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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貸款的人

發布時間: 2021-04-22 02:47:25

Ⅰ 生源地助學貸款是什麼含義啊

生源地助學貸款是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支付在校學習期間所需的學費、住宿費的助學貸款。

生源地助學貸款可以對外省的學校發放。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指國家開發銀行等金融機構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簡稱學生)發放的,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學生入學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機構申請辦理的,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支付在校學習期間所需的學費、住宿費的助學貸款。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為信用貸款,不需要擔保和抵押,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


(1)生源地貸款的人擴展閱讀:

貸款辦理注意事項:

1、盡量在9月1號之前前來現場辦理。

2、共同借款人必須能夠工整的書寫自己的姓名,不能工整的書寫自己的姓名則無法完成貸款現場簽訂合同環節,如不能工整書寫自己姓名請在現場受理貸款前練習好。

3、辦理助學貸款的同學請先不要交學費,以免造成雙重扣費。如申貸金額低於學費金額,可先把差額部分打入學校發放的學費卡中。助學貸款在11月中旬打到合同上的支付寶賬戶,學校扣完學費後剩餘部分學生可提現自行支配,請不要相信其他任何轉賬電話,更不要進行ATM轉賬過匯款等操作,謹防詐騙。

4、生源地助學貸款額度應按照學費和住宿費標准總和確定。

網路-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Ⅱ 生源地貸款必須本人去辦嗎

可以本人,也可以由受託人去。

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的同學持本人簽名的申請表(系統中導出並列印)和學生證復印件前往縣資助中心辦理。如借款學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不能前往受理現場,另一方可持《授權委託書》辦理申請。

從2011年開始,新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的學生不用再簽訂《授權委託書》,新版合同約定,借款學生與共同借款人默認為委託授權關系

基本概述


國家助學貸款是黨中央、國務院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國普通高校資助政策體系,加大對普通高校貧困家庭學生資助力度所採取的一項重大措施。國家助學貸款是由政府主導、財政貼息、財政和高校共同給予銀行一定風險補償金,銀行、教育行政部門與高校共同操作的專門幫助高校貧困家庭學生的銀行貸款。借款學生不需要辦理貸款擔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諾按期還款,並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借款學生通過學校向銀行申請貸款,用於彌補在校期間各項費用不足,畢業後分期償還。

貸款金額

每個學生每學年的貸款金額本科生最高不超過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請貸款額度不超過12000元

申請方式:

一般來講,貧困家庭學生需通過就讀的學校向當地的銀行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學生在校期間原則上採取一次申請、銀行分期發放國家助學貸款辦法。


申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3.已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專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高校在讀學生;

4.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本市、縣(市、區);

5.家庭經濟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

申請材料:

⒈ 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書;

⒉ 本人學生證和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未成年人須提供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和書面同意申請貸款的證明);

⒊ 本人對家庭經濟困難情況說明;

⒋ 學生家庭所在地有關部門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學生本人對其提供證明材料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Ⅲ 生源地助學貸款的共同借款人可以改變嗎

可以改變共同借款人的的,但是共同借款人需要滿足條件;可以更換為近親親屬;因為規定可以,所以可以;在一個戶口本上的,帶上戶口本,不在一個戶口本的,需要帶上雙方的戶口本原件。

續貸共同借款人變更:

請攜帶以下申貸材料,前往縣級資助中心辦理手續:

1、辦理人本人的身份證原件

2、《申請表》原件

注意事項:如果共同借款人發生變化,需要先前往縣級資助中心辦理共同借款人變更手續,才能進行續貸申請。

共同借款人的條件:

如果借款學生父母由於殘疾、患病等特殊情況喪失勞動能力或民事行為能力的,可由借款學生其他親屬作為共同借款人;

戶籍: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共同借款人戶籍均在本縣(市、區);

年齡: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學生父母時,其年齡原則上在25周歲以上,60周歲以下;

辦理需要材料:

請您和共同借款人攜帶以下申貸材料,前往縣級資助中心辦理手續:

1、借款學生與共同借款人身份證原件

2、錄取通知書(或學生證)原件

3、《申請表》原件

注意事項:如果借款學生與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戶口簿上,需攜帶雙方戶口簿原件。

(3)生源地貸款的人擴展閱讀:

助學貸款可以享受到的利息與本金優惠:

1、在校就讀期間的利息由國家財政全額貼息;

2、自畢業(或結業)當年9月1日起,開始負擔助學貸款利息,還款日為每年的12月20日(最後一年為9月20日),遇節假日不順延。

3、自畢業(或結業)第四年起(畢業當年為第一年),開始償還本金和利息,本金還款日與利息還款日相同。

4、畢業後在還款期內繼續攻讀學位的,應及時向縣級資助中心提出申請並提供相關書面證明。審核通過後,在校就讀期間可以繼續享受財政貼息。

Ⅳ 助學貸款中的聯系人信息寫誰的

借款人親戚朋友、原就讀學校老師、鄉鎮村及居委會幹部等,但不應與父母和共同借款人重復。
貸款聯系人條件:

1、貸款聯系人應是借款人生源所在地人員,原則上年齡應該在25-60歲以
內,有相對固定的住所、聯系方式,熟悉借款人家庭情況;
2、貸款聯系人可以為借款人親戚朋友、原就讀學校老師、鄉鎮村及居委會
幹部等,但不應與父母和共同借款人重復;
3、貸款聯系人為義務聯系人,不承擔連帶還款責任,不得收取借款人任何
費用;
貸款聯系人職責:
1、經常保持與借款人聯系,跟蹤了解借款人的相關情況,對借款人進行誠
信教育和提醒按時還款,及時將自己信息變更情況及督促借款人將變更後的信息
告知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及在貸款信息系統中更新;
2、貸款聯系人作為第三順序聯系人,在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無法直接聯繫到
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時,協助配合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聯系借款人,催還到期
本息;
3、在貸款申請、審批階段,貸款聯系人應確保通訊暢通,配合縣級學生資
助管理中心抽查核實學生情況;
4、貸款聯系人一經確定,如無特殊原因要負責借款學生整個貸款期間聯系
工作。如貸款聯系人遷出本地的,需要提前督促借款學生重新提交《生源地信用
助學貸款聯系人情況表》。

Ⅳ 生源地助學貸款對象是哪些人求解

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學校名單以教育部公布的為准)的本專科學生、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生,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基本費用。當年在高校已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不得同時申請生源地貸款。共同借款人負有連帶還款責任。共同借款人原則上為借款學生父母或者法定監護人,戶籍必須與借款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一致;學生為孤兒或家長沒有公民權的,可在其親屬、同學、老師或鄰居中選擇一名60歲以下、無不良行為記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本地居民作為共同借款人。

Ⅵ 生源地助學貸款共同借款人具體條件

一、生源地助學貸款共同借款人需要符合以下條件

1、共同借款人原則上應為借款學生父母。

如借款學生父母由於殘疾、患病等特殊情況喪失勞動能力或民事行為能力的,可由借款學生其他直系親屬作為共同借款人;如借款學生為孤兒,共同借款人則為其他法定監護人、或自願與借款學生共同承擔還款責任的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共同借款人戶籍與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均在本縣(市、區)。

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學生父母時,年齡原則上在25~60周歲之間;已獲得開發銀行貸款的借款學生原則上不能作為其他借款學生的共同借款人。

二、另外,還有一種特殊情況就是學生是孤兒或者沒有法定監護人。在這樣的情況下,同學可以請其他近親來作為共同借款人。近親作生源地助學貸款共同借款人要符合下列條件:

1、年齡必須在20-60周歲之間,辦理過程中共同借款人年齡超過60周歲,需要更換他人;

2、獲得生源地助學貸款的人原則上不可以作為他人的共同借款人;

3、共同借款人要盡量具備一定的還款能力。

三、生源地助學貸款變更共同借款人流程:

1、學生與新共同借款人一起到當地的縣級資助中心,提交變更申請;

2、等待有關工作人員對新共同借款人的身份進行核實,確認是否符合要求;

3、如果新共同借款人符合要求,雙方重新簽訂生源地助學貸款合同即可。

(6)生源地貸款的人擴展閱讀: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指國家開發銀行等金融機構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簡稱學生)發放的,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學生入學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機構申請辦理的,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支付在校學習期間所需的學費、住宿費的助學貸款。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為信用貸款,不需要擔保和抵押,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

Ⅶ 生源地助學貸款中貸款人和共同貸款人之間不是親戚關系可以貸款嗎

生源地助學貸款中貸款人和共同貸款人之間,可以不是親戚關系,但必須是法定監護人,才可以共同申請貸款。

生源地助學貸款性質與申請條件:


(一)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指國家開發銀行等金融機構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發放的、在學生入學前戶籍所在縣(市、區)辦理的助學貸款。生源地貸款為信用貸款,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


(二)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3.已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學校名單以教育部公布的為准)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高校在讀的本專科學生、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生;


4.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本縣(市、區);


5.家庭經濟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

資料來源:http://www.csls.cdb.com.cn/page.do?targetPage=/portal/Index.jsp

Ⅷ 每年國家生源地助學貸款的共同借款人不一樣可以嗎

可以不一樣,但共同借款人發生變化的,需要前往縣級資助中心辦理共同借款人變更手續,才能進行續貸申請。

新共同借款人應具備以下條件:

1、原則上應為借款學生的父母;

2、若借款學生父母由於殘疾、患病等特殊情況喪失勞動能力或民事行為能力的,可由借款學生其他近親屬作為共同借款人;

3、若借款學生為孤兒,共同借款人則為其法定監護人,或者是自願與借款學生共同承擔還款責任的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4、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共同借款人戶籍在同一地區;

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學生父母,其年齡原則上在25周歲以上,60周歲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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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借款人變更手續:

1、借款學生與新共同借款人一起到當地的縣級資助中心,提交變更申請;

2、等待有關工作人員對新共同借款人的身份進行核實,確認是否符合要求;

3、如果新共同借款人符合要求,雙方重新簽訂生源地助學貸款合同即可。

Ⅸ 生源地貸款什麼意思

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以下簡稱生源地助學貸款)的申請對象為戶籍在已經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生及其家長(法定監護人)之一組成生源地貸款共同借款人。 (一)生源地助學貸款支持對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3.已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專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高校在讀學生; 4.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本市、縣(市、區); 5.家庭經濟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 註:2008年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已於今年6月底前由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完成,申請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新生和在省內高校就讀的老生須已被列入認定名單,詳細情況可咨詢您所屬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 (二)共同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主要是借款學生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如借款人是孤兒且沒有法定監護人,則可由包括近親屬在內,自願與借款學生共同承擔還款責任,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低於60周歲,無不良信用記錄且當地戶籍的自然人。 編輯本段二、貸款額度、期限、利率(一) 貸款額度 貸款額度每人每學年不超過6000元,為1000到6000之間的整數,原則上用於學生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高校在讀學生當年在高校獲得了國家助學貸款的,不得同時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二)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原則上按全日制本專科學制年限(在校生按學制剩餘年限)最長加10年確定,借款期限最長不超過14年。學生正常學制畢業後滿兩年開始按借款合同約定按年度分期償還貸款本金。 學生在校及畢業後兩年期間為寬限期,寬限期後由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按借款合同約定,按年度分期償還貸款本息。學制超過4年及繼續攻讀更高一級學位(包括第二學士學位)的借款學生相應縮短學生畢業後自付本息的期限。 (三)貸款利率 利率執行貸款發放時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自貸款發放日起每年12月21日調整一次,調整後的利率為調整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基準利率。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利息按年計收,學生在校期間的利息由財政全額貼息,畢業後的利息由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共同負擔。 (四)貼息政策 根據國家助學貸款有關規定,原則上學生正常在校期間,助學貸款利息由財政全額貼息。學生畢業後貸款利息由借款人自行承擔。 1.利息。貸款學生在校期間利息全部由財政補貼,其中,考入中央部屬高校的學生,其貸款貼息由中央財政承擔。考入地方高校的學生,跨省就讀的,其貸款貼息由中央財政承擔;在本省就讀的,其貸款貼息由地方財政負擔。貸款學生畢業後利息全部由學生及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負擔。 2.風險補償金。建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風險補償專項資金,風險補償金比例按當年貸款發生額的15%確定。 3.貼息和風險補償金管理。中央和地方負擔的貼息及風險補償金分別由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和各省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歸集。每年12月20日前,向開展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經辦銀行及時足額劃撥,由經辦銀行實行專戶管理,主要用於彌補貸款違約損失等有利於防範風險和加強管理的費用。 編輯本段三、申報材料(一)貸款證明材料 1.2009年入學的新生及已經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內高校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籍在校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格認定工作已先期由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完成,通過預申請的審核的學生,須由畢業中學或高校出具開通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省市證明材料。 2.已經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外高校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籍在校生,須由所在高校出具貸款證明。 (二)身份證明材料 1.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監護人也可以軍人證或武警證為有效證件); 2.錄取通知書或學生證。新生憑錄取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在校生憑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編輯本段四、申報及辦理程序(一)貸款受理部門 借款人所屬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 (二)准備材料 准備齊全上述貧困證明材料、身份證明材料、郵儲銀行存摺後到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登記並領取《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借款人需將申請表填寫完整並印章齊全。 (三)審核材料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記領表的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出具身份證明材料(含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學生證或錄取通知書、戶口簿)復印件需要兩份、申請表和郵儲賬號,縣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工作人員對材料進行審查。 (四)簽訂合同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簽訂《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簽訂借款合同同時授權郵政儲蓄銀行從上述賬戶中扣收貸款本息。特別提醒,合同中請填寫存摺賬號,賬號務必填寫准確,如因填寫錯誤造成貸款無法匯劃,責任由學生本人承擔。 (五)合同回執寄返 借款合同簽訂完畢後,學生可持合同到高校報到,報到後20日內將高校蓋章確認的合同回執以郵寄或其他有效方式送達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如遇特殊情況,應主動與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聯系。報到後30日內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未收到回執(最遲不得超過10月30日),視同學生撤銷借款申請。本合同所附回執是本合同項下重要憑證,特提醒各位同學,在條件允許下盡量採用掛號信郵寄。 (六)貸款發放與支付 根據合同約定,郵儲銀行將在合同約定日期發放貸款,並將貸款資金電匯至借款學生所在高校指定賬戶。 (七)償還貸款 借款學生畢業後,學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負責按借款合同約定,按時在個人賬戶中存入足額資金;代理結算行根據區資助中心提供的扣款明細表,從學生個人賬戶扣收相應款項。 編輯本段五、特別提醒(一)借款人應認真閱讀合同文本,切實履行借款人各項義務。 (二)如國家相關政策發生調整,按新的政策執行。 (三)國家開發銀行及各級資助中心有權不經借款人同意按照有關規定公布和使用借款人個人信息以及借款人貸款違約信息; (四)借款人個人信息和借款人貸款違約信息將被錄入全國聯網的人民銀行個人徵信系統,不良信用記錄將會給個人未來的生活、工作產生深遠影響。 (五)借款人應在還款後及時與市縣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及經辦銀行進行帳務核對工作,防止出現問題。 編輯本段六、有關申請材料注意事項整理如下:1.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書: (1)申請理由應包含家庭經濟情況,不能過於簡單,應寫得情真意切。 (2)所寫內容不能與其他材料中的內容相矛盾。 (2)申請書不能塗改。 2.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 (1)該調查表字跡不能更改、擦拭或有內容的添加。 (2)必須用碳素鋼筆或黑色簽字筆填寫。 (3)加蓋民政部門的公章。 民政部門公章必須含有民政字樣(如民政局、民政辦公室),業務章無效。 注意:若當地民政部門因故取消,而代之以社會事務辦公室,則可以蓋社會事務辦公室的印章,但應同時由當地政府(鄉、鎮以上級別)出具此種情況的說明。 (4)貸款學生本人及其父母親的姓名必須與各自身份證上的姓名完全一致。 (5)貧困證明應註明家庭具體人口。 如果家庭人口包括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貸款學生的父親或母親是獨生子女的必須提供獨生子女證明,如其父母不是獨生子女的,要計算出其父母分擔(外)祖父母的贍養費,作為家庭支出。 已結婚的兄、姐一般不包括在家庭人口中。 (外)祖父母最好不包括在家庭人口中。 (6)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350元。若把兄弟姐妹算在家庭人口中,如他們有收入,則要把他們的收入計算在內。 (7)調查表中的人口與其他資料中的人口應該一致,不能前後矛盾、混亂。 (8)父母離異的在調查表上應填上父母雙方姓名。 3.父親和母親身份證復印件: (1)如身份證已失效,可用其戶口頁(要有父母的身份證號碼)復印件蓋派出所鮮章代替。 (2)如父母離異的,應提供父母離婚協議書(或法院判決書)和父母雙方的身份證復印件。 注意:若離婚協議書或法院判決書中關於子女撫養情況的內容與實際撫養情況不一致,則應在相應文書上予以註明。 (3)如父母一方(或雙方)已故,須在貧困證明中註明已故,同時由派出所出據死亡證明,加蓋鮮章。 死亡證明應至少包括以下內容:xxx(貸款學生的名字)的父親或母親於x年x月x日死亡。最後由公安機關加蓋派出所戶籍專用章。 4.學生身份證復印件和學生證復印件: 學生證復印件應加蓋學生處資助中心印章。(由學生處統一辦理) 5.2個見證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2個見證人中1名是學校老師,1名是學校同學。 6.未滿18歲的學生銀行不予貸款。 7.下崗證和低保證不是申請貸款的必需材料,但如果提供上述證件,則更容易申請到貸款。 8、對已辦理了信用卡的學生,銀行不予貸款,除非具備下列條件:信用卡發卡行出具「辦理信用卡時不需要收入證明,不需要擔保,銀行徵信系統數據記錄錯誤」的證明。 9、中國農業銀行等銀行提供的國家助學貸款實行一次申請、逐年發放的辦法。每個學生僅有一次貸款機會,即已經貸款成功了的學生不得再行申請。 10、所有材料不得用傳真件。 11、所有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除外)必須加蓋相應機關的紅章。 備註: 1.所有資料需要用A4紙張,不是A4紙張的資料可粘貼在A4紙上。 2.各復印件應清晰。 3.書寫要工整、規范,用碳素墨水或黑色簽字筆書寫。 4.每份材料上所蓋印章必須清晰。 5.所有表格內容應前後一致,不能自相矛盾。

Ⅹ 國家生源地助學貸款的每年共同借款人不一樣行嗎

生源地助學貸款的共同借款人必須是戶籍和你同一個縣的,首選當然是父母,如果有特殊情況,必須年齡不滿70周歲的直系親屬即可。

正式文件的答復如下:

共同借款人和借款學生共同承擔還款責任。共同借款人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共同借款人原則上應為借款學生父母;

(二)如借款學生父母由於殘疾、患病等特殊情況喪失勞動能力或民事行為能力的,可由借款學生其他直系親屬作為共同借款人,一般只有借款學生的父母喪失勞動能力或民事行為能力時,才可以由其他近親屬作為共同借款人;

(三)如借款學生為孤兒,共同借款人則為其他法定監護人、或自願與借款學生共同承擔還款責任的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原則上只有孤兒,才可以由非親屬的其他人作為共同借款人;

(四)共同借款人戶籍與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均在本縣(區);

(五)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學生父母時,年齡原則上在25~60周歲之間;

(六)已獲得開發銀行貸款的借款學生原則上不能做為其他借款學生的共同借款人。
關於是否每年都可以改變共同借款人,如果是今年大一首貸,那麼大二大三都可以和你的借款人其中一個去辦理續貸,很方便。如果要重新辦理,又要喊另一個共同借款人一起去簽字,按手印。建議還是不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