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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貸款群名字大全 2024-09-28 15:58:02

麥積區政府金融辦貸款

發布時間: 2022-06-21 20:41:39

❶ 當地政府可以和銀行貸款

地方政府是不能向銀行貸款的,但是地方政府管理的國資公司可以向銀行就某具體項目貸款,目前我國的金融監管政策限制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向銀行貸款,國資公司貸款應當符合相關條件。

❷ 一個市裡的市政府的金融工作辦公室,它的管理范圍有多大,能不能管的到像農行這樣的國有商業銀行

管轄范圍只有在本市,市政府的金融工作辦公室按職能是協調和指導。對國有銀行和非本地注冊銀行是協調,對本地注冊金融機構是指導,管不了像農行這樣的國有商業銀行。
銀行是現代金融業的主體,是國民經濟運轉的樞紐。現代資本主義國家的銀行結構和組織形式種類繁多。按其職能劃分有:中央銀行、商業銀行、投資銀行、儲蓄銀行和各種專業信用機構。銀行一詞最早始於義大利語Banko,英語轉化為Bank。歷史上的銀行是由貨幣經營業發展而來的。最早的銀行業發源於西歐古代社會的貨幣兌換業,公元前2000年的巴比倫寺廟,公元前500 年的希臘寺廟,已從事保管金銀、發放貸款、收付利息的活動。公元前200年在羅馬帝國,先後出現了銀錢商和類似銀行的商業機構。已基本形成了以中央銀行為中心,股份商業銀行為主體,各類銀行並存的現代資本主義國家銀行體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經過幾次改革,已形成了以中央銀行、銀行業監管機構、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為主體的銀行體系。中國人民銀行是中國的中央銀行,中國人民銀行在國務院領導下,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提供金融服務;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是銀行業監管機構,負責地銀行類金融機構進行監管;政策性銀行是由政府發起、出資成立,為貫徹和配合政府特定經濟政策和意圖而進行融資和信用活動的機構;
商業銀行一般是指吸收存款、發放貸款和從事其他中間業務的盈利性機構,包括國有獨資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和城市商業銀行,以及住房儲蓄銀行、外資、合資銀行。其他金融機構包括:信用合作社,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財務公司,租賃公司等。

❸ 政府下屬有個機構叫金融辦,因為不怎麼聽說,誰能給介紹一下他和銀監局是什麼關系誰是誰的上級誰管

金融辦,就是地方政府金融服務(工作)辦公室的簡稱。金融辦是規劃地方經濟發展的金融大管家、地方金融生態建設的組織者、金融產業布局的掌控人、地方金融監控的防火牆。金融辦是地方政府的下設機構,一般作為地方政府下轄的一個辦公室,一般為正處級單位,受上級金融局業務指導。

金融辦和銀監局兩者之間不存在相互管轄,也就不存在誰是誰的上級。因為銀監局是中國銀監會在地方的派出機構,而中國銀監會是中央政府管理經濟的「一行三會」之一(央行、銀監會、保監會、證監會),是國務院直屬的正部級單位。

銀監局管理本轄區的各人民銀行分行、國有銀行分行和股份制銀行分行,金融辦的職責更多的是協調本轄區的金融發展與規劃。銀監局是專業型的管理機構,金融辦是行政性的管理機構。

如果一定要說誰的管轄權更大,那就是銀監局了,因為專業型優先於普通型。但是金融辦的涉及范圍更廣,因為金融業不僅包括銀行,還有其他擔保、貸款等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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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國銀監會或銀監會;英文:China Banking Regulatory Commission ,英文縮寫:CBRC)成立於2003年4月25日,是國務院直屬正部級事業單位。根據國務院授權,統一監督管理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及其他存款類金融機構,維護銀行業的合法、穩健運行。

中國銀監會於全國31個省(直轄市、自治區)和5個計劃單列市設立了36家銀監局,於306個地區(地級市、自治州、盟)設立了銀監分局,於1730個縣(縣級市、自治縣、旗、自治旗)設立了監管辦事處,全系統參照公務員法管理。

❹ 我們是一個貸款公司,辦理抵押貸款必須向政府部門提供金融許可證嗎

是的,貸款公司辦理抵押貸款必須向政府部門提供金融許可證,這是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依法頒發的特許金融機構經營金融業務的法律文件中明確規定的;
參看金融許可證管理辦法
第三條
金融許可證適用於銀監會監管的、經批准經營金融業務的金融機構。
金融機構包括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城市信用社、農村信用社、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託公司、企業集團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貨幣經紀公司等。

❺ 金融辦是做什麼的

一、金融辦是規劃地方經濟發展的金融大管家、地方金融生態建設的組織者、金融產業布局的掌控人、地方金融監控的防火牆。

二、金融辦公室是代表地方政府負責金融監督、協調、服務的辦事機構,其主要工作職責為: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銀行、證券、期貨、保險、信託等金融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以及地方黨委、政府有關地方金融工作的政策和各項決定、決議等,督導、檢查落實執行黨委、政府有關金融工作的重要工作部署。

引導鼓勵和支持各類金融機構的改革創新、拓展業務,加大對地方經濟和各項事業發展的支持。

2、研究分析宏觀金融形勢、國家金融政策和本地區金融運行情況,制定本地金融及金融產業發展的中短期的規劃和工作計劃。提出改善金融發展和安全環境的意見和建議,加強對金融業、證券業、保險業的服務,促進地方經濟協調發展和穩定。

3、積極協助上級政府和監管機構對本地金融機構的管理或監管。協調、支持和配合上級派駐監管機構對各銀行、證券、期貨、保險、信託等金融機構及行業自律組織的監管;負責本地區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建立和完善信用制度及法規體系,監管信用中介機構.

監督管理中小企業貸款擔保基金和中小企業貸款擔保機構,指導本地中小企業貸款擔保工作;認真做好配合協調和信息交流工作,協助協調解決金融業、證券業、保險業發展中應由地方政府需解決的問題。

4、負責組織協調規范、整頓和維護本地區金融秩序,防範化解地方金融風險,促進地方國有金融資產的監督管理,維護地方國有金融資產出資人的權益;組織協調地方金融資源的優化配置,監督檢查地方國有金融資產運營情況。

根據上級有關規定擬訂和協調規范、整頓本地區金融秩序的有關事務,確保地方金融安全、穩健和規范運行。配合有關部門查處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經營業務活動。加強社會信用和金融信用建設,研究建立地方金融安全區的政策和措施,促進本地金融安全。

5、負責本地區發展和利用資本市場重大事項,研究制定本地區資本市場的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措施,協調處理有關發展和利用資本市場的重大問題,積極協助推動企業改制上市和扶持上市公司的工作,並對資本的資金運作進行監管。

跟蹤監測本地上市公司經營業績和運行情況,匯總分析相關的統計資料;指導協調上市公司配股、增發等再融資工作;指導、規范上市公司購並、資產重組、股權交易等行為;會同有關部門提出促進本地上市公司發展、結構優化的政策性建議。

協助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對上市公司和擬上市公司的日常監管。負責組織、指導本地企業境內、外上市工作;篩選、培育擬上市企業,指導企業准備上市工作,協調解決企業上市過程中遇到的重大問題。

6、研究擬定本地區金融業發展總體規劃。組織推進金融市場發展和拓寬融資渠道;研究分析全市金融運行和行業發展動態,及時提出金融決策參考意見和建議。負責收集本地金融、保險、證券系統的業務報表和業務統計工作;指導下級地方政府金融工作。

7、負責本地區的融資性擔保機構和民營貸款公司的監督管理、設立、資格初審、備案、變更、退出等工作。

8、代表地方政府牽頭協調防範和打擊本地區非法集資犯罪的工作。

9、承辦上級、本級黨委、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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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金融辦:發揮好金融工作的參謀助手作用

內蒙古金融辦召開了全系統機關黨建、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和「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推進會,貫徹中央和內蒙古自治區黨委黨建、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部署和要求,落實從嚴治黨「1+3」制度體系,扎實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

會議指出,要充分認識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的重大意義,通過加強黨的思想政治建設,嚴格黨內生活,進一步把全面從嚴治黨要求落實到每個支部、落實到每名黨員,始終保持黨員隊伍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凝聚形成做好金融服務工作的強大動力。

必須堅持「帶著問題學、針對問題改」,著力解決好廣大黨員在思想、作風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著力打造鐵一般信仰、鐵一般信念、鐵一般紀律、鐵一般擔當的「四鐵隊伍」。

要認真落實主體責任,抓好示範引領,發揮好金融工作的參謀助手作用,為促進自治區金融業健康有序發展作出應有貢獻。

❻ 我國政府貸款是哪個機構辦理的

財務部門
(1)政府貸款組織與國家財政資金所進行的貸款,一般來說,它是由政府財政主管或通過財務部由該部由政府成立的專門機構負責。例如:美國政府的國家事務院子下面有一個「國際開發署」,而日本政府的經濟規劃部也有設有「海外經濟合作基金」科威特政府有一個「阿拉伯經濟」經濟發展基礎」_這些都是處理政府間雙邊貸款的問題的專業機構。這些機構專門執行與政府簽訂的貸款協議借款國的相關機構簽訂具體的貸款合同使用貸款。審批、監督、管理。貸款資金通常在兩國管轄范圍之外發放。外匯銀行是代理銀行,負責具體的付款和償還。
貸款手續一般來說,貸款過程主要分為三個步驟。第一,申請貸款。通過建立所需的貸款,借款人對項目進行可行性研究,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建設項目實施方案及其他相關付款申請文件;一般可用借款國的大使館向借款國政府遞交貸款申請。2審查和承諾。貸款政府辦理貸款申請文件。在認為可行的情況下,結合國情進行研究和審查,研究確定貸款金額、使用利率條件和還款期。應將外交部門所作的決定通知借出國。成是一個承諾。3談判與簽署。兩國政府達成了貸款協議協商此事,達成協議,簽署並宣布其生效。遵守貸款包括多個建設項目,可在貸款主協議簽署後簽訂。貸款協議是逐項簽訂的,也可以一次簽訂主協議。例如貸款它必須每年使用一次,協議每年可以再次簽署。所有貸款協會該建議由專門機構實施。
拓展資料
貸款期限,貸款期限均在貸款協議中予以規定,具體包括三部分:貨款的使用期,或稱提取期限一般規定1-5年②貸款的償還期一般規定從某年開始在10年、 20年或者30年內,每年分一次或兩次償還貸款的本金和利息③貨款的寬限期,即貸款使用後的一段時間內不必償還本息或只付息不還本的期限,- 般規定5年、7年或者10年。(4)貸款的附加條件政府貸款雖為優惠性質,但它畢竟要為提供的政治、外交與經濟利益服務。
政府貸款除去貸以現匯(可自由兌換外匯)外,有時還規定一些附加條件:①借款國所得貨款限於購買貸款國貨物,從而帶動貸款國產品出口,擴大其商品輸出規模.②限製取得貸款的國家採用公開招標方式,或者只能從包括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成員國在內的以及發展援助委員會所規定的發展中國家和地區的「合格資源國」采購商品。③使用政府貨款時,連帶使用一定比例貸款國的出口信貸。這樣既可帶動貸款國民間金融資本的輸出和商品輸出,又可以獲得使用出口信貨時進口國應付的5%到15%的現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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❼ 市政府的金融辦是什麼單位

金融辦 即金融服務(工作)辦公室的簡稱。

地方政府金融辦是規劃地方經濟發展的金融大管家、地方金融生態建設的組織者、金融產業布局的掌控人、地方金融監控。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銀行、證券、期貨、保險、信託等金融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以及省委、省政府有關地方金融工作的政策和各項決定、決議等。

督導、檢查落實執行市委、市政府有關金融工作的重要工作部署。引導鼓勵和支持各類金融機構的改革創新、拓展業務,加大對地方經濟和各項事業發展的支持。


二、研究分析宏觀金融形勢、國家金融政策和本市金融運行情況,制定本地金融及金融產業發展的中短期的規劃和工作計劃。提出改善金融發展和安全環境的意見和建議,加強對金融業、證券業、保險業的服務,促進地方經濟協調發展和穩定。


三、積極協助上級政府和監管機構對本地金融機構的管理或監管。協調、支持和配合上級派駐監管機構對各銀行、證券、期貨、保險、信託等金融機構及行業自律組織的監管;

負責全市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建立和完善信用制度及法規體系,監管信用中介機構;監督管理中小企業貸款擔保基金和中小企業貸款擔保機構,指導本地中小企業貸款擔保工作;

認真做好配合協調和信息交流工作,協助協調解決金融業、證券業、保險業發展中應由地方政府需解決的問題。


四、負責組織協調規范、整頓和維護本地金融秩序,防範化解地方金融風險,促進地方國有金融資產的監督管理,維護地方國有金融資產出資人的權益;

組織協調地方金融資源的優化配置,監督檢查地方國有金融資產運營情況。根據上級有關規定擬訂和協調規范、整頓本地金融秩序的有關事務,確保地方金融安全、穩健和規范運行。配合有關部門查處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經營業務活動。

加強社會信用和金融信用建設,研究建立地方金融安全區的政策和措施,促進本地金融安全。


五、負責本地發展和利用資本市場重大事項,研究制定本地資本市場的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措施,協調處理有關發展和利用資本市場的重大問題,積極協助推動企業改制上市和扶持上市公司的工作,並對資本的資金運作進行監管。

跟蹤監測本地上市公司經營業績和運行情況,匯總分析相關的統計資料;指導協調上市公司配股、增發等再融資工作;指導、規范上市公司購並、資產重組、股權交易等行為;會同有關部門提出促進本地上市公司發展、結構優化的政策性建議。

協助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對上市公司和擬上市公司的日常監管。負責組織、指導本地企業境內、外上市工作;篩選、培育擬上市企業,指導企業准備上市工作,協調解決企業上市過程中遇到的重大問題。


六、研究擬定本地金融業發展總體規劃。組織推進金融市場發展和拓寬融資渠道;研究分析全市金融運行和行業發展動態,及時提出金融決策參考意見和建議。負責收集本地金融、保險、證券系統的業務報表和業務統計工作;指導下級地方政府金融工作。


七、承辦上級政府和監管機構交辦的其它事項。
金融辦一般作為地方政府下轄的一個辦公室,一般為正處級單位。受上級金融局業務指導。

❽ 政府可以直接向銀行貸款么

法律分析:政府不可以直接向銀行貸款。中國人民銀行的貨幣政策的目標是保證貨幣幣值的穩定,中國人民銀行如果對政府發放貸款,政府除了財政稅收外,是沒有其他收入的,政府不能通過增加稅收來歸還銀行貸款,只能用政府權力壓制銀行用超發貨幣來對沖貸款,這會引起貨幣貶值,造成通貨膨脹。為了保持貨幣幣值的穩定,所以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可以得知,中國人民銀行不能向政府、政府部門提供貸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第三十條 中國人民銀行不得向地方政府、各級政府部門提供貸款,不得向非銀行金融機構以及其他單位和個人提供貸款,但國務院決定中國人民銀行可以向特定的非銀行金融機構提供貸款的除外。 中國人民銀行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