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建行质押贷需要什么条件
建行质押贷款的条件为:
1、年龄在18岁(含)-60岁(含)之间;
2、信用状况良好;
3、中国内地居民(不含港澳台);
4、持有建行个人金融资产(包括存款、理财等)的客户。
拓展资料:
作为质物的动产或权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出质人必须依法享有对质物的所有权或处分权,并向银行书面承诺为借款人提供质押担保。
以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支票、本票、存款单、国库券等有价证券质押的,质押率最高不得超过90%;以动产、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商业承兑汇票、仓单、提单等质押的,质押率最高不得超过70%;以其他动产或权利质押的,质押率最高不得超过50%。
采取质押方式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必须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中止;对设定的质物,在质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质押期间,质物如有损害、遗失,贷款人应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
根据建设银行目前可办理质押贷的质押物类型有:本外币定期存款、电子类国债、个人理财产品(不含由建行代销建信理财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大额存单、保险保单。质押贷的贷款金额大致在1千元至30万元之间,至于具体利率则以申请页面实际显示为准。
建行质押贷贷款期限是多少:
额度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含),且额度到期日不能超过质押物的到期日。
以多个质押物出质的,额度到期日不得超过其中最早到期的质押物的到期日。
单笔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含),且单笔贷款的到期日不得超过贷款额度的到期日。
质押贷可在额度有效期内循环使用贷款,按实际使用金额及天数计算利息,额度到期日须结清全部贷款本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我们使用理财产品进行质押,那么系统就会自动冻结该笔理财产品所在的借记卡,冻结后无法办理存款、支取、还款等业务,只有等贷款结清后,该借记卡才能正常使用。
❷ 理财产品能做质押吗 应急贷款当慎用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在银行买了理财产品,但是有一天突发情况急需用钱,而自己当初买的封闭式理财产品不能提前支取。在这种情况下,大部分人可能会想到用申请质押贷款,那么理财产品能做质押吗?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理财产品做质押的条件
1、只有借款人本人名下、在银行销售的本外币理财产品才可以对受益权设置质押,从该银行获取人民币贷款,不是所有的理财产品都可以做质押贷款。
2、一般来说理财产品的风险等级只要在4以下就可以申请办理质押贷款业务,但是具体的还得看产品的类型、投资期限等相关要素。
3、理财产品能否用来做质押贷款并不是只要满足了质押条件就可以,还得看该产品的规定,如果该产品说明书规定不可以申请质押贷款,即使满足条件也是不行的。
理财产品做质押的注意事项
1、办理质押贷款之后,投资者的预期年化预期收益会相应减少,所以大家最好自己权衡一下;
2、有的银行在办理理财产品质押贷款后,在产品到期需要归还贷款时,需要另外筹集一笔资金来进行还款才可赎回质押的理财产品,不能直接在理财产品里面划账。
总结: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理财产品能做质押吗?答案是肯定的,但是并没有大家想的那么简单,所以大家在如果有购买理财产品做质押的计划,一定要事先了解清楚理财产品的规定、风险、期限等方面的内容。
❸ 理财产品可以抵押贷款吗
根据银行对抵押贷款条款中对抵押物的规定来看,理财产品是不能在银行抵押贷款的,但是用户可以凭定期存单到银行抵押贷款。其实银行理财作为一个质押物,可以帮助借款人获得银行贷款,只要购买了银行理财,表示有一定的资产在银行。其中期限越长、金额越高,贷款额度也会越高,所以原则上来说银行理财能提高贷款成功率。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用户购买的理财是短期的,或者产品是可以随时提现的。那么没有任何质押价值,银行则没有办法控制资金并作为还款来源。
拓展资料
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大致可分为债券型、信托型、挂钩型及QDII型。
债券型
投资于货币市场中,投资的产品一般为央行票据与企业短期融资券。因为央行票据与企业短期融资券个人无法直接投资,这类人民币理财产品实际上为客户提供了分享货币市场投资收益的机会。
信托型
投资于有商业银行或其他信用等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担保或回购的信托产品,也有投资于商业银行优良信贷资产受益权信托的产品。
挂钩型
产品最终收益率与相关市场或产品的表现挂钩,如与汇率挂钩、与利率挂钩、与国际黄金价格挂钩、与国际原油价格挂钩、与道·琼斯指数及与港股挂钩等。
QDII型
所谓QDII,即合格的境内投资机构代客境外理财,是指取得代客境外理财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
QDII型人民币理财产品,简单说,即是客户将手中的人民币资金委托给合格商业银行,由合格商业银行将人民币资金兑换成美元,直接在境外投资,到期后将美元收益及本金结汇成人民币后分配给客户的理财产品。
电子现货
新型的投资理财产品
投资渠道
理财产品一般通过商业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可以购买。
传统渠道包括: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公司。
新兴渠道包括:第三方理财机构、综合理财服务机构
风险揭示
收益率
如广告中的收益率是年收益率还是累积收益率;产品是否代扣税、广告中的收益率是税前收益率还是实际收益率。
投资方向
人民币理财产品募集到的资金将投放于哪个市场、具体投资于什么金融产品、这些决定了该产品本身风险的大小、收益率是否能够实现。
流动性
大部分产品的流动性较低、客户一般不可提前终止合同、少部分产品可终止或可质押,但手续费或质押贷款利息较高。
挂钩预期
如果是挂钩型产品、应分析所挂钩市场或产品的表现、挂钩方向与区间是否与市场预期相符、是否具有实现的可能。
银行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只是一个估计值,不是最终收益率。而且银行的口头宣传不代表合同内容,合同才是对理财产品最规范的约定。”理财专家说,在当前弱市环境,投资者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需要认真阅读产品说明书,不要对理财产品的收益预期过高。
理财产品市场运行的无序状态主要表现于金融同业之间的市场分割与同质化竞争。这种现象与金融业分业经营和分业监管体制有关。大量同质化的产品往往具有不同风格的产品描述与监管规则。
❹ 银行理财产品的他用—质押贷款
所谓银行理财产品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本人名下、在某家银行销售的本外币理财产品受益权设置质押,从该行取得人民币贷款,到期归还贷款本息的一种信贷业务。
知道这一筹资方式的市民并不多。不少市民只知道理财产品不能提前赎回,部分产品即便可以提前赎回,也需要缴纳一定的违约金,或无法享受银行的保本承诺,造成实际损失。殊不知,利用理财产品质押贷款功能就可以弥补了此类产品流动性差的损失,对广大市民来说,可以达到支取现金“救急”的目的。
大部分银行的理财产品都可以办理质押贷款,如果急需用钱,或者有更好的投资方向,只要算好资金成本,不妨考虑用理财产品质押贷款。
除了少数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不能用于质押贷款外,大多数银行的产品都可以用于质押贷款。但各家银行用理财产品质押贷款的比率不同,低的质押率约为70%左右,高的达到90%。如招商银行发行的风险级别在R1、R2、R3的风险系数较低的理财产品,基本都有质押贷款功能。招行人民币理财产品最高质押率为90%,即买10万元的理财产品,便可获得9万元的质押贷款。外币理财产品也可质押贷款,不过质押率相对较低,最高质押率为72%。
从各家银行发行的产品来看,保本浮动预期年化预期收益和保本保预期年化预期收益类产品更容易获得较高的贷款额。此前不被市场看好的结构性理财产品,反而更容易质押贷款。如光大银行发行的“A+计划”2011年第八期产品,是一款挂钩基金的保本浮动预期年化预期收益型理财产品,就享有“质押贷功能,最高质押率85%。业内人士表示,由于结构型理财产品的设计原理是本金绝对保证的,因此对于银行来讲,质押贷款的风险很小。而部分非保本浮动预期年化预期收益性的产品尽管风险也很小,但理论上是存在本金不报的风险,因此基本上不能用于质押贷款或质押率非常低。
理财师提醒,市民如果有意办理质押贷款,应该把银行理财产品质押贷款的适用性、质押比例、预期年化利率、期限、还款方式等细节了解清楚。尤其是贷款资金若用于再投资,更要算好贷款成本和产品预期年化预期收益率之间的差异,如果理财产品质押贷款期限太长,市民有可能将得不偿失。
❺ 理财产品质押什么意思
理财产品质押就是指将借款人将自己名下的本外币理财产品收益权设置抵押给其他金融机构。理财产品质押通常的目的是为了通过质押获得贷款,到期后再归还本息,赎回自己的理财产品。理财产品质押对与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不会造成任何影响,在进行抵押后,质押者还会按照之前的合约进行投资并获取收益。
【拓展资料】
根据币种不同,理财产品包括人民币理财产品和外币理财产品两大类;根据投资领域,理财产品大致可分为债券型、信托型、挂钩型及QDⅡ型产品;根据风险等级的不同,理财产品大致分为基本无风险的理财产品、较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中等风险的理财产品、高风险的理财产品。
一、根据币种不同,理财产品包括人民币理财产品和外币理财产品两大类。
1.人民币理财产品
银行人民币理财是指银行以高信用等级人民币债券的投资收益为保障,面向个人客户发行,到期向客户支付本金和收益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人民币理财产品大致可分为两类,传统型产品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该类产品。
2.外币理财产品
外币理财产品根据客户获取收益方式的不同理财产品分为保证收益理财产品和非保证收益理财产品。非保证收益理财又可以分为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和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
二、根据投资领域的不同银行理财产品有着不同的投资领域,据此,理财产品大致可分为债券型、信托型、挂钩型及QDⅡ型产品。
1.债券型理财产品指银行将资金主要投资于货币市场,一般投资于央行票据和企业短期融资券。
2.信托型理财产品是信托公司通过与银行合作,由银行发行人民币理财产品,募集资金后由信托公司负责投资,主要是投资于商业银行或其他信用等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担保或回购的信托产品。
3.挂钩型理财产品也称为结构性产品,其本金用于传统债券投资,而产品最终收益与相关市场或产品的表现挂钩。
4.QDⅡ型理财产品是投资人将手中的人民币资金委托给被监管部门认证的商业银行,由银行将人民币资金兑换成美元,直接在境外投资,到期后将美元收益及本金结汇成人民币后分配给投资人的理财产品。
❻ 什么是理财产品质押贷款
理财产品质押贷款指银行客户以符合贷款银行要求的理财产品(含委托理财产品)未来的收益的受益权进行质押,并以此向该银行申请相关的放款。
理财产品质押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个人委托理财类业务协议或合同到期日;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规定执行,可在人民银行规定范围内上下浮动。
银行对客户所销售的理财产品,均为商业银行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获得募集资金的名义所有权并管理和运用募集资金,该资金独立于商业银行自有资金体系之外,分属表外资产,其收益最终归属于理财产品的受益人。
(6)质押贷款公司理财扩展阅读:
理财产品常见以下四个类别:
1、储蓄
储蓄或者说存款,是深受普通居民家庭欢迎的投资行为,也是人们最常使用的一种投资方式。储蓄与其它投资方式比较,具有安全可靠(受宪法保护)、手续方便(储蓄业务的网点遍布全国)、形式灵活、还具有继承性。储蓄是银行通过信用形式,动员和吸收居民的节余货币资金的一种业务。
2、炒金
自从中国银行在上海推出专门针对个人投资者的"黄金宝"业务之后,炒金一直是个人理财市场的热点,备受投资者们的关注和青睐。特别是近两年,国际黄金价格持续上涨。可以预见,随着国内黄金投资领域的逐步开放,未来黄金需求的增长潜力是巨大的。
3、基金
自1997年首批封闭式基金成功发行至今,基金一直备受国内个人投资者的推崇,截至2012年,基金已经明显超过存款,成为投资理财众多看点中的重中之重。据有关资料,今国内基金净值已在2000亿元以上。据调查,2013年,许多投资者们依然十分看好基金的收益稳定、风险较小等优势和特点,希望能够通过基金的投资以获得理想的收益。
4、炒股
有专家分析,今后资金供求形势相对乐观,这对于资金推动型的中国股市无疑是打了一剂强心针。再加上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的业绩计算、融资额等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加强了对股市的调控,这将给投资者带来赢利的机会。但不管怎么样,股市的最大特点就是不确定性,机会与风险是并存的。因此,投资者应继续保持谨慎态度,看准时机再进行投资。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理财产品质押贷款
❼ 理财质押是什么意思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财产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
1、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或财产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或财产权力)的价款优先受偿。移交的动产或财产权利成为“质物”。当能够向银行提供质物时,中小企业则很容易从银行获取贷款。
2、质押贷款是指贷款人按《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为质押物发放的贷款。
(7)质押贷款公司理财扩展阅读:
理财质押贷款程序:
1、签定认购书:客户与已和银行签约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签定认购书,并向房地产开发公司交纳首期购房款;
2、办理申请:客户到银行委托的律师事务所办理按揭申请手续,包括交验个人资料、交纳各项费用、填写法律文件;
3、贷款审查:律师事务所对客户申请进行初审,之后由银行进行审批;若审查不合格,退回客户资料和所收取的费用;
4、其他法律手续:律师事务所代办保险、公证及抵押物的抵押登记、备案;
5、贷款的发放:银行将贷款款项划至开发商账户,并通知客户开始供楼。
❽ 银行理财产品质押贷款是什么
对银行理财产品质押贷款的定义是指借款人以其在银行购买的理财产品收益权作为质押担保,在银行办理的信贷业务。
❾ 可以质押的理财产品的种类有
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和保本浮动收益类理财产品;非保本浮动收益类理财产品的;对商业银行承销的理财产品等。
不同银行推出的理财产品质押业务条款有差异,通常封闭期长、本金大的理财产品才可以质押,且理财产品质押仅能通过发行银行办理,他行不会受理。
据了解,理财产品质押贷款期限最短3个月,最长一年,贷款利率会比理财收益要高,办理理财产品质押业务时需慎重,可能会亏本。
理财产品质押是指投资者以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为标的设立质权,以此来对自身的债务或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质权人有对理财产品变现价值优先受偿的权利。
理财产品质押就是指将借款人将自己名下的本外币理财产品收益权设置抵押给其他金融机构。理财产品质押通常的目的是为了通过质押获得贷款,到期后再归还本息,赎回自己的理财产品。理财产品质押对与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不会造成任何影响,在进行抵押后,质押者还会按照之前的合约进行投资并获取收益。
理论界和实务界普遍认为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质押可以作为权利质押的一种。权利质押是指以可让与之债权或其他权利为标的物的质权。所谓“可让与之债权”是指依债权的性质不得让与、以当事人特约不得让与及禁止扣押之债权以外的债权。银行理财产品的法律性质无论是债权性质还是信托性质,都应是一种期权(王泽鉴,2007)。从交易结构来看,客户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后,其资金账户相应款项将由银行转入理财专户用于投资,理财资金一直处于交易状态,并不冻结,客户实际上可用于质押的是其享有的到期分配本金和收益的财产权利。这种财产权利符合权利质押的实质要件, 即:第一,是所有权以外的财产权;第二,是可以转让的财产权利。因此,银行理财产品质押在理论上具有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