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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生源地貸款

發布時間: 2022-07-20 03:39:15

A. 內蒙古大學生貸款條件

家庭經濟困難、需要貸款的學生就有了兩種選擇(只能選擇一種):1,由國家開發銀行組織實施的生源地貸款(即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2,由中國農業銀行等銀行提供的國家助學貸款。 一、申請條件。 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以下簡稱生源地助學貸款)的申請對象為戶籍在已經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生及其家長(法定監護人)之一組成生源地貸款共同借款人。 (一)生源地助學貸款支持對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3.已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專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高校在讀學生; 4.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本市、縣(市、區); 5.家庭經濟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 (二)共同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主要是借款學生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如借款人是孤兒且沒有法定監護人,則可由包括近親屬在內,自願與借款學生共同承擔還款責任,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低於60周歲,無不良信用記錄且當地戶籍的自然人。

B. 2017生源地助學貸款內蒙古什麼時候開始辦理

一般的生源地貸款開始最少也得到8月上旬了,如果想確定準確時間的話,需要致電當地的生源地貸款中心電話(可能是當地教育局電話)

C. 內蒙古鄂爾多斯助學貸款咋弄

助學貸款具備條件
1)家庭經濟困難的本專科生(含高職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和研究生;
2)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滿16周歲的需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
3)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人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須由其法定監護人書面同意);
4)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
5)學習努力,能夠正常完成學業;
6)因家庭經濟困難,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籌集到的資金,不足以支付其學習期間的學習和生活基本費用。
生源地助學貸款申請條件同上並附加一條:
7)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本縣(市、區)。

提供材料:
1)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書;
2) 本人學生證和身份證復印件(未成年人須提供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和書面同意申請貸款證明);
3)本人對家庭經濟困難情況說明;
4)鄉、鎮、街道民政部門和縣級教育行政部門關於其家庭經濟困難的證明。學生本人對其提供證明材料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5)銀行或學校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文件和資料

D. 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指國家開發銀行(以下簡稱「開發銀行」)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高等專科學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簡稱「學生」)發放的、在學生入學前戶籍所在旗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以下簡稱「旗縣資助中心」)辦理的助學貸款。生源地貸款為信用貸款,學生和家長 (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
第一條 貸款條件與對象
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3.已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中央、區內外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高校在讀的本專科學生、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生;
4.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同一旗縣(市、區);
5.家庭經濟困難(在校生被認定為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
6.沒有獲得西部開發助學工程資助。
第二條 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家庭應該符合以下條件:
1.無不良信用記錄;
2.家庭經濟困難一般應符合以下基本特徵之一:
①農村牧區特困戶和城鎮低保戶;
②孤兒及殘疾人家庭;
③遭受天災人禍,造成重大損失,無力負擔學生費用;
④家庭成員患有重大疾病;
⑤家庭主要收入創造者因故喪失勞動能力;
⑥無穩定收入的單親家庭;
⑦老、少、邊、貧及偏遠農村牧區的貧困家庭;
⑧父母雙方或一方失業的家庭;
⑨其他貧困家庭。
第三條 貸款用途和額度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按年度申請、審批和發放。每個借款人每年申請的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6000元,不低於1000元,主要用於解決學生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問題。當貸款金額高於學費和住宿費實際需求時,剩餘部分可用於學生生活費。
已經獲得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同一學年內不得再申請高校國家助學貸款;已經獲得高校國家助學貸款的學生,同一學年內不得再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第四條 貸款期限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期限原則上按全日制本專科學制加10年確定,最長不超過14年。其中,在校生按剩餘學習年限加10年確定。學制超過4年或繼續攻讀研究生學位、第二學士學位的,相應縮短學生畢業後的還貸期限。
第五條 貸款利率和利息
(一)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利率執行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公布的人民幣貸款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不上浮。貸款利率每年12月21日調整一次,調整後的利率為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同期同檔次貸款基準利率。
(二)貸款利息按年計收。起息日為開發銀行發放貸款日,結息日為每年的12月20日。學生在校期間貸款所產生的利息由財政全額貼息,畢業後的利息由借款人(學生、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自行負擔。
第六條 本息償還
(一)正常還款。每年12月21日為固定還款日,包括利息和分期償還的本金(最後一筆本金和利息於合同到期日償還)。學生應自畢業當年9月1日起開始按年度償還利息。學生在校及畢業後兩年期間為寬限期,寬限期後按等額本金方式分期償還貸款本金。各旗縣資助中心應鼓勵借款學生畢業後及時提前償還貸款,鼓勵借款學生一次全額償還貸款。
(二)提前還款。每年1月15日、7月15日、8月31日為固定提前還款日。提前償還的貸款本金須是500元的整數倍或者一次性還清。提前償還部分按合同約定利率和實際使用期限計算利息,不加收除應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費用。
第七條 財政貼息
貸款學生在校期間利息全部由財政補貼,其中,考入中央及區外地方高校的學生,其貸款貼息由中央財政承擔。在本區高校就讀的學生,按高校隸屬關系,自治區直屬高校學生的貸款貼息由自治區財政承擔;盟(市)屬高校學生的貸款貼息由盟(市)財政承擔,即財政貼息由借款學生就學地所屬盟市財政承擔。貸款學生畢業後利息全部由學生及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負擔。
第八條 個人賬戶開立
借款學生憑旗縣資助中心出具的《開立賬戶通知單》(附件5)在代理結算銀行開立個人賬戶,用於生源地助學貸款資金的支用和本息回收。借款人在賬戶開立後預存入人民幣10元,用於銀行匯款費用。借款合同一經簽訂,即視為借款學生授權代理結算銀行發放貸款資金、本息回收和辦理借款學生提前還款時從指定賬戶中進行劃轉和扣收。
第九條 貸款申請與審批流程
(一)新生
1.符合貸款條件的新生在原就讀的高中領取《內蒙古自治區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資格認定證明(新生)》(附件3)和《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附件1,以下簡稱「申請表」),並如實填寫個人信息;
2.學校班主任在申請表內簽注審核意見,加蓋學校公章;
3.持申請表到戶籍所在地的村委會(居委會)或鄉鎮(街道)民政部門進行審核並加蓋公章,出具家庭經濟困難證明;
4.學生和共同借款人(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蓋章的申請表到戶籍所在的旗縣資助中心申請借款,並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①新生錄取通知書原件和高校繳費通知單;
②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③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口本(如果學生已辦理戶口遷移手續,則由鄉鎮/街道派出所出具戶籍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
④鄉鎮(街道)民政部門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
(二)在校生
1.符合貸款條件的在校生在就讀的高校提出貸款申請,領取申請表(附件2)並如實填寫個人信息;
2.到高校學生資助管理機構領取《內蒙古自治區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資格認定證明(在校生)》(附件4);
3.持申請表和貸款證明回到戶籍所在地的村委會(居委會)或鄉鎮(街道)民政部門進行審核並加蓋公章,並出具家庭經濟困難證明;
4.學生和共同借款人(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蓋章的申請表到戶籍所在的旗縣資助中心申請借款,並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①有效的學生證原件和復印件;
②《在校學生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證明》;
③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④學生本人的戶籍證明(因戶口已遷入高校,由入學前戶口所在地的鄉鎮或街道派出所出具);
⑤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⑥鄉鎮(街道)民政部門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
需要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在校生下載附件2、4後到學生工作與就業指導處助學貸款管理中心(校本部行政樓205)辦理相關手續(放假期間每周一、四下午3:00 — 5:30辦理)。

E. 內蒙古農業大學助學貸款余額怎麼發放

如果你已經申請了助學貸款,助業貸款已經發放了,扣除學費之後,剩餘的金額你可以取出來。
助學貸款。
助學貸款,學生須在新學年開學後(具體時間各校有明確規定)通過學校向銀行提出貸款申請,銀行不直接受理學生個人的貸款申請。經辦銀行原則上每年集中受理一次國家助學貸款申請。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按年度申請、審批和發放。學生在新學期開始前,向家庭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出貸款申請。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對學生提交的申請進行資格審查。銀行負責最終審批並發放貸款。

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需要具備什麼條件?生源地助學貸款呢?

(1)家庭經濟困難的本專科生(含高職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和研究生;

(2)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人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須由其法定監護人書面同意);

(3)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

(4)學習努力,能夠正常完成學業;

(5)因家庭經濟困難,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籌集到的資金,不足以支付其學習期間的學習和生活基本費用。

生源地助學貸款申請條件同上並附加一條:

(6)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本縣(市、區)。

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1. 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書;

2. 本人學生證和身份證復印件(未成年人須提供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和書面同意申請貸款證明);

3. 本人對家庭經濟困難情況說明;

4.鄉、鎮、街道民政部門和縣級教育行政部門關於其家庭經濟困難的證明。學生本人對其提供證明材料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5.銀行或學校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文件和資料。

學校初審
學校機構對學生提交的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對其完整性、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初審工作將在收到學生貸款申請後20個工作日內完成。
此項工作完成後,學校機構進行為期5天的公示,並對有問題的申請進行糾正。
初審工作無誤後,學校機構在10個工作日內,在審查合格的貸款申請書上加蓋公章予以確認,將審查結果通知學生,並編制《國家助學借款學生審核信息表》。

銀行審批
經辦銀行在收到學校統一提交的借款合同及借據後的15個工作日內完成簽署工作,並在5個工作日內將簽署完畢的借款合同送達學校機構。學校機構在收到借款合同及借據後,5日內發還給借款學生本人保管。

簽訂合同
貸款申請被批准後,學校根據經辦銀行提供的借款學生名冊,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組織學生填寫、簽署借款合同及借據的工作,並提交經辦銀行。
與經辦理銀行簽訂合同
經辦銀行在收到學校統一提交的借款合同及借據後的15個工作日內完成簽署工作,並在5個工作日內將簽署完畢的借款合同送達學校機構。
如何與經辦銀行簽訂國家助學貸款借款合同?

學生貸款申請通過學校審查和銀行審批後,學校將織學生填寫、簽訂借款合同和借據等文本。學校應將學生申請或借款信息及時通知借款學生家長或其法定監護人。

發放貸款
貸款的具體發放細則,將由銀行為每名學生辦理一張借記卡或活期存摺。

      國家助學貸款實行一次申請、一次授信、分期發放的方式,即學生可以與銀行一次簽訂多個學年的貸款合同,但銀行要分年發放。一個學年內的學費、住宿費貸款,銀行應一次性發放;一個學年內的生活費貸款,銀行(或學校)按10個月逐月發放給學生。

F. 內蒙古生源地助學貸款的現狀2021

內蒙古生源地助學貸款申請方法:
1、向學校提出助學貸款申請;
2、填寫助學貸款申請書;
3、將申請書和相關資料一並交給學校;
4、由學校審查過後將這些資料轉交給銀行;
5、等待銀行通知,銀行通過以後就可以簽訂合同,並取得助學貸款。
滿足相關條件的貧困大學生可以申請助學貸款來供給自己的生活開支等,我們國家還是有很多貧困生的,為了讓更多學生都學到東西,不因為窮而放棄學業,因此國家推崇助學貸款,助學貸款一般是學生在畢業以後慢慢償還的,當然如果逾期未還也是會上徵信的。

G. 內蒙古在校生生源地助學貸款辦理流程是怎樣的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承兌過程

(2009年助學貸款申請)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學生貸款申請的主要步驟,審查,簽訂合同,進入收據,貸款發放。學生資助中心的具體要求,以戰勝。

(一)貸款申請

2009年困難大學生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必須提供證明文件:

? 2009年新錄取的學生:

? 1,經濟弱勢家庭所在村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證明。

? 2,有效的高考錄取通知書原件。

? 3,學生和家長(或法定監護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 4,戶口本(或鄉鎮/街道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

5,學生貸款申請表(圍繞中心領取學生資助或補貼湖北網站下載)

?往屆生提供:

? 1,2009年,那裡是大學的經濟困難和貸款回執單(請於6月26日至7月2日到學校學生資助中心行政大樓113室收集,2009年續貸此期間學生將收到)出具的證明。

? 2,有效的學生證原件。

? 3,學生和家長(或法定監護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 4,戶口本和家庭經濟困難證明(或由鄉鎮/街道派出所出具的證明居住)。

5,學生貸款申請表(圍繞中心領取學生資助或補貼湖北網站下載)

學生貸款申請的形式向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湖北學生資助網)下載或直接進入系統生成。填寫「國家開發銀行國家助學貸款申請表」(一式兩份)報名提交的證據的審查和批准,回到村莊或街道辦事處審查密封程序,提交給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二)貸款審查
縣現場對借款人申請助學貸款,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縣資助中心經辦人項貸款申請,審查通過確認在申請表上蓋章。

特別注意:如果學生參加大學系統中無法查詢條目,學生無法通過審查,申請無效。 (自學考試,成人高考,學生不能申請短期培訓機構)

申請書一式二份,縣財政中心維護備案,並預留1,並最終提交給國家開發銀行。

縣資助中心對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學生身份證明副本,學籍證明復印件存檔。

(三)學生開立一個帳戶,簽訂的貸款合同和系統的輸入

貸款,助學貸款合同執行指定的省級農村信用社的貸款資金網點開立個人結算帳戶和授權網點轉賬的賬務處理,扣除貸款本金和利息。 (借款學生必須在農村信用社辦理匯款,扣收程序,貸款資金不能轉移到負責任的大學)

縣學生資助中心貸款申請進入系統中的信息,合同信息產生由系統合同號。

縣學生資助中心組織審查通過助學貸款共同借款人簽署,一式四份,「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合同」(今年1號),在原有的三個副本,副本學生資助中心縣,開發銀行和借款學生與共同借款人跑一個單正本武裝。助學貸款合同提供收據。

開發銀行貸款合同在湖北省分行批准,並確認才能生效。

(四)學生報告收據,收據資助中心項目信息和完整的系統升級過程中

合同收益主要用於大學生貸款時,他們的報告,以證明它具有取得了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資格,填寫大學貸款,以促進學生的學費,住宿費,大學帳戶信息和聯系方式,加蓋公章,並確認學生注冊。

貸款的學生應該進入學校後報時間為高校的確認程序,通過郵件或父母傳輸模式,將被提交給縣合同收據學生資助中心。

資信息中心報名收據和批准,完成系統,總結,升級程序

(五)貸款

縣城中心,省級資金中央備案制度審批工作流程,省中心系統的審批流程,將提交審批科

縣學生資助中心匯總全縣貸款助學貸款信息各省級學生資助中心和省級農村信用社提交「*縣學生國家助學貸款應用矩陣」(電子元件)。

省學生財務報表及匯總縣省中心擬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借款總額提交開發銀行廣東省分行。開行省分行負責相關資金的及時落實。

縣學生資助中心要收費的,「錄取學生及時收到更新本縣在國家助學貸款應用矩陣」(電子元件),整理後的申請表格與學生貸款,借款合同,提交收據省資助的大學中心。

省學生財政援助中心,收集和整理全省縣級匯總表及相關文件,提交開發銀行廣東省分行審批,發放。

H. 關於內蒙古助學貸款

內蒙古也可以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的。助學貸款和生源地助學貸款不一樣!生源地就是在當地縣市教育局辦理。而助學貸款則在高校即大學辦理!性質一樣 但程序不一樣,對學生的影響也不一樣!

I. 生源地貸款畢業之後必須馬上還嗎

生源地貸款畢業之後不是必須馬上還的。
生源地貸款畢業之後不用馬上還款,但是一旦用戶畢業則是無法享受無息權益了。學生在畢業之後的5年內只需要歸還利息,5年後才需要歸還本金。也就是說,生源地助學貸款不是一畢業就需要還本金的,是畢業後5年內可以不還本金,第6年開始還本金。
畢業當年8月15日之前還款無利息,之後還款產生利息。用戶想要享受無息貸款的話,則是需要在計算利息的時間之前還款的。未按約定還款,連續拖欠超過一年且不主動聯系的,相關部門將在媒體公布借款人信息。通常情況下,生源地貸款為學制加15年,最長不超過22年。
拓展資料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指國家開發銀行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發放的、在學生入學前戶籍所在縣(市、區)辦理的助學貸款。
該貸款為信用貸款,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
2007年8月,國家新出台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以下簡稱「生源地貸款」)政策,2007年8月,財政部、教育部、國家開發行聯合開展生源地貸款業務的試點省(市)共有5個:湖北省、江蘇省、陝西省、甘肅省、重慶市。
目前開展生源貸款業務的試點省(市)有:湖北省、江蘇省、陝西省、甘肅省、重慶市、青海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寧夏回族自治區、內蒙古自治區、山西省、北京市、山東省、安徽省、浙江省、福建省、上海市、湖南省、江西省、雲南省、貴州省、四川省、廣西壯族自治區、黑龍江省、吉林省、遼寧省、海南省、天津市、河南省。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按年度申請、審批和發放。學生在新學期開始前,向家庭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出貸款申請(有的地區直接到相關金融機構申請)。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對學生提交的申請進行資格初審。金融機構負責最終審批並發放貸款。

J. 內蒙古豐鎮市辦理助學貸款如何申請預約

內蒙古豐鎮市辦理助學貸款申請預約分兩種,一種是在學校申請,一種是在生源地申請。
辦理助學貸款的流程:
1、貸款受理部門提出貸款申請;
2、准備材料 。准備相關材料到當地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登記並領取《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借款人需將申請表填寫完整並印章齊全;
3、審核材料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記領表的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出具身份證明材料(含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學生證或錄取通知書、戶口簿)復印件需要兩份、申請表和郵儲賬號,縣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工作人員對材料進行審查;
4、簽訂合同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簽訂《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簽訂借款合同同時授權郵政儲蓄銀行從上述賬戶中扣收貸款本息;
5、合同回執寄返。借款合同簽訂完畢後,學生可持合同到高校報到,從2011年起學生只需到高校資助中心辦理電子回執,無需再郵寄紙質回執。報到後30日內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未收到回執(最遲不得超過10月30日),視同學生撤銷借款申請;
6、貸款發放與支付。根據合同約定,郵儲銀行將在合同約定日期發放貸款,並將貸款資金電匯至借款學生所在高校指定賬戶;
7、償還貸款。借款學生畢業後,學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負責按借款合同約定,按時在個人賬戶中存入足額資金。
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3、已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專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高校在讀學生;
4、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戶籍均在本市、縣(市、區);
5、家庭經濟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
6、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