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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間小微企業貸款通道

發布時間: 2022-07-04 20:35:24

A. 我爸爸開了一家小公司,疫情期間賠了錢,有沒有什麼小額貸款平台推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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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濟南小微企業補助政策最新

法律分析:對各類人員首次創辦小微企業,2013年10月1日以後登記注冊領取企業營業執照、正常經營並在創辦企業繳納社會保險費(即: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滿12個月的創業者(離崗創業的高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在原單位參保的除外),發放1.2萬元一次性創業補貼。上述成功創業者招用失業人員和本市生源畢業2年內的高校畢業生,與其簽訂1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為其在創辦企業連續繳納4個月以上社會保險費的,可按照申請崗位開發補貼時創造就業崗位的數量,給予每個崗位2000元的`一次性創業崗位開發補貼。

正常經營是指企業按月向招用人員支付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報酬,且有正常營業收入。

法律依據:濟南市委辦公廳 濟南市政府辦公廳 《關於積極應對疫情促進中小微企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

第一條 確保中小微企業信貸余額穩中有升。嚴格落實國家疫情防控期間信貸政策,引導各銀行機構加大對中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確保2020年中小微企業貸款增速不低於平均增速。對受疫情影響較大、資金暫時受困的中小微企業,嚴禁各銀行機構抽貸、斷貸、壓貸。

第二條 降低中小微企業融資成本。鼓勵各銀行機構採取適當下調貸款利率、增加信用貸款和中長期貸款等方式,加大對中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特別是對疫情防控物資重點生產企業,在原有貸款利率水平上下浮10%以上。各銀行機構要建立、啟動快速審批通道,簡化業務流程,切實提高業務辦理效率。

第三條 提供個性化金融扶持。對各銀行機構在我市疫情防控期間的中小微企業貸款,一律納入我市中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項目庫。符合貼息政策的中小微企業貸款,按政策要求給予最高標准貼息支持。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要加大對中小微企業支持力度,擔保費率不超過0.8%,取消反擔保要求。充分運用數字金融「一貸通」融資平台的「101」模式,為中小微企業提供更快、更便捷的融資渠道。

C. 鄭州出台30條措施控疫情挺企業穩經濟

2月11日晚,鄭州市委辦公廳、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鄭州市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促進經濟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舉措》的通知,出台30條措施促進全市經濟平穩健康發展,涉及強化疫情防控支持、穩妥有序推進復工復產、著力化解資金困難、積極紓解企業困局、努力擴大有效需求、加大援企穩崗力度、加強生活必需品供應保障七大方面。


關鍵詞一

強化疫情防控支持

1.支持擴大疫情防控物資生產。全面加強對疫情防控物資生產企業的服務,每家企業建立一個工作專班,建立「日報告」制度,及時幫助協調解決問題,支持企業擴大產能、增加產量。支持其他行業企業轉產疫情防控物資。對疫情期間擴大產能或轉產急需疫情防控物資的企業,按照新購生產設備投資額的50%給予補貼;實施技術改造的企業,按技改新增設備投資額的80%給予補貼,每家企業最高補貼100萬元。對列入國家、省、市重點疫情防控物資生產保障的企業,按照「一事一議」原則給予重點支持。將疫情防控物資生產企業和醫療衛生建設項目列入生態環境監管正面清單,不停產、不限產,支持企業滿負荷生產。因疫情防控需要,疫情防控物資生產企業擴大產能,在疫情防控結束後形成庫存的,落實政府采購和儲備工作機制。

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市衛健委、市糧食和儲備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城建局、市商務局、市應急局


2.加大對相關企業政策資金支持力度。對2020年我市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和參與一線疫情防控項目建設的企業新增貸款,財政部門按人民銀行再貸款利率的50%給予貼息,貼息期限不超過1年。對生產銷售用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葯品、醫療器械企業,在落實增值稅留抵退稅過程中予以政策支持。對符合條件的相關葯品、試劑、疫苗研發機構,及時、足額為其辦理采購國產設備退稅;稅務部門要採取預約服務和「非接觸式」的網上辦理等形式,明確專人專崗、限時辦結,確保疫情防控期間退稅業務快審快退。對在疫情防控、生活必需品保供穩價工作中主動讓利的重點企業和商戶,財政給予適當補貼。鼓勵社會捐贈,對參與捐贈的企業和個人在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上給予更大力度的政策支持。

責任單位:市稅務局、航空港實驗區稅務局、省稅務局第三分局、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金融局


3.設立防疫項目審批綠色通道。提高政務服務水平,對與疫情防控有關、需實行緊急審批的事項,特事特辦、即來即辦。對新落地生產疫情防控物資的項目,開辟一站式、全鏈條並行、審批時間再壓三分之一的綠色通道,優先配置用地用水用電等資源型指標。對受資質條件限制,有產能可以生產的企業,實行告知承諾審批制度,由相關主管部門告知取得相應資質需要具備的條件,企業作出符合取得審批條件的書面承諾,可先容缺審批、後補交申請材料,即行開工生產。對線上申請但需線下提交紙質材料的事項,實行網上申報、線下郵寄材料的方式辦理。對確有急需辦理審批業務的一般性政務服務事項,可通過電話預約、網上預約等方式提前預約登記辦理。

責任單位:市政務辦、市大數據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城建局、市資源規劃局、市衛健委、市市場監管局、市自來水公司、鄭州供電公司


4.開辟疫情防控物資采購和運輸綠色通道。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采購疫情防控相關貨物、工程和服務的,可不執行政府采購法規定的方式和程序,采購進口物資無需審批。嚴格落實「一斷三不斷」要求,穩妥處置未經批准擅自設卡攔截、斷路阻礙交通等行為,確保疫情防控物資和必要的生產生活物資運輸通暢。實行分車道通行、檢查,嚴格執行應急物資運輸通行證制度,將重要疫情防控物資和食品等應急性生產物資,以及醫療廢棄物處理收運等,納入應急運輸保障范圍,落實綠色通道政策,保證持證車輛「不停車、不檢查、不收費」,優先便捷通行。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交通局、市商務局、市工信局、市物流口岸局、市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各開發區、縣(市)區


5.支持防疫技術攻關。鼓勵企業、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發機構等企事業單位針對新型冠狀病毒在葯物、快速診斷、綜合防治技術、防護產品及裝備等方面開展應急科研攻關,對研發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有效疫苗或特效葯的單位,給予最高1000萬元一次性獎勵。支持疫情一線防控人員結合疫情臨床防控開展科技攻關,對取得重大突破的,優先按照「智匯鄭州」人才政策給予獎勵。

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人才辦、市財政局


關鍵詞二

穩妥有序推進復工復產

6.建立企業應對疫情復工復產幫扶機制。指導企業制定復工復產預案,建立復工企業清單制度,對疫情防控到位、防護物資儲備足、復工人員底數清、生產物資全、訂單量充足、本地員工佔比大的企業給予優先安排復工。對經驗收批准復工的企業,給予運輸車輛發運輸通行證。為來鄭務工人員提供綠色通行保障,快速辦理通行證及返崗證明,解決來鄭人員進城難、返崗難問題。通過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台、微信、熱線等方式,及時協調解決中小微企業復工復產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對重大事項,按照「一事一議」的原則專題研究,組織專人協調解決企業需求及困難。通過線上平台、遠程服務等形式,創新開展線上銀企、產銷、用工、產學研「四項對接」活動。

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局、市金融局、市人社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各開發區、縣(市)區


7.緩解企業用工難題。建立疫情防控狀態下的區域性人員流動協調機制,在嚴格落實封閉式管理等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允許員工分批返廠上班。有條件的企業,可安排職工通過電話、網路等靈活方式在家上班完成相應工作。加強防控監督指導,全面抓好企業復工復產安全監管,確保企業安全生產。加強企業用工服務,在省級疫情一級響應解除前,原則上暫停線下各類大型招聘、跨地區勞務協作、集中培訓活動,引導企業就地就近招工,積極採取線上招聘方式,保障工人及時到崗。

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應急局、市城建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工信局


8.強化企業生產要素保障。對疫情防控物資生產類新辦企業、需擴大產能企業的用電需求,供電企業開辟辦電綠色通道,實施零上門、零審批、零投資「三零」服務;及時協調電力生產所需的煤炭、石灰石等原輔材料運輸問題,合理安排機組檢修和維護,確保機組正常運行,強化電力調度,加大外輸電比例。在優先保障應對疫情各類物資運輸的前提下,逐步減少和取消不允許外地貨運車輛進出的過度限制,協調做好企業成品發貨、原料供應以及其他所需物資供應,保障企業正常運營。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水利局、市國資委、市交通局、市城管局、鄭州供電公司


關鍵詞三

著力化解資金困難

9.加大信貸扶持力度。發揮政策性金融機構作用,支持國家開發銀行、農業發展銀行、進出口銀行、出口信用保險公司等在鄭分支機構加大對生產重要醫用、生活物資中小微企業的金融服務力度,盡快落地疫情防控專項貸款和再貸款。鼓勵銀行通過開設疫情期間信貸審批綠色通道、簡化審批流程、安排專項信貸額度、開發專屬產品等方式為受困中小微企業做好融資服務,確保2020年中小微企業信貸余額和新增貸款規模不低於2019年同期水平。鼓勵加大信用貸款、無還本續貸力度。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個人和企業,不抽貸、不斷貸、不壓貸,特別困難的予以展期、續貸,出現逾期的免除逾期利息。

牽頭單位:市金融局


10.降低信貸融資成本。支持銀行對中小微企業實施優惠貸款利率,特別是受疫情影響嚴重行業企業、疫情防控行業企業和資金困難的中小微企業,在原有貸款利率水平上下浮10%以上,增加信用貸款和中長期貸款,降低綜合融資成本。鼓勵銀行壓降成本費率,力爭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綜合融資成本比去年同期再下降0.5個百分點。支持金融機構加大對中小微企業的貸款投放,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機構積極申請運用人民銀行疫情防控專項再貸款資金,向中小微企業發放低成本貸款。支持中小微企業用足用好轉貸引導資金、外貿政策性優惠利率貸款、投保出口信用險等政策,降低融資成本、緩解資金壓力。對受疫情影響出現暫時困難但發展前景較好的中小微企業,市財政按照同期基準利率的50%給予補助。

牽頭單位:市金融局、市財政局


11.加強融資擔保服務。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要積極與合作金融機構協商,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企業給予續保。本市政府性擔保機構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中小微企業降低綜合費率0.5個百分點;對疫情期間提供生活保障服務的相關企業,擔保費率降至1.5%以下;對疫情防控相關企業,擔保費率降至1%以下,要實現「見貸即保、無縫續保」。對因疫情暫遇困難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要取消反擔保要求,減半收取擔保費。

責任單位:市金融局


12.加大各類園區補貼力度。對在疫情期間為承租的中小微企業減免運營費用的市級以上創業孵化示範基地、示範園區、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產業集聚區、服務業園區,給予最長3個月的運營補貼,補貼標准為減免運營費用總額的30%,最高50萬元,所需資金從市級扶持基金中列支,沒有扶持基金的給予財政補貼,由相應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制定細則。

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


13.加大創業擔保貸款扶持力度。凡營業執照中經營項目涉及疫情防控相關領域小微企業(葯品、防護用品以及醫療器械生產、運輸、銷售、超市賣場、食品生產和供應、物流配送、物業等行業),正常經營1年以上,提供相關銷售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於供、銷貨合同、票據等),即可申請不超過300萬元額度的創業擔保貸款。人社部門應開通綠色通道,加快審核速度。對已發放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借款人患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可向貸款銀行申請展期還款,展期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年,財政給予全額貼息。

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關鍵詞四

積極紓解企業困局

14.減免相關稅費。按照國家政策精神,對納稅人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生活服務,以及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徵增值稅;對納稅人運輸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取得的收入,免徵增值稅;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為擴大產能新購置的相關設備,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交通運輸、餐飲、住宿、旅遊等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困難行業企業2020年度發生的虧損,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8年;因疫情導致生產經營受到重大影響的企業,繳納房產稅、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符合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性減免條件的,可依法申請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等。按文化和旅遊部要求盡快向全市旅行社退還80%的質量保證金。

責任單位:市稅務局、航空港實驗區稅務局、省稅務局第三分局、市人社局、市醫保局、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市社保中心


15.延期繳納相關稅費。對因受疫情影響辦理申報困難的中小微企業,由企業申請,依法辦理延期申報。對確有特殊困難而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中小微企業,由企業申請,依法辦理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3個月。針對疫情防控物資生產的中小微企業,優先核准延期繳納稅款。對受疫情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確實無力足額繳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費的企業,可以申請緩繳,經批准後可以緩繳6個月。在批准期限內繳納完畢所欠繳社保費的,視同正常繳納。延遲繳費期間,不收滯納金,不影響參保人員正常享受待遇,不影響個人權益記錄。

責任單位:市稅務局、航空港實驗區稅務局、省稅務局第三分局、市人社局、市醫保局、市社保中心、市財政局


16.減免中小微企業房租。對承租國有企業經營性房產的中小微企業,實行房租「兩免三減」政策,減免2個月房租,之後3個月房租減半;對存在資金支付困難的中小微企業,可以延期收取租金,具體收取期限由雙方協商確定。對租用其他經營用房的,鼓勵業主(房東)為租戶減免租金。

責任單位:市國資委、市財政局


17.延長合同履行期限。對已與國有企業簽訂合同的中小微企業(包括個人),確因疫情影響,無法按時履行合同義務的,可以適當延長合同履行期限,具體延長期限由雙方協商後重新確定。對於其他受疫情影響的合同,鼓勵合同簽訂雙方參照上述做法協商確定。

責任單位:市國資委


18.降低企業用能成本。緩解企業用能成本壓力。對經認定的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中小微企業和涉及疫情防控的生產企業生產經營所需的用電、用氣、用水、用暖等,實行「欠費不停供」措施,疫情結束後3個月內,由企業補繳各項費用。供電企業要嚴格落實靈活電價政策、多方面降低企業用電成本。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水利局、市城管局、市國資委,鄭州供電公司、市自來水公司、市熱力公司、鄭州華潤燃氣公司等燃氣供應公司


19.加快支持企業發展資金兌現進度。對列入2020年度預算的支持中小企業發展資金和政府儲備民生物資的資金,主管部門要優化項目資金審核流程,財政部門及時撥付資金,盡快發揮財政資金效益。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商務局


20.完善企業幫扶機制。持續推進拖欠民營企業剩餘賬款清償工作,確保在2020年實現「清零」,其中全市政府部門及其所屬單位在2020年6月底前完成欠款「清零」;各級政府、國有企業要依法履約,避免形成新的拖欠。要建立貿易糾紛專項法律服務機制,通過政府購買法律服務等方式,對企業存量訂單面臨的違約和糾紛情況提供政策咨詢;出台涉疫情防控公證事項辦事指引,為受疫情影響的中小微企業提供專門公證服務。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根據疫情發展情況,加強調查研究,堅持「一業一策」精準扶持,引導企業創新經營模式,化危為機、共克時艱。

責任單位:市國資委、市司法局、市商務局,各行業主管部門


關鍵詞五

努力擴大有效需求

21.抓好重點項目謀劃建設。著眼應急體系、應急能力建設和產業轉型升級,抓緊謀劃一批重大工程項目。積極推廣不見面招商,充分利用網上招商、代理招商等新模式引進一批合作項目,充實各級重點項目庫。大力支持應急醫療、公共衛生項目建設,用好中央和省、市預算內投資,集中支持一批應急醫療救助設施、隔離設施、公共衛生體系、鄉村人居環境整治等領域重點項目。對省市重點項目逐一建立工作台賬,提前做好項目開工准備工作,推行投資審批、工程建設管理等業務辦理全程電子化,加快辦理前期手續,一旦具備條件即開工建設。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局、市衛健委、市城建局、市農委


22.多措並舉穩定消費。制定支持受疫情沖擊的餐飲、住宿、零售、旅遊等行業恢復運營平穩發展的政策措施。加快5G試點城市建設,實施5G+示範工程,積極培育網路診療、在線辦公、在線教育、電子競技、線上文娛、影視及智能家居等「非接觸式」新興消費業態和消費熱點,進一步釋放網購消費潛力。促進大數據和人工智慧應用,全力推進「城市大腦」建設,鼓勵政府數據和社會數據融合共享、互動互用,聯合開展篩選排查、物資調配等智能應用研發。

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大數據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


23.加大外貿企業扶持力度。全面排查重點外貿企業在手訂單,「一企一策」幫助企業解決生產困難,推動企業如期履約;對確因受疫情影響不能及時復產履約的外貿企業,指導企業向國家、省有關部門申請「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不可抗力事實證明」,幫助企業最大限度減小損失。推動設立進出口商品綠色通道,確保進出口商品快速通關。

責任單位:市商務局


關鍵詞六

加大援企穩崗力度

24.著力穩定企業勞動關系。用人單位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鼓勵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待崗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盡量不裁員或少裁員。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按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給予補貼。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加大補貼力度,返還標准可按6個月失業保險金(9120元/人)和參保職工人數確定。

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25.延緩就業服務事項辦理期限。對受疫情影響不能及時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現場辦理手續的,可以延期至疫情防控結束之後辦理,不視為超越辦理期限。根據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失業保險經辦業務除採取網上經辦之外,將失業人員領取失業金申請、職業技能提升補貼申領以及其他不能網上辦理的失業保險等事項,辦理時限均延長至我省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解除以後3個月以內。

責任單位:市人社局


26.推廣「互聯網+就業創業」服務。利用中部就業網等平台,大力推廣視頻招聘、遠程面試,實施「就業服務不打烊,網上招聘不停歇」的線上春風行動暨就業援助月活動。依託職業技能提升行動,鼓勵企業開展線上職工培訓,並給予培訓補貼。組織創業指導專家線上為創業者提供政策咨詢、項目坐診、投融資對接等服務,大力推行創業擔保貸款線上申請、審核、辦理,鼓勵創業項目和小微企業吸納勞動者就業。

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金融局、市工信局


27.重點支持面向企業的公共就業服務。對各類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和民辦職業中介機構,介紹技能型人才和職業院校、技工院校、高校畢業生到我市中小企業就業並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經審核確認後,市、縣級財政可適當給予職業介紹補貼。

責任單位:市人社局


28.精準實施就業援助。建立返鄉務工人員滯留市內就業應對機制,促進與用工企業精準對接。依託線上服務平台,及時開展就業困難群體認定,按規定落實靈活就業人員社保補貼、公益性崗位補貼、吸納貧困勞動力獎補等相關政策。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受理受疫情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的中小微企業社會保險補貼(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和在職培訓補貼的申請,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優先予以批准。

責任單位:市人社局


關鍵詞七

加強生活必需品供應保障

29.保障好「菜籃子」產品供應。強化「菜籃子」市長負責制,加強「菜籃子」產品生產流通全過程調度監測、信息共享和信息公開。抓好春季農業生產,做好蔬菜、生豬穩產保供;做好春耕備播生產安排,組織好農業生產資料生產供應,加強越冬作物田間管理,確保夏糧豐收。加大對生活必需品供應企業協調和服務保障力度,統籌大型批發市場、大型連鎖超市等重點流通企業,強化政府儲備和貨源組織,強化肉蛋奶、蔬菜等農產品調運組織管理,做好凍豬肉收儲和投放工作,確保「菜籃子」產品有效供給。鼓勵農業龍頭企業、農民專合社等新型生產經營主體與大型商超、規模連鎖企業的產銷對接,積極開展蔬菜、豬肉、家禽等訂單農業、直采直銷,確保「菜籃子」產品有效供給。優化鮮活農產品運輸車輛通行服務,優先進行駕駛員體溫檢測,提高鮮活農產品運輸車輛通行效率。

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農委、市交通局、市公安局


30.加強市場監督管理。加強價格監測,密切跟蹤監測重點生活必需品供應,第一時間處置集中搶購、脫銷斷檔等異常情況。嚴格市場價格監管,及時開展價格提醒告誡,嚴厲打擊借疫情防控之機囤積居奇、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物價等擾亂市場價格秩序的違法行為,對性質惡劣的典型案例及時公開曝光,納入信用體系予以監管。

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商務局、市公安局、市發展改革委


通知顯示,執行期暫定為發布之日起3個月,根據疫情發展和實際執行情況進行修訂和完善。中央、省出台相關支持政策,鄭州市遵照執行。

D. 湖北出台支持中小微企業渡難關18條

近期,北京、上海、浙江、廣東等多省份均出台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支持中小企業渡難關的相關政策。2月9日,處於疫情中心的湖北省也出台支持中小微企業共渡難關相關政策。
湖北省政府出台《關於印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業共渡難關有關政策措施的通知》共18條,從降低用水用氣成本、減免房租、加大信貸支持、降低融資成本、減免相關稅費、緩繳社會保險費、增加就業補貼等多方面提出支持政策。
增加就業補貼部分提出,對春節期間(截止2020年2月13日)開工生產、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資的企業,符合條件的可按2000元/人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
通知全文:
關於印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業共渡難關有關政策措施的通知
一、減輕企業負擔
1.降低生產成本。工業用水價格、用天然氣價格均下調10%,期限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對中小微企業生產經營所需的用電、用氣、用水等,實行「欠費不停供」措施;疫情結束後3個月內,由企業補繳緩繳的各項費用,免收滯納金。對參與生活物資保供的商貿流通和防疫葯品、醫療設備、物資器材等疫情防控相關生產的中小微企業,由企業注冊所在地政府按銷售目錄電價中電度電價的30%給予電費補貼,省財政按地方政府實際補貼額的50%給予補助。(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住建廳、省能源局、省電力公司,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2.減免中小微企業房租。對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中小微企業,3個月房租免收、6個月房租減半。鼓勵疫情期間各類中小微企業發展載體減免承租企業租金等相關費用,對減免入駐中小微企業廠房租金的省級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範基地,省財政按照不超過租金減免總額的50%給予補助,每個基地補助總額不超過200萬元。對租用其他經營用房的,鼓勵業主(房東)為租戶減免租金,具體由雙方協商解決。(責任單位:省國資委、省財政廳、省經信廳,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3.延長合同履行期限。對已與國有企業簽訂合同的中小微企業,確因疫情影響,無法按時履行合同義務的,可以適當延長合同履行期限,具體延長期限由雙方協商後重新確定。(責任單位:省國資委)
4.降低檢驗檢測費用。疫情期間,對受影響較大的中小微企業停徵特種設備檢驗費、污水處理費、環保檢測費、計量器具檢定費。(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生態環境廳)
5.清理拖欠企業賬款。持續推進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工作,建立清理和防止拖欠賬款長效機制。各級政府、國有企業要依法履約,避免形成新的拖欠。(責任單位:省經信廳、省財政廳、省國資委、省審計廳、省衛生健康委,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二、強化金融支持
6.加大信貸支持力度。各級金融機構要建立、啟動快速審批通道,簡化業務流程,切實提高業務辦理效率。鼓勵金融機構開通綠色通道、壓縮辦貸時限,加大信用貸款、無還本續貸力度。對受疫情影響、授信到期還款確有困難的中小微企業,金融機構要通過適當降低利率、減免逾期利息、調整還款期限和方式,幫助企業渡過難關,不得盲目抽貸、壓貸、斷貸。2020年,省內金融機構普惠小微企業貸款余額和新增額不得低於去年同期水平,其中新型政銀擔業務貸款規模佔比不低於30%。(責任單位:人行武漢分行、湖北銀保監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再擔保集團)
7.降低融資成本。鼓勵各級金融機構採取適當下調貸款利率、增加信用貸款和中長期貸款等方式,加大對中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特別是對疫情防控物資重點生產企業,在原有貸款利率水平上降低10%以上。小微企業新增貸款綜合融資成本較2019年下降不少於1個百分點。(責任單位:人行武漢分行、湖北銀保監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
8.降低擔保費率。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對服務疫情防控的相關企業免收擔保費、再擔保費;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小微企業,擔保費率降至1%以下,再擔保費減半。對確無還款能力的小微企業,為其提供融資擔保服務的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應及時履行代償義務,視疫情影響情況適當延長追償時限,符合核銷條件的,按規定核銷代償損失。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行業企業,要積極與合作金融機構協商採取展期、續貸續保等措施。加強與國家融資擔保基金對接合作,積極爭取政策支持。省財政及時補充省級再擔保風險補償基金,做好代償補償保障。各市、州、縣政府應建立實施盡職免責機制,通過資本金注入、保費補貼、代償補償等方式,推動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發揮應有作用。(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湖北銀保監局、省再擔保集團,各市、州、縣人民政府,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
9.提高貸款不良率容忍度。疫情期間金融機構向中小微企業發放的流動資金貸款不良率超出自身各項貸款不良率3個百分點以內,且貸款規模增長的,合理確定其監管評級和績效評級。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個人或企業,金融機構可依調整後的還款安排報送信用記錄,相關逾期貸款不作逾期記錄。(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湖北銀保監局、人行武漢分行)
10.給予企業貸款財政貼息支持。積極爭取將我省疫情防控企業納入國家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名單,並根據我省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建立省級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名單。對納入國家、省級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2020年新增貸款,省級財政統籌按企業實際獲得貸款利率的50%進行貼息,貼息期限不超過1年。對受疫情影響的小微企業,已發放創業擔保貸款展期期限不超過1年的,財政部門繼續給予貼息支持。對未能納入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名單,但在支持我省疫情防控工作中作用突出的衛生防疫、醫葯產品、醫用器材、醫療廢棄物處置等企業2020年新增貸款(1000萬元以內),省級財政按照貸款合同簽訂日上月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30%給予貼息。(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廳、省財政廳、省農業農村廳、人行武漢分行)
11.拓寬直接融資渠道。中小企業股票質押協議在疫情防控期間到期,企業由於還款困難申請展期的,可與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協商,展期3至6個月。鼓勵和支持金融機構採取信貸支持和債券承銷相結合方式,指導企業用好用足發新還舊政策,多渠道緩解企業經營困境。積極推進擬上市公司IPO、新三板創新層企業申請精選層輔導驗收工作,採取非現場等靈活高效方式進行輔導驗收等相關工作。疫情期間,加快資本市場線上服務平台建設,組織輔導機構等有關各方加大企業掛牌上市線上培訓力度。(責任單位:湖北證監局、湖北銀保監局、人行武漢分行、省地方金融監管局)
三、加大財稅支持
12.加大技改支持。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擴大產能、提檔升級項目,優先納入全省支持製造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支持范圍,給予重點傾斜。(責任單位:省經信廳、省財政廳)
13.減免相關稅費。因疫情影響遭受重大損失,納稅人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確有困難的,經稅務機關核准,依法減征或者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對捐贈用於疫情防控的進口物資,按規定免徵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對衛生健康主管部門組織進口的直接用於防控疫情物資依法免徵關稅。適用「定期定額」徵收的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受疫情影響的,可依法提請合理調整定額。(責任單位:省稅務局、省衛生健康委、省民政廳、武漢海關)
14.延期繳納稅款。納稅人因疫情影響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經報省級稅務主管部門批准,可以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3個月。(責任單位:省稅務局)
四、加大穩崗支持
15.加強企業用工服務。實施靈活用工政策,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與職工集體協商,採取協商薪酬、調整工時、輪崗輪休、在崗培訓等措施,保留勞動關系。(責任單位:省人社廳、省總工會)
16.緩繳社會保險費。對受疫情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確實無力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中小微企業,按規定經批准後,可緩繳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緩繳期一般不超過6個月,最長不超過12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職工可按規定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緩繳期滿後,企業足額補繳緩繳的社會保險費,不影響參保人員個人權益。(責任單位: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省稅務局)
17.返還失業保險費。企業裁員(減員)率不高於5.5%的,對企業返還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70%。對參保職工500人(含)以下的企業,可直接按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予以返還。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按當地6個月月人均失業保險金標准和參保職工人數返還失業保險費。(責任單位: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省稅務局)
18.增加就業補貼。對春節期間(截止2020年2月13日)開工生產、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資的企業,符合條件的可按2000元/人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責任單位:省人社廳、省財政廳)
本政策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暫定6個月。中央出台相關支持的政策,遵照執行。

E. 河南出台20條措施應對疫情影響支持中小微企業平穩健康發展

鳳凰網房產鄭州站快訊 2月14日,據河南政府網官方網站獲悉,河南省人民政府發布了《關於印發河南省應對疫情影響支持中小微企業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從全力保障企業有序復工復產、強化金融支持、加強財稅支持、減輕企業負擔和加大穩崗支持力度等五個方面共出台20條具體措施,支持中小微企業平穩健康發展。

具體內容如下:

一、全力保障企業有序復工復產

1.加強分類指導。各級相關部門要建立復工復產企業清單制度,在確保疫情防控、公共事業運行、群眾生活必需等重點企業盡快復工復產的同時,積極推動其他生產性企業完成復工復產准備工作,確保疫情防控達標的企業及時復工復產。(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商務廳、住房城鄉建設廳、文化和旅遊廳、衛生健康委)

2.推動落實復工復產措施。指導中小微企業制定復工復產預案和應急預案,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和各項措施,做到防控機制到位、檢疫查驗到位、設施物資到位、內部管理到位和宣傳教育到位,同步落實安全生產管控措施,確保企業生產和職工生活平穩安全有序。(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商務廳、住房城鄉建設廳、文化和旅遊廳、衛生健康委、應急廳)

3.強化復工復產要素保障。各類中小微企業要根據復工和生產經營所需,加強疫情防控物資保障。對復工復產企業開通「火速辦電綠色通道」,及時滿足用電需求。發揮行業協會、產業聯盟等專業機構作用,強化原材料供應、物流運輸等業務對接,推動企業產業鏈、供應鏈平穩運行。大力推廣面向中小微企業的互聯網平台服務,積極推行網上辦公、視頻會議、遠程協作和數字化管理。(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商務廳、住房城鄉建設廳、文化和旅遊廳、交通運輸廳、電力公司)

4.加強企業用工保障。建立流動人員可追溯信息查詢制度,開展有組織的勞動力轉移就業和健康監測,在嚴格落實防控措施的前提下,組織員工分批返廠上班。協助中小微企業定向跨區域招聘,對人員達到一定規模的,協調制定運送方案,有條件的可組織集中運送直達目的地。引導企業就地就近招工,推行線上供求對接和遠程招聘,緩解招工難題。對各類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和職業中介機構免費介紹符合條件的求職者在我省就業的,可按規定給予就業創業服務補助(職業介紹補貼)。(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交通運輸廳)

二、強化金融支持

5.加大信貸紓困力度。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物流運輸、文化、旅遊等行業企業,以及有發展前景但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暫時遇到困難的中小微企業,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要積極採取信貸展期、續貸、減免逾期利息等措施給予支持,不單獨因疫情影響因素下調貸款風險分類。依託權益性交易場所建設供應鏈債權債務平台,為參與政府采購和國企采購的中小微企業提供確權融資服務。發揮應急轉貸資金作用,降低應急轉貸費率,為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中小微企業提供應急轉貸資金支持。2020年全省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增速要高於各項貸款平均增速。(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行鄭州中心支行、河南銀保監局、省財政廳)

6.降低信貸融資成本。鼓勵省轄市、濟源示範區、縣(市、區)為我省確定的承擔保供任務的中小微企業提供風險補償、轉貸、貼息等服務,引導銀行壓降成本費率,確保企業融資成本同比下降、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綜合融資成本低於2019年同期0.5個百分點。爭取更多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納入國家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名單,享受國家有關優惠政策;建立省級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名單,名單內企業獲得貸款利率不超過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減100基點,受疫情影響企業續貸利率在原有合同約定基礎上可適當下浮。對2020年新增的全省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專項再貸款,在落實國家貼息政策基礎上,省財政統籌資金給予25%的貼息支持,期限不超過1年。(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行鄭州中心支行、河南銀保監局、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

7.降低政府性融資擔保費率。降低或取消與疫情防控相關行業融資擔保項目的反擔保要求,擔保費率不超過1%;對直接參與疫情防控工作的中小微企業,取消反擔保要求,實行「見貸即保、無縫續保」,並將擔保費率降至1%以下;對無還款能力的中小微企業,要及時履行代償義務,適當延長追償時限,符合核銷條件的按規定核銷代償損失。中原再擔保集團公司要將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在疫情防控期間新發生的1000萬元以下的中小微企業流動資金貸款擔保業務全部納入增信補償再擔保范圍,擔保機構按政策降低擔保費率。(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財政廳)

8.創新融資產品和服務。依託省金融服務共享平台等政府性平台,為中小微企業開展網上融資快速對接服務,提升金融服務可獲得性,降低企業成本。積極推動運用供應鏈金融、商業保理、應收賬款抵質押、知識產權質押等融資方式擴大對中小微企業的融資供給,大力推廣政府采購合同融資。協調銀行、保險機構開辟信貸、保險理賠「綠色」通道,加快放貸速度和理賠進度。(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財政廳、河南銀保監局、人行鄭州中心支行、省大數據局、發展改革委)

三、加強財稅支持

9.加大財政扶持力度。圍繞疫情防控重點物資,將中小微企業擴大產能、改造生產線項目優先納入省級企業技術改造項目予以支持。支持重點醫療物資生產企業開足馬力生產,對多生產的、符合標準的政府兜底采購收儲產品,政府進行兜底采購收儲。(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發展改革委)

10.減免相關稅費。對受疫情影響納稅確有困難的企業,依法減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對生產疫情防控物資的中小微企業,優先落實相關稅費減免政策。對疫情防控重點物資生產企業擴大產能、購置設備的投入,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疫情防控重點物資生產企業可以按月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全額退還增值稅與2019年12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稅額。納稅人運輸疫情防控重點物資取得的收入,免徵增值稅。納稅人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生活服務,以及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徵增值稅。(責任單位:省稅務局、財政廳)

11.延期繳納稅款。對符合延期繳納稅款條件的中小微企業,依法延長不超過3個月的稅款繳納期限。交通運輸、餐飲、住宿、旅遊等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困難行業企業2020年度發生的虧損,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8年。(責任單位:省稅務局)

四、減輕企業負擔

12.減免企業房租。對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且受疫情影響不能正常經營的中小微企業,免收1個月房租,減半收取2個月房租,已收取的要予以退還。鼓勵其他不動產租賃機構對中小微企業適當減免租金。(責任單位:省政府國資委、省財政廳)

13.緩解企業用能成本壓力。實施支持性電價政策,疫情防控期間企業用戶減容、暫停及恢復業務不受原有時間限制,可按實際暫停天數免收基本電費。對繳納生產經營所需用氣、用水等費用確有困難的中小微企業,實行「欠費不停供」措施,企業在疫情結束後3個月內補繳各項費用。(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電力公司)

14.減輕企業繳納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壓力。對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暫時遇到困難,確實無力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中小微企業,經批准後可以緩繳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緩繳期暫定為6個月,緩繳期間不計滯納金,參保人員享受正常待遇,不影響個人權益記錄。緩繳期滿後明確合理補繳期限,盡可能減緩對中小微企業現金流影響。對受疫情影響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企業,可以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最低至5%,期限不超過12個月;或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期限不超過12個月,緩繳期間不影響職工正常申請貸款。(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稅務局、住房城鄉建設廳)

15.延期辦理社會保險業務。因受疫情影響,參保的中小微企業未能按時辦理社會保險業務的,允許在疫情結束後3個月內補辦,補辦時不得收取額外費用、不得要求提供附加證明材料。(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稅務局)

16.強化企業外貿出口服務。對因受疫情影響不能及時復產履約的外貿企業,幫助辦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不可抗力事實證明」。鼓勵中國信保河南分公司為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暫時遇到困難的中小微出口企業提供風險保障、保單融資等服務。設立口岸服務「綠色」通道,保證商品快速通關。(責任單位:省商務廳、中信保河南公司、省發展改革委、貿促會)

五、加大穩崗支持力度

17.返還失業保險費。對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暫時遇到困難且恢復有望的中小微企業,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延長至2020年12月31日;將中小微企業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裁員率標准放寬到不高於5.5%,對參保職工30人(含)以下的企業,裁員率放寬至不超過企業職工總數的20%。對受疫情影響但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正在享受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的,延長至2020年6月30日。(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

18.實施穩崗就業補貼。優先受理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暫時遇到困難的中小微企業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和在職培訓補貼申請。對春節期間開工生產、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資的企業,符合條件的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

19.穩定企業勞動關系。對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暫時遇到困難的中小微企業,鼓勵其與職工協商一致後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待崗等方式保留勞動關系,盡量不裁員或少裁員。符合條件的企業可申請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總工會)

20.加強就業創業服務。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中小微企業,在其申請創業擔保貸款時優先給予支持。大力推行創業擔保貸款線上辦理,受疫情影響還貸困難的借款人可申請展期還款,展期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年,財政部門繼續給予貼息支持。優化高校畢業生就業手續,疫情期間推行「不見面」簽署畢業生就業協議。在疫情期間,支持經審批的定點培訓機構開展線上就業創業培訓,將「互聯網+」創業培訓納入職業培訓補貼范圍。(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教育廳、財政廳)

F. 應對疫情!黑龍江出台14條政策支持中小企業發展

受疫情影響的黑龍江中小微企業發展遇到諸多困難,針對這一狀況,黑龍江省政府出台14條政策,在企業財稅政策支持、穩定企業職工隊伍、加大融資支持力度、幫助企業穩定生產、減輕企業生產經營負擔5個方面,為中小企業解除後顧之憂。

落實財稅支持政策 緩解企業資金佔用

對列入國家和黑龍江省確定的省內疫情防控急需物資生產企業名單,生產口罩、隔離服、防護服、電子測溫儀等企業,給予貸款貼息、擔保、設備投資補助、政府采購綠色通道等政策支持。

認真貫徹落實各項減稅降費政策,中小企業因疫情原因,導致企業遭受重大損失,生產經營受到重大影響,符合相關條件的,可向稅務機關申請享受房產稅、 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稅政策。

疫情防控期間,對因疫情影響不能按期繳納稅款且符合延期繳納稅款條件的中小企業,可以通過電子稅務局提出延期繳納稅款申請,稅務機關壓縮辦理時限,依法准予延期繳納稅款,依法辦理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三個月。

優先、加快為符合條件的葯品、醫療器械等疫情防控物資生產中小企業辦理增值稅留抵退稅和葯品、試劑、疫苗研發機構采購國產設備退稅,緩解企業資金佔用,支持企業釋放產能、擴大生產。

疫情防控期間,實行定期定額徵收的個體工商戶,稅務機關簡化停業登記辦理流程,納稅人可自行通過電子稅務局辦理或無需申請由稅務機關發起批量處理等方式辦理。對因疫情影響經營的,結合實際情況合理調整定額。

實施援企穩崗政策擴大以工代訓補貼范圍

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返還6個月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應繳納社會保險費的50%,執行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

參保企業新吸納勞動者就業並開展以工代訓的,給予企業每人每月500元培訓補貼,最長不超過6個月;不足一個月的,按實際開展天數計算補貼。

加強信貸支持降低小微企業融資成本

持續落實小微企業「兩增兩控」有關要求,對於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物流運輸、文化旅遊等行業,以及有發展前景但暫時受困的企業,銀行機構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企業到期還款困難的,可予以展期或續貸。

鼓勵各銀行機構通過適當下調貸款利率、完善續貸政策安排、增加信用貸款和中長期貸款等方式,加大對小微企業支持力度。特別是對疫情防控必需、群眾基本生活必需等重點領域的中小企業,適當下調貸款利率,確保2020年小微企業融資成本不高於2019年同期融資成本。

持續開展「百行進萬企」「金助民企小微」等活動,引導黑龍江省金融機構充分利用互聯網、電話、微信等線上形式,持續與受疫情影響的中小微企業開展對接,著力滿足企業融資需求。

疫情防控期間,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小微企業實行「容缺」受理,取消反擔保要求,按照急事急辦、特事特辦原則,開辟綠色通道,縮短審批時限,幫助企業盡快獲得貸款。降低擔保和再擔保費率,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小微企業平均擔保費率降至1% 以下。對確無還款能力的小微企業,為其提供融資擔保服務的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應及時履行代償義務,視疫情影響情況適當延長追償時限,符合核銷條件的,按規定核銷代償損失。

減免中小企業房租扶持創業園

協助企業解決防控物資保障、原材料供應、物流運輸等問題,加強防控監督指導,確保企業在疫情防控達標前提下正常生產。簡化疫情防控應急運輸車輛通行證辦理流程,為企業運輸應急物資、產品、原料提供車輛通行高速公路免收通行費、優先保障通行等便利。

鼓勵大型商務樓宇、商場、市場運營方等業主(房東)對中小微租戶適度減免疫情期間的租金。對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中小企業,1個月房租免收、2個月房租減半。疫情期間,引導享受過財政支持政策的小微企業創業載體帶頭減免承租的小微企業房租。

對在疫情期間為承租的中小企業減免租金的創業園、科技企業孵化器、創業創新基地等各類載體,優先予以政策扶持。

G. 南京疫情期間對中小微企業的優惠政策要提供哪些資料證明

小微企業往往會因為各種原因出現資金周轉不暢、資金鏈斷裂等問題。解決這些問題,小微企業通常會選擇貸款。小微企業在申請貸款時,首先要向金融機構或政府相關部門了解當地政策,然後看是否符合政策要求,再向指定機構申請貸款。下面介紹一些常見的小微企業貸款優惠政策。擔保:一些地方支持小微企業由政府部門擔保企業貸款,金融機構提供貸款。或者金融機構貸款,擔保公司提供擔保,政府補貼擔保費。小微企業在抵押物不足的情況下,可以獲得銀行貸款支持。利率優惠:有一種對小微企業的貸款支持,由金融機構、指定擔保機構、政府部門提供。降低貸款門檻:小微企業資質不如大中型企業,往往無法提供充足的抵押物或理想的經營流水證明。金融機構將降低對小微企業的貸款要求。但這類貸款通常需要第三方(政府或擔保公司)擔保。加快放款速度:企業貸款從申請到放款通常審批流程較長,有的企業貸款長達三四個月。一些金融機構為小微企業提供快速通道貸款,讓企業快速獲得資金。小微企業支持貸款,通常是地方政府出台具體政策,與指定金融機構合作,為小微企業貸款提供服務。所以各地優惠政策不一樣,獲得優惠貸款的條件和方式也不一樣。

H. 疫情期間小型的公司資金周轉困難銀行給幫助嗎

可以去當地商業銀行去申請試下,四大銀行一般沒有,每個地方的政策不一樣,我們是滄州這邊,滄州銀行在疫情期間給小微企業提供了低息貸款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