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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户口公积金贷款政策出台

发布时间: 2023-04-17 09:06:01

① 2022年北京公积金贷款政策

一、申请者必须在北京市连续缴纳公积金满半年以上。
二、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建造、返修、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而且所购买的住房应当符合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建筑设计标准。职工购买使用权住房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当有相当于购买住房价格的20%或以上的自筹资金;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同意办理贷款担保,等等。这些都是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所需要的。
拓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照规定储存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储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职工离退休时本息余额一次付偿,退还给职工本人。
类别: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类别有:新房贷款、二手房贷款、自建住房贷款,住房装修贷款、商业性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等。
(注意:不是所有的公积金中心都提供以上类别的贷款,请先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特点:
相对于商业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具有利率较低,还款方式灵活,首付比例低的优点,缺点在于手续繁琐,审批时间长。

② 北京市国管公积金贷款政策

法律主观:

根据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可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职工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北京国管公积金贷款政策全文如何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进一步优化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机房资〔2019〕1号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继续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大力支持职工基本住房消费需求,切实方便职工办事,现就调整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加大力度支持基本住房消费需求(一)支持职工购买政策性住房。职工购买政策性住房的,确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贷款)额度时不考虑缴存余额、缴存年限、配偶缴存情况及调节系数等因素。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包括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住房,下同)申请贷款,按首套住房贷款政策办理;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等政策性住房申请贷款,按借款申请人名下实际住房和贷款情况确定贷款适用政策。购买政策性住房办理贷款实行自动阶段性担保。材料齐备的,从申请到发放的办理周期不超过8个工作日。二、调整贷款申请条件(二)调整贷款申请条件。借款申请人申请贷款,应符合如下条件:1.借款申请人申请贷款时应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或经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资金中心)审核同意,处于缓缴、封存或者退休销户状态的缴存职工。2.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政策性贴息贷款。3.符合资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三、进一步实施差别化贷款政策(三)调整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借款申请人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北京市无住房且夫妻双方名下拍坦无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下同)的,按首套住房贷款政策办理。借款申请人家庭在本市无住房且名下仅有1笔住房贷款记录的,以及在本市仅有1套住房且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或仅有同一套住房贷款记录的,按二套住房贷款政策办理。被认定为二套以上住房的,不予贷款。(四)调整首付款比例。借款申请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20%;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之外的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30%;购买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60%。借款申请人购买存量房屋的,购房总价以房屋评估值和购房合同总价两者中较低者为准。(五)调整二套住房贷款最高额度。首套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120万元,执行贷款基准利率;二套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贷款利率为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四、调整贷款期限和月还款额上限(六)调整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不得超过25年,最长可计算到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最高不得超过65周岁。(七)调整月还款额上限。在保证借款申请人基本生活费用的前提下,根据借款申请人所申请贷款金额、期限及凳闭适用利率,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月均还款额不应超过借款申请人月收入的60%。五、进一步方便职工办理业务(八)开办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借款申请人可在申请贷款时开通冲还贷业务,授权资金中心将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资金用于偿还贷款,无需另行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九)贷款办理“只跑一次”。借款申请人到贷款经办银行网点即可现场办妥贷款申请手续。自愿选择开通EMS免费邮寄《借款合同》服务的,贷款发放后不必到银行网点领取,实现贷款办理“只跑一次”。(十)进一步精简证明材料。借款申请人申请贷款时,只需携带身份证明、婚姻证明、购房首付款证明等材料原件,无需提供复印件,其他贷款申请材料清单见附件;借款申请人一方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无需提供《住房公积金个人查询单》;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转入资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无需提供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部队转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不满足相关规定的,提供转业证,无需提供其原所在部队开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十一)公示贷款办理进度。资金中心在门户网站公示各银行经办网点贷款办理进度,借款申请人可根据需要选择办理地点。本通知自2019年4月15日起执行,以网签日期为准。此前已完成网签的,按原规定执行。请及时转发所属各级在京单位,袭粗桐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 ,并与单位终止 劳动关系 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自住 住房贷款 本息的; 6、租房自住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北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 商品房 ,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 解除劳动关系 的; 10、在职期间判处 死刑 、判处无期徒刑或 有期徒刑 刑期期满达到国家法定 退休年龄 的;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1、5、6、7、8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③ 北京住房公积金新规

一、北京公积金缴存
7月1日起:2022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31884元,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320元。缴存单位可在5%至12%范围内自行选择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无需提交任何证明材料。
二、北京公积金贷款条件
借款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应符合以下条件:
(1)借款申请人申请时应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含)以上且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离退休人员,离退休前曾经缴存过住房公积金;
(2)借款申请人须具有北京市购房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支付所购住房的房款;
(3)借款申请人夫妻名下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含政策性贴息贷款);
(4)借款申请人夫妻名下已有的贷款记录(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及本市住房情况,应符合下表要求;同时,对于离婚日期为2017年3月24日(含)以后的借款申请人,在离婚一年内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按二套房贷款政策执行。
三、北京公积金贷款额度
借款申请人购买第一套住房政策规定最高可贷120万,根据户籍所在区域外迁购房,还可上浮10-20万。
购买二套住房政策规定最高可贷60万,具体规定如下表。同时,借款申请人最高可贷款额度要根据其具体情况计算得出。

④ 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法律分析:
1、在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时候,将执行“认房又认贷”的政策。所谓的“认房又认贷”,是指既要看名下是否尘银无房,也要看全国范围内的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借款申请人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且在本市无住房的,按首套房贷款政策办理;凡不属于首套房情形,被核定为是二套房的,按二套房贷款政策办理;如果被核定为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不予贷款。
2、公积金贷款将与缴存年限挂钩,每缴存一年可贷10万元,缴存12年可以贷到最高的120万元。

法律依据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回归住房公积金的政策性属性,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十九次全体会议批准,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了贷款政策。
一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认房、认贷”。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比照商业性住房贷款认定标准执行,“房”为借款申请人在京名下住房,“贷”指在人行征信系统中全国范围内的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
二是实行贷款额度与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年限挂钩。为体现制度的公平性和公正性,每缴存一年可贷10万元,缴存年限不够1整年的,按1整年计算,最高可贷120万元。如借款申请人为已婚的,核算贷款额度以夫妻双方中缴存年限较长的一方计算。
三是对最高贷款额度实行差别化。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有关要求,对户籍在城六区的购房家庭,在城六区外购房且为首套房的,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10万元、20万元。如:借款申请人户籍均在北京市东城区或西城区的,购买城六区以外的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至140万元;对于不属于前一种情况,但借款申请人的户籍均在城六区的,购买城六区以外的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至130万元。同时,下调了二套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下调为60万元。
四是参照现行商贷政策,调整了首付比例。即购买首套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首套非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对购买共有产权房等政策性住房的首套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购买普通住房且为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购买非普通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80%。为体现对低收入家庭的政策支持,对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0%。
五是激兄缺调整了贷款年限。贷款期限从最长可以计算到借款申请人70周岁调整为原则上最高不得超过65周岁。如借款申请人为已婚的,贷款期限以夫妻双方中较长的一方计算。
六是调整月还款额。在保证借款明辩申请人基本生活费用的前提下,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月均还款额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月收入60%的标准,确定贷款金额和贷款期限。
七是调整担保方式。对二手房贷款在完成抵押登记后放款。对购买期房受托银行发放商贷,开发企业提供阶段性担保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也由受托银行协调开发企业提供阶段性担保,受托银行在该项目没有商贷的,仍由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提供阶段性担保。
八是精简贷款申请资料。为方便借款申请人,管理中心贷款经办部门受理贷款申请时,只留存购房合同原件(不方便提供原件的,提供复印件)、《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原件。其余贷款申请资料经核验后,留存电子影像档案,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审核调取使用。
九是精简档案材料。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将现行的管理中心、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借款人、受托银行各留存一份的借款合同,减少为管理中心、借款人、受托银行各留存一份,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不再留存。

⑤ 北京公积金贷款政策

北京 市 公积金贷款 政策: 在北京缴存 住房公积金 的缴存职工在北京购买自住住房,符合缴存条件,且夫妻双方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 个人贷款 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其中,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1)若购买政策性住房,应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申请贷款前6个月足额连续缴存,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2)若购买非政策性住房的,应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申请贷款前12个月足额连续缴存,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3)若为在职期间在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 退休 职工,也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八条 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成员中,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建设、财政、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占1/3,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占1/3,单位代表占1/3。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应当由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人士担任。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 ,并与单位终止 劳动关系 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自住 住房贷款 本息的; 6、租房自住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北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 商品房 ,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 解除劳动关系 的; 10、在职期间判处 死刑 、判处无期徒刑或 有期徒刑 刑期期满达到国家法定 退休年龄 的;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1、5、6、7、8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⑥ 干货!北京公积金贷款新政答疑解惑都在这了

昨晚,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几个重磅政策。其中的《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关于落实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住房公积金归集服务水平的通知》将彻底改变未来市管公积金的提取和贷款。

昨晚,北京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了几个重磅政策。其中的《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 个人住房贷款 政策的通知》、《关于落实 放管服 、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住房公积金归集服务水平的通知》将彻底改变未来市管公积金的提取和贷款。这些政策将从9月17日、也就是下周一正式施行。

这里面, “ 认房又认贷 ”、“缴存额度与缴存年限 挂钩 ”、“异地购房不能随意提取” 都是关键词!知识运营小组在这里时间为各位小伙伴划重点!

贷款额度与缴存年限挂钩

缴存超11年,才可贷120万。过去, 公积金贷款额度 是120万元,缴存时间的长短并不会影响额度的多少;新政将实行贷款额度与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年限挂钩。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说,为体现制度的公平性和公正性,每缴存一年可贷10万元,可贷120万元。

计算缴存年限时,也会有几种特殊情况。如果缴存年限不够1整年的,按1整年计算。他举例,如果缴存期限是13个月,也会算为两年,可贷20万元。此外,如借款申请人为已婚的,核算贷款额度不会相加得出,而是以夫妻双方中缴存年限较长的一方计算。

举个栗子!如果是22岁大学本科毕业职工,就职后开始缴存公积金,正常情况下可贷满120万需要缴存11年以上,也就是34岁左右。“这主要是为了引导市民合理住房消费,落实‘租购并举’、‘先租后买’。”这位负责人说。

“二套房”既认房又认贷

二套贷款额度降至60万。从下周开始, 北京公积金 个人贷款还更改了判定“二套房”的规矩,变成与商贷一样的“认房又认贷”。

“房”为借款申请人在京名下住房,“贷”指在人行 征信 系统中范围内的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

也就是说,借款申请人如果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且在本市无住房的,按 首套房贷款 政策办理;凡不属于首套房情形,被核定为是二套房的,按 二套房贷款政策 办理;如果被核定为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也不予贷款。

具体来看,算为“二套房”的情况是:在本市仅有一套住房;仅有1笔住房贷款记录;有一笔住房贷款记录、在本市有1套住房,且为同一套住房。如果在本市有2套及以上住房,或有2笔及以上住房贷款记录,或有住房贷款记录及在本市有住房、且非同一套住房的,则不予贷款。

同时,新政下调了二套房贷款贷款额度,由80万元下调为60万元。总的来看,如果“认房又认贷”后被判定为“二套房”,相比过去将面临贷款额度下降、首付比提高。

首付比不再统一20%

普宅35% 二套非普80%。是首套房还是二套房,将直接影响着 首付比例 。与去年“3.17新政”类似,采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 首付款 比例将根据 房屋 性质而不同:

从低至高来看,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购买 共有产权 等政策性住房的首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购买政策性住房之外的首套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

购买政策性住房之外的首套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购买普通自住房且为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购买非普通自住房且为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80%。

对于普通自住房和非普通自住房的认定标准,将按照《关于调整本市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普通住房 平均交易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标准执行。一般来说,普通自住房是指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 建筑面积 在140平方米(含)以下,并参考其实际 成交价 格确定。

城六区到6区外 买房 可上浮额度

东西城上浮20万 朝海丰石上浮10万。为了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有关要求,新政对 户籍 在城六区的购房家庭,在城六区外购房且为首套房的,贷款额度在120万元的基础上可上浮10万元、20万元。

具体来说,借款申请人户籍均在北京市东城区或西城区的,购买城六区(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区)以外的首套住房,贷款额度可上浮20万、至140万元;

如果户籍在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区的,购买城六区以外的首套住房,贷款额度可上浮10万、至130万元。

贷款年限最长算到65岁

此前,公积金个人贷款的 贷款期限 最长可以计算到借款申请人70周岁调整;而今则调整为原则上不得超过65周岁。如借款申请人为已婚的,贷款期限以夫妻双方中较长的一方计算。

举例而言,如果申请人年满55岁,过去的贷款最长年限是15年,现在则要降低为10年。

月还款额不超月收入6成

收入不够将降低额度。在保证借款申请人基本生活费用的前提下,根据借款申请人所申请贷款金额、期限及适用利率,按 等额本息还款法 计算的月均还款额,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月收入的60%。

实际上,“不超月收入60%的月还款额”更重要是将影响到贷款额度上。

算笔账!如果使用公积金贷款120万元、25年,按照3.25%的 基准利率 计算,等额本息的 月供 是5848元。按照新政倒推,在算入基本生活费的基础上,月收入至少要达到11230元。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新政提取指南:

异地购房提取不再随便取

只能买户籍地或者户籍所在 省会 。“虽然目前已经实现了异地购房 提取公积金 ,但也发现了一大批伪造材料骗提公积金的情况。”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实际操作中发现不少申请人伪造 产权证 、户口本、身份证、 购房合同 甚至是政府网站。

为此,新政也将规范购房提取业务,不再是购买任何城市的住房都能在北京提取公积金。据悉,除了购买位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房,提取公积金仅限于购买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记载的县、市或户籍所在地的省会城市内的住房。

举例而言,如果购房人的户籍在河北省张家口市,只有在购买北京住房、张家口住房、石家庄住房,才能提取公积金;如果该人购买北三县等廊坊的住房,无法提取公积金。

还需要注意的是,如果 住房公积金缴存 人及配偶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有购房提取记录的,不能办理异地购房提取。

进城务工人员可销户提取

男满55岁、女满50岁。对于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户籍是本地的,按照本地户籍人员的提取规定办理;如户籍是外地的,因工作变动前往外省市,已在当地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未在当地建立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可办理销户提取。

原则上取消大病提取

为了遏制以大病等方式造假骗提,本市原则上取消《关于职工家庭突发事件提取住房公积金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的重大疾病提取。

与此同时,缴存人申请办理约定提取的,首次提取完成后,约定提取时间间隔调整为三个月、半年或一年。

违规提取5年禁提禁贷

根据新政,未来本市对于违规提取公积金将加大惩罚力度。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管理中心立即冻结其住房公积金账户,责令其全额退还违规提取的金额,将个人信息记入不良信息库,自违规行为发现之日起五年内不予办理 住房公积金提取 、不予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同时,还将不良信息依法依规抄送市工商局、市经信委等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如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到异地,违规提取的不良记录随个人账户一并转移。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看这里:

申请贷款简化

一大批材料彻底精简掉。除了调整诸多贷款规则外,相关材料也伴随着新政实施而精简。在贷款申请资料方面,为方便借款申请人,管理中心贷款经办部门受理贷款申请时,只留存购房合同原件(不方便提供原件的,提供复印件)、《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原件;其余贷款申请资料经核验后,留存电子影像档案,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审核调取使用。

同时,将现行的管理中心、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借款人、受托银行各留存一份的借款合同,减少为管理中心、借款人、受托银行各留存一份,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不再留存。

开户缴存全程网上办

对于公积金缴存单位来说,除已在网上可以办结的缴存业务外,单位登记开户、信息变更既可以由经办人到住房公积金柜台办理,也可以由单位经办人通过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bjgjj.gov.cn)网上业务平台直接办结单位登记开户、单位信息变更业务。

如果是单位首次在网上办理登记开户,所选择的管理部负责对单位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核,将审核结果通知单位,并指导单位下一步办理业务;如仍存在问题较为复杂网上或电话方式不能解决的,通知单位经办人到管理部或由管理部派人到单位指导解决。

全市通缴通取实现就近办

过去,本市公积金业务是按照属地办理;而从下周一开始,缴存单位可按照就近、便利的原则,自行在管理中心下属的十八个管理部及受托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银行网点选择一个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类业务,自行选择的管理部或银行网点可以固定也可以不固定。

在简化办理材料方面,缴存单位和缴存人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平台或移动客户端办结的登记开户、缴存、变更、查询等归集业务,业务办理部门不再打印留存纸质档案,只留存电子档案;管理部及受托银行网点在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登记开户、缴存、提取、转移、变更、查询等业务过程中,只需对申请材料原件进行影像采集,作为电子档案留存,不留存业务办理材料的复印件。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新政权威解答:

问:执行时间是以 网签 为准还是贷款申请为准?

答:相关政策均自2018年9月17日起施行,此前已网签的,按原规定执行。这一规定主要针对市管公积金,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北京铁路分中心,可参照本通知执行,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问:缴存年限满12年就一定能贷款120万吗?

答:120万只是额度。实际获批的贷款额度还与月缴存额、贷款成数、月还款额占月收入比例等情况有关。

问:已购外地房、并办理过首次提取的,还能否提取公积金?

答:新规要求,在户籍所在地或者所在地的省会城市购房,才可以办理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此外,记者也了解到,如果已经购买了外地房、并办理过首次提取的,将按照原政策正常提取。

问:城六区户籍职工缴存年限未达到12年,能否享受“额度上浮政策”?

答:可根据城六区户籍缴存职工实际缴存年限计算的可贷款额度基础上上浮10万元或20万元,但最终的贷款额度还不应超过按政策规定的缴存职工月均还款额不超过其月收入占比控制标准计算的贷款额度。

问:“额度上浮政策”是否适用于已结婚职工。

答:依情况而定。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户籍在城六区,另一方户籍在城六区以外,购买城六区以外住房则不享受上浮;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户籍在东西城区,另一方户籍在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购买城六区以外住房,享受上浮10万;如果夫妻双方户籍均在东西城区,购买城六区以外住房,享受上浮20万;如果单身购买城六区以外住房,东西城户籍职工享受上浮20万,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户籍职工享受上浮10万。

⑦ 北京公积金贷款规定政策

以北京为例

(1)利率:

第一套3.25%,第二套10%,约3.58%。

不管是国管公积金还是市管公积金,这个利率都是一样的。

(2)金额

第一组高达120w

二级管理公积金最高贷款60w,国管公积金最高贷款80w。

市公积金可贷额度主要看以下两点。

(1)公积金缴存期限

(二)公积金缴存额

市公积金一年可以交10w,12年可以搭旅悄交120w。同时,夫妻双方按月缴存公积金金额计算的月收入,必须大于公积金月缴存额的60%。

国家公积金的可贷额度取决于余额和月缴存额。

一般可贷额度为公积金余额的12-15倍(余额不足10万也按10万计算)。如上,按夫妻双方每月公积金缴存额计算的月收入,必须大于公积金月缴存额的60%。知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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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

贷款最长可以25年,借款人年龄不能超过65岁。

以上是公积金贷款的基镇慧本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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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 北京公积金贷款政策

公积金贷款额度会受到首付款、房屋评估值的影响,最高贷款额度≤房屋总价-首付款。在北京夫妻和个人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都是120万,贷款额度要小于房屋总价减去首付款的额度,如100万的房子,首付为20%,贷款额度≤100-100X20%=80万。
公积金贷款条件及影响额度因素
1、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申请人至少准备30%的首付款才可以办理,而有些地区,也可以只需要准备20%的首付款。首付款越低,需要申请的贷款额度就越高。因为余下70%或者80%的房价都需要申请公积金贷款。
2、公积金账户余额。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越高,可以申请的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也就越高,一般来说,个人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是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20倍。
3、当地公积金政策限制的额度。不同的地区,公积金限定的最高额度是不一样的。
北京具体贷款额度如下:
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的首套房,房贷最高限额120万
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的住房,房贷最高限额80万
最高可贷额度=(家庭月收入-北京市基本生活费标准)/申请贷款年限的每万元贷款月均还款额
其中,月收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如:小明公积金月缴存额为2000元,缴存比例12%,贷款20年,每万元贷款月均还款额为56.72,北京市基本生活费标准为1204元,月收入=2000/12%=16667元,最高贷款额度=(16667-1204)/56.72=272.6万元,取公积金最高限额120万元,即小明最高可贷120万元。
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够怎么办?
1、经济状况允许的条件下,不足部分可以现金形式直接交付给开发商(房东)作购房首付款。
2、可以向该公积金贷款担保代办银行申请组合贷款。所谓组合贷款是指符合某银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同时,还可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借款人以所购本市城镇自住住房作为抵押物,银行向同一借款申请人同时发放的,用于购买同一套自住普通商品住宅的个人住房贷款,是政策性和商业性贷款组合的总称。

法律依据:《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
第三条 贷款须由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符合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的担保。
第四条 贷款的办理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本办法中的有关各方:
委托人: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分中心);
受托人:承办贷款业务的银行;
借款人:申请贷款的自然人;
抵押人:为贷款提供抵押担保的借款人或第三人;
抵押权人:受托人或委托人认可的第三人;
出质人:为贷款提供质押担保的借款人或第三人;
质权人:受托人;
保证人:为贷款提供保证担保的第三人。

⑨ 北京公积金贷款的政策

法律分析:
北京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每缴存1年可贷圆颂蚂10万元。根据通知,北京公积金实行贷款额度与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年限挂钩,每缴存1年可贷10万元,缴存年限不够1整年的,按1整年计算,最高可贷120万元。

【法律依据】: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
第三条 贷款须由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符樱嫌合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的担保。
第四条 贷款的办理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本办法中的有关各方:
委托人: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分中心);
受托人:承办贷款业务的银行;
借款人:申请贷款的自然人;
抵押人:为贷款提供抵押担保的借款人或第三人;
抵押权人:受托人或委托人认可的第三人;
出质人:为贷款提供质押担保的借款人或第三人;
质权人:受托人橘埋;
保证人:为贷款提供保证担保的第三人。