算中承擔,市屬高校的學生貸款貼息由市財政承擔。
(二)風險補償金。建立生源地貸款風險補償專項資金,風險補償金比例按當年貸款發放額的15%確定。考入中央高校的學生,風險補償金由中央財政承擔。考入地方高校的學生,外省就讀的,風險補償金由中央財政承擔;本省就讀的,風險補償金由中央和地方各負擔50%,其中地方負擔部分,按照高校隸屬關系由同級財政和高校各負擔50%。
(三)貼息和風險補償金的管理。中央和全省各級財政負擔的貼息和風險補償金分別由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和江西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歸集,每年12月21日前向經辦銀行及時足額劃撥。生源地貸款風險補償金由經辦銀行實行專戶管理,主要用於防範和彌補生源地貸款損失。
風險補償金若超出對應生源地貸款損失,超出部分由經辦銀行獎勵給縣資助中心;若低於對應生源地貸款損失,不足部分由經辦銀行和縣級財政部門各分擔50%(具體管理辦法按中央有關管理辦法執行)。
五、組織實施
(一)工作領導小組。江西省國家助學貸款協調領導小組,負責統一指導我省國家助學貸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以及普通高校、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各市、縣人民政府也要建立相應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機制。
(二)管理平台。江西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作為全省生源地貸款的省級管理平台,主要負責協助開發銀行對全省生源地貸款業務進行組織、協調和管理,指導、監督縣級資助管理中心;建立與各高校的信息聯結機制;同時負責財政貼息和風險補償金及超額風險補償金損失的歸集等工作。
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按照國發[2007]13號文件的要求,在整合現有資源的基礎上,成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保證必要的工作條件。
縣級資助管理中心按照財政部、教育部、銀監會文件要求和受經辦銀行委託,在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和經辦銀行的指導和管理下,負責經辦本縣生源地貸款工作,負責收集、整理、匯總學生的家庭經濟狀況、生源地貸款需求等信息;負責對學生的家庭經濟困難情況進行調查、認定;負責建立學生信用和貸款資格評議小組,確定符合貸款條件的學生名單,測算貸款需求,編制貸款預案;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申請、初審等管理工作;負責建立與貸款學生家庭的聯系制度,跟蹤了解學生的家庭經濟狀況;負責向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經辦銀行和高校定期報送貸款學生的有關信息;受經辦銀行委託負責催還貸款等,加強與高校溝通,避免重復貸款。
(三)財政管理。省及有關市財政部門在年度財政收支預算中足額安排並及時撥付貼息資金和風險補償金,加強貼息資金和風險補償金的管理、使用和監督,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縣級財政部門要積極參與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管理,參與協調有關事項,及時足額安排、撥付超額風險補償金損失,以及本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的業務經費,並會同教育部門指導和監督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開展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
(四)學校管理。考生學校配合縣級資助管理中心及經辦銀行,提供高考招生錄取情況與及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需求情況,協助做好貸款申請、審批和發放工作。高等學校要及時足額安排學校應負擔的風險補償金,並加強對學生的誠信教育,培養學生的誠信意識,督促學生畢業後按照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根據縣級資助管理中心的需要,協助提供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學生的相關信息和高校收費財戶信息等資料。
(五)監督管理。銀監部門會同財政、教育部門對銀行業金融機構開辦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業務進行指導,定期進行檢查和評價,督促經辦銀行和結算銀行完善金融服務、提高工作效率。銀監部門應建立助學貸款違約通報制度,並定期在銀行業金融機構范圍內共享信息。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國家助學貸款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利用財政、金融手段,創新金融服務體系,解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就學問題的重要途徑,對進一步完善我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充分發揮政策整體效應、確保實現國家資助政策既定目標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市、縣財政、教育、銀監部門和經辦銀行要從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的重要性,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把扎實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作為執政為民、服務發展、關注民生、推進教育公平的重大措施,推進好、落實好。
(二)精心組織。2009年秋季開學前,在省政府統一領導下,由省教育廳、省財政廳、江西銀監局會同經辦銀行組織開展,各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和經辦銀行具體實施。各地各部門要切實加強領導,完善工作機構,研究制定措施,及時安排資金,確保資助政策落實到位。教育、財政部門和金融機構要各負其責、密切配合,精心組織實施。
(三)確保可持續發展。國家開發銀行江西省分行及其他經辦銀行要盡快建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專職管理機構,配備足夠的人員,切實防範貸款風險,保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可持續發展。
(四)繼續做好學校所在地助學貸款工作。各地各部門在推進和落實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同時,應繼續做好學校所在地助學貸款工作,確保原有國家助學貸款機制和協議繼續有效實施。

不好意思 ,半天找了一份表,應該對你有用!不是資助中心,應該是當地教育局辦理的,你打電話咨詢一下,我是江蘇省的,江蘇省就是7.20,你的我就不知道了,能力有限。祝你好遠!有什麼還可以追問,願採納!

E. 怎麼填江西生源地助學貸款表

一、填寫環境要求
1、申請貸款的學生請下載「附件1」《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
2、啟用宏。在Excel 2003中,在菜單目錄:工具→宏→安全性下,將安全級別設置為低,設置完成後重新打開該表單即可。在Excel2007中,
點擊左上角的Office標志,再點擊菜單右下角的「Excel選項」→「信任中心」→「信任中心設置」→「宏設置」→「啟用所有宏」,設置完成後重新打開該表單即可。
3、不要改動該表單的任何格式,否則將導致無法正常使用。
二、填寫注意事項
1 、當年參加高考的高中生須接收到高校錄取通知書後,才能填寫此表。
2 、標紅色「*」的空格為必填項。借款學生應認真填寫,填寫錯誤可能導致無法成功獲得貸款。
3 、表頭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市/自治州、區/縣」應填寫學生進入大學就讀前戶籍所在地相應地址。
4 、表頭部分「申請類型」,當年參加高考的高中生應選擇「新生申請」,已經在校就讀的大學生應選擇「在校生申請」。
5 、借款人基本信息中「戶籍所在地」應填寫借款人現在的戶籍所在地。入學時戶口已經遷出本縣的借款人,若戶口本上無遷出記錄上,應到入學前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戶籍遷移證明,以證明入學前戶籍在本縣。
6 、借款人基本信息中「現詳細住址」應填寫學生現在的家庭詳細地址。
7 、借款人基本信息中「家庭電話」為必填項,若沒有家庭電話,可以填寫村委會電話;若為在校生申請,「宿舍電話」也為必填項,若沒有宿舍電話,可以填寫所在院(系)辦公室電話,以保證能及時聯繫到借款人。
8 、共同借款人應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按照如下順序選擇: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他近親屬。共同借款人信息必須填寫完整、真實、有效,其中「與借款人的關系」若無法從戶口本上得到證明,請到村委會/派出所開具親屬證明。
9 、就學信息中的「高校名稱」必須要填寫全稱。如高校變更了名稱,但系統沒有及時更新,在選擇錄入就讀高校時,請使用原名稱。 10 、就學信息中的「年級」,新生申請應選擇「1」,在校生申請應選擇申請貸款學年的年級,如2007秋季入學的學生申請2009至2010學年助學貸款,則年級應選擇「3」。
11 、就學信息中的「學校類別」和「所屬省份」若不清楚,請查詢該表單的第2張表格「高校信息參照表」。 12 、申請貸款情況中的「申請貸款金額(元)」,新生申請應不高於《錄取通知書》中載明的學費和住宿費合計,但不能超過6000元。在校生申請應不高於學生欠繳學費與住宿費的總和。若借款合同中的借款金額高於《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回執單》(待學生簽訂借款合同後,帶到就讀高校,由學校負責填寫)中的學生欠繳學費和住宿費合計金額,將被視作無效合同。「申請貸款金額(元)」應為整數,如「4255」。
13 、申請貸款情況中的「申請期限(年)」最短為7年,最長為14年,貸款期限的上限=學制-年級+1+10,學生可以在7年至上限范圍內根據實際情況選擇。
14 、申請貸款情況中的「高校要求報到日期」,新生申請應填寫《錄取通知書》要求的報到日期,在校生申請應填寫貸款學年的開學日期。
15 、資格審查情況中的 「經辦人」可在村委會(居委會)或鄉鎮(街道)民政部門蓋章(必須為公章)後,由借款人錄入該表。
16 、其他填寫注意事項請參閱該表底部的「說明」部分。
17 、借款人完成申請表中各項目的錄入後,點擊左上角的紅色「保存」按鈕對此申請表的所有錄入信息進行保存。此時工具將自動執行校驗功能,判斷借款人是否完成所有必填項的錄入。如果發現有必填項尚未完成,工具將彈出提示框,並自動指向第一個未完成的必填項對應的指定區域,提醒借款人完成錄入。點擊彈出框的確認按鈕(若使用英文版的Excel 2003則顯示的是OK按鈕)後完成補充錄入,再點擊左上角的紅色保存按鈕,對此申請表的所有錄入信息進行保存。若無報錯的彈出框彈出,則此申請表錄入完成。
三、表單列印與發送
1 、填寫完整無誤後列印2份,由借款學生所在村委會(居委會)或鄉、鎮人民政府經辦人蓋章並簽字(注意簽字必須用黑色簽字筆,且保證字跡清楚,無塗改痕跡,否則視為無效)。蓋完章後,請在電子表單中對應的欄填寫經辦人姓名並保存。
2 、申請生源信用助學貸款的在校生,請把列印出的紙質表單按要求蓋章並簽字後和填寫完整的電子表單(可用移動存儲設備或電子郵件)一並提交給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3、應屆高三畢業並取得合法錄取通知書的,由本人提出申請且經學校生源地助學貸款領導小組審核,符合貸款條件的學生,由所在高中校資助主辦人統一收取單個學生完整的電子表單後用「附件2」進行匯總校驗。信息無誤後交縣資助中心。

F. 請問誰知道重慶在校大學生辦生源地貸款要些什麼東西

一、重慶市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流程 (一)政策依據1.國務院關於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國辦發〔2007〕13號);2.重慶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渝府發〔2007〕107號);3.財政部、教育部、國家開發銀行關於在部分地區開展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試點的通知(財教〔2007〕135號);4.教育部、財政部關於要求區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成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的緊急通知(教財〔2007〕14號);5.重慶市財政局、重慶市教育委員會、國家開發銀行重慶市分行《關於在我市開展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試點工作的意見》(渝財教〔2007〕146號);附件:重慶市家庭經濟困難大學生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暫行管理辦法。(二)工作機構設置1.重慶市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領導小組。由市政府領導、市財政局、市教委和國家開發銀行市分行領導組成。負責制定全市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方針、政策及市級部門間的協調工作。2.重慶市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辦公室,設在重慶市教委下屬的重慶市教育貸款管理中心(電話、傳真023-63876691),具體負責日常事務管理,指導區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的相關工作。3.國家開發銀行重慶市分行負責本市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審批、發放和回收等工作。4.區縣政府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領導小組。由區縣政府,區財政局、教委和國家開發銀行市分行領導及相關部門人員組成。負責按全市工作部署,組織開展本地區此項工作,協調本轄區內各部門間的相關工作。5.區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和管理本區縣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相關工作。6.代理結算行。負責本區縣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金融結算業務。
二、重慶市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辦理流程 (一) 資格審查1. 高校當年錄取新生(1)每年3月,由當年參加高考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以下簡稱「高考學生」)本人填報《重慶市家庭經濟困難大學生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預申請表》,由戶籍所在地的村(居)委會或鄉鎮(街道)民政部門審查後,經就讀高中學校審查。村(居)委會或鄉鎮(街道)民政部門及就讀高中應明確簽署「貧困屬實,該生誠實可信,無違紀違法行為」的審查意見。(2)各高中學校匯總後填報《XXXX年重慶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預申請匯總表》及《重慶市家庭經濟困難大學生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預申請表》,分別報送高考學生戶籍所在地區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區縣資助中心」)。(3)高考學生收到高校錄取通知書後,到區縣資助中心領取並填報《重慶市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2.高校在校家庭經濟困難大學生(以下簡稱「在校大學生」)(1)每年12月前,根據教育部要求,由學生本人在學校領取並填報《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交付家長(或法定監護人)經生源所在地鄉鎮(街道)民政部門審查,並明確簽署「貧困屬實,該生誠實可信,無違紀違法行為」的審查意見。(2)申請貸款學生在就讀高校領取並填報《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表》後,並與經鄉鎮(街道)民政部門審查合格的《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一同交就讀高校所在年級輔導員(或學生管理幹部),報學校進行民主評議,經院(系)和學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認定。(3)凡需申請重慶市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在校生,在當年暑假期間,將審查合格《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和《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表》帶回入學前戶籍及家庭所在地區縣資助中心。並領取和填報《重慶市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註:該表中「借款學生畢業中學審查意見」不需填寫。(二)貸款需求計劃編制各區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於每年4月底前,匯總本地區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預申請表後,提出本年度貸款需求計劃,經區縣政府審定後,分別報送重慶市教育貸款管理中心和國家開發銀行市分行。(三)貸款申請(1)區縣資助中心負責《重慶市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的發放和受理工作。(2)區縣資助中心匯總《重慶市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後,填報《重慶市XX區縣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人信息情況表》。(3)貸款人資格初審貸款人資格初審工作由區縣資助管理中心負責組織實施。在初審中需注意以下幾個問題:A. 基本信息:借款學生和共同借款人姓名、身份證號碼、戶籍所在地,錄取通知書(高校錄取新生)或每學期已注冊的學生證(在校大學生),必須確保其真實性、准確無誤。B.原件審查(a)借款學生和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b)借款學生高校錄取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c)高校在校生有效注冊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d)高校收費通知原件及復印件。C.證明材料:低保證、待業證、傷殘證;家庭成員重大疾病病歷;特(貧)困戶(民政部門登記在冊);孤兒等可用於證明符合八種重點照顧對象的相關材料。D.共同借款人資格(a)應首選貸款學生的父母為共同借款人;(b)父母離異的單親家庭必須有父母中承擔供養責任的一方為第一共同借款人,同時可由其選擇一名親屬(或父母中不承擔供養責任的另一方)為第二借款人;(c)父母外出打工,由其出具授權書(原件)郵寄給委託代理人(應為貸款學生的直系親屬);同時將父母本人身份證復印件,由委託代理人本人並攜帶身份證及相關材料,出具委託代理承諾書承擔共同借款人的義務。(d)貸款人系孤兒(無法定監護人)有直系(或旁系)親屬者應將其作為共同借款人。如貸款學生系孤兒院(或其他民政福利單位)長期供養,且無直系(旁系)親屬者,應由長期供養機構出具證明,對共同借款人可不作要求。(三)貸款合同簽約區縣資助中心對借款學生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後,應認真指導貸款學生填寫貸款合同,以確保貸款合同文本所需採集的信息完整、准確,應注意以下事項。1.可由採用加蓋橡皮(簽名)印章的欄目丙方(貸款管理人): XX區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甲方:開戶銀行 中國農業銀行XX區縣支行 賬 號 XXXXXXXXXXXX
代理經辦行:: 中國農業銀行XX區縣支行
法人代表: X X X 丙 方:住 所: 重慶市XX區縣XX街XXXX號法定代表人: X X X郵政編碼: 400000經 辦 人: X X X電 話: 023-XXXXX傳 真: 023-XXXX
合同騎縫章: 重慶市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合 同 騎 縫 章合同簽署日期:可採用打碼機方式編碼。2.借款學生簽訂合同的要求(1)自帶在中國農業銀行XX縣支行營業部辦理的專用貸款卡(來時應先辦此卡,持卡簽借款合同);(2)學生本人與兩個共同借款人必須同時到場;(3)學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證、戶口本原件、錄取通知(或每學期已注冊的學生證);(4)自備黑色簽字筆一支;3.合同書寫要求為提高簽署合同的書寫質量和效率,區縣資助中心應將合同文本中需填寫欄目印製成合同草簽文本,指導借款學生逐項填寫,並經審查合格後發給合同文本,供借款學生正式填寫。特別提醒:填寫合同時必須保證字跡清晰,無錯漏。4.合同簽署(1)合同由借款學生和共同借款人、國家開發銀行重慶市分行和區縣資助中心共同簽署。(2)合同文本一式四份,分別由借款學生、開行市分行、區縣資助中心和代理銀行各執一份。(四)合同回執貸款學生憑回執到高校報到(注冊)。高校應以借款學生簽訂的生源地貸款合同,應通過 「綠色通道」按規定辦理入學手續。並及時將回執簽章後,寄送回區縣資助中心。(五)貸款支付 1.借款學生填報的合同文本經各區縣資助管理中心初審合格後,應及時填報《重慶市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統計表》報送市管理中心審查後,與《重慶市XX區縣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人信息情況表》及合同文本一並報送開行市分行審批。2.開行市分行在2個工作日內完成合同審批後,及時將該批次貸款資金撥付至區縣資助中心專用賬戶。3.合同審批手續完成後,區縣資助中心將《重慶市××區(縣)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年度××批次發放指令表》送交代理結算銀行,並將該批次貸款資金由專用賬戶撥付至代理結算銀行。4.區縣資助中心收到各高校回執後,應立即填報《重慶市××區(縣)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批次支付表》,由代理結算行向各借款學生高校支付本期貸款。 三、貸款財政貼息資金管理流程 (一)每年11月20日前,區縣資助中心應與代理結算行應對當年實際發生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風險補償金和貸款利息逐筆核實。按中央高校、外省高校和重慶市地方高校進行分類統計,填報《重慶市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中央、地方高校分類匯總表》,並編制《XXXX年財政貼息及風險補償金確認書》,與代理結算行共同簽章予以確認。(二)市管理中心匯總各區縣《XXXX年財政貼息及風險補償金確認書》後,編制當年財政補助資金方案,商市財政局落實市級財政補貼資金,並由市財政局直接撥付國家開發銀行重慶市分行;區縣級所承擔的財政補助資金由各區縣財政局負責落實,並直接撥付國家開發銀行重慶市分行。中央高校及跨省地方高校報教育部全國學生貸款管理中心。

G. 河南不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學校也不辦理貸款,我們該怎麼辦(我在江西上學)

你好!我是在山東某高校助學貸款中心的學工助理,所以在這一方面有較多的了解!
現在我國的高校學生助學貸款確實是只能回生源地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此貸款由中國開放銀行和國家簽訂的啊 今年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已經在十一前結束,如果你想再次辦理的話,那麼只能是明年的四月份學校會統一的進行統計,在這一時間段時應該去你們學校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或者助學貸款領導小組,具體的部門具體的學校稱呼是不一樣的啊
在明年的暑假期間,你需要回你們當地的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去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這個部門是你們的縣(市、區)的教育局的下屬行政部門,去教育局就行啊 呵呵 具體的政策你需要多關注一下你們河南省的具體的相關政策啊
胡亂的說了一說 希望對你有幫助!
打了這么多,手都有些累了 給點懸賞分吧 呵呵
最後一句話:祝好!如有不明白的 可再聯系我!

H. 2012年生源地助學貸款續貸的步驟是什麼啊有什麼表格啊

陝教貸〔2012〕2號
陝西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完善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學生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區)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學校:
我省自2007年實施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以來,基本保證了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並完成學業,對建設教育強省和構建和諧社會起到了積極促進作用;各地在貸款學生資格認定工作中,探索出許多好的經驗與做法。為進一步完善和規范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學生資格認定工作,合理分配資助資源,促進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健康開展,根據《陝西省教育廳、陝西省財政廳、國家開發銀行陝西分行關於陝西省國家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實施暫行辦法》(陝教貸〔2007〕5號)和《陝西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加強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學生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陝教貸〔2010〕3號)相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現就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學生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項補充規定如下。
一、認定機構與原則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學生資格認定工作在堅持「應貸盡貸」的前提下,由學生本人提出申請,分別在高校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和縣級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實行高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初步審核認定和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最終審核認定的原則。
二、認定條件
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和家庭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學生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和家庭居住地均在本縣轄區內;
2.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無不良記錄;
4.已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上述高校新生或在校生。
(二)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及家庭應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城鎮低保戶或農村低保戶家庭。享受城鎮或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家庭,學生在申請貸款時,須提供由縣區民政部門頒發並經當年審驗過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或《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和城市、農村居民低保補助金領取存摺的原件與復印件,原件審核後退回申請人,復印件作為貸款檔案資料留存。
2.孤兒、烈士子女、優撫家庭子女。學生在申請貸款時,須提供孤兒、烈士家庭、優撫家庭等相關證明的原件與復印件,原件經審核後退還申請人,復印件作為貸款檔案資料留存。
3.部分殘疾人家庭子女。即父母雙方或一方屬三級以上殘疾級別,享受家庭經濟困難生活補貼的家庭。學生在申請貸款時,須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和家庭經濟困難生活補貼證明原件與復印件,原件經審核後退還申請人,復印件作為貸款檔案資料留存。
4.家庭成員因患重大疾病支付了大額醫療費用,造成經濟困難的家庭。此類學生申請貸款時,須提供由鄉鎮街道民政部門核實證明的家庭經濟困難的詳細資料、縣級(含縣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和結算單據的原件,方可申請貸款。
5.因突發性變故造成人身及財產重大損失,導致經濟困難的家庭。學生在申請貸款時,須提供由鄉鎮街道民政部門核實證明的家庭經濟困難的詳細資料,方可申請貸款。
6.遭遇不可抗力或自然災害造成經濟困難的家庭。學生家庭所在地區發生不可抗拒的突發性災禍或重大自然災害,造成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在申請貸款時,須提供由鄉鎮街道民政部門核實證明的家庭經濟困難的詳細資料,方可申請貸款。
7.無穩定收入的單親家庭。父母離異或一方去世,又無穩定經濟收入,造成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在申請貸款時,須提供由鄉鎮街道民政部門核實證明的家庭經濟困難的詳細資料,方可申請貸款。
8.其他經濟困難的家庭。其他原因導致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在申請貸款時,須提供由鄉鎮街道民政部門審核並經縣(區)民政部門認定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方可申請貸款。
有以下情況之一者,學生不得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1.家庭擁有企業、汽車、豪華樓房的;
2.購買或長期租用高配置、高價格電腦(特殊專業除外)的;
3.購買高檔電器、時裝、首飾或高檔化妝品等奢侈品的;
4.在校期間經常出入營業性網吧的;
5.平時消費水平高出周圍平均生活水平的;
6.父母有一方是財政供養人員的。
三、認定程序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學生認定工作每學年進行一次。高校、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按照各自的職能分工,認真、負責的完成認定工作。認定程序如下:
(一)提出申請。
申請人必須提交書面申請書(規格A4紙、手寫)。申請書必須對其所陳述的家庭經濟情況、所提供證明材料的真實性作出書面承諾。符合申請條件的省內在校學生應如實填寫《陝西省在校大學生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附件1)、新生及外省就讀學生填寫《陝西省新生及外省就讀學生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附件2)。
(二)提供材料。
申請人在提出申請的同時,新生及外省就讀學生必須向戶籍所在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供有關本人家庭經濟困難情況的真實合法有效的證明材料,如低保證和低保補助金領取存摺、孤兒證(或當地民政部門出具的孤兒證明)、烈士家庭證(或當地民政部門出具的烈士家庭證明)、優撫家庭證(或當地民政部門出具優撫家庭證明)、殘疾證和家庭經濟困難生活補貼證明、重大疾病導致家庭經濟困難證明、家庭突發性變故導致經濟困難證明等的原件及復印件,對於其他原因導致家庭經濟困難的也要提供所要求機關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否則不能認定為貸款學生。省內在校學生應向就讀高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供上述有關材料。
(三)資格審查。
1.新生和外省就讀學生貸款資格審查由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省內在校學生貸款資格審查由高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
2.審查內容。
(1)申請人所陳述的家庭經濟狀況是否符合申請條件;
(2)申請人日常生活消費的實際情況;
(3)申請人所提供的證明材料是否真實、合法、有效。
3.審查方式。
(1)審閱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材料;
(2)以個別談話方式等了解申請人日常生活消費情況,並保留談話記錄作為貸款檔案材料留存;
(3)根據需要聯系申請人家庭所在地的有關機構和單位,對申請人所提供的證明材料進行核實或對申請人進行家庭訪問。
(四)組織評議。
高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分別根據學生提交的申請書和相關證明材料,組織有關人員,採取多種方式認真進行評議,確定本學年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學生名單。
(五)開展公示。
對於高校或縣級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審核通過的貸款學生名單,高校、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要進行不少於5個工作日的公示。如學生有異議,可通過有效方式向高校、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出質疑,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應在接到異議材料的3個工作日內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做出最終答復。
(六)資格復查。
省內在校學生到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貸款時,須提供申請書、《陝西省在校大學生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對提供的相關材料進行復查,如發現學生提供的相關材料不全或與實際情況不符,經核實確認後,有權取消申請人的貸款資格並通報有關高校。
本《通知》有關內容與以前所發文件有相悖的,以本《通知》的規定為准。

二○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1:
陝西省在校大學生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
學生姓名 性別 民族 身份證號碼 照片
錄取學校 院系 專業
報到時間 年 月 學歷 學制 年 政治面貌
家庭主要成員情況
稱 謂 姓名 家庭地址或工作單位地址 郵編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月均收入
父 親 元
母 親 元
其他監護人 元
學生困難程度 ◎特困 ◎一般困難 學生思想品德 ◎優秀 ◎良好 ◎一般 ◎差
年學費 年住宿費 年最低生活費
家庭經濟困難情況簡要說明:

申請人(簽字): 年 月 日

見證人 本人認為上述屬實,自願履行作證義務。
見證人一(簽字):

電話: 年 月 日
見證人二(簽字):

電話: 年 月 日 鄉鎮或街道民政部門意見 經核實學生及直系親屬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和實地走訪調查,該生基本信息和家庭經濟困難情況屬實,擬同意其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單位名稱(蓋章):

電話: 年 月 日
學院
(系部)
意見 經資格初審,同意其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單位名稱(蓋章):

電話:

年 月 日 學校
資助
中心
意見 經資格初審,同意其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經辦人(簽章):

電話:

單位名稱(蓋章):

年 月 日 縣級
資助
中心
意見 經資格審查,同意其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經辦人(簽章):

電話:

單位名稱(蓋章):

年 月 日
說明:1.申請人必須如實填寫有關信息,要求字跡清晰,內容完整,言簡意賅;
2.見證人應全面了解申請人的基本信息和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過程,並在必要時予以作證;
3.鄉鎮及街道民政部門依據戶籍信息和低保證等核實申請人的家庭經濟情況,嚴禁出具假證明;
4.學校資助中心必須嚴格審核申請書的基本信息和申請資格,並對申請人信息的真實性負責。

陝西省新生及外省在校大學生生源地
信用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
學生姓名 性別 民族 身份證號碼 照片
錄取學校 院系 專業
報到時間 年 月 學歷 學制 年 政治面貌
家庭主要成員情況
稱 謂 姓名 家庭地址或工作單位地址 郵編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月均收入
父 親 元
母 親 元
其他監護人 元
學生困難程度 ◎特困 ◎一般困難 學生思想品德 ◎優秀 ◎良好 ◎一般 ◎差
年學費 年住宿費 年最低生活費
家庭經濟困難情況簡要說明:

申請人(簽字): 年 月 日

見證人 本人認為上述屬實,自願履行作證義務。
見證人一(簽字):

電話: 年 月 日
見證人二(簽字):

電話: 年 月 日 高中
(新生)或村組、
街道社區(外省在校生)意見 經核實學生及直系親屬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和實地走訪調查,該生基本信息和家庭經濟困難情況屬實,擬同意其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單位名稱(蓋章):

電話: 年 月 日
鄉鎮或
街道民政部門意見 經核實學生及直系親屬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和實地走訪調查,該生基本信息和家庭經濟困難情況屬實,擬同意其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單位名稱(蓋章):

電話: 年 月 日 縣級
資助
中心
意見 經資格審查,同意其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經辦人(簽章):

電話:

單位名稱(蓋章):

年 月 日
說明:1.申請人必須如實填寫有關信息,要求字跡清晰,內容完整,言簡意賅;
2.見證人應全面了解申請人的基本信息和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過程,並在必要時予以作證;
3.鄉鎮及街道民政部門依據戶籍信息和低保證等核實申請人的家庭經濟情況,嚴禁出具假證明;
4.縣級資助中心必須嚴格審核申請書的基本信息和申請資格,並對申請人信息的真實性負責。

主題詞:貸款 學生 資格 通知
抄送:省財政廳、國家開發銀行陝西省分行。
陝西省教育廳辦公室 2012年4月12日印發
列印人:高君萍 校對人:姬建鵬 共印150份

I. 關於大學生申請助學貸款的問題

呵呵,你好!我也和你一樣,曾經申請過,不過現在我已經畢業了,大概流程應該沒變,因為我剛畢業。先得確定你是農村還是城市的,農村的話,去你們村支書那裡蓋個村委會的章,當然前提是你先自己寫一份申請書,說明你家經濟狀況不好,蓋完村委會的章以後,然後還要去你出生地的派出所和教育局蓋兩個公章,有這三個章就可以了。接下來就是交到你們學校,以後的事學校會通知你們的!希望幫助你!!

J. 生源地助學貸款由學校哪個部門管理

生源地貸款的管理部門是各縣學生資助中心,學校主要是輔助管理,一般來說在學校的學生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