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贷款公司 » 陈仓区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扩展阅读
国家公务员贷款利率 2025-03-12 10:59:53
商业贷款买商铺条件 2025-03-12 03:02:13

陈仓区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发布时间: 2022-10-16 01:15:35

生源地贷款须知和各种申请表名称(全国各地适用)

附件一:

山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指南

一、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主导,由银行、教育行政部门共同操作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不需要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开发银行)是全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主力银行。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办理。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开展情况

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于2008年开始启动,当年在大同市浑源县、忻州市神池县、阳泉市平定县等地区开展了试点工作,向457名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发放贷款合计256.59万元。2009年,山西省作为全国六个全面推进生源地贷款的试点省份之一,全面开展了这项业务,当年实现全省覆盖,向我省符合贷款条件的8974名大学生发放贷款合计4647.17万元。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等有关部门要求进一步扩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覆盖范围的精神,目前全国20多个省份开展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开发银行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省份有:安徽、甘肃、广西、贵州、海南、湖北、湖南、江苏、江西、内蒙、宁夏、青海、山东、山西、陕西、四川、新疆、云南、重庆等19个省份)。
2010年我省将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本省学生的覆盖范围,实现贷款模式转型,要形成以“生源地贷款为主渠道,高校贷款为补充”的我省国家助学贷款运作模式。
新生和在校生可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部门或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所在高校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如何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三、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重大意义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资助政策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今后大力推进的主要助学贷款形式,是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运行机制、推动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重要步骤,是利用财政、金融手段,创新金融服务体系,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的重要探索和实践,对进一步完善我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充分发挥政策整体效应、对确保实现国家资助政策既定目标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是一项惠民工程,对于推进教育公平具有重要意义。

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优越性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比较符合金融属性、属于可持续发展的国家助学贷款项目,与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相比具有一定优越性,具有广阔的前景。
1、方便学生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能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新学年赴学校报到之前就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到助学贷款,这为他们顺利入学并最终完成学业起到重要的经济保障作用,不用担心交不起学费而放弃上学。
2、降低了银行贷款风险。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人只有贫困生一人,而生源地信用贷款增加了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学生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贷款,与共同借款人一起签订贷款合同,共同承担还款责任,便于跟踪和管理。
3、减轻高校的财政负担。如果学生在生源地贷款,高校就不用承担其办理高校助学贷款所需的风险补偿金,减轻了高校的财政负担,有助于改善教学质量。
4、减轻省级财政的压力。与高校助学贷款相比生源地贷款中央财政承担了对中央高校学生、跨省就读学生在校期间贴息资金和风险补偿金,在本省就读学生的风险补偿金,也由中央和地方按一定比例分担,最大限度地减轻了省级财政的压力。

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条件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同一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借款人

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资助对象父母均已故的,可在其直系亲属、同学、老师或近邻中选择一名60岁以下,无不良行为记录,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地居民作为共同借款人。

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材料

1、家庭经济困难证明:《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1,一式二份)或《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一式二份,家庭经济困难已经高校认定的在校生适用);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一式二份);
3、入学报到通知书及报到须知复印件(新生,一式二份)或本人学生证复印件(在校生,一式二份);
4、申贷学生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首次申请一式三份);
5、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6、家庭户口本;
7、户籍已迁往就读高校的学生还须提供户籍(迁出)证明(一式二份)。
8、在校生申请贷款,曾休学的,需提供休学证明材料(一式二份)。

八、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时间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学年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须在贷款学年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不可以中途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办程序

1、学生备齐除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外的其他申请材料,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填报有关申请信息,打印申请表;
2、学生与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贷款申请材料共同向家庭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正式提出贷款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贷款资格审查(持有有效《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或《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贷款申请表资格审查情况一栏免去贷款证明出具单位的审查意见);审查通过后,在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签署借款合同;
3、学生携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先行赴校报到,并将校方出具的合同回执在规定的期限内(报到后20日内,以邮戳日期为准)寄回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否则,借款合同自动解除。
4、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贷款申请后报省学生助学贷款管理中心;省学生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审核后报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
5、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代申贷学生在代理结算行开设个人账户;
6、国家开发银行山西分行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支付贷款。

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使用范围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途为学生在读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在学校已获得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获得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新生或在校生,当年度不得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

十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贷款金额?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学年最低1000元,最高6000元,且不超过申贷学生该学年应缴学费和住宿费的总额。

十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贷款利率和利息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按政策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且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
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财政贴息),无需支付利息。毕业后利息由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共同负担,每年12月20日偿还一次利息(毕业当年自9月1日起计算)。中途休学不享受财政贴息,利息由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负担。

十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贷款期限和还贷期限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贷款期限,最短5年,最长14年,原则上按照申贷学生完成全日制本专科学制的剩余学习年限加10年确定,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可以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
正常情况下,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及毕业后两年为宽限期。贷款后,宽限期不因借款学生中途休学而延长。宽限期内,可以只还利息(在校学习期间享受财政贴息),不还本金。宽限期后,每年须等额偿还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
如需提前还款,学生登陆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提出申请,经国家开发银行允许,借款人可以一次性提前偿还某借款合同项下尚未清偿的所有债务。国家开发银行对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提前还款,不收取除应收利息之外的其他费用。

十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支付途径

国家开发银行山西分行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后,贷款资金全部通过山西省学生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在中国建设银行太原并州支行(结算代理行)开立的拨款账户,直接划汇到合同回执上注明的学校收费账户,代借款学生缴纳学费和住宿费。
每名学生每笔贷款对应一笔汇款。结算代理行收取的汇款手续费由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垫付(每笔5.5元)。

十五、用于偿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个人账户

首次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时,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将代理借款学生在结算行中国建设银行批量为借款学生办理个人存折,用于扣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到期本金和利息。为避免存折遗失可能造成的各种风险,在借款人还清贷款前,存折由国家开发银行山西分行代为保管。借款人(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可向生源地县资助中心查询存折办理情况及存折账号。
偿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只需在约定的还款日期前,将足额资金汇入已代办的个人存折即可。
收款行:中国建设银行太原并州支行营业部
账户名:借款学生身份证姓名
账 号:借款学生存折账号

提示:
1、小额账户管理费是银行针对日均存款余额低于一定数额的账户每月收取一定数额费用的账户管理费,属正常收费项目。上述个人存折账户如发生小额账户管理费,由借款人负担,由结算代理行——建行自动扣收。目前建行小额账户管理费收费标准为:日均存款余额300元以下的,每账户每月壹元;日均存款余额300元以上的,免收。
2、借款人汇划还本付息款项时应考虑学生个人账户的小额管理费,避免因余额不足造成扣款不成功,产生不良信用记录的情况。
3、目前通过个人网银汇款比在柜台办理,手续费相对便宜。

十六、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之后,如果学籍发生变动该怎么办?

当借款学生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结业,肄业,退学,被迫取消学籍时,自办理相关手续之日的下月首日起自付利息。

十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违约后果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数额偿还贷款,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将对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
2、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将借款人违约情况录入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供全国各金融机构依法查询。对恶意拖欠贷款的违约借款人,采取限制措施,不予提供住房贷款、汽车贷款等金融服务;
3、对于连续拖欠还款行为严重的借款人,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银行将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及违约行为等信息;
4、严重违约的贷款人还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十八、高校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中应开展的工作

高校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最终受益者,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与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相近,因此高校应该而且能够配合国家开发银行和各级学生资助中心,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各高校应了解并积极宣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建立并及时维护本校生源地借款学生信息库,实时掌握学生学籍变动状态;认真填写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督促学生按时寄回生源地学生资助中心;跟踪并核对生源地借款学生缴费到账情况;向贷款缴费学生开具正规收据等。

二○一○年四月

Ⅱ 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第二年要怎么继续办理

第二年继续办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称为续贷,续贷操作具体有以下步骤:

1、进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Ⅲ 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之后还要缴纳哪些费用

不需要缴纳费用了,但是有一个贷款回执单要交给你所在的大学里负责助学贷款的部门,让他们发一份回执给你办理贷款的生源地相关单位

Ⅳ 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China(中国)

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Ο571•8338•7998】
2007年8月,国家新出台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贷款”)政策,2007年8月,财政部、教育部、国家开发行联合开展生源地贷款业务的试点省(市)共有6个:湖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陕西省、甘肃省、重庆市。目前开展生源贷款业务的试点省(市)有:湖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陕西省、甘肃省、重庆市、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北京市、山东省、安徽省、浙江省、福建省、上海市、湖南省、江西省、云南省、贵州省、四川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天津市。其它省市也在积极试点,推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学生可以向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具体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工作全面启动
家庭经济困难、需要贷款的学生就有了两种选择(只能选择一种):1,由国家开发银行组织实施的生源地贷款(即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2,由中国农业银行等银行提供的国家助学贷款。 从2010年开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部都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申请。
编辑本段一、申请条件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对象为户籍在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及其家长(法定监护人)之一组成生源地贷款共同借款人。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支持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注:2008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已于今年6月底前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申请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新生和在省内高校就读的老生须已被列入认定名单,详细情况可咨询您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二)共同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主要是借款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如借款人是孤儿且没有法定监护人,则可由包括近亲属在内,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低于60周岁,无不良信用记录且当地户籍的自然人。
编辑本段二、贷款额度、期限、利率
(一) 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每人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为1000到6000之间的整数,原则上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高校在读学生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二)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年限(在校生按学制剩余年限)最长加10年确定,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4年。学生正常学制毕业后满两年开始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 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学制超过4年及继续攻读更高一级学位(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的借款学生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自付本息的期限。 (三)贷款利率 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自贷款发放日起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调整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四)贴息政策 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有关规定,原则上学生正常在校期间,助学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学生毕业后贷款利息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1.利息。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其中,考入中央部属高校的学生,其贷款贴息由中央财政承担。考入地方高校的学生,跨省就读的,其贷款贴息由中央财政承担;在本省就读的,其贷款贴息由地方财政负担。贷款学生毕业后利息全部由学生及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负担。 2.风险补偿金。建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风险补偿金比例按当年贷款发生额的15%确定。 3.贴息和风险补偿金管理。中央和地方负担的贴息及风险补偿金分别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各省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归集。每年12月20日前,向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经办银行及时足额划拨,由经办银行实行专户管理,主要用于弥补贷款违约损失等有利于防范风险和加强管理的费用。
编辑本段三、申报材料
(一)贷款证明材料 1.2009年入学的新生及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内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已先期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通过预申请的审核的学生,须由毕业中学或高校出具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市证明材料。 2.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外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须由所在高校出具贷款证明。 (二)身份证明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也可以军人证或武警证为有效证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编辑本段四、申报及办理程序
(一)贷款受理部门 借款人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二)准备材料 准备齐全上述贫困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材料、邮储银行存折后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借款人需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印章齐全。 (三)审核材料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记领表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含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复印件需要两份、申请表和邮储账号,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 (四)签订合同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授权邮政储蓄银行从上述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特别提醒,合同中请填写存折账号,账号务必填写准确,如因填写错误造成贷款无法汇划,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五)合同回执寄返 借款合同签订完毕后,学生可持合同到高校报到,从2011年起学生只需到高校资助中心办理电子回执,无需再邮寄纸质回执。报到后30日内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未收到回执(最迟不得超过10月30日),视同学生撤销借款申请。 (六)贷款发放与支付 根据合同约定,邮储银行将在合同约定日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电汇至借款学生所在高校指定账户。 (七)偿还贷款 借款学生毕业后,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负责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在个人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代理结算行根据区资助中心提供的扣款明细表,从学生个人账户扣收相应款项。
编辑本段五、特别提醒
(一)借款人应认真阅读合同文本,切实履行借款人各项义务。 (二)如国家相关政策发生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三)国家开发银行及各级资助中心有权不经借款人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和使用借款人个人信息以及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 (四)借款人个人信息和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将被录入全国联网的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不良信用记录将会给个人未来的生活、工作产生深远影响。 (五)借款人应在还款后及时与市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及经办银行进行帐务核对工作,防止出现问题。
编辑本段六、有关申请材料注意事项整理如下: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1)申请理由应包含家庭经济情况,不能过于简单,应写得情真意切。 (2)所写内容不能与其他材料中的内容相矛盾。 (3)申请书不能涂改。 2.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1)该调查表字迹不能更改、擦拭或有内容的添加。 (2)必须用碳素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 (3)加盖民政部门的公章。 民政部门公章必须含有民政字样(如民政局、民政办公室),业务章无效。 注意:若当地民政部门因故取消,而代之以社会事务办公室,则可以盖社会事务办公室的印章,但应同时由当地政府(乡、镇以上级别)出具此种情况的说明。 (4)贷款学生本人及其父母亲的姓名必须与各自身份证上的姓名完全一致。 (5)贫困证明应注明家庭具体人口。 如果家庭人口包括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贷款学生的父亲或母亲是独生子女的必须提供独生子女证明,如其父母不是独生子女的,要计算出其父母分担(外)祖父母的赡养费,作为家庭支出。 已结婚的兄、姐一般不包括在家庭人口中。 (外)祖父母最好不包括在家庭人口中。 (6)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50元。若把兄弟姐妹算在家庭人口中,如他们有收入,则要把他们的收入计算在内。 (7)调查表中的人口与其他资料中的人口应该一致,不能前后矛盾、混乱。 (8)父母离异的在调查表上应填上父母双方姓名。 3.父亲和母亲身份证复印件: (1)如身份证已失效,可用其户口页(要有父母的身份证号码)复印件盖派出所鲜章代替。 (2)如父母离异的,应提供父母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和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注意:若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中关于子女抚养情况的内容与实际抚养情况不一致,则应在相应文书上予以注明。 (3)如父母一方(或双方)已故,须在贫困证明中注明已故,同时由派出所出据死亡证明,加盖鲜章。 死亡证明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xxx(贷款学生的名字)的父亲或母亲于x年x月x日死亡。最后由公安机关加盖派出所户籍专用章。 4.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和学生证复印件: 学生证复印件应加盖学生处资助中心印章。(由学生处统一办理) 5.2个见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个见证人中1名是学校老师,1名是学校同学。 6.未满18岁的学生银行不予贷款。 7.下岗证和低保证不是申请贷款的必需材料,但如果提供上述证件,则更容易申请到贷款。 8、对已办理了信用卡的学生,银行不予贷款,除非具备下列条件:信用卡发卡行出具“办理信用卡时不需要收入证明,不需要担保,银行征信系统数据记录错误”的证明。 9、中国农业银行等银行提供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逐年发放的办法。每个学生仅有一次贷款机会,即已经贷款成功了的学生不得再行申请。 10、所有材料不得用传真件。 11、所有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除外)必须加盖相应机关的红章。 备注: 1.所有资料需要用A4纸张,不是A4纸张的资料可粘贴在A4纸上。 2.各复印件应清晰。 3.书写要工整、规范,用碳素墨水或黑色签字笔书写。 4.每份材料上所盖印章必须清晰。 5.所有表格内容应前后一致,不能自相矛盾。
编辑本段七、各地生源地助学贷款动态
成都
24日从成都市教育局获悉,市教育局将联合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面向户籍在我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帮助其顺利升入高校和正常完成学业。据悉,符合条件者可以开始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了。
山东
凡山东省籍考生参加全国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被山东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均可由其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凭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以及有关学籍证明,到户口所在农村信用社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自今年起,山东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出现了许多新变化:一是全部实行网上申请,网上申请时间为7月20日至9月20日;二是资金拨付采用“支付宝”方式办理,不再通过邮政储蓄银行办理,无需到邮政储蓄银行开户;三是借款合同文本将采用新版本,2009至2010学年的借款合同文本停止使用,由当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从2008年正式启动,面向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学生入学前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贷款手续,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每个借款人每年最多可以申请6000元贷款,最长还款期限可达14年。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支付,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甘肃
目前,甘肃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贷6000元,贷款最长期限为10年,要求大学生毕业后2年内开始还贷,6年内还清。如果大学生读研,贷款期限还可相应延长。
福建
从今年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福建省各县(市、区)高校全面实施,与就学地国家助学贷款并行推进、互为补充。为此,福建省积极创新运行体制,并规定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以实现助学贷款的全覆盖、广受益。
江西
江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新生和在读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青海
据了解,2008年,青海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因启动时间晚、知晓率低等因素,贷款学生数仅1418人,贷款额为720余万元;2009年,由于我省对这项工作宣传到位、准备充分,贷款人数激增至10655人,贷款额为万多元。今年新增人数达8000人,贷款额接近8000万元。
包头
近日,从包头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获悉,今年包头市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将从7月20日开始接受办理。
资阳
以前的各类助学贷款都是在学生进入大学后才可办理,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大学生入学前就可以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银行类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
广西
今年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较去年有3大调整,一是去年贫困生开具贫困证明时,需由生源地的乡镇出具,为方便学生办理手续,今年调整为可由贫困生所就读的高中或大学出具证明;二是今年贫困生可在网上填报生源地贷款的申请;三是去年申请人需拿申请回执到学校盖章,15个工作日内寄回到资助办公室,今年调整为,学生拿回执在学校盖章后,直接从网上传到资助办就可以了,整个流程更便捷。

Ⅳ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是怎样发放的,我的学费已经用现金交了,然后才弄的贷款,钱会打到哪里去啊,帮帮

贷款的钱会打到你的支付宝账户里,然后,学校会把钱划走,大约过几个月去校财务处问问,如果,他说学校已划走,那么,他会把你重复交的钱以现金的形式,退还给你。

Ⅵ 陕西省2013年大学新生生源地助学贷款怎么申请具体步骤有那些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情况介绍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基本概念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信用助学贷款的最大优势是不需要担保,贷款期限长,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由国家承担。县(区)教育局设立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即可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象及贷款条件
(一)、贷款对象
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以教育部公布的学校名单为准)的本专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的贫困学生。
(二)、贷款条件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区)。
5、学生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6、符合以下特征之一,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n 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
n 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n 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
n 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n 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n 无稳定收入的单亲贫困家庭;
n 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贫困家庭。
n 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n 其它原因造成家庭年现金总收入低于8000元人民币。
其它贫困家庭。
(三)、共同借款人条件
共同借款人和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共同借款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可由借款学生其他直系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区)。
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年龄原则上在25-60周岁之间。
6、已获得开发银行贷款的借款学生原则上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途、额度、期限和利率
(一)、贷款用途及额度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原则上用于借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当贷款金额高于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时,剩余部分可用于学生生活费。每个学生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不低于1000,不超过6000元,具体金额根据学生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确定。
(二)、贷款期限
贷款年限最长14年,具体计算方法:新生=学制+10(计算结果大于14的填写14);高校在校生=学制—已读年限+10(计算结果大于14的填写14)。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后一年到期日期为9月20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原则上不展期。
(三)、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贷款利率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调整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
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流程
(一)、登录系统
贷款学生请登录https://www.csls.cdb.com.cn,录入申请信息。
1:续贷学生登陆系统(针对08、09年已经获得贷款,并再次申请的学生)
(1)点击登陆网址,在“请选择您的贷款类型”中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
(2)选择“使用身份证登陆”。
(3)选择“省”“市”“区”“资助中心”(如:依次选择“陕西省”“宝鸡市”“扶风县”“宝鸡市扶风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输入申请人18位数身份证号码,密码为申请人8位数生日(如:19900101)。
(5)输入验证码即可登陆系统。
2:新贷学生登陆系统(针对新录取学生、以前未办理过贷款的高校在校学生)
(1)点击登陆网址,在“请选择您的贷款类型”中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
(2)点击“注册”。
(3)注册用户协议条款中,点击“同意”。
(4)输入姓名(中间不能空格),18位数真实有效身份证号码,选择贷款办理所在地的资助中心(如:依次选择“陕西省”“宝鸡市”“扶风县”“宝鸡市扶风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输入“毕业中学”。
(6)输入就学信息,点击“高校名称”后面“选择高校”,输入就读学校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就读高校前面“选择”按钮,点击“确定”。依次录入“院系名称”,“专业名称”、选择“专业科类别,录入学号、入学年份、学制、学历。(注:1、高校名称、院系名称、专业名称都要严格按照通知书内容填写;2、新录取学生学号可以不填;3,入学年份为考取大学的时间,即进入大一阶段时间)。
(7)点击下一步,设置“登录名”、“密码”、“安全信息”。(登录名和密码用于登录系统,注册后请牢记。安全信息用于找回密码和保护个人信息,务必填写)。
(8)依次录入“个人信息”“通讯信息”“家庭信息”“联系人信息”,以上各类信息尽量填写完整,以免影响贷款审批,“联系人信息”可以填写直系亲属有关信息。所有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因信息填写不完整,导致学生贷款审批被拒绝,由学生自己负责(注:联系电话填写方式为区号加号码,如09175230384,以下均同此式)。
(9)页面弹出提示“注册成功”,点击“返回”,使用刚注册的登录名和密码登陆。
(10)登录系统之后,上述“个人信息”,“就学信息”等信息都可以修改,修改之后点击提交。
(二)、在线申请
1.点击左侧选择栏目中“贷款申请”,点击“新增”,选择“贷款金额”,“贷款年限”“申贷原因”依次录入“贷款原因描述”(注:贷款金额最大只能选择输入6000),贷款年限最长14年,具体计算方法:新生=学制+10(计算结果大于14的填写14);高校在校生=学制—已读年限+10(计算结果大于14的填写14)。“贷款证明出具单位”(至少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部门一级)、“出具日期”、“联系人”、“联系电话”。(如在录入以上信息时,不能确定出具单位名称、出具日期、联系人联系电话,可以暂时不填。等打印出申请表格、盖完章后在补录到系统中去)
2.输入共同借款人信息(续贷学生可以在下拉框选择原来的共同借款人,也可以选择新增,重新增加一个共同借款人,新贷学生直接选择新增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原则必须是学生的父母或直系近亲属)。
3.账户信息,代理结算机构选择“支付宝(陕西)”(注:支付宝账号将在贷款申请被受理后,录入合同信息时系统会自动生成,并打印到合同上,学生在合同上可以知道自己的支付宝号码,支付宝操作办法将通过网站或资助中心通知学生)。
4.点击“提交”,系统会弹出提示,表明申请提交成功,点击“返回”后,点击“选择”选中所列申请表,再点击“导出申请表”,另存为word文档后,直接打印申请表(一式两份)。
(三)、学生持申请表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学生持申请表和符合贷款条件要求的有效的贫困证和其他证明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到资助中心现场确认,并签订合同。(贷款资格将由县资助中心进行审查)
(五)、学生持贷款合同和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办理回执。并将回执(一式两份)寄回当地资助中心。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为生源地贷款学生专用数据系统,学生个人贷款信息,放款信息,还款信息都可以查询,并可在网上提出提前还款申请和还款操作。还款部分的网上操作说明将在后期发布。贷款程序及信息系统有关操作仍然在不断完善中,如有更新会及时发布,请拟申贷学生予以关注。

Ⅶ 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生源地贷款2011年什么时候开始

农信社生源地贷款8月1日-10月20日!(受理地点:县及乡镇农信社网点)
国开行生源地贷款时间仍未确定!(受理地点: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

Ⅷ 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钱什么时候到账,我要怎么取啊

生源地的助学贷款一般9月底之前都能到账,直接用银行卡取出即可。目前国家开发银行与学生签订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没有明确规定资金划付到学生账户上的时间。如果支付宝绑定的有这个助学贷款的银行卡,也可以从支付宝中取现。取现流程:登录我的支付宝,点击取款,选择取款/提现到的银行卡账户,输入取款/提现金额,密码等即可完成提现;提现的银行卡的开户身份证必须和支付宝实名验证的身份证是同一个。
操作环境 手机:小米10 系统:Android11 软件:支付宝版本10.2.33
拓展资料:
一、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贷款对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且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备案和有效)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位学生。
二、贷款条件
(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诚信守信、遵纪守法;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央、区内外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院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同一旗县(市、区);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学费、住宿费。
(二)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家庭应该符合以下条件:无不良信用记录;家庭经济困难一般应符合以下基本特征之一:农村牧区特困户、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孤儿及残疾人家庭;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老、少、边、贫及偏远农村牧区的贫困家庭;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⑨其他贫困家庭。贷款用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原则上用于借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当贷款金额高于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时,剩余部分可用于学生生活费。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Ⅸ 关于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贷款名额应该在高考前就已经确定了,不过要是你能开到三级贫困证明,也有很大的可能性办的到贷款。我是江苏的,不太清楚你们陕西的情况,建议你到当地教育局去咨询,教育局每年都会有详细的政策讲解,一般贷款都是在八月初开始,新生入学的要稍晚一些,期限从8年到14年不等,需要担保人及有效证件,还款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毕业两年内一次性还清,另一种是分期还清,自己选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