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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公司辦理資質 2024-09-29 07:39:49

委託銀行貸款商業銀行

發布時間: 2022-06-19 19:20:28

A. 商業銀行是否能做委託貸款的委託人

如果銀行自己做委託人,辦理委貸又是自己銀行,這樣業務操作時委託人和受託人是同一個人了,不妥。所以銀行資金(一般是同業資金)大多會找個資產管理公司然後發放委貸。
這種情況下,資產管理公司是委託人,辦理委貸的銀行是受託人,還有一方就是借款人。

B. 商業銀行委託貸款管理辦法

為規范商業銀行委託貸款業務經營,加強委託貸款業務管理,促進委託貸款業務健康發展,近日,銀監會起草了《商業銀行委託貸款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請將有關意見和建議於2015年2月16日前以信函、電子郵件或傳真方式反饋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監管一部。
商業銀行委託貸款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節選)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商業銀行委託貸款業務經營,加強委託貸款業務管理,促進委託貸款業務健康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商業銀行辦理委託貸款業務應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委託貸款,是指委託人提供資金,由商業銀行(受託人)根據委託人確定的借款人、用途、金額、幣種、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協助監督使用並收回的貸款。不包括現金管理項下委託貸款和住房公積金貸款
委託人是指提供委託貸款資金的政府部門、企(事)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和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委託人不得為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和具有貸款業務資格的各類機構。
第四條 委託貸款業務是商業銀行的委託代理業務。商業銀行依據本辦法規定,與委託貸款業務相關主體通過合同約定各方權利義務,履行相應職責,收取代理手續費,不承擔信用風險。
第五條 商業銀行辦理委託貸款業務,應當遵循依法合規、平等自願、責利匹配、審慎經營的原則。
第六條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銀監會)按照本辦法對商業銀行委託貸款業務實施監督管理。

C. 什麼是委託貸款和直接借款有什麼區別

委託貸款是出借人(委託人)委託銀行(受託人)將資金出借給借款人,資金歸屬於出借人,銀行只是作為一個平台,監管資金的流向,以及監督本息收取情況,若本息未按時支付,則借款人被登記人行徵信記錄。
直接借款為出借人將資金直接支付給借款人,沒有銀行作為資金通道。

D. 什麼是委託貸款

委託貸款,是指由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以及個人委託人等提供資金,由貸款人(受託人)根據委託人確定的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的貸款。
《商業銀行委託貸款管理辦法》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委託貸款,是指委託人提供資金,由商業銀行(受託人)根據委託人確定的借款人、用途、金額、幣種、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協助監督使用、協助收回的貸款,不包括現金管理項下委託貸款和住房公積金項下委託貸款。
委託人是指提供委託貸款資金的法人、非法人組織、個體工商戶和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現金管理項下委託貸款是指商業銀行在現金管理服務中,受企業集團客戶委託,以委託貸款的形式,為客戶提供的企業集團內部獨立法人之間的資金歸集和劃撥業務。
住房公積金項下委託貸款是指商業銀行受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委託,以住房公積金為資金來源,代為發放的個人住房消費貸款和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貸款。

E. 銀行貸款委託支付的規定

法律分析:實務操作中,大量的銀行理財資金通過借道資管計劃,由證券公司、基金子公司等非銀機構作為委託貸款的委託人,將貸款投放給銀行指定的借款人;不得接受受託管理的他人資金、銀行的授信資金、具有特定用途的各類專項基金、其他債務性資金和無法證明來源的資金等發放委託貸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第三條 商業銀行可以經營下列部分或者全部業務:

(一)吸收公眾存款;

(二)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

(三)辦理國內外結算;

(四)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

(五)發行金融債券;

(六)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

(七)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

(八)從事同業拆借;

(九)買賣、代理買賣外匯;

(十)從事銀行卡業務;

(十一)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

(十二)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務;

(十三)提供保管箱服務;

(十四)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業務。

經營范圍由商業銀行章程規定,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准。商業銀行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可以經營結匯、售匯業務。

F. 委託貸款是指什麼

委託貸款是指由委託人提供合法來源的資金,委託業務銀行根據委託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的貸款業務。
一,委託貸款是指由委託人提供合法來源的資金,委託業務銀行根據委託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的貸款業務。委託人包括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等。我們舉個例子來理解一下:公司甲向要向公司乙借款,但由於已沒有貸款資質,所以已只有兩條路向甲發放貸款,第一種是通過代墊款項、資金佔用、資金往來等「模糊化」的處理方式實際發生借貸業務,法院也是支持的但無法根據「合同法」明確此筆業務為借貸責任,第二種就是通過銀行或有牌照金融機構做委託貸款。那麼委託貸款具體有什麼好處呢。
二、1、安全銀行會把控整個借款的合規性。有抵押物時,通常是抵押給委託人(也就是銀行),由銀行進行抵押物的監管,若日後出了壞賬,在抵押物處置上也較為方便。
2,信用管理更規范銀行可以查徵信、報徵信,對借款人的信用管理更有威懾力。
3、是在稅務申報上可以抵扣銀行的委託貸款可以貸款的實際利率進行稅務的申報,而企業非金融機構間的借款,通常是按照同檔期的銀行貸款基準利率進行申報,稅務上無法得到相應的優惠。
4、是委託貸款的審批上,銀行較好通過尤其適合房地產等高杠桿、資金成本較高的行業。現在委託貸款非常有利,因為國家出台了相關政策進行支持。
三,《商業銀行委託貸款管理辦法》對委託貸款資金來源做出了明確規定,可以防止信貸資金空轉,引導信貸資金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促進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的健康發展。總的來說,委託貸款擴大了貸款額度,方便讓更多個人和企業順利獲貸,當下的融資環境處於較為寬松的狀態,是貸款的好時機。

G. 委託貸款管理辦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商業銀行辦理委託貸款業務應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委託貸款,是指委託人提供資金,由商業銀行(受託人)根據委託人確定的借款人、用途、金額、幣種、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協助監督使用、協助收回的貸款,不包括現金管理項下委託貸款和住房公積金項下委託貸款。
委託人是指提供委託貸款資金的法人、非法人組織、個體工商戶和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現金管理項下委託貸款是指商業銀行在現金管理服務中,受企業集團客戶委託,以委託貸款的形式,為客戶提供的企業集團內部獨立法人之間的資金歸集和劃撥業務。
住房公積金項下委託貸款是指商業銀行受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委託,以住房公積金為資金來源,代為發放的個人住房消費貸款和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貸款。
第四條 委託貸款業務是商業銀行的委託代理業務。商業銀行依據本辦法規定,與委託貸款業務相關主體通過合同約定各方權利義務,履行相應職責,收取代理手續費,不承擔信用風險。
第五條 商業銀行辦理委託貸款業務,應當遵循依法合規、平等自願、責利匹配、審慎經營的原則。
第六條 商業銀行應依據本辦法制定委託貸款業務管理制度,合理確定部門、崗位職責分工,明確委託人范圍、資質和准入條件,以及委託貸款業務流程和風險控制措施等,並定期評估,及時改進。
第七條 商業銀行受理委託貸款業務申請,應具備以下前提:
(一)委託人與借款人就委託貸款條件達成一致。
(二)委託人或借款人為非自然人的,應出具其有權機構同意辦理委託貸款業務的決議、文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證明。
商業銀行不得接受委託人為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和經營貸款業務機構的委託貸款業務申請。
第八條 商業銀行受託辦理委託貸款業務,應要求委託人承擔以下職責,並在合同中作出明確約定。
(一)自行確定委託貸款的借款人,並對借款人資質、貸款項目、擔保人資質、抵質押物等進行審查。
(二)確保委託資金來源合法合規且委託人有權自主支配,並按合同約定及時向商業銀行提供委託資金。
(三)監督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使用貸款資金,確保貸款用途合法合規,並承擔借款人的信用風險。

H. 「商業銀行發放的委託貸款,屬於商業銀行的資產業務」這句話對嗎

商業銀行發放的委託貸款 。屬於商業銀行的資產業務,這句話不正確 。這個應該是屬於商業銀行的下屬委託業務

I. 商業銀行應按照的原則向委託人收取代理手續費

商業銀行應按照「誰委託誰付費」的原則向委託人收取代理手續費。
1、商業銀行應按照「誰委託誰付費」的原則向委託人收取代理手續費。 商業銀行與委託人、借款人就委託貸款事項三方簽訂委託貸款借款合同,不承擔信用風險。 委託資金來源是委託人有權自主支配的資金,並按合同約定及時向商業銀行提供。
2、2018年1月5日中國銀監會為彌補監管短板對委託貸款業務進行全面、系統的規范,出台了《中國銀監會關於印發商業銀行委託貸款管理辦法的通知》(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銀監發[2018]2號)(下稱《辦法》),《辦法》的出台不僅為商業銀行辦理委託貸款業務提供了制度依據,也為委託貸款相關的涉稅業務提供了解決問題的新思路。
3、《辦法》規定,所稱委託貸款,是指委託人提供資金,由商業銀行(受託人)根據委託人確定的借款人、用途、金額、幣種、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協助監督使用、協助收回的貸款,不包括現金管理項下委託貸款和住房公積金項下委託貸款。同時明確委託貸款業務是商業銀行的委託代理業務。商業銀行應按照「誰委託誰付費」的原則向委託人收取代理手續費。商業銀行與委託人、借款人就委託貸款事項三方簽訂委託貸款借款合同,不承擔信用風險。委託資金來源是委託人有權自主支配的資金,並按合同約定及時向商業銀行提供。
4、劃重點:
(1)、資金提供方是委託人的自有資金,需要交給銀行專戶,不是銀行的資金。
(2)、三方簽訂的是委託貸款借款合同,但銀行在其中只是代理服務,代為發放,協助監督作用,不是借出款項的一方。
(3)、商業銀行向委託人而不是借款人收取代理手續費。

J. 什麼是委託貸款,如何進行委託貸款

法律分析:委託貸款是指信託機構按委託人指定要求所發放的貸款。委託人與借款人達成融資意向後,協商確定貸款利率、期限等,委託人與借款人在業務銀行開設結算賬戶,委託人向業務銀行出具《貸款委託書》,並由委託人和借款人共同向銀行提出申請,銀行受理客戶委託申請。

法律依據:《商業銀行委託貸款管理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委託貸款,是指委託人提供資金,由商業銀行(受託人)根據委託人確定的借款人、用途、金額、幣種、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協助監督使用、協助收回的貸款,不包括現金管理項下委託貸款和住房公積金項下委託貸款。委託人是指提供委託貸款資金的法人、非法人組織、個體工商戶和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現金管理項下委託貸款是指商業銀行在現金管理服務中,受企業集團客戶委託,以委託貸款的形式,為客戶提供的企業集團內部獨立法人之間的資金歸集和劃撥業務。住房公積金項下委託貸款是指商業銀行受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委託,以住房公積金為資金來源,代為發放的個人住房消費貸款和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