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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商業銀行貸款規模 2024-09-29 00:43:13

商業銀行可以向關系人發放貸款

發布時間: 2022-06-19 23:42:58

Ⅰ 銀行親屬迴避制度

商業銀行不得向關系人發放信用貸款;向關系人發放擔保貸款的條件不得優於其他借款人同類貸款的條件。所稱關系人是指:商業銀行的董事、監事、管理人員、信貸業務人員及其近親屬;前項所列人員投資或者擔任高級管理職務的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
向關系人發放信用貸款或者發放擔保貸款的條件優於其他借款人同類貸款的條件的,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五十萬元以上的,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五十萬元的,處五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款;情節特別嚴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其經營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四十條:商業銀行不得向關系人發放信用貸款;向關系人發放擔保貸款的條件不得優於其他借款人同類貸款的條件。

前款所稱關系人是指:

(一)商業銀行的董事、監事、管理人員、信貸業務人員及其近親屬;

(二)前項所列人員投資或者擔任高級管理職務的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

Ⅱ 商業銀行對關系人之間互為保證可以發放貸款嗎

商業銀行當然不會對你保證發放貸款,因為第一,銀行需要對你的資信進行審核,如果你的個人信用達不到銀行的要求,銀行也是不會給你發放貸款的,其次,銀行也有自身的資金安排,如果你的個人資信與還款能力沒問題的話,那麼銀行會對貸款的發放時間做一個安排,但並不會保證在某一時點一定會放給你,基於以上兩點,銀行是不會給你任何保證的

Ⅲ 商業銀行不得向關系人發放什麼貸款

商業銀行不得向關系人發放信用貸款
根據我國《商業銀行法》第40條的規定,商業銀行不得向關系人發放信用貸款。此外,向關系人發放擔保貸款的條件不得優於其他借款人同類貸款的條件。需要明確的是,這里的關系人是指:
商業銀行的董事、監事、管理人員、信貸業務人員及其近親屬;
前項所列人員投資或者擔任高級管理職務的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
第七十四條規定:商業銀行由下列情形之一,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整改,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五十萬元以上的,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五十萬元的,處五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款;情節特別嚴重或者逾期不整改的,可以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其經營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向關系人發放信用貸款或者發放擔保貸款的條件優於其他借款人同類貸款的條件的。
綜上所述,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的修改完善以及關系人概念的廢除,針對違規向關系人發放信用貸款的行政處罰數量將出現斷崖式下降,但這並不意味著金融監管部門放棄了對違規向關系人發放信用貸款行為的監管。因此,建議金融監管部門積極採取以下應對措施:
一是及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商業銀行與內部人和股東關聯交易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審慎監管規則的修改情況更新行政處罰事由。商業銀行違規向關系人發放信用貸款行政處罰案由應替換為關聯交易管理或員工行為管理方面的違規案由。
二是繼續嚴格打擊違背交易公平原則向關聯方發放信用貸款的行為。在提高現場檢查頻次的基礎上,建議改變行政處罰機制,強化雙罰制或只側重於處罰商業銀行相關責任人員。
三是客觀判斷商業銀行特別是地方中小銀行關系人和關聯方的實際情況。將關系人納入關聯方管理,積極督促指導商業銀行利用關聯交易監管系統及時、准確更新內部人和股東及其近親屬以及他們直接、間接、共同控制或可施加重大影響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的信息。

Ⅳ 什麼叫銀行貸款關聯人

銀行貸款關聯人:是一個宏觀的概念,可能是共同擔保人的范疇,也可能是共同貸款申請人。要詳細了解清楚這份貸款合同中對於關聯人的定義。 關系人是指:商業銀行的董事、監事、管理人員、信貸業務人員及其近親屬。前項所列人員投資或者擔任高級管理職務的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 貸款分主貸人、擔保人、關聯人。主貸人是主要責任人,貸款者。擔保人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1,關系人是指:
商業銀行的董事、監事、管理人員、信貸業務人員及其近親屬;
前項所列人員投資或者擔任高級管理職務的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
許多國家的銀行法都對銀行向關系人發放貸款作出限制。各國銀行法對關系人含義的界定雖然不盡相同,但總體上說,都是指那些與本行有特殊密切關系的人。
由於這些人與銀行有著這種密切的關系,銀行對其發放貸款時,就很可能在貫徹各種貸款業務規則方面出現不嚴格的情況。
這樣,商業銀行就不但違背了公正原則,使該得到貸款的得不到,不該得到貸款的卻能夠得到。同時,也給銀行的安全經營留下了隱患,因為對借款人審查不嚴格,對貸款業務規則的要求的放鬆,就意味著經營風險的增大。
因此,規定商業銀行對關系人貸款的限制對於維護銀行業的穩健運行是十分必要的。
2,本條界定的關系人的范圍是:
商業銀行的董事、監事、管理人員、信貸業務人員及其近親屬。這里的「近親屬」,包括本人的三代以內的直系血親、配偶、兄弟姐妹;
前項所列人員投資或者擔任高級管理職務的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

Ⅳ 關系人貸款管理的限制

法律分析:商業銀行不得向關系人發放信用貸款;向關系人發放擔保貸款的條件不得優於其他借款人同類貸款的條件。前款所稱關系人是指:商業銀行的董事、監事、管理人員、信貸業務人員及其近親屬;前項所列人員投資或者擔任高級管理職務的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四十條商業銀行不得向關系人發放信用貸款;向關系人發放擔保貸款的條件不得優於其他借款人同類貸款的條件。前款所稱關系人是指:(一)商業銀行的董事、監事、管理人員、信貸業務人員及其近親屬;(二)前項所列人員投資或者擔任高級管理職務的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

Ⅵ 有在銀行工作的親戚,會不會容易貸款

當然不會呀,現在即使是工作,也是要通過審核的,只不過是提交材料的速度會快一些而已,但是想要容易的話不符合要求也是帶不了款的。

Ⅶ 商業銀行不得向哪些人發放信用貸款

1、商業銀行的董事
2、商業銀行的管理人員_
3、信貸業務人員
4、商業銀行的董事投資的公司_
5、商業銀行監事的近親屬
【法律依據】
《商業銀行法》第四十條,商業銀行不得向關系人發放信用貸款;向關系人發放擔保貸款的條件不得優於其他借款人同類貸款的條件。前款所稱關系人是指:(一)商業銀行的董事、監事、管理人員、信貸業務人員及其近親屬;(二)前項所列人員投資或者擔任高級管理職務的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